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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底线划红线亮利剑,清朗让全运会更精彩 近日,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自11月4日至12月20日,集中整治散布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及相关地区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领域虚假信息,片面、歪曲传播赛事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信息等6类突出问题,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切实守护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网络生态环境。 随着十五运会与残特奥会热度持续攀升,赛程安排、比赛精彩瞬间、运动员动态、城市风貌等多元信息突破物理空间限制,通过文字、图片、视频让亿万观众得以感受盛会魅力。 然而,流量聚集之处亦成乱象滋生之地,在信息送达密度攀升的同时,也为不良信息传播提供了便利。因此,需要注意有一些人借赛事热度“兴风作浪”:或编造传播虚假赛事信息,混淆公众认知;或煽动“体育饭圈”互撕谩骂,污染公共讨论空间;或利用AI技术伪造赛事视频、仿冒官方账号,以假乱真误导舆论。这些乱象与“简约、安全、精彩”的办赛要求背道而驰,不仅会干扰赛事正常传播秩序,浪费社会公共资源,更会消解体育精神,对盛会品质造成严重冲击。 危害不容小觑,治理刻不容缓。此次专项行动剑指六大突出问题,聚焦治理、精准打击,正逢其时,是守护赛事品质,维护风清气正网络环境的关键之举。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赛事特性与联合办赛实际,更加强调靶向发力。例如,将片面、歪曲传播赛事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信息,假冒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身份发声,关联翻炒旧闻旧事;散布有关人群、民族、地域歧视的信息,挑拨地域对立、煽动群体对立等问题均纳入集中整治范畴。充分彰显瞄准重点难点,靶向施治主要矛盾,以达到有效遏制乱象发生,治出效果、管出成效的目的。 此外,专项行动明确要求要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在各级网络举报平台开设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举报专区,组织网站平台在显著位置设置专项行动举报入口。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直击乱象病灶、精准“开刀”,既以实效筑牢治理根基,更为赛事营造出有活力、守边界的清朗网络空间,为盛会平稳推进筑起坚实网络屏障。 激情燃动全运,活力绽放湾区。十五运会与残特奥会不仅是体育竞技的舞台,更是精神传承的载体。以明底线、划红线、亮利剑的态度涤清网络生态,让赛事精神在清朗网络空间激荡出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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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热评:唬人的电子黄历,平台岂能“任其逍遥” 近日,在小红书等多个社交平台上,有一类自称“电子黄历”的博主迅速蹿红。他们以解读传统黄历为名,发布“宜忌事项”、生肖星座运势、穿搭颜色建议等内容,吸引人们关注。 有网友坦言,自己已习惯每天查看电子黄历,甚至因“穿错颜色”而心慌,将日常不顺归咎于未遵循博主建议,“感觉不跟着黄历穿衣服就会走霉运”。然而调查发现,卖货才是这些“电子黄历”博主的终极目的。 传统黄历是天文、历法与民俗等的融合。伴随网络平台而生的电子黄历,虽不能简单贴上封建迷信的标签,但的确也存在诸多乱象。一些博主对黄历的概念混淆、解读错误等频现;在视频中频繁推荐“改运”商品;部分博主还会展示“好运周边”,暗示观众“破霉运”需购买同款。更有甚者,打着解读黄历的幌子,将用户跨平台引流到“专属”粉丝群,而后兜售纸符等产品。显然,解读是假、带货是真,把传统黄历当作了流量变现、商业牟利的工具。 电子黄历之所以能够“应验”、长期招摇网络,背后并无特别的神机。一方面,不少博主瞄准的是用户的焦虑心理。看似解读黄历,实则满是话术和套路。用模棱两可的话术捕捉焦虑、诱导迷信、收割利益。即使真有用户感觉“灵验”,其实也多是某种巧合和自我心理暗示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有网络平台的推波助澜。平台为了流量宁愿睁只眼闭只眼,甚至默许、放任推荐逻辑频繁呈现此类内容。然而,如果任由电子黄历的乱象猖獗蔓延,不仅会误导广大用户,尤其是缺乏辨别能力的青少年,还会挤占优质信息的生存传播空间,破坏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 需要清晰认识到,不少跨平台引流、卖货的电子黄历博主,其行为本质上就是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进行毫无科学依据的虚假宣传。互联网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核心枢纽,对此显然有不可推卸的治理责任。前段时间,网信部门依法查处了小红书等多个平台频繁呈现不良信息内容、破坏网络生态案件,要求各网站平台要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于乱象频频的电子黄历,相关网站平台同样需要认真对待。 例如,优化健全电子黄历内容的审核与识别机制;又如,通过优化算法推荐增加优质科普内容供给,引导用户树立理性认知;此外,网站平台还应加强与监管部门、其他平台之间的沟通协作治理,明确细化电子黄历性质的基础上,让不良内容无处可躲,从根源上挤压其生存空间。 电子黄历乱象频现,绝不是可有可无、可大可小的现象,其关乎用户权益、平台价值导向,更关乎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网站平台唯有主动履职、严格治理,才能遏制乱象蔓延,守护好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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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热评:唬人的电子黄历,平台岂能“任其逍遥” 近日,在小红书等多个社交平台上,有一类自称“电子黄历”的博主迅速蹿红。他们以解读传统黄历为名,发布“宜忌事项”、生肖星座运势、穿搭颜色建议等内容,吸引人们关注。 有网友坦言,自己已习惯每天查看电子黄历,甚至因“穿错颜色”而心慌,将日常不顺归咎于未遵循博主建议,“感觉不跟着黄历穿衣服就会走霉运”。然而调查发现,卖货才是这些“电子黄历”博主的终极目的。 传统黄历是天文、历法与民俗等的融合。伴随网络平台而生的电子黄历,虽不能简单贴上封建迷信的标签,但的确也存在诸多乱象。一些博主对黄历的概念混淆、解读错误等频现;在视频中频繁推荐“改运”商品;部分博主还会展示“好运周边”,暗示观众“破霉运”需购买同款。更有甚者,打着解读黄历的幌子,将用户跨平台引流到“专属”粉丝群,而后兜售纸符等产品。显然,解读是假、带货是真,把传统黄历当作了流量变现、商业牟利的工具。 电子黄历之所以能够“应验”、长期招摇网络,背后并无特别的神机。一方面,不少博主瞄准的是用户的焦虑心理。看似解读黄历,实则满是话术和套路。用模棱两可的话术捕捉焦虑、诱导迷信、收割利益。即使真有用户感觉“灵验”,其实也多是某种巧合和自我心理暗示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有网络平台的推波助澜。平台为了流量宁愿睁只眼闭只眼,甚至默许、放任推荐逻辑频繁呈现此类内容。然而,如果任由电子黄历的乱象猖獗蔓延,不仅会误导广大用户,尤其是缺乏辨别能力的青少年,还会挤占优质信息的生存传播空间,破坏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 需要清晰认识到,不少跨平台引流、卖货的电子黄历博主,其行为本质上就是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进行毫无科学依据的虚假宣传。互联网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核心枢纽,对此显然有不可推卸的治理责任。前段时间,网信部门依法查处了小红书等多个平台频繁呈现不良信息内容、破坏网络生态案件,要求各网站平台要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于乱象频频的电子黄历,相关网站平台同样需要认真对待。 例如,优化健全电子黄历内容的审核与识别机制;又如,通过优化算法推荐增加优质科普内容供给,引导用户树立理性认知;此外,网站平台还应加强与监管部门、其他平台之间的沟通协作治理,明确细化电子黄历性质的基础上,让不良内容无处可躲,从根源上挤压其生存空间。 电子黄历乱象频现,绝不是可有可无、可大可小的现象,其关乎用户权益、平台价值导向,更关乎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网站平台唯有主动履职、严格治理,才能遏制乱象蔓延,守护好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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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热评:唬人的电子黄历,平台岂能“任其逍遥” 近日,在小红书等多个社交平台上,有一类自称“电子黄历”的博主迅速蹿红。他们以解读传统黄历为名,发布“宜忌事项”、生肖星座运势、穿搭颜色建议等内容,吸引人们关注。 有网友坦言,自己已习惯每天查看电子黄历,甚至因“穿错颜色”而心慌,将日常不顺归咎于未遵循博主建议,“感觉不跟着黄历穿衣服就会走霉运”。然而调查发现,卖货才是这些“电子黄历”博主的终极目的。 传统黄历是天文、历法与民俗等的融合。伴随网络平台而生的电子黄历,虽不能简单贴上封建迷信的标签,但的确也存在诸多乱象。一些博主对黄历的概念混淆、解读错误等频现;在视频中频繁推荐“改运”商品;部分博主还会展示“好运周边”,暗示观众“破霉运”需购买同款。更有甚者,打着解读黄历的幌子,将用户跨平台引流到“专属”粉丝群,而后兜售纸符等产品。显然,解读是假、带货是真,把传统黄历当作了流量变现、商业牟利的工具。 电子黄历之所以能够“应验”、长期招摇网络,背后并无特别的神机。一方面,不少博主瞄准的是用户的焦虑心理。看似解读黄历,实则满是话术和套路。用模棱两可的话术捕捉焦虑、诱导迷信、收割利益。即使真有用户感觉“灵验”,其实也多是某种巧合和自我心理暗示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有网络平台的推波助澜。平台为了流量宁愿睁只眼闭只眼,甚至默许、放任推荐逻辑频繁呈现此类内容。然而,如果任由电子黄历的乱象猖獗蔓延,不仅会误导广大用户,尤其是缺乏辨别能力的青少年,还会挤占优质信息的生存传播空间,破坏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 需要清晰认识到,不少跨平台引流、卖货的电子黄历博主,其行为本质上就是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进行毫无科学依据的虚假宣传。互联网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核心枢纽,对此显然有不可推卸的治理责任。前段时间,网信部门依法查处了小红书等多个平台频繁呈现不良信息内容、破坏网络生态案件,要求各网站平台要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于乱象频频的电子黄历,相关网站平台同样需要认真对待。 例如,优化健全电子黄历内容的审核与识别机制;又如,通过优化算法推荐增加优质科普内容供给,引导用户树立理性认知;此外,网站平台还应加强与监管部门、其他平台之间的沟通协作治理,明确细化电子黄历性质的基础上,让不良内容无处可躲,从根源上挤压其生存空间。 电子黄历乱象频现,绝不是可有可无、可大可小的现象,其关乎用户权益、平台价值导向,更关乎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网站平台唯有主动履职、严格治理,才能遏制乱象蔓延,守护好清朗的网络空间。
人民网评:整治打赏乱象,净化网络直播生态 直播打赏的种种乱象,迎来严厉整治。自10月28日起,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126.4亿元。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领域打赏乱象屡屡引发关注。低俗擦边、立虚假人设不说,更有设置情节套路诱导未成年人、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问题。种种“捞赏”手段,俨然成为一些账号和机构的惯用路数,侵害了消费者用户权益,偏离了设置打赏的初衷,更让网络直播打赏乌烟瘴气,显然不能再任乱象蔓延。 专项行动是对直播行业乱象的精准打击,也是对网络直播生态的一次净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例如,近年火起来的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由于其起步粗放、手法隐蔽、受众具有较强粘性,已成为“野路子”打赏多发高发的领域。将它们纳入专项行动治理重点领域,具有相当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而在重点打击的同时,专项行动也列出了四方面从严打击的突出问题,也具有很强的指向性。说到底,这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本质上都是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于不顾,为了逐利捞金而丢掉了责任底线。 此次专项行动是多年以来“清朗”行动的延续,直面长期以来滋生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根源、乱象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其深意不仅在摆问题、治乱象,更在于立规矩、促长远。专项行动在打击具体违规行为和情形的同时,特别强调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播打赏管理功能,加强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规范。不仅要求深挖严打一批账号、平台和MCN机构等负面典型,也明确提出督促网站平台规范榜单、团播、PK等功能应用和互动玩法,健全投诉举报和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 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不是一阵风,也不是单一主体的事情。网站平台、主播和机构要有充分认识、先查先改,主动告别流量至上、靠博出位和剧本套路“骗”打赏等戏法。须知,健康可持续的直播行业生态,绝不是低俗博眼球、打赏叮当响的“金币竞赛”,而是内容优质、互动有趣的价值共鸣。 打赏的每一分钱,都应是用户自愿为才华才艺埋单的,而不是靠各种路数“坑蒙拐骗”来的。我们期待,在监管整治之外,相关主播、MCN机构、网站平台等能够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人民网评:整治打赏乱象,净化网络直播生态 直播打赏的种种乱象,迎来严厉整治。自10月28日起,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126.4亿元。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领域打赏乱象屡屡引发关注。低俗擦边、立虚假人设不说,更有设置情节套路诱导未成年人、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问题。种种“捞赏”手段,俨然成为一些账号和机构的惯用路数,侵害了消费者用户权益,偏离了设置打赏的初衷,更让网络直播打赏乌烟瘴气,显然不能再任乱象蔓延。 