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简漓漓
不如两清做甲乙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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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卷 第0511章 最后一物——天帆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第3卷 第0510章 青鸾精血,得手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第3卷 第0509章 大椿的眼泪,天价之物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好像用不了多久就要13级了 嘻嘻嘻
第3卷 第0508章 荒族傀儡,争抢资源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第3卷 第0507章 强者坐镇,暗流涌动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第3卷 第0506章 晋升地阶,前往拍卖会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早啊 虽然快中午了
发个帖试试能不能三级 嘤嘤嘤
啊啊啊,好开心啊 睡不着
第3卷 第0505章 强行突破?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第3卷 第0504章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第3卷 第0501章 青鸾精血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第3卷 第0502章 典当秘技,势在必得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我又忘了更新 我是罪人
早呀,起床了 嗨呀
今天没忘记更新 嘻嘻嘻
第3卷 第0499章 争夺灵丹,黄色小旗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第3卷 第0498章 深红古蝎的交易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第3卷 第0497章 玄木荆棘,第一笔生意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听说失恋后,是可以继续爱下去的 电影《重庆森林》中讲了两个失恋男人的故事。不得不说,王家卫真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两个故事,把都市快餐式感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这是一部很成功的影片,因为通过故事将现实中很多爱情的道理表达出来,给人产生很强烈的共鸣。电影揭露了都市的很多感情的现象,也是也给了众多处在失恋当中男女在感情上的解答。 有些感情真的会过期,有些真心也是真的会变。 在第一个故事中,何志武跟女友May在愚人节那天分手,他一直当她是开玩笑。愿意让她这个玩笑维持一个月。所以从分手的那一天开始,他每天买一罐5月1号到期的凤梨罐头,因为凤梨是阿May 最爱吃的东西,而5月1号是他的生日。 他告诉自己,当买满30罐的时候,她如果还不回来,这段感情就会过期。 售货员把隔天就过期的罐头免费送他,他又把罐头送给路过的老人,被老人扔回去,他又想把罐头把小狗分享,却发现小狗根本不想吃。 是呀,过期的东西谁想要。最后,阿May真的没有出现,他一个人吃掉了30瓶罐头,承认了这段过期变质的爱情。 正如他说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谈了恋爱的玲子经常在朋友圈秀恩爱,从发出来的内容可以看出男朋友也非常爱她。 不得不说,在恋爱中的玲子是幸福的,他惯着她,陪她做一切她喜欢做的事。玲子相信“我会爱你一辈子”这样的承诺,可是随着生活中的各自细节逐渐暴露出来,他们面临着性格的无法磨合相处无法融洽的问题。 玲子一心在退让,因为她爱他,选择忍耐,但她忽略了,爱的反作用就是放纵,时间越久就越痛苦。最后,爱情还是输给了新鲜感。 这段以为可以天长地久的感情,就这样过期了。 你爱他时候,他说把心拿给你看,于是你被感动了,相信了那颗就是真心。他口中的永远,你从不怀疑,因为爱他,你选择相信这个难以令人置信的期限。 当我们爱上一个人时候,很相信承诺,也相信时间,于是拼命付出,毫不吝啬,把对方看得比自己还重要,自觉把自己放得很低。 我们能清楚了解对方的一切,却没有办法洞察今天他说了爱我,明天他的答案是否还会跟今天一样? 就像在5月1号的早晨,何志武明白一件事情,在阿May的心中,他其实和这个凤梨罐头没有什么分别,说不喜欢,就真的不喜欢了。 就算过期,也不要失去爱一个人的能力。 