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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越大空间扭曲(弯曲)越大” 违反逻辑 科普:“质量越大空间扭曲(弯曲)越大” 属神棍学概念。 闻名人类的伽利略斜塔实验之前,人们接受亚里士多德的物体下落速度与物体重量成正比的观点, 又同一环境下体积基本不变时,重量与质量又成正比。 所以当时的人类都有个错误的常识“质量大,自由落体速度快”。 爱因斯怛的质量大空间弯曲大,就是亚里士多德思想的翻版变形。 爱因斯怛的理论,物体落入地球 属地球质量弯曲了空间的原因。 示意图:爱因斯怛理论为: (一)、质量越大,空间变的弯曲。质量更大,空间变得更弯曲。 (二)、离物体越近,空间变得更弯曲。 【附注: 否定(二)则爱氏理论不存在。因为会变得宇宙处处弯曲一样,等价处处没弯曲。】 周围的物体沿着弯曲的空间落入地球。 质量越大空间扭曲(弯曲)越大 ,所以“自由落体”与空间弯曲有关。 质量越大,越弯曲。 得:“自由落体”加速度越大(见月球质量小,“自由落体”加速度越小)。 证明上面理论错误: 逻辑理想实验一:取A、B两个的体积、质量m相等。在地球M上, 同一高度h的真空环境中A、B两个做“自由落体”(见图中绿色↓)。 由地球的质量M大,把周围空间变的弯曲了。记为 M(S),既大质量M有大弯曲S。 又A、B两个的质量m相等,根据质量能弯曲空间, 也各自对各自非常邻近周围的空间也微弱变弯曲,分别记为m1(s)和m(s)。 由两个的质量相等,得弯曲相等:m1(s)=m(s)。 因为:M(S)+m1(s)=M(S)+m(s) 得到:A、B两个 同时“起步↓落”。==== 不管弯曲对弯曲是增速还是减速,A、B都会 同时“落下”。 逻辑理想实验二:取A、B两个的质量分别为m和10m,体积比为1:10(或1:1到1:10 之间)。 在地球M上,同一高度h的真空环境中A、B两个做“自由落体”(见图中绿色↓)。 由地球的质量M大,把周围空间变的弯曲了,记为 M(S),既大质量M有大弯曲S。 又A、B两个的质量不相等,也分别把各自的周围空间弯曲了,分别记为:m(s)和10m(s’)。 得:m(s)≠10m(s’) (1) 当:A、B两个 同时“起步↓落”。=== 因为 有三个不同的弯曲:M(S)、m(s)和10m(s’)互相作用。 M(S)+m(s)和 M(S)+10m(s’) 由(1)式得到:M(S)+m(s)≠ M(S)+10m(s’) (2) 又,弯曲的不同,得到自由落下的速度不同。得:A与B 不能 同时“落下”。 上面是五种情况分析: 第一:弯曲大,自由落体速度大。==== 得:A与B 不能 同时“落下”。 第二:弯曲小,自由落体速度大。===== 得:A与B 不能 同时“落下”。 第三:弯曲大,自由落体速度小。==== 得:A与B 不能 同时“落下”。 第四:弯曲小,自由落体速度小。===== 得:A与B 不能 同时“落下”。 第五:自由落体速与弯曲无关。 ====== 得,自由落体 与 空间弯曲无关。爱因斯怛的“越大空间扭曲(弯曲)越大” 错误。 用惯性原理、逻辑推理、还有真空中实验,都得到 A与B 同时“落下”(与A、B的质量大小无关)。 地球的大质量下的强大的空间弯曲M(S)会“压制”得m(s)和10m(s’)都消失吗? 答:不能。=== 因为爱氏的理论:距离质量越近弯曲越大。 离物体非常非常近的距离的m(s)和10m(s’)总有差异。 假如能超越距离压制,得太阳就会压制得地球和月球的空间为一样弯曲, 就会得到“地球与月球重心引力加速度相等”这个矛盾。 得:(2)式成立。 所以,爱因斯怛的“越大空间扭曲(弯曲)越大” 错误。 证毕! 总结: 爱因斯怛这个理论 是古代“质量大,自由落体速度大”的翻版变异。 本文证明了“质量大空间变曲” 理论错误,也就是没有“空间变曲”这一概念。 也间接证明了“真空中‘自由落体’”速度与质量无关。 附:光线轨迹本来就是螺旋式的波曲形(弯曲的), 所以日全食看到的星光为弯曲的属正常,与太阳质量无关。 日全食实验,仅仅验证了“波粒二象性”光粒子的运动轨迹为波曲型。