专项行动是对直播行业乱象的精准打击,也是对网络直播生态的一次净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例如,近年火起来的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由于其起步粗放、手法隐蔽、受众具有较强粘性,已成为“野路子”打赏多发高发的领域。将它们纳入专项行动治理重点领域,具有相当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而在重点打击的同时,专项行动也列出了四方面从严打击的突出问题,也具有很强的指向性。说到底,这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本质上都是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于不顾,为了逐利捞金而丢掉了责任底线。 此次专项行动是多年以来“清朗”行动的延续,直面长期以来滋生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根源、乱象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其深意不仅在摆问题、治乱象,更在于立规矩、促长远。专项行动在打击具体违规行为和情形的同时,特别强调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播打赏管理功能,加强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规范。不仅要求深挖严打一批账号、平台和MCN机构等负面典型,也明确提出督促网站平台规范榜单、团播、PK等功能应用和互动玩法,健全投诉举报和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 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不是一阵风,也不是单一主体的事情。网站平台、主播和机构要有充分认识、先查先改,主动告别流量至上、靠博出位和剧本套路“骗”打赏等戏法。须知,健康可持续的直播行业生态,绝不是低俗博眼球、打赏叮当响的“金币竞赛”,而是内容优质、互动有趣的价值共鸣。 打赏的每一分钱,都应是用户自愿为才华才艺埋单的,而不是靠各种路数“坑蒙拐骗”来的。我们期待,在监管整治之外,相关主播、MCN机构、网站平台等能够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人民网评:整治打赏乱象,净化网络直播生态 直播打赏的种种乱象,迎来严厉整治。自10月28日起,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126.4亿元。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领域打赏乱象屡屡引发关注。低俗擦边、立虚假人设不说,更有设置情节套路诱导未成年人、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问题。种种“捞赏”手段,俨然成为一些账号和机构的惯用路数,侵害了消费者用户权益,偏离了设置打赏的初衷,更让网络直播打赏乌烟瘴气,显然不能再任乱象蔓延。 专项行动是对直播行业乱象的精准打击,也是对网络直播生态的一次净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例如,近年火起来的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由于其起步粗放、手法隐蔽、受众具有较强粘性,已成为“野路子”打赏多发高发的领域。将它们纳入专项行动治理重点领域,具有相当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而在重点打击的同时,专项行动也列出了四方面从严打击的突出问题,也具有很强的指向性。说到底,这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本质上都是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于不顾,为了逐利捞金而丢掉了责任底线。 此次专项行动是多年以来“清朗”行动的延续,直面长期以来滋生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根源、乱象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其深意不仅在摆问题、治乱象,更在于立规矩、促长远。专项行动在打击具体违规行为和情形的同时,特别强调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播打赏管理功能,加强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规范。不仅要求深挖严打一批账号、平台和MCN机构等负面典型,也明确提出督促网站平台规范榜单、团播、PK等功能应用和互动玩法,健全投诉举报和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 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不是一阵风,也不是单一主体的事情。网站平台、主播和机构要有充分认识、先查先改,主动告别流量至上、靠博出位和剧本套路“骗”打赏等戏法。须知,健康可持续的直播行业生态,绝不是低俗博眼球、打赏叮当响的“金币竞赛”,而是内容优质、互动有趣的价值共鸣。 打赏的每一分钱,都应是用户自愿为才华才艺埋单的,而不是靠各种路数“坑蒙拐骗”来的。我们期待,在监管整治之外,相关主播、MCN机构、网站平台等能够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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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整治打赏乱象,净化网络直播生态 直播打赏的种种乱象,迎来严厉整治。自10月28日起,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126.4亿元。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领域打赏乱象屡屡引发关注。低俗擦边、立虚假人设不说,更有设置情节套路诱导未成年人、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问题。种种“捞赏”手段,俨然成为一些账号和机构的惯用路数,侵害了消费者用户权益,偏离了设置打赏的初衷,更让网络直播打赏乌烟瘴气,显然不能再任乱象蔓延。 专项行动是对直播行业乱象的精准打击,也是对网络直播生态的一次净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例如,近年火起来的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由于其起步粗放、手法隐蔽、受众具有较强粘性,已成为“野路子”打赏多发高发的领域。将它们纳入专项行动治理重点领域,具有相当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而在重点打击的同时,专项行动也列出了四方面从严打击的突出问题,也具有很强的指向性。说到底,这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本质上都是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于不顾,为了逐利捞金而丢掉了责任底线。 此次专项行动是多年以来“清朗”行动的延续,直面长期以来滋生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根源、乱象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其深意不仅在摆问题、治乱象,更在于立规矩、促长远。专项行动在打击具体违规行为和情形的同时,特别强调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播打赏管理功能,加强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规范。不仅要求深挖严打一批账号、平台和MCN机构等负面典型,也明确提出督促网站平台规范榜单、团播、PK等功能应用和互动玩法,健全投诉举报和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 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不是一阵风,也不是单一主体的事情。网站平台、主播和机构要有充分认识、先查先改,主动告别流量至上、靠博出位和剧本套路“骗”打赏等戏法。须知,健康可持续的直播行业生态,绝不是低俗博眼球、打赏叮当响的“金币竞赛”,而是内容优质、互动有趣的价值共鸣。 打赏的每一分钱,都应是用户自愿为才华才艺埋单的,而不是靠各种路数“坑蒙拐骗”来的。我们期待,在监管整治之外,相关主播、MCN机构、网站平台等能够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人民网评:整治打赏乱象,净化网络直播生态 直播打赏的种种乱象,迎来严厉整治。自10月28日起,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126.4亿元。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领域打赏乱象屡屡引发关注。低俗擦边、立虚假人设不说,更有设置情节套路诱导未成年人、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问题。种种“捞赏”手段,俨然成为一些账号和机构的惯用路数,侵害了消费者用户权益,偏离了设置打赏的初衷,更让网络直播打赏乌烟瘴气,显然不能再任乱象蔓延。 专项行动是对直播行业乱象的精准打击,也是对网络直播生态的一次净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例如,近年火起来的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由于其起步粗放、手法隐蔽、受众具有较强粘性,已成为“野路子”打赏多发高发的领域。将它们纳入专项行动治理重点领域,具有相当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而在重点打击的同时,专项行动也列出了四方面从严打击的突出问题,也具有很强的指向性。说到底,这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本质上都是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于不顾,为了逐利捞金而丢掉了责任底线。 此次专项行动是多年以来“清朗”行动的延续,直面长期以来滋生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根源、乱象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其深意不仅在摆问题、治乱象,更在于立规矩、促长远。专项行动在打击具体违规行为和情形的同时,特别强调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播打赏管理功能,加强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规范。不仅要求深挖严打一批账号、平台和MCN机构等负面典型,也明确提出督促网站平台规范榜单、团播、PK等功能应用和互动玩法,健全投诉举报和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 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不是一阵风,也不是单一主体的事情。网站平台、主播和机构要有充分认识、先查先改,主动告别流量至上、靠博出位和剧本套路“骗”打赏等戏法。须知,健康可持续的直播行业生态,绝不是低俗博眼球、打赏叮当响的“金币竞赛”,而是内容优质、互动有趣的价值共鸣。 打赏的每一分钱,都应是用户自愿为才华才艺埋单的,而不是靠各种路数“坑蒙拐骗”来的。我们期待,在监管整治之外,相关主播、MCN机构、网站平台等能够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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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整治打赏乱象,净化网络直播生态 直播打赏的种种乱象,迎来严厉整治。自10月28日起,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126.4亿元。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领域打赏乱象屡屡引发关注。低俗擦边、立虚假人设不说,更有设置情节套路诱导未成年人、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问题。种种“捞赏”手段,俨然成为一些账号和机构的惯用路数,侵害了消费者用户权益,偏离了设置打赏的初衷,更让网络直播打赏乌烟瘴气,显然不能再任乱象蔓延。 专项行动是对直播行业乱象的精准打击,也是对网络直播生态的一次净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例如,近年火起来的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由于其起步粗放、手法隐蔽、受众具有较强粘性,已成为“野路子”打赏多发高发的领域。将它们纳入专项行动治理重点领域,具有相当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而在重点打击的同时,专项行动也列出了四方面从严打击的突出问题,也具有很强的指向性。说到底,这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本质上都是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于不顾,为了逐利捞金而丢掉了责任底线。 此次专项行动是多年以来“清朗”行动的延续,直面长期以来滋生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根源、乱象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其深意不仅在摆问题、治乱象,更在于立规矩、促长远。专项行动在打击具体违规行为和情形的同时,特别强调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播打赏管理功能,加强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规范。不仅要求深挖严打一批账号、平台和MCN机构等负面典型,也明确提出督促网站平台规范榜单、团播、PK等功能应用和互动玩法,健全投诉举报和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 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不是一阵风,也不是单一主体的事情。网站平台、主播和机构要有充分认识、先查先改,主动告别流量至上、靠博出位和剧本套路“骗”打赏等戏法。须知,健康可持续的直播行业生态,绝不是低俗博眼球、打赏叮当响的“金币竞赛”,而是内容优质、互动有趣的价值共鸣。 打赏的每一分钱,都应是用户自愿为才华才艺埋单的,而不是靠各种路数“坑蒙拐骗”来的。我们期待,在监管整治之外,相关主播、MCN机构、网站平台等能够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给未成年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装上“法治护栏”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正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也影响着青少年儿童的学习与生活,在创造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催生出一些风险和挑战。比如随着情感陪伴类应用软件的大量出现,未成年人深度依赖人工智能,在道德标准和价值判断方面容易被不良导向侵蚀,不利于其价值观的培养和形成。这些问题引发了大量关注。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实现人工智能技术的高质量使用,亟须从法律层面定边界、压责任、强约束。 完善一体化治理路径 当前,我国已构建较为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为基础,衔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面向未成年人的使用时间、权限、消费管理,以及防沉迷措施等作出明确要求。 