在第二个故事中,梁朝伟饰演的警察663在被女友抛弃后,他变得很低迷,甚至很敏感,他觉得她走了之后,家里很多东西都很伤心。每天晚上,都要安慰他们,才能睡觉。 他的女友在小卖部给了663留了一封分手信,暗恋663的阿菲,偷看信件后知道他分手的消息,并拿着空姐女友退回的钥匙偷偷去他家里,慢慢改变他的生活环境。 阿菲每天趁663工作的时候就跑去他家打扫卫生,她把茄子罐头换了标签,把他瘦小的肥皂换成大的,把破漏的毛巾换成新的,把播放器的CD换成她喜欢的音乐。 他并没有发现家里有什么变化,直到有一天他在他家撞见了她,才发现茄子罐头有了豆豉鱼的味道,肥皂胖了,毛巾变新了。她以为他会发飙,可是却不知道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习惯了这样的改变。 他发现了阿菲的好,并且决定试着选择去爱她。 就像电影中他看到毛巾的那段独白一样: ”看着它哭的时候,我很开心,因为它外表好像改变了,可是它的本质没有变,它依然是一条感情丰富的毛巾。” 很多人,都觉得自己放弃了一段感情之后,就不会再爱上其他人了,或者说,很难再爱上一个人。 玲子就是这样,自从分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上课就开始没有心思,生活越来越没有规律,人变得越来越憔悴,连有个男生向她表白了两次,她都连续拒绝了两次。 人总是习惯性活在过去里,在过去的感情里自暴自弃。直到有一天,她心血来潮翻了前任的朋友,才突然知道了,经过了两年的生活,自己变了,当初爱的那个人也不再是当初那个样子。 她对他还有爱,但爱的那个是跟他说“一辈子在一起”的那个人,于是她删掉了他的微信,同意了另外一个人的“请求添加好友”,也许正如她所说的,过期的感情就不该继续保留,只能丢掉,有人走,也会有人来。 其实我们都一样,都希望第一个遇到的人就是对的人,有些人很幸运,也有的人却未必如此。 有些事情一辈子也无法忘掉,只能慢慢随着时间淡忘,可如果在相处中遇到一个好的缘分,就让你那飘摇不定的心,找个归宿吧。 就像663一样,在爱情这座飞机中途转站之后,经过思考,最终选择坐上了另外一架再次起飞了。 我们总觉得爱需要解释很多东西,但其实真正爱一个人,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在这两个故事中,男主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被分手后都可以重新爱上了另外的一个人。 或许很多人都会觉得他们很花心,特别是何志武,今天被分手,而隔天就爱上了见面不过12小时的金发雨衣女。 都会认为这样的男人活该被分手,但是仔细观察影片,却发现他的喜欢来得很不可思议,很神奇,因为她只陪过他呆了一个晚上,只对他说了一句生日快乐。 她没有陪她上床,也没有跟他调情,只是很安静地在房间里睡了一个晚上,而这种陪伴,是May无法给他的,而他想要的,却恰恰只是这种安静的陪伴。 于是电影就有一段他的内心独白: “如果记忆也是一个罐头的话,我希望这罐罐头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一个日子的话,我希望她是一万年。” 所以真正地喜欢一个人,很多原因不是因为对方多好看,背景多好,而更多的是,我此时需要你,你就可以在我身边,我需要关心,你都能给我。 在快餐式爱情中,我们见过太多过期的感情,太多的伤害或许我们都真切体会过,于是在流过泪之后默默地把爱隐瞒起来,因为怕痛,所以不敢重新来过;因为害怕结束,所以拒绝所有开始。 但不能否认,这是一种自我保护,哪有人不怕痛,哪有人希望再次分手。 但是我们却忽略了,无法放下过去,就没办法重新开始,越不肯忘记,就过得越来越难受。 你以为这辈子非他不爱,即便他有很多坏习惯你都愿意包容他,可你发现没有,时间一久,这段感情的经营,只是你一个人在努力而已。 你会累,于是你终于累垮了,分手了。然后你说,我再也不会爱人了。但是人的心不够大,所以你要相信,有人离开,便会有人到来。 友情如此,爱情也一样。与其把自己封锁在回忆里,倒不如打开心房,或许看到的风景,比以前还要美丽,遇到的人,比以前还要动人。 忘记一个人的速度,一定要比爱上一个人的速度快,因为,只有放下了,你才会去珍惜现在的人,到那时你才会知道,到底谁才是对的人。 因为爱情,并不是现在失去了,以后就不会再拥有。
如果你是我人生的波澜 情人节的第二天 闺蜜小A跟我说她失恋了 我十分惊讶 不是前两天还嚷嚷着情人节小K要送你礼物 怎么就。。。