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lingf882
xielingf882
关注数: 12
粉丝数: 113
发帖数: 11,487
关注贴吧数: 6
宇宙真相(106):人类对有限无限概念的误导 宇宙真相(106):人类对有限无限概念的误导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一直使用有限、无限概念,但没给出有限、无限概念的合逻辑定义。所以产生很多悖论和误区。本文以合逻辑定义对有限、无限概念作出科学的定义,让人类看出误导在哪里。 关键词:有限;无限;遍历 1 前言: 在[0,1]之中能加入多少元素吗? 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能加入多少个点吗? 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能从0遍历到1吗? 大多数人会回答: 在[0,1]之中能加入无限个元素。 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能加入无限个点。 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不能从0遍历到1。 会认为:在线段点0到点1是有限的线段,里面能加入无限的元素(或点)。 会认为: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能加进无限个元素,所以不能从0遍历到1。 人类又是怎让证明自然数个数无限? 自然数定义得,n后有个n+1,这样会无限下去, 所以自然数个数无限。 这个看似合逻辑的证明,其实漏了一个重要的逻辑。 无限的定义是什么? 严格的证明为:假设有一个最大(最后)的自然数p 由自然数定义得,必有一个 p+1,与假设矛盾。 所以没有一个最大(最后)的自然数p, 才证明了自然数个数无限。 上面证明用到了两个关健证据条件: (一)、自然数定义;(二)、有限的逻辑:有一个最大(最后)的p。 用到了逻辑:否定了有限,才得到无限。 2 定义: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最后元素。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遍历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经过了你标识的元素和你没标识元素的空位,再到你认定一个最后元素p。 符号:a→a1→a2→...→p。 遍历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到达你认定最后元素p。 3 逻辑证明: 定理1:数轴上点0到点1之间只能标识有限个点。 由定义得, 你在数轴上点0到点1之间标识1个点,为有限个(共3个)。 你在数轴上点0到点1之间标识2个点,为有限个。 你在数轴上点0到点1之间标识n个点,为有限个。 你可尽你的能力标进点,不管你标进多少个点 都为有限个点。 你可不停的标,世世代代的标, 能标进无限个点吗? 回答:不能!你标进的点为有限个。 你必须用到有限、无限的定义为依据,来证明你加了的是有限?还是无限? 我们讨论的为点0到点1之间, 你要标入无限个点,你必须突破“有限界限1”。 因为点0到点1,点1最大,你只有突破1,再突破所有界限,你变得没最后一个元素时。你才叫无限。见有限、无限定义。见 自然数列无限的证明。 不要想当然:我无穷的加,就得到 点0到点1之间点无限无穷了。 我们必须用到有限、无限的定义。 既:从点0开始标点:.....,再到了点1。 记为:0,.....,1。或:0,a1,a2,a3,....,an,1。 记为(1) 由定义得:0到1为有限 得:0,a1,a2,a3,....,an,1 不包含无限。 你可以从0开始无穷无限记为(2):0,a1,a2,a3,.... 由无限的定义,你上面(2)无限没最后一个元素,当然没最后一个1 得:你的从0无限 (没最后一个1),(2)不属(1)。 所以,你不能说 :0到1无限。只能说从0开始无限。 同理(1)不包含:....,an,1。 拓朴原理得:0,a1,a2,a3,....,an,1 不包含:0,a1,a2,a3,.... 拓朴原理得:0,a1,a2,a3,....,an,1 不包含:....,an,1。 上面换成序号数:0,1,2,3,4,...,n 不包含:0,1,2,3,4,... 证毕! 定理2:有限元素才能遍历。 证明: 取有限元素通式a1,a2,a3,....,an, 由遍历定义得,有第一个元素,又有最后一个元素的有限个元素, 必能有限步完成遍历:a1→a2→a3→....→an 证毕! 定理3:无限元素不能遍历。 证明: 取无限元素通式记为(3):a1,a2,a3,.... 由遍历定义得,有第一个元素,又有最后一个元素的有限个元素, 遍历的定义:a1→a2→a3→....→an 因为(3)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不能完成遍历。 证毕! 4 总结 不要反问:“你说你的为有限,请问你的有限是多少个元素”? 因为:有限定义没义务回答你这个伪命题。有限定义没规定有限元素具体多少个。只规定 有第一个元素,到最后一个元素。你在中间一直标加元素,也是有限。 你问:“你说你的为有限,请问你能遍历吗”? 因为:遍历定义包含了有限定义,所以能遍历。 你说:“我把圆内划分无限个三角形,最后会与圆面积重合” 回答: 一、由群论证明,欧氏作图三角形不能有限步完成化圆为方。 二 、你操作上完不成无限(无穷)行为;你理论上无限(无穷),由无限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你就没“最后”的机会。也就没“最后与圆重合”。证明了:欧氏作图三角形不能无限步完成化圆为方。 记住:无限没最后。所以用极限方法得到圆面积公式πrr 是逻辑错误。 三,圆面积S,是个数,是一个“不能用带根号、带阿拉伯符号”表示的数。
宇宙真相(105):唯物的宇宙唯心的解读 定理:宇宙唯真相A→影像H→假象H"→唯心解读为K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感觉出来的眼前世界(宇宙部分)都是由一个个真相再由影像传给我们的感觉器(或仪器),再由人类积累的常识描写出眼前的眼前世界(宇宙部分)。影像在非真空中的传播就会出现红移或蓝移,导致影像变异失真为假象;更会是观察人(仪器)与眼前世界万物真相都在作不绝对同步运动,也会让人错觉的唯心的描写眼前。又,每个人感觉到的和解读的能一样吗?见色盲悖论。得:所有实验其实是唯心的。为了保证我们唯心的正确性,我们必须按科学定义的五条标准,这样我们描述的宇宙才是宇宙真相。 关键词:真相;影像;假像;唯物与唯心 1 引言: 色盲悖论题:有一个人,他有一种奇怪的色盲症。 他看到的两种颜色和别人不一样,他把蓝色看成绿色,把绿色看成蓝色。 但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 他看到的是绿色的,但是他和别人的叫法都一样,都是“蓝色”; 小草是绿色的,他看到的却是蓝色的,但是他把蓝色叫做“绿色”。 所以,他自己和别人都不知道他和别人的不同。 第一问:怎么让他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第二问:你怎么证明你不是上述问题中的主人公? 注:有人说让他水彩画画,比如说画蓝天绿草,他画出来的肯定是绿天蓝草,而别人的是蓝天绿草。 这个回答是错误的, 因为:画蓝天时,他脑中想的是绿色,而他拿起的笔也是他脑中的绿色, 也就是别人眼中的蓝色,所以他画出来的仍然是大家眼中的蓝天绿草。 人类的所有实验实践全是人类对宇宙的唯心解读, 因为人类所有感觉到的概念都心须用理论表述, 就算A与B对C的描述相同, 但:∑Ac≠∑Bc,其中 ∑Ac为C在A大脑中的波函数。 也就是C在A、B大脑中的波函数不全等。 就算你我同看一个红颜色,也是我大脑中的红与你大脑中的红不不全等。 就算你我同看一个圆,也就是我大脑中的圆与你大脑中的圆不不全等。 2 定义: 唯物定义:{m│m≥0, mm}。 解释唯物:m>0既大于0的物质;m=0,等于0的绝对真空。mm为都合逻辑。 唯物不是单指物质,唯物指物质和绝对真空都合逻辑。 唯物m是个标量。 唯心定义:{{m,M│m≥0, mm,M>0, MM}│∑m→∑M=∑m"+∑M"} 解释唯心:指物质M的波函数∑M"受外界波函数∑m"作用力;指两个物体的运动变速反应。 反作用力的发生自身波函数改变∑M,既 ∑M变为∑M"。 唯心指受外界作用,对外界的解读。 唯心∑m是个螺旋波型矢量注:唯心与人无关,有没有人唯心都存在。风吹水动也是唯心。 真相定义:{m│m≥0, mm,∑m∑m}。 解释真相:所有客观存在(见mm,既客观存在等价合逻辑)波函数合逻辑(见∑m∑m,叫波函数合逻辑)。 解释波函数:对运到中的物质用螺旋波方程表示。 影像定义:{{m│m>0, mm,M>0, MM}│∑m→M=M"=∑m(M)}。 解释影像:粒子m以波函数作用物质M后,粒子m携带了M信息以新的波函数∑m(M)传播 假象定义:∑m1→∑m(M)=∑m(W) 解释假象:粒子m以波函数作用物质M后,粒子m携带了M信息以新的波函数∑m(M)传播,再次受多个粒子m1的波函依次作用后函数∑m(M)出现红移或蓝移变轨(变异)为∑m(W),既 原影像∑m(M)变异为∑m(W)。 3 逻辑证明: 定理1:A→H→H"→K 解释定理:宇宙真相A→被光反射或介质以影像传播H→影像传播途中受外作用变异(红移、或蓝移、或混合移)为假象H"→作用人的感觉器(或仪器)被唯心解读为K。 证明: 取:真相为A 由惯性原理得:没外力作F→A 时,A以原运动状态匀速:∑A=∑A 得:A不会发出微粒m1 离开A。 得:我们感觉不到A。 当有光子、等宇宙微粒m1作用A时:∑m1→A 由光电原理和作用力反作用力原理,A会反射或光电效应 放出粒子m1 该m1以波形式携带A信息:∑m1(A)传播(粒子m1以螺旋波型波运动,叫传播)。∑m1(A)这就是A的影像H, 既:∑m1(A)=H (1) H在非真空中运动,受到不同外力作:F→H=H", (2) 既 H变异为H",见波红移、或蓝移、或混合移。 (1)和(2)也就是: F→H=F→∑m1(A)=F"+∑m1(A")=F"+H". (3) (3)式有:∑m1(A")=H" (4) H"作用人的感觉器(或人类的仪器), 作用人(仪器)就有作用力反作用原理: F1→H"=F1"+H""=F1"+K (5) 注:作用力指F1→H",反作用力为:F1"+H"" (5)式也是:H""=K ,代入(4)得:∑m1(A"")=k 上面证明了:A→H→H"→K 真相A变为了 ∑m1(A"")。 此定理就是:唯物的宇宙唯心的解读。 证毕! 定理2:没真相A,就没唯心的K。 证明省略,见定理1。 4 总结: 一、有唯物的真相、事实宇宙,我们才读出唯心的宇宙。(唯心与有没有人没关系,风吹水动也是唯心,唯心是作用力后的反作用力)。 二、不能因为唯心的宇宙去否定真实唯物的宇宙,也不能用唯物去否定唯心。唯物是m,唯心是m的运动变速。 三、既然我们的宇宙为唯心的解读,就会出现一人一个解释,理论就会混乱。 四、因为所有的感觉都为唯心,为保证所有人的唯心理论正确、统一,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标准。 五、科学公设:1、每个概念必须定义;2、每个定义必须有合逻辑证明;3、每个定义必须符号表示;4、每个定义不能与前人正确定义冲突;5、所有定义成文时,必须用逻辑串联。 六、合逻辑定义:AA;不合逻辑定义:A>A。(证明省略,我别的论文中有证明)。 七、正确、存在、真相都等价合逻辑:AA。 八、由定理1得,我们所有感觉出的眼前宇宙都是唯心假象,所以实验也是唯心(因为实验对象、实验场的所有名词概念,都是唯心定义出来的)。 所以按科学公设标准得到的结果就是正确的、存在的、真相的、合逻辑的。 九、按科学公设五条,我们的理论从源头上、程序上正确。整个科学是统一的,没冲突、没矛盾、没悖论。 十、所有正确的理论与事实(真相)是统一的重叠,不是双轨分离,正确的理论就是事实,我们就是用合逻辑理论描述宇宙。所有“真相、事实”都是合逻辑的理论表述,得:合逻辑的理论就是“真相、事实”。 十一、所有实验不能去证明猜想和假设,只能用合逻辑理论去解释实验。
宇宙真相(105):唯物的宇宙唯心的解读 定理:宇宙唯真相A→影像H→假象H"→唯心解读为K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感觉出来的眼前世界(宇宙部分)都是由一个个真相再由影像传给我们的感觉器(或仪器),再由人类积累的常识描写出眼前的眼前世界(宇宙部分)。影像在非真空中的传播就会出现红移或蓝移,导致影像变异失真为假象;更会是观察人(仪器)与眼前世界万物真相都在作不绝对同步运动,也会让人错觉的唯心的描写眼前。又,每个人感觉到的和解读的能一样吗?见色盲悖论。得:所有实验其实是唯心的。为了保证我们唯心的正确性,我们必须按科学定义的五条标准,这样我们描述的宇宙才是宇宙真相。 关键词:真相;影像;假像;唯物与唯心 1 引言: 色盲悖论题:有一个人,他有一种奇怪的色盲症。 他看到的两种颜色和别人不一样,他把蓝色看成绿色,把绿色看成蓝色。 但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 他看到的是绿色的,但是他和别人的叫法都一样,都是“蓝色”; 小草是绿色的,他看到的却是蓝色的,但是他把蓝色叫做“绿色”。 所以,他自己和别人都不知道他和别人的不同。 第一问:怎么让他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第二问:你怎么证明你不是上述问题中的主人公? 注:有人说让他水彩画画,比如说画蓝天绿草,他画出来的肯定是绿天蓝草,而别人的是蓝天绿草。 这个回答是错误的, 因为:画蓝天时,他脑中想的是绿色,而他拿起的笔也是他脑中的绿色, 也就是别人眼中的蓝色,所以他画出来的仍然是大家眼中的蓝天绿草。 人类的所有实验实践全是人类对宇宙的唯心解读, 因为人类所有感觉到的概念都心须用理论表述, 就算A与B对C的描述相同, 但:∑Ac≠∑Bc,其中 ∑Ac为C在A大脑中的波函数。 也就是C在A、B大脑中的波函数不全等。 就算你我同看一个红颜色,也是我大脑中的红与你大脑中的红不不全等。 就算你我同看一个圆,也就是我大脑中的圆与你大脑中的圆不不全等。 2 定义: 唯物定义:{m│m≥0, mm}。 解释唯物:m>0既大于0的物质;m=0,等于0的绝对真空。mm为都合逻辑。 唯物不是单指物质,唯物指物质和绝对真空都合逻辑。 唯物m是个标量。 唯心定义:{{m,M│m≥0, mm,M>0, MM}│∑m→∑M=∑m"+∑M"} 解释唯心:指物质M的波函数∑M"受外界波函数∑m"作用力;指两个物体的运动变速反应。 反作用力的发生自身波函数改变∑M,既 ∑M变为∑M"。 唯心指受外界作用,对外界的解读。 唯心∑m是个螺旋波型矢量注:唯心与人无关,有没有人唯心都存在。风吹水动也是唯心。 真相定义:{m│m≥0, mm,∑m∑m}。 解释真相:所有客观存在(见mm,既客观存在等价合逻辑)波函数合逻辑(见∑m∑m,叫波函数合逻辑)。 解释波函数:对运到中的物质用螺旋波方程表示。 影像定义:{{m│m>0, mm,M>0, MM}│∑m→M=M"=∑m(M)}。 解释影像:粒子m以波函数作用物质M后,粒子m携带了M信息以新的波函数∑m(M)传播 假象定义:∑m1→∑m(M)=∑m(W) 解释假象:粒子m以波函数作用物质M后,粒子m携带了M信息以新的波函数∑m(M)传播,再次受多个粒子m1的波函依次作用后函数∑m(M)出现红移或蓝移变轨(变异)为∑m(W),既 原影像∑m(M)变异为∑m(W)。 3 逻辑证明: 定理1:A→H→H"→K 解释定理:宇宙真相A→被光反射或介质以影像传播H→影像传播途中受外作用变异(红移、或蓝移、或混合移)为假象H"→作用人的感觉器(或仪器)被唯心解读为K。 证明: 取:真相为A 由惯性原理得:没外力作F→A 时,A以原运动状态匀速:∑A=∑A 得:A不会发出微粒m1 离开A。 得:我们感觉不到A。 当有光子、等宇宙微粒m1作用A时:∑m1→A 由光电原理和作用力反作用力原理,A会反射或光电效应 放出粒子m1 该m1以波形式携带A信息:∑m1(A)传播(粒子m1以螺旋波型波运动,叫传播)。∑m1(A)这就是A的影像H, 既:∑m1(A)=H (1) H在非真空中运动,受到不同外力作:F→H=H", (2) 既 H变异为H",见波红移、或蓝移、或混合移。 (1)和(2)也就是: F→H=F→∑m1(A)=F"+∑m1(A")=F"+H". (3) (3)式有:∑m1(A")=H" (4) H"作用人的感觉器(或人类的仪器), 作用人(仪器)就有作用力反作用原理: F1→H"=F1"+H""=F1"+K (5) 注:作用力指F1→H",反作用力为:F1"+H"" (5)式也是:H""=K ,代入(4)得:∑m1(A"")=k 上面证明了:A→H→H"→K 真相A变为了 ∑m1(A"")。 此定理就是:唯物的宇宙唯心的解读。 证毕! 定理2:没真相A,就没唯心的K。 证明省略,见定理1。 4 总结: 一、有唯物的真相、事实宇宙,我们才读出唯心的宇宙。(唯心与有没有人没关系,风吹水动也是唯心,唯心是作用力后的反作用力)。 二、不能因为唯心的宇宙去否定真实唯物的宇宙,也不能用唯物去否定唯心。唯物是m,唯心是m的运动变速。 三、既然我们的宇宙为唯心的解读,就会出现一人一个解释,理论就会混乱。 四、因为所有的感觉都为唯心,为保证所有人的唯心理论正确、统一,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标准。 五、科学公设:1、每个概念必须定义;2、每个定义必须有合逻辑证明;3、每个定义必须符号表示;4、每个定义不能与前人正确定义冲突;5、所有定义成文时,必须用逻辑串联。 六、合逻辑定义:AA;不合逻辑定义:A>A。(证明省略,我别的论文中有证明)。 七、正确、存在、真相都等价合逻辑:AA。 八、由定理1得,我们所有感觉出的眼前宇宙都是唯心假象,所以实验也是唯心(因为实验对象、实验场的所有名词概念,都是唯心定义出来的)。 所以按科学公设标准得到的结果就是正确的、存在的、真相的、合逻辑的。 九、按科学公设五条,我们的理论从源头上、程序上正确。整个科学是统一的,没冲突、没矛盾、没悖论。 十、所有正确的理论与事实(真相)是统一的重叠,不是双轨分离,正确的理论就是事实,我们就是用合逻辑理论描述宇宙。所有“真相、事实”都是合逻辑的理论表述,得:合逻辑的理论就是“真相、事实”。 十一、所有实验不能去证明猜想和假设,只能用合逻辑理论去解释实验。
宇宙真相(105):唯物的宇宙唯心的解读 定理:宇宙唯真相A→影像H→假象H"→唯心解读为K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感觉出来的眼前世界(宇宙部分)都是由一个个真相再由影像传给我们的感觉器(或仪器),再由人类积累的常识描写出眼前的眼前世界(宇宙部分)。影像在非真空中的传播就会出现红移或蓝移,导致影像变异失真为假象;更会是观察人(仪器)与眼前世界万物真相都在作不绝对同步运动,也会让人错觉的唯心的描写眼前。又,每个人感觉到的和解读的能一样吗?见色盲悖论。得:所有实验其实是唯心的。为了保证我们唯心的正确性,我们必须按科学定义的五条标准,这样我们描述的宇宙才是宇宙真相。 关键词:真相;影像;假像;唯物与唯心 1 引言: 色盲悖论题:有一个人,他有一种奇怪的色盲症。 他看到的两种颜色和别人不一样,他把蓝色看成绿色,把绿色看成蓝色。 但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 他看到的是绿色的,但是他和别人的叫法都一样,都是“蓝色”; 小草是绿色的,他看到的却是蓝色的,但是他把蓝色叫做“绿色”。 所以,他自己和别人都不知道他和别人的不同。 第一问:怎么让他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第二问:你怎么证明你不是上述问题中的主人公? 注:有人说让他水彩画画,比如说画蓝天绿草,他画出来的肯定是绿天蓝草,而别人的是蓝天绿草。 这个回答是错误的, 因为:画蓝天时,他脑中想的是绿色,而他拿起的笔也是他脑中的绿色, 也就是别人眼中的蓝色,所以他画出来的仍然是大家眼中的蓝天绿草。 人类的所有实验实践全是人类对宇宙的唯心解读, 因为人类所有感觉到的概念都心须用理论表述, 就算A与B对C的描述相同, 但:∑Ac≠∑Bc,其中 ∑Ac为C在A大脑中的波函数。 也就是C在A、B大脑中的波函数不全等。 就算你我同看一个红颜色,也是我大脑中的红与你大脑中的红不不全等。 就算你我同看一个圆,也就是我大脑中的圆与你大脑中的圆不不全等。 2 定义: 唯物定义:{m│m≥0, mm}。 解释唯物:m>0既大于0的物质;m=0,等于0的绝对真空。mm为都合逻辑。 唯物不是单指物质,唯物指物质和绝对真空都合逻辑。 唯物m是个标量。 唯心定义:{{m,M│m≥0, mm,M>0, MM}│∑m→∑M=∑m"+∑M"} 解释唯心:指物质M的波函数∑M"受外界波函数∑m"作用力;指两个物体的运动变速反应。 反作用力的发生自身波函数改变∑M,既 ∑M变为∑M"。 唯心指受外界作用,对外界的解读。 唯心∑m是个螺旋波型矢量注:唯心与人无关,有没有人唯心都存在。风吹水动也是唯心。 真相定义:{m│m≥0, mm,∑m∑m}。 解释真相:所有客观存在(见mm,既客观存在等价合逻辑)波函数合逻辑(见∑m∑m,叫波函数合逻辑)。 解释波函数:对运到中的物质用螺旋波方程表示。 影像定义:{{m│m>0, mm,M>0, MM}│∑m→M=M"=∑m(M)}。 解释影像:粒子m以波函数作用物质M后,粒子m携带了M信息以新的波函数∑m(M)传播 假象定义:∑m1→∑m(M)=∑m(W) 解释假象:粒子m以波函数作用物质M后,粒子m携带了M信息以新的波函数∑m(M)传播,再次受多个粒子m1的波函依次作用后函数∑m(M)出现红移或蓝移变轨(变异)为∑m(W),既 原影像∑m(M)变异为∑m(W)。 3 逻辑证明: 定理1:A→H→H"→K 解释定理:宇宙真相A→被光反射或介质以影像传播H→影像传播途中受外作用变异(红移、或蓝移、或混合移)为假象H"→作用人的感觉器(或仪器)被唯心解读为K。 证明: 取:真相为A 由惯性原理得:没外力作F→A 时,A以原运动状态匀速:∑A=∑A 得:A不会发出微粒m1 离开A。 得:我们感觉不到A。 当有光子、等宇宙微粒m1作用A时:∑m1→A 由光电原理和作用力反作用力原理,A会反射或光电效应 放出粒子m1 该m1以波形式携带A信息:∑m1(A)传播(粒子m1以螺旋波型波运动,叫传播)。∑m1(A)这就是A的影像H, 既:∑m1(A)=H (1) H在非真空中运动,受到不同外力作:F→H=H", (2) 既 H变异为H",见波红移、或蓝移、或混合移。 (1)和(2)也就是: F→H=F→∑m1(A)=F"+∑m1(A")=F"+H". (3) (3)式有:∑m1(A")=H" (4) H"作用人的感觉器(或人类的仪器), 作用人(仪器)就有作用力反作用原理: F1→H"=F1"+H""=F1"+K (5) 注:作用力指F1→H",反作用力为:F1"+H"" (5)式也是:H""=K ,代入(4)得:∑m1(A"")=k 上面证明了:A→H→H"→K 真相A变为了 ∑m1(A"")。 此定理就是:唯物的宇宙唯心的解读。 证毕! 定理2:没真相A,就没唯心的K。 证明省略,见定理1。 4 总结: 一、有唯物的真相、事实宇宙,我们才读出唯心的宇宙。(唯心与有没有人没关系,风吹水动也是唯心,唯心是作用力后的反作用力)。 二、不能因为唯心的宇宙去否定真实唯物的宇宙,也不能用唯物去否定唯心。唯物是m,唯心是m的运动变速。 三、既然我们的宇宙为唯心的解读,就会出现一人一个解释,理论就会混乱。 四、因为所有的感觉都为唯心,为保证所有人的唯心理论正确、统一,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标准。 五、科学公设:1、每个概念必须定义;2、每个定义必须有合逻辑证明;3、每个定义必须符号表示;4、每个定义不能与前人正确定义冲突;5、所有定义成文时,必须用逻辑串联。 六、合逻辑定义:AA;不合逻辑定义:A>A。(证明省略,我别的论文中有证明)。 七、正确、存在、真相都等价合逻辑:AA。 八、由定理1得,我们所有感觉出的眼前宇宙都是唯心假象,所以实验也是唯心(因为实验对象、实验场的所有名词概念,都是唯心定义出来的)。 所以按科学公设标准得到的结果就是正确的、存在的、真相的、合逻辑的。 九、按科学公设五条,我们的理论从源头上、程序上正确。整个科学是统一的,没冲突、没矛盾、没悖论。 十、所有正确的理论与事实(真相)是统一的重叠,不是双轨分离,正确的理论就是事实,我们就是用合逻辑理论描述宇宙。所有“真相、事实”都是合逻辑的理论表述,得:合逻辑的理论就是“真相、事实”。 十一、所有实验不能去证明猜想和假设,只能用合逻辑理论去解释实验。
宇宙真相(104):实数不可数违反科学原理 作者:宇宙邪灵 定理:对角线法证明实数不可数的逻辑漏洞。 证明: 可数的“数”汉语解释:“数”是一个动词。把数字一个个标识,“数”数字。 可数的定义:数字符号排列,能与自然数列一一对应。也叫可列,可记。 不可数定义:数字符号排列,不能与自然数列一一对应。 康托实数不可数定义:闭间[0,n]的所有元素f(n)个,且与自然数列一一对应后,总能找出一个新元素p不在f(n)之中。 假设1: 无限元素为数。 注明:如果无限元素为非数,我们就没资格把无限元素当数来讨论和应用。 所以只有 假设无限元素为数,才能取无限元素当数来应用。 假设2: 所有实数都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 注明:如果某个实数,不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我们就没资格把所有实数用阿拉伯符号表示来讨论和应用。总结: 康托实际用了三个假设,这个矛盾出在前两个假设上。 数的公理(公设):元素A满足 A{=,<,>}。 解释上公理:元素A能进入{=,<,>},则A为数。 如:1=1;a=a;a+1>a;b-1<b;势A=势A,既等势。 这些元素(1,a,b,势A)都是数。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由无限的定义,得无限程序:A.... 不能满足 :A....= 。因为有最后一个元素,与定义矛盾。 同理,不能满足 :A....<, 同理,不能满足 :A....>, 所以无限元素为非数,不能进入{=,<,>}。 也就不能有:lim 0.333...=1/3 也就不能有: 0.333...=1/3 也就不能有:1+2+3+4+5+6+...=y,当然解不出 y=-1/12 也就不能有:0.999...=1 证明了所有无限元素不是数。 证毕! 最后注明: 你所有反驳我的所谓“事实、证据、反例、理论”全部为错。你们的属错觉。 如,我用逻辑证明了太阳没围着地球转,你拿来了观察实验:在地球上某一圈设了n观察点,每个观察点都报告太阳从正上方经过。你的事实实验为你们的错觉。 你只能接受“太阳没围着地球转”这个事实。 如,我用逻辑证明了你我都只有一张照片厚,你拿再多测量反例。属视觉、测量错觉。 你只能接受“你我都只有一张照片厚”这个事实。 因为我的合逻辑定义和定理证明在源头,我源头正确,你们后来的与我冲突,则你们的为错。 我是源头正确(定义合逻辑)、程序正确。 我们只能用“合逻辑的定义”为讨论的标准, 你拿“合逻辑定义”以外的“事实、证据、反例、理论”全为非科学论证,不能参于我们的科学论证。
宇宙真相(104):实数不可数违反科学原理 作者:宇宙邪灵 定理:对角线法证明实数不可数的逻辑漏洞。 证明: 可数的“数”汉语解释:“数”是一个动词。把数字一个个标识,“数”数字。 可数的定义:数字符号排列,能与自然数列一一对应。也叫可列,可记。 不可数定义:数字符号排列,不能与自然数列一一对应。 康托实数不可数定义:闭间[0,n]的所有元素f(n)个,且与自然数列一一对应后,总能找出一个新元素p不在f(n)之中。 假设1: 无限元素为数。 注明:如果无限元素为非数,我们就没资格把无限元素当数来讨论和应用。 所以只有 假设无限元素为数,才能取无限元素当数来应用。 假设2: 所有实数都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 注明:如果某个实数,不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我们就没资格把所有实数用阿拉伯符号表示来讨论和应用。总结: 康托实际用了三个假设,这个矛盾出在前两个假设上。 数的公理(公设):元素A满足 A{=,<,>}。 解释上公理:元素A能进入{=,<,>},则A为数。 如:1=1;a=a;a+1>a;b-1<b;势A=势A,既等势。 这些元素(1,a,b,势A)都是数。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由无限的定义,得无限程序:A.... 不能满足 :A....= 。因为有最后一个元素,与定义矛盾。 同理,不能满足 :A....<, 同理,不能满足 :A....>, 所以无限元素为非数,不能进入{=,<,>}。 也就不能有:lim 0.333...=1/3 也就不能有: 0.333...=1/3 也就不能有:1+2+3+4+5+6+...=y,当然解不出 y=-1/12 也就不能有:0.999...=1 证明了所有无限元素不是数。 证毕! 最后注明: 你所有反驳我的所谓“事实、证据、反例、理论”全部为错。你们的属错觉。 如,我用逻辑证明了太阳没围着地球转,你拿来了观察实验:在地球上某一圈设了n观察点,每个观察点都报告太阳从正上方经过。你的事实实验为你们的错觉。 你只能接受“太阳没围着地球转”这个事实。 如,我用逻辑证明了你我都只有一张照片厚,你拿再多测量反例。属视觉、测量错觉。 你只能接受“你我都只有一张照片厚”这个事实。 因为我的合逻辑定义和定理证明在源头,我源头正确,你们后来的与我冲突,则你们的为错。 我是源头正确(定义合逻辑)、程序正确。 我们只能用“合逻辑的定义”为讨论的标准, 你拿“合逻辑定义”以外的“事实、证据、反例、理论”全为非科学论证,不能参于我们的科学论证。
宇宙真相(104):实数不可数违反科学原理 作者:宇宙邪灵 定理:对角线法证明实数不可数的逻辑漏洞。 证明: 可数的“数”汉语解释:“数”是一个动词。把数字一个个标识,“数”数字。 可数的定义:数字符号排列,能与自然数列一一对应。也叫可列,可记。 不可数定义:数字符号排列,不能与自然数列一一对应。 康托实数不可数定义:闭间[0,n]的所有元素f(n)个,且与自然数列一一对应后,总能找出一个新元素p不在f(n)之中。 假设1: 无限元素为数。 注明:如果无限元素为非数,我们就没资格把无限元素当数来讨论和应用。 所以只有 假设无限元素为数,才能取无限元素当数来应用。 假设2: 所有实数都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 注明:如果某个实数,不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我们就没资格把所有实数用阿拉伯符号表示来讨论和应用。总结: 康托实际用了三个假设,这个矛盾出在前两个假设上。 数的公理(公设):元素A满足 A{=,<,>}。 解释上公理:元素A能进入{=,<,>},则A为数。 如:1=1;a=a;a+1>a;b-1<b;势A=势A,既等势。 这些元素(1,a,b,势A)都是数。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由无限的定义,得无限程序:A.... 不能满足 :A....= 。因为有最后一个元素,与定义矛盾。 同理,不能满足 :A....<, 同理,不能满足 :A....>, 所以无限元素为非数,不能进入{=,<,>}。 也就不能有:lim 0.333...=1/3 也就不能有: 0.333...=1/3 也就不能有:1+2+3+4+5+6+...=y,当然解不出 y=-1/12 也就不能有:0.999...=1 证明了所有无限元素不是数。 证毕! 最后注明: 你所有反驳我的所谓“事实、证据、反例、理论”全部为错。你们的属错觉。 如,我用逻辑证明了太阳没围着地球转,你拿来了观察实验:在地球上某一圈设了n观察点,每个观察点都报告太阳从正上方经过。你的事实实验为你们的错觉。 你只能接受“太阳没围着地球转”这个事实。 如,我用逻辑证明了你我都只有一张照片厚,你拿再多测量反例。属视觉、测量错觉。 你只能接受“你我都只有一张照片厚”这个事实。 因为我的合逻辑定义和定理证明在源头,我源头正确,你们后来的与我冲突,则你们的为错。 我是源头正确(定义合逻辑)、程序正确。 我们只能用“合逻辑的定义”为讨论的标准, 你拿“合逻辑定义”以外的“事实、证据、反例、理论”全为非科学论证,不能参于我们的科学论证。