但是,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未成年人生活场景中的快速渗透相比,上述规范性文件仍存在短板。一是对象与场景细化不足,未明确列举“未成年人专用模式”最低功能,监护同意与学校授权的边界不够明晰;二是平台义务的工程化与可验证性不足,准入分级、显著标识、风险提示等口径不一,执行差异较大;三是救济的及时性与可及性不足、证据规则有待完善,电子数据采信与行为保全缺乏统一、可复制、可推广的适用指引。 为此,有必要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统筹制度规则,完善可执行、可核验、可追责、可救济的一体化治理路径,给未成年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装上“法治护栏”。 从法律层面定边界、压责任、强约束 平台技术规范应在法律制度框架下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责任承担与程序规则等内容,使平台义务、家校共治与司法救济形成闭环,让技术回归“助学不代学、赋能不绑架”。 明确权与责的法律边界。对于未成年人使用的场景,应实行“可用—试用—禁用”分类,配套“清单管理+分级授权”,细化监护人同意与学校授权边界;平台对“明知或应知”是未成年用户而未尽审慎义务的,应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网络保护专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等依法追责,形成可预期的责任边界。 建立健全准入分级与显著标识制度。实行“白名单—负面清单—分级标识”的准入与展示:安全、教育价值明确的纳入白名单;长程联网、持久记忆、群体画像等高风险能力列入负面清单或以“特别许可”限场景、时段使用;其余产品按风险等级醒目标注,便于家长和师生快速识别。 进一步明确平台义务与安全默认。将“安全即默认”写入平台法定义务与产品基线,比如应将前置风险评估、显著标识、留痕可审计、快速处置与申诉复核等纳入凭条技术规范。对于一些存在严重风险的情形,依法采取功能降级、限期整改、暂停或下架等阶梯式惩戒,提升违法成本。推动将平台技术规范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关于安全评估、监督检查、日志留存与(算法)备案等规定衔接执行。 完善电子证据规则与司法救济制度。完善电子证据保全与行为保全衔接,打通“发现—认定—举证—裁判”快速通道;对诱导沉迷、仿声仿脸、人格权受侵害等情形,建立“先行禁令+即时止损”机制,支持在线申请、跨域协作保全与结果互认,提升救济可及性与时效。 建设长效协同机制 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未成年人最有力的保护不是“禁绝”应用,而是通过修改配套规章及完善国家标准,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予以规范化管理。督促平台认真履行责任,规范发展,并督促家校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职责,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为此,应建设长效化协同机制,推动家校签署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当使用合约,明确可用场景、禁止清单与处置办法。 同时,平台还需要强化两项支撑能力。 一是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的科学管理。教育主场景优先使用本地模型;开展校园域外链安全体检,命中高风险即联动撤回并全程留痕;建立执法协查接口;允许开发者在发现新版本有问题时,快速恢复到之前稳定的工作版本,实现“制度能落地、能力可调用”。 二是在使用过程中,平台应强化设定边界、保留证据、自主校验的基础能力。配套可量化的治理工具,比如将依赖度指数、融合时长、对话深度等形成分位指标,越线可触发家校联动干预与个别化干预。再比如,对于高强度情感交流,平台可默认关闭回应,长时间对话将触发情感强度降级,进而降低未成年人对其的依赖性。
给未成年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装上“法治护栏”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正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也影响着青少年儿童的学习与生活,在创造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催生出一些风险和挑战。比如随着情感陪伴类应用软件的大量出现,未成年人深度依赖人工智能,在道德标准和价值判断方面容易被不良导向侵蚀,不利于其价值观的培养和形成。这些问题引发了大量关注。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实现人工智能技术的高质量使用,亟须从法律层面定边界、压责任、强约束。 完善一体化治理路径 当前,我国已构建较为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为基础,衔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面向未成年人的使用时间、权限、消费管理,以及防沉迷措施等作出明确要求。 但是,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未成年人生活场景中的快速渗透相比,上述规范性文件仍存在短板。一是对象与场景细化不足,未明确列举“未成年人专用模式”最低功能,监护同意与学校授权的边界不够明晰;二是平台义务的工程化与可验证性不足,准入分级、显著标识、风险提示等口径不一,执行差异较大;三是救济的及时性与可及性不足、证据规则有待完善,电子数据采信与行为保全缺乏统一、可复制、可推广的适用指引。 为此,有必要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统筹制度规则,完善可执行、可核验、可追责、可救济的一体化治理路径,给未成年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装上“法治护栏”。 从法律层面定边界、压责任、强约束 平台技术规范应在法律制度框架下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责任承担与程序规则等内容,使平台义务、家校共治与司法救济形成闭环,让技术回归“助学不代学、赋能不绑架”。 明确权与责的法律边界。对于未成年人使用的场景,应实行“可用—试用—禁用”分类,配套“清单管理+分级授权”,细化监护人同意与学校授权边界;平台对“明知或应知”是未成年用户而未尽审慎义务的,应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网络保护专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等依法追责,形成可预期的责任边界。 建立健全准入分级与显著标识制度。实行“白名单—负面清单—分级标识”的准入与展示:安全、教育价值明确的纳入白名单;长程联网、持久记忆、群体画像等高风险能力列入负面清单或以“特别许可”限场景、时段使用;其余产品按风险等级醒目标注,便于家长和师生快速识别。 进一步明确平台义务与安全默认。将“安全即默认”写入平台法定义务与产品基线,比如应将前置风险评估、显著标识、留痕可审计、快速处置与申诉复核等纳入凭条技术规范。对于一些存在严重风险的情形,依法采取功能降级、限期整改、暂停或下架等阶梯式惩戒,提升违法成本。推动将平台技术规范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关于安全评估、监督检查、日志留存与(算法)备案等规定衔接执行。 完善电子证据规则与司法救济制度。完善电子证据保全与行为保全衔接,打通“发现—认定—举证—裁判”快速通道;对诱导沉迷、仿声仿脸、人格权受侵害等情形,建立“先行禁令+即时止损”机制,支持在线申请、跨域协作保全与结果互认,提升救济可及性与时效。 建设长效协同机制 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未成年人最有力的保护不是“禁绝”应用,而是通过修改配套规章及完善国家标准,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予以规范化管理。督促平台认真履行责任,规范发展,并督促家校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职责,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为此,应建设长效化协同机制,推动家校签署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当使用合约,明确可用场景、禁止清单与处置办法。 同时,平台还需要强化两项支撑能力。 一是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的科学管理。教育主场景优先使用本地模型;开展校园域外链安全体检,命中高风险即联动撤回并全程留痕;建立执法协查接口;允许开发者在发现新版本有问题时,快速恢复到之前稳定的工作版本,实现“制度能落地、能力可调用”。 二是在使用过程中,平台应强化设定边界、保留证据、自主校验的基础能力。配套可量化的治理工具,比如将依赖度指数、融合时长、对话深度等形成分位指标,越线可触发家校联动干预与个别化干预。再比如,对于高强度情感交流,平台可默认关闭回应,长时间对话将触发情感强度降级,进而降低未成年人对其的依赖性。
给未成年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装上“法治护栏”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正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也影响着青少年儿童的学习与生活,在创造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催生出一些风险和挑战。比如随着情感陪伴类应用软件的大量出现,未成年人深度依赖人工智能,在道德标准和价值判断方面容易被不良导向侵蚀,不利于其价值观的培养和形成。这些问题引发了大量关注。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实现人工智能技术的高质量使用,亟须从法律层面定边界、压责任、强约束。 完善一体化治理路径 当前,我国已构建较为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为基础,衔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面向未成年人的使用时间、权限、消费管理,以及防沉迷措施等作出明确要求。 但是,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未成年人生活场景中的快速渗透相比,上述规范性文件仍存在短板。一是对象与场景细化不足,未明确列举“未成年人专用模式”最低功能,监护同意与学校授权的边界不够明晰;二是平台义务的工程化与可验证性不足,准入分级、显著标识、风险提示等口径不一,执行差异较大;三是救济的及时性与可及性不足、证据规则有待完善,电子数据采信与行为保全缺乏统一、可复制、可推广的适用指引。 为此,有必要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统筹制度规则,完善可执行、可核验、可追责、可救济的一体化治理路径,给未成年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装上“法治护栏”。 从法律层面定边界、压责任、强约束 平台技术规范应在法律制度框架下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责任承担与程序规则等内容,使平台义务、家校共治与司法救济形成闭环,让技术回归“助学不代学、赋能不绑架”。 明确权与责的法律边界。对于未成年人使用的场景,应实行“可用—试用—禁用”分类,配套“清单管理+分级授权”,细化监护人同意与学校授权边界;平台对“明知或应知”是未成年用户而未尽审慎义务的,应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网络保护专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等依法追责,形成可预期的责任边界。 建立健全准入分级与显著标识制度。实行“白名单—负面清单—分级标识”的准入与展示:安全、教育价值明确的纳入白名单;长程联网、持久记忆、群体画像等高风险能力列入负面清单或以“特别许可”限场景、时段使用;其余产品按风险等级醒目标注,便于家长和师生快速识别。 进一步明确平台义务与安全默认。将“安全即默认”写入平台法定义务与产品基线,比如应将前置风险评估、显著标识、留痕可审计、快速处置与申诉复核等纳入凭条技术规范。对于一些存在严重风险的情形,依法采取功能降级、限期整改、暂停或下架等阶梯式惩戒,提升违法成本。推动将平台技术规范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关于安全评估、监督检查、日志留存与(算法)备案等规定衔接执行。 完善电子证据规则与司法救济制度。完善电子证据保全与行为保全衔接,打通“发现—认定—举证—裁判”快速通道;对诱导沉迷、仿声仿脸、人格权受侵害等情形,建立“先行禁令+即时止损”机制,支持在线申请、跨域协作保全与结果互认,提升救济可及性与时效。 建设长效协同机制 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未成年人最有力的保护不是“禁绝”应用,而是通过修改配套规章及完善国家标准,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予以规范化管理。督促平台认真履行责任,规范发展,并督促家校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职责,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为此,应建设长效化协同机制,推动家校签署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当使用合约,明确可用场景、禁止清单与处置办法。 同时,平台还需要强化两项支撑能力。 一是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的科学管理。教育主场景优先使用本地模型;开展校园域外链安全体检,命中高风险即联动撤回并全程留痕;建立执法协查接口;允许开发者在发现新版本有问题时,快速恢复到之前稳定的工作版本,实现“制度能落地、能力可调用”。 二是在使用过程中,平台应强化设定边界、保留证据、自主校验的基础能力。配套可量化的治理工具,比如将依赖度指数、融合时长、对话深度等形成分位指标,越线可触发家校联动干预与个别化干预。再比如,对于高强度情感交流,平台可默认关闭回应,长时间对话将触发情感强度降级,进而降低未成年人对其的依赖性。