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情人节也联系不上他 半夜十二点 他突然在微信里说 我们分开吧 小A在电话那头带着哭腔向我倾诉 我心里泛起了嘀咕 前些日子 小A不是还在朋友圈里秀恩爱 怎么一打眼儿功夫就要分手了呢 我忙劝小A 你先别着急 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或者有什么误会 哪儿有什么误会 他一定是不爱我了 跟我说他要考研去别的城市 怕耽误我 怕拖累我 我说我不在乎我可以等 他还是不愿意 说一切都太乱了 想一个人静静 我们明明说好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在一起 他怎么说分开就分开 小A向我抱怨起来 小K是小A的初恋 小A温柔腼腆 不善言辞 小K性格乐天 话痨逗逼 他们在旅途中邂逅 小K不停地说着段子 小A在一旁微笑聆听 不知是小A羞怯专注的眼神迷住了小K 还是小K开朗豪爽的性格吸引了小A 旅途还没有过半 他们就交换了联系方式 后来 闺蜜聚会的时候 小A总是红着脸 跟我们讲小K的光荣事迹 讲他为她写了几首歌 讲他为她买了几束花 讲他帮她做了多少事 讲他怎么当着朋友的面说要娶她 我们都庆幸这个傻孩子 终于找了个好人家 只是没想到 这么快 竟要分开 动图 抱怨完了 小A平静下来 其实他的心早不在我身上了 我知道的 不论什么时候找他 总是在忙的 上次吃饭时 他答应帮我同学剪婚礼视频 临近婚礼 打他电话也不接 短信也不回 整个人犹如人间蒸发 我自己熬了两个晚上学着做好了 跟同学说是他做的 没过几天 他又回来跟我道歉 说他都做好了就是太忙给忘了 我当时还觉得他可能确实太忙给忘了 后来想想我同学的原始视频素材他都没有 他拿什么剪的 在他眼里 我不过 是他的听众罢了 而我却一直骗自己 让自己努力地去想他的好 也许 爱着的人就是这样 往往将对方的一丁点儿好都记在心底 幻想夸张放大 渐渐越陷越深 最后连自己都信以为真 古人有云:所爱隔山河 山河亦可平 如果一个人爱你 那么 异地和忙碌怎么可能成为问题 现代科技这么发达 通信这么便捷 就算再忙也能抽出时间 打个电话 回个短信吧 实在不行 结束之后回个微信总是可以的吧 总不至于闹到失踪 就算异地也可以视频通话 聊聊近期发生的事情 两人约定做同样的事情 一起成长 一起进步 又怎会耽误 怎会拖累 这世界不断发展 生活越来越便捷 爱却越来越稀薄 太多人 已经习惯了素食爱情 怕受到伤害 游戏人间 不愿付出真心 连爱恋都是浅尝辄止 那还有什么值得用力追求如果爱 请深爱 如果不爱 趁早滚蛋 如果你是我人生注定的波澜 不妨来它个惊涛骇浪 波澜壮阔 动图 你 有多久没有认真爱过了 愿你的每一次恋爱 都情真意切 愿你的每一次等待 都值得
每一个被抱怨的生活,都是有人羡慕的生活 那时候正值失恋,病急乱投医,看了很多佛教的文章,如何增加福报,改善运气等等。这一句一直让我印象很深刻——修福莫若惜福,意思是与其努力增加自己的好运和幸福,不如珍惜自己当下的幸福。 以前自己不懂这个道理,看见有些网络红人,写几篇文章就颇有名气,甚至赚取钱财也分外容易。而我辛辛苦苦写了很多篇文章,却只有寥寥几人的观看和留言。但后来我发现,我的某一篇文章红了之后,会引来很多人留言称赞和鼓励,却也会招来一些莫名其妙的人身攻击,和对文章的肆意诋毁。他们的逻辑是,这篇文章没那么好,不值得首页/友邻推荐,就一定要骂一骂才觉得心理平衡,而不是给出正常程度的批评。对于这样的评论,我实在觉得心里堵得慌,又怀念起一篇文章下面只有几个人留言,但说的都是掏心窝子的话的感觉。 后来才明白,所有的网络红人,都经历过这么一个挨人骂的过程。熬过去,不倒下,才能成为真正的网络红人。就连我,不也有因为觉得一个电影不值它的豆瓣评分,而故意给一星的情况吗。如果有了盛名,大家觉得不符,自然会看你不爽,多踩你两下。而他们并没有想到,一人一脚,可能加在 一起,会给一个写文章的普通人,造成多大的心理压力。一百个人的夸奖会让你飘飘然,而一两个人的诋毁却能让你很伤心,而飘飘然和很伤心,对作者来说,都不是什么好状态。 所以,对我来说,可能不做红人,反而能保全我这颗玻璃心,也能让我更多地投入到我喜欢做的事情——思考和写文章中去,对我实在更有益。 一、高薪的背后,一定是忙碌的人生。红人的背后,一定是挨骂的人生。 更极端一点的例子是明星,我记得张柏芝很早以前就说过,她看自己的新闻报道,写她不好的地方,看的会哭,会给朋友打电话。她这说的还是艳照门之前的报道,之后的,更不敢想了。明星虽然光环加身,赚钱容易,但是没有隐私,出入都有闪光灯围堵,有各式各样或真或假的爆料和黑料,甚至很多明星不敢看与自己有关的报道,也承受着莫大的心理压力。 仔细想想,生活中,还有很多相似的例子。比如我以前常常羡慕的投行,年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但是只要在网络上稍加留意,就能发现他们的生活实在辛苦,昼夜颠倒,经常出差,有时一天要工作十几个小时,压力巨大…… 高薪的背后,是忙碌的人生。红人的背后,是挨骂的人生。这就像一枚硬币的一体两面,无法选择其中一个,而逃脱另一个。所谓的祸福相依,所谓的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要求每个人的理解和体谅,更是不现实。 所以,如果不愿付出更大的代价,不如不要勉强去追求更多钱,更多势力,诸如此类,转而去珍惜当下的幸福。因为你要更大的幸福,一定会有更大的代价。 二、你所抱怨的,可能正是别人羡慕的。你所羡慕的,可能正是别人抱怨的。 我结婚后,会有姑娘当面说羡慕我,我很诧异。在网上,我会说我的婚姻幸福,其用意大半在激励绝望和受伤的姑娘们:看,像我这种遇到过渣男的,受过很深的伤的,也能有幸福的婚姻,你们也可以的。或者,看,好男人很多的,不要紧抓着坏男人不放啊。但是在生活中,我基本不秀幸福,因为说到底,其实不过是两个普通人的婚姻,是一段两个人用心浇灌和呵护的关系,也会有磕磕碰碰。但是我就算抱怨,也会有人说羡慕。 