宇宙真相(103):有限和可数否定康托对角线法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由有限的定义得到无限的定义,再得到数的定义。定义“可数”等价有界(有限)。证明了: 康托对角法中的无限元素当成数元素排列的“不可数” 是逻辑错误。康托对角法恰好证明了无限元素为非数。我用逻辑证了有限“可数”、无限“不可数”。 关键词:可数与不可数;有限与无限;数与非数;对解线法 1 前言: 人类最先有“有限”有含糊概念,但没对有限做出合逻辑定义, 再就有了数概念,也没给出数的合逻辑定义。 “可数(可数就是可计数,后同)”与“不可数(不可记数)”,人类有不同的定义,不管怎样定义,必须要有合逻辑证明定义。 所以不能非法定义。 定义四要素:每个定义要合逻辑;每个定义有符号表示;每个定义不能与前面正确定义(合前两点就为正确定义)冲突;不能用原概念去定义原概念(不能循环定义)。 原子概念(我们接触到的第一个概念)有优先权定义,也就是:每个定义不能与前面正确定(合前两点就为正确)义冲突。 又原子概念(第一个概念)不存在与前面冲突,所以有优先权 用通俗不矛盾的符号和语言定义。 物体属原子概念吗? 不是!因为物体之前有:物体是可分的?还是不可分的?既实与空。可分又有前提:有限可分?无限可分? 数属原子概念吗? 不是!因为数之前有:数是有限元素的?还是无限元素? 我们不能用力(am)去定义物质(m)。==== 你都用到的(am)中的m了。 我们不能用数系(a1,a2,a3,,,)去定义数(a1)。==== 你都用到的数系中的中的数了。 2 定义: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可数集的一个定义:是“能与自然数集的某个子集一一对应的集合”。 在这个意义下不是可数集的集合称为不可数集。这个术语是康托尔创造的。可数集的元素,正如其名,是“可以计数”的:尽管计数可能永远无法终止,集合中每一个特定的元素都将对应一个自然数。 自然数集本身一一对应的集合。 两个定义的差别在于有限集合是否被视为可数集。 为了避免歧义,前一种意义上的“可数”有时称为“至多可数”,后一种“可数集”则又称为“无限可数集”。 可数新定义:无限集,都是不可写全的。 如果有一些数,位数多的我们承认有生之年无法完全比较,而在可比较的范围内它们又一样,这样我们在数元素个数时,不知道它们该算一个元素还是多个元素,这种情况,称为不可记数。 3 逻辑证明: 由有限的定义得 有限为有限个元素; 由无限的定义得 无限为无限个元素; 由有限的定义得 有限为有限个元素排列; 由无限的定义得 无限为无限个元素排列; 定理1:有限个元素中、有限个元素排列 不能为无限(不能为无穷)。 证: 由有限的定义得,有限与元素的多少无关系,只认可有“最后一个元素”。 如:1,2,3是有限;你增加一个元素后:1,2,3,4也是有限。 有限定义 没规定1,2,3是有限;1,2,3,4不是有限。 只规定有没有我们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 注意:我们只用合逻辑定义为条件推理。我们的有限、无限为所有科学的前端理论,前端正确(正确的定义等价合逻辑:A≯A)你拿来反驳的理论属后端错误理论。前端理论就不准你后端理论与我的前端冲突。 你从A排列到B,才有AB,你才有资格说你的AB。记住(1):你不能拿非AB当AB讨论。 由定义得:A、B之间的元素为有限个。因为A到B为有限个,只能拿有限个元素,拿去有限个还是有限(0属有限,第一个元素 为0,第一个元素与最后一个元素重叠:只有一个元素0)。 当你从第一个元素A之后就无限,你就没最后一个元素。当然没最后一个元素B,你的无限程序:A.... 你的无限程序就不是AB,你无限程序与AB无关。见记住(1)。 你不是在A、B之间无限。 你是在A之后无限。 我认可你的无限程序:A.... 我也你的无限程序存在,但不存在数学意义。 数学意义的定义:无素p能进{=,<,>}。 由无限的定义,得无限程序:A.... 不能满足 :A....= 。因为有最后一个元素,与定义矛盾。 同理,不能满足 :A....<, 同理,不能满足 :A....>, 所以无限元素为非数,不能进入{=,<,>}。 也就不能有:lim 0.333...=1/3 也就不能有: 0.333...=1/3 也就不能有:1+2+3+4+5+6+...=y,当然解不出 y=-1/12 证毕! 定理2 :有限可数,无限不可数。 可数的定义:能从你愿意第一个数到你愿停止的最后一个。 得,可数与有限等价。可数等价有完整的界。 因为有限定义证明了合逻辑,所以可数定义合逻辑。 有限的定义:1,2,3为有限。111为有限;多一个元素后: 1,2,3,4为有限。1111为有限。 同理,1,2,3可数。111可数。多一个元素后: 1,2,3,4可数。1111为可数。 由可数的定义得 不可数定:从你愿意第一个数不最后一个元素。 不可数等价无限。不可数等价无完整的界。 证毕! 记住:可数,你再增加有限个还是可数。 定理3:自然数列没有一个最大自然数。 证: 取自然数列:0,1,2,3,4,... 取不取0不影响证明结论。 由自然数定义,和无限 定义得:自然数列为无限数列。 假如 自然数列有一个最后自然数B。 得:0,1,2,3,4,...B,与无限定义矛盾。 由没最后一个自然数,所以没有一个最大的自然数。 上面必须用到无限的定义,才能证明自然数列没有一个最后(最大)自然数。 证毕! 上面证明了有界(指完整的界)才有限,才有最大、才有最后。4 总结: 千万别让生没中的旧常识、错理论误导:你说AB有限,你的A到B具体是多少个数? 也就是,对于元素 4.77777...8,它只能是有限元素,它是一个数,一个有理数。假如中间无限,就不会有最后一个7。所以它为有限个元素, 你问我:它具体多少个?==== 伪命题!有限没义务回答你多少个,只回答有最后一个元素。
宇宙真相(103):有限和可数否定康托对角线法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由有限的定义得到无限的定义,再得到数的定义。定义“可数”等价有界(有限)。证明了: 康托对角法中的无限元素当成数元素排列的“不可数” 是逻辑错误。康托对角法恰好证明了无限元素为非数。我用逻辑证了有限“可数”、无限“不可数”。 关键词:可数与不可数;有限与无限;数与非数;对解线法 1 前言: 人类最先有“有限”有含糊概念,但没对有限做出合逻辑定义, 再就有了数概念,也没给出数的合逻辑定义。 “可数(可数就是可计数,后同)”与“不可数(不可记数)”,人类有不同的定义,不管怎样定义,必须要有合逻辑证明定义。 所以不能非法定义。 定义四要素:每个定义要合逻辑;每个定义有符号表示;每个定义不能与前面正确定义(合前两点就为正确定义)冲突;不能用原概念去定义原概念(不能循环定义)。 原子概念(我们接触到的第一个概念)有优先权定义,也就是:每个定义不能与前面正确定(合前两点就为正确)义冲突。 又原子概念(第一个概念)不存在与前面冲突,所以有优先权 用通俗不矛盾的符号和语言定义。 物体属原子概念吗? 不是!因为物体之前有:物体是可分的?还是不可分的?既实与空。可分又有前提:有限可分?无限可分? 数属原子概念吗? 不是!因为数之前有:数是有限元素的?还是无限元素? 我们不能用力(am)去定义物质(m)。==== 你都用到的(am)中的m了。 我们不能用数系(a1,a2,a3,,,)去定义数(a1)。==== 你都用到的数系中的中的数了。 2 定义: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可数集的一个定义:是“能与自然数集的某个子集一一对应的集合”。 在这个意义下不是可数集的集合称为不可数集。这个术语是康托尔创造的。可数集的元素,正如其名,是“可以计数”的:尽管计数可能永远无法终止,集合中每一个特定的元素都将对应一个自然数。 自然数集本身一一对应的集合。 两个定义的差别在于有限集合是否被视为可数集。 为了避免歧义,前一种意义上的“可数”有时称为“至多可数”,后一种“可数集”则又称为“无限可数集”。 可数新定义:无限集,都是不可写全的。 如果有一些数,位数多的我们承认有生之年无法完全比较,而在可比较的范围内它们又一样,这样我们在数元素个数时,不知道它们该算一个元素还是多个元素,这种情况,称为不可记数。 3 逻辑证明: 由有限的定义得 有限为有限个元素; 由无限的定义得 无限为无限个元素; 由有限的定义得 有限为有限个元素排列; 由无限的定义得 无限为无限个元素排列; 定理1:有限个元素中、有限个元素排列 不能为无限(不能为无穷)。 证: 由有限的定义得,有限与元素的多少无关系,只认可有“最后一个元素”。 如:1,2,3是有限;你增加一个元素后:1,2,3,4也是有限。 有限定义 没规定1,2,3是有限;1,2,3,4不是有限。 只规定有没有我们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 注意:我们只用合逻辑定义为条件推理。我们的有限、无限为所有科学的前端理论,前端正确(正确的定义等价合逻辑:A≯A)你拿来反驳的理论属后端错误理论。前端理论就不准你后端理论与我的前端冲突。 你从A排列到B,才有AB,你才有资格说你的AB。记住(1):你不能拿非AB当AB讨论。 由定义得:A、B之间的元素为有限个。因为A到B为有限个,只能拿有限个元素,拿去有限个还是有限(0属有限,第一个元素 为0,第一个元素与最后一个元素重叠:只有一个元素0)。 当你从第一个元素A之后就无限,你就没最后一个元素。当然没最后一个元素B,你的无限程序:A.... 你的无限程序就不是AB,你无限程序与AB无关。见记住(1)。 你不是在A、B之间无限。 你是在A之后无限。 我认可你的无限程序:A.... 我也你的无限程序存在,但不存在数学意义。 数学意义的定义:无素p能进{=,<,>}。 由无限的定义,得无限程序:A.... 不能满足 :A....= 。因为有最后一个元素,与定义矛盾。 同理,不能满足 :A....<, 同理,不能满足 :A....>, 所以无限元素为非数,不能进入{=,<,>}。 也就不能有:lim 0.333...=1/3 也就不能有: 0.333...=1/3 也就不能有:1+2+3+4+5+6+...=y,当然解不出 y=-1/12 证毕! 定理2 :有限可数,无限不可数。 可数的定义:能从你愿意第一个数到你愿停止的最后一个。 得,可数与有限等价。可数等价有完整的界。 因为有限定义证明了合逻辑,所以可数定义合逻辑。 有限的定义:1,2,3为有限。111为有限;多一个元素后: 1,2,3,4为有限。1111为有限。 同理,1,2,3可数。111可数。多一个元素后: 1,2,3,4可数。1111为可数。 由可数的定义得 不可数定:从你愿意第一个数不最后一个元素。 不可数等价无限。不可数等价无完整的界。 证毕! 记住:可数,你再增加有限个还是可数。 定理3:自然数列没有一个最大自然数。 证: 取自然数列:0,1,2,3,4,... 取不取0不影响证明结论。 由自然数定义,和无限 定义得:自然数列为无限数列。 假如 自然数列有一个最后自然数B。 得:0,1,2,3,4,...B,与无限定义矛盾。 由没最后一个自然数,所以没有一个最大的自然数。 上面必须用到无限的定义,才能证明自然数列没有一个最后(最大)自然数。 证毕! 上面证明了有界(指完整的界)才有限,才有最大、才有最后。4 总结: 千万别让生没中的旧常识、错理论误导:你说AB有限,你的A到B具体是多少个数? 也就是,对于元素 4.77777...8,它只能是有限元素,它是一个数,一个有理数。假如中间无限,就不会有最后一个7。所以它为有限个元素, 你问我:它具体多少个?==== 伪命题!有限没义务回答你多少个,只回答有最后一个元素。
宇宙真相(103):有限和可数否定康托对角线法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由有限的定义得到无限的定义,再得到数的定义。定义“可数”等价有界(有限)。证明了: 康托对角法中的无限元素当成数元素排列的“不可数” 是逻辑错误。康托对角法恰好证明了无限元素为非数。我用逻辑证了有限“可数”、无限“不可数”。 关键词:可数与不可数;有限与无限;数与非数;对解线法 1 前言: 人类最先有“有限”有含糊概念,但没对有限做出合逻辑定义, 再就有了数概念,也没给出数的合逻辑定义。 “可数(可数就是可计数,后同)”与“不可数(不可记数)”,人类有不同的定义,不管怎样定义,必须要有合逻辑证明定义。 所以不能非法定义。 定义四要素:每个定义要合逻辑;每个定义有符号表示;每个定义不能与前面正确定义(合前两点就为正确定义)冲突;不能用原概念去定义原概念(不能循环定义)。 原子概念(我们接触到的第一个概念)有优先权定义,也就是:每个定义不能与前面正确定(合前两点就为正确)义冲突。 又原子概念(第一个概念)不存在与前面冲突,所以有优先权 用通俗不矛盾的符号和语言定义。 物体属原子概念吗? 不是!因为物体之前有:物体是可分的?还是不可分的?既实与空。可分又有前提:有限可分?无限可分? 数属原子概念吗? 不是!因为数之前有:数是有限元素的?还是无限元素? 我们不能用力(am)去定义物质(m)。==== 你都用到的(am)中的m了。 我们不能用数系(a1,a2,a3,,,)去定义数(a1)。==== 你都用到的数系中的中的数了。 2 定义: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可数集的一个定义:是“能与自然数集的某个子集一一对应的集合”。 在这个意义下不是可数集的集合称为不可数集。这个术语是康托尔创造的。可数集的元素,正如其名,是“可以计数”的:尽管计数可能永远无法终止,集合中每一个特定的元素都将对应一个自然数。 自然数集本身一一对应的集合。 两个定义的差别在于有限集合是否被视为可数集。 为了避免歧义,前一种意义上的“可数”有时称为“至多可数”,后一种“可数集”则又称为“无限可数集”。 可数新定义:无限集,都是不可写全的。 如果有一些数,位数多的我们承认有生之年无法完全比较,而在可比较的范围内它们又一样,这样我们在数元素个数时,不知道它们该算一个元素还是多个元素,这种情况,称为不可记数。 3 逻辑证明: 由有限的定义得 有限为有限个元素; 由元限的定义得 无限为有限个元素; 由有限的定义得 有限为有限个元素排列; 由元限的定义得 无限为有限个元素排列; 定理1:有限个元素中、有限个元素排列 不能为无限(不能为无穷)。 证: 由有限的定义得,有限与元素的多少无关系,只认可有“最后一个元素”。 如:1,2,3是有限;你增加一个元素后:1,2,3,4也是有限。 有限定义 没规定1,2,3是有限;1,2,3,4不是有限。 只规定有没有我们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 注意:我们只用合逻辑定义为条件推理。我们的有限、无限为所有科学的前端理论,前端正确(正确的定义等价合逻辑:A≯A)你拿来反驳的理论属后端错误理论。前端理论就不准你后端理论与我的前端冲突。 你从A排列到B,才有AB,你才有资格说你的AB。记住(1):你不能拿非AB当AB讨论。 由定义得:A、B之间的元素为有限个。因为A到B为有限个,只能拿有限个元素,拿去有限个还是有限(0属有限,第一个元素 为0,第一个元素与最后一个元素重叠:只有一个元素0)。 当你从第一个元素A之后就无限,你就没最后一个元素。当然没最后一个元素B,你的无限程序:A.... 你的无限程序就不是AB,你无限程序与AB无关。见记住(1)。 你不是在A、B之间无限。 你是在A之后无限。 我认可你的无限程序:A.... 我也你的无限程序存在,但不存在数学意义。 数学意义的定义:无素p能进{=,<,>}。 由无限的定义,得无限程序:A.... 不能满足 :A....= 。因为有最后一个元素,与定义矛盾。 同理,不能满足 :A....<, 同理,不能满足 :A....>, 所以无限元素为非数,不能进入{=,<,>}。 也就不能有:lim 0.333...=1/3 也就不能有: 0.333...=1/3 也就不能有:1+2+3+4+5+6+...=y,当然解不出 y=-1/12 证毕! 定理2 :有限可数,无限不可数。 可数的定义:能从你愿意第一个数到你愿停止的最后一个。 得,可数与有限等价。可数等价有完整的界。 因为有限定义证明了合逻辑,所以可数定义合逻辑。 有限的定义:1,2,3为有限。111为有限;多一个元素后: 1,2,3,4为有限。1111为有限。 同理,1,2,3可数。111可数。多一个元素后: 1,2,3,4可数。1111为可数。 由可数的定义得 不可数定:从你愿意第一个数不最后一个元素。 不可数等价无限。不可数等价无完整的界。 证毕! 记住:可数,你再增加有限个还是可数。 定理3:自然数列没有一个最大自然数。 证: 取自然数列:0,1,2,3,4,... 取不取0不影响证明结论。 由自然数定义,和无限 定义得:自然数列为无限数列。 假如 自然数列有一个最后自然数B。 得:0,1,2,3,4,...B,与无限定义矛盾。 由没最后一个自然数,所以没有一个最大的自然数。 上面必须用到无限的定义,才能证明自然数列没有一个最后(最大)自然数。 证毕! 上面证明了有界(指完整的界)才有限,才有最大、才有最后4 总结: 千万别让生没中的旧常识、错理论误导:你说AB有限,你的A到B具体是多少个数? 也就是,对于元素 4.77777...8,它只能是有限元素,它是一个数,一个有理数。假如中间无限,就不会有最后一个7。所以它为有限个元素, 你问我:它具体多少个?==== 伪命题!有限没义务回答你多少个,只回答有最后一个元素。
宇宙真相(102):上帝粒子自旋速度不为零 宇宙真相(102):上帝粒子自旋速度不为零 作者:宇宙邪灵 1 前言: 人类测到量子等微粒的自转(自旋)速度, 把自转(自旋)速度的数值作为划分粒子的分类的标准。 所以,人类测得有些粒子自旋为0,叫上帝粒子。 因为地球也在自转,地球上的观察者也在自转。 所以自转(自旋)速度是0,不准确的。 其实没自旋为0的粒子,只是人类的地球也自旋,让我们感觉不出这种差异。 所以自旋为0叫上帝粒子,仅仅与观察者自旋很近似的同步。 当然,也有另一种特例: 该粒子波型螺旋管很微小(比你说的激光波更窄),我们的仪器的精确度,灵敏度 还测不出该粒子的自旋。 类似一个光滑的球高速自转,我们视为没自旋。 波函数自转为0,是人类在地球上测得的。因为地球也是自转的。 不管“量子叠自旋“与”宏观物体自转”是:“一样”或“不一样”,地球总是自转(自旋)的。 人类在一个带自转的地球上 ,去测量 一个量子的自旋为0,这个量子本身与”人、地球“有一个共同的自转(自旋)。 2 逻辑证明: 定理:上帝粒子(量子)自旋速度不为零。 定理的数学式:上帝粒子(量子)q,满足 ∑q=qm1(v1=a,v2=b,v3=t),得:自转(自旋)速度v1=a≠0。 证明: 相对静止定义:同一轨迹上,两个元素的距离为恒值、相对速度差为零。 解释:同一轨迹,两个元素速度相等,则永远保持一个恒定的距离。当然两个相等的速度相减为0。 取:“地球、人p”标准函数方程: ∑p=pm1(v1=y,v2=x,v3=t), 既:“地球、人p”的自转(自旋)速度为y。 关键记为:∑p=fV(y), 取:“上帝粒子(量子)q”标准函数方程: ∑q=qm1(v1=a,v2=b,v3=t), 既:“量子(粒子)q”的自转(自旋)速度为a。 关键记为:∑q=fV(a), 当人测得的q量子的自旋为0,得:p与q相对静止。 得两个的自转速度相等: fV(y)=fV(a) 得:∑q=fV(y) 既:人p与q的相对观察:q量子的自旋为0。 真实的q量子的自旋为y。 得:上帝粒子(量子)的自转不能为零。 证毕! 3 总结: 还有个更强优的定理:所有粒子的自转(自旋)速度不为零。 这个定理我证明了(这里简介):所有元素的时间轴平行,所有元素统一在一个时间平面上。既时空一体,假设有 v1=0,则该元素不在我们的时空。所以我们当不到、测不到这样的元素。也就不会测出自旋速度为零。 此定理,直接否定了上帝粒子零自转。 也否定了“质量由上帝粒子与别的粒子接触后 延滞所致”。 人类被相对速度(相对静)误导,才得到上帝粒子0自旋。 再次提醒人类:不能用相对论去反对绝对论。宇宙必须有绝对论,由绝对论为条相才能定义去相对论。就算我们是以相对论去感知宇宙,假如没绝对的存在,我们的相对论也不将存在。
宇宙真相(102):上帝粒子自旋速度不为零 宇宙真相(102):上帝粒子自旋速度不为零 作者:宇宙邪灵 1 前言: 人类测到量子等微粒的自转(自旋)速度, 把自转(自旋)速度的数值作为划分粒子的分类的标准。 所以,人类测得有些粒子自旋为0,叫上帝粒子。 因为地球也在自转,地球上的观察者也在自转。 所以自转(自旋)速度是0,不准确的。 其实没自旋为0的粒子,只是人类的地球也自旋,让我们感觉不出这种差异。 所以自旋为0叫上帝粒子,仅仅与观察者自旋很近似的同步。 当然,也有另一种特例: 该粒子波型螺旋管很微小(比你说的激光波更窄),我们的仪器的精确度,灵敏度 还测不出该粒子的自旋。 类似一个光滑的球高速自转,我们视为没自旋。 波函数自转为0,是人类在地球上测得的。因为地球也是自转的。 不管“量子叠自旋“与”宏观物体自转”是:“一样”或“不一样”,地球总是自转(自旋)的。 人类在一个带自转的地球上 ,去测量 一个量子的自旋为0,这个量子本身与”人、地球“有一个共同的自转(自旋)。 2 逻辑证明: 定理:上帝粒子(量子)自旋速度不为零。 定理的数学式:上帝粒子(量子)q,满足 ∑q=qm1(v1=a,v2=b,v3=t),得:自转(自旋)速度v1=a≠0。 证明: 相对静止定义:同一轨迹上,两个元素的距离为恒值、相对速度差为零。 解释:同一轨迹,两个元素速度相等,则永远保持一个恒定的距离。当然两个相等的速度相减为0。 取:“地球、人p”标准函数方程: ∑p=pm1(v1=y,v2=x,v3=t), 既:“地球、人p”的自转(自旋)速度为y。 关键记为:∑p=fV(y), 取:“上帝粒子(量子)q”标准函数方程: ∑q=qm1(v1=a,v2=b,v3=t), 既:“量子(粒子)q”的自转(自旋)速度为a。 关键记为:∑q=fV(a), 当人测得的q量子的自旋为0,得:p与q相对静止。 得两个的自转速度相等: fV(y)=fV(a) 得:∑q=fV(y) 既:人p与q的相对观察:q量子的自旋为0。 真实的q量子的自旋为y。 得:上帝粒子(量子)的自转不能为零。 证毕! 3 总结: 还有个更强优的定理:所有粒子的自转(自旋)速度不为零。 这个定理我证明了(这里简介):所有元素的时间轴平行,所有元素统一在一个时间平面上。既时空一体,假设有 v1=0,则该元素不在我们的时空。所以我们当不到、测不到这样的元素。也就不会测出自旋速度为零。 此定理,直接否定了上帝粒子零自转。 也否定了“质量由上帝粒子与别的粒子接触后 延滞所致”。 人类被相对速度(相对静)误导,才得到上帝粒子0自旋。 再次提醒人类:不能用相对论去反对绝对论。宇宙必须有绝对论,由绝对论为条相才能定义去相对论。就算我们是以相对论去感知宇宙,假如没绝对的存在,我们的相对论也不将存在。
宇宙真相(102):上帝粒子自旋速度不为零 宇宙真相(102):上帝粒子自旋速度不为零 作者:宇宙邪灵 1 前言: 人类测到量子等微粒的自转(自旋)速度, 把自转(自旋)速度的数值作为划分粒子的分类的标准。 所以,人类测得有些粒子自旋为0,叫上帝粒子。 因为地球也在自转,地球上的观察者也在自转。 所以自转(自旋)速度是0,不准确的。 其实没自旋为0的粒子,只是人类的地球也自旋,让我们感觉不出这种差异。 所以自旋为0叫上帝粒子,仅仅与观察者自旋很近似的同步。 当然,也有另一种特例: 该粒子波型螺旋管很微小(比你说的激光波更窄),我们的仪器的精确度,灵敏度 还测不出该粒子的自旋。 类似一个光滑的球高速自转,我们视为没自旋。 波函数自转为0,是人类在地球上测得的。因为地球也是自转的。 不管“量子叠自旋“与”宏观物体自转”是:“一样”或“不一样”,地球总是自转(自旋)的。 人类在一个带自转的地球上 ,去测量 一个量子的自旋为0,这个量子本身与”人、地球“有一个共同的自转(自旋)。 2 逻辑证明: 定理:上帝粒子(量子)自旋速度不为零。 定理的数学式:上帝粒子(量子)q,满足 ∑q=qm1(v1=a,v2=b,v3=t),得:自转(自旋)速度v1=a≠0。 证明: 相对静止定义:同一轨迹上,两个元素的距离为恒值、相对速度差为零。 解释:同一轨迹,两个元素速度相等,则永远保持一个恒定的距离。当然两个相等的速度相减为0。 取:“地球、人p”标准函数方程: ∑p=pm1(v1=y,v2=x,v3=t), 既:“地球、人p”的自转(自旋)速度为y。 关键记为:∑p=fV(y), 取:“上帝粒子(量子)q”标准函数方程: ∑q=qm1(v1=a,v2=b,v3=t), 既:“量子(粒子)q”的自转(自旋)速度为a。 关键记为:∑q=fV(a), 当人测得的q量子的自旋为0,得:p与q相对静止。 得两个的自转速度相等: fV(y)=fV(a) 得:∑q=fV(y) 既:人p与q的相对观察:q量子的自旋为0。 真实的q量子的自旋为y。 得:上帝粒子(量子)的自转不能为零。 证毕! 3 总结: 还有个更强优的定理:所有粒子的自转(自旋)速度不为零。 这个定理我证明了(这里简介):所有元素的时间轴平行,所有元素统一在一个时间平面上。既时空一体,假设有 v1=0,则该元素不在我们的时空。所以我们当不到、测不到这样的元素。也就不会测出自旋速度为零。 此定理,直接否定了上帝粒子零自转。 也否定了“质量由上帝粒子与别的粒子接触后 延滞所致”。 人类被相对速度(相对静)误导,才得到上帝粒子0自旋。 再次提醒人类:不能用相对论去反对绝对论。宇宙必须有绝对论,由绝对论为条相才能定义去相对论。就算我们是以相对论去感知宇宙,假如没绝对的存在,我们的相对论也不将存在。
宇宙真相(101)有标准才能分析非标准不能分析 宇宙真相(101)有标准才能分析非标准不能分析 作者:宇宙邪灵 1 前言: 从源头论证: 标准的合逻辑定义? 分析的合逻辑定义? 标准分析的的符号是什么? 附:没合逻辑定义的论证全为非科学式的扯皮。 2 逻辑证明: “标准元素”的合逻辑定义:元素A能进入{=,<,>}。 “非标准元素”的合逻辑定义:元素A不能进入{=,<,>}。注:上面为一对逻辑中的矛盾律,所以两个定义合逻辑。 “分析”的合逻辑定义:当A≯A和 B≯B,求 A=B;A>B;A<B。 标准分析的的符号定义:=,<,>。 定理1:标准能分析。 证明:由标准定义、分析定义,证得:有标准肯定能分析。 定理2:非标准不能分析。 证明:当元素A不能进入{=,<,>} 得:对于任意元素B,有:A≠B;A≮B;A≯B。 证毕! 也就是有标准才能分析,没机准不能分析。 非标准不能使用标准的符号。 定理3:宇宙存在非标准元素。 证明: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上面两个定义是用了逻辑的矛盾律,所以定义合逻辑。 由无限元素得义得: a...= 与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矛盾; a...> 与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矛盾; a...< 与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矛盾。 所以 无限(无穷)元素不能进入标准分析的符号{=,<,>}。 得:无限元素为非标准元素。非标准不能分析。 证毕!
宇宙真相(101)有标准才能分析非标准不能分析 宇宙真相(101)有标准才能分析非标准不能分析 作者:宇宙邪灵 1 前言: 从源头论证: 标准的合逻辑定义? 分析的合逻辑定义? 标准分析的的符号是什么? 附:没合逻辑定义的论证全为非科学式的扯皮。 2 逻辑证明: “标准元素”的合逻辑定义:元素A能进入{=,<,>}。 “非标准元素”的合逻辑定义:元素A不能进入{=,<,>}。注:上面为一对逻辑中的矛盾律,所以两个定义合逻辑。 “分析”的合逻辑定义:当A≯A和 B≯B,求 A=B;A>B;A<B。 标准分析的的符号定义:=,<,>。 定理1:标准能分析。 证明:由标准定义、分析定义,证得:有标准肯定能分析。 定理2:非标准不能分析。 证明:当元素A不能进入{=,<,>} 得:对于任意元素B,有:A≠B;A≮B;A≯B。 证毕! 也就是有标准才能分析,没机准不能分析。 非标准不能使用标准的符号。 定理3:宇宙存在非标准元素。 证明: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上面两个定义是用了逻辑的矛盾律,所以定义合逻辑。 由无限元素得义得: a...= 与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矛盾; a...> 与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矛盾; a...< 与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矛盾。 所以 无限(无穷)元素不能进入标准分析的符号{=,<,>}。 得:无限元素为非标准元素。非标准不能分析。 证毕!
宇宙真相(101)有标准才能分析非标准不能分析 宇宙真相(101)有标准才能分析非标准不能分析 作者:宇宙邪灵 1 前言: 从源头论证: 标准的合逻辑定义? 分析的合逻辑定义? 标准分析的的符号是什么? 附:没合逻辑定义的论证全为非科学式的扯皮。 2 逻辑证明: “标准元素”的合逻辑定义:元素A能进入{=,<,>}。 “非标准元素”的合逻辑定义:元素A不能进入{=,<,>}。注:上面为一对逻辑中的矛盾律,所以两个定义合逻辑。 “分析”的合逻辑定义:当A≯A和 B≯B,求 A=B;A>B;A<B。 标准分析的的符号定义:=,<,>。 定理1:标准能分析。 证明:由标准定义、分析定义,证得:有标准肯定能分析。 定理2:非标准不能分析。 证明:当元素A不能进入{=,<,>} 得:对于任意元素B,有:A≠B;A≮B;A≯B。 证毕! 也就是有标准才能分析,没机准不能分析。 非标准不能使用标准的符号。 定理3:宇宙存在非标准元素。 证明: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上面两个定义是用了逻辑的矛盾律,所以定义合逻辑。 由无限元素得义得: a...= 与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矛盾; a...> 与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矛盾; a...< 与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矛盾。 所以 无限(无穷)元素不能进入标准分析的符号{=,<,>}。 得:无限元素为非标准元素。非标准不能分析。 证毕!
