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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乐于山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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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究竟来自何方? 文丨王凯迪(武汉大学)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曾经在13世纪横扫欧亚的蒙古骑兵让整个世界为之震撼,成吉思汗家族更是被冠以世界征服者的美誉。这些奔驰在草原上的蒙古人究竟从何而来呢? 很多人从历史文献的角度给出了种种解释,从突厥、室韦到通古斯部落,人们对于蒙古人族源的考证从未停止过。而在今天,体质人类学的新发现或许能够为我们找寻蒙古人的祖先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 对蒙古族先祖人骨资料来开展人种成分分析和古DNA分析,可以从体质人类学和分子考古学的视角,揭示蒙古族历史形成过程中的遗传学脉络,为探讨蒙古族源问题提供来自自然科学方面的佐证。 今天的蒙古族在体质人类学的分类上属于蒙古人种的北亚类型,这一类型在中国的蒙古族、俄罗斯的布里亚特人与蒙古国本土人群中具有广泛的分布。 鲜卑的发现 在今天内蒙古南部兴和县,考古人员发现了从东汉一直延续到北魏的鲜卑人墓葬(从随葬品形制上判定)。通过对20余座鲜卑墓葬的出土人骨资料进行体质特征研究表明,当时的鲜卑人具有阔颅型的颅型,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宽阔的大脸盘子,眉毛与头顶距离之间距离较短,颧骨较高,还有低鼻梁,平下巴,浅眼窝的平直面部形态。 这种颅骨的基本形态特征与今天的蒙古人种北亚类型最为接近。因此,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当时的鲜卑人是今天蒙古族直接远祖。 古代鲜卑人复原图 元代蒙古人 今天的蒙古牧民 同样的,出土于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和朝阳县十二台乡等处的魏晋时期的慕容鲜卑墓葬中,人骨的颅骨具有短而阔的颅型,颧骨高而宽,面部扁平度较大,颌部平直,眼眶比较低矮,基本种系成分应为北亚蒙古人。 魏晋时期的鲜卑分布 扎赉诺尔A组颅骨来源于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新巴尔虎右旗的古墓群,年代为东汉时期,属拓拔鲜卑遗存。据初步研究,该组居民的基本种系特征也可归属于西伯利亚(北亚蒙古人种)类型。 大兴安岭深处的嘎仙洞(疑似拓跋鲜卑的发源地) 根据各地区出土的古墓葬人骨分析表示,鲜卑族各组在种族特征上具有相当大的共性,北亚蒙古人种的种族特征应反映出了鲜卑族居民的主要种系特征,同时也进一步印证了“鲜卑族是一个有着共同的人种学渊源的共同体,拓拔鲜卑与东部鲜卑在种系上是同源的”。鲜卑墓葬所共同体现的蒙古人种北亚类型特征直接反映了古代鲜卑人与当代蒙古人之间密切的族属关系。 契丹的远亲 2002年,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将法库叶茂台辽墓和阜新关山辽墓出土的部分人骨材料运抵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两处材料均属辽代中晚期萧氏后族成员的遗骸,两批材料共同被分为萧氏后族组。 