比如我说,老公太烦,太粘,我老得考虑他,都不能做我喜欢的事了,会有人说羡慕。我说,老公一天老逗我,开玩笑气我,也会有人说羡慕。我实在是理解不能。更不用说,那些说羡慕我的人,根本不会帮我出主意,来改变这一切,只能我自己去摸索应对的方法。 然而我也有羡慕他人抱怨的时候。 比如一个好朋友,偷偷跟我抱怨,她怀孕的时候,她老公不放心她,不肯让她打车或开车,一定要自己开车送她上班。然后他上班时间比她早,送她上班的话,她到单位后,要等一个小时才会有其他同事来,连扫地大妈都惊奇她为什么那么早到。 她抱怨着要早起,而我只淡淡地说一句,那你就早点起来就得了呗。现在想来,其实是很不好意思的,她身为孕妇,必然在家里歇着舒服,现在还要起那么早去单位,其实是不便的。而我,其实并非不能理解她的不爽,只是她老公的好,让我太羡慕了,我也想将来如果怀孕,能享受到十分的在意和照顾,这种羡慕,让我对她的抱怨选择性失明了。 每一个被抱怨的生活,都是有人羡慕的生活。 就像我看见有一个小姑娘被爷爷奶奶气到,发脾气,我心里想的是,真好啊,爷爷奶奶还在世的人真幸福。我抱怨我妈管太多,有人说,真好啊,我妈妈都不怎么管我,都怀疑是不是她亲生的。单身的跟我抱怨寂寞,我说真好啊,怀念单身时的自由。 每一个有人羡慕的生活,都是被人抱怨的生活。 有钱人就幸福吗?贫穷者羡慕中产者,中产者羡慕豪门。那豪门呢,只要身在其中,生活就会幸福吗?其实未必,澳门赌王的发妻黎婉华,儿子车祸身亡,女儿精神失常;香港船王之家兄妹争产,闹得不可开交。连红楼梦里,四大豪门之一的贾家的女儿——探春都说了,羡慕小门小户的人家,可能没那么多算计,还幸福一些。 当然,你可以说,郭晶晶嫁入豪门,与老公恩爱有加,很幸福啊,这是反例吧?可是郭晶晶是如何嫁入豪门的呢?她是因为身为国家运动员出席活动,所以结识后来的老公霍启刚。而国家运动员的身份,带给她很多伤病,包括视网膜裂孔,右眼视力仅有0.2等等。而郭晶晶低调、朴素、享受生活,都并不是嫁入豪门带给她的。换言之,就算她只嫁给一个普通的爱她的男人,也完全有机会过得很幸福。 如果动物都有思想,那么食物链的每一环,可能都会被羡慕:食草动物羡慕食肉动物,不用整天担惊受怕,拼命逃命;食肉动物羡慕食草动物,可以轻易填饱肚子,而不是要么努力抓住动物,要么等着活活饿死。 我们当然可以追求更好的生活,可是我们不能忘了,我们现在抱怨的生活,正是许多人羡慕的生活,等到有一天我们追求到了自己曾经羡慕的生活,我们也会产生出很多新的抱怨,甚至是现下的我们,所不能想象到的抱怨。 尽人事,安天命,不要一味考虑现在生活的不如意和限制,而懂得知足,懂得去享受其中的美好。我想,这就是修福莫若惜福的真正意思吧。 与君共勉。
没办法,我连挖鼻屎也挖得比你美 文/瑞卡斯Ricas “长得美乱发脾气,也有人说你是磨人的小妖精。” “不然就是“丑逼你tm吃炸药了” 虽然“相由心生”这句话有点欺负人,毕竟脸是父母给的,总不能拿长得丑心地就坏,长得美就一定善良来说事。 但要是长得丑又爱作怪,可就是你的错了。 以前上学的时候,总会纳闷为什么漂亮的女生就那么受男生和老师们的欢迎,于是也就会有那么一群长得一般般又爱争风吃醋的女生以“这个漂亮女生太骚,抢男友帮做弊,勾引老师打高分”等生搬硬套的罪名,将其拖进厕所暴打一顿过足瘾,只要看着美人流泪留疤,那叫一个痛快,可惜人家的的确确连哭连留疤都比你美! 我们要明白,之所以校园霸凌事件层出不穷,是因为漂亮坯子绝不会因为你的丑而灭绝啊!当然,学生时代,也经常会有一些不仅长得漂亮,学习又好,谁也不敢得罪的大姐大,这类人往往都会是学校当年名声传到隔壁学校的风云人物。比如我。 后来进了社会入了职场,会发现往往长得美的,即便犯了错误也会被轻易原谅,因为只要长得美连犯错也会在别人眼中变得萌萌哒,当然美人的犯错也不叫粗心更不叫蠢,叫单纯。直男同事们恨不得都立马去帮她背锅。(温馨提示:gay才能鉴别职场谁是漂亮单纯婊和漂亮心机婊,其他都是狗屁。) 其次,只要长得美往往最容易被领导看重而带出去谈生意,知道为什么各大老板们找董秘都喜欢找年轻漂亮的么?不是方便给自己睡,也不是为了气老婆,而是为了带出去有面子,毕竟赏心悦目的东西谁不喜欢?你不也喜欢穿漂亮衣服,意淫像吴彦祖或彭于晏的男人吗?当然,也会有一些不仅长得美,还是女强人的美人,这类人即便人家一大把年纪也没嫁人,也值得被膜拜歌颂,试问:早早嫁人生孩子的你?用得起人家的保养品,开得起人家的跑车吗?老公对你又真的很好吗?如果非要举个例子,请去百度50岁照睡20岁男生的“邓文迪”。 可漂亮的职场女性往往在公司都会被一群爱说别人坏话的丑逼们骂得体无完肤,一无是处,诸如“她就是仗着家里有钱跑去整容得蛇精脸”,或是“她就是个靠男人的怜悯上位的凑bitch”。如果遇到看不惯下属长得美的女上司,就更可怕了,漂亮女生在公司基本呆不过三个月。 所以啊,天生长得漂亮不是人家的错,别因为嫉妒就硬把脏水往人家身上泼,有时候你在家做抠脚大汗,素面朝天的时候,长得美的人或许还在练马甲线,敷面膜,连内衣也比你换得勤,之所以人家去得起健身房,敷得起20块一张的面膜,是因为人家愿意把你拿去买电子书,买零食的钱都省下来投资自己。人们总说“最怕比你成功的人还比你努力”,而你却又总是“只要努力一点点,就以为自己拼了懒命。” 而长得漂亮的也不一定就非得是人家勾引了你家的老公,要不是你老公贪念美色,我相信再骚再浪的狐狸也动摇不了一颗坚定的心,况且,与其要回家面对一个抠脚大汗,不如去吃一块送上门的鱼肉!