宇宙真相(一百):天体轨迹不是圆型也不是椭圆型 宇宙真相(一百):天体轨迹不是圆型也不是椭圆型 作者:宇宙邪灵 1 前言: 把天体运动轨迹当成椭圆形。====== 错误! 把天体运动轨迹当成圆形。======== 错误! 2 逻辑证明: 定理:所有物体的运动轨迹不能为封闭曲线。 证明: 任意一个物体A在宇宙p点的坐标取为(a,b,t), 经过T时(T>0)后物体A在宇宙的坐标q点为(x,y,t+T) 假如 p和q能重叠,得:a=x;b=y;t=t+T 解得 T=0,与 T>0 矛盾。 所以, 所有物体的运动轨迹不能为封闭 曲线。 证毕! 由定理得,所有物体的运动轨迹不能为封闭曲线。 故 ,天体轨迹不能形成圆型、也不能形成椭圆型。 3 后记: 我们视觉中看到了物体做圆型、或椭圆型运动,全为视觉错觉。 是人类错觉为“自我”绝对静止下的“欧氏几何”作图。 其实人类早有格言:人永远不能走过同一条河。 上面定理就证明了这个格言,人为我们观察者(作图者、记录者)也在运动。 所有物体的运动轨迹为螺旋拐变式的波型(另有证明,这里省略)。
宇宙真相(一百):天体轨迹不是圆型也不是椭圆型 宇宙真相(一百):天体轨迹不是圆型也不是椭圆型 作者:宇宙邪灵 1 前言: 把天体运动轨迹当成椭圆形。====== 错误! 把天体运动轨迹当成圆形。======== 错误! 2 逻辑证明: 定理:所有物体的运动轨迹不能为封闭曲线。 证明: 任意一个物体A在宇宙p点的坐标取为(a,b,t), 经过T时(T>0)后物体A在宇宙的坐标q点为(x,y,t+T) 假如 p和q能重叠,得:a=x;b=y;t=t+T 解得 T=0,与 T>0 矛盾。 所以, 所有物体的运动轨迹不能为封闭 曲线。 证毕! 由定理得,所有物体的运动轨迹不能为封闭曲线。 故 ,天体轨迹不能形成圆型、也不能形成椭圆型。 3 后记: 我们视觉中看到了物体做圆型、或椭圆型运动,全为视觉错觉。 是人类错觉为“自我”绝对静止下的“欧氏几何”作图。 其实人类早有格言:人永远不能走过同一条河。 上面定理就证明了这个格言,人为我们观察者(作图者、记录者)也在运动。 所有物体的运动轨迹为螺旋拐变式的波型(另有证明,这里省略)。
宇宙真相(一百):天体轨迹不是圆型也不是椭圆型 宇宙真相(一百):天体轨迹不是圆型也不是椭圆型 作者:宇宙邪灵 1 前言: 把天体运动轨迹当成椭圆形。====== 错误! 把天体运动轨迹当成圆形。======== 错误! 2 逻辑证明: 定理:所有物体的运动轨迹不能为封闭曲线。 证明: 任意一个物体A在宇宙p点的坐标取为(a,b,t), 经过T时(T>0)后物体A在宇宙的坐标q点为(x,y,t+T) 假如 p和q能重叠,得:a=x;b=y;t=t+T 解得 T=0,与 T>0 矛盾。 所以, 所有物体的运动轨迹不能为封闭 曲线。 证毕! 由定理得,所有物体的运动轨迹不能为封闭曲线。 故 ,天体轨迹不能形成圆型、也不能形成椭圆型。 3 后记: 我们视觉中看到了物体做圆型、或椭圆型运动,全为视觉错觉。 是人类错觉为“自我”绝对静止下的“欧氏几何”作图。 其实人类早有格言:人永远不能走过同一条河。 上面定理就证明了这个格言,人为我们观察者(作图者、记录者)也在运动。 所有物体的运动轨迹为螺旋拐变式的波型(另有证明,这里省略)。
宇宙真相(九十六):这个反证法没有证明0不能作除法分母 宇宙真相(九十六):这个反证法没有证明0不能作除法分母 作者:宇宙邪灵 讨论事项:为什么0不能作除法分母。 某位高数人士用到了1为G群的单位元。乘法逆元定义,再用反证法 证明 0没有乘法逆元。 1为G群的单位元乘法逆元定义: a×a’=1 上式其实为:a×(1/a)=1 a与(1/a)互为乘法逆元 0与(1/0)互为乘法逆元 他的证明: 定理:0不能作除法分母。 反证法: 假设0有乘法逆元,记为a,代入上定义则有(1):0*a=1。 我们能证明(2):0*a=0。 (2)代入(1),得:0=1。 可以肯定能证明 0=1 错误。 所以 0不能作除法分母。 证毕。 ======================= 上面证明正确吗? 上面证明了0不能作除法分母 吗? 分析: 〖1〗1为G群的单位元乘法逆元定义:a*(1/a)=1 他的反证法: 假设 有0乘法逆元(1/0) 把0和(1/0)代入〖1〗既:0*(1/0)=1 得到 0=1 矛盾 只能证得:0*(1/0)≠1 证明了(1)只能为 0*a≠1 也就是当a=0 时否定了:a*(1/a)=1, 也就是得到: 0*(1/0)≠1 与元素 (1/0)没关系。 没有证明 0不能作除法分母。 他是把 0和 1/0 代入定义得:0*(1/0)=1 也就是他假设 0*(1/0)=1 正确, 再得到矛盾,只能证明 0*(1/0)≠1 。 没证明: 0不能作除法分母。 结论: 证明了“1为G群的单位元乘法逆元定义”不具广义性、当a=0 是不成立的。 他的反证法 没有证明: 0不能作除法分母。 看似高大上的反证法,又用到了乘法逆元,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他的这种方法广为高数人士流传和采用,可能是高数教师的范标。 我能证明 除法分母不能为0,这里就不证明了。 就透露一点点: 0的合逻辑定义:任意一个数a被移走:a-a 零是唯一一个零维空数,0与非0数不同类。
宇宙真相(九十六):这个反证法没有证明0不能作除法分母 宇宙真相(九十六):这个反证法没有证明0不能作除法分母 作者:宇宙邪灵 讨论事项:为什么0不能作除法分母。 某位高数人士用到了1为G群的单位元。乘法逆元定义,再用反证法 证明 0没有乘法逆元。 1为G群的单位元乘法逆元定义: a×a’=1 上式其实为:a×(1/a)=1 a与(1/a)互为乘法逆元 0与(1/0)互为乘法逆元 他的证明: 定理:0不能作除法分母。 反证法: 假设0有乘法逆元,记为a,代入上定义则有(1):0*a=1。 我们能证明(2):0*a=0。 (2)代入(1),得:0=1。 可以肯定能证明 0=1 错误。 所以 0不能作除法分母。 证毕。 ======================= 上面证明正确吗? 上面证明了0不能作除法分母 吗? 分析: 〖1〗1为G群的单位元乘法逆元定义:a*(1/a)=1 他的反证法: 假设 有0乘法逆元(1/0) 把0和(1/0)代入〖1〗既:0*(1/0)=1 得到 0=1 矛盾 只能证得:0*(1/0)≠1 证明了(1)只能为 0*a≠1 也就是当a=0 时否定了:a*(1/a)=1, 也就是得到: 0*(1/0)≠1 与元素 (1/0)没关系。 没有证明 0不能作除法分母。 他是把 0和 1/0 代入定义得:0*(1/0)=1 也就是他假设 0*(1/0)=1 正确, 再得到矛盾,只能证明 0*(1/0)≠1 。 没证明: 0不能作除法分母。 结论: 证明了“1为G群的单位元乘法逆元定义”不具广义性、当a=0 是不成立的。 他的反证法 没有证明: 0不能作除法分母。 看似高大上的反证法,又用到了乘法逆元,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他的这种方法广为高数人士流传和采用,可能是高数教师的范标。 我能证明 除法分母不能为0,这里就不证明了。 就透露一点点: 0的合逻辑定义:任意一个数a被移走:a-a 零是唯一一个零维空数,0与非0数不同类。
宇宙真相(九十六):这个反证法没有证明0不能作除法分母 宇宙真相(九十六):这个反证法没有证明0不能作除法分母 作者:宇宙邪灵 讨论事项:为什么0不能作除法分母。 某位高数人士用到了1为G群的单位元。乘法逆元定义,再用反证法 证明 0没有乘法逆元。 1为G群的单位元乘法逆元定义: a×a’=1 上式其实为:a×(1/a)=1 a与(1/a)互为乘法逆元 0与(1/0)互为乘法逆元 他的证明: 定理:0不能作除法分母。 反证法: 假设0有乘法逆元,记为a,代入上定义则有(1):0*a=1。 我们能证明(2):0*a=0。 (2)代入(1),得:0=1。 可以肯定能证明 0=1 错误。 所以 0不能作除法分母。 证毕。 ======================= 上面证明正确吗? 上面证明了0不能作除法分母 吗? 分析: 〖1〗1为G群的单位元乘法逆元定义:a*(1/a)=1 他的反证法: 假设 有0乘法逆元(1/0) 把0和(1/0)代入〖1〗既:0*(1/0)=1 得到 0=1 矛盾 只能证得:0*(1/0)≠1 证明了(1)只能为 0*a≠1 也就是当a=0 时否定了:a*(1/a)=1, 也就是得到: 0*(1/0)≠1 与元素 (1/0)没关系。 没有证明 0不能作除法分母。 他是把 0和 1/0 代入定义得:0*(1/0)=1 也就是他假设 0*(1/0)=1 正确, 再得到矛盾,只能证明 0*(1/0)≠1 。 没证明: 0不能作除法分母。 结论: 证明了“1为G群的单位元乘法逆元定义”不具广义性、当a=0 是不成立的。 他的反证法 没有证明: 0不能作除法分母。 看似高大上的反证法,又用到了乘法逆元,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他的这种方法广为高数人士流传和采用,可能是高数教师的范标。 我能证明 除法分母不能为0,这里就不证明了。 就透露一点点: 0的合逻辑定义:任意一个数a被移走:a-a 零是唯一一个零维空数,0与非0数不同类。
宇宙真相(九十五):数与数的各种进制 作者:宇宙邪灵 1 定理 数定理:所有有限元素。 数推论:无限元素为非数。 分数进制定理:最简真分数m/n,分母的n,这个分数是n进制的数,当m/n用n以外的自然数数p除不尽时,分数m/n不能是p进制的数。 2 引言 偏向任何单一或数种进制是错误。 因为我后面有证明:数,有各种进制的数。数,还有没进制的数。 对于自然数,人类可以选择你适用的进制。 上一行话为:对于数1<n∈N,则 n≤ 的各种进制的数。 对于分数就必须按下面: 十进制的数只能用十进制去计算,十进制的数只能为十进制的数。 三进制的数只能用三进制去计算,三进制的数只能为三进制的数。 二进制的数只能用二进制去计算,二进制的数只能为二进制的数。 对于最简分数m/n,分母n为多少,它就是n进制。 实例解释如: 1/3是三进制, 1/3是三进制的数,1/3不能是十进制。 因为 1/3的定义:把实数1等分为三份中的一份。 注意:等分。算术叫整除。必必是完整的、能分尽(除尽)的。 所以,用几何作图能做得、证得:1/3=0.1”,注:0.1”是三进制的 0.1。 由等分的定义得:1/3≠0.333.... 上式就是 三进制分数不能用十进制。 由数的定义也能无限元素不是数,当然:数≠非数, 得:1/3≠0.333.... 3 证明 先用通俗实例类比讲解: 同学们,1/3是什么。大家会过口不过脑的回答:是三分之一,是1除以3。 从不用脑去想过1/3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不了解其真正含义。 1/3定义:把1三等分(等分:既完整等分,或算术中的除尽),每一份为1/3,三份进为1。 由定义得:1/3 是三进制的数。因为它定义规定了三进制。 所以用十进制: 1/3≠0.3333...,因为违反 1/3定义和整除定义。 由定义得此式错误:1/3=0.3333... 因为 上面不属整除,不属等分。上式与定义矛盾。 按三进制几何作图:(图一) 按三进制几何作图得:1/3=0.1”,(注:0.1”是三进制的 0.1) 证明了 “进制”的理论正确。 同理,1/5 只能是五进制的数。因为它定义规定了五进制: 把1五等分,每一份为1/5,五份进为1。 最筒分数m/n,由定义得:最筒分数m/n是n进制分数。 证明了:最筒分数m/n是n进制分数。 为什么 分数m/n是n进制的数? 证: 最简分数 m/n定义: (n,m)=1,1<n∈N,0<m∈N 上定义 (n,m)=1 就是n与m互质(没有大于1的公因子)。 当m/n用n以外的p数除不尽时,就是无限元素(后面证明了无限元素为非数)所以m/n不能为p进制的数(非数不是数), 由定义和上面作图得:m/n是n进制的数。 1/3 是不能用十进制的,它明确规定了“等分、完整等分”不准出现分不尽(与等分矛盾)。 又,分不尽就为无限,因为无限的定义(见后面论证) 不准许 0.3333...为“0.3333...=”形式。 原因:无限定义得,无限元素不准有最后一个元素。无限只能为 0.3333... 又,逻辑上,无限是不能定成了(见后面论证)。 数只能有限步构设,不准无限扯皮。 数的性质:能进入等号的元素。 数学意义:A= 既:“A=” 叫数学意义,其中的A才叫数。 证得:所有无限元素不是数(见后面论证)。 因为无限元素非数 a....不能为 a....= 也就是无限元素没极限(见后面论证)。 因为无限元素为非数,非数当然不能进入数学逻辑。 非数不能进入等号, 所以这个为错误:0.3333...=1/3 所以这个为错误:(n→∞)lim0.3333...=1/3。 用脚后跟也能想到:当年的微积分被数学界、逻辑界大师 驱赶。 证明 微积分违反数学逻辑和数学原理。微积分是错误的。 但柯西 补了个极限,错误 就变成确了。 ===== 只能证明:极限错误。 只能证明:大家被柯西骗了。 本来A错了,来了个大师说“失败为成功之母”,A就变为正确了。 ===== 只能证明“失败为成功之母”为非数学的玄语。 当大家 对有限、无限做出合逻辑定义后,就知道柯西的极限理论错误。 当大家 对有限、无限做出合逻辑定义后,就知道数的定义了。 有限与无限,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律逻辑, 先有 有限概念,定义了有限,再用有限去定义无限。===== 合逻辑。 注:合逻辑不是循环定义。 循环定义:A=B,B=A,没完没了,没对其中一个做出定义。 逻辑定义:选一对矛盾律中一个有优先权(原子)概念A定义为A≯A。 另一个矛盾的B定义为:B≯B和 B≠A。 有限的定义:a....p 无限的定义:a.... 用中文解释 有限的定义:a....p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单列依次排列,排到一个你愿、你能 终止此次排列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p。 也就是此次从a到p,有有限个元素,p为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当然p后可以有别的元素,但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从a到p为有限过积;从a到p为有限个元素;从a到p为有限集。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 a....p中间的省略号为有限个元素,怕繁才省略。 如连续100个自然数列从1开始:1,2,3,4,...,99,100. 所有有限元素的符号:a....p。 用中文解释 无限的定义:a.... 无限的定义: 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单列依次排列,排到一个你不愿、你不能 终止,此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也就是此次从a开始,不能终止,就是没有一个最后元素。 没最后一个元素,当然没最后一个元素的位置,所以你不能再补加一个最后元素(没位置你怎补?)。 无限元素后面的省略号为无限写不完。 所有无限元素的符号:a.... 由无限的定义,所以无限元素 不能为a....=,因为有最后一个元素,与无限定义矛盾。 得到 数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也证明了古代数学家的猜想:万物皆数。 所以定义直径为1的圆周长为π,π就是一个有限长的“形”。 由数定义,得 有限元素π为数。它是一个不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的数。 得:π就是一个数。π≠3.14159.... 当然,有的数就不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这些数用形π表示,这些数就没有进位制。 数:有各种进制的数,有阿拉伯符号的数,还有“没整数进制”的数,还有不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的数。 数,不能是无限元素,只能是有限元素。因为数学不是印度神龟无穷龟叠龟式的扯皮。 由自然数列的无限性,所以分数(分母)就有无限多种的进制,每种进制是有限的。 证得:数不能统一为十进制,数只能统一到“为有限元素”。 证毕!
宇宙真相(九十五):数与数的各种进制 作者:宇宙邪灵 1 定理 数定理:所有有限元素。 数推论:无限元素为非数。 分数进制定理:最简真分数m/n,分母的n,这个分数是n进制的数,当m/n用n以外的自然数数p除不尽时,分数m/n不能是p进制的数。 2 引言 偏向任何单一或数种进制是错误。 因为我后面有证明:数,有各种进制的数。数,还有没进制的数。 对于自然数,人类可以选择你适用的进制。 上一行话为:对于数1<n∈N,则 n≤ 的各种进制的数。 对于分数就必须按下面: 十进制的数只能用十进制去计算,十进制的数只能为十进制的数。 三进制的数只能用三进制去计算,三进制的数只能为三进制的数。 二进制的数只能用二进制去计算,二进制的数只能为二进制的数。 对于最简分数m/n,分母n为多少,它就是n进制。 实例解释如: 1/3是三进制, 1/3是三进制的数,1/3不能是十进制。 因为 1/3的定义:把实数1等分为三份中的一份。 注意:等分。算术叫整除。必必是完整的、能分尽(除尽)的。 所以,用几何作图能做得、证得:1/3=0.1”,注:0.1”是三进制的 0.1。 由等分的定义得:1/3≠0.333.... 上式就是 三进制分数不能用十进制。 由数的定义也能无限元素不是数,当然:数≠非数, 得:1/3≠0.333.... 3 证明 先用通俗实例类比讲解: 同学们,1/3是什么。大家会过口不过脑的回答:是三分之一,是1除以3。 从不用脑去想过1/3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不了解其真正含义。 1/3定义:把1三等分(等分:既完整等分,或算术中的除尽),每一份为1/3,三份进为1。 由定义得:1/3 是三进制的数。因为它定义规定了三进制。 所以用十进制: 1/3≠0.3333...,因为违反 1/3定义和整除定义。 由定义得此式错误:1/3=0.3333... 因为 上面不属整除,不属等分。上式与定义矛盾。 按三进制几何作图:(图一) 按三进制几何作图得:1/3=0.1”,(注:0.1”是三进制的 0.1) 证明了 “进制”的理论正确。 同理,1/5 只能是五进制的数。因为它定义规定了五进制: 把1五等分,每一份为1/5,五份进为1。 最筒分数m/n,由定义得:最筒分数m/n是n进制分数。 证明了:最筒分数m/n是n进制分数。 为什么 分数m/n是n进制的数? 证: 最简分数 m/n定义: (n,m)=1,1<n∈N,0<m∈N 上定义 (n,m)=1 就是n与m互质(没有大于1的公因子)。 当m/n用n以外的p数除不尽时,就是无限元素(后面证明了无限元素为非数)所以m/n不能为p进制的数(非数不是数), 由定义和上面作图得:m/n是n进制的数。 1/3 是不能用十进制的,它明确规定了“等分、完整等分”不准出现分不尽(与等分矛盾)。 又,分不尽就为无限,因为无限的定义(见后面论证) 不准许 0.3333...为“0.3333...=”形式。 原因:无限定义得,无限元素不准有最后一个元素。无限只能为 0.3333... 又,逻辑上,无限是不能定成了(见后面论证)。 数只能有限步构设,不准无限扯皮。 数的性质:能进入等号的元素。 数学意义:A= 既:“A=” 叫数学意义,其中的A才叫数。 证得:所有无限元素不是数(见后面论证)。 因为无限元素非数 a....不能为 a....= 也就是无限元素没极限(见后面论证)。 因为无限元素为非数,非数当然不能进入数学逻辑。 非数不能进入等号, 所以这个为错误:0.3333...=1/3 所以这个为错误:(n→∞)lim0.3333...=1/3。 用脚后跟也能想到:当年的微积分被数学界、逻辑界大师 驱赶。 证明 微积分违反数学逻辑和数学原理。微积分是错误的。 但柯西 补了个极限,错误 就变成确了。 ===== 只能证明:极限错误。 只能证明:大家被柯西骗了。 本来A错了,来了个大师说“失败为成功之母”,A就变为正确了。 ===== 只能证明“失败为成功之母”为非数学的玄语。 当大家 对有限、无限做出合逻辑定义后,就知道柯西的极限理论错误。 当大家 对有限、无限做出合逻辑定义后,就知道数的定义了。 有限与无限,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律逻辑, 先有 有限概念,定义了有限,再用有限去定义无限。===== 合逻辑。 注:合逻辑不是循环定义。 循环定义:A=B,B=A,没完没了,没对其中一个做出定义。 逻辑定义:选一对矛盾律中一个有优先权(原子)概念A定义为A≯A。 另一个矛盾的B定义为:B≯B和 B≠A。 有限的定义:a....p 无限的定义:a.... 用中文解释 有限的定义:a....p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单列依次排列,排到一个你愿、你能 终止此次排列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p。 也就是此次从a到p,有有限个元素,p为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当然p后可以有别的元素,但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从a到p为有限过积;从a到p为有限个元素;从a到p为有限集。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 a....p中间的省略号为有限个元素,怕繁才省略。 如连续100个自然数列从1开始:1,2,3,4,...,99,100. 所有有限元素的符号:a....p。 用中文解释 无限的定义:a.... 无限的定义: 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单列依次排列,排到一个你不愿、你不能 终止,此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也就是此次从a开始,不能终止,就是没有一个最后元素。 没最后一个元素,当然没最后一个元素的位置,所以你不能再补加一个最后元素(没位置你怎补?)。 无限元素后面的省略号为无限写不完。 所有无限元素的符号:a.... 由无限的定义,所以无限元素 不能为a....=,因为有最后一个元素,与无限定义矛盾。 得到 数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也证明了古代数学家的猜想:万物皆数。 所以定义直径为1的圆周长为π,π就是一个有限长的“形”。 由数定义,得 有限元素π为数。它是一个不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的数。 得:π就是一个数。π≠3.14159.... 当然,有的数就不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这些数用形π表示,这些数就没有进位制。 数:有各种进制的数,有阿拉伯符号的数,还有“没整数进制”的数,还有不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的数。 数,不能是无限元素,只能是有限元素。因为数学不是印度神龟无穷龟叠龟式的扯皮。 由自然数列的无限性,所以分数(分母)就有无限多种的进制,每种进制是有限的。 证得:数不能统一为十进制,数只能统一到“为有限元素”。 证毕!
宇宙真相(九十五):数与数的各种进制 作者:宇宙邪灵 1 定理 数定理:所有有限元素。 数推论:无限元素为非数。 分数进制定理:最简真分数m/n,分母的n,这个分数是n进制的数,当m/n用n以外的自然数数p除不尽时,分数m/n不能是p进制的数。 2 引言 偏向任何单一或数种进制是错误。 因为我后面有证明:数,有各种进制的数。数,还有没进制的数。 对于自然数,人类可以选择你适用的进制。 上一行话为:对于数1<n∈N,则 n≤ 的各种进制的数。 对于分数就必须按下面: 十进制的数只能用十进制去计算,十进制的数只能为十进制的数。 三进制的数只能用三进制去计算,三进制的数只能为三进制的数。 二进制的数只能用二进制去计算,二进制的数只能为二进制的数。 对于最简分数m/n,分母n为多少,它就是n进制。 实例解释如: 1/3是三进制, 1/3是三进制的数,1/3不能是十进制。 因为 1/3的定义:把实数1等分为三份中的一份。 注意:等分。算术叫整除。必必是完整的、能分尽(除尽)的。 所以,用几何作图能做得、证得:1/3=0.1”,注:0.1”是三进制的 0.1。 由等分的定义得:1/3≠0.333.... 上式就是 三进制分数不能用十进制。 由数的定义也能无限元素不是数,当然:数≠非数, 得:1/3≠0.333.... 3 证明 先用通俗实例类比讲解: 同学们,1/3是什么。大家会过口不过脑的回答:是三分之一,是1除以3。 从不用脑去想过1/3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不了解其真正含义。 1/3定义:把1三等分(等分:既完整等分,或算术中的除尽),每一份为1/3,三份进为1。 由定义得:1/3 是三进制的数。因为它定义规定了三进制。 所以用十进制: 1/3≠0.3333...,因为违反 1/3定义和整除定义。 由定义得此式错误:1/3=0.3333... 因为 上面不属整除,不属等分。上式与定义矛盾。 按三进制几何作图:(图一) 按三进制几何作图得:1/3=0.1”,(注:0.1”是三进制的 0.1) 证明了 “进制”的理论正确。 同理,1/5 只能是五进制的数。因为它定义规定了五进制: 把1五等分,每一份为1/5,五份进为1。 最筒分数m/n,由定义得:最筒分数m/n是n进制分数。 证明了:最筒分数m/n是n进制分数。 为什么 分数m/n是n进制的数? 证: 最简分数 m/n定义: (n,m)=1,1<n∈N,0<m∈N 上定义 (n,m)=1 就是n与m互质(没有大于1的公因子)。 当m/n用n以外的p数除不尽时,就是无限元素(后面证明了无限元素为非数)所以m/n不能为p进制的数(非数不是数), 由定义和上面作图得:m/n是n进制的数。 1/3 是不能用十进制的,它明确规定了“等分、完整等分”不准出现分不尽(与等分矛盾)。 又,分不尽就为无限,因为无限的定义(见后面论证) 不准许 0.3333...为“0.3333...=”形式。 原因:无限定义得,无限元素不准有最后一个元素。无限只能为 0.3333... 又,逻辑上,无限是不能定成了(见后面论证)。 数只能有限步构设,不准无限扯皮。 数的性质:能进入等号的元素。 数学意义:A= 既:“A=” 叫数学意义,其中的A才叫数。 证得:所有无限元素不是数(见后面论证)。 因为无限元素非数 a....不能为 a....= 也就是无限元素没极限(见后面论证)。 因为无限元素为非数,非数当然不能进入数学逻辑。 非数不能进入等号, 所以这个为错误:0.3333...=1/3 所以这个为错误:(n→∞)lim0.3333...=1/3。 用脚后跟也能想到:当年的微积分被数学界、逻辑界大师 驱赶。 证明 微积分违反数学逻辑和数学原理。微积分是错误的。 但柯西 补了个极限,错误 就变成确了。 ===== 只能证明:极限错误。 只能证明:大家被柯西骗了。 本来A错了,来了个大师说“失败为成功之母”,A就变为正确了。 ===== 只能证明“失败为成功之母”为非数学的玄语。 当大家 对有限、无限做出合逻辑定义后,就知道柯西的极限理论错误。 当大家 对有限、无限做出合逻辑定义后,就知道数的定义了。 有限与无限,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律逻辑, 先有 有限概念,定义了有限,再用有限去定义无限。===== 合逻辑。 注:合逻辑不是循环定义。 循环定义:A=B,B=A,没完没了,没对其中一个做出定义。 逻辑定义:选一对矛盾律中一个有优先权(原子)概念A定义为A≯A。 另一个矛盾的B定义为:B≯B和 B≠A。 有限的定义:a....p 无限的定义:a.... 用中文解释 有限的定义:a....p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单列依次排列,排到一个你愿、你能 终止此次排列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p。 也就是此次从a到p,有有限个元素,p为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当然p后可以有别的元素,但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从a到p为有限过积;从a到p为有限个元素;从a到p为有限集。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 a....p中间的省略号为有限个元素,怕繁才省略。 如连续100个自然数列从1开始:1,2,3,4,...,99,100. 所有有限元素的符号:a....p。 用中文解释 无限的定义:a.... 无限的定义: 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单列依次排列,排到一个你不愿、你不能 终止,此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也就是此次从a开始,不能终止,就是没有一个最后元素。 没最后一个元素,当然没最后一个元素的位置,所以你不能再补加一个最后元素(没位置你怎补?)。 无限元素后面的省略号为无限写不完。 所有无限元素的符号:a.... 由无限的定义,所以无限元素 不能为a....=,因为有最后一个元素,与无限定义矛盾。 得到 数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也证明了古代数学家的猜想:万物皆数。 所以定义直径为1的圆周长为π,π就是一个有限长的“形”。 由数定义,得 有限元素π为数。它是一个不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的数。 得:π就是一个数。π≠3.14159.... 当然,有的数就不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这些数用形π表示,这些数就没有进位制。 数:有各种进制的数,有阿拉伯符号的数,还有“没整数进制”的数,还有不能用阿拉伯符号表示的数。 数,不能是无限元素,只能是有限元素。因为数学不是印度神龟无穷龟叠龟式的扯皮。 由自然数列的无限性,所以分数(分母)就有无限多种的进制,每种进制是有限的。 证得:数不能统一为十进制,数只能统一到“为有限元素”。 证毕!
宇宙真相(九十三):0到1闭区间的点数不能无限 作者:宇宙邪灵 无限(无穷)总得有个合逻辑的定义,对吧! 无限(无穷)合逻辑的定义用一个符号确定,就不会扯皮和歧义,对吧! 后面 用 无限(无穷),我就写 无限, 同样 有限(有穷),我就写 有限。 怎样定义无限? 用 有限、无限 这一矛盾律 逻辑,我先定义有限,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再到(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p(p叫做此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到(有)最后一个元素p。 有限的定义的符号:a...p 注意:你从a开始,不管你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问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 我就能给无限做出合逻辑定义了, 无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的定义的符号:a... 定理:0到1闭区间的点数是有限多个。 证明: 已知:0到1闭区间,[0,1] 有限的定义:a...p 无限的定义:a... 由已知得:[0,1]∈a...p 由已知得:[0,a1,a2,a3,...,an,1]∈a...p 证毕! 定理:0到1闭区间的点数不能无限多。 证明: 已知:0到1闭区间,[0,1] 有限的定义:a...p 无限的定义:a... 由已知得:[0,1]∈a...p 由已知得:[0,a1,a2,a3,...,an,1]∈a...p 取从0开始无限:[0,a1,a2,a3,... 由无限定义得:上符号没最后一个元素,当然没有最后的“1]”,所以上无限符号不是[0,1]。 也就是你可以从某个元素a开始无限,永远不会是[a,b]。 也就是你可以从某个元素a开始无限,永远是[a,.....证毕!
宇宙真相(九十三):0到1闭区间的点数不能无限 作者:宇宙邪灵 无限(无穷)总得有个合逻辑的定义,对吧! 无限(无穷)合逻辑的定义用一个符号确定,就不会扯皮和歧义,对吧! 后面 用 无限(无穷),我就写 无限, 同样 有限(有穷),我就写 有限。 怎样定义无限? 用 有限、无限 这一矛盾律 逻辑,我先定义有限,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再到(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p(p叫做此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到(有)最后一个元素p。 有限的定义的符号:a...p 注意:你从a开始,不管你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问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 我就能给无限做出合逻辑定义了, 无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的定义的符号:a... 定理:0到1闭区间的点数是有限多个。 证明: 已知:0到1闭区间,[0,1] 有限的定义:a...p 无限的定义:a... 由已知得:[0,1]∈a...p 由已知得:[0,a1,a2,a3,...,an,1]∈a...p 证毕! 定理:0到1闭区间的点数不能无限多。 证明: 已知:0到1闭区间,[0,1] 有限的定义:a...p 无限的定义:a... 由已知得:[0,1]∈a...p 由已知得:[0,a1,a2,a3,...,an,1]∈a...p 取从0开始无限:[0,a1,a2,a3,... 由无限定义得:上符号没最后一个元素,当然没有最后的“1]”,所以上无限符号不是[0,1]。 也就是你可以从某个元素a开始无限,永远不会是[a,b]。 也就是你可以从某个元素a开始无限,永远是[a,.....证毕!
宇宙真相(九十三):0到1闭区间的点数不能无限 作者:宇宙邪灵 无限(无穷)总得有个合逻辑的定义,对吧! 无限(无穷)合逻辑的定义用一个符号确定,就不会扯皮和歧义,对吧! 后面 用 无限(无穷),我就写 无限, 同样 有限(有穷),我就写 有限。 怎样定义无限? 用 有限、无限 这一矛盾律 逻辑,我先定义有限,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再到(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p(p叫做此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到(有)最后一个元素p。 有限的定义的符号:a...p 注意:你从a开始,不管你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问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 我就能给无限做出合逻辑定义了, 无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的定义的符号:a... 定理:0到1闭区间的点数是有限多个。 证明: 已知:0到1闭区间,[0,1] 有限的定义:a...p 无限的定义:a... 由已知得:[0,1]∈a...p 由已知得:[0,a1,a2,a3,...,an,1]∈a...p 证毕! 定理:0到1闭区间的点数不能无限多。 证明: 已知:0到1闭区间,[0,1] 有限的定义:a...p 无限的定义:a... 由已知得:[0,1]∈a...p 由已知得:[0,a1,a2,a3,...,an,1]∈a...p 取从0开始无限:[0,a1,a2,a3,... 由无限定义得:上符号没最后一个元素,当然没有最后的“1]”,所以上无限符号不是[0,1]。 也就是你可以从某个元素a开始无限,永远不会是[a,b]。 也就是你可以从某个元素a开始无限,永远是[a,.....证毕!