给未成年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装上“法治护栏”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正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也影响着青少年儿童的学习与生活,在创造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催生出一些风险和挑战。比如随着情感陪伴类应用软件的大量出现,未成年人深度依赖人工智能,在道德标准和价值判断方面容易被不良导向侵蚀,不利于其价值观的培养和形成。这些问题引发了大量关注。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实现人工智能技术的高质量使用,亟须从法律层面定边界、压责任、强约束。 完善一体化治理路径 当前,我国已构建较为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为基础,衔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面向未成年人的使用时间、权限、消费管理,以及防沉迷措施等作出明确要求。 但是,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未成年人生活场景中的快速渗透相比,上述规范性文件仍存在短板。一是对象与场景细化不足,未明确列举“未成年人专用模式”最低功能,监护同意与学校授权的边界不够明晰;二是平台义务的工程化与可验证性不足,准入分级、显著标识、风险提示等口径不一,执行差异较大;三是救济的及时性与可及性不足、证据规则有待完善,电子数据采信与行为保全缺乏统一、可复制、可推广的适用指引。 为此,有必要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统筹制度规则,完善可执行、可核验、可追责、可救济的一体化治理路径,给未成年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装上“法治护栏”。 从法律层面定边界、压责任、强约束 平台技术规范应在法律制度框架下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责任承担与程序规则等内容,使平台义务、家校共治与司法救济形成闭环,让技术回归“助学不代学、赋能不绑架”。 明确权与责的法律边界。对于未成年人使用的场景,应实行“可用—试用—禁用”分类,配套“清单管理+分级授权”,细化监护人同意与学校授权边界;平台对“明知或应知”是未成年用户而未尽审慎义务的,应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网络保护专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等依法追责,形成可预期的责任边界。 建立健全准入分级与显著标识制度。实行“白名单—负面清单—分级标识”的准入与展示:安全、教育价值明确的纳入白名单;长程联网、持久记忆、群体画像等高风险能力列入负面清单或以“特别许可”限场景、时段使用;其余产品按风险等级醒目标注,便于家长和师生快速识别。 进一步明确平台义务与安全默认。将“安全即默认”写入平台法定义务与产品基线,比如应将前置风险评估、显著标识、留痕可审计、快速处置与申诉复核等纳入凭条技术规范。对于一些存在严重风险的情形,依法采取功能降级、限期整改、暂停或下架等阶梯式惩戒,提升违法成本。推动将平台技术规范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关于安全评估、监督检查、日志留存与(算法)备案等规定衔接执行。 完善电子证据规则与司法救济制度。完善电子证据保全与行为保全衔接,打通“发现—认定—举证—裁判”快速通道;对诱导沉迷、仿声仿脸、人格权受侵害等情形,建立“先行禁令+即时止损”机制,支持在线申请、跨域协作保全与结果互认,提升救济可及性与时效。 建设长效协同机制 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未成年人最有力的保护不是“禁绝”应用,而是通过修改配套规章及完善国家标准,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予以规范化管理。督促平台认真履行责任,规范发展,并督促家校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职责,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为此,应建设长效化协同机制,推动家校签署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当使用合约,明确可用场景、禁止清单与处置办法。 同时,平台还需要强化两项支撑能力。 一是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的科学管理。教育主场景优先使用本地模型;开展校园域外链安全体检,命中高风险即联动撤回并全程留痕;建立执法协查接口;允许开发者在发现新版本有问题时,快速恢复到之前稳定的工作版本,实现“制度能落地、能力可调用”。 二是在使用过程中,平台应强化设定边界、保留证据、自主校验的基础能力。配套可量化的治理工具,比如将依赖度指数、融合时长、对话深度等形成分位指标,越线可触发家校联动干预与个别化干预。再比如,对于高强度情感交流,平台可默认关闭回应,长时间对话将触发情感强度降级,进而降低未成年人对其的依赖性。
【Show】给未成年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装上“法治护栏”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正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也影响着青少年儿童的学习与生活,在创造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催生出一些风险和挑战。比如随着情感陪伴类应用软件的大量出现,未成年人深度依赖人工智能,在道德标准和价值判断方面容易被不良导向侵蚀,不利于其价值观的培养和形成。这些问题引发了大量关注。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实现人工智能技术的高质量使用,亟须从法律层面定边界、压责任、强约束。 完善一体化治理路径 当前,我国已构建较为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为基础,衔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面向未成年人的使用时间、权限、消费管理,以及防沉迷措施等作出明确要求。 但是,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未成年人生活场景中的快速渗透相比,上述规范性文件仍存在短板。一是对象与场景细化不足,未明确列举“未成年人专用模式”最低功能,监护同意与学校授权的边界不够明晰;二是平台义务的工程化与可验证性不足,准入分级、显著标识、风险提示等口径不一,执行差异较大;三是救济的及时性与可及性不足、证据规则有待完善,电子数据采信与行为保全缺乏统一、可复制、可推广的适用指引。 为此,有必要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统筹制度规则,完善可执行、可核验、可追责、可救济的一体化治理路径,给未成年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装上“法治护栏”。 从法律层面定边界、压责任、强约束 平台技术规范应在法律制度框架下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责任承担与程序规则等内容,使平台义务、家校共治与司法救济形成闭环,让技术回归“助学不代学、赋能不绑架”。 明确权与责的法律边界。对于未成年人使用的场景,应实行“可用—试用—禁用”分类,配套“清单管理+分级授权”,细化监护人同意与学校授权边界;平台对“明知或应知”是未成年用户而未尽审慎义务的,应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网络保护专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等依法追责,形成可预期的责任边界。 建立健全准入分级与显著标识制度。实行“白名单—负面清单—分级标识”的准入与展示:安全、教育价值明确的纳入白名单;长程联网、持久记忆、群体画像等高风险能力列入负面清单或以“特别许可”限场景、时段使用;其余产品按风险等级醒目标注,便于家长和师生快速识别。 进一步明确平台义务与安全默认。将“安全即默认”写入平台法定义务与产品基线,比如应将前置风险评估、显著标识、留痕可审计、快速处置与申诉复核等纳入凭条技术规范。对于一些存在严重风险的情形,依法采取功能降级、限期整改、暂停或下架等阶梯式惩戒,提升违法成本。推动将平台技术规范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关于安全评估、监督检查、日志留存与(算法)备案等规定衔接执行。 完善电子证据规则与司法救济制度。完善电子证据保全与行为保全衔接,打通“发现—认定—举证—裁判”快速通道;对诱导沉迷、仿声仿脸、人格权受侵害等情形,建立“先行禁令+即时止损”机制,支持在线申请、跨域协作保全与结果互认,提升救济可及性与时效。 建设长效协同机制 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未成年人最有力的保护不是“禁绝”应用,而是通过修改配套规章及完善国家标准,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予以规范化管理。督促平台认真履行责任,规范发展,并督促家校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职责,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为此,应建设长效化协同机制,推动家校签署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当使用合约,明确可用场景、禁止清单与处置办法。 同时,平台还需要强化两项支撑能力。 一是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的科学管理。教育主场景优先使用本地模型;开展校园域外链安全体检,命中高风险即联动撤回并全程留痕;建立执法协查接口;允许开发者在发现新版本有问题时,快速恢复到之前稳定的工作版本,实现“制度能落地、能力可调用”。 二是在使用过程中,平台应强化设定边界、保留证据、自主校验的基础能力。配套可量化的治理工具,比如将依赖度指数、融合时长、对话深度等形成分位指标,越线可触发家校联动干预与个别化干预。再比如,对于高强度情感交流,平台可默认关闭回应,长时间对话将触发情感强度降级,进而降低未成年人对其的依赖性。
给未成年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装上“法治护栏”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正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也影响着青少年儿童的学习与生活,在创造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催生出一些风险和挑战。比如随着情感陪伴类应用软件的大量出现,未成年人深度依赖人工智能,在道德标准和价值判断方面容易被不良导向侵蚀,不利于其价值观的培养和形成。这些问题引发了大量关注。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实现人工智能技术的高质量使用,亟须从法律层面定边界、压责任、强约束。 完善一体化治理路径 当前,我国已构建较为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为基础,衔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面向未成年人的使用时间、权限、消费管理,以及防沉迷措施等作出明确要求。 但是,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未成年人生活场景中的快速渗透相比,上述规范性文件仍存在短板。一是对象与场景细化不足,未明确列举“未成年人专用模式”最低功能,监护同意与学校授权的边界不够明晰;二是平台义务的工程化与可验证性不足,准入分级、显著标识、风险提示等口径不一,执行差异较大;三是救济的及时性与可及性不足、证据规则有待完善,电子数据采信与行为保全缺乏统一、可复制、可推广的适用指引。 为此,有必要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统筹制度规则,完善可执行、可核验、可追责、可救济的一体化治理路径,给未成年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装上“法治护栏”。 从法律层面定边界、压责任、强约束 平台技术规范应在法律制度框架下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责任承担与程序规则等内容,使平台义务、家校共治与司法救济形成闭环,让技术回归“助学不代学、赋能不绑架”。 明确权与责的法律边界。对于未成年人使用的场景,应实行“可用—试用—禁用”分类,配套“清单管理+分级授权”,细化监护人同意与学校授权边界;平台对“明知或应知”是未成年用户而未尽审慎义务的,应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网络保护专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等依法追责,形成可预期的责任边界。 建立健全准入分级与显著标识制度。实行“白名单—负面清单—分级标识”的准入与展示:安全、教育价值明确的纳入白名单;长程联网、持久记忆、群体画像等高风险能力列入负面清单或以“特别许可”限场景、时段使用;其余产品按风险等级醒目标注,便于家长和师生快速识别。 进一步明确平台义务与安全默认。将“安全即默认”写入平台法定义务与产品基线,比如应将前置风险评估、显著标识、留痕可审计、快速处置与申诉复核等纳入凭条技术规范。对于一些存在严重风险的情形,依法采取功能降级、限期整改、暂停或下架等阶梯式惩戒,提升违法成本。推动将平台技术规范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关于安全评估、监督检查、日志留存与(算法)备案等规定衔接执行。 完善电子证据规则与司法救济制度。完善电子证据保全与行为保全衔接,打通“发现—认定—举证—裁判”快速通道;对诱导沉迷、仿声仿脸、人格权受侵害等情形,建立“先行禁令+即时止损”机制,支持在线申请、跨域协作保全与结果互认,提升救济可及性与时效。 建设长效协同机制 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未成年人最有力的保护不是“禁绝”应用,而是通过修改配套规章及完善国家标准,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予以规范化管理。督促平台认真履行责任,规范发展,并督促家校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职责,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为此,应建设长效化协同机制,推动家校签署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当使用合约,明确可用场景、禁止清单与处置办法。 同时,平台还需要强化两项支撑能力。 一是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的科学管理。教育主场景优先使用本地模型;开展校园域外链安全体检,命中高风险即联动撤回并全程留痕;建立执法协查接口;允许开发者在发现新版本有问题时,快速恢复到之前稳定的工作版本,实现“制度能落地、能力可调用”。 二是在使用过程中,平台应强化设定边界、保留证据、自主校验的基础能力。配套可量化的治理工具,比如将依赖度指数、融合时长、对话深度等形成分位指标,越线可触发家校联动干预与个别化干预。再比如,对于高强度情感交流,平台可默认关闭回应,长时间对话将触发情感强度降级,进而降低未成年人对其的依赖性。