这不是为了给长得漂亮的小三平反,而是我们要明白一个道理,要想长时间的留住一个人而不被外面的诱惑带走,就必须要苦心经营,这份经营并不是说你要赚多少钱补贴家用,也不是要做多少顿饭拴住对方的胃,毕竟,这个年头只要有钱什么美味吃不到?而是要学会经营自己,确保自己是一个活得有品质的人。天生不漂亮不要紧,别自暴自弃才是真本事。 其实啊,后天努力赚钱去整容的美也不是人家的错,爱美之心人人有,至少人家有钱去整容,即便人家整容过头,也用不着你来指指点点,又不是花你家的钱,况且指不定你连买一瓶人家闲置的SK-II的钱都攒不够。 总之,并不是所有漂亮的人就应该平白的去背负“狐狸精”,“整容鬼”的骂名。之所以人家美得理直气壮,是因为人家漂亮又努力。 而你呢?除了在外面和几个和你长得差不多丑的好闺蜜们背地骂脏话以外,就是回到家素面朝天地吃泡面看偶像剧啃黄瓜?请问,你哪里有人家活得精致又体面? 长得一般又刻薄的你啊!还没有人家挖鼻屎挖得优雅呢。
也许喜欢想想你,不需要抱着你 今年五月,我抱回一只小奶猫,养了一个月。后来因为出差,室友又不是十分情愿帮忙喂养,甚至对我养猫颇有微词。就在豆瓣上发了一条送猫的广播,很快就有人收养了。 收养小猫的是一个姑娘,她的豆瓣签名是“很高兴被你骗了”。我已经提前声明了,小猫很活泼,爱玩,好动。“很高兴被你骗了”姑娘可能没想到,这只小猫实在是太过于活泼了。据说到她家没两天,就完全适应了,东窜西跑,你一爱抚它,它就用牙咬,轻轻的,你有时走动着,它也扑你的腿,你一转身,它又跐溜不见了。她和男朋友手上腿上都是咬痕和抓痕,细小的,不严重,他们还买了碘酒,随时用棉花球擦擦。 她开始给我发一些小猫在她家的生活照,过得很舒适,比在我这的条件好多了,我真心为它感到高兴。说实话,把小猫送走,我还挺想念它的,想念它跳到我的床上,睡在我的鼻息之间。我用铝皮箱给它做的窝一直放在阳台,说不定以后我还会养猫。 期间我写了一篇小说,叫《坏小猫》,讲我给猫洗澡被咬了,害怕感染狂犬病。有人说我变态,说小猫跟着我好可怜。可是我给它找了个好人家,从此以后它就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问姑娘有没有看过顾湘的《好小猫》,她说有一本电子书,又说,她男朋友是豆瓣阅读的工作人员,送的。这世界真小啊,我马上就想到我在豆瓣阅读的编辑远子,我们都是湖北人,姑娘也是。我和远子见过几次,但很少听他谈论自己的女朋友,不像我这么爱秀。 我问她:“你男朋友不会是远子吧?”她尴尬地回答,男朋友是程序员。我也松了一口气。 她说我随时可以去她家看望小猫,差不多又过了一个月,我决定去看看。 辗辗转转花了三个多小时才到望京地铁站,在出口等了一会,姑娘过来接我。走在小区里,我有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就问她,这边上是不是有一个小学?她指了指,说:“那就是。”我有一个舅舅(我妈妈的堂兄)以前住在这里,十一年前我来过。这感觉真奇怪。 她和男朋友住在一个一室一厅的套间,房间里布置得温馨整洁精致,男生有些拘谨白净。毕竟第一次见面,我们没怎么交谈。小猫正在卧室的床上睡觉,果然长大了许多。我摸了它一下(毛发也顺了,不像小时候那么炸),它抬起头转过来看了我一眼,打了个哈欠,好像还认识我,也或许是睡得迷迷糊糊吧。 我把它抱起来(重了许多),抱到客厅的沙发上,逗它玩。这小子果然还是像以前一样爱咬人,喜欢四肢抓着你咬。一不注意,就在我手上抓了一道口子,红了。姑娘赶紧找出碘酒,我蘸上擦了擦,以前我会拍拍小猫的脑袋,让它别咬。现在是别人家的,主人这么宠爱,我也不好意思拍它。 我让姑娘给我和猫拍了几张照片,发到朋友圈,幸福的时刻常常让我感动。 我没呆多久,就起身要走了。既然送出去了,实在不能这么留恋,就让小猫在新主人家好好生活吧,以后也不要常来打扰。 后来,我都是在微信上看到小猫的照片。姑娘带它去打疫苗了,又去做了绝育手术,我看到她拿了《北京市动物健康免疫证》。又过了一阵子,姑娘又领养了一只黄色的小母猫,两只猫在一起,爱嬉戏爱咬,甜蜜又热闹。
(一) 藤井老先生是我们店里的常客,每天都会来店里买烟,软壳包装的七星,点七,460円。 从拉面店辞职以后,我在新宿神田川附近的一家便利店找到了工作,时薪900,上午七点到十二点。和同一时间段的其他便利店相比,这份工资少的可怜。但是每天去上班也不过徒步十分钟,而且又是早上的工作,我也借此当作是早起和晨练的理由。有时中午下班还可以拿店里的过期便当作为福利。 上班的第一天,我便认识了藤井先生。彼时我还什么都不会。工作也只是简单地为客人热热便当,或是给客人的商品装袋。有时只说一句,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当然,不变的是一定要保持微笑。 藤井先生和店长是熟识了,店长每次与他在店里相遇都要表达对老人的感谢,藤井先生谢谢您每次对小店的关照,而藤井先生也总会礼节性地回应道,彼此彼此,也总是麻烦您们了。 藤井先生显然注意到了第一天上班的我,说,店里又来了新的小哥啊。 是啊,先前在店里上班的学生开学了,店里缺人,这位可是留学生呢。店长说罢,朝我使了使眼色。 我一个激灵,忙向老人问好,早上好,初次见面,以后也劳烦多多关照啊。 老人回了我一个十分日本式的回礼,谢谢,以后也麻烦了。 