宇宙真相(九十二):庞加莱定理:无限(无穷)不能集合 庞加莱定理:无限(无穷) 不能集合。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无限(无穷) 不能进入集合,最先不是我说的,是数学大师 庞加莱 说的 。庞加莱凭直觉得到的结论,我用逻辑重符号定义了有限(有穷)、无限(无穷)、用这些逻辑证明了 庞加莱 定理。 1 引言: 你们有何资格 敢说比 庞加莱 牛? 你比 庞加莱 牛? 好,科学不能用权威来做依据。 我用合逻辑定义来证明。 2 逻辑证明: 元素的定义:想到的、能表达的 用符号 表示,符号就叫元素。符号:a...p,a...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能到达)一个叫最后(愿意停止)元素。符号:a...p, 无限(无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依次排列元素,没有一个叫最后(叫终止)元素。符号:a... 请正确理解有限最后一个元素p:是我只讨论到p,关于p后面有元素,我不讨论p后面的元素,我只讨论a到p,我把p确定为我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 请正确理解无限没有最后一个元素:没不是无限之后没元素,而是没有一个叫最后的封底的元素,所以才无穷无限多的元素。 人类先有“有穷(有限)”概念,所以人类有优先原理定义“有穷(有限)”,再以 “有穷(有限)”为条件定义出“无穷(无限)”。 所以:“有穷(有限)”和 “无穷(无限)”定义合逻辑。 以自然数列为例:1,2,3,4,5,.... 这是自然数列, 能把这个无限元素集合吗? 上面是无限数列的符号, 你们给个 把它集合的符号, 请! 我知道,你们给出了:{1,2,3,4,5,....} 对不起,你们错了。因为无限的定义不准有最后一个元素“}”。 所以 你们给出的与无限定义冲突。 得:无限元素 不能集合。 任取一个元限无穷元素:a1,a2,a3,a4,a5,.... 能把这个无限元素集合吗? 上面是无限(无穷)的符号表达, 你们给个 把它集合的符号, 请! 我知道,你们给出了:{a1,a2,a3,a4,a5,....} 对不起,你们错了。因为无限的定义不准有最后一个元素“}”。 所以 你们给出的与无限定义冲突。 得:无限元素 不能集合。证毕! 3 结论 无限、无穷 就是不能结速,没完没了。 用科学语言是不能有一个叫最后的元素。 无穷无限符号后的省略号 就是不能结束、没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读者会问:{a....} 是有穷(有限)元素,但里面的是元穷。 答:错了, 从第一个元素,能到最后一个元素,这个过程就是有限(有穷)的, 必有限的经过了里面每一个元素,才能到最后一个。 所以 里面 不管多少个元素,都是有限个元素。 假如里面能无限,则到不了最后一个,你也没资质写最后一个“}”。 详情请百度:宇宙真相(八十六):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割有限标识。 我们用符号定义无限,就是防止扯皮。 证明的依据必须用符号定义,才能防止歧义。
宇宙真相(九十二):庞加莱定理:无限(无穷)不能集合 庞加莱定理:无限(无穷) 不能集合。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无限(无穷) 不能进入集合,最先不是我说的,是数学大师 庞加莱 说的 。庞加莱凭直觉得到的结论,我用逻辑重符号定义了有限(有穷)、无限(无穷)、用这些逻辑证明了 庞加莱 定理。 1 引言: 你们有何资格 敢说比 庞加莱 牛? 你比 庞加莱 牛? 好,科学不能用权威来做依据。 我用合逻辑定义来证明。 2 逻辑证明: 元素的定义:想到的、能表达的 用符号 表示,符号就叫元素。符号:a...p,a...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能到达)一个叫最后(愿意停止)元素。符号:a...p, 无限(无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依次排列元素,没有一个叫最后(叫终止)元素。符号:a... 请正确理解有限最后一个元素p:是我只讨论到p,关于p后面有元素,我不讨论p后面的元素,我只讨论a到p,我把p确定为我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 请正确理解无限没有最后一个元素:没不是无限之后没元素,而是没有一个叫最后的封底的元素,所以才无穷无限多的元素。 人类先有“有穷(有限)”概念,所以人类有优先原理定义“有穷(有限)”,再以 “有穷(有限)”为条件定义出“无穷(无限)”。 所以:“有穷(有限)”和 “无穷(无限)”定义合逻辑。 以自然数列为例:1,2,3,4,5,.... 这是自然数列, 能把这个无限元素集合吗? 上面是无限数列的符号, 你们给个 把它集合的符号, 请! 我知道,你们给出了:{1,2,3,4,5,....} 对不起,你们错了。因为无限的定义不准有最后一个元素“}”。 所以 你们给出的与无限定义冲突。 得:无限元素 不能集合。 任取一个元限无穷元素:a1,a2,a3,a4,a5,.... 能把这个无限元素集合吗? 上面是无限(无穷)的符号表达, 你们给个 把它集合的符号, 请! 我知道,你们给出了:{a1,a2,a3,a4,a5,....} 对不起,你们错了。因为无限的定义不准有最后一个元素“}”。 所以 你们给出的与无限定义冲突。 得:无限元素 不能集合。证毕! 3 结论 无限、无穷 就是不能结速,没完没了。 用科学语言是不能有一个叫最后的元素。 无穷无限符号后的省略号 就是不能结束、没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读者会问:{a....} 是有穷(有限)元素,但里面的是元穷。 答:错了, 从第一个元素,能到最后一个元素,这个过程就是有限(有穷)的, 必有限的经过了里面每一个元素,才能到最后一个。 所以 里面 不管多少个元素,都是有限个元素。 假如里面能无限,则到不了最后一个,你也没资质写最后一个“}”。 详情请百度:宇宙真相(八十六):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割有限标识。 我们用符号定义无限,就是防止扯皮。 证明的依据必须用符号定义,才能防止歧义。
宇宙真相(九十二):庞加莱定理:无限(无穷)不能集合 庞加莱定理:无限(无穷) 不能集合。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无限(无穷) 不能进入集合,最先不是我说的,是数学大师 庞加莱 说的 。庞加莱凭直觉得到的结论,我用逻辑重符号定义了有限(有穷)、无限(无穷)、用这些逻辑证明了 庞加莱 定理。 1 引言: 你们有何资格 敢说比 庞加莱 牛? 你比 庞加莱 牛? 好,科学不能用权威来做依据。 我用合逻辑定义来证明。 2 逻辑证明: 元素的定义:想到的、能表达的 用符号 表示,符号就叫元素。符号:a...p,a...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能到达)一个叫最后(愿意停止)元素。符号:a...p, 无限(无穷)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依次排列元素,没有一个叫最后(叫终止)元素。符号:a... 请正确理解有限最后一个元素p:是我只讨论到p,关于p后面有元素,我不讨论p后面的元素,我只讨论a到p,我把p确定为我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 请正确理解无限没有最后一个元素:没不是无限之后没元素,而是没有一个叫最后的封底的元素,所以才无穷无限多的元素。 人类先有“有穷(有限)”概念,所以人类有优先原理定义“有穷(有限)”,再以 “有穷(有限)”为条件定义出“无穷(无限)”。 所以:“有穷(有限)”和 “无穷(无限)”定义合逻辑。 以自然数列为例:1,2,3,4,5,.... 这是自然数列, 能把这个无限元素集合吗? 上面是无限数列的符号, 你们给个 把它集合的符号, 请! 我知道,你们给出了:{1,2,3,4,5,....} 对不起,你们错了。因为无限的定义不准有最后一个元素“}”。 所以 你们给出的与无限定义冲突。 得:无限元素 不能集合。 任取一个元限无穷元素:a1,a2,a3,a4,a5,.... 能把这个无限元素集合吗? 上面是无限(无穷)的符号表达, 你们给个 把它集合的符号, 请! 我知道,你们给出了:{a1,a2,a3,a4,a5,....} 对不起,你们错了。因为无限的定义不准有最后一个元素“}”。 所以 你们给出的与无限定义冲突。 得:无限元素 不能集合。证毕! 3 结论 无限、无穷 就是不能结速,没完没了。 用科学语言是不能有一个叫最后的元素。 无穷无限符号后的省略号 就是不能结束、没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读者会问:{a....} 是有穷(有限)元素,但里面的是元穷。 答:错了, 从第一个元素,能到最后一个元素,这个过程就是有限(有穷)的, 必有限的经过了里面每一个元素,才能到最后一个。 所以 里面 不管多少个元素,都是有限个元素。 假如里面能无限,则到不了最后一个,你也没资质写最后一个“}”。 详情请百度:宇宙真相(八十六):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割有限标识。 我们用符号定义无限,就是防止扯皮。 证明的依据必须用符号定义,才能防止歧义。
宇宙真相(九十一):螺旋型波与庞加莱回归定理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简单说,一个孤立而有限的系统在长期演化过程中,将回到一个非常接近初始状态的状态。举例来说,在一个容器中,气体粒子混沌地旋转着,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将返回它们的初始位置。我证明了万物都是螺旋型波式轨迹(路径),都具有波性质: v=fλ;λ=uT。证明了任意有限个物体(粒子)都有公共周期:最近距离与最远距离。如地球与月亮;地球与太阳;地球、月球、太阳三体,慧星与地球,都有周期性相聚。微粒也具此性质。原理归功于物体的螺旋周期性。 关键词:螺旋型波;庞加莱回归;周期;物体(粒子)运动 1 引言: 2018年3月。维也纳大学的研究人员成功在一套多粒子量子系统中证实了一种“庞加莱回归”现象。研究结果已在《科学》期刊上发表。 人类的实验室做不到绝对孤立系: 因为人类的观测有射线粒子进入实验室干扰了对象的正常运动; 因为人类的实验室墙不能绝对屏隔类似中微子等穿入实验区干扰了对象的正常运动。 所以,人类的实验才得出:回到一个非常接近初始状态的状态。 按惯性原理:应该回到一个绝对初始状态的状态。 由于宇宙不是一个孤立封闭,因为我证明了宇宙为没最外边界的无限(证明见后面)。 所以 地月最近相聚态是每年远离数厘米。 地球与月球也是庞加莱回归实验,但是不是孤立系场实验,所以做不到绝对的状态回归。 每年的春分到下年的春分,也是庞加莱回归。 慧星周期性出现,也是庞加莱回归。 2 庞加莱回归定理: 封闭的有限空间,任何n个物体(粒子)在经过一个有限漫长的时间之后必然能回到其过去出现过的形态位置。 庞加莱回归定理数学式: ∑(A1,A2,...An)→ ∑A1+∑(A2,...An)→ ∑A1+∑A2+∑(A3...An)→ ∑A1+∑A2+...∑An→ ∑A1+∑A2+∑(A3...An)→ ∑A1+∑(A2,...An)→ ∑(A1,A2,...An)→ 完成了一个回归。 再用三个粒子通俗示意解释: (●●●)→ (●) (●●)→ (●) (●) (●)→ (●) (●●)→ (●●●)→ 证明: 宇宙无限定理:宇宙没有外界(没表面积)。 宇宙无限大:n1,n2,n3,n4,..... 所以不是一个封闭(封闭的定义:n1,n2,n3,n4,.....nn)。 所以事实上总有外力来作用(事实也证明了有太阳系外天体进入太阳系), 形成外力作用链:F1←F2←F3←F4←F5←..... 假设宇宙有外界(有表面积)。则宇宙为一个有限的孤立系。 惯性原理得:没外力作用的孤立系,该孤立系为原来的形式匀速。 事实:你我都能变速运动。==== 否定了 假设。 证得:宇宙无限定理。 又人类不能做出一个绝对封闭的实验室做 庞加莱回归实验, 所以人类现有实验和天体观测,只能得到 庞加莱回归近似结论。 得:庞加莱回归定理仅仅是理想实验(封闭的孤立系)成立。 现实中不会有两件绝对相等的事件(元素)。 当然没有一模一样的你、我,宇宙没两片全等的树叶。 封闭的孤立系理论中庞加莱回归定理成立。 逻辑能证明 庞加莱回归定理: 我证明了 所有物体(粒子)是螺旋型波轨迹(省略), 人类用平面记录的二维波示意图:上图的三维视觉示意图:上面两个图的波函数标准方程: ∑p=m(v1=a,v2=b,v3=t) 在封闭区,两个波型全等的物体(粒子)方程: ∑p1=m(v1=a,v2=b,v3=t) ∑p2=m(v1=a,v2=b,v3=t) ∑p1=∑p2,波型全等示意图:惯性原理得:孤立系物体的运动轨迹为匀速, 上两个粒子波型全等,就是互为相对静止:原状态不变。 尊守庞加莱回归定理。 当n个波型数子∑p=∑p1=∑p2=∑p3=..=∑pn n个粒子波型全等,就是互为相对静止:原状态一直不变。 尊守庞加莱回归定理。 两个物体(粒子)波型不等: ∑p1=m(v1=a,v2=b,v3=t) ∑p2=m(v1=a+k,v2=b-k,v3=t) 见示意图:(图四) 两个波型不同:频率、波长、波速。 见红绿两个粒子(物体)。 取它俩经过同一时间t: 绿粒子经过了一个波长,红粒子经过了两个波长,见下图:由波的周期性,又是匀速波。注:上两个图是螺旋波管示意。 所以 “必然能回到其过去出现过的形态位置”。 设过去的双方某一状态为f(见图四 红绿两点), 波长示意图:在匀速波任取一点,再取下一个对应点:上图两个端点的直线距离为:波长λ 设红粒子走的波长λ1用时t1;设绿粒子走波长λ2用时t2 得:在f状态,取:f=(λ1∑p1)&(λ2∑p2) (1) ∑p1会在时间:t1,2(t1),3(t1),...,(t2)(t1)出现在(λ1∑p1) (2) ∑p2会在时间:t2,2(t2),3(t2),...,(t1)(t2)出现在(λ2∑p2) (3) 双方经过(t1)×(t2)时间的状态为:f’。 (2)(3)得:{(λ1∑p1)&(λ2∑p2)}∈{(t1)×(t2)} f’=(λ1∑p1)&(λ2∑p2) (4) 由(1)和(4)得:f状态=f’状态 【重点:因为我取了双方的公倍时间:(t1)×(t2), 参见 周期时间T与频率f关系:(T1)(f1)=(T2)(f2)】 尊守庞加莱回归定理。 当有限的n个粒子,波型互异。 任取一个状态f,每个粒子各自一个波长时间依次为:t1,t2,t3,...tn 取了n个的公倍时间:(t1)×(t2)×(t3)×...×(tn) 同理:必会到达下一个同状态:f’态。 f状态=f’状态 尊守庞加莱回归定理。 有限的封闭空间中的物质m,必是有限的n个最小粒子。 f状态 是任意状态中一种。 庞加莱回归定理 证毕! 3 总结 讨论的物体(粒子)越多,庞加莱回归越漫长: 从地球上发一个光子,它没被“外物质相碰变速”, 它一定会在一个漫长回归到初始状态。 请注意: 是状态、是两种状态相等,不是你(物体)能回到过去的时间。 证明了所有正确的理论都传承了正确基础的经典理论。 证明了量子就是物质粒子。 证明了正确量子力学就是正确的经典力学的。 证明了无限的宇宙物质组合变化不会出现两件全等的事件状态。 证明了无限的宇宙物质组合变化不会出现熵增和熵减。 宇宙的无限、无穷才让宇宙永恒。
宇宙真相(九十一):螺旋型波与庞加莱回归定理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简单说,一个孤立而有限的系统在长期演化过程中,将回到一个非常接近初始状态的状态。举例来说,在一个容器中,气体粒子混沌地旋转着,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将返回它们的初始位置。我证明了万物都是螺旋型波式轨迹(路径),都具有波性质: v=fλ;λ=uT。证明了任意有限个物体(粒子)都有公共周期:最近距离与最远距离。如地球与月亮;地球与太阳;地球、月球、太阳三体,慧星与地球,都有周期性相聚。微粒也具此性质。原理归功于物体的螺旋周期性。 关键词:螺旋型波;庞加莱回归;周期;物体(粒子)运动 1 引言: 2018年3月。维也纳大学的研究人员成功在一套多粒子量子系统中证实了一种“庞加莱回归”现象。研究结果已在《科学》期刊上发表。 人类的实验室做不到绝对孤立系: 因为人类的观测有射线粒子进入实验室干扰了对象的正常运动; 因为人类的实验室墙不能绝对屏隔类似中微子等穿入实验区干扰了对象的正常运动。 所以,人类的实验才得出:回到一个非常接近初始状态的状态。 按惯性原理:应该回到一个绝对初始状态的状态。 由于宇宙不是一个孤立封闭,因为我证明了宇宙为没最外边界的无限(证明见后面)。 所以 地月最近相聚态是每年远离数厘米。 地球与月球也是庞加莱回归实验,但是不是孤立系场实验,所以做不到绝对的状态回归。 每年的春分到下年的春分,也是庞加莱回归。 慧星周期性出现,也是庞加莱回归。 2 庞加莱回归定理: 封闭的有限空间,任何n个物体(粒子)在经过一个有限漫长的时间之后必然能回到其过去出现过的形态位置。 庞加莱回归定理数学式: ∑(A1,A2,...An)→ ∑A1+∑(A2,...An)→ ∑A1+∑A2+∑(A3...An)→ ∑A1+∑A2+...∑An→ ∑A1+∑A2+∑(A3...An)→ ∑A1+∑(A2,...An)→ ∑(A1,A2,...An)→ 完成了一个回归。 再用三个粒子通俗示意解释: (●●●)→ (●) (●●)→ (●) (●) (●)→ (●) (●●)→ (●●●)→ 证明: 宇宙无限定理:宇宙没有外界(没表面积)。 宇宙无限大:n1,n2,n3,n4,..... 所以不是一个封闭(封闭的定义:n1,n2,n3,n4,.....nn)。 所以事实上总有外力来作用(事实也证明了有太阳系外天体进入太阳系), 形成外力作用链:F1←F2←F3←F4←F5←..... 假设宇宙有外界(有表面积)。则宇宙为一个有限的孤立系。 惯性原理得:没外力作用的孤立系,该孤立系为原来的形式匀速。 事实:你我都能变速运动。==== 否定了 假设。 证得:宇宙无限定理。 又人类不能做出一个绝对封闭的实验室做 庞加莱回归实验, 所以人类现有实验和天体观测,只能得到 庞加莱回归近似结论。 得:庞加莱回归定理仅仅是理想实验(封闭的孤立系)成立。 现实中不会有两件绝对相等的事件(元素)。 当然没有一模一样的你、我,宇宙没两片全等的树叶。 封闭的孤立系理论中庞加莱回归定理成立。 逻辑能证明 庞加莱回归定理: 我证明了 所有物体(粒子)是螺旋型波轨迹(省略), 人类用平面记录的二维波示意图:上图的三维视觉示意图:上面两个图的波函数标准方程: ∑p=m(v1=a,v2=b,v3=t) 在封闭区,两个波型全等的物体(粒子)方程: ∑p1=m(v1=a,v2=b,v3=t) ∑p2=m(v1=a,v2=b,v3=t) ∑p1=∑p2,波型全等示意图:惯性原理得:孤立系物体的运动轨迹为匀速, 上两个粒子波型全等,就是互为相对静止:原状态不变。 尊守庞加莱回归定理。 当n个波型数子∑p=∑p1=∑p2=∑p3=..=∑pn n个粒子波型全等,就是互为相对静止:原状态一直不变。 尊守庞加莱回归定理。 两个物体(粒子)波型不等: ∑p1=m(v1=a,v2=b,v3=t) ∑p2=m(v1=a+k,v2=b-k,v3=t) 见示意图:(图四) 两个波型不同:频率、波长、波速。 见红绿两个粒子(物体)。 取它俩经过同一时间t: 绿粒子经过了一个波长,红粒子经过了两个波长,见下图:由波的周期性,又是匀速波。注:上两个图是螺旋波管示意。 所以 “必然能回到其过去出现过的形态位置”。 设过去的双方某一状态为f(见图四 红绿两点), 波长示意图:在匀速波任取一点,再取下一个对应点:上图两个端点的直线距离为:波长λ 设红粒子走的波长λ1用时t1;设绿粒子走波长λ2用时t2 得:在f状态,取:f=(λ1∑p1)&(λ2∑p2) (1) ∑p1会在时间:t1,2(t1),3(t1),...,(t2)(t1)出现在(λ1∑p1) (2) ∑p2会在时间:t2,2(t2),3(t2),...,(t1)(t2)出现在(λ2∑p2) (3) 双方经过(t1)×(t2)时间的状态为:f’。 (2)(3)得:{(λ1∑p1)&(λ2∑p2)}∈{(t1)×(t2)} f’=(λ1∑p1)&(λ2∑p2) (4) 由(1)和(4)得:f状态=f’状态 【重点:因为我取了双方的公倍时间:(t1)×(t2), 参见 周期时间T与频率f关系:(T1)(f1)=(T2)(f2)】 尊守庞加莱回归定理。 当有限的n个粒子,波型互异。 任取一个状态f,每个粒子各自一个波长时间依次为:t1,t2,t3,...tn 取了n个的公倍时间:(t1)×(t2)×(t3)×...×(tn) 同理:必会到达下一个同状态:f’态。 f状态=f’状态 尊守庞加莱回归定理。 有限的封闭空间中的物质m,必是有限的n个最小粒子。 f状态 是任意状态中一种。 庞加莱回归定理 证毕! 3 总结 讨论的物体(粒子)越多,庞加莱回归越漫长: 从地球上发一个光子,它没被“外物质相碰变速”, 它一定会在一个漫长回归到初始状态。 请注意: 是状态、是两种状态相等,不是你(物体)能回到过去的时间。 证明了所有正确的理论都传承了正确基础的经典理论。 证明了量子就是物质粒子。 证明了正确量子力学就是正确的经典力学的。 证明了无限的宇宙物质组合变化不会出现两件全等的事件状态。 证明了无限的宇宙物质组合变化不会出现熵增和熵减。 宇宙的无限、无穷才让宇宙永恒。
宇宙真相(九十一):螺旋型波与庞加莱回归定理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简单说,一个孤立而有限的系统在长期演化过程中,将回到一个非常接近初始状态的状态。举例来说,在一个容器中,气体粒子混沌地旋转着,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将返回它们的初始位置。我证明了万物都是螺旋型波式轨迹(路径),都具有波性质: v=fλ;λ=uT。证明了任意有限个物体(粒子)都有公共周期:最近距离与最远距离。如地球与月亮;地球与太阳;地球、月球、太阳三体,慧星与地球,都有周期性相聚。微粒也具此性质。原理归功于物体的螺旋周期性。 关键词:螺旋型波;庞加莱回归;周期;物体(粒子)运动 1 引言: 2018年3月。维也纳大学的研究人员成功在一套多粒子量子系统中证实了一种“庞加莱回归”现象。研究结果已在《科学》期刊上发表。 人类的实验室做不到绝对孤立系: 因为人类的观测有射线粒子进入实验室干扰了对象的正常运动; 因为人类的实验室墙不能绝对屏隔类似中微子等穿入实验区干扰了对象的正常运动。 所以,人类的实验才得出:回到一个非常接近初始状态的状态。 按惯性原理:应该回到一个绝对初始状态的状态。 由于宇宙不是一个孤立封闭,因为我证明了宇宙为没最外边界的无限(证明见后面)。 所以 地月最近相聚态是每年远离数厘米。 地球与月球也是庞加莱回归实验,但是不是孤立系场实验,所以做不到绝对的状态回归。 每年的春分到下年的春分,也是庞加莱回归。 慧星周期性出现,也是庞加莱回归。 2 庞加莱回归定理: 封闭的有限空间,任何n个物体(粒子)在经过一个有限漫长的时间之后必然能回到其过去出现过的形态位置。 庞加莱回归定理数学式: ∑(A1,A2,...An)→ ∑A1+∑(A2,...An)→ ∑A1+∑A2+∑(A3...An)→ ∑A1+∑A2+...∑An→ ∑A1+∑A2+∑(A3...An)→ ∑A1+∑(A2,...An)→ ∑(A1,A2,...An)→ 完成了一个回归。 再用三个粒子通俗示意解释: (●●●)→ (●) (●●)→ (●) (●) (●)→ (●) (●●)→ (●●●)→ 证明: 宇宙无限定理:宇宙没有外界(没表面积)。 宇宙无限大:n1,n2,n3,n4,..... 所以不是一个封闭(封闭的定义:n1,n2,n3,n4,.....nn)。 所以事实上总有外力来作用(事实也证明了有太阳系外天体进入太阳系), 形成外力作用链:F1←F2←F3←F4←F5←..... 假设宇宙有外界(有表面积)。则宇宙为一个有限的孤立系。 惯性原理得:没外力作用的孤立系,该孤立系为原来的形式匀速。 事实:你我都能变速运动。==== 否定了 假设。 证得:宇宙无限定理。 又人类不能做出一个绝对封闭的实验室做 庞加莱回归实验, 所以人类现有实验和天体观测,只能得到 庞加莱回归近似结论。 得:庞加莱回归定理仅仅是理想实验(封闭的孤立系)成立。 现实中不会有两件绝对相等的事件(元素)。 当然没有一模一样的你、我,宇宙没两片全等的树叶。 封闭的孤立系理论中庞加莱回归定理成立。 逻辑能证明 庞加莱回归定理: 我证明了 所有物体(粒子)是螺旋型波轨迹(省略), 人类用平面记录的二维波示意图:上图的三维视觉示意图:上面两个图的波函数标准方程: ∑p=m(v1=a,v2=b,v3=t) 在封闭区,两个波型全等的物体(粒子)方程: ∑p1=m(v1=a,v2=b,v3=t) ∑p2=m(v1=a,v2=b,v3=t) ∑p1=∑p2,波型全等示意图:惯性原理得:孤立系物体的运动轨迹为匀速, 上两个粒子波型全等,就是互为相对静止:原状态不变。 尊守庞加莱回归定理。 当n个波型数子∑p=∑p1=∑p2=∑p3=..=∑pn n个粒子波型全等,就是互为相对静止:原状态一直不变。 尊守庞加莱回归定理。 两个物体(粒子)波型不等: ∑p1=m(v1=a,v2=b,v3=t) ∑p2=m(v1=a+k,v2=b-k,v3=t) 见示意图:(图四) 两个波型不同:频率、波长、波速。 见红绿两个粒子(物体)。 取它俩经过同一时间t: 绿粒子经过了一个波长,红粒子经过了两个波长,见下图:由波的周期性,又是匀速波。注:上两个图是螺旋波管示意。 所以 “必然能回到其过去出现过的形态位置”。 设过去的双方某一状态为f(见图四 红绿两点), 波长示意图:在匀速波任取一点,再取下一个对应点:上图两个端点的直线距离为:波长λ 设红粒子走的波长λ1用时t1;设绿粒子走波长λ2用时t2 得:在f状态,取:f=(λ1∑p1)&(λ2∑p2) (1) ∑p1会在时间:t1,2(t1),3(t1),...,(t2)(t1)出现在(λ1∑p1) (2) ∑p2会在时间:t2,2(t2),3(t2),...,(t1)(t2)出现在(λ2∑p2) (3) 双方经过(t1)×(t2)时间的状态为:f’。 (2)(3)得:{(λ1∑p1)&(λ2∑p2)}∈{(t1)×(t2)} f’=(λ1∑p1)&(λ2∑p2) (4) 由(1)和(4)得:f状态=f’状态 【重点:因为我取了双方的公倍时间:(t1)×(t2), 参见 周期时间T与频率f关系:(T1)(f1)=(T2)(f2)】 尊守庞加莱回归定理。 当有限的n个粒子,波型互异。 任取一个状态f,每个粒子各自一个波长时间依次为:t1,t2,t3,...tn 取了n个的公倍时间:(t1)×(t2)×(t3)×...×(tn) 同理:必会到达下一个同状态:f’态。 f状态=f’状态 尊守庞加莱回归定理。 有限的封闭空间中的物质m,必是有限的n个最小粒子。 f状态 是任意状态中一种。 庞加莱回归定理 证毕! 3 总结 讨论的物体(粒子)越多,庞加莱回归越漫长: 从地球上发一个光子,它没被“外物质相碰变速”, 它一定会在一个漫长回归到初始状态。 请注意: 是状态、是两种状态相等,不是你(物体)能回到过去的时间。 证明了所有正确的理论都传承了正确基础的经典理论。 证明了量子就是物质粒子。 证明了正确量子力学就是正确的经典力学的。 证明了无限的宇宙物质组合变化不会出现两件全等的事件状态。 证明了无限的宇宙物质组合变化不会出现熵增和熵减。 宇宙的无限、无穷才让宇宙永恒。
宇宙真相(九十):无限元素不能进入等号 宇宙真相(九十):无限元素不能进入等号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合逻辑定义有限、无限、等号,证明了所有无限元素不能进入等号“=”。 关键词:有限元素;无限元素;等号;数 1 定义: 广义可逆性:=A←→A= 等号能在元素前,也能在该元素后。 人类对等号有过定义,也定义了符号“=”。 符号“=”具有对称性、逆反性、传递性。 对称性:A=A 可逆性:A=B←→B=A。 等号“=”可在B前、也可在A前;等号“=”可在A后、也可在B后; 传递性:{A=B,B=C} →A=C 元素的定义:想到的、能表达的 用符号 表示,符号就叫元素。符号:a...p,a... 有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能到达)一个叫最后(愿意停止)元素。符号:a...p, 无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依次排列元素,没有一个叫最后(叫终止)元素。符号:a... 请正确理解有限最后一个元素p:是我只讨论到p,关于p后面有元素,我不讨论p后面的元素,我只讨论a到p,我把p确定为我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 请正确理解无限没有最后一个元素:没不是无限之后没元素,而是没有一个叫最后的封底的元素,所以才无穷无限多的元素。 人类先有“有穷(有限)”概念,所以人类有优先原理定义“有穷(有限)”,再以 “有穷(有限)”为条件定义出“无穷(无限)”。 所以:“有穷(有限)”和 “无穷(无限)”定义合逻辑。 2 逻辑证明: 定理:无限元素不能进入等号。 证明: 由有限定义得,有限元素具广所有可逆性:a...p=a...p,和=a...p也可以 a...p= . 由无限元素定义,无限元素不能为:a...=。与无限定义矛盾,有了最后一个元素“=”。 假如把“=”放在无限元素之前:=a... 由“=”的定义具有对称性、可逆性,上面又会变为:a...=与无限定义矛盾。 得:而无限不具广义可逆性。 证得:无限元素不能进入 等号。 证毕! 上定理的逻辑: 因为:“=”有可逆性、无限元素不具广义可逆性, 所以:“=”不能与无限元素 组合在一起。 也就是等号与无限元素矛盾。 证得:无限元素不能进入 等号。 上面文字一堆,用数学语言证明八行: 有限定义:a...p 无限定义:a... 广义可逆性:=A←→A= 可逆性:A=B←→B=A ∵ (=a...=)∉a... ∴ (a...=)∉ a... ∴ a...∉ = 3 结论 数学意义定义:能进入等号。 能进入等号,必能进入大于号、小于号。 所以,数学意义定义:能进入=、<、>。 得:无限元素没数学意义。 所以:无限元素为非数。 证明了只有数才有进入等号。
