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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近现场:拿个房产证,咋就这么难? 近期,“安徽省委书记一怒为百姓”的消息火了。安徽一小区10年没办房产证,多个相关部门面对居民频频投诉、留言、信访却一直踢皮球,直到当地主要领导直接过问,久拖10年的事情才获解决。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在一次会议上提及此事时发怒,对当地相关部门为老百姓办事推诿的懒政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 事件火了,事情背后的导火索——“房产证难拿”的问题也再次引起热议。“房产证”是不动产权证书的俗称。老百姓只有拿着这个证,才能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才方便落户、上学、贷款等等。正因为这个证如此重要,拿不到房产证才让老百姓怨声载道。 放眼全国,“花钱买了房子却拿不到房产证”并非个例, 仅2018年前5个月,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房产证”问题的留言就多达4277条。涉及的小区业主少则一年,多则十一二年无法拿到房产证。安徽这个小区的房产证难题经领导过问后解决了,但是老百姓买房子拿房产证难道还得件件靠领导过问才能解决吗? 经记者梳理,在备齐自身所需材料的情况下,老百姓拿不到房产证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开发商,开发商销售楼房时没取到完整的五证、擅自修改房屋使用性质或变更计划、出售房屋同时将房屋抵押、拖欠缴纳各种相关费用等等,均会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产证;第二个则是行政部门、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懒政不作为,拖延了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导致购房者迟迟拿不到房产证。
为便民利民而生 商品房公摊面积的初衷落到实处了吗? 近日,《“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一文引起广泛关注。文中针对公摊面积占比的正当性、取消公摊面积之影响的追问,激起很多网友的共鸣。 有人认为,应当取消公摊面积,套内面积才是最公平的计算方式;有人则认为,取消公摊面积、仅计算套内面积不会有任何影响,开发商会把公摊面积费用增加到单价里去。 公摊面积,由服务于整栋建筑的公共管理用房与分隔墙、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这两部分组成。区别于以往套房面积小、共有建筑面积只有楼梯间,公摊面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用设施、环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设施质量,是为便民利民而生。 但是,公摊面积便民利民的初衷落到实处了吗?就此,《法制日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据记者了解,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城市住宅类型少、面积小,共有建筑面积仅楼梯间,建筑设计集中于减少共有建筑面积、争取更多的使用面积。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共有建筑最早见于《房产测量规范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其中第8.1.5条规定:“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又在附录B3“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一节中详细规定了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计算方法和分摊方法。 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记者发现其明确规定了公用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计算原则以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方法,对于公摊面积的具体比例,并未作强制性规定,只明确其比例由合同当事人进行具体的约定。 对此,刚刚购得新房的河南开封的王女士告诉记者:“房本面积是133.3平方米,实际户型图面积也就八九十平方米。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没说公摊面积是多少,只说两梯两户,没想到会这样。” “我都不清楚共有建筑面积是如何计算的,而且,我打听了一下,公摊面积确权过程中的知情人太少,透明度极低,基本上处于无人解释、无处查询的状态。”王女士直言。 “买了104平方米的房子,房产证上也确实写了104平方米,但实际使用面积却远远不够,也就81平方米的样子。”一名微博网友告诉记者。 这名网友说:“老百姓的工资本来就不多,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全花在买房子上了,其实想法很简单,就是想有个宽敞明亮属于自己的房子,却要被公摊面积占去23平方米,实在想不通为什么。” 无独有偶。对于公摊面积占比大而抱怨的还有一名微博博主,他告诉记者:“我年前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公摊面积却达到27%。想想就觉得可怕,明明是经济适用房,公摊面积却达到27%,我感觉不是被照顾了。” 刚刚买了上海宝山经纬六期的刘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她买了100平方米一梯两户的房子,去掉公摊面积后仅75平方米。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对公摊面积占比例大不满意外,不少群众对其价格认定也有意见。 刚在湖南省长沙市买房的李倩告诉记者,“我买的是精装修房,买了之后通过核算发现,其中精装修费用过分高于市民正常装修费用。我询问之后才知道,房子的精装修费用居然根据建筑面积计算,这样,业主们都亏了很多”。 同在长沙购买精装房的李先生告诉记者:“精装楼盘按建筑面积算装修费,而不是根据使用面积计算。而且,装修费用与装修质量相差过大。比如,2000元每平方米的装修费用,实际上可能就是600元每平方米装修的质量。住建委的2018(53)文中明文规定公共面积只能按毛胚算,却形同虚设,开发商压根不当回事。” 本报记者韩丹东
新华社:“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伍鲲鹏 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 最近,题为《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的文章在网络热传,激起了很多网民共鸣。在房价高企、调控不断加码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问:既然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为何我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职能部门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之时,能否回应公众关于公摊面积乱象的关切? 从1998年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由购房者分摊购买的共有建筑面积,就因不符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近年来,随着商品房价格攀升,部分开发商更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使之快速上涨并超过了30%。2010年,山东高密某楼盘推出后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使购房者很受伤。 诚然,公摊面积问题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长期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值得注意的是,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而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不公还将进一步加剧,产生的各类矛盾也将愈发尖锐。 有人辩称,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让开发商忽视公用设施部位建设、降低环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设施质量,甚至进一步推高房价。但国外成熟的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中,如果开发商试图在压缩公摊面积后占购房者便宜,购房者肯定不会答应。为了生存和获利,开发商更理性的选择,是根据市场需要造出更好的房子。 至于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会推高“房价”之谈,更是危言耸听。因为压缩公摊面积或改成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造成的价格上涨,本身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并不会真正提高购房者负担,相反会降低购房者的未来资金压力。 其实早在2002年,重庆人大常委会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过去十几年的实践表明,只要制度设计合理,像其他国家一样按套内面积计价,并非没有可能。 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人们期待着相关职能部门在研究房产调控政策之时,能正视公摊面积乱象,探索更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切实保护百姓权益。
关于应拆未拆的联通楼投诉及结果 我是凌源市双圆佳苑小区的业主,该小区由凌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凌钢东区,建筑面积419653平方米,4685户,2014年入住,该小区建设手续齐全,截止目前,小区的质量、消防、环保均已验收完成,但是该小区涉及应拆未拆部分,导致规划无法验收,致使小区所有居民无法办理房产证,应拆的区域中有很多老百姓都没有当钉子户,但唯有中国联通凌源莫胡店营业厅至今未拆,经咨询凌源市政府,得到的回复的是必须与联通公司签订征收协议,但四年的时间没有任何进展,在该营业厅的位置原本规划要建设一处居民健身广场也不能实施,小区上万居民连一个休闲娱乐放松的场地都没有,现在是一片荒地,有风的日子沙尘飞舞,有雨的日子,泥泞难行,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可以理解联通公司维护自身的利益的想法,但征收协议一天不签,居住在这里的老百姓渴望的广场就建不上,用血汗钱买的房子就不能有个合法的手续,而且目前小区的宽带只允许使用联通,一方面垄断小区的宽带业务,一方面当了四年的钉子户,作为一个国有企业,也应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老百姓的利益着想,我也曾就这个问题咨询辽宁省纪委,得到的回复是联通公司属国有企业,他们无权干涉,现在小区居民对此怨声载道,我恳请国家相关的管理部门关注此事,能否从中进行协调沟通,使广场早日建成,使我们的房子早日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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