契丹女子复原图 在体质人类学17个比较项目中,萧氏后族组在颅长、额角、颅指数、颅宽高指数、垂直颅面指数、面角、鼻指数、眶指数等八个项目上都进入了北亚蒙古人种的界值范围内。此外,鼻根指数、上面高两项基本接近北亚蒙古人种的上限。 综合其他辽代墓地的研究表明,无论是萧氏后族组所代表的契丹族贵族,还是辽宁朝阳山嘴子组所代表的契丹族平民,他们的体质特征都与现代北亚蒙古人种的体质类型最为接近,可见北亚蒙古人种的种族特征应反映出了辽代契丹族居民的主要种系特征。 传说中的契丹后裔-达斡尔族 历史上的契丹人与今天的蒙古人并没有直接的继承关系,而契丹人的体质人类特征却基本与蒙古人一致。辽宁的萧氏后族组与三道湾汉代鲜卑族居民之间亦显示出的密切关系,似乎暗示了古代鲜卑人和契丹人在种系上可能是同源的。这也符合契丹人出自宇文鲜卑的记载。 今天的蒙古族人的具有十分独特的体质特征,除了基本的骨骼形态分析外,今天的生物考古学家还可以通过,线粒体DNA研究来对内蒙井沟子墓地居民体质人类学研究与现代亚洲各类型蒙古人种进行比较,从人种成分的分析和遗传学构成的分析了解到,井沟子东周时期居民(东胡)和汉晋北朝时期的鲜卑族之间都存在着明显的共性,且都与今天的蒙古人种北亚类型(主要以蒙古族为主)具有最大相似性。 由此可知,今天的蒙古族和古代中国历史上的东胡与鲜卑表现出一脉相承的遗传学特点,且与契丹人同属鲜卑族系之中。 鲜卑族留居北方大兴安岭地带的室韦部落直接形成了今天的蒙古,而居于辽河上游的鲜卑则以契丹为号。由东胡—鲜卑—室韦—蒙古的民族发展序列基本可信。
蒙古起源的十种说法 蒙古人是东北亚主要民族之一,也是蒙古国的主体民族。除蒙古国外,蒙古族人口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及临近省份以及俄罗斯联邦。全世界蒙古人约为一千万人,语言为蒙古语。其中,一半以上居住在中国境内。然而蒙古起源学术界各有说法,下面我们看看最常见的10种说法。 一:▶匈奴说 蒙古起源匈奴说曾经是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其中坚持最力者是国外学者,蒙古族史学家拉西朋斯克最早认为匈奴人就是蒙古人。俄国东方学家H·R·俾丘林根据匈奴和蒙古住地相同为由,认为匈奴是蒙古人古时族名,并提出匈奴、东胡均为蒙古族的前身。(《古代中亚各族史料汇集》莫斯科-列宁格勒,1950年)日本学者白鸟库吉则是从比较语言的角度进行考察,从语言词汇的相同来论证蒙古族与匈奴的关系。西方其他学者如帕拉斯、道尔吉苏荣也持这种观点。中国学者持之最力的是方壮猷,他在《匈奴语言考》中考释出26个匈奴语词汇,认为匈奴语和今蒙古语通则相似,由此认定匈奴为蒙古种之元祖。黄文弼则从人类学的角度,比较匈奴人像,综合语言和形貌,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但认为蒙古血统中也有东胡和汉人的因素。佟柱臣、谢再善也主张蒙古源于匈奴说。 随着研究的深入,匈奴说受到的质疑也越来越多,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亦邻真教授对匈奴起源说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学者们更多认可东胡说。但仍有一些学者继续在这个方向上探讨。如赵展认为蒙兀室韦属于通古斯族系,并非蒙古族先祖,并从历史、地理、语言的角度,提出蒙古源于匈奴余种的观点。(《对蒙古族起源于“蒙兀室韦”说的质疑》,《学习与探索》1982年2期)楚伦巴根(《与蒙古族族源有关的匈奴语若干词汇新释》,《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1988年2期)选择了几组和蒙古族族源有关的匈奴语词汇,从语言学和民族学的角度,重新解释,进一步论证了匈奴人和蒙古人的渊源关系。