宇宙真相(八十九):连续统假设(CH)是个伪命题 宇宙真相(八十九):连续统假设(CH)是个伪命题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1874年格奥尔格·康托尔猜测在可列集基数(No)和实数基数(N1)之间没有别的基数,这就是著名的连续统假设(记为CH)。我定义了数与非数,证明了所有无限元素不是(无限元素为非数)。从而证明了两个无穷数列没数学逻辑关系,也就是任意两个无穷数列势不相等、势也不大于对方、势也不小于对方。也证明了No≠N1;No≮N1;No≯N1,也就是任意两个无穷数列的势无数学可比性。所以CH是个伪命题,是康托尔用了个虚假的概念组成了一个假设。 关键词:数与非数;无穷数列;势 1 引言: 伽罗瓦和阿贝尔 以一种全新的技巧(群论), 用逻辑证明了一元五次以上(含五次)没有“有限步代数万能公式”解。 结束了人类数百年和数千年(如:任意角三等分)的无用功去解。 二千年来人类一直认为所有无限数列相等(∞=∞), 康托又“证明”了无限有大小。 其实他们都错了, 因为所有无限元素不是数、它们为非数,它们没数学意义。 也就是所有无限元素不能进入=、<、>之中。 也就是无限元素与任何一个元素不能在=之中、不能在<之中、不能在>之中。 CH,它又被称为希尔伯特第一问题, 在1900年第二届国际数学家大会上, 大卫·希尔伯特把康托尔的连续统假设列入20世纪有待解决的23个重要数学问题之首。 1938年哥德尔证明了连续统假设和世界公认的ZFC公理系统不矛盾。 1963年美国数学家保罗·寇恩证明连续假设和ZFC公理系统是彼此独立的。 因此,连续统假设不能在ZFC公理系统内证明其正确性与否。 上面摘自百度介绍。 错误来自ZFC公理系统中的(ZF1)外延公理, (ZF1)外延公理: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如果两个集合含有同样的元素,则它们是相等的。 上面(ZF1)外延公理包含了歧义和错误(见后面证明)。 2 逻辑证明: 2.1 数定理:所有“有限(有穷)元素”。 就是有限(有穷)元素才是数,无限(无穷)元素不是数。 证明: 元素的定义:想到的、能表达的 用符号 表示,符号就叫元素。 有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能到达)一个叫最后(愿意停止)元素。符号:a...p, 无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依次排列元素,没有一个叫最后(叫终止)元素。符号:a... 请正确理解有限最后一个元素p:是我只讨论到p,关于p后面有元素,我不讨论p后面的元素,我只讨论a到p,我把p确定为我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 请正确理解无限没有最后一个元素:没不是无限之后没元素,而是没有一个叫最后的封底的元素,所以才无穷无限多的元素。 人类先有“有穷(有限)”概念,所以人类有优先原理定义“有穷(有限)”,再以 “有穷(有限)”为条件定义出“无穷(无限)”。 所以:“有穷(有限)”和 “无穷(无限)”定义合逻辑。 假如宇宙没有数学,也就是“有限元素、无限元素”都不是数。==== 显然与事实不符。 得,宇宙有数学。我就可以在数学中任意取一个元素k 对于 无限元素 a...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上面三步证明了 无限元素不能与 所有数学元素 有 “=、<、>”关系。因为k为数学中任意元素。 也就证明了 无限元素不能进入数学王国。 也就证明了 无限元素没数学意义。 证明了数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也就是,只要是有限元素就是数。 证明了数定义合逻辑。 2.2 基数定理:所有“无限(无穷)基数”无数学意义。 证明: 自然数列 1,2,3,4,5,.... 是无穷数列,它的基数(又叫势,记为No)。 由数定理得 No是一个非数、没数学意义的。 所以 No≠No;No≮No;No≮No。 取数轴x直线上标识的点列的基数(势)为N1, 同理:N1≠N1;N1≮N1;N1≯N1 。 同理也得:No≠N1;No≮N1;No≯N1 。 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一个无穷元素Ni 都不会有:No<Ni<N1 既 连续统假设(CH)不是对与错讨论,连续统假设(CH)概念根本不存在。 连续统假设(CH)是个伪概念命题 证毕! 2.3 定理:无穷外延公理 无数学意义。 解释:外延公理的歧义和错误。 (ZF1)外延公理: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如果两个集合含有同样的元素,则它们是相等的。 因为数列分:有限数列和无限(无穷)数列两类,所以两者是有差异的。 必须把 有限数列和无限(无穷)数列 分别讨论和证明。 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 正确。 集合的定义? 集合:把一些能够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就说这个整体是由这些对象的“全体”构成的集合。 上面用了 “整体”和“全体”新概念去定义集合。 “整体”和“全体”属等价概念,都有最外(最后)的边界。 都属于有界(有完整的界)元素:前后界a....p, 集合就是有限元素。 无限(无穷)元素是没后界(没最后一个元素)是不能组成一个体, 无穷也装不进{}, 因为无穷的定义,自然数列1,2,3,4,...不能写为1,2,3,4,...}。 定理:无穷外延公理 无数学意义。 证明: 一一映射:既是单射又是满射的映射称为双射。符号:A←→A 其中的满射又属于有限元素, 满:从第一个元素到最后一个元素才算满,符号:a....p。 无穷元素没最后一个元素,就不能满。 得:(a...p=a...p)∈(A←→A) 前面的两个定理证明了无限数列的基数(势)没数学意义, 也就证明了没等势: No≠No ; Ni≠Ni。 只有满射才有可能完成一一映射, 【注意:一一映射 暗含、夹带了等势“=”这个条件。】 否定了满射就没有一一映射, 就不许人类偷换概念把“一一映射”带进无限数列来反驳真理No≠No。 证明了 任意两个可数无穷数列不能满射,也就不能一一映射。 证毕! 3 结论: ZFC公理系统 用在无穷数列上是错误的, 因为(ZF1)外延公理 仅仅只限于有限数列。 也就是说 ZFC公理系统 在无穷数列上不自洽,与数定义矛盾。 罗素也被 ZFC公理系统 蒙骗了。 人类数千年的数学, 连最基础的概念“数”都没合逻辑定义, 才有数学悖论、矛盾、没统一。
宇宙真相(八十九):连续统假设(CH)是个伪命题 宇宙真相(八十九):连续统假设(CH)是个伪命题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1874年格奥尔格·康托尔猜测在可列集基数(No)和实数基数(N1)之间没有别的基数,这就是著名的连续统假设(记为CH)。我定义了数与非数,证明了所有无限元素不是(无限元素为非数)。从而证明了两个无穷数列没数学逻辑关系,也就是任意两个无穷数列势不相等、势也不大于对方、势也不小于对方。也证明了No≠N1;No≮N1;No≯N1,也就是任意两个无穷数列的势无数学可比性。所以CH是个伪命题,是康托尔用了个虚假的概念组成了一个假设。 关键词:数与非数;无穷数列;势 1 引言: 伽罗瓦和阿贝尔 以一种全新的技巧(群论), 用逻辑证明了一元五次以上(含五次)没有“有限步代数万能公式”解。 结束了人类数百年和数千年(如:任意角三等分)的无用功去解。 二千年来人类一直认为所有无限数列相等(∞=∞), 康托又“证明”了无限有大小。 其实他们都错了, 因为所有无限元素不是数、它们为非数,它们没数学意义。 也就是所有无限元素不能进入=、<、>之中。 也就是无限元素与任何一个元素不能在=之中、不能在<之中、不能在>之中。 CH,它又被称为希尔伯特第一问题, 在1900年第二届国际数学家大会上, 大卫·希尔伯特把康托尔的连续统假设列入20世纪有待解决的23个重要数学问题之首。 1938年哥德尔证明了连续统假设和世界公认的ZFC公理系统不矛盾。 1963年美国数学家保罗·寇恩证明连续假设和ZFC公理系统是彼此独立的。 因此,连续统假设不能在ZFC公理系统内证明其正确性与否。 上面摘自百度介绍。 错误来自ZFC公理系统中的(ZF1)外延公理, (ZF1)外延公理: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如果两个集合含有同样的元素,则它们是相等的。 上面(ZF1)外延公理包含了歧义和错误(见后面证明)。 2 逻辑证明: 2.1 数定理:所有“有限(有穷)元素”。 就是有限(有穷)元素才是数,无限(无穷)元素不是数。 证明: 元素的定义:想到的、能表达的 用符号 表示,符号就叫元素。 有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能到达)一个叫最后(愿意停止)元素。符号:a...p, 无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依次排列元素,没有一个叫最后(叫终止)元素。符号:a... 请正确理解有限最后一个元素p:是我只讨论到p,关于p后面有元素,我不讨论p后面的元素,我只讨论a到p,我把p确定为我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 请正确理解无限没有最后一个元素:没不是无限之后没元素,而是没有一个叫最后的封底的元素,所以才无穷无限多的元素。 人类先有“有穷(有限)”概念,所以人类有优先原理定义“有穷(有限)”,再以 “有穷(有限)”为条件定义出“无穷(无限)”。 所以:“有穷(有限)”和 “无穷(无限)”定义合逻辑。 假如宇宙没有数学,也就是“有限元素、无限元素”都不是数。==== 显然与事实不符。 得,宇宙有数学。我就可以在数学中任意取一个元素k 对于 无限元素 a...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上面三步证明了 无限元素不能与 所有数学元素 有 “=、<、>”关系。因为k为数学中任意元素。 也就证明了 无限元素不能进入数学王国。 也就证明了 无限元素没数学意义。 证明了数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也就是,只要是有限元素就是数。 证明了数定义合逻辑。 2.2 基数定理:所有“无限(无穷)基数”无数学意义。 证明: 自然数列 1,2,3,4,5,.... 是无穷数列,它的基数(又叫势,记为No)。 由数定理得 No是一个非数、没数学意义的。 所以 No≠No;No≮No;No≮No。 取数轴x直线上标识的点列的基数(势)为N1, 同理:N1≠N1;N1≮N1;N1≯N1 。 同理也得:No≠N1;No≮N1;No≯N1 。 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一个无穷元素Ni 都不会有:No<Ni<N1 既 连续统假设(CH)不是对与错讨论,连续统假设(CH)概念根本不存在。 连续统假设(CH)是个伪概念命题 证毕! 2.3 定理:无穷外延公理 无数学意义。 解释:外延公理的歧义和错误。 (ZF1)外延公理: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如果两个集合含有同样的元素,则它们是相等的。 因为数列分:有限数列和无限(无穷)数列两类,所以两者是有差异的。 必须把 有限数列和无限(无穷)数列 分别讨论和证明。 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 正确。 集合的定义? 集合:把一些能够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就说这个整体是由这些对象的“全体”构成的集合。 上面用了 “整体”和“全体”新概念去定义集合。 “整体”和“全体”属等价概念,都有最外(最后)的边界。 都属于有界(有完整的界)元素:前后界a....p, 集合就是有限元素。 无限(无穷)元素是没后界(没最后一个元素)是不能组成一个体, 无穷也装不进{}, 因为无穷的定义,自然数列1,2,3,4,...不能写为1,2,3,4,...}。 定理:无穷外延公理 无数学意义。 证明: 一一映射:既是单射又是满射的映射称为双射。符号:A←→A 其中的满射又属于有限元素, 满:从第一个元素到最后一个元素才算满,符号:a....p。 无穷元素没最后一个元素,就不能满。 得:(a...p=a...p)∈(A←→A) 前面的两个定理证明了无限数列的基数(势)没数学意义, 也就证明了没等势: No≠No ; Ni≠Ni。 只有满射才有可能完成一一映射, 【注意:一一映射 暗含、夹带了等势“=”这个条件。】 否定了满射就没有一一映射, 就不许人类偷换概念把“一一映射”带进无限数列来反驳真理No≠No。 证明了 任意两个可数无穷数列不能满射,也就不能一一映射。 证毕! 3 结论: ZFC公理系统 用在无穷数列上是错误的, 因为(ZF1)外延公理 仅仅只限于有限数列。 也就是说 ZFC公理系统 在无穷数列上不自洽,与数定义矛盾。 罗素也被 ZFC公理系统 蒙骗了。 人类数千年的数学, 连最基础的概念“数”都没合逻辑定义, 才有数学悖论、矛盾、没统一。
宇宙真相(八十九):连续统假设(CH)是个伪命题 宇宙真相(八十九):连续统假设(CH)是个伪命题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1874年格奥尔格·康托尔猜测在可列集基数(No)和实数基数(N1)之间没有别的基数,这就是著名的连续统假设(记为CH)。我定义了数与非数,证明了所有无限元素不是(无限元素为非数)。从而证明了两个无穷数列没数学逻辑关系,也就是任意两个无穷数列势不相等、势也不大于对方、势也不小于对方。也证明了No≠N1;No≮N1;No≯N1,也就是任意两个无穷数列的势无数学可比性。所以CH是个伪命题,是康托尔用了个虚假的概念组成了一个假设。 关键词:数与非数;无穷数列;势 1 引言: 伽罗瓦和阿贝尔 以一种全新的技巧(群论), 用逻辑证明了一元五次以上(含五次)没有“有限步代数万能公式”解。 结束了人类数百年和数千年(如:任意角三等分)的无用功去解。 二千年来人类一直认为所有无限数列相等(∞=∞), 康托又“证明”了无限有大小。 其实他们都错了, 因为所有无限元素不是数、它们为非数,它们没数学意义。 也就是所有无限元素不能进入=、<、>之中。 也就是无限元素与任何一个元素不能在=之中、不能在<之中、不能在>之中。 CH,它又被称为希尔伯特第一问题, 在1900年第二届国际数学家大会上, 大卫·希尔伯特把康托尔的连续统假设列入20世纪有待解决的23个重要数学问题之首。 1938年哥德尔证明了连续统假设和世界公认的ZFC公理系统不矛盾。 1963年美国数学家保罗·寇恩证明连续假设和ZFC公理系统是彼此独立的。 因此,连续统假设不能在ZFC公理系统内证明其正确性与否。 上面摘自百度介绍。 错误来自ZFC公理系统中的(ZF1)外延公理, (ZF1)外延公理: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如果两个集合含有同样的元素,则它们是相等的。 上面(ZF1)外延公理包含了歧义和错误(见后面证明)。 2 逻辑证明: 2.1 数定理:所有“有限(有穷)元素”。 就是有限(有穷)元素才是数,无限(无穷)元素不是数。 证明: 元素的定义:想到的、能表达的 用符号 表示,符号就叫元素。 有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能到达)一个叫最后(愿意停止)元素。符号:a...p, 无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依次排列元素,没有一个叫最后(叫终止)元素。符号:a... 请正确理解有限最后一个元素p:是我只讨论到p,关于p后面有元素,我不讨论p后面的元素,我只讨论a到p,我把p确定为我讨论的最后一个元素。 请正确理解无限没有最后一个元素:没不是无限之后没元素,而是没有一个叫最后的封底的元素,所以才无穷无限多的元素。 人类先有“有穷(有限)”概念,所以人类有优先原理定义“有穷(有限)”,再以 “有穷(有限)”为条件定义出“无穷(无限)”。 所以:“有穷(有限)”和 “无穷(无限)”定义合逻辑。 假如宇宙没有数学,也就是“有限元素、无限元素”都不是数。==== 显然与事实不符。 得,宇宙有数学。我就可以在数学中任意取一个元素k 对于 无限元素 a...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上面三步证明了 无限元素不能与 所有数学元素 有 “=、<、>”关系。因为k为数学中任意元素。 也就证明了 无限元素不能进入数学王国。 也就证明了 无限元素没数学意义。 证明了数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也就是,只要是有限元素就是数。 证明了数定义合逻辑。 2.2 基数定理:所有“无限(无穷)基数”无数学意义。 证明: 自然数列 1,2,3,4,5,.... 是无穷数列,它的基数(又叫势,记为No)。 由数定理得 No是一个非数、没数学意义的。 所以 No≠No;No≮No;No≮No。 取数轴x直线上标识的点列的基数(势)为N1, 同理:N1≠N1;N1≮N1;N1≯N1 。 同理也得:No≠N1;No≮N1;No≯N1 。 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一个无穷元素Ni 都不会有:No<Ni<N1 既 连续统假设(CH)不是对与错讨论,连续统假设(CH)概念根本不存在。 连续统假设(CH)是个伪概念命题 证毕! 2.3 定理:无穷外延公理 无数学意义。 解释:外延公理的歧义和错误。 (ZF1)外延公理: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如果两个集合含有同样的元素,则它们是相等的。 因为数列分:有限数列和无限(无穷)数列两类,所以两者是有差异的。 必须把 有限数列和无限(无穷)数列 分别讨论和证明。 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 正确。 集合的定义? 集合:把一些能够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就说这个整体是由这些对象的“全体”构成的集合。 上面用了 “整体”和“全体”新概念去定义集合。 “整体”和“全体”属等价概念,都有最外(最后)的边界。 都属于有界(有完整的界)元素:前后界a....p, 集合就是有限元素。 无限(无穷)元素是没后界(没最后一个元素)是不能组成一个体, 无穷也装不进{}, 因为无穷的定义,自然数列1,2,3,4,...不能写为1,2,3,4,...}。 定理:无穷外延公理 无数学意义。 证明: 一一映射:既是单射又是满射的映射称为双射。符号:A←→A 其中的满射又属于有限元素, 满:从第一个元素到最后一个元素才算满,符号:a....p。 无穷元素没最后一个元素,就不能满。 得:(a...p=a...p)∈(A←→A) 前面的两个定理证明了无限数列的基数(势)没数学意义, 也就证明了没等势: No≠No ; Ni≠Ni。 只有满射才有可能完成一一映射, 【注意:一一映射 暗含、夹带了等势“=”这个条件。】 否定了满射就没有一一映射, 就不许人类偷换概念把“一一映射”带进无限数列来反驳真理No≠No。 证明了 任意两个可数无穷数列不能满射,也就不能一一映射。 证毕! 3 结论: ZFC公理系统 用在无穷数列上是错误的, 因为(ZF1)外延公理 仅仅只限于有限数列。 也就是说 ZFC公理系统 在无穷数列上不自洽,与数定义矛盾。 罗素也被 ZFC公理系统 蒙骗了。 人类数千年的数学, 连最基础的概念“数”都没合逻辑定义, 才有数学悖论、矛盾、没统一。
宇宙真相(八十八):实验不能证明假说和猜想。 定理:实验不能证明假说和猜想。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每个实验都存在误差,是***作能力、仪器精确度原因。所以同一个实验一万个人来做会得到一万个不同的数据结论,总有误差值ξ。又这个误差值是多少人类是不知道的,真知道误差的准确值 人类就不会出现这个误差ξ了。当假说(猜想)与真理有一个误差值也小于ξ的n个数量级时,就不能证明这个误差是“假说”引起的还是正常误差引起的。所以实验不能证明假说。 关键词:实验;假说;事实;真理 1 引言: 存在(事实、真相)、正确、合逻辑、真理(定理、公理)四个概念都是等价的, 上面四个概念是一个意思的不同语言表述。 每个的定义为:A≯A 你会问我A是什么? A是存在(事实、真相)、A是正确、A是合逻辑、A是真理(定理、公理)。 得到一:上面是统一的(不冲突),合逻辑的就是事实(存在、真相)。 得到二:合逻辑是真理(定理、公理),不是假说、不是猜想。 得到三:假说是没通过逻辑证明的,所以不能保证为正确,也不能保证为不正确(错误)。 结论:只要是有合逻辑证明的,就是事实、就是真理、不是假说。 因为 合逻辑的都是事实(见下面引用定理),其实逻辑来自事实。 合逻辑的就是真理,不用实验去检验的。当然理论上是经得起实验的检验。 实验若能证明假说和猜想, 歌猜(质+质= 大于2的偶) 就不用人类数百年的数学逻辑去证明了, 因为 用手工、计算机一一验算:人类有数亿次实验都验证了 歌猜。 2 逻辑证明: 2 .1 引用定理:A>A 错误。 证明:假设 A>A 正确。 由 A>A (1) (1)得:从左边到右边为 A大于A,记为 A>A (2) (1)得:从右边到左边为 A小于A,记为 A<A (3) (2)与(3)矛盾。 所以假设错误。 必得:A≯A 证明了:存在(事实、真相)、正确、合逻辑、真理(定理、公理)四个概念。 2.2 定理:所有实验不能证明假说。 证明: 假说的定义:假说是没通过逻辑证明的理论。 注:通过逻辑证明的就是合逻辑。 所以假说是不能保证为正确,也不能保证为不正确(错误)。 已知条件:人类的所有事实,所有实验不能重复(每次的检测数据都不同、有差异)。 也就是说人类所有实验事实证明:所有实验的结果不同,都不全等。 事实一:人类的所有同一个实验不管做多少次,每次的数据都不相等。(1) (1)属于正常的操作实验、可认可的有误差,设这个误差值为ξ。 逻辑证得:ξ是存在的,但ξ值的数的具体值 是不可测出的。 逻辑:用一个正确的做参照,才能知道误差了多少; 只有知道准确数值是多少,才能得到真正误差了多少。 假如能测出ξ的准确数,人类在实验中就可规避了这个误差ξ(知道长度的误差值是多少,就证明能取到正确的数,就避开了误差;知道质量的准确值就是知道了质量的正常值,取正确值就避开了误差,取值就取正确值),也就没有(1),也就不存在ξ。 证得:所以每个实验事实上存在一个ξ值的误差,ξ值不能准确求得的。 人类实验时得到数值ζ,用相同的条件做实验又得到数值ζ1, 另一个远在万里外的也相同的条件作同一个实验,得到ζ2, 且 ζ≠ζ2≠ζ1≠ζ 一万个人做一万次同一个实验得到一万个不同的ζ, 到底误差ξ的范围是多少? 人类又当“运动员又当截判”自设实验误差数据 ξ的范围。 人类以实验数据ζ为条件:用不同的ζ1、ζ2、ζ3...ζn为依据得到 ξ,既ζ×ω=ξ ,也就是ξ是“ζ的ω级量”。(2) 还自我感觉良好:我取了一个很微小的误差,保证了实验的准确性。 (2)是违反逻辑。 原因:有的假说理论 与真理的误差 也仅仅是“ξ级量”或还小于“ξ级量”。 所以实验不能证明 实验中的误差 是 “假设”所致,还是 实验正常的误差。 得:实验不能证明理论性的假说。 问:光子走的路径(轨迹)是直线?还是弯曲的曲线? 答:光子的路径(轨迹)的弯曲率很小,远远小于ξ。在万米的直线尺寸中,当光子的路径(轨迹)的弯曲值约为:a纳米/万米。 所以人类就会把这个微小的非直视为 检验的正常误差,还远远小于误差标准。 人类错误的把曲线AB孤当成了直线。 在光年的直线尺寸中,则光子的路径(轨迹)的弯曲值约为:8800亿千米 所以人类就会把万米到数十万米尺寸中这个微小的非直线误差视为 检验的正常误差,还远远小于误差标准。 光子不是走直线另有逻辑证明(此省略) 【附:我能看到的有些遥远的天体,有很多是藏在前面天体后面,遥远天体的光弯曲绕过来才到达地球。】 事实二:光在真空中运动是匀速。==== 也是定理(见前:事实就是定理、真理。) 现实“实验”就做不出来、实验也证明不了这个事实。 只能用理论性的理想实验:用逻辑可以证明。 用惯性原理就能证明: 当一个有限体A,没外力(外物体)去作用A, 有A以它的运动状态 ∑A 运动:∑A=∑A 上式得:∑A=∑A=∑A=∑A=,,,=∑A=∑A 上连式 就是保持原来的运动形式:匀速运动。 当有个外力F作用∑A,就是:F↑+∑A=F↓+∑A” F↑与F↓ 互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也就是原来的∑A 变速(变轨)为 ∑A”。 有人会问:这个事实真的存在吗? 存在就是事实,事实就是存在。见 A≯A。 见证奇迹:相邻的两个粒子 之间为真空。 见:光子●与另一微粒★ 相邻:● ★ 它们之间就有空隙,且没别的粒子(因为相邻), 又物质属性f(m)不能离开物质m独自存在, 上面数学式:没物质m-m=0,则f(m-m)=f(0)=0 证得:没物质就没物质属性。 所以 ● ★ 之间上空隙没物质也没物质属性,这个空隙是零物质空场(绝对真空)。 因为绝对真空定义:没物质、没物质属性 零物质空场。 当然 ● ★ 之间上空隙很小,很微小,有时小到人类现有仪器难测出(人类能力的局限)。 当光●向 ★ 靠近运到时(还没零距离接触),光子● 就是在真空中运动, 光子● 它在此微小距离运动就是匀速。 注:千万别总想着在一千米的距离匀速才叫匀速。 “纳米/亿亿”的距离也可匀速的。 【附:宇宙粒子之间 必有空隙,假如全部没空隙,则宇宙为一个刚体,也是没变速。===与事实不合。】 事实三:人类所谓的秤扭实验去证明万有引力。 人类一直不能用事实证明万有引力, 有个“聪明人”发明把微弱变化放大,发现了微弱移动。 这个微小的移动数据ζ是误差ξ吗? 人类的实验,实验场做不到绝对真空,里面的粒子在人为的转到大铅球时就会来动气流,气流就会产生微弱的转动小铅球。大铅球向小铅球靠近时大铅球后方就形成真空负压,四周的气流就会来补充,小铅球自然会带动向着大铅球。 又,大小铅球与仪器都连在地球上。实验室的地面连着这些仪器、球。 大铅球的移动自然产生微小的地震波动, 这个地震波动力自然会传到接连杆,→小球。 因为实验就不合验证“万有引力”的要求:不能把小铅球、大铅球、地球 有效的分离。所以它们就是一个整体,它们的质心重合为地球质心o,所以在万引公式中的r=0,所以万引F没意义。 3 结论: 由实验的误差、不确定性, 所以实验不具验证假说的资质, 实验本身必须要用逻辑来解读, 不能用 “嫌疑者”去证明“假说”。 同理:不能用 “假说”去证明“嫌疑者”实验。 实验只为同类实验提供数据:做个“小模型”得到的数据,放大成一个“大模型”;发射n次火箭,得到一次最佳数据。
宇宙真相(八十八):实验不能证明假说和猜想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每个实验都存在误差,是***作能力、仪器精确度原因。所以同一个实验一万个人来做会得到一万个不同的数据结论,总有误差值ξ。又这个误差值是多少人类是不知道的,真知道误差的准确值 人类就不会出现这个误差ξ了。当假说(猜想)与真理有一个误差值也小于ξ的n个数量级时,就不能证明这个误差是“假说”引起的还是正常误差引起的。所以实验不能证明假说。 关键词:实验;假说;事实;真理 1 引言: 存在(事实、真相)、正确、合逻辑、真理(定理、公理)四个概念都是等价的, 上面四个概念是一个意思的不同语言表述。 每个的定义为:A≯A 你会问我A是什么? A是存在(事实、真相)、A是正确、A是合逻辑、A是真理(定理、公理)。 得到一:上面是统一的(不冲突),合逻辑的就是事实(存在、真相)。 得到二:合逻辑是真理(定理、公理),不是假说、不是猜想。 得到三:假说是没通过逻辑证明的,所以不能保证为正确,也不能保证为不正确(错误)。 结论:只要是有合逻辑证明的,就是事实、就是真理、不是假说。 因为 合逻辑的都是事实(见下面引用定理),其实逻辑来自事实。 合逻辑的就是真理,不用实验去检验的。当然理论上是经得起实验的检验。 实验若能证明假说和猜想, 歌猜(质+质= 大于2的偶) 就不用人类数百年的数学逻辑去证明了, 因为 用手工、计算机一一验算:人类有数亿次实验都验证了 歌猜。 2 逻辑证明: 2 .1 引用定理:A>A 错误。 证明:假设 A>A 正确。 由 A>A (1) (1)得:从左边到右边为 A大于A,记为 A>A (2) (1)得:从右边到左边为 A小于A,记为 A<A (3) (2)与(3)矛盾。 所以假设错误。 必得:A≯A 证明了:存在(事实、真相)、正确、合逻辑、真理(定理、公理)四个概念。 2.2 定理:所有实验不能证明假说。 证明: 假说的定义:假说是没通过逻辑证明的理论。 注:通过逻辑证明的就是合逻辑。 所以假说是不能保证为正确,也不能保证为不正确(错误)。 已知条件:人类的所有事实,所有实验不能重复(每次的检测数据都不同、有差异)。 也就是说人类所有实验事实证明:所有实验的结果不同,都不全等。 事实一:人类的所有同一个实验不管做多少次,每次的数据都不相等。(1) (1)属于正常的操作实验、可认可的有误差,设这个误差值为ξ。 逻辑证得:ξ是存在的,但ξ值的数的具体值 是不可测出的。 逻辑:用一个正确的做参照,才能知道误差了多少; 只有知道准确数值是多少,才能得到真正误差了多少。 假如能测出ξ的准确数,人类在实验中就可规避了这个误差ξ(知道长度的误差值是多少,就证明能取到正确的数,就避开了误差;知道质量的准确值就是知道了质量的正常值,取正确值就避开了误差,取值就取正确值),也就没有(1),也就不存在ξ。 证得:所以每个实验事实上存在一个ξ值的误差,ξ值不能准确求得的。 人类实验时得到数值ζ,用相同的条件做实验又得到数值ζ1, 另一个远在万里外的也相同的条件作同一个实验,得到ζ2, 且 ζ≠ζ2≠ζ1≠ζ 一万个人做一万次同一个实验得到一万个不同的ζ, 到底误差ξ的范围是多少? 人类又当“运动员又当截判”自设实验误差数据 ξ的范围。 人类以实验数据ζ为条件:用不同的ζ1、ζ2、ζ3...ζn为依据得到 ξ,既ζ×ω=ξ ,也就是ξ是“ζ的ω级量”。(2) 还自我感觉良好:我取了一个很微小的误差,保证了实验的准确性。 (2)是违反逻辑。 原因:有的假说理论 与真理的误差 也仅仅是“ξ级量”或还小于“ξ级量”。 所以实验不能证明 实验中的误差 是 “假设”所致,还是 实验正常的误差。 得:实验不能证明理论性的假说。 问:光子走的路径(轨迹)是直线?还是弯曲的曲线? 答:光子的路径(轨迹)的弯曲率很小,远远小于ξ。在万米的直线尺寸中,当光子的路径(轨迹)的弯曲值约为:a纳米/万米。 所以人类就会把这个微小的非直视为 检验的正常误差,还远远小于误差标准。 人类错误的把曲线AB孤当成了直线。 在光年的直线尺寸中,则光子的路径(轨迹)的弯曲值约为:8800亿千米 所以人类就会把万米到数十万米尺寸中这个微小的非直线误差视为 检验的正常误差,还远远小于误差标准。 光子不是走直线另有逻辑证明(此省略) 【附:我能看到的有些遥远的天体,有很多是藏在前面天体后面,遥远天体的光弯曲绕过来才到达地球。】 事实二:光在真空中运动是匀速。==== 也是定理(见前:事实就是定理、真理。) 现实“实验”就做不出来、实验也证明不了这个事实。 只能用理论性的理想实验:用逻辑可以证明。 用惯性原理就能证明: 当一个有限体A,没外力(外物体)去作用A, 有A以它的运动状态 ∑A 运动:∑A=∑A 上式得:∑A=∑A=∑A=∑A=,,,=∑A=∑A 上连式 就是保持原来的运动形式:匀速运动。 当有个外力F作用∑A,就是:F↑+∑A=F↓+∑A” F↑与F↓ 互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也就是原来的∑A 变速(变轨)为 ∑A”。 有人会问:这个事实真的存在吗? 存在就是事实,事实就是存在。见 A≯A。 见证奇迹:相邻的两个粒子 之间为真空。 见:光子●与另一微粒★ 相邻:● ★ 它们之间就有空隙,且没别的粒子(因为相邻), 又物质属性f(m)不能离开物质m独自存在, 上面数学式:没物质m-m=0,则f(m-m)=f(0)=0 证得:没物质就没物质属性。 所以 ● ★ 之间上空隙没物质也没物质属性,这个空隙是零物质空场(绝对真空)。 因为绝对真空定义:没物质、没物质属性 零物质空场。 当然 ● ★ 之间上空隙很小,很微小,有时小到人类现有仪器难测出(人类能力的局限)。 当光●向 ★ 靠近运到时(还没零距离接触),光子● 就是在真空中运动, 光子● 它在此微小距离运动就是匀速。 注:千万别总想着在一千米的距离匀速才叫匀速。 “纳米/亿亿”的距离也可匀速的。 【附:宇宙粒子之间 必有空隙,假如全部没空隙,则宇宙为一个刚体,也是没变速。===与事实不合。】 事实三:人类所谓的秤扭实验去证明万有引力。 人类一直不能用事实证明万有引力, 有个“聪明人”发明把微弱变化放大,发现了微弱移动。 这个微小的移动数据ζ是误差ξ吗? 人类的实验,实验场做不到绝对真空,里面的粒子在人为的转到大铅球时就会来动气流,气流就会产生微弱的转动小铅球。大铅球向小铅球靠近时大铅球后方就形成真空负压,四周的气流就会来补充,小铅球自然会带动向着大铅球。 又,大小铅球与仪器都连在地球上。实验室的地面连着这些仪器、球。 大铅球的移动自然产生微小的地震波动, 这个地震波动力自然会传到接连杆,→小球。 因为实验就不合验证“万有引力”的要求:不能把小铅球、大铅球、地球 有效的分离。所以它们就是一个整体,它们的质心重合为地球质心o,所以在万引公式中的r=0,所以万引F没意义。 3 结论: 由实验的误差、不确定性, 所以实验不具验证假说的资质, 实验本身必须要用逻辑来解读, 不能用 “嫌疑者”去证明“假说”。 同理:不能用 “假说”去证明“嫌疑者”实验。 实验只为同类实验提供数据:做个“小模型”得到的数据,放大成一个“大模型”;发射n次火箭,得到一次最佳数据。