我借着寒暄的机会,偷偷地打量了这位老人。一身深蓝色的运动装,一顶陈旧的帽子压着斑白的鬓角,脸上有不少的老年斑,却透露着慈祥。 想必是上了年纪了。 --- 健太还好吧。 ---恩,就在外面歇着呢,前阵子还生病了,怕是和我这个老家伙差不多,也快了吧。 ---不不,您看着可精神着呢,稍等。。。这个给健太。店长从收银台底下的小柜子里拿出一个用纸袋包好的小包,递给老人。 老人也没有推托,表达感谢后,欣然接受。 (二) 健太是一条秋田犬,藤井先生的老伙伴了。 健太可是一个温柔的大男生,十分漂亮,体型也比其他的的狗要大很多,他在这一片街区是出了名的。 每早藤井先生都会带着健太出来遛弯,顺便来店里转转,买一盒烟,有时还会买几包狗粮。 以上这些都店长在工间休息的时候告诉我的。 之后,我几乎每天都可以遇到藤井先生,若是店里客人少,他还会和我聊上几句。 ---小哥哪里来的啊? ---中国呢。 ---哦,我知道中国有个大城市上海,据说和东京差不多你是来自那里的吗? ---我啊,不是上海出身的,我家乡就在上海南边的一个小城。 。。。 我很喜欢与藤井先生聊天,感觉就像是在同一位邻家的爷爷拉家常。不用像同店里的其他日本人前辈询问工作一样需要保持拘谨,或者在面对打扮的千奇百怪的客人那样感到慌张。 宠物是被谢绝带入店内的,而收银的角落也只能看到便利店的自动门,无法望到动物休息的区域。 我喜欢狗,我也盼望着可以看到健太君。 (三) 某个晴朗的傍晚,我邂逅了这位鼎鼎大名的健太君。 那天放学,沿着神田川回家,我看到了藤井先生坐在河岸的长椅上抽着烟晒着太阳,显然他认出了我。 ---你好,便利店的小哥。 ---下午好。 我走近藤井先生,他的身边还趴着一条大狗,那一定是健太君了。 这是我来到日本以后见过的最漂亮的秋田犬了。五官清晰,金黄色的犬毛锃亮有力。他立着耳朵,不时地摇头摆尾,在藤井先生的身边显得从容与自得。 走近藤井先生的时候,我还是有些害怕的。面对我这名不速之客,健太君的目光透露着一种警觉,同时背部慢慢直起,不瘆人,但是可以感到一股威严。 藤井先生拍了拍健太君德脑袋,对健太君叮嘱,但更像是自言自语,他可是每天关照我的便利店小哥哦。 健太君似乎是听懂了,立马放松了下来,并朝我摇了摇尾巴,好像在表示友好和对刚才的歉意。 真是太巧了,在这里遇到您。 我十分讨巧地说着。 ---放学了是吧。 ---是啊。 ---不下雨的傍晚,我都会来这里坐坐,这里挺好的,是不。 老人的身后就是神田川,夹岸的树枝繁叶茂,还有许多不知名的小花,环境幽清,风景也不错。 征得主人同意后,我轻轻地抚摸了健太君的大脑袋,健太也不羞怯还用尾巴蹭了蹭我。 ---真可爱。 健太一定是听懂我说话了,甩了甩大尾巴,神气极了。 老人告诉我,健太已经和他相处了十六年了,刚出生的时候,健太还只是一个小不点,如今也快进入他生命的倒计时了。健太老了,越来越懒了,在家也不愿意活动,最开心的时刻就属这会儿出来遛弯晒太阳的工夫了。 十六岁的狗相当于人类八十多岁的老人了。 老了,也就沉淀了。老年的健太想必有着老者的智慧,稳重,恬淡,不狂躁,享受这片刻的宁静和傍晚珍贵的阳光。 (四) 每个早晨的相遇,藤井先生总是一个人。我不曾见过他与别人同行,每天都是静悄悄地来,然后慢悠悠地离去。不知为何,有时看到藤井先生的形单影只的背影,会有一种莫名的心酸涌上心头。我也曾想向店长打探藤井先生的生活状况,但是我深知窥探别人的隐私是一件极其不道德的事情,因而次次我都是欲言又止。 最后,我陷入了无尽的遐思。 或许藤井先生的家中还有一位相濡以沫的老伴吧;或许藤井先生生活富足,子孙满堂,可以欢享天伦;或许他只能与健太君相依为命。 我先行向藤井先生告辞,并告诉他明早还是我的班,介时也烦请多多关照。 健太君似乎也听懂了我的话,向我甩甩尾巴,阳光下的健太君比刚才那会儿要更加神气,威风。 我不时回头,藤井先生依旧吐着烟圈,时不时逗逗健太君。健太也依然保持着一个舒适的姿势趴着。殷红的夕阳与他们身后神田川的粼粼波光的映衬下,老人与狗竟构成了一副绝美的画面。 东京的傍晚,依如往昔。大马路上的车流大队井然有序,人行道上身着便服或是西装的路人行色匆匆。居酒屋小店开始挂出“营业”的小牌子,手工的豆腐作坊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准备打烊了。怡人的暖阳,闪烁又熄灭的信号灯,放学后三三两两回家的高中女生。 还有在某个地方,坐着一位老人与他心爱的老朋友。
变成“曾经的自己讨厌的样子”,真那么糟吗? “长大了,想当个科学家!” 这话还在耳边回荡,虽然已经过去二十四年了。想一想,那是我第一次明确的嚷出“长大后想干什么”。而我最讨厌成为的呢?嗯,不想当一个写字的人:因为小学写作文,翻来覆去,写了草稿还得誊(我们语文老师的要求,为了以后有上级老师来参观时,显得好看些),写得太累了! 然后,现在,我没能成为一个科学家。确切说,这点兴趣,在初三物理课做受力分析、画电路图时,已经消磨殆尽了。我成了个靠写字谋生的人:一个以前自己讨厌的人。 偶尔和人聊起来,大家会像发现“呀,小时候喜欢同一个女明星”似的,羞赧又兴奋的承认,他们也想当科学家,或者想当医生。为什么呢?嗯,因为科学家感觉无所不能!现在想起来,当时支撑我当科学家的念想,也不过是《机器猫》里各类神奇的机器、制造阿童木的那位博士,以及制造阿拉蕾的则卷千兵卫博士……至于科学家实际是怎么回事呢?不知道。