芒·牧林通过对蒙古族称的考释,认为MONGGOL起源于古代人称代词复数形式(man),汉语作“蛮”。他们自古居于北蛮,即古代阴山河套地区为中心的蒙古草原。蒙古族的远足,远在史前时期被称为蛮氏、蛮戎,或作荆蛮,后来被山戎、猃狁、戎狄和匈奴等名称取代,魏晋后又被称为蒙兀、萌古,宋元时以蒙古定型。(《蒙古族称(MONGGOL)考》,《内蒙古社会科学》1994年3期)最近,作者进一步提出了蒙古族是一万多年前诞生的蒙古人种的“犬”“鹿”氏后裔的论断。(《蒙古族族源新说:一万多年前诞生》,《内蒙古晨报》2005年12月21日) 匈奴说的主要文献依据是宋人彭大雅《黑鞑事略》中的记载和有关疏证,更多的则是依靠比较语言学来论证。但正如亦邻真教授指出的那样,语言比较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在论证族源时不够有力,加之文献材料不足,匈奴说逐渐式微,即使白鸟库吉本文也转而倡导蒙兀室韦说。
吃打瓜的季节想家乡 故乡在英语中有很多种翻译的方法,我最喜欢的是Birthland,在我理解为“出生之地”。无论在外多久,永远都惦记着那个出生之地。彭德怀生前对骨灰的安置有三次改变,第一次要洒向大海,第二次要埋在劳改之地,而第三次要葬于故乡的绵绵青山。开国元帅的思想变化,正是中国人的浓浓的故乡情怀。 在我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不大的打瓜,一直没舍得吃,每当打开,看见它,就像看见故乡,那种浓浓的乡愁在内心深处萦绕而起,它是故乡的一个符号,来自我的出生之地。有次被朋友看见,他问:这是什么?小西瓜吗?我说:打瓜。他回道:打瓜?就是那种产打瓜籽的打瓜?好吃吗?那打瓜绿中透亮,带着食欲的光泽。我说:好吃,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瓜。我向他笑着,关上了后备箱。他做生气状:好吃为何分而食之?我说:就是不给你吃。 这个打瓜是十一之后回家同学向辉送的,那时打瓜早已经过了季节,他寻了许久才寻得三四个的样子。回京之前,二姐和二姐夫吵了一架,原因是二姐寻了好几家才跟邻居家要了两个打瓜,被不知情的二姐夫看到给吃掉了。按说两个打瓜,不至于吵一次架,但这是二姐对弟弟的情感表达,没有了这两个打瓜,她的表达就不完整了,当然要吵架。 城里人只知道吃打瓜籽,又何尝知道种瓜人的辛酸。打瓜之于我,有着极为特别的意义,它不仅仅是一种水果,或者一种油料,更是经济来源,家庭支柱。打瓜背后,是母亲的躬身白发,是父亲的褶皱青春。 我读初中的时候,父亲失去了大队会计的职务,于是他去蒙区擀毡子,半年才能回家一次,他说那边生活很好。那时我年纪小,我信了。现在想想,如果真是那样,为何他每次走的时候,都从家里的油缸挖一些油,用报纸包着走呢?很多年以后老叔和我说,他们在蒙区,一年四季没什么菜,就挖一勺油伴饭吃。 我读高中的时候,毡子销量受阻,父亲就包山坡地,种打瓜。地很多,天却特别旱,那些年的流行语是“闹汉闹汉,十年九旱,一年不旱,大水漫灌。”父亲的日夜操劳,往往最终还要亏钱,但他依然坚持每年都包很多地,有时春季一直不下雨,别人都放弃了种植,他都不放弃,无论如何都将播下打瓜的种子。正常的年景,我放暑假的时候打瓜都熟了,而那几年的暑假,我家的打瓜才爬出一尺长的藤蔓。就算这样,父亲还是十分认真地侍弄他的打瓜,我知道,他侍弄的,不是打瓜,而是希望。就像我初中读了五年,高中读了四年半,他却毫不气馁,坚持让我读书。这是中国式农民的坚韧与执着,不管怎样,都要播下一颗种,在希望的田野上。 我上大学后,父亲继续包地,继续种打瓜,还好,上天眷顾,大学四年,风调雨顺,父亲的打瓜爬满山岗,绿中透亮的打瓜一个挨着一个,那场景是父亲人生中最美的图画。打瓜变成了一张张一叠叠大团结,装进他儿子的行囊,伴着火车的汽笛声驶向遥远的北京。