人民网评:整治打赏乱象,净化网络直播生态 直播打赏的种种乱象,迎来严厉整治。自10月28日起,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126.4亿元。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领域打赏乱象屡屡引发关注。低俗擦边、立虚假人设不说,更有设置情节套路诱导未成年人、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问题。种种“捞赏”手段,俨然成为一些账号和机构的惯用路数,侵害了消费者用户权益,偏离了设置打赏的初衷,更让网络直播打赏乌烟瘴气,显然不能再任乱象蔓延。 专项行动是对直播行业乱象的精准打击,也是对网络直播生态的一次净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例如,近年火起来的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由于其起步粗放、手法隐蔽、受众具有较强粘性,已成为“野路子”打赏多发高发的领域。将它们纳入专项行动治理重点领域,具有相当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而在重点打击的同时,专项行动也列出了四方面从严打击的突出问题,也具有很强的指向性。说到底,这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本质上都是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于不顾,为了逐利捞金而丢掉了责任底线。 此次专项行动是多年以来“清朗”行动的延续,直面长期以来滋生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根源、乱象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其深意不仅在摆问题、治乱象,更在于立规矩、促长远。专项行动在打击具体违规行为和情形的同时,特别强调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播打赏管理功能,加强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规范。不仅要求深挖严打一批账号、平台和MCN机构等负面典型,也明确提出督促网站平台规范榜单、团播、PK等功能应用和互动玩法,健全投诉举报和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 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不是一阵风,也不是单一主体的事情。网站平台、主播和机构要有充分认识、先查先改,主动告别流量至上、靠博出位和剧本套路“骗”打赏等戏法。须知,健康可持续的直播行业生态,绝不是低俗博眼球、打赏叮当响的“金币竞赛”,而是内容优质、互动有趣的价值共鸣。 打赏的每一分钱,都应是用户自愿为才华才艺埋单的,而不是靠各种路数“坑蒙拐骗”来的。我们期待,在监管整治之外,相关主播、MCN机构、网站平台等能够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人民网评:整治打赏乱象,净化网络直播生态 直播打赏的种种乱象,迎来严厉整治。自10月28日起,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126.4亿元。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领域打赏乱象屡屡引发关注。低俗擦边、立虚假人设不说,更有设置情节套路诱导未成年人、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问题。种种“捞赏”手段,俨然成为一些账号和机构的惯用路数,侵害了消费者用户权益,偏离了设置打赏的初衷,更让网络直播打赏乌烟瘴气,显然不能再任乱象蔓延。 专项行动是对直播行业乱象的精准打击,也是对网络直播生态的一次净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例如,近年火起来的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由于其起步粗放、手法隐蔽、受众具有较强粘性,已成为“野路子”打赏多发高发的领域。将它们纳入专项行动治理重点领域,具有相当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而在重点打击的同时,专项行动也列出了四方面从严打击的突出问题,也具有很强的指向性。说到底,这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本质上都是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于不顾,为了逐利捞金而丢掉了责任底线。 此次专项行动是多年以来“清朗”行动的延续,直面长期以来滋生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根源、乱象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其深意不仅在摆问题、治乱象,更在于立规矩、促长远。专项行动在打击具体违规行为和情形的同时,特别强调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播打赏管理功能,加强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规范。不仅要求深挖严打一批账号、平台和MCN机构等负面典型,也明确提出督促网站平台规范榜单、团播、PK等功能应用和互动玩法,健全投诉举报和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 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不是一阵风,也不是单一主体的事情。网站平台、主播和机构要有充分认识、先查先改,主动告别流量至上、靠博出位和剧本套路“骗”打赏等戏法。须知,健康可持续的直播行业生态,绝不是低俗博眼球、打赏叮当响的“金币竞赛”,而是内容优质、互动有趣的价值共鸣。 打赏的每一分钱,都应是用户自愿为才华才艺埋单的,而不是靠各种路数“坑蒙拐骗”来的。我们期待,在监管整治之外,相关主播、MCN机构、网站平台等能够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人民网评:整治打赏乱象,净化网络直播生态 直播打赏的种种乱象,迎来严厉整治。自10月28日起,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126.4亿元。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领域打赏乱象屡屡引发关注。低俗擦边、立虚假人设不说,更有设置情节套路诱导未成年人、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问题。种种“捞赏”手段,俨然成为一些账号和机构的惯用路数,侵害了消费者用户权益,偏离了设置打赏的初衷,更让网络直播打赏乌烟瘴气,显然不能再任乱象蔓延。 专项行动是对直播行业乱象的精准打击,也是对网络直播生态的一次净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例如,近年火起来的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由于其起步粗放、手法隐蔽、受众具有较强粘性,已成为“野路子”打赏多发高发的领域。将它们纳入专项行动治理重点领域,具有相当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而在重点打击的同时,专项行动也列出了四方面从严打击的突出问题,也具有很强的指向性。说到底,这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本质上都是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于不顾,为了逐利捞金而丢掉了责任底线。 此次专项行动是多年以来“清朗”行动的延续,直面长期以来滋生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根源、乱象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其深意不仅在摆问题、治乱象,更在于立规矩、促长远。专项行动在打击具体违规行为和情形的同时,特别强调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播打赏管理功能,加强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规范。不仅要求深挖严打一批账号、平台和MCN机构等负面典型,也明确提出督促网站平台规范榜单、团播、PK等功能应用和互动玩法,健全投诉举报和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 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不是一阵风,也不是单一主体的事情。网站平台、主播和机构要有充分认识、先查先改,主动告别流量至上、靠博出位和剧本套路“骗”打赏等戏法。须知,健康可持续的直播行业生态,绝不是低俗博眼球、打赏叮当响的“金币竞赛”,而是内容优质、互动有趣的价值共鸣。 打赏的每一分钱,都应是用户自愿为才华才艺埋单的,而不是靠各种路数“坑蒙拐骗”来的。我们期待,在监管整治之外,相关主播、MCN机构、网站平台等能够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人民网评:整治打赏乱象,净化网络直播生态 直播打赏的种种乱象,迎来严厉整治。自10月28日起,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126.4亿元。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领域打赏乱象屡屡引发关注。低俗擦边、立虚假人设不说,更有设置情节套路诱导未成年人、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问题。种种“捞赏”手段,俨然成为一些账号和机构的惯用路数,侵害了消费者用户权益,偏离了设置打赏的初衷,更让网络直播打赏乌烟瘴气,显然不能再任乱象蔓延。 专项行动是对直播行业乱象的精准打击,也是对网络直播生态的一次净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例如,近年火起来的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由于其起步粗放、手法隐蔽、受众具有较强粘性,已成为“野路子”打赏多发高发的领域。将它们纳入专项行动治理重点领域,具有相当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而在重点打击的同时,专项行动也列出了四方面从严打击的突出问题,也具有很强的指向性。说到底,这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本质上都是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于不顾,为了逐利捞金而丢掉了责任底线。 此次专项行动是多年以来“清朗”行动的延续,直面长期以来滋生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根源、乱象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其深意不仅在摆问题、治乱象,更在于立规矩、促长远。专项行动在打击具体违规行为和情形的同时,特别强调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播打赏管理功能,加强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规范。不仅要求深挖严打一批账号、平台和MCN机构等负面典型,也明确提出督促网站平台规范榜单、团播、PK等功能应用和互动玩法,健全投诉举报和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 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不是一阵风,也不是单一主体的事情。网站平台、主播和机构要有充分认识、先查先改,主动告别流量至上、靠博出位和剧本套路“骗”打赏等戏法。须知,健康可持续的直播行业生态,绝不是低俗博眼球、打赏叮当响的“金币竞赛”,而是内容优质、互动有趣的价值共鸣。 打赏的每一分钱,都应是用户自愿为才华才艺埋单的,而不是靠各种路数“坑蒙拐骗”来的。我们期待,在监管整治之外,相关主播、MCN机构、网站平台等能够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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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整治打赏乱象,净化网络直播生态 直播打赏的种种乱象,迎来严厉整治。自10月28日起,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126.4亿元。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领域打赏乱象屡屡引发关注。低俗擦边、立虚假人设不说,更有设置情节套路诱导未成年人、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问题。种种“捞赏”手段,俨然成为一些账号和机构的惯用路数,侵害了消费者用户权益,偏离了设置打赏的初衷,更让网络直播打赏乌烟瘴气,显然不能再任乱象蔓延。 专项行动是对直播行业乱象的精准打击,也是对网络直播生态的一次净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例如,近年火起来的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由于其起步粗放、手法隐蔽、受众具有较强粘性,已成为“野路子”打赏多发高发的领域。将它们纳入专项行动治理重点领域,具有相当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而在重点打击的同时,专项行动也列出了四方面从严打击的突出问题,也具有很强的指向性。说到底,这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本质上都是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于不顾,为了逐利捞金而丢掉了责任底线。 此次专项行动是多年以来“清朗”行动的延续,直面长期以来滋生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根源、乱象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其深意不仅在摆问题、治乱象,更在于立规矩、促长远。专项行动在打击具体违规行为和情形的同时,特别强调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播打赏管理功能,加强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规范。不仅要求深挖严打一批账号、平台和MCN机构等负面典型,也明确提出督促网站平台规范榜单、团播、PK等功能应用和互动玩法,健全投诉举报和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 整治直播打赏乱象不是一阵风,也不是单一主体的事情。网站平台、主播和机构要有充分认识、先查先改,主动告别流量至上、靠博出位和剧本套路“骗”打赏等戏法。须知,健康可持续的直播行业生态,绝不是低俗博眼球、打赏叮当响的“金币竞赛”,而是内容优质、互动有趣的价值共鸣。 打赏的每一分钱,都应是用户自愿为才华才艺埋单的,而不是靠各种路数“坑蒙拐骗”来的。我们期待,在监管整治之外,相关主播、MCN机构、网站平台等能够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为青少年系好健康用网“安全带” 网络时代,数字技术已深度融入青少年的学习与生活。对当代中小学生而言,网络既是获取知识的“百科全书”、交流情感的“虚拟桥梁”,也是暗藏风险的“情绪旋涡”——短视频的碎片化刺激、游戏的沉浸式吸引、不良信息的隐蔽渗透,正悄然影响着青少年的认知模式与心理状态。在此背景下,教育部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将“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列为重点任务,回应了社会对青少年网络素养的关切,指明了数字时代教育引导的关键方向。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本质上是帮助青少年在数字世界中建立“心理防护墙”。网络素养不仅是操作技能的掌握,更是对信息的辨析、对自我的约束、对规则的敬畏。当青少年学会理性辨别“信息茧房”中的真假优劣,懂得在“即时满足”与“长期主义”间权衡选择,方能将网络转化为成长的助力而非阻力。这不仅关乎个体的心理健康,更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在数字时代实现全面发展。毕竟,一个能在虚拟与现实间自由切换、保持清醒认知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网络的“主人”。 作为育人主阵地,学校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一方面,通过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课程,系统传授网络安全知识、法治观念与用网礼仪,帮助学生理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学会保护个人隐私、抵制网络暴力;另一方面,规范智能终端管理,严格执行“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通过“无手机日”“专注学习角”等活动,引导学生回归线下深度思考。更重要的是,教师须提升“育心”能力,敏锐观察学生用网行为的异常变化,及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应以家校协同为“稳定器”。家庭是孩子用网习惯的“第一课堂”,家长的示范与引导至关重要。教育部提出的“息屏行动”正是打破“家庭屏幕依赖”的有效举措:家长可与孩子共同制定“用网公约”,明确学习时段、娱乐时段的设备使用规则;通过亲子共读、户外运动、手工实践等替代活动,减少对网络的过度依赖。此外,学校应通过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普及科学用网知识,帮助家长避免“谈网色变”或“放任不管”的极端做法,形成“监督而不控制、引导而不替代”的教育共识。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须以平台责任为“压舱石”。网络空间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青少年的用网体验。相关部门应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对面向学生的内容推送设置“健康阈值”,坚决过滤贩卖焦虑、诱导内卷的不良信息;对动漫、短视频、网络游戏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模式”,限制使用时长、屏蔽不适内容,将“防沉迷”升级为“促成长”。同时,须加强跨部门协同,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动开展网络环境整治行动,对传播不良信息的平台依法处罚,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监管态势。 数字时代的教育,是一场与技术赛跑的“双向奔赴”。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不是要将青少年隔绝于网络之外,而是要教会他们在网络浪潮中站稳脚跟、把握方向。从学校的教育引导到家庭的协同共育,从平台的责任压实到社会的环境净化,每一环都需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唯有如此,才能让青少年在网络空间中既“用得好”,又“长得好”,真正成长为适应数字时代的健康学习者与理性参与者。