喊出那个理想时,所抱持的,可以说是理想,也可以说是……无知。当然,孩子的无知,通常是可以被原谅的。 十年之前,我和一位朋友合作改过剧本。深夜的上海,我们边在避风塘改剧本,边讨论着马拉默德和托马斯-曼的小说,然后,我们一起吐槽那个剧本的作者:“写的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编剧这行当真这么好混么?……花点时间写够就好了么?”然后我们理所当然的发誓,将来要一直写自己的文字,绝对不做编剧。当然这次我们醒悟得比较早。两年之后,当我自己试图写一个短剧本时,已经明白自己当年多么蠢了,而那个朋友现在成为了一个认真用心的编剧。 上大学之前,我在无锡家里,时常和我爸看篮球赛。我们偶尔会吐槽“解说怎么连这个球员都不认识”、“话太多了!”、“这里胡说八道嘛”,然后我认真跟我爸说:“我将来有一天,做了解说,一定不能这样子。”2008年,我开始在一个电视台做解说嘉宾,然后我发现,许多事儿并非我想的那么简单:挂耳机的位置会影响音量;解说过程中语速会不自觉的变化;音量不能过高或过低;直播前一晚睡前不能喝水不然次日会黑眼圈;有哪些话是解说过程里不能说的;有哪些笑话是不能讲的——我有一次看录像,听到了自己的解说,感觉奇奇怪怪的。然后我就想:真是,以前太敢说了。 我有个朋友,许多年前,提起相亲就杀气腾腾,提起结婚就火冲顶梁,喝了两杯酒,就会通红着脸,酒杯底敲着桌子说:哪怕死也不跟父母妥协!最讨厌做爸爸了!!——现在,他朋友圈里是带着妻子、孩子和父母出去游玩的照片。私下吃饭时,他用很温柔的语气说:孩子这个东西,真的,很奇怪,明明不好看,但真有了,就喜欢得很呢…… 王小波当年说,他偶尔也写些不负责任的文字,后来看看,恨不得让先生们打他几棍。凡是以写文章为志趣的人们,一定都有类似的念头。回看少时写的许多东西,大概都觉得,还是不让人看见为好。不写文章的人,大概在过年过节时,听亲戚回忆小时候许多扯淡的话语,也会有“妈的那时说的做的都是些什么呀”之感。 我有许多梦想,有的实现了,比如去里斯本看大航海纪念碑;有些没有实现;有些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当时傻气得很,比如,“当个科学家”。这甚至跟自不量力无关,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科学家。 “人总会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 这句话近来流行得很,哀婉着青春的流逝、初心的消散、理想主义的凋零,仿佛梦碎灭的声音。倘若如此,的确值得凭吊。但前提是,那些梦想确实有价值。我清楚记得,我小学有位同学的梦想是当皇帝,可以管许多将军,而且绝对不要做皇帝之外的职业——这都怪我借给他看了太多连环画。现在,嗯,他应该也成为他所讨厌的人了吧。 人成为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并且放弃一些理想,这可能并不是那么坏的事。因为,少年时自己讨厌的样子,也许并不一定是因为那个样子很市侩很庸碌。还因为少年时自己很中二,很无知,而且不肯去换位思考他人的难处;少年时的理想被放弃,也许并不一定是因为自己没有热血和勇气了,而是因为那个理想的塑造是出于无知和狭隘。就像少年时跟着林黛玉一起嘲笑刘姥姥的人,也许长大后会明白一点刘姥姥的苦楚,意识到林黛玉说出“母蝗虫”三个字时的刻薄。许多人觉得要一路不回头的才酷,但陶渊明这么酷的人,还是转了个身,“觉今是而昨非”了。 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固然不是什么太让人开心的事,但是,曾经的自己,其实也未必那么纯真无辜。大多数人小时候,比起他们成长之后,可能都是个自我中心的、自恋的、无知又狂妄的熊孩子。 人有一种倾向,即无限美化过去:少年时做的梦,犯的错,都是可珍贵的,哪怕初恋是个人渣,也是个俊美的人渣,因为是初恋嘛;母校再差劲也不许人说,因为是青春嘛……但大多数人的青春其实没自己想象中美好。万事皆有尺度,理想主义和狂妄甚至自我中心,可能只有一线之隔;许多所谓少年纯真的情怀,也可能只是自我中心、恶意的狂妄或吹牛——这在成年世界也不罕见。 而曾经的、不知道世事疾苦的那个自己,所会讨厌的现在,可能并非有意为之。毕竟众生都在被世间流水推动,大多数人,其实并没那么多的选择。大多数人会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多少也是因为许多不得已:自己的欲望、亲人的要求、朋友的期待。不希望自己在意的人(包括自己)难受。现在的自己,未必因为沾染了红尘,就是错的,也许只是见识了更多;就像曾经的自己,并不一定因为青春年少,以及疑似很有情怀,就是对的,也许只是因为无知。所以,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可能并不那么可怕。 少年时有许多梦想是好事,成年后还不离不弃也很动人;但你没必要为每一个梦想买单或哀婉。 毕竟,我们那么珍视的、曾经的自己,也许很大概率上,只是个熊孩子。