为什么0.9循环不等于1 人类最先的第一个数为1 之后才有自然数。 数字1:人类最先由一个有限的几何体(小石头,或野果), 能全方位的观察这个几何体。 如果是不能全面观察的元素,人类是不能熟悉它的。 所以,对一个能全方位的观察这个几何体 用了一个抽象符号1代替。 人类一但用上了数字1,数的定义就出现了,当然人类不一定能说出数的定义。 数的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今天的人又拿出了一个无限元素:0.999.... 请问,0.999....是数吗?请证明! 用完全归 纳法: 第一步:n=1,时 0.9=1-1/10^1 , 成立。 n=2,时 0.9=1-1/10^2 , 成立。 第二步:假设 n=k 时 0.999...9=1-1/10^k,成立。 以上式 两边各加上 0.000...09,得: 0.999...9+ 0.000...09=1-1/10^k+ 0.000...09 得, 0.999...99=1-10/10^(k+1)+ 9/10^(k+1) =1-1/10^(k+1) 上面证明了 n=k+1 时也成立。 由完全归 纳法逻辑原理得,n为任意自然数都成立: 0.999...9=1-1/10^n (1) 由于n为任意自然数都成立,得n→∞ 时,(1)式为: 0.999...=1-1/1000 ... (2) 问,(2)式中的1/1000 ... 能等于(或趋近)0 吗?就是1与1000 ... 能运算吗? 显然,数字1与1000 ... 不能运算。 反证法,假设 1与1000 ... 能运算。 才有 1/1000 ... =0 ,由假设能运算,得:(1/1000 ... )×(1000 ... )=0×(1000 ... ) 上式得:1=0,矛盾。所以 上面:“ 假设1与1000 ... 能运算”错误。 得 1与1000 ... 不能运算。得 1/1000 ... ≠数,代入(2)式: 0.999...≠数。 非数≠1 故 0.999...≠1 证明了 0.999...不是数。
科普:数字0的真实身份 科普:数字0的真实身份 (2018-05-08 13:38:04)[编辑][删除]转载▼ 标签: 教育 文化 时尚 0符号引进数学王国做为数有数千年历史了。 给人类简化数式、运算带来极大便利。 由于0的真正身份一直没被人类发现, 所以人类在运用0时也带来了逻辑矛盾。 故人类用了违反逻辑性的强制性定义来规定0只准做哪些“活动”。 如,人类定义了0在实数运算中不能为除数(分母):r/0 为无意义。 “r/0 为无意义”从广意上说就是r和0不能运算。 所以我得到一个猜想,叫数字0猜想吧,当然猜想不一定正确,只有证明了才成为定理。 数字0猜想:0不能与所有元素运算。 如上猜想得证,当然就解决了 r/0 为无意义。 问题来了:0不能与所有元素运算,那么 X±0 呢?X*0呢? 如: X±0=X ;X*0=0 这不是运算了吗? 但细细一想: X±0=X ;X*0=0 能算做运算了吗? 问题又来了:什么叫运算?运算的真相是什么? 1=1 能算是运算吗? a=a 能算是运算吗? 1+2=1+2 能算是运算吗? 3×4=3×4 能算是运算吗? 当然,下面情况肯定属于运算: 1+2=3 肯是运算。 3×4=12 肯定是运算。 运算公理:等式或不等式另一边同类元素有新元素(分数则分子分母同时有新元素)出现才叫运算。 运算公理数学式:x,y为同类数f,当 f(x){±,×,÷,...∑}f(y)→{=,<、>}f''(z)。且z与x互异,z与y互异.注:f''可以是f的同类数,也可不是。 注:数学中的“合并同类项(同类元素)就是尊守了运算公理。 回头再看 X±0=X ,先有 X,0两个元素,经过等号(=)后没出现新元素。右边还是X。 再看 X×0=0,先有 X,0两个元素,经过等号(=)后没出现新元素。右边还是0。 得: X±0=X 和X*0=0 不属于运算。 再看算式:0+7-5+10×0+4 将上式进行实数运算,得 0+7-5+10×0+4 =7-5+4 从左边到右边,这些元素0,10×0就是被踢出实数运算。 当然你也可认为是 0=0 ;10×0=0,既:0+10×0=0,我后面会讨论此问题。 再看算式:i+7-5+10i+4 将上式进行实数运算, 得:i+7-5+10i+4 =7-5+4 注:把非实数的i,10i元素踢出实数运算。 =6 再看算式:i+7-5+10i+4 将上式进行虚数运算, 得:i+7-5+10i+4 =i+10i 注:把非虚数的7,5,4 元素踢出虚数运算。 =11i 又,所有的混合运算,都是把同类元素进行运算。 非同类数是不能运算的。 如:2+2i≠4≠4i 只能是 2+2i=2+2i ; 没进运算。 又实数2和实数√2。注 :√2为根号2。 在实数都同线段表示时:2=线段AB;√2=线段BC 所以用实数来运算时:2+√2=线段AB+线段BC =线段AC 上面属进行了运算。 