秋去冬来,冬走春至,一轮轮不惧风雨的播种,播下父爱的温度,收获儿子的前程。就是这种城市人不认得的打瓜,铺满了我的求学之路,也夺去了父亲的青春、母亲的容颜。 城市人不仅不认识打瓜,更不知道种打瓜的辛酸。我曾经在我的一个文中写过与父亲一起薅地的场景,现在引用过来: “我跟随父亲去山上给“打瓜”拔草。这一年,非常干旱,雨下的很晚,往年这个时候打瓜都快熟了,而今年,才刚刚爬出一尺多长的蔓稍。这是父亲坚持的结果,别人家都放弃了这场注定颗粒无收的播种,父亲说,如果下半年雨水足,照样能收。坐在地头,看着满地的藤蔓,有些踌躇,父亲不说话,蹲下身,左手拿着挎锄子挎地上的泥土,右手拔草,挪动着身体向前,他下身穿着一条由裤子剪掉半截而成的大裤衩,上身穿着一个黑色的背心,两个肩膀处是深深的带有褶皱的褐红色,挪动的瞬间能够看到背心覆盖下的白色的皮肤,大腿和布鞋上沾满了泥土,太阳晒在父亲的后背上,看上去给人以刺眼的灼热。父亲向前挪动的姿势有些怪异,他的腰板挺得很直,与地面形成笔直的角度,我曾问父亲。为什么锄草还这样笔直地挺着腰板。父亲说“习惯了”,是的,习惯了,我的父亲,前半生无比荣耀,从16岁做小队的保管,20岁做小队的队长,之后又在大队当会计,一直到1992年左右,也就是父亲40岁时,才告别他的“官场生涯”,他何曾如此下地干活过,因此,40岁的他,再来除草,腰板是挺直的,从不弯曲。 我跟在父亲后面,模仿着他的动作,锄一下,拔一把,挪向前,每过个三四米,停下来,坐在地上,看着太阳,歇一歇,刚开始父亲回头望“树立,你割地还行……”,再后来父亲回头望我时,我已经听不见他的声音。整整一个上午,我只锄了两根笼,最后的半段,父亲从地的另一端回过头来接我。汇合的瞬间,我看见父亲脸上深深的紫红色的褶皱,和他肩膀上的一样,头发零乱着,挂着一些草屑。我再次打量着我的父亲,心如刀割,他,曾经是村子周围方圆二十里的美男子,年轻时常为美女们“读评书”,美女们常偷偷地送酒给他喝,四十岁之前,他的家里最先有了自行车、电视机和三间砖瓦结构的大房子,而且,他很少上山干活,那是多么荣耀的我的父亲,四十岁之前的我的父亲,而今,这里连续三年大旱,他俯下身,一步步地挪动着锄草,暴晒在太阳底下,为了他引以为豪的儿子,能够有足够的学费去读那个叫做大学的学校。为了我,父亲放弃了他的荣耀,挺着腰板,面朝黄土,背朝着火辣辣的太阳。” 有一年暑假,我想替父亲在山上看瓜,父亲让我试试。曾经很多次我想象着每天都能野炊,认为那一定是非常舒爽的。而当我支起锅,煮一碗面条,放一点盐,放进口中之后,我才知道,这所谓的野炊,口中满是苦涩的味道,心中是对父亲的愧疚。夜晚,我睡在寂静无人的山野,暗夜中,除了恐惧,还是恐惧,如果你不亲自体会一下,你永远无法知道那种感觉。会不会有蛇?能不怕吗?只很短的时间,我便穿好衣服跑到离我家瓜地两三里地之外的同村人的瓜窝棚,那时,我忘记了我是个看瓜人的义务,心里只想着逃命。同村人跟我说,曾有一条蛇盘在父亲瓜窝棚里的顶部的树枝上,被父亲送走了。 现在,父亲已经不再包地,水浇地也分出一部分给了二姐种。现在包地的是二姐,也会种很多打瓜,读书的是外甥和外甥女。去年二姐的打瓜苗不全,她留了一地蒺藜,收成还不错,很多人都说她聪明,不种打瓜种蒺藜。这是一个玩笑,打瓜地里长满蒺藜,这得多考验农民的心理素质,背后的辛酸,并不是收成不错的结果,所能代表的。 只是换了一组主人公,但包地种打瓜的模式,却仍在上演。在中国城市化的背景之下,九亿的中国农民需要把自己的子女送往城市,他们之中,更多的人,赖以生存的,依然是土地。春天播下一粒粟,期盼秋来万石粮。 我的那个打瓜,仍静静地躺在后备箱,我是不会给朋友吃的,因为这不只是一个打瓜,这是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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