为青少年系好健康用网“安全带” 网络时代,数字技术已深度融入青少年的学习与生活。对当代中小学生而言,网络既是获取知识的“百科全书”、交流情感的“虚拟桥梁”,也是暗藏风险的“情绪旋涡”——短视频的碎片化刺激、游戏的沉浸式吸引、不良信息的隐蔽渗透,正悄然影响着青少年的认知模式与心理状态。在此背景下,教育部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将“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列为重点任务,回应了社会对青少年网络素养的关切,指明了数字时代教育引导的关键方向。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本质上是帮助青少年在数字世界中建立“心理防护墙”。网络素养不仅是操作技能的掌握,更是对信息的辨析、对自我的约束、对规则的敬畏。当青少年学会理性辨别“信息茧房”中的真假优劣,懂得在“即时满足”与“长期主义”间权衡选择,方能将网络转化为成长的助力而非阻力。这不仅关乎个体的心理健康,更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在数字时代实现全面发展。毕竟,一个能在虚拟与现实间自由切换、保持清醒认知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网络的“主人”。 作为育人主阵地,学校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一方面,通过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课程,系统传授网络安全知识、法治观念与用网礼仪,帮助学生理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学会保护个人隐私、抵制网络暴力;另一方面,规范智能终端管理,严格执行“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通过“无手机日”“专注学习角”等活动,引导学生回归线下深度思考。更重要的是,教师须提升“育心”能力,敏锐观察学生用网行为的异常变化,及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应以家校协同为“稳定器”。家庭是孩子用网习惯的“第一课堂”,家长的示范与引导至关重要。教育部提出的“息屏行动”正是打破“家庭屏幕依赖”的有效举措:家长可与孩子共同制定“用网公约”,明确学习时段、娱乐时段的设备使用规则;通过亲子共读、户外运动、手工实践等替代活动,减少对网络的过度依赖。此外,学校应通过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普及科学用网知识,帮助家长避免“谈网色变”或“放任不管”的极端做法,形成“监督而不控制、引导而不替代”的教育共识。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须以平台责任为“压舱石”。网络空间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青少年的用网体验。相关部门应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对面向学生的内容推送设置“健康阈值”,坚决过滤贩卖焦虑、诱导内卷的不良信息;对动漫、短视频、网络游戏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模式”,限制使用时长、屏蔽不适内容,将“防沉迷”升级为“促成长”。同时,须加强跨部门协同,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动开展网络环境整治行动,对传播不良信息的平台依法处罚,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监管态势。 数字时代的教育,是一场与技术赛跑的“双向奔赴”。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不是要将青少年隔绝于网络之外,而是要教会他们在网络浪潮中站稳脚跟、把握方向。从学校的教育引导到家庭的协同共育,从平台的责任压实到社会的环境净化,每一环都需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唯有如此,才能让青少年在网络空间中既“用得好”,又“长得好”,真正成长为适应数字时代的健康学习者与理性参与者。
为青少年系好健康用网“安全带” 网络时代,数字技术已深度融入青少年的学习与生活。对当代中小学生而言,网络既是获取知识的“百科全书”、交流情感的“虚拟桥梁”,也是暗藏风险的“情绪旋涡”——短视频的碎片化刺激、游戏的沉浸式吸引、不良信息的隐蔽渗透,正悄然影响着青少年的认知模式与心理状态。在此背景下,教育部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将“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列为重点任务,回应了社会对青少年网络素养的关切,指明了数字时代教育引导的关键方向。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本质上是帮助青少年在数字世界中建立“心理防护墙”。网络素养不仅是操作技能的掌握,更是对信息的辨析、对自我的约束、对规则的敬畏。当青少年学会理性辨别“信息茧房”中的真假优劣,懂得在“即时满足”与“长期主义”间权衡选择,方能将网络转化为成长的助力而非阻力。这不仅关乎个体的心理健康,更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在数字时代实现全面发展。毕竟,一个能在虚拟与现实间自由切换、保持清醒认知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网络的“主人”。 作为育人主阵地,学校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一方面,通过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课程,系统传授网络安全知识、法治观念与用网礼仪,帮助学生理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学会保护个人隐私、抵制网络暴力;另一方面,规范智能终端管理,严格执行“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通过“无手机日”“专注学习角”等活动,引导学生回归线下深度思考。更重要的是,教师须提升“育心”能力,敏锐观察学生用网行为的异常变化,及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应以家校协同为“稳定器”。家庭是孩子用网习惯的“第一课堂”,家长的示范与引导至关重要。教育部提出的“息屏行动”正是打破“家庭屏幕依赖”的有效举措:家长可与孩子共同制定“用网公约”,明确学习时段、娱乐时段的设备使用规则;通过亲子共读、户外运动、手工实践等替代活动,减少对网络的过度依赖。此外,学校应通过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普及科学用网知识,帮助家长避免“谈网色变”或“放任不管”的极端做法,形成“监督而不控制、引导而不替代”的教育共识。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须以平台责任为“压舱石”。网络空间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青少年的用网体验。相关部门应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对面向学生的内容推送设置“健康阈值”,坚决过滤贩卖焦虑、诱导内卷的不良信息;对动漫、短视频、网络游戏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模式”,限制使用时长、屏蔽不适内容,将“防沉迷”升级为“促成长”。同时,须加强跨部门协同,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动开展网络环境整治行动,对传播不良信息的平台依法处罚,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监管态势。 数字时代的教育,是一场与技术赛跑的“双向奔赴”。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不是要将青少年隔绝于网络之外,而是要教会他们在网络浪潮中站稳脚跟、把握方向。从学校的教育引导到家庭的协同共育,从平台的责任压实到社会的环境净化,每一环都需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唯有如此,才能让青少年在网络空间中既“用得好”,又“长得好”,真正成长为适应数字时代的健康学习者与理性参与者。
为青少年系好健康用网“安全带” 网络时代,数字技术已深度融入青少年的学习与生活。对当代中小学生而言,网络既是获取知识的“百科全书”、交流情感的“虚拟桥梁”,也是暗藏风险的“情绪旋涡”——短视频的碎片化刺激、游戏的沉浸式吸引、不良信息的隐蔽渗透,正悄然影响着青少年的认知模式与心理状态。在此背景下,教育部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将“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列为重点任务,回应了社会对青少年网络素养的关切,指明了数字时代教育引导的关键方向。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本质上是帮助青少年在数字世界中建立“心理防护墙”。网络素养不仅是操作技能的掌握,更是对信息的辨析、对自我的约束、对规则的敬畏。当青少年学会理性辨别“信息茧房”中的真假优劣,懂得在“即时满足”与“长期主义”间权衡选择,方能将网络转化为成长的助力而非阻力。这不仅关乎个体的心理健康,更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在数字时代实现全面发展。毕竟,一个能在虚拟与现实间自由切换、保持清醒认知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网络的“主人”。 作为育人主阵地,学校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一方面,通过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课程,系统传授网络安全知识、法治观念与用网礼仪,帮助学生理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学会保护个人隐私、抵制网络暴力;另一方面,规范智能终端管理,严格执行“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通过“无手机日”“专注学习角”等活动,引导学生回归线下深度思考。更重要的是,教师须提升“育心”能力,敏锐观察学生用网行为的异常变化,及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应以家校协同为“稳定器”。家庭是孩子用网习惯的“第一课堂”,家长的示范与引导至关重要。教育部提出的“息屏行动”正是打破“家庭屏幕依赖”的有效举措:家长可与孩子共同制定“用网公约”,明确学习时段、娱乐时段的设备使用规则;通过亲子共读、户外运动、手工实践等替代活动,减少对网络的过度依赖。此外,学校应通过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普及科学用网知识,帮助家长避免“谈网色变”或“放任不管”的极端做法,形成“监督而不控制、引导而不替代”的教育共识。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须以平台责任为“压舱石”。网络空间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青少年的用网体验。相关部门应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对面向学生的内容推送设置“健康阈值”,坚决过滤贩卖焦虑、诱导内卷的不良信息;对动漫、短视频、网络游戏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模式”,限制使用时长、屏蔽不适内容,将“防沉迷”升级为“促成长”。同时,须加强跨部门协同,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动开展网络环境整治行动,对传播不良信息的平台依法处罚,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监管态势。 数字时代的教育,是一场与技术赛跑的“双向奔赴”。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不是要将青少年隔绝于网络之外,而是要教会他们在网络浪潮中站稳脚跟、把握方向。从学校的教育引导到家庭的协同共育,从平台的责任压实到社会的环境净化,每一环都需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唯有如此,才能让青少年在网络空间中既“用得好”,又“长得好”,真正成长为适应数字时代的健康学习者与理性参与者。