宇宙真相(八十七):微积分的现实可行与理论错误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微积分是以计算弯曲的形与不规则形与和数一种化繁为简的数学工具。一出生就伴随悖论,倍受逻辑学、严谨的经典数学反对。但实用计算又有现实生活中的“准确”和简便。出现了理论错误又现实可行的怪圈,原因是:人类现实生活、实验中准许数值在一定范围内有误差。微积分就钻了这个空隙,呈现出所谓的“准确性”。其实 极限理论、ε-δ语言 违反数学逻辑,与“有限、无限、数”定义矛盾。 关键词:有限(有穷);无限(无穷);数;微积分 1 引言: 微积分一出现就受逻辑学、严谨的经典数学反对。 因为微积分出现了数学上的矛盾和悖论。 几乎被赶出数学王国, 后来被柯西等人用极限理论、ε-δ语言 把当时的数学家说服了。 纵有反对者仍感觉“有问题”也说不出个原理来反对: 其一,微积分在现实生活、实验中管用。 其二,极限理论、ε-δ语言 看似也合理。 极限理论、ε-δ语言真的就解除了数学界的乌云了吗? 没有! 因为:极限理论、ε-δ语言 违反数学逻辑,与“有限、无限、数”定义矛盾。 又当时的数学界对无限、数没定义,所以也 反驳不了极限理论、ε-δ语言。 才让极限理论、ε-δ语言 占据了话语权。 为什么现实生活中和实验中 微积分又“准确”呢? 这是 微积分的理论(极限理论、ε-δ语言)与现实中的计算是脱勾的。 如:无限元素 0.333.... 现实中操作、计量人类是不能做无限元素0.333.... 现实中操作、计量人类永远不能做无限元素a.... 你的每项操作总是有限的,你一停止,操作终止,这个过程就是有限。 所以现实操作、计量人类对待0.333....总是:0.333....3。 但是 数字0.333....3与数字(1/3)的误差很小了, 实中操作、实验计量人类是把 0.333....3 =(1/3)。 人类能准许这个微小的误差,在现实中操作、计量可以容忍这个误差。 所以,现实生活中和实验中 微积分又“准确”。 pi,就是一个数,不能用整数、分数表示的数。 严格上说pi这个数就是一个“形”,不能用阿拉伯数符号表示的数。 所以 3.14159....不能表示pi。 所以 3.14159....7,不能表示pi。 同理,1/3 就是一个唯一“三进制”的数,不能用十进制去表示为数。 同理,1/7 就是一个唯一“七进制”的数,不能用十进制去表示为数。 2 逻辑证明 2.1 定义及定义合逻辑证明 用逻辑定义有限、无限,所以有限、无限定义合逻辑。 必须先有限有的概念定义,之后才能有无限概念的定义, 元素的定义:想到的、能表达的 用符号 表示,符号就叫元素。 有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最后(能到达)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p, 无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 数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也就是,只要是有限元素就是数。 数定义合逻辑证明: 假如宇宙没有数学,也就是“有限元素、无限元素”都不是数。==== 显然与事实不符。 得,宇宙有数学。我就可以在数学中任意取一个元素k 对于 无限元素 a...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上面三步证明了 无限元素不能与 所有数学元素 有 “=、<、>”关系。因为k为数学中任意元素。 也就证明了 无限元素不能进入数学王国。 也就证明了 无限元素没数学意义。 又任意一个有限元素 A,能有 A=A。也有 A+A>A,也是A<A+A。 所以,有限元素 能进入 “=、<、>”。 用无限和有限,证明了数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所有有限元素 是数。 常用的阿拉伯符号是数,形也是数(圆形、弧形,线段、面积,,,)。 上面也证明了 “数学意义原理”。 数学意义原理:能进入“=、<、>”。 2.2 有限元素定理:所有有限元素只能有限标识(或有限分割)。 证明:取线段AB 既然能取到线段AB,也就是从A开始又到达了B,你才是取到AB。 你有第一个元素A,又到达了最后一个元素B,所以这个过程是有限的。 这个有限元素必是有限可标识的: 前提是 有限元素线段AB, 那么 线段AB中间可无限分割吗? 回答:不能! 2.2.1 定理1:线段AB中间不能无限标识(分割) 证明: 你从A开始(1):a+a1+a2+a3+..... 因 你设定(1)的程序为无限,所以有无限元素:a+a1+a2+a3+..... 当然(1)也可以是:a+a/2+a/4+a/8+a/16+a/32+..... 把上面无限元素(1)用符号(2):a... 由定义(1)、(2),它没最后一个元素, (1)、(2)也不会是a...p,当然不会是线段AB。 定理1 证毕。 能分别同时从A、B两端向中间无限分割(标识)吗? 回答:不能! 2.2.2 定理2:线段AB不能从两端向中间无限标识(分割) 证明: 因为你从A端无限操作:a... 根本就没有B,也就没AB,你就没机会从B向中间无限。 所以 (1)、(2)与线段AB没关系。 人类压根不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定理2 证毕。 2.2.3 定理3:有限元素不能无限分割和无限标识。 (3) 证明: 线段AB 是包含A→B。 我们是从A一直标识或分割到了B。 从A→B,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才到了B。 再通俗点:线段AB,你是从A到了B,你完成了这个过程,它是有限的过程,这个过程不管你标识多少次,它都到了B。 所以你才有AB,这个AB你总是有限次 的标识: AC+CB =AB ;你到达了B才有AB,把AB标识1次C。 AC+CD+DB =AB ;你到达了B才有AB,把AB标识2次(C、D)。 ,,,,,,,, AC+CD+DE+...+nB =AB ;你到达了B才有AB,把AB标识n次(C,D,E...n)。 所以,这个标识(你们说成分割)是有限的。 当你设定一个无限程序:AC,CD,DE,EG,.... 就没最后一个元素,也没B,当然没AB。所以你根本不是标识AB。 得人类的:1/2+1/4+1/8+1/16+.... 与实数1 没关系。 人类的错觉总是想成把1进行无限标识(无限分割)。 所以A→B 为有限的,也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 证明了有限元素定理:有限线段有限标识。 2.3 为什么人类还有把有限元素AB 能无限分割(标识)的错觉呢? 重要提醒:请注意逻辑。 必须清空你大脑中 “线段AB”概念, 你应以新的思维从新做你的的无限分割(分取或标识):a+a1+a2+a3+..... 你们先入主的习惯思维,总记着 线段AB,总记着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你们大错了,你大脑中的 线段AB 是到达了B,是有限元素。 你在胡思幻想原来的线段AB,而你真实现在所做的是无限:a+a1+a2+a3+.....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你的(1)永远到不了B。 所以你的(1)不是有限元素AB,既:(1)≠AB。 你的(1)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接近任何元素。 得:柯西的极限理论是错误的,无限元素不管收敛还是发散都没极限。 因为无限元素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趋近任何一个元素,永远没极限。 (逻辑:没最后一个元素,你怎能去趋近最后一个元素?怎样去趋近极限?) 2.4 为么微积分现实生活、实验中又“准确实用”呢? 答:因为微积分中 微积分理论偷换了概念。 以pi为例,pi就是一个实数,是直径为1的圆周长, 所以pi就是一个以形为符号的数:pi 不能用整数和分数表示的数。 pi 不能阿拉伯符号表示的数。 所以,pi≠3.14159... 所以,pi≠3.14159...7 实验,生活操作上人类把无限元素 3.14159.... 当成一个数.。请问哪个实验和操作人类能做到3.14159.... ? 人类的所有操作、实验总是有限的。 人类电子计算得到数亿位:3.14159...5,不能无限操作。 人类理论上: 1=1,pi=pi,1≠0.9999, pi≠3.14159 人类实生活、实验上准许:1=0.9999,1=1.000002, pi=3.14159。 再看微积分极限理论的偷换概念: lim(n→∞)3.14159...=pi 现实操作中,我们不能进行无限行为3.14159... 所以上面的实际操作为:lim(n→5)3.14159=pi 人类现实中能容忍 3.14159=pi,还把它为正确。 高科技实验能容忍 3.1415926535898=pi,还把它为正确。因为它不影响实验要求。 所以 生活中,实验中 pi=3.1415926535898, 微积分极限理论的偷换概念:把着无限(无穷)的名义,干有限(有穷)的操作。 由无限(无穷)定义得:无限(无穷)没极限。因为它连最后一个元素都没有。 不要用“实无穷,潜无穷”来混乱概念,要么为有穷、要么为无穷。 再用符号:a...p,和 a... 就没歧义,不会扯皮。 再看极限定义:违反无限(无穷)定义,还出现最后一个常数a, 所以极限理论是错误的,ε-δ语言 是错误的。 人类犯这些错误的原因:没合逻辑定义有限、无限、数、极限。 微积分是打着无穷干有穷的工作,所以就得改改其错误: (n→5)3.14159≐pi (n→13)3.1415926535898≐pi 3 结论 为什么微积分理论要改? 为了符合有限(有穷)、无限(无穷)、数定义。 不改就会出更大的逻辑延拓错误: 1+1/2+1/3+1/4+1/5+1/6+1/7+... 上面无穷级数不能和为一个数,因为无穷元素不是数: 1+1/2+1/3+1/4+1/5+1/6+1/7+...≠数 但是:1+1/2+1/3+1/4+1/5+1/6+1/7+...+1/n=k=数 (4) n为一个有限元素,n之后面的第一个素数为p 所以(4)式,黎曼ξ函数 就做不到 (1/p-1)这个, 也就是 永远得不到所谓的黎曼ξ函数。 得:黎曼ξ函数 是违反数学逻辑的。 同理 1+2+3+4+5+...=-1/12 也违反数学逻辑。 当无限元素不是数,就不能设 1+2+3+4+5+...= x 当 1+2+3+4+5+...+n是数, 得:1+2+3+4+5+...+n=x 就不会有:1+2+3+4+5+...=-1/12 当然 康托的理论全部踢出数学王国。 实用数学微积分按照正常的数学逻辑,不能无限、无穷。只能用充分大,充分小。 用lim n→p,不能用 lim n→∞,也不能用 lim n→0 因为现实操作,人类接受误差。 微积分只能为现实实用数学工具。
宇宙真相(八十六):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割有限标识 宇宙真相(八十六):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割有限标识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物理学是以物体为前提延拓出来的一门科学。先有物体概念进行定义和证明了这个定义,才有物理理论。所以必须先定义和证明物体。通过对所有有限元素有限可分性(或可标识性)逻辑证明。也证明了物体有限可分。证明了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是组成所有物体的最底层单位。 关键词:有限(有穷);无限(无穷);物体;最小粒子 1 引言: 物体 是有限可分?还是无限可分? 巫学、神学、哲学、科学都可以去讨论。 你用巫学方法去讨论,它就是巫学问题。 你用哲学方法去讨论,它就是哲学问题。 你用神学方法去讨论,它就是神学问题。 你用科学原理去定义和证明,它就是科学问题。 所以不能“这是个哲学问题”来封杀科学论证 。 用“这是个哲学问题”为借口来打压物体有限可分的科学证明,就是宗教神权。 因为:物体 要么是有限可分,要么无限可分。==== 总有个科学证明结论。 当有人总打着实验 验证的口号, 问:有谁哪个实验无限的去分割了物体? 谁做过无限的实验?谁能做过无限的实验? 当实验去做不了,也没做了就是有限实验过程。凭什么说物体无限可分? 既然是以实验做借口反驳别人,就不能说物体必是无限可分。 好,我们不说实验,说说理论。 谁理论证明了物体无限可分? 做为逻辑理论论证,必须先定义物体且证明你的定义合逻辑, 才有资格来讨论物体无限可分。 2 逻辑理论证明: 线段AB能无限可分吗? 就得定义无限、有限。 能表述为线段AB,从A为起点,又到达了B为终点。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因为用逻辑可定义,它就是合逻辑的。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p, 无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那么 线段AB中间可无限分割吗? 回答:不能! 证明: 前提是 有限元素线段AB, 你从A开始(1):a+a1+a2+a3+..... 因 你设定(1)的程序为无限,所以有无限元素:a+a1+a2+a3+..... 当然(1)也可以是:a+a/2+a/4+a/8+a/16+a/32+..... 把上面无限元素(1)用符号(2):a... 由定义(1)、(2),它没最后一个元素, (1)、(2)也不会是a...p,当然不会是线段AB。 能分别同时从A、B两端向中间无限分割(标识)吗? 回答:不能! 因为你从A端无限操作:a... 根本就没有B,也就没AB,你就没机会从B向中间无限。 所以 (1)、(2)与线段AB没关系。 人类压根不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定理:有限元素不能无限分割和无限标识。 (3) 证明: 线段AB 是包含A→B。 我们是从A一直标识或分割到了B。 从A→B,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才到了B。 你还不懂吗? 再通俗点: 在AB之间分割或标识1次,就是一次有限分割或标识:AC+CB=AB 在AB之间分割或标识2次,就是二次有限分割或标识:AC+CD+DC+CB=AB 依次类推:AC+CD+DC+...+βB=AB,因为总能到达B, 所以A→B 为有限的,也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 证明了:有限线段有限可分。 为什么人类还有把有限元素AB 能无限分割(标识)的错觉呢? 重要提醒:请注意逻辑。 必须清空你大脑中 “线段AB”概念, 你应以新的思维从新做你的的无限分割(分取或标识):a+a1+a2+a3+..... 你们先入主的习惯思维,总记着 线段AB,总记着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你们大错了,你大脑中的 线段AB 是到达了B,是有限元素。 你在胡思幻想原来的线段AB,而你真实现在所做的是无限:a+a1+a2+a3+.....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你的(1)永远到不了B。 所以你的(1)不是有限元素AB,既:(1)≠AB。 你的(1)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接近任何元素。 得:柯西的极限理论是错误的,无限元素不管收敛还是发散都没极限。 因为无限元素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趋近任何一个元素,永远没极限。 (逻辑:没最后一个元素,你怎能去趋近最后一个元素?怎样去趋近极限?) 上面是以AB线段论证。 换成所有 “有限元素”和所有“无限元素” 理论上 ,上面证明方法同理也证明了“不能把一个有限元素无限分割(无限标识)”。 逻辑为:有限元素≠无限元素。 符号:a...p≠a... 当然能用逻辑和定义证明 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 证明: 有限元素定义得到有限元素符号:a...p 你都从a分割或标识到最后一个元素p,你这个过程都完成了,当然属有限元分割或标误。假如是无限分割或标识,你就到不了p。证毕。 物体有限可分性定理:所有物体只能分割到一个最小粒子层,最小粒子不能再分割。 上定理的证明见(3)。 对于物体这一元素也可用另一种方法证明: 实的定义:大于0,不能再分割。数学式:r>0,满足 r≠r1+r2。 空的定义:没实,或实被移走。数学式:r-r={}。 得宇宙不能全部为“实”:因为我们能分割出原子,分割甜饼。 得宇宙不能全部为“空”:因为全部为空,则是处处条件全等: A≌A,所以不管怎样变化都有:A+B≌A+B 得今天的宇宙没差异,也没你我之分。与现实矛盾。 证得:宇宙只能是“实”与“空”并存。 由存在性原理,就可设每一个“实”取名为“最小粒子”。 得到了物体的定义:由n个最小粒子按不同排列组合。 证得:所有物体只能分割到“最小粒子”,“最小粒子”不能再分割。 3 结论与物理意义 证得 所有物体必须分到一个“不可再分割的单位”。 有限元素有限可分物理意义重大: 证明了物质不灭; 证明了质能不能互换; 证明了力定理(两个物体零时间零距离接触双双变速); 否定了万有引力; 否定了黑洞; 否定了奇点大爆; 证明了波粒二象性。 证明了量子:只有物质具有量子性;量子就是粒子(单纯粒子和复合粒子)。 证明和解释了所有的物理理论, 统一了所有科学。
宇宙真相(八十八):实验不能证明假说和猜想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每个实验都存在误差,是***作能力、仪器精确度原因。所以同一个实验一万个人来做会得到一万个不同的数据结论,总有误差值ξ。又这个误差值是多少人类是不知道的,真知道误差的准确值 人类就不会出现这个误差ξ了。当假说(猜想)与真理有一个误差值也小于ξ的n个数量级时,就不能证明这个误差是“假说”引起的还是正常误差引起的。所以实验不能证明假说。 关键词:实验;假说;事实;真理 1 引言: 存在(事实、真相)、正确、合逻辑、真理(定理、公理)四个概念都是等价的, 上面四个概念是一个意思的不同语言表述。 每个的定义为:A≯A 你会问我A是什么? A是存在(事实、真相)、A是正确、A是合逻辑、A是真理(定理、公理)。 得到一:上面是统一的(不冲突),合逻辑的就是事实(存在、真相)。 得到二:合逻辑是真理(定理、公理),不是假说、不是猜想。 得到三:假说是没通过逻辑证明的,所以不能保证为正确,也不能保证为不正确(错误)。 结论:只要是有合逻辑证明的,就是事实、就是真理、不是假说。 因为 合逻辑的都是事实(见下面引用定理),其实逻辑来自事实。 合逻辑的就是真理,不用实验去检验的。当然理论上是经得起实验的检验。 实验若能证明假说和猜想, 歌猜(质+质= 大于2的偶) 就不用人类数百年的数学逻辑去证明了, 因为 用手工、计算机一一验算:人类有数亿次实验都验证了 歌猜。 2 逻辑证明: 2 .1 引用定理:A>A 错误。 证明:假设 A>A 正确。 由 A>A (1) (1)得:从左边到右边为 A大于A,记为 A>A (2) (1)得:从右边到左边为 A小于A,记为 A<A (3) (2)与(3)矛盾。 所以假设错误。 必得:A≯A 证明了:存在(事实、真相)、正确、合逻辑、真理(定理、公理)四个概念。 2.2 定理:所有实验不能证明假说。 证明: 假说的定义:假说是没通过逻辑证明的理论。 注:通过逻辑证明的就是合逻辑。 所以假说是不能保证为正确,也不能保证为不正确(错误)。 已知条件:人类的所有事实,所有实验不能重复(每次的检测数据都不同、有差异)。 也就是说人类所有实验事实证明:所有实验的结果不同,都不全等。 事实一:人类的所有同一个实验不管做多少次,每次的数据都不相等。(1) (1)属于正常的操作实验、可认可的有误差,设这个误差值为ξ。 逻辑证得:ξ是存在的,但ξ值的数的具体值 是不可测出的。 逻辑:用一个正确的做参照,才能知道误差了多少; 只有知道准确数值是多少,才能得到真正误差了多少。 假如能测出ξ的准确数,人类在实验中就可规避了这个误差ξ(知道长度的误差值是多少,就证明能取到正确的数,就避开了误差;知道质量的准确值就是知道了质量的正常值,取正确值就避开了误差,取值就取正确值),也就没有(1),也就不存在ξ。 证得:所以每个实验事实上存在一个ξ值的误差,ξ值不能准确求得的。 人类实验时得到数值ζ,用相同的条件做实验又得到数值ζ1, 另一个远在万里外的也相同的条件作同一个实验,得到ζ2, 且 ζ≠ζ2≠ζ1≠ζ 一万个人做一万次同一个实验得到一万个不同的ζ, 到底误差ξ的范围是多少? 人类又当“运动员又当截判”自设实验误差数据 ξ的范围。 人类以实验数据ζ为条件:用不同的ζ1、ζ2、ζ3...ζn为依据得到 ξ,既ζ×ω=ξ ,也就是ξ是“ζ的ω级量”。(2) 还自我感觉良好:我取了一个很微小的误差,保证了实验的准确性。 (2)是违反逻辑。 原因:有的假说理论 与真理的误差 也仅仅是“ξ级量”或还小于“ξ级量”。 所以实验不能证明 实验中的误差 是 “假设”所致,还是 实验正常的误差。 得:实验不能证明理论性的假说。 问:光子走的路径(轨迹)是直线?还是弯曲的曲线? 答:光子的路径(轨迹)的弯曲率很小,远远小于ξ。在万米的直线尺寸中,当光子的路径(轨迹)的弯曲值约为:a纳米/万米。 所以人类就会把这个微小的非直视为 检验的正常误差,还远远小于误差标准。 人类错误的把曲线AB孤当成了直线。 在光年的直线尺寸中,则光子的路径(轨迹)的弯曲值约为:8800亿千米 所以人类就会把万米到数十万米尺寸中这个微小的非直线误差视为 检验的正常误差,还远远小于误差标准。 光子不是走直线另有逻辑证明(此省略) 【附:我能看到的有些遥远的天体,有很多是藏在前面天体后面,遥远天体的光弯曲绕过来才到达地球。】 事实二:光在真空中运动是匀速。==== 也是定理(见前:事实就是定理、真理。) 现实“实验”就做不出来、实验也证明不了这个事实。 只能用理论性的理想实验:用逻辑可以证明。 用惯性原理就能证明: 当一个有限体A,没外力(外物体)去作用A, 有A以它的运动状态 ∑A 运动:∑A=∑A 上式得:∑A=∑A=∑A=∑A=,,,=∑A=∑A 上连式 就是保持原来的运动形式:匀速运动。 当有个外力F作用∑A,就是:F↑+∑A=F↓+∑A” F↑与F↓ 互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也就是原来的∑A 变速(变轨)为 ∑A”。 有人会问:这个事实真的存在吗? 存在就是事实,事实就是存在。见 A≯A。 见证奇迹:相邻的两个粒子 之间为真空。 见:光子●与另一微粒★ 相邻:● ★ 它们之间就有空隙,且没别的粒子(因为相邻), 又物质属性f(m)不能离开物质m独自存在, 上面数学式:没物质m-m=0,则f(m-m)=f(0)=0 证得:没物质就没物质属性。 所以 ● ★ 之间上空隙没物质也没物质属性,这个空隙是零物质空场(绝对真空)。 因为绝对真空定义:没物质、没物质属性 零物质空场。 当然 ● ★ 之间上空隙很小,很微小,有时小到人类现有仪器难测出(人类能力的局限)。 当光●向 ★ 靠近运到时(还没零距离接触),光子● 就是在真空中运动, 光子● 它在此微小距离运动就是匀速。 注:千万别总想着在一千米的距离匀速才叫匀速。 “纳米/亿亿”的距离也可匀速的。 【附:宇宙粒子之间 必有空隙,假如全部没空隙,则宇宙为一个刚体,也是没变速。===与事实不合。】 事实三:人类所谓的秤扭实验去证明万有引力。 人类一直不能用事实证明万有引力, 有个“聪明人”发明把微弱变化放大,发现了微弱移动。 这个微小的移动数据ζ是误差ξ吗? 人类的实验,实验场做不到绝对真空,里面的粒子在人为的转到大铅球时就会来动气流,气流就会产生微弱的转动小铅球。大铅球向小铅球靠近时大铅球后方就形成真空负压,四周的气流就会来补充,小铅球自然会带动向着大铅球。 又,大小铅球与仪器都连在地球上。实验室的地面连着这些仪器、球。 大铅球的移动自然产生微小的地震波动, 这个地震波动力自然会传到接连杆,→小球。 因为实验就不合验证“万有引力”的要求:不能把小铅球、大铅球、地球 有效的分离。所以它们就是一个整体,它们的质心重合为地球质心o,所以在万引公式中的r=0,所以万引F没意义。 3 结论: 由实验的误差、不确定性, 所以实验不具验证假说的资质, 实验本身必须要用逻辑来解读, 不能用 “嫌疑者”去证明“假说”。 同理:不能用 “假说”去证明“嫌疑者”实验。 实验只为同类实验提供数据:做个“小模型”得到的数据,放大成一个“大模型”;发射n次火箭,得到一次最佳数据。
宇宙真相(八十七):微积分的现实可行与理论错误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微积分是以计算弯曲的形与不规则形与和数一种化繁为简的数学工具。一出生就伴随悖论,倍受逻辑学、严谨的经典数学反对。但实用计算又有现实生活中的“准确”和简便。出现了理论错误又现实可行的怪圈,原因是:人类现实生活、实验中准许数值在一定范围内有误差。微积分就钻了这个空隙,呈现出所谓的“准确性”。其实 极限理论、ε-δ语言 违反数学逻辑,与“有限、无限、数”定义矛盾。 关键词:有限(有穷);无限(无穷);数;微积分 1 引言: 微积分一出现就受逻辑学、严谨的经典数学反对。 因为微积分出现了数学上的矛盾和悖论。 几乎被赶出数学王国, 后来被柯西等人用极限理论、ε-δ语言 把当时的数学家说服了。 纵有反对者仍感觉“有问题”也说不出个原理来反对: 其一,微积分在现实生活、实验中管用。 其二,极限理论、ε-δ语言 看似也合理。 极限理论、ε-δ语言真的就解除了数学界的乌云了吗? 没有! 因为:极限理论、ε-δ语言 违反数学逻辑,与“有限、无限、数”定义矛盾。 又当时的数学界对无限、数没定义,所以也 反驳不了极限理论、ε-δ语言。 才让极限理论、ε-δ语言 占据了话语权。 为什么现实生活中和实验中 微积分又“准确”呢? 这是 微积分的理论(极限理论、ε-δ语言)与现实中的计算是脱勾的。 如:无限元素 0.333.... 现实中操作、计量人类是不能做无限元素0.333.... 现实中操作、计量人类永远不能做无限元素a.... 你的每项操作总是有限的,你一停止,操作终止,这个过程就是有限。 所以现实操作、计量人类对待0.333....总是:0.333....3。 但是 数字0.333....3与数字(1/3)的误差很小了, 实中操作、实验计量人类是把 0.333....3 =(1/3)。 人类能准许这个微小的误差,在现实中操作、计量可以容忍这个误差。 所以,现实生活中和实验中 微积分又“准确”。 pi,就是一个数,不能用整数、分数表示的数。 严格上说pi这个数就是一个“形”,不能用阿拉伯数符号表示的数。 所以 3.14159....不能表示pi。 所以 3.14159....7,不能表示pi。 同理,1/3 就是一个唯一“三进制”的数,不能用十进制去表示为数。 同理,1/7 就是一个唯一“七进制”的数,不能用十进制去表示为数。 2 逻辑证明 2.1 定义及定义合逻辑证明 用逻辑定义有限、无限,所以有限、无限定义合逻辑。 必须先有限有的概念定义,之后才能有无限概念的定义, 元素的定义:想到的、能表达的 用符号 表示,符号就叫元素。 有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最后(能到达)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p, 无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 数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也就是,只要是有限元素就是数。 数定义合逻辑证明: 假如宇宙没有数学,也就是“有限元素、无限元素”都不是数。==== 显然与事实不符。 得,宇宙有数学。我就可以在数学中任意取一个元素k 对于 无限元素 a...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上面三步证明了 无限元素不能与 所有数学元素 有 “=、<、>”关系。因为k为数学中任意元素。 也就证明了 无限元素不能进入数学王国。 也就证明了 无限元素没数学意义。 又任意一个有限元素 A,能有 A=A。也有 A+A>A,也是A<A+A。 所以,有限元素 能进入 “=、<、>”。 用无限和有限,证明了数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所有有限元素 是数。 常用的阿拉伯符号是数,形也是数(圆形、弧形,线段、面积,,,)。 上面也证明了 “数学意义原理”。 数学意义原理:能进入“=、<、>”。 2.2 有限元素定理:所有有限元素只能有限标识(或有限分割)。 证明:取线段AB 既然能取到线段AB,也就是从A开始又到达了B,你才是取到AB。 你有第一个元素A,又到达了最后一个元素B,所以这个过程是有限的。 这个有限元素必是有限可标识的: 前提是 有限元素线段AB, 那么 线段AB中间可无限分割吗? 回答:不能! 2.2.1 定理1:线段AB中间不能无限标识(分割) 证明: 你从A开始(1):a+a1+a2+a3+..... 因 你设定(1)的程序为无限,所以有无限元素:a+a1+a2+a3+..... 当然(1)也可以是:a+a/2+a/4+a/8+a/16+a/32+..... 把上面无限元素(1)用符号(2):a... 由定义(1)、(2),它没最后一个元素, (1)、(2)也不会是a...p,当然不会是线段AB。 定理1 证毕。 能分别同时从A、B两端向中间无限分割(标识)吗? 回答:不能! 2.2.2 定理2:线段AB不能从两端向中间无限标识(分割) 证明: 因为你从A端无限操作:a... 根本就没有B,也就没AB,你就没机会从B向中间无限。 所以 (1)、(2)与线段AB没关系。 人类压根不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定理2 证毕。 2.2.3 定理3:有限元素不能无限分割和无限标识。 (3) 证明: 线段AB 是包含A→B。 我们是从A一直标识或分割到了B。 从A→B,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才到了B。 再通俗点:线段AB,你是从A到了B,你完成了这个过程,它是有限的过程,这个过程不管你标识多少次,它都到了B。 所以你才有AB,这个AB你总是有限次 的标识: AC+CB =AB ;你到达了B才有AB,把AB标识1次C。 AC+CD+DB =AB ;你到达了B才有AB,把AB标识2次(C、D)。 ,,,,,,,, AC+CD+DE+...+nB =AB ;你到达了B才有AB,把AB标识n次(C,D,E...n)。 所以,这个标识(你们说成分割)是有限的。 当你设定一个无限程序:AC,CD,DE,EG,.... 就没最后一个元素,也没B,当然没AB。所以你根本不是标识AB。 得人类的:1/2+1/4+1/8+1/16+.... 与实数1 没关系。 人类的错觉总是想成把1进行无限标识(无限分割)。 所以A→B 为有限的,也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 证明了有限元素定理:有限线段有限标识。 2.3 为什么人类还有把有限元素AB 能无限分割(标识)的错觉呢? 重要提醒:请注意逻辑。 必须清空你大脑中 “线段AB”概念, 你应以新的思维从新做你的的无限分割(分取或标识):a+a1+a2+a3+..... 你们先入主的习惯思维,总记着 线段AB,总记着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你们大错了,你大脑中的 线段AB 是到达了B,是有限元素。 你在胡思幻想原来的线段AB,而你真实现在所做的是无限:a+a1+a2+a3+.....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你的(1)永远到不了B。 所以你的(1)不是有限元素AB,既:(1)≠AB。 你的(1)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接近任何元素。 得:柯西的极限理论是错误的,无限元素不管收敛还是发散都没极限。 因为无限元素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趋近任何一个元素,永远没极限。 (逻辑:没最后一个元素,你怎能去趋近最后一个元素?怎样去趋近极限?) 2.4 为么微积分现实生活、实验中又“准确实用”呢? 答:因为微积分中 微积分理论偷换了概念。 以pi为例,pi就是一个实数,是直径为1的圆周长, 所以pi就是一个以形为符号的数:pi 不能用整数和分数表示的数。 pi 不能阿拉伯符号表示的数。 所以,pi≠3.14159... 所以,pi≠3.14159...7 实验,生活操作上人类把无限元素 3.14159.... 当成一个数.。请问哪个实验和操作人类能做到3.14159.... ? 人类的所有操作、实验总是有限的。 人类电子计算得到数亿位:3.14159...5,不能无限操作。 人类理论上: 1=1,pi=pi,1≠0.9999, pi≠3.14159 人类实生活、实验上准许:1=0.9999,1=1.000002, pi=3.14159。 再看微积分极限理论的偷换概念: lim(n→∞)3.14159...=pi 现实操作中,我们不能进行无限行为3.14159... 所以上面的实际操作为:lim(n→5)3.14159=pi 人类现实中能容忍 3.14159=pi,还把它为正确。 高科技实验能容忍 3.1415926535898=pi,还把它为正确。因为它不影响实验要求。 所以 生活中,实验中 pi=3.1415926535898, 微积分极限理论的偷换概念:把着无限(无穷)的名义,干有限(有穷)的操作。 由无限(无穷)定义得:无限(无穷)没极限。因为它连最后一个元素都没有。 不要用“实无穷,潜无穷”来混乱概念,要么为有穷、要么为无穷。 再用符号:a...p,和 a... 就没歧义,不会扯皮。 再看极限定义:违反无限(无穷)定义,还出现最后一个常数a, 所以极限理论是错误的,ε-δ语言 是错误的。 人类犯这些错误的原因:没合逻辑定义有限、无限、数、极限。 微积分是打着无穷干有穷的工作,所以就得改改其错误: (n→5)3.14159≐pi (n→13)3.1415926535898≐pi 3 结论 为什么微积分理论要改? 为了符合有限(有穷)、无限(无穷)、数定义。 不改就会出更大的逻辑延拓错误: 1+1/2+1/3+1/4+1/5+1/6+1/7+... 上面无穷级数不能和为一个数,因为无穷元素不是数: 1+1/2+1/3+1/4+1/5+1/6+1/7+...≠数 但是:1+1/2+1/3+1/4+1/5+1/6+1/7+...+1/n=k=数 (4) n为一个有限元素,n之后面的第一个素数为p 所以(4)式,黎曼ξ函数 就做不到 (1/p-1)这个, 也就是 永远得不到所谓的黎曼ξ函数。 得:黎曼ξ函数 是违反数学逻辑的。 同理 1+2+3+4+5+...=-1/12 也违反数学逻辑。 当无限元素不是数,就不能设 1+2+3+4+5+...= x 当 1+2+3+4+5+...+n是数, 得:1+2+3+4+5+...+n=x 就不会有:1+2+3+4+5+...=-1/12 当然 康托的理论全部踢出数学王国。 实用数学微积分按照正常的数学逻辑,不能无限、无穷。只能用充分大,充分小。 用lim n→p,不能用 lim n→∞,也不能用 lim n→0 因为现实操作,人类接受误差。 微积分只能为现实实用数学工具。