用有理数与无理数概念时:2+√2=2+√2 没进行运算。 用有理数与无理数概念取实数近似值时:2+√2>3 进行运算。 到此时,上面猜想还不算被证明,因为还有逻辑漏洞。 关健点:0的定义是什么? 数学不能瞎定义,每个定义必须证明其正确性(不能胡说八道)。 你能定义:1 >1 吗? 你能定义:无限=有限 吗? 你能定义:(不能进入等式)=(不能进入等式) 吗? 怎样定义0? 怎把0定义为同1为同类数 吗? 0的几何定义:在数轴上为没大小、没体积、没长度,仅为一个能标识位置的点。 非0实数几何定义:都能在数轴上标识出一段有长度的线段r。 由此得:线段不是由点构成(组成),点也不能构成线段。点仅仅能在线段上去标识(属依附关系),点还是点,线还是线。点与线属于两个不同的逻辑概念。 没长度与有长度没可比性:r≮0 ;r≯0;r≠0 得 0与r 没数学上的=、<、>关系。 注:数学上的公理:整体大于部分。==== 必须是整体,非整体不大于部分。部分必须是整体的组成部分。 点不属于线段的部分。 所以 0与r 不能为同类数。 实数1≮0 ;实数1≯0;实数1≠0, 也是:实数1>0, 是错误的;==== 公理:整体大于部分。 0不是实数1的部分。 类似:1厘米≠1克 ;1厘米≮1克 ;1厘米≯1克。 0的代数定义:数r被拿走后,此区域没数r,此区域为空场(见集合)。 数学式:r-r=0; 得0为空数。 得 0与r属两个不同的逻辑概念。 “没有”与“有”无可比性。 得 0与“非0实数r” 没数学上的=、<、>关系。 所以 0与r 不能为同类数。 非0实数r≮0 ;非0实数r≯0;非0实数r≠0, 此时证明了 0与实数r不属同类数。证明了0为空数。 猜想得证。猜想成为了定理。 回过头检验前面: 由 0不能与实数运算。 r±0=r,因为在实数r没有与0进行运算,也是踢出了0, 所以r±0=r正确。 又0不能与实数r运算。 得: r/0 无意义,因为这种r/0形式是不存在的。 既: r和0不能组成 r/0形式。在与别的数运算时r/0将被踢出。 与别的数无关时,单单说r/0,由于r和0两个元素不能组成r/0形式。 r和0两个元素只能是:r=r ;0=0。 上面实例:实数运算 3+6-r/0+6。 得:3+6-r/0+6=3+6+6 注,此时r/0被踢出。 =15 如果你还要去处理被踢出的 r/0,因为r与0两个元素不能构成r/0 所以 r与0两个元素只能是 r=r ;0=0。 再看r×0,用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况:r×0中,r和0为两个不同类的元素,则不能运算。====见运算公理。 所以r和0不能得到r×0形式。 没有r*0形式,也没有 r×0=0 时,此式违反运算公理(因为r与0不同类)。 实数运算时是把不存在r×0踢出了,所以不影响别的结果。 如:0+7-5+10×0+4 =7-5+4 上面运算就是把元素0,10×0就是被踢出实数运算。 第二种情况:r×0中,只有0元素在运算,所以能运算。 因为人类又把r×0定义为r个0相加:0+0+0+0+...+0 其实r不参与运算,只有0在运算:(0+0+0+0+...+0)(r个0), 得 :(0+0+0+0+...+0)(r个0)是合逻辑的,也是合乎进运算的资质的。 又 (0+0+0+0+...+0)(r个0)=0。 所以 r×0=0 是合运算逻辑的。 所以,可以认定 r×0=0,既认可了0乘任何数等于0。 所以 r×0 的意义为:(0+0+0+0+...+0)(r个0) 得:r×0=0。再看r的0次方:r^0,此式不是r与0运算,代入运算公理数式中是r与r的运算。因为r^0就是r/r,只是借了0这个符号,0没有参入运算。所以r^0=1属于运算。既r/r=1。等式右边出现新元素1。 在 a*b=0 时,得 a*b必为0,既a与b必存在0元素。 所以得到下面三组: 第一组:a=0 ;b=0, 第二组:a=a ;b=0, 第三组:a=0 ;b=b, 正是上三组的原因,让人类解方程找到了逻辑依据。 因为我前面用了“非0实数r”,我把它变换一下为“非0数”。 同理得到 0与所有“非0数”不同类,由公理,得到定理:0不能与所有“非0数”运算。 在运算公理的 原则下,0可以与0运算。 但是,虽然0得到了可以与同类数运算的资质, 但实际运算时,0与0又完不成运算。==== 类似,准许张三去考试,但张三总是考不上。 因为: 0±0=0 ;没出现新元素,没实现运算。 因为: 0*0=0 ;没出现新元素,没实现运算。 因为: 0/0=0 ;没出现新元素,没实现运算。 