为青少年系好健康用网“安全带” 网络时代,数字技术已深度融入青少年的学习与生活。对当代中小学生而言,网络既是获取知识的“百科全书”、交流情感的“虚拟桥梁”,也是暗藏风险的“情绪旋涡”——短视频的碎片化刺激、游戏的沉浸式吸引、不良信息的隐蔽渗透,正悄然影响着青少年的认知模式与心理状态。在此背景下,教育部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将“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列为重点任务,回应了社会对青少年网络素养的关切,指明了数字时代教育引导的关键方向。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本质上是帮助青少年在数字世界中建立“心理防护墙”。网络素养不仅是操作技能的掌握,更是对信息的辨析、对自我的约束、对规则的敬畏。当青少年学会理性辨别“信息茧房”中的真假优劣,懂得在“即时满足”与“长期主义”间权衡选择,方能将网络转化为成长的助力而非阻力。这不仅关乎个体的心理健康,更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在数字时代实现全面发展。毕竟,一个能在虚拟与现实间自由切换、保持清醒认知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网络的“主人”。 作为育人主阵地,学校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一方面,通过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课程,系统传授网络安全知识、法治观念与用网礼仪,帮助学生理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学会保护个人隐私、抵制网络暴力;另一方面,规范智能终端管理,严格执行“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通过“无手机日”“专注学习角”等活动,引导学生回归线下深度思考。更重要的是,教师须提升“育心”能力,敏锐观察学生用网行为的异常变化,及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应以家校协同为“稳定器”。家庭是孩子用网习惯的“第一课堂”,家长的示范与引导至关重要。教育部提出的“息屏行动”正是打破“家庭屏幕依赖”的有效举措:家长可与孩子共同制定“用网公约”,明确学习时段、娱乐时段的设备使用规则;通过亲子共读、户外运动、手工实践等替代活动,减少对网络的过度依赖。此外,学校应通过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普及科学用网知识,帮助家长避免“谈网色变”或“放任不管”的极端做法,形成“监督而不控制、引导而不替代”的教育共识。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须以平台责任为“压舱石”。网络空间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青少年的用网体验。相关部门应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对面向学生的内容推送设置“健康阈值”,坚决过滤贩卖焦虑、诱导内卷的不良信息;对动漫、短视频、网络游戏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模式”,限制使用时长、屏蔽不适内容,将“防沉迷”升级为“促成长”。同时,须加强跨部门协同,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动开展网络环境整治行动,对传播不良信息的平台依法处罚,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监管态势。 数字时代的教育,是一场与技术赛跑的“双向奔赴”。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不是要将青少年隔绝于网络之外,而是要教会他们在网络浪潮中站稳脚跟、把握方向。从学校的教育引导到家庭的协同共育,从平台的责任压实到社会的环境净化,每一环都需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唯有如此,才能让青少年在网络空间中既“用得好”,又“长得好”,真正成长为适应数字时代的健康学习者与理性参与者。
为青少年系好健康用网“安全带” 网络时代,数字技术已深度融入青少年的学习与生活。对当代中小学生而言,网络既是获取知识的“百科全书”、交流情感的“虚拟桥梁”,也是暗藏风险的“情绪旋涡”——短视频的碎片化刺激、游戏的沉浸式吸引、不良信息的隐蔽渗透,正悄然影响着青少年的认知模式与心理状态。在此背景下,教育部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将“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列为重点任务,回应了社会对青少年网络素养的关切,指明了数字时代教育引导的关键方向。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本质上是帮助青少年在数字世界中建立“心理防护墙”。网络素养不仅是操作技能的掌握,更是对信息的辨析、对自我的约束、对规则的敬畏。当青少年学会理性辨别“信息茧房”中的真假优劣,懂得在“即时满足”与“长期主义”间权衡选择,方能将网络转化为成长的助力而非阻力。这不仅关乎个体的心理健康,更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在数字时代实现全面发展。毕竟,一个能在虚拟与现实间自由切换、保持清醒认知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网络的“主人”。 作为育人主阵地,学校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一方面,通过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课程,系统传授网络安全知识、法治观念与用网礼仪,帮助学生理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学会保护个人隐私、抵制网络暴力;另一方面,规范智能终端管理,严格执行“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通过“无手机日”“专注学习角”等活动,引导学生回归线下深度思考。更重要的是,教师须提升“育心”能力,敏锐观察学生用网行为的异常变化,及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应以家校协同为“稳定器”。家庭是孩子用网习惯的“第一课堂”,家长的示范与引导至关重要。教育部提出的“息屏行动”正是打破“家庭屏幕依赖”的有效举措:家长可与孩子共同制定“用网公约”,明确学习时段、娱乐时段的设备使用规则;通过亲子共读、户外运动、手工实践等替代活动,减少对网络的过度依赖。此外,学校应通过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普及科学用网知识,帮助家长避免“谈网色变”或“放任不管”的极端做法,形成“监督而不控制、引导而不替代”的教育共识。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须以平台责任为“压舱石”。网络空间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青少年的用网体验。相关部门应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对面向学生的内容推送设置“健康阈值”,坚决过滤贩卖焦虑、诱导内卷的不良信息;对动漫、短视频、网络游戏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模式”,限制使用时长、屏蔽不适内容,将“防沉迷”升级为“促成长”。同时,须加强跨部门协同,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动开展网络环境整治行动,对传播不良信息的平台依法处罚,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监管态势。 数字时代的教育,是一场与技术赛跑的“双向奔赴”。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不是要将青少年隔绝于网络之外,而是要教会他们在网络浪潮中站稳脚跟、把握方向。从学校的教育引导到家庭的协同共育,从平台的责任压实到社会的环境净化,每一环都需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唯有如此,才能让青少年在网络空间中既“用得好”,又“长得好”,真正成长为适应数字时代的健康学习者与理性参与者。
为青少年系好健康用网“安全带” 网络时代,数字技术已深度融入青少年的学习与生活。对当代中小学生而言,网络既是获取知识的“百科全书”、交流情感的“虚拟桥梁”,也是暗藏风险的“情绪旋涡”——短视频的碎片化刺激、游戏的沉浸式吸引、不良信息的隐蔽渗透,正悄然影响着青少年的认知模式与心理状态。在此背景下,教育部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将“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列为重点任务,回应了社会对青少年网络素养的关切,指明了数字时代教育引导的关键方向。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本质上是帮助青少年在数字世界中建立“心理防护墙”。网络素养不仅是操作技能的掌握,更是对信息的辨析、对自我的约束、对规则的敬畏。当青少年学会理性辨别“信息茧房”中的真假优劣,懂得在“即时满足”与“长期主义”间权衡选择,方能将网络转化为成长的助力而非阻力。这不仅关乎个体的心理健康,更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在数字时代实现全面发展。毕竟,一个能在虚拟与现实间自由切换、保持清醒认知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网络的“主人”。 作为育人主阵地,学校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一方面,通过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课程,系统传授网络安全知识、法治观念与用网礼仪,帮助学生理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学会保护个人隐私、抵制网络暴力;另一方面,规范智能终端管理,严格执行“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通过“无手机日”“专注学习角”等活动,引导学生回归线下深度思考。更重要的是,教师须提升“育心”能力,敏锐观察学生用网行为的异常变化,及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应以家校协同为“稳定器”。家庭是孩子用网习惯的“第一课堂”,家长的示范与引导至关重要。教育部提出的“息屏行动”正是打破“家庭屏幕依赖”的有效举措:家长可与孩子共同制定“用网公约”,明确学习时段、娱乐时段的设备使用规则;通过亲子共读、户外运动、手工实践等替代活动,减少对网络的过度依赖。此外,学校应通过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普及科学用网知识,帮助家长避免“谈网色变”或“放任不管”的极端做法,形成“监督而不控制、引导而不替代”的教育共识。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须以平台责任为“压舱石”。网络空间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青少年的用网体验。相关部门应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对面向学生的内容推送设置“健康阈值”,坚决过滤贩卖焦虑、诱导内卷的不良信息;对动漫、短视频、网络游戏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模式”,限制使用时长、屏蔽不适内容,将“防沉迷”升级为“促成长”。同时,须加强跨部门协同,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动开展网络环境整治行动,对传播不良信息的平台依法处罚,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监管态势。 数字时代的教育,是一场与技术赛跑的“双向奔赴”。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不是要将青少年隔绝于网络之外,而是要教会他们在网络浪潮中站稳脚跟、把握方向。从学校的教育引导到家庭的协同共育,从平台的责任压实到社会的环境净化,每一环都需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唯有如此,才能让青少年在网络空间中既“用得好”,又“长得好”,真正成长为适应数字时代的健康学习者与理性参与者。
为青少年系好健康用网“安全带” 网络时代,数字技术已深度融入青少年的学习与生活。对当代中小学生而言,网络既是获取知识的“百科全书”、交流情感的“虚拟桥梁”,也是暗藏风险的“情绪旋涡”——短视频的碎片化刺激、游戏的沉浸式吸引、不良信息的隐蔽渗透,正悄然影响着青少年的认知模式与心理状态。在此背景下,教育部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将“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列为重点任务,回应了社会对青少年网络素养的关切,指明了数字时代教育引导的关键方向。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本质上是帮助青少年在数字世界中建立“心理防护墙”。网络素养不仅是操作技能的掌握,更是对信息的辨析、对自我的约束、对规则的敬畏。当青少年学会理性辨别“信息茧房”中的真假优劣,懂得在“即时满足”与“长期主义”间权衡选择,方能将网络转化为成长的助力而非阻力。这不仅关乎个体的心理健康,更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在数字时代实现全面发展。毕竟,一个能在虚拟与现实间自由切换、保持清醒认知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网络的“主人”。 作为育人主阵地,学校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一方面,通过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课程,系统传授网络安全知识、法治观念与用网礼仪,帮助学生理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学会保护个人隐私、抵制网络暴力;另一方面,规范智能终端管理,严格执行“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通过“无手机日”“专注学习角”等活动,引导学生回归线下深度思考。更重要的是,教师须提升“育心”能力,敏锐观察学生用网行为的异常变化,及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应以家校协同为“稳定器”。家庭是孩子用网习惯的“第一课堂”,家长的示范与引导至关重要。教育部提出的“息屏行动”正是打破“家庭屏幕依赖”的有效举措:家长可与孩子共同制定“用网公约”,明确学习时段、娱乐时段的设备使用规则;通过亲子共读、户外运动、手工实践等替代活动,减少对网络的过度依赖。此外,学校应通过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普及科学用网知识,帮助家长避免“谈网色变”或“放任不管”的极端做法,形成“监督而不控制、引导而不替代”的教育共识。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须以平台责任为“压舱石”。网络空间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青少年的用网体验。相关部门应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对面向学生的内容推送设置“健康阈值”,坚决过滤贩卖焦虑、诱导内卷的不良信息;对动漫、短视频、网络游戏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模式”,限制使用时长、屏蔽不适内容,将“防沉迷”升级为“促成长”。同时,须加强跨部门协同,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动开展网络环境整治行动,对传播不良信息的平台依法处罚,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监管态势。 数字时代的教育,是一场与技术赛跑的“双向奔赴”。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不是要将青少年隔绝于网络之外,而是要教会他们在网络浪潮中站稳脚跟、把握方向。从学校的教育引导到家庭的协同共育,从平台的责任压实到社会的环境净化,每一环都需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唯有如此,才能让青少年在网络空间中既“用得好”,又“长得好”,真正成长为适应数字时代的健康学习者与理性参与者。