宇宙真相(八十六):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割有限标识 宇宙真相(八十六):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割有限标识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物理学是以物体为前提延拓出来的一门科学。先有物体概念进行定义和证明了这个定义,才有物理理论。所以必须先定义和证明物体。通过对所有有限元素有限可分性(或可标识性)逻辑证明。也证明了物体有限可分。证明了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是组成所有物体的最底层单位。 关键词:有限(有穷);无限(无穷);物体;最小粒子 1 引言: 物体 是有限可分?还是无限可分? 巫学、神学、哲学、科学都可以去讨论。 你用巫学方法去讨论,它就是巫学问题。 你用哲学方法去讨论,它就是哲学问题。 你用神学方法去讨论,它就是神学问题。 你用科学原理去定义和证明,它就是科学问题。 所以不能“这是个哲学问题”来封杀科学论证 。 用“这是个哲学问题”为借口来打压物体有限可分的科学证明,就是宗教神权。 因为:物体 要么是有限可分,要么无限可分。==== 总有个科学证明结论。 当有人总打着实验 验证的口号, 问:有谁哪个实验无限的去分割了物体? 谁做过无限的实验?谁能做过无限的实验? 当实验去做不了,也没做了就是有限实验过程。凭什么说物体无限可分? 既然是以实验做借口反驳别人,就不能说物体必是无限可分。 好,我们不说实验,说说理论。 谁理论证明了物体无限可分? 做为逻辑理论论证,必须先定义物体且证明你的定义合逻辑, 才有资格来讨论物体无限可分。 2 逻辑理论证明: 线段AB能无限可分吗? 就得定义无限、有限。 能表述为线段AB,从A为起点,又到达了B为终点。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因为用逻辑可定义,它就是合逻辑的。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p, 无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那么 线段AB中间可无限分割吗? 回答:不能! 证明: 前提是 有限元素线段AB, 你从A开始(1):a+a1+a2+a3+..... 因 你设定(1)的程序为无限,所以有无限元素:a+a1+a2+a3+..... 当然(1)也可以是:a+a/2+a/4+a/8+a/16+a/32+..... 把上面无限元素(1)用符号(2):a... 由定义(1)、(2),它没最后一个元素, (1)、(2)也不会是a...p,当然不会是线段AB。 能分别同时从A、B两端向中间无限分割(标识)吗? 回答:不能! 因为你从A端无限操作:a... 根本就没有B,也就没AB,你就没机会从B向中间无限。 所以 (1)、(2)与线段AB没关系。 人类压根不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定理:有限元素不能无限分割和无限标识。 (3) 证明: 线段AB 是包含A→B。 我们是从A一直标识或分割到了B。 从A→B,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才到了B。 你还不懂吗? 再通俗点: 在AB之间分割或标识1次,就是一次有限分割或标识:AC+CB=AB 在AB之间分割或标识2次,就是二次有限分割或标识:AC+CD+DC+CB=AB 依次类推:AC+CD+DC+...+βB=AB,因为总能到达B, 所以A→B 为有限的,也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 证明了:有限线段有限可分。 为什么人类还有把有限元素AB 能无限分割(标识)的错觉呢? 重要提醒:请注意逻辑。 必须清空你大脑中 “线段AB”概念, 你应以新的思维从新做你的的无限分割(分取或标识):a+a1+a2+a3+..... 你们先入主的习惯思维,总记着 线段AB,总记着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你们大错了,你大脑中的 线段AB 是到达了B,是有限元素。 你在胡思幻想原来的线段AB,而你真实现在所做的是无限:a+a1+a2+a3+.....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你的(1)永远到不了B。 所以你的(1)不是有限元素AB,既:(1)≠AB。 你的(1)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接近任何元素。 得:柯西的极限理论是错误的,无限元素不管收敛还是发散都没极限。 因为无限元素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趋近任何一个元素,永远没极限。 (逻辑:没最后一个元素,你怎能去趋近最后一个元素?怎样去趋近极限?) 上面是以AB线段论证。 换成所有 “有限元素”和所有“无限元素” 理论上 ,上面证明方法同理也证明了“不能把一个有限元素无限分割(无限标识)”。 逻辑为:有限元素≠无限元素。 符号:a...p≠a... 当然能用逻辑和定义证明 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 证明: 有限元素定义得到有限元素符号:a...p 你都从a分割或标识到最后一个元素p,你这个过程都完成了,当然属有限元分割或标误。假如是无限分割或标识,你就到不了p。证毕。 物体有限可分性定理:所有物体只能分割到一个最小粒子层,最小粒子不能再分割。 上定理的证明见(3)。 对于物体这一元素也可用另一种方法证明: 实的定义:大于0,不能再分割。数学式:r>0,满足 r≠r1+r2。 空的定义:没实,或实被移走。数学式:r-r={}。 得宇宙不能全部为“实”:因为我们能分割出原子,分割甜饼。 得宇宙不能全部为“空”:因为全部为空,则是处处条件全等: A≌A,所以不管怎样变化都有:A+B≌A+B 得今天的宇宙没差异,也没你我之分。与现实矛盾。 证得:宇宙只能是“实”与“空”并存。 由存在性原理,就可设每一个“实”取名为“最小粒子”。 得到了物体的定义:由n个最小粒子按不同排列组合。 证得:所有物体只能分割到“最小粒子”,“最小粒子”不能再分割。 3 结论与物理意义 证得 所有物体必须分到一个“不可再分割的单位”。 有限元素有限可分物理意义重大: 证明了物质不灭; 证明了质能不能互换; 证明了力定理(两个物体零时间零距离接触双双变速); 否定了万有引力; 否定了黑洞; 否定了奇点大爆; 证明了波粒二象性。 证明了量子:只有物质具有量子性;量子就是粒子(单纯粒子和复合粒子)。 证明和解释了所有的物理理论, 统一了所有科学。
宇宙真相(八十七):微积分的现实可行与理论错误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微积分是以计算弯曲的形与不规则形与和数一种化繁为简的数学工具。一出生就伴随悖论,倍受逻辑学、严谨的经典数学反对。但实用计算又有现实生活中的“准确”和简便。出现了理论错误又现实可行的怪圈,原因是:人类现实生活、实验中准许数值在一定范围内有误差。微积分就钻了这个空隙,呈现出所谓的“准确性”。其实 极限理论、ε-δ语言 违反数学逻辑,与“有限、无限、数”定义矛盾。 关键词:有限(有穷);无限(无穷);数;微积分 1 引言: 微积分一出现就受逻辑学、严谨的经典数学反对。 因为微积分出现了数学上的矛盾和悖论。 几乎被赶出数学王国, 后来被柯西等人用极限理论、ε-δ语言 把当时的数学家说服了。 纵有反对者仍感觉“有问题”也说不出个原理来反对: 其一,微积分在现实生活、实验中管用。 其二,极限理论、ε-δ语言 看似也合理。 极限理论、ε-δ语言真的就解除了数学界的乌云了吗? 没有! 因为:极限理论、ε-δ语言 违反数学逻辑,与“有限、无限、数”定义矛盾。当时的人没定义“无限和数”,所以让极限理论、ε-δ语言 占据了话语权。为什么现实生活中和实验中 微积分又准确呢? 这是 微积分的理论(极限理论、ε-δ语言)与现实中的计算是脱勾的。 如:无限元素 0.333.... 现实中操作、计量人类是不能做无限元素0.333.... 现实中操作、计量人类永远不能做无限元素a.... 你的每项操作总是有限的,你一停止,操作终止,这个过程就是有限。 所以现实操作、计量人类对待0.333....总是:0.333....3。 但是 数字0.333....3与数字(1/3)的误差很小了, 实中操作、实验计量人类是把 0.333....3 =(1/3)。 人类能准许这个微小的误差,在现实中操作、计量可以容忍这个误差。 所以,现实生活中和实验中 微积分又“准确”。 pi,就是一个数,不能用整数、分数表示的数。 严格上说pi这个数就是一个“形”,不能用阿拉伯数符号表示的数。 所以 3.14159....不能表示pi。 所以 3.14159....7,不能表示pi。 同理,1/3 就是一个唯一“三进制”的数,不能用十进制去表示为数。 同理,1/7 就是一个唯一“七进制”的数,不能用十进制去表示为数。 2 逻辑证明 2.1 定义及定义合逻辑证明 用逻辑定义有限、无限,所以有限、无限定义合逻辑。 必须先有限有的概念定义,之后才能有无限概念的定义, 元素的定义:想到的、能表达的 用符号 表示,符号就叫元素。 有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最后(能到达)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p, 无限元素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 数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也就是,只要是有限元素就是数。 数定义合逻辑证明: 假如宇宙没有数学,也就是“有限元素、无限元素”都不是数。==== 显然与事实不符。 得,宇宙有数学。我就可以在数学中任意取一个元素k 对于 无限元素 a...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得,此式不成立:(f) a...<k,因为与无限定义矛盾,有最后一个元素“<”和“k”。 上面三步证明了 无限元素不能与 所有数学元素 有 “=、<、>”关系。因为k为数学中任意元素。 也就证明了 无限元素不能进入数学王国。 也就证明了 无限元素没数学意义。 又任意一个有限元素 A,能有 A=A。也有 A+A>A,也是A<A+A。 所以,有限元素 能进入 “=、<、>”。 用无限和有限,证明了数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所有有限元素 是数。 常用的阿拉伯符号是数,形也是数(圆形、弧形,线段、面积,,,)。 上面也证明了 “数学意义原理”。 数学意义原理:能进入“=、<、>”。 2.2 有限元素定理:所有有限元素只能有限标识(或有限分割)。 证明:取线段AB 既然能取到线段AB,也就是从A开始又到达了B,你才是取到AB。 你有第一个元素A,又到达了最后一个元素B,所以这个过程是有限的。 这个有限元素必是有限可标识的: 前提是 有限元素线段AB, 那么 线段AB中间可无限分割吗? 回答:不能! 2.2.1 定理1:线段AB中间不能无限标识(分割) 证明: 你从A开始(1):a+a1+a2+a3+..... 因 你设定(1)的程序为无限,所以有无限元素:a+a1+a2+a3+..... 当然(1)也可以是:a+a/2+a/4+a/8+a/16+a/32+..... 把上面无限元素(1)用符号(2):a... 由定义(1)、(2),它没最后一个元素, (1)、(2)也不会是a...p,当然不会是线段AB。 定理1 证毕。 能分别同时从A、B两端向中间无限分割(标识)吗? 回答:不能! 2.2.2 定理2:线段AB不能从两端向中间无限标识(分割) 证明: 因为你从A端无限操作:a... 根本就没有B,也就没AB,你就没机会从B向中间无限。 所以 (1)、(2)与线段AB没关系。 人类压根不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定理2 证毕。 2.2.3 定理3:有限元素不能无限分割和无限标识。 (3) 证明: 线段AB 是包含A→B。 我们是从A一直标识或分割到了B。 从A→B,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才到了B。 再通俗点:线段AB,你是从A到了B,你完成了这个过程,它是有限的过程,这个过程不管你标识多少次,它都到了B。 所以你才有AB,这个AB你总是有限次 的标识: AC+CB =AB ;你到达了B才有AB,把AB标识1次C。 AC+CD+DB =AB ;你到达了B才有AB,把AB标识2次(C、D)。 ,,,,,,,, AC+CD+DE+...+nB =AB ;你到达了B才有AB,把AB标识n次(C,D,E...n)。 所以,这个标识(你们说成分割)是有限的。 当你设定一个无限程序:AC,CD,DE,EG,.... 就没最后一个元素,也没B,当然没AB。所以你根本不是标识AB。 得人类的:1/2+1/4+1/8+1/16+.... 与实数1 没关系。 人类的错觉总是想成把1进行无限标识(无限分割)。 所以A→B 为有限的,也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 证明了有限元素定理:有限线段有限标识。 2.3 为什么人类还有把有限元素AB 能无限分割(标识)的错觉呢? 重要提醒:请注意逻辑。 必须清空你大脑中 “线段AB”概念, 你应以新的思维从新做你的的无限分割(分取或标识):a+a1+a2+a3+..... 你们先入主的习惯思维,总记着 线段AB,总记着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你们大错了,你大脑中的 线段AB 是到达了B,是有限元素。 你在胡思幻想原来的线段AB,而你真实现在所做的是无限:a+a1+a2+a3+.....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你的(1)永远到不了B。 所以你的(1)不是有限元素AB,既:(1)≠AB。 你的(1)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接近任何元素。 得:柯西的极限理论是错误的,无限元素不管收敛还是发散都没极限。 因为无限元素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趋近任何一个元素,永远没极限。 (逻辑:没最后一个元素,你怎能去趋近最后一个元素?怎样去趋近极限?) 2.4 为么微积分现实生活、实验中又“准确实用”呢? 答:因为微积分中 微积分理论偷换了概念。 以pi为例,pi就是一个实数,是直径为1的圆周长, 所以pi就是一个以形为符号的数:pi 不能用整数和分数表示的数。 pi 不能阿拉伯符号表示的数。 所以,pi≠3.14159... 所以,pi≠3.14159...7 实验,生活操作上人类把无限元素 3.14159.... 当成一个数.。请问哪个实验和操作人类能做到3.14159.... ? 人类的所有操作、实验总是有限的。 人类电子计算得到数亿位:3.14159...5,不能无限操作。 人类理论上: 1=1,pi=pi,1≠0.9999, pi≠3.14159 人类实生活、实验上准许:1=0.9999,1=1.000002, pi=3.14159。 再看微积分极限理论的偷换概念: lim(n→∞)3.14159...=pi 现实操作中,我们不能进行无限行为3.14159... 所以上面的实际操作为:lim(n→5)3.14159=pi 人类现实中能容忍 3.14159=pi,还把它为正确。 高科技实验能容忍 3.1415926535898=pi,还把它为正确。因为它不影响实验要求。 所以 生活中,实验中 pi=3.1415926535898, 微积分极限理论的偷换概念:把着无限(无穷)的名义,干有限(有穷)的操作。 由无限(无穷)定义得:无限(无穷)没极限。因为它连最后一个元素都没有。 不要用“实无穷,潜无穷”来混乱概念,要么为有穷、要么为无穷。 再用符号:a...p,和 a... 就没歧义,不会扯皮。 再看极限定义:违反无限(无穷)定义,还出现最后一个常数a, 所以极限理论是错误的,ε-δ语言 是错误的。 人类犯这些错误的原因:没合逻辑定义有限、无限、数、极限。 微积分是打着无穷干有穷的工作,所以就得改改其错误: (n→5)3.14159≐pi (n→13)3.1415926535898≐pi 3 结论 为什么微积分理论要改? 为了符合有限(有穷)、无限(无穷)、数定义。 不改就会出更大的逻辑延拓错误: 1+1/2+1/3+1/4+1/5+1/6+1/7+... 上面无穷级数不能和为一个数,因为无穷元素不是数: 1+1/2+1/3+1/4+1/5+1/6+1/7+...≠数 但是:1+1/2+1/3+1/4+1/5+1/6+1/7+...+1/n=k=数 (4) n为一个有限元素,n之后面的第一个素数为p 所以(4)黎曼ξ函数 就做不到 (1/p-1) 也就是 永远得不到所谓的黎曼ξ函数。 得:黎曼ξ函数 是违反数学逻辑的。 同理 1+2+3+4+5+...=-1/12 也违反数学逻辑。 当无限元素不是数,就不能设 1+2+3+4+5+...= x 当 1+2+3+4+5+...+n是数, 得:1+2+3+4+5+...+n=x 就不会有:1+2+3+4+5+...=-1/12 当然 康托的理论全部踢出数学体系。 实用数学微积分按照正常的数学逻辑,不能无限、无穷。只能用充分大,充分小。 用lim n→p,不能用 lim n→∞,也不能用 lim n→0 因为现实操作,人类接受误差。 微积分只能为现实实用数学工具。
宇宙真相(八十六):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割有限标识 宇宙真相(八十六):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割有限标识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物理学是以物体为前提延拓出来的一门科学。先有物体概念进行定义和证明了这个定义,才有物理理论。所以必须先定义和证明物体。通过对所有有限元素有限可分性(或可标识性)逻辑证明。也证明了物体有限可分。证明了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是组成所有物体的最底层单位。 关键词:有限(有穷);无限(无穷);物体;最小粒子 1 引言: 物体 是有限可分?还是无限可分? 巫学、神学、哲学、科学都可以去讨论。 你用巫学方法去讨论,它就是巫学问题。 你用哲学方法去讨论,它就是哲学问题。 你用神学方法去讨论,它就是神学问题。 你用科学原理去定义和证明,它就是科学问题。 所以不能“这是个哲学问题”来封杀科学论证 。 用“这是个哲学问题”为借口来打压物体有限可分的科学证明,就是宗教神权。 因为:物体 要么是有限可分,要么无限可分。==== 总有个科学证明结论。 当有人总打着实验 验证的口号, 问:有谁哪个实验无限的去分割了物体? 谁做过无限的实验?谁能做过无限的实验? 当实验去做不了,也没做了就是有限实验过程。凭什么说物体无限可分? 既然是以实验做借口反驳别人,就不能说物体必是无限可分。 好,我们不说实验,说说理论。 谁理论证明了物体无限可分? 做为逻辑理论论证,必须先定义物体且证明你的定义合逻辑, 才有资格来讨论物体无限可分。 2 逻辑理论证明: 线段AB能无限可分吗? 就得定义无限、有限。 能表述为线段AB,从A为起点,又到达了B为终点。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因为用逻辑可定义,它就是合逻辑的。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p, 无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那么 线段AB中间可无限分割吗? 回答:不能! 证明: 前提是 有限元素线段AB, 你从A开始(1):a+a1+a2+a3+..... 因 你设定(1)的程序为无限,所以有无限元素:a+a1+a2+a3+..... 当然(1)也可以是:a+a/2+a/4+a/8+a/16+a/32+..... 把上面无限元素(1)用符号(2):a... 由定义(1)、(2),它没最后一个元素, (1)、(2)也不会是a...p,当然不会是线段AB。 能分别同时从A、B两端向中间无限分割(标识)吗?回答:不能!因为你从A端无限操作:a...根本就没有B,也就没AB,你就没机会从B向中间无限。 所以 (1)、(2)与线段AB没关系。 人类压根不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定理:有限元素不能无限分割和无限标识。 (3) (证明: 线段AB 是包含A→B。 我们是从A一直标识或分割到了B。 从A→B,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才到了B。 你还不懂吗? 再通俗点: 在AB之间分割或标识1次,就是一次有限分割或标识:AC+CB=AB 在AB之间分割或标识2次,就是二次有限分割或标识:AC+CD+DC+CB=AB 依次类推:AC+CD+DC+...+βB=AB,因为总能到达B, 所以A→B 为有限的,也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 证毕。) 为什么人类还有把有限元素AB 能无限分割(标识)的错觉呢? 重要提醒:请注意逻辑。 必须清空你大脑中 “线段AB”概念, 你应以新的思维从新做你的的无限分取:a+a1+a2+a3+..... 你们先入主的习惯思维,总记着 线段AB,总记着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你们大错了,你大脑中的 线段AB 是到达了B,是有限元素。 你在胡思幻想线段AB,而你真实所做的是:a+a1+a2+a3+.....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你的(1)永远到不了B。 所以你的(1)不是有限元素AB,既:(1)≠AB。 你的(1)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接近任何元素。 得:柯西的极限理论是错误的,无限元素不管收敛还是发散都没极限。 因为无限元素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趋近任何一个元素,永远没极限。 上面是以AB线段论证。 换成所有 “有限元素”和所有“无限元素” 理论上 上面证明方法也证明了“不能把一个有限元素无限分割(无限标识)”。 逻辑为:有限元素≠无限元素。 符号:a...p≠a... 当然能用逻辑和定义证明 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 证明: 有限元素定义得到有限元素符号:a...p 你都从a分割或标识到最后一个元素p,你这个过程都完成了,当然属有限元分割或标误。假如是无限分割或标识,你就到不了p。证毕。 物体有限可分性定理:所有物体只能分割到一个最小粒子层,最小粒子不能再分割。 上定理的证明见(3)。 对于物体这一元素也可用另一种方法证明: 实的定义:大于0,不能再分割。数学式:r>0,满足 r≠r1+r2。 空的定义:没实,或实被移走。数学式:r-r={}。 得宇宙不能全部为“实”:因为我们能分割出原子,分割甜饼。 得宇宙不能全部为“空”:因为全部为空,则是处处条件全等: A≌A,所以不管怎样变化都有:A+B≌A+B 得今天的宇宙没差异,也没你我之分。与现实矛盾。 证得:宇宙只能是“实”与“空”并存。 由存在性原理,就可设每一个“实”取名为“最小粒子”。 得到了物体的定义:由n个最小粒子按不同排列组合。 证得:所有物体只能分割到“最小粒子”,“最小粒子”不能再分割。 3 结论与物理意义 证得 所有物体必须分到一个“不可再分割的单位”。 有限元素有限可分物理意义重大: 证明了物质不灭; 证明了质能不能互换; 证明了力定理(两个物体零时间零距离接触双双变速); 否定了万有引力; 否定了黑洞; 否定了奇点大爆; 证明了波粒二象性。 证明了量子:只有物质具有量子性;量子就是粒子(单纯粒子和复合粒子)。 证明和解释了所有的物理理论, 统一了所有科学。
除我之外,全人类都是民科,官科也是民科 (二十五) 三维宇宙真相(八十三):宇宙为无限的平面厚度为一个最小粒子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我早就证明了宇宙的真相:“无限多的体积全等的正球体最小粒的平铺在一个平面上,所有最小粒子做着不同的自转螺旋运动,整个粒子整体平面向一个方向平行移动”。一直不敢公布这个真相,怕吓着人类。最先证明了万物都是由不可再分割的“最小粒子”组成,最小粒子是现实中的三维粒子,又用所有物体的时间是统一的,证明了每个最小粒子都在一个统一的时间平面上,所以每个最小粒子是绝对的相等正球体。证明了我们的宇宙 就是一个最小粒子的厚度在一个绝对统一的时间平面,这个平面是无限的。 关键词:时间平面;最小粒子;无限平面立体宇宙 1 引言 你、我、山、地球、宇宙万物 都是一个时间平面上,你我、万物的厚度为一个最小粒子。 由于最小粒子作螺旋式拐弯轨迹运动,不同频率光子一个一个进入我们视觉器, 被人类解读为“看到了不同的三维影像”。 真实原版的宇宙为无限的平面、厚度为一个最小粒子。 你看到任何一个三维物体(如蛋、或球、或人)A, 设A的表面积所有最小粒子个数为B个,里层面(表层以内)的最小粒子为数量C个 得:A=B+C 那么 物体A在宇宙中的真相是: 物体A是以最小粒子铺平的一个平面s,s平面周围最外周围一圈的最小粒子为B个铺平, 里面的最小粒子是C个铺平。 我们只能看到 s的最外一圈,就是B个,假如你能脱离我们的平面宇宙,你就能看到整个s平面的一个侧平面,当然也看到了C。现实中你我是不能脱离宇宙的,因为时空一体。 我们在同一个宇宙中,只能看到B,你可以从B扒开表层粒子,才能看到里面的C粒子。 由于B中的最小粒子的波型不同,光粒子碰到B中的粒子后反射进入我们的眼中, 反光粒子带着信息给我们的视觉器,我们才得到A是一个三维球体,B成了A的表层。 真实的原A 就是一个平面粒子平铺。 每个物体(光子、人、山、地球、太阳,,,,)都是一个同厚度(1个最小粒子)的平面,仅仅是平面大小不同,周长不同,最小粒子的排列不同,最小粒子运动形式不同。 就被人类解读为不同长度、宽度、厚度的三维体。 类似电影胶片不同平面图经过不同速度播放画面得到影像,不同频率的光子给了人视觉器不同的力,才得到不同的图。 2 逻辑证明 三维宇宙定理:宇宙为无限的平面,厚度为一个最小粒子。 证明: 由物体有限可分性定理,得到所有物体都是由一种不可再分割的“最小粒子”组合。 证明见百度:告诉你宇宙真相(五十八):宇宙自然科学(一)物质(论文版) 由波粒二象性定理,证明了所有最小粒子都是作螺旋拐弯运动, 证明见百度:告诉你宇宙真相(七十二):物质属性“波粒二象性”(论文版) 由波粒方程:∑●=nm1(v1=a,v2=b,v3=t) 上面粒子●的运动模型:(图一) 该粒子自转着(v1为它的自转速度)再做螺旋拐弯(见蓝色螺旋轨迹,粒子在蓝色轨迹上的线速度为v2) 再对(图一)蓝色螺旋轨迹再形象的示意:(图二) 在(图一)中,粒子投映在 螺旋管中心线上的速度为 v3,v3是每个物体的时间速度。 由时间统一永恒定理 ,百度见:逻辑证明:时间是个常数 上面证得宇宙万物都是在一个统一的时间,得到 v3是一个永恒的匀速,所有物体的v3相等。 证明了时间定理:所有物体不管自身速度怎样变化,投映在螺旋管中心线上的速度为统一的匀速。 假如有两个“最小粒子”体积大小不全等:O>o,得到大体积粒子必有一部分“超时”或“延时”,与“时间统一永恒定理”矛盾。所以所有最小粒子的体积全等。 也证得:最小粒子为正球体粒子。也证明了 所有最小粒子 在一个统一的时间平面。 又所有粒子都是由“昨天→今天”,所有粒子都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时间平面: ============================== ........今天 今天 今天 今天 今天 今天 今天 今天........ .......●●●●●●●●●●●●●●●●●●...... .......↑↑↑↑↑↑↑↑↑↑↑↑↑↑↑↑↑......... ..........昨天 昨天 昨天 昨天 昨天 昨天 昨天 昨天...... 上面证明了时空一体定理:所有物体在同一个时间平面,同一个空间。 ======================================= (图三) 得:我们的宇宙厚度为一个最小粒子的时间平面, 这个平面无限大,百度:告诉你宇宙真相(十九):宇宙大小之谜 请看下面视频1分32 秒到1分42秒,就能形象的感受到“一个粒子厚的无限平面宇宙”。 3D模型:太阳系在银河系中螺旋运动 三维宇宙定理,证毕! 3 结论 我们视觉中的所有外景,都是光子照射A物后再反射进入我们的视觉,被我们自作多情的解读为万千世界。 我们看到的,和触觉到的(还有所有感觉到的)都是原物表面粒子 通过光子和大气粒子 以不同频率(其实 就是不同的力作用)作用我们,被我们解读为不同的物体。 见证明见百度:上帝告诉你宇宙真相(六十四):所有的实证都不是真相 就解释了一个平面 中的最小粒子的不同波型: ∑●=m1(v1=a,v2=b,v3=t) 物质粒子 反作用光子后 反射光子为:∑○=m1(v1=0.5y+k,v2=Cπ-k,v3=C) 最小粒子的三维,又被粒子波函数的三维变化:v1=0.5y+k,v2=Cπ-k,v3=C v1、v2、v3 就是得到所有物体的三维的原理:不同变频变速的粒子依次作用我们的感觉器,我们得到变异的三维影像和触觉及各种感觉。真相A被我们解读为H’。 证明了我们所见到的三维物体和真实的“粒子层平面”就包含了时间维v3。 请不要再自作主张重复增加时间维。 粒子的排列、波型不同,我们就得到色彩不同、体积不同、质量不同的各种物体。 你、我、万物 的真相,都是一张“铺了一层粒子平面照片”。见(图三)。 你、我的差别:粒子数量不同,排列间不同,自转和平移的速度不同。 从(图三)中得到每个粒子有三个速度:时间平面的匀速平行速度v3, 粒子自转速度v1,粒子与粒子之间靠近(或远离)速度v2。 (图三)是宇宙示意图,仅仅是粒子之间的间隔 不同。 什么弦论、万有引力、空间扭曲、黑洞、虫洞、强力、弱力,,,全是错误或错觉。 平面宇宙的前面是什么?有物质吗?有空间吗?=== 不知道。 平面宇宙的后面是什么?有物质吗?有空间吗?=== 不知道。 因为:我们只能在我们的宇宙中运动,跳不出这个时空。 我几年前写的很多论文证明,就是为这一篇 作铺垫的。 逆翻你们的思维了吧!