得:0与非0 是没资质去运算。==== 不属同类数。 0与0 有资质去运算,但完不成运算。==== 属同类数。 故,空数0是唯一不能完成运算的。 最后查明了0的身份:0是没大小的空数,没大小就不能与别的元素去比较大小,不能说0比1小,也不能说0比负1大。0只是一个空数,不属别的所有数(当然不是实数)。 0不能与所有“非0数”运算。 0与0有运算的资格,但它们完不成运算的实质。实数运算:r±0=r,是0被踢出运算,所以得:数r与0相加减,还是得到数r。 当r*0视为r个0相加,实质就是0的运算:(0+0+0+0+...+0)(r个0)=0。 得:0乘任何数为0。既r*0=0人类借用了0这个符号来补位:十个1,就借用了0,成了数字10。
用逻辑为依据证明:0.333...≠1/3 (同理证0.999...≠1) 数学是用逻辑来证明,不是瞎吹!更不是靠形的相似 去强牵。 0.333...是什么??? 在没证明0.333...是数之前 谁也不能叫0.333...是个数。当然也不能叫0.333...不是数。 但肯定的是:0.333...是个元素(不要有意去理解为数学元素), 是以小数0.3之后有无限个3只有3在循环。 (A) 上面(A)是大家的共识。即 ,我只要按照(A)的共识去推理就行。谁能说(A)说错了吗? 你对0.333...有别的理解 是另一回事。只要不反对0.333...是以其中的3在无限循环就行。 再看个(逻辑B): 准许0.3中的3变多吗?即准许 0.3→0.33 吗?注意,“不是 0.3=0.33”, 是0.3中的3变变多→0.33 如果不准,则宇宙只有 0.3 ,只有0.3中一个3,就是不会有 0.33,也不会有 0.333...3。 显然 是准许 0.3 中3的个数增多。也准许 0.3 中的3无限多,准许0.333...3中的3无限多。 准许 0.333... 存在,即 就是准许0.333...3中的3无限多。 假如不准 0.333...存在,则 0.333...≠1/3。 (逻辑C): 准许 0.333...在等式中存在吗? 如不准许,则 0.333...≠1/3 假如能准许,才有 0.333...能进入等式(即进入几何化)。 用数学归纳法得到:1/3=0.333...3(n个3)+(1/3)[1/1000...0(n个0)] (1) 1/3=0.3+(1/3)(1/10) =0.33+(1/3)(1/100) =0.333+(1/3)(1/1000). .............................. =0.333...3+(1/3)(1/1000...0) (1)式的逻辑: 由数学归纳,n的后面有个后继数n+1, 0.333...3中“3的个数n” 与 1000...0中“0的个数n”一样。 再看一个式子:1/3=0.333...+(1/3)(1/1000...) (2) (1)式与(2)式,大家会错误的仅仅是“形”的变化。其实大错特错。 (1)假如能变为(2)式,必须要逻辑为依据。不能光看形。 第一个逻辑依据(逻辑B ):0.333...3 →0.333... 见 (逻辑B ) 第二个逻辑依据(逻辑C):0.333... 能进入等式(几何化),见 (逻辑C) 第三个逻辑依据(①式逻辑):n的后面有个后继数n+1, 所以 (1)→(2) 见: 1/3=0.333...3(n个3)+(1/3)[1/1000...0(n个0)] (1) ↓ ↓ 1/3=0.333............ +(1/3)(1/1000...) (2) 得 ,上面是逻辑的结果,是逻辑演绎法。 不是 随意的单纯“形”的变化。 在(2)式中,由于可证明 (1/1000...) ≠0 证:请问: 1000...是个数吗? 回答一:1000...不是个数,得(1/1000...)不是个数。 得 (1/1000...)≠0 回答二:1000...是个数,得(1/1000...)是个数。 才可假设(1/1000...) =0, 由于 1000...是个数,又1和0 也是数,三者可几何化。 得: (1/1000...)×(1000...) =0 ×(1000...) 上式:1=0 矛盾。故 假设(1/1000...) =0 错误。 得 (1/1000...)≠0 代入 (2)式有 0.333...≠1/3 证毕! 逻辑 太伟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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