为青少年系好健康用网“安全带” 网络时代,数字技术已深度融入青少年的学习与生活。对当代中小学生而言,网络既是获取知识的“百科全书”、交流情感的“虚拟桥梁”,也是暗藏风险的“情绪旋涡”——短视频的碎片化刺激、游戏的沉浸式吸引、不良信息的隐蔽渗透,正悄然影响着青少年的认知模式与心理状态。在此背景下,教育部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将“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列为重点任务,回应了社会对青少年网络素养的关切,指明了数字时代教育引导的关键方向。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本质上是帮助青少年在数字世界中建立“心理防护墙”。网络素养不仅是操作技能的掌握,更是对信息的辨析、对自我的约束、对规则的敬畏。当青少年学会理性辨别“信息茧房”中的真假优劣,懂得在“即时满足”与“长期主义”间权衡选择,方能将网络转化为成长的助力而非阻力。这不仅关乎个体的心理健康,更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在数字时代实现全面发展。毕竟,一个能在虚拟与现实间自由切换、保持清醒认知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网络的“主人”。 作为育人主阵地,学校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一方面,通过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课程,系统传授网络安全知识、法治观念与用网礼仪,帮助学生理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学会保护个人隐私、抵制网络暴力;另一方面,规范智能终端管理,严格执行“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通过“无手机日”“专注学习角”等活动,引导学生回归线下深度思考。更重要的是,教师须提升“育心”能力,敏锐观察学生用网行为的异常变化,及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应以家校协同为“稳定器”。家庭是孩子用网习惯的“第一课堂”,家长的示范与引导至关重要。教育部提出的“息屏行动”正是打破“家庭屏幕依赖”的有效举措:家长可与孩子共同制定“用网公约”,明确学习时段、娱乐时段的设备使用规则;通过亲子共读、户外运动、手工实践等替代活动,减少对网络的过度依赖。此外,学校应通过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普及科学用网知识,帮助家长避免“谈网色变”或“放任不管”的极端做法,形成“监督而不控制、引导而不替代”的教育共识。 培养健康用网习惯,须以平台责任为“压舱石”。网络空间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青少年的用网体验。相关部门应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对面向学生的内容推送设置“健康阈值”,坚决过滤贩卖焦虑、诱导内卷的不良信息;对动漫、短视频、网络游戏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模式”,限制使用时长、屏蔽不适内容,将“防沉迷”升级为“促成长”。同时,须加强跨部门协同,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动开展网络环境整治行动,对传播不良信息的平台依法处罚,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监管态势。 数字时代的教育,是一场与技术赛跑的“双向奔赴”。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不是要将青少年隔绝于网络之外,而是要教会他们在网络浪潮中站稳脚跟、把握方向。从学校的教育引导到家庭的协同共育,从平台的责任压实到社会的环境净化,每一环都需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唯有如此,才能让青少年在网络空间中既“用得好”,又“长得好”,真正成长为适应数字时代的健康学习者与理性参与者。
关于开展“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为做好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保障工作,决定自11月4日至12月20日开展“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以下6类突出问题: (一)散布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及相关地区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领域虚假信息,捏造可能引起恐慌的灾难事故、违法犯罪、食品产品质量问题、疫情防控等谣言,特别是在权威辟谣信息发布后仍大肆造谣传谣的行为。 (二)片面、歪曲传播赛事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信息,假冒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身份发声,关联翻炒旧闻旧事。 (三)发布抹黑“一国两制”制度言论,散布有关人群、民族、地域歧视的信息,挑拨地域对立、煽动群体对立,恶意损害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主要赛事举办地及相关地区形象。 (四)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和发布有关虚假赛事视频,以及关联赛事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的不实信息。 (五)使用相同或者相似名称、域名、标识、页面等假冒仿冒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快应用、小程序;在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直播间或短视频背景等环节假冒仿冒相关地区官方机构、新闻媒体等。 (六)组织“人肉搜索”,故意泄露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个人隐私信息,诱导实施网络暴力;实施拉踩引战、互撕谩骂等体育饭圈不良行为,影响运动员备战和赛事举办。 各地网信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职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属地网站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排查处置,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网站平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要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在各级网络举报平台开设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举报专区,组织网站平台在显著位置设置专项行动举报入口。
关于开展“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为做好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保障工作,决定自11月4日至12月20日开展“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以下6类突出问题: (一)散布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及相关地区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领域虚假信息,捏造可能引起恐慌的灾难事故、违法犯罪、食品产品质量问题、疫情防控等谣言,特别是在权威辟谣信息发布后仍大肆造谣传谣的行为。 (二)片面、歪曲传播赛事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信息,假冒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身份发声,关联翻炒旧闻旧事。 (三)发布抹黑“一国两制”制度言论,散布有关人群、民族、地域歧视的信息,挑拨地域对立、煽动群体对立,恶意损害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主要赛事举办地及相关地区形象。 (四)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和发布有关虚假赛事视频,以及关联赛事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的不实信息。 (五)使用相同或者相似名称、域名、标识、页面等假冒仿冒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快应用、小程序;在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直播间或短视频背景等环节假冒仿冒相关地区官方机构、新闻媒体等。 (六)组织“人肉搜索”,故意泄露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个人隐私信息,诱导实施网络暴力;实施拉踩引战、互撕谩骂等体育饭圈不良行为,影响运动员备战和赛事举办。 各地网信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职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属地网站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排查处置,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网站平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要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在各级网络举报平台开设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举报专区,组织网站平台在显著位置设置专项行动举报入口。
关于开展“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为做好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保障工作,决定自11月4日至12月20日开展“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以下6类突出问题: (一)散布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及相关地区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领域虚假信息,捏造可能引起恐慌的灾难事故、违法犯罪、食品产品质量问题、疫情防控等谣言,特别是在权威辟谣信息发布后仍大肆造谣传谣的行为。 (二)片面、歪曲传播赛事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信息,假冒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身份发声,关联翻炒旧闻旧事。 (三)发布抹黑“一国两制”制度言论,散布有关人群、民族、地域歧视的信息,挑拨地域对立、煽动群体对立,恶意损害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主要赛事举办地及相关地区形象。 (四)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和发布有关虚假赛事视频,以及关联赛事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的不实信息。 (五)使用相同或者相似名称、域名、标识、页面等假冒仿冒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快应用、小程序;在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直播间或短视频背景等环节假冒仿冒相关地区官方机构、新闻媒体等。 (六)组织“人肉搜索”,故意泄露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个人隐私信息,诱导实施网络暴力;实施拉踩引战、互撕谩骂等体育饭圈不良行为,影响运动员备战和赛事举办。 各地网信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职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属地网站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排查处置,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网站平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要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在各级网络举报平台开设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举报专区,组织网站平台在显著位置设置专项行动举报入口。
关于开展“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为做好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保障工作,决定自11月4日至12月20日开展“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以下6类突出问题: (一)散布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及相关地区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领域虚假信息,捏造可能引起恐慌的灾难事故、违法犯罪、食品产品质量问题、疫情防控等谣言,特别是在权威辟谣信息发布后仍大肆造谣传谣的行为。 (二)片面、歪曲传播赛事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信息,假冒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身份发声,关联翻炒旧闻旧事。 (三)发布抹黑“一国两制”制度言论,散布有关人群、民族、地域歧视的信息,挑拨地域对立、煽动群体对立,恶意损害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主要赛事举办地及相关地区形象。 (四)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和发布有关虚假赛事视频,以及关联赛事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的不实信息。 (五)使用相同或者相似名称、域名、标识、页面等假冒仿冒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快应用、小程序;在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直播间或短视频背景等环节假冒仿冒相关地区官方机构、新闻媒体等。 (六)组织“人肉搜索”,故意泄露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个人隐私信息,诱导实施网络暴力;实施拉踩引战、互撕谩骂等体育饭圈不良行为,影响运动员备战和赛事举办。 各地网信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职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属地网站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排查处置,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网站平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要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在各级网络举报平台开设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举报专区,组织网站平台在显著位置设置专项行动举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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