除我之外,全人类都是民科,官科也是民科 (二十三) 告诉你宇宙真相(八十一):量子态叠加(论文版)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波粒二象性定理 证明量子的运动轨迹是螺旋式弯曲的波形状。人类观察量子作三维螺旋式波式运动时,同一时间有三种量子态叠加。 关键词:最小粒子;量子;波粒二象性 1 引言 人类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来自人类不能准确的定义物体、宇宙, 这种认识能力包含人类仪器的局限性和精确度差。 所以人类对量子的定义是含糊不准确的,导致歧义。 量子的叠加态被人类错误的解读和玄术化。 人类观察时刻,“生死态”只会出现其中一个就不定了另一个, 既:生(否死)、死(否生),此时看到的结果只有一个。 逻辑上,人类对生与死必须各自定义,所以:生≠死。 得:生与死不能同时出现。证明了:此时不能是生又是死。 对于A观察B,同一时间: 生死属一个态(只会出现其中之一);上下属一个态; 远近属一个态;左右属一个态;前后属一个态。 下面用逻辑证明量子有三种量子几何(位置)态叠加。 2 逻辑论证 2.1) 定义 量子的定义:由n个最小粒子m1组合成的粒子,n为一个大于0的自然数。 量子的数学定义:nm1,n>0,n∈N 既:当n=1时,就是一个最小的量子,也是1个最小粒子。 当n>1时,就是一个复合粒子。 量子是一分一分的,可计量的。 2.2) 量子定义的证明 证明: 我证明了宇宙只有两种基本元素:实和空。见引用文献①。 每个不可分的“实”取名最小粒子,“空”就是{}或0。见①。 所以量子只能是 n个最小粒子的组合,量子:nm1。 因为宇宙只有两种基本元素:实和空。 又最小粒子的定义大于0见①,所以量子不能消失为0,得量子的运动轨迹不会断。 只有量子消失等于0,才会有其轨迹中断,所以量子的轨迹不具量子性。 仅仅物质粒子的量子具有量子性。得:量子是一分一分的,可计量的。 2.3) 定理:观察一个量子时,该量与必有三种几何(位置)态叠加。 证明: 由波粒二象性定理②得 所有粒子(物体)的运动轨都是螺旋式波状。 波粒方程:∑●=nm1(v1=a,v2=b,v3=t) 波粒物理模型示意图:(图一) 红色为螺旋式曲线轨迹,是该粒子走过的路线示意,千万别把红色曲线当成物质。 人只能看到该粒子,红色曲线该粒子运动轨迹,我怕你们不知道该粒子是怎样运动的,我才标识出这条红色线。详见②。 我再把这条红色螺旋式曲线用立体图示意:(图二) (图二)仅仅是(图一)粒子的轨迹示意,你只能看到(图一)中这粒子 这个立体螺旋线是我标识出来该粒子的轨迹图。 该粒子 只要一运动,从螺旋式波型中(见图二,图二可任意摆放): 我们就会看三种 几何(位置)态叠加,例如:上、远、左。 也就是说相对观察者,该粒子 会:向远、向上、向左 ,是同时的。 相对观察者,所有的 同一时间三态: (上、远、左)、(上、远、右)、(上、近、左)、(上、近、右)、 (下、远、左)、(下、远、右)、(下、近、左)、(下、近、右)。 必会出现上面其中一种。只能其中一种。 如果说是出现了(上、前、右),就是该粒子具有(上、前、右)三态叠加。 证毕! 3 结论 只有我们观看的物体与我们属绝对同一波型时(相对静止),才没三态叠加。 绝对同一波型,这仅仅是理想实验。 非真空的两个物体,做不到绝对同波型,波型总有微小差异(因为非真空中总有不同的外力作用来变化波型)。 我们观看到所有物体,相对我们观察者 都会有三态叠加。 我们看到眼前的书,感觉平静无异样(没三态叠加), 当你把书纸物放大到微观世,我们看到其物质微粒子在震动(振动):三态叠加。 我们看月球、太阳、所有天体,都会有:三态叠加。 我们晚上用人的肉眼单独看月球仅仅看到(左右、上下)很难看到远近变化。 当拿太阳当参照时的日全食时, 很明显的有远近态:月球会阻挡太阳,开始从一边(左右态中的一态)同时有上下态中的一态,再有离我你远近态中的一态。 所以 开始还露出太阳边的光,随着三态同时,远近态就把太阳全盖住(远近态调节:月球与地球之间的距离由远变近)。 所以,我看到的天体与我们的位置 必是三态叠加。 只有粒子作螺旋式波形式运动,才会有三态叠加。 4 文献引用 ① 百度:告诉你宇宙真相(五十八):宇宙自然科学(一)物质(论文版) ② 百度:告诉你宇宙真相(七十二):物质属性“波粒二象性”(论文版)
除我之外,全人类都是民科,官科也是民科 (二十二) 告诉你宇宙真相(八十):什么是力(论文版)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数学和物理逻辑证明了所有物体都是由不可再分割最小物体“最小粒子 ”以不同的运动形式组合,证明了每个最小粒子不能再分割、不能再变化,永恒。证明了“最小粒子”不能分割出“力”元素,证明了“力”只能是粒子(物体)的运动形式, 关键词:最小粒子;物体;变速运动 1 引言 人类的感官、宏观实验中,常常感觉出力。 微观实验中,微观粒子表现出不同的力作用, 总结出四种基础力:强相互作用力、弱相互作用力、电磁力、万有引力。 生活中、实用物理学在上四种力的变化出五花八门数十种力的概念。 人类对力的定义没有准确和科学的定义, 好在牛顿老师给出了一个力的单通式公式:F=am 2 逻辑论证 力定理:两个粒子(物体)零距离零时间接触双双变速。 力定理数学式:粒子A记为∑A,粒子B记为∑B ∑A=pm1(v1=a,v2=b,v3=t) (1) ∑B=qm1(v1=a+y,v2=b-y,v3=t) (2) 当两个粒子(物体)相碰时:∑A→∑B 必有: ∑A=pm1(v1=a+fy,v2=b-fy,v3=t) (3) ∑B=qm1(v1=a+y-fpy/q,v2=b-y+fpy/q,v3=t) (4) 解释:(1)与(2)相碰后, 双双变速:(1)→(3);(2)→(4)。 证明: 由物体有限可分割定理①得:所有物体必分到一个不可再分的“最小粒子”。 最小粒子定理得:最小粒子最小了, 是底层唯一形态,它不灭,不消失(不为0),不变形的刚性粒子,永恒。 所以它不能分割分离出力元素。 证得:力只能是该粒子的运动行为。 又所有物体由n个最小粒子组成, 得:力是该物质的的运动行为。 (5) 所以:力只能是物质属性②。 由(5)得:力不能脱离物体(物质)独自存在。 (6) 解释(6):就是力与物体合二为一,力不能与物体分离开,因为力就是该物体的一种运动行为。 惯性原理得:没外力作用,原物只能是匀速运动。 得:有外力作用才变速、必变速。变速是运动行为。 (7) 由(5)得:上面的外力必是外物的运动行为。 (8) 由(7)(8)得:力必须是两个物体的作用行为,且有变速。 (9) 由(6)(9)得:力是两个物体只有零距离接触,且变速。 (10) 由作用力反作用力原理、两个物体互视对方为外力得,加上(10)得: 力是两个物体只有零距离接触,且双双变速。 (11) 作用力反作用力原理: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同时的,加上(10)得: 力的定义:两个物体零距离零时间接触,且双双变速。 (12) 你感觉到力,必是碰到物质(粒子)。 有人反驳:波会使仪器变速。===== 粒子的运动轨迹是波的形状,还是那个粒子碰了仪器。两个物体一接触(零时间) 就变速,就是力行为。 不要误会为:接触后经过一个极短的时间后才有力行为。 所以证明了牛顿的力总通式:F=am,物体m的变速a 。 不变速,秤的指针就不会闪动。谁能说受到了力。 不变速,仪器就不变化。谁能说受到了力。 由作用力反作用力原理:我得到一个力,同时还给对方一个等大的力。 所以力是送不出的礼品,也是得不到的礼品。 所以 宇宙万物(含宇宙)的运动就不用第一推动力。 得:运动是物体的本能,运动一直就有的。给不给力都运动。 【附:严格证明万物是运动的,要用到时空一体定理和惯性定理,这里省略。】 你会反问:力是送不出的礼物,你推我,我会加速? 这就是波粒二象性出场来解释了:我证明了所有物体都是波粒二象性③。 证明了所有物体都是作螺旋式波形状运动。 所有物体的运动轨就是螺旋式波形状。 物体(粒子)的标准方程:∑m=nm1(v1=a,v2=b,v3=t) 物质由n个最小粒子m1 组成。 物体和粒子的自转速度为v1 物体和粒子作波曲线速度为v2 物体和粒子投映在螺旋波管中心线上的速度为v3,v3永远为匀速度。 波粒二象性的波方程 解释了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原理: 你推我,我得到你的曲线速度,我同时还给你自转速度。 我在波曲上的线速度加速,我的粒子自转速度减速。 你给了我曲线速度,你得到我还给你的自转速。 力是同时的。 没外力时,所有物体为匀速。 两个匀速的波方程中的两个物体,经过一个波周期后就永不相碰。永远没力作用。你去给其中一个加速,则就是另一回事了。 两个物体的波方程全等时: ∑m=nm1(v1=a,v2=b,v3=t) ∑M=pm1(v1=a,v2=b,v3=t) 两个物体m、M永远没力作用。给其中一个加速,则就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上两个物体m、M 属相对静止:它们都运动着,但两者的相离的距离恒定。叫相对静止。 所以,只有波型不同时,才有力的可能。 设两个物体A和B的不同波型为: ∑A=pm1(v1=a,v2=b,v3=t) (13) ∑B=qm1(v1=a+y,v2=b-y,v3=t) (14) 当两个粒子(物体)相碰时:∑A→∑B 作用力反作用力原理,必有: ∑A=pm1(v1=a+fy,v2=b-fy,v3=t) (15) ∑B=qm1(v1=a+y-fpy/q,v2=b-y+fpy/q,v3=t) (16) 两个物体零距离零时间接触后双双变速: (13)→(15);(14)→(16)。 定理证毕。 2 后记 由(13)→(15)、(14)→(16)变速后原物就变形状。 受外力,才变形状。 证明了没外力(外物体)来碰,原物体不会变形状,就没有 膨胀和塌陷。 原物体不会变形状 就是原物整体运动,也不会发粒子离开原物体。 证明了太限发光粒子:必是太空小行星、陨石碰入太阳后爆炸才爆碎的物质形成光子外溅。 证明了宇宙只有两个基本力:自转力;曲线力。 四个力中否定万引力,因为万引力与力定理矛盾。 另三个力就是:最小粒子数量不同、排列组合不同、波型不同。 被人类解读为:强相互作用力、弱相互作用力、电磁力。 力的作用就是最小粒子的作用,最小粒子变速后碰撞别的最小粒子, 力就在传播,最小粒子相互作用, 达到一定数量时人的感觉器就感觉和记录出力。 3 引用文献 ① 百度:告诉你宇宙真相(五十八):宇宙自然科学(一)物质(论文版) ② 百度:告诉你宇宙真相(五十九):物质与物质属性(论文版) ③ 百度:告诉你宇宙真相(七十二):物质属性“波粒二象性”(论文版)
除我之外,全人类都是民科,官科也是民科 (二十) 宇宙真相(七十八):希尔伯特无穷旅馆是一个真悖论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希尔伯特在谈到“无限大数”的奇怪而美妙,为康托的无限(无穷)集解释其合理性。我通过希尔伯特无穷旅馆的两个已知条件“所有的房间都已客满”、“1间房住1人”,证明了“希尔伯特无穷旅馆”不单纯是违反直观,更违反逻辑,,所以希尔伯特无穷旅馆是一个真悖论。 关键词:无限(无穷);数;一一对映 1 引言: 希尔伯特在谈到“无限大数”时 先设想有一家旅馆,内设有限个房间,而所有的房间都已客满。这时来了一位新客,想订个房间,“对不起”,旅馆主人说,“所有的房间都住满了”。 现在再设想另一家旅馆,内设无限个房间,所有的房间也都客满了。这时也有一位新客,想订个房间。“不成问题!”旅馆主人说。接着他就把1号房间的旅客移到2号房间,2号房间的旅客移到3号房间,3号房间的旅客移到4号房间等等,这样继续移下去。这样一来,新客就被安排住进了已被腾空的1号房间。 他再设想一个有无限个房间的旅馆,各个房间也都住满了客人。这时又来了无穷多位要求订房间的客人。“好的,先生们,请等一会儿。”旅馆主人说。 于是他把1号房间的旅客移到2号房间,2号房间的旅客移到4号房间,3号房间的旅客移到6号房间,如此等等,这样继续下去。现在,所有的单号房间都腾出来了,新来的无穷多位客人可以住进去,问题解决了! 此时,又来了无穷多个旅行团,每个旅行团有无穷多个旅客,只见这个老板不慌不忙,让原来的旅客1号房间客人搬到2号,2号房间客人搬到4号……,k号房间客人搬到2k号。这样,1号,3号,5号……所有奇数房间就都空出来了。 上面引言 引自百度。 2 逻辑证明 证明: 请记住前面“希尔伯特无穷旅馆条件”: (一),所有的房间也都客满了。 (二),1间房住1人。 不管是“有限的房间、还是无限的房间”,房间总是一间一间的。 由上面两个已知条件得: 既然 所有的房间也都客满了,所以就不能再多加进1个人去住。 因为 所有的房间也都客满了,所以每间房的人不能往下一间房移空,因为所有的房间也都客满了。 有的人记忆只有三秒 ,记不起前面的条件 “所有的房间也都客满了”。 我记得 前面的已知条件:“所有的房间也都客满了”。 每个概念必须定义, 每个概念必须证明为正确定义, 每个定义不能与前面正确的定义冲突。 此三点就是科学定义三要素。 不管是有限间房间,还是无限间房。 房子总是一间一间的,又规定了1间房住1人, 前面确定了 所有的房间也都客满了。 所以,后来的人永远不能再加住到一间空房。 因为 前面约定了 所有的房间也都客满了。就没有空房了。 你后来想加进一个人住,就不能与前面的 “所有的房间也都客满了”冲突。 证毕! 3 后语:引起悖论的根源 把“希尔伯特无穷旅馆悖论”当成合逻辑的人不是逻辑混乱、就是无知、或欺骗人。 为什么还有很多人认可“希尔伯特无穷旅馆悖论”? 悖论的根源是什么? 证明: 前面两个已知条件 由(一)条件:设房间间数为:No, 得:客人的个数:No, 由康托的理论“所有的房间也都客满了”:No=No (1) 上(1)式就是康托“等势”的数学表达式。 问题:(1)式正确吗?我会在后面证明。 由(二)条件得:1=1 (2) (2)式不单单是一个直观等式,更是一个数学逻辑式, (2)式是可以用数学逻辑证明得来的, 当然很多人不能去证明(2)的正确,他们仅仅当作是直观。 因为人类最早把见到的有限元素“野果或石头”定义为抽象的符号“1”。 就把“1”当成了数。 由于“优先原理”人类可以把有限元素“1”定义为数: 因为有存在的有限元素“野果或石头”,所以人类有优先权定义出有限元素“1”为数。 所以数可以进行数学逻辑关系:“=,<,>” 证明(2)式:分析1与“=,<,>”关系。 假设:1>1 (3) (3)式从左边往右边为:1大于1,记为:1>1 (4) (3)式从右边往左边为:1小于1,记为:1<1 (5) 得:(4)、(5)矛盾,所以假设不成立。 证得(3)式不成立。 同理 可证:1<1 不成立。 得:1=1 是唯一的,合逻辑的,没违反矛盾律。 (2)式正确,证毕。 错误只能是(1)式: 为什么呢? 人类先有有限元素为数,如:1,a,√2,π,.... 人类先有“有限集合”的概念“一一对映”, 一一映射的定义:双射+满射。既:从第一个元素对映到最后一个元素。 因为“满射”中的满 都包了有限元素的意义。 那么后来人能把“无限元素”当成数吗? 就得定义无限元素, 有限元素定义: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p; 无限元素定义: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 任取数学体系中一个元素k,对于无限元素a.... 得:k(f)a....=1 是不成立的,因为与无限元素定义矛盾,后面有最后一个元素“=”或“1”。 得:k(f)a....>1 是不成立的,因为与无限元素定义矛盾,后面有最后一个元素“>”或“1”。 得:k(f)a....<1 是不成立的,因为与无限元素定义矛盾,后面有最后一个元素“<”或“1”。 证明了无限元素不能与任意数学元素有{=,<,>}有关系。 证明了无限元素只能独自存在,不能存在数学体系。 证明了(1)式不成立,因为无限元素No不能进入数学等号“=”。 得到了数的定义:所有有限元素。 无限元素只能永远的无限下去,没最后一个元素:a.... 古希腊数学家,就是不碰无限元素,看来是明智的。 数千年的实无穷与潜无穷之争,就是不能定义无限元素,不能定义数。 所以双方一直在争,各说各有“理”,没找到关键:定义无限,不能定义数。
除我之外,全人类都是民科,官科也是民科 (十七) 击碎一颗行星需要多少反物质湮灭 1 前言:请别神化反物质 反物质是什么?反物质是什么?反物质是什么? 2 正反物质定义: 最小粒子M,它的运动轨迹为右方向螺旋式波型。===== 正物质。 最小粒子W,它的运动轨迹为左方向螺旋式波型。===== 反物质。 注:M与W的绝对值相等,仅仅是波旋方向不同。 ∑(+)=M(v1=a,v2=b,v3=t) ∑(-)=W(v1=б,v2=d,v3=t) б不是数字6,б是俄文字母符号,表示与a的自转相反,d表示与b的曲线波相反。 上面分别为正、反物质,波方方向相反(见:a与б;b与d),但速度大小相同。 3 正反物质作用湮灭原理: 当2个M与2个W 相碰时: →∑(+)+∑(-)←=(→MM+WW←)=(M←→W←→M←→W) 上方程就是正反两物质互相作用后 互相分离解体。===== 正真湮灭。 原因是波型旋向相反,易互相分离。 再看两个不同速度正物质粒子的方程: ∑(+)=M(v1=a-k,v2=b+k,v3=t) ∑(+)=M(v1=a,v2=b,v3=t) 当2个M大v2与2个M小v2 相碰时: →∑(+)+∑(+)←=(→MM+MM←)=(M,M,M,M) 上面是同为正物质、波方向相同、仅速度大小不同,总物质属性不变。==== 假性湮灭。 仅仅波长频率不同,类似陨石碰上地球: 陨石的曲线速度v2大于地球的曲线速度v2 这样是陨石曲线速度(冲量)大。 4 回答关健问题:击碎一颗行星需要多少反物质湮灭? 第一,行星与反物质的质量各自多大。 第二,反物质的曲线速度v1=б中的б数值多大。 反物质作用正物质有两重湮灭作用: 第一重真正湮灭:当反物质的质量为nW,得会真湮灭nM的正物质。 第二重假湮灭:被真湮灭正物质nM 又会作用余下的正物质。==== 第二余波作用。 重点注:第二余波的作用是巨大的, 真湮灭正物质nM投映在直线上的速度为C 真湮灭正物质nM的曲线速度是超光速:πC 反物质的质量为x千克,湮灭时击碎正物质多少千克? 设:正物质行星质量为M,行星曲线速度为b, C≈300000km/s 因为:x千克反物质 真正湮灭 x千克正物质, 且正物质x千克曲线速度π×C 作用行星 得:(M-x)b=xπC M-x=xπC/b M=x+xπC/b Mb/πC=x(1+b/πC) x=Mb/(πC+b) 以地球行星为例计算: 地球质量M, 地球曲线速度(近似公转速度):30km/s x=Mb/(πC+b) x=M30/(π300000+30) x=M/(π10000+1) x=M/31417 得:1克反物质能湮灭1克正物质,产生的力能击碎31417克正物质。 1克反物质能击碎31417克正物质。 1克正物质能击碎31417克反物质。 击碎一颗行星,需要行星质量 1/31417 的反物质。 一个反物质物体半径为z千米 反物质物体/地球=(z/6400)^3 1/31417 =(z/6400)^3 z=200 当反物质密度同地球一样,其半径约为 200千米,可击碎地球。
除我之外,全人类都是民科,官科也是民科 (十五) 宇宙真相:“存在”和“不存在”的定义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给出存在的定义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在。这是一个巫神式的定义,没有证明其存在的循环式定义。有人给不出“存在”的定义,就找到一个打滚子的借口“存在 属原子 概念,不能也不用定义”。我通过一个巧妙的方法,用数学原理定义了存在、不存在,且证明了这两个定义。对于宇宙所有元素只要合逻辑,不违反矛盾律自洽 都是存在。所有违反矛盾律的都不存在。 关键词:元素;存在;不存在;矛盾律 1 引言 西方唯心主义哲学家认为,无法被感知的事物(包括被神感知), 无法证明其存在,贝克莱的命题:“存在就是被感知”。 【我反问:遥远的我们还感知不到的,能否认它存在吗? 它太微小,我们的仪器还感知不到的,能否认它存在吗?】 《存在与时间》的作者海德格尔认为:“存在”既是最明了的概念,可也是最晦涩的概念。 现实中大多数人自认为“存在”这一概念是自明的, 也是最清楚的,故无需发问“何为存在”更无需去研究何为“存在”, 可哲学的终极任务本来就是要解释:“何为存在”,作为思考者,如果你把“存在”这个最晦涩的概念误认为是简单、明了、无需解释的,那么你注定就犯了大错了。 为何存在?它自洽! 为何不存在?它矛盾! 所以存在 包含 物质存在、非物质存在。 非物质存在又 物质属性存在、非物质属性存在。 意识 属于 物质属性。 2 定义和证明 元素的定义:宇宙任意一个概念能用符号表示,这个符号就叫元素。 “存在”定义:对于某个元素r,r≯r。 “不存在”定义:对于某个元素r,r>r。 定理1:宇宙 没有原子概念。 证明: 原子概念定义:概念p 不能有任何一个概念来定义,p是原子概念。 假设有原子概念p 分析一:如果 p 由另外n个概念定义, 得:p与原子概念 矛盾。 分析二:如果 p 没任何概念来定义, 得:p不存在。因为p 没任何意义。 所以,宇宙没有原子概念。 证毕。 【附:概念是必须能无限向前溯源的。 因果律:果必有因,前因又是前前因的果,无限向前溯源。 因为宇宙没起点(我另有证明宇宙无限),宇宙无限向前溯源的!】 定理2:宇宙中任意一元素r ,则r>r,不存在。 证明: 取任意一元素r,反证法:假设 r>r 存在。 由 r>r (1) (1)式由左往右得:r大于r,记为:r>r (2) (1)式由右往左得:r小于r,记为:r<r (3) (2),(3)矛盾。 所以 r>r 不存在。 同理可证:r<r 不存在。 证毕! 上面定理 证明了所有违反矛盾律的概念不存在。 听懂了吗? 是所有 违反矛盾律的概念不存在。 所以前面 不存在的定义 正确。 定理3:宇宙中意任一元素r ,则r≯r,存在。 证明: 注:r≯r,与 r≮r, 等价。 因为:r≯r 从右往左是:r不小于r,记为:r≮r。 如果r是不存在的元素:则谁也讨论不了这个r,更没有让我们讨论的这个r。 得:定理3中的元素r必是存在的。 取存在中的任意一元素r, 由定理2得:r{<,>}r 不存在。 只能是:r{≮,≯,=,≠}r 存在 上面分三步分析: (一),r{≮,≯}r 存在 r≯r,与 r≮r, 等价,得:r≯r,存在。 (二),r=r 存在,则r 是数学体系中的数元素。 得:r{≮,≯}r 存在。有:r≯r,存在。 (三),r≠r 存在 得 r 是数学体系之外的非数元素,r不能与r有数学比对关系。 得:r≯r。 证毕! 上面三个定理,证明了“存在”的定义和“不存在”的定义。 3 结论 宇宙的任何概念只要逻辑自洽,概念就存在。 所有概念都存在,得:“存在” 也存在。 违反逻辑的任何概念 不在在。 存在就合逻辑,矛盾就不存在。 合逻辑就存在,矛盾就不存在。 我们不能只限于现实存在, 还有数学的抽象存在、还有数学体系之外的存在。 有物质存在,还有非物质的意识存在和真空存在。 懂了吗,没违反矛盾律的概念就存在。 违反矛盾律的概念就不存在。 科学上:存在、合逻辑、正确 这三个概念等价。
宇宙真相:“存在”和“不存在”的定义 宇宙真相:“存在”和“不存在”的定义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给出存在的定义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在。这是一个巫神式的定义,没有证明其存在的循环式定义。有人给不出“存在”的定义,就找到一个打滚子的借口“存在 属原子 概念,不能也不用定义”。我通过一个巧妙的方法,用数学原理定义了存在、不存在,且证明了这两个定义。对于宇宙所有元素只要合逻辑,不违反矛盾律自洽 都是存在。所有违反矛盾律的都不存在。 关键词:元素;存在;不存在;矛盾律 1 引言 西方唯心主义哲学家认为,无法被感知的事物(包括被神感知), 无法证明其存在,贝克莱的命题:“存在就是被感知”。 【我反问:遥远的我们还感知不到的,能否认它存在吗? 它太微小,我们的仪器还感知不到的,能否认它存在吗?】 《存在与时间》的作者海德格尔认为:“存在”既是最明了的概念,可也是最晦涩的概念。 现实中大多数人自认为“存在”这一概念是自明的, 也是最清楚的,故无需发问“何为存在”更无需去研究何为“存在”, 可哲学的终极任务本来就是要解释:“何为存在”,作为思考者,如果你把“存在”这个最晦涩的概念误认为是简单、明了、无需解释的,那么你注定就犯了大错了。 为何存在?它自洽! 为何不存在?它矛盾! 所以存在 包含 物质存在、非物质存在。 非物质存在又 物质属性存在、非物质属性存在。 意识 属于 物质属性。 2 定义和证明 元素的定义:宇宙任意一个概念能用符号表示,这个符号就叫元素。 “存在”定义:对于某个元素r,r≯r。 “不存在”定义:对于某个元素r,r>r。 定理1:宇宙 没有原子概念。 证明: 原子概念定义:概念p 不能有任何一个概念来定义,p是原子概念。 假设有原子概念p 分析一:如果 p 由另外n个概念定义, 得:p与原子概念 矛盾。 分析二:如果 p 没任何概念来定义, 得:p不存在。因为p 没任何意义。 所以,宇宙没有原子概念。 证毕。 【附:概念是必须能无限向前溯源的。 因果律:果必有因,前因又是前前因的果,无限向前溯源。 因为宇宙没起点(我另有证明宇宙无限),宇宙无限向前溯源的!】 定理2:宇宙中任意一元素r ,则r>r,不存在。 证明: 取任意一元素r,反证法:假设 r>r 存在。 由 r>r (1) (1)式由左往右得:r大于r,记为:r>r (2) (1)式由右往左得:r小于r,记为:r<r (3) (2),(3)矛盾。 所以 r>r 不存在。 同理可证:r<r 不存在。 证毕! 上面定理 证明了所有违反矛盾律的概念不存在。 听懂了吗? 是所有 违反矛盾律的概念不存在。 所以前面 不存在的定义 正确。 定理3:宇宙中意任一元素r ,则r≯r,存在。 证明: 注:r≯r,与 r≮r, 等价。 因为:r≯r 从右往左是:r不小于r,记为:r≮r。 如果r是不存在的元素:则谁也讨论不了这个r,更没有让我们讨论的这个r。 得:定理3中的元素r必是存在的。 取存在中的任意一元素r, 由定理2得:r{<,>}r 不存在。 只能是:r{≮,≯,=,≠}r 存在 上面分三步分析: (一),r{≮,≯}r 存在 r≯r,与 r≮r, 等价,得:r≯r,存在。 (二),r=r 存在,则r 是数学体系中的数元素。 得:r{≮,≯}r 存在。有:r≯r,存在。 (三),r≠r 存在 得 r 是数学体系之外的非数元素,r不能与r有数学比对关系。 得:r≯r。 证毕! 上面三个定理,证明了“存在”的定义和“不存在”的定义。 3 结论 宇宙的任何概念只要逻辑自洽,概念就存在。 所有概念都存在,得:“存在” 也存在。 违反逻辑的任何概念 不在在。 存在就合逻辑,矛盾就不存在。 合逻辑就存在,矛盾就不存在。 我们不能只限于现实存在, 还有数学的抽象存在、还有数学体系之外的存在。 有物质存在,还有非物质的意识存在和真空存在。 懂了吗,没违反矛盾律的概念就存在。 违反矛盾律的概念就不存在。 科学上:存在、合逻辑、正确 这三个概念等价。
定理:无限元素无数学意义 定理:无限元素无数学意义。 证明: 元素的定义:宇宙中存在的、能想到的、看到的,感觉到的 概念 用符号表示,这些符号 叫元素。 有限的定义:N...k 无限的定义:N... 解释:无限元素:N... 没有最后一个元素。假如有最后一个元素k,则:N...k就是有限元素。得:N... 后面不准许有任何一个最后元素。N是宇宙中任意一个元素,不要自作多情一定把它为自然数,当然也可以是自然数,也可是任意元素。k同理。无限元素是没完没了,永远写不尽,这种写不尽就用省略号...表示。 当你看到省略号没最后一个元素就是无限元素(无穷元素)。 所以下面都是有限元素:N...0;N...1;N...2;N...3;N...4;N...5;N...6;N...7;N...8;N...9;N...√2;N...pi;N...+;N...-;N...=;N...×;N.../;N...k。最后一个是有限元素的通式:N...k。 我仅举出部分。因为上面都有最后一个元素,所以上面为有限元素。所以 N,NN1,N...N1,N...N1...p 都属 有限元素。 得:上面与无限定义矛盾。所以上面不是无限元素。 无限元素 只能是:N...下面属无限元素:N...N1... , NN1...,都属无限元素通式:N... 表示无穷无尽的无限、没完没了。 当人类把 N...后面加上一个元素时,如 N...k,就与无限矛盾。 所以无限元素 只能无限,永远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如果设 N... =,是无限元素,这就属逻辑混乱,因为无限元素N... 最后面不准许有最后一个元素“=”。因为 定义规定了 N... 没有最后一个元素,当你出现 N... =时,“=”就成了最后一个元素所以 N... = 就有从后逆反就有第二个元素k,就成了:N... k=,从第一个元素→k 就是一个有限过程。你能到达 k,得:N... k 是有限元素;你能到达 =,得:N... k= 是有限元素。如果设 N... +,是无限元素,这就属逻辑混乱,因为无限元素N... 最后面不准许有最后一个元素“+”。你就是承 N...k 为无限元素 N... ,你与你之前的定义矛盾了。上面证明了 无限元素 不能有最后一个元素存在。 所以,不管有没有数学体系。定不定义了数。无限元素 不能有最后一个元素存在。假如宇宙没有数学体系,则无限元素也就没数学意义. 假如说宇宙有数学体系。 证:取数学体系中任意一个元素p 分析一,如果p ,N... 没有数学关系。 得:p 与N... 绝对分离, 因为p 数学体系中任意一个元素(含逻辑元素) 。得:N...在数学体系之外。 所以:N... 没数学意义。 分析二,如果p 与N... 不能绝对分离, 得:p(f)N... =0 不成立,因为与无限矛盾。有最后元素“=”,或有最后元素“0”。得:p(f)N... >0 不成立,因为与无限矛盾。有最后元素“>”,或有最后元素“0”。得:p(f)N... <0 不成立,因为与无限矛盾。有最后元素“<”,或有最后元素“0”。 证得:无限元素 不能与任意数学元素p有 {=,<,>}0 关系。也可以表示为:(f)N...{=,<,>}p 不成立。所以:N... 没数学意义。 得:无限元素 只能独自存在。当然也就进不了数学体系。 所以 无限元素无数学意义。 无限元素 仅仅有概念 独自存在的意义。 证毕。 再通俗解释: N... 无限、只能没完没了无限,也没机会去进行无限以外的行为。 只能是N...独自存在。 所以无限元素N... 不能这样:(N...),也不能这样:{N... } N... 可以这样:(N...也能这样:{N...
定理:无限元素无数学意义 定理:无限元素无数学意义。 证明: 有限的定义:N...k 无限的定义:N... 解释:无限元素:N... 没有最后一个元素。假如有最后一个元素k,则:N...k就是有限元素。得:N... 后面不准许有任一个元素。N是宇宙中任意一个元素,不要自作多情一定把它为自然数,当然也可以是自然数,也可是任意元素。k同理。 无限元素是没完没了,永远写不尽,这种写不尽就用省略号...表示。 当你看到省略号没最后一个元素就是无限元素(无穷元素)。 所以下面都是有限元素:N...0;N...1;N...2;N...3;N...4;N...5;N...6;N...7;N...8;N...9;N...√2;N...pi;N...+;N...-;N...=;N...×;N.../;N...k。最后一个是有限元素的通式:N...k。 我仅举出部分。因为上面都有最后一个元素,所以上面为有限元素。 得:上面与无限定义矛盾。所以上面不是无限元素。 无限元素 只能是:N... 表示无穷无尽的无限、没完没了。 当人类把 N...后面加上一个元素时,如 N...k,就与无限矛盾。 所以无限元素 只能无限,永远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如果设 N... =,这就属逻辑混乱,因为无限元素N... 最后面不准许有元素“=”。 如果设 N... +,这就属逻辑混乱,因为无限元素N... 最后面不准许有元素“+”。 上面证明了 无限元素 不能有最后一个元素存在。 所以,不管有没有数学体系。定不定义了数。无限元素 不能有最后一个元素存在。 假如说宇宙有数学体系。(假如宇宙没有数学体系,则无限元素也就没数学意义)。 证:取数学体系中任意一个元素p 分析一,如果p ,N... 没有数学关系。 得:p 与N... 绝对分离, 因为p 数学体系中任意一个元素(含逻辑元素) 。得:N...在数学体系之外。 所以:N... 没数学意义。 分析二,如果p 与N... 不能绝对分离, 得:p(f)N... =0 不成立,因为与无限矛盾。有最后元素“=”,或有最后元素“0”。得:p(f)N... >0 不成立,因为与无限矛盾。有最后元素“>”,或有最后元素“0”。得:p(f)N... <0 不成立,因为与无限矛盾。有最后元素“<”,或有最后元素“0”。 证得:无限元素 不能与任意数学元素p有 {=,<,>}0 关系。所以:N... 没数学意义。 得:无限元素 只能独自存在。当然也就进不了数学体系。 所以 无限元素无数学意义。 无限元素 仅仅有概念 独自存在的意义。 证毕。 再通俗解释: N... 无限、只能没完没了无限,也没机会去进行无限以外的行为。 只能是N...独自存在。 所以无限元素N... 不能这样:(N...),也不能这样:{N... } N... 可以这样:(N...也能这样:{N...
除我之外,全人类都是民科,官科也是民科 (十四) 定理:无限元素无数学意义。 证明: 有限的定义:N...k 无限的定义:N... 解释:无限元素:N... 没有最后一个元素。假如有最后一个元素k,则:N...k就是有限元素。得:N... 后面不准许有任一个元素。 无限元素是没完没了,永远写不尽,这种写不尽就用省略号...表示。 当你看到省略号没最后一个元素就是无限元素(无穷元素)。 所以下面都是有限元素:N...0;N...1;N...2;N...3;N...4;N...5;N...6;N...7;N...8;N...9;N...√2;N...pi;N...+;N...-;N...=;N...×;N.../;N...k。最后一个是有限元素的通式:N...k。 我仅举出部分。因为上面都有最后一个元素,所以上面为有限元素。 得:上面与无限定义矛盾。所以上面不是无限元素。 无限元素 只能是:N... 表示无穷无尽的无限、没完没了。 当人类把 N...后面加上一个元素时,如 N...k,就与无限矛盾。 所以无限元素 只能无限,永远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如果设 N... =ω,这就属逻辑混乱,因为无限元素N... 最后面不准许有元素“=”。 如果设 N... +1=a,这就属逻辑混乱,因为无限元素N... 最后面不准许有元素“+”。 如果设p +N... 你就是把 N... 当做数,因为与p有数学逻辑关系, 所以按数学法则 就能交换为 如果设 N... +p, 这就属逻辑混乱,因为无限元素N... 最后面不准许有元素“+”。 因为 N... 与p有数学逻辑关系,得:p +N... ∈{=,<,>,lim} 这就属逻辑混乱,因为无限元素N... 最后面不准许有元素“∈{=,<,>,lim}”。 得:无限元素 只能独自存在。当然也就进不了数学体系。 所以 无限元素无数学意义。 无限元素 仅仅有概念 独自存在的意义。 证毕。 再通俗解释: N... 无限、只能没完没了无限,也没机会去进行无限以外的行为。 只能是N...独自存在。 所以无限元素N... 不能这样:(N...),也不能这样:{N... } N... 可以这样:(N...也能这样:{N...
除我之外,全人类都是民科,官科也是民科 (十)
科普:驳“奇点、黑洞中,所有人类理论失效” 人们在讨论“奇点、黑洞”时, 正方说有“奇点、黑洞”。====注: 对“奇点、黑洞”表述就是一种理论。 反方说没有“奇点、黑洞”。 反方人就会用公理、定理、定律等人类的逻辑理论去反驳, 得出“奇点、黑洞”与人类的理论矛盾 。 正方就用“奇点、黑洞中所有人类理论失效”来堵住反方来反驳。 就是人不能用公理、定理、定律等逻辑理论去反驳“奇点、黑洞”理论。 出现了只准正方胡说八道的不对称。==== 因为不准人们反驳。 正方说理论观点的 不准反方反驳。 说白了:奇点、黑洞外的人不能用外面的理论去反驳奇点、黑洞理论。 问题来了:既然 “奇点、黑洞中所有人类理论失效”。 奇点、黑洞这些理论不是奇点黑洞中的 的人表达出来的吧。 还是奇点、黑洞外的人的理论 表述出来的吧 正方创造 “奇点、黑洞”理论,同理这些描述黑洞的理论也失效。 所以对黑洞中所说的:“时间停止,奇点、黑洞中所有物理理论失效” ==== 也是失效的。 只要不准人类现有理论去解释去反驳的 的理论,这些理论是不存在的。 定理:只要不准用人类所有理论去讨论的奇点和黑洞。 则:所有对“奇点、黑洞所有描述”不存在, 得:这些奇点、黑洞不存在。==== 证明见下。 证明: 设:人类所有理论 为A;奇点和黑洞为a。 因为:a来自人类的表述理论。 所以:a来自A,即 a∈A。 (1) 当不准人类所有理论去讨论的奇点和黑洞。=====就是:a∉A (2) 得 :(1)(2)矛盾。 证毕!
万有引力 存在吗? 什么叫万有引力? 答:所有物体不受距离和条件,任意两两物体之间时时存在自然的引力。 解释上面: 一,引力:在没第三方外力作用下,任意两个相离的物体 总永远存在互相趋近的本能。 二,不管相离多远,任意两个物体之间任何时间都存在对 对方的引力。 当然引力有大小之分。离的近引力大;质量大引力大 三,不管相离的中间为什么条件(隔物、或隔着真空),任意两个物体之间永远存在对 对方的引力。 问:两个相离的最小粒子 ● ● 它们会向对方发出勾引对方的力吗? 注:只相离,不管相离多远,多近。只要不是零距离接触。
首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