关于爱与孤独 我做了个梦。我一个人走在街上,下雨了。我看见你就在前方撑着伞,我以为你是来接我的。我用力朝你挥手,可你好像看不见我,就那么面无表情的站着,我无论怎么跑怎么喊,还是离你那么远。 醒来后在想,我一直以来所希望到达的目的地,是你,还是你手中的那把伞。 记得以前一个人问我,人类穷尽一世只为了找到一个能携手余生的伴侣,到底是为了爱,还是为了抵抗孤独。 我当时觉得,抵抗孤独这件事,我一个人也可以做到。我不害怕独处,我能找到一千种方法去与孤独抗衡,几天不和人交流也不觉无聊,从不会惧怕寂静和黑暗。一直相信害怕孤独的人,大都是因为不懂得如何与自己相处。 但是爱,怎么说呢。爱总是让人产生千百种错觉。爱能让世界都变成二十四小时不停歇的游乐场,供你们游玩,不断发掘生命里每一处惊喜和欢乐。我们的每一个小心思被对方被猜得透透的,每一个明天都无比期待又充满新意,每一个寄托都有了归属。爱的错觉把我们捧得高高的,高到让你有了眩晕感,高到让你开始害怕失去。 我曾从很高处跌落,一夜间,所有的温存耳语都不复存在,所有铠甲软肋都化成了血水,心像是被车轮撵过,满腔真情被摔得连渣都不剩。我听不下任何安慰和鼓励,灵魂好似抽离了身体,只留下一具没有感觉的躯壳。 那段时间,陈奕迅唱一首歌叫《孤独患者》,我在深夜里一遍遍的单曲循环。那时我才知道,人们一直以来害怕的孤独,并不是孤独本身,而是当爱人离开后,那种能吞噬一切无边无际的黑暗,那种摧毁一切的无助感。闭上眼睛感觉整个身体都在往下坠,耳边只剩下风呼啸而过,想要逃脱,却全身僵硬无法动弹。 当时我想,也许这才是爱情真正的模样。她是一只粉红色的猛兽,有温柔的双眸和尖利的獠牙。能让你放下一切防备陷入她的温暖假象,也能瞬间撕碎所有的承诺和愉悦,你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把所有幻想杀得片甲不留。 在跌落之后,我才突然明白,我一直以来用力追逐的目的地不是你,也不是一个能遮风避雨的庇护所,我那时所希望的,只不过是远方的你,能够朝着我的方向,走哪怕是一步。 我不记得我花了多长时间才慢慢好起来,也不记得度过了多少个辗转反侧的夜晚,哭湿了多少次枕头,才有勇气收拾好心情,开始下一段人生。 我们之所以会一次次陷入爱情的错觉里,并不是因为害怕孤独。 是因为,我们总是相信,会有那么一个人,是朝自己的方向奔跑着的,两个孤独的人遇见,有了爱,才变成了一个完整的世界。
陈忠实先生,《白鹿原》,真是好 陈忠实先生过世了。 敬哀。 我只读过《白鹿原》,也只好从这里说。 真是好小说。极好的小说。有的小说,我们夸情节;有的,我们夸语言;有的,夸结构。 《白鹿原》是那种,“好,好,真是好!” 就是这种好法。是那种,该出于诺奖作者笔下的小说。 结实。耐读。妖艳。三者俱全。 许多小说家,小说很结实,但不够灵,不耐读,不好看,闷。 许多小说家,小说很耐读,也秀雅,但不算结实,很浮,而且真写过东西的人一看就看得出来:很取巧。 妖艳则是个灵气活儿。天分了。 陈忠实先生这本小说,是真的,结实,耐读,艳。 写土地,写农家生活,写白嘉轩和鹿三的那些对话,写老太太对白孝文的干预,写麦客,写庄稼,写水田旱田的区别,写草料与粮食,有细节,很扎实,情节不浮。 各色民间故事范儿,比如朱先生,比如开场的白老汉起死回生记,语言有味道,很耐读。 艳就不说了。摇曳生姿。 我尤其爱读前半部分。后面的情节据说改过,有些缭乱;但前半部分,沉稳不动声色的好。 20世纪,有三位前辈写的小说,如此活灵活现,以至于我读着对话,耳边就能响起方言对白,丝毫不突兀: 张爱玲写上海老阿姨时。老舍先生写北京时。以及《白鹿原》。 我第一次读下面这句话,简直就像有人在我耳朵边用陕西话念似的: “你悦意了顶好;不悦意也没啥,咱们过去怎样,日后还是怎样。你今黑间思谋思谋,明儿个给我见个回话” 说点别的。 《白鹿原》的对白,很乡土。但旁白陈述,很潮,很妖。西式长句。 “白嘉轩后来引以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这个著名的开头。包括田小娥死后附体之类的剧情。很拉美范儿。 但中西结合得,很好。 ——在处理翻译腔问题上,早期苏童先生和早期余华先生就稍微有点显。陈忠实先生和莫言先生就属于处理得挺妥当那种。 每个文学青年都有过那么一段时光:乍读到某个西方大师,被某种句式震惊,于是稀里哗啦,写一大堆致敬的小说,仿着句式来,然后眼高于顶,瞧不起周遭的本国作家,觉得都是土老帽。 至少十年前我在上海时,跟周围一群朋友,是有些这样的。 所以我读了陈忠实先生,很震惊。 我是先读过鲁尔福、马尔克斯、富恩特斯、卡彭铁尔、略萨们的东西后,才去读《白鹿原》的。当时的感觉是: “我们还在这里鼓捣翻译腔自鸣得意,人家早就把中西结合做得这么好,把先进的西方文学技法融入黄土高原大地了,还不露棱角。” 真正接地气,又有华彩技巧的,好小说。 顶天立地,气韵浑然。 除了佩服,还有一点,感动。 我遇到过一位朋友的长辈。老人家是20世纪40年代生人。我是2004年见他的。聊起来,老人家对略萨、托马斯-曼、博尔赫斯们了如指掌。我一看,他收了许多20世纪80年代甚至更早的译作。 如今我们有互联网,搜索方便,出版丰沛,各类大师的译本信手拈来。 那时则一切都不容易,我记得直到2004年左右,我们要读到马尔克斯、纳博科夫们的若干篇目,还得自己找冷僻的集子、翻杂志、靠手打到网上来。更早的一辈,更难。我一直想象,陈忠实先生与他们那一代的人,当年在田埂上村子里,手捧着得来不易的西方大师著作,读,然后,一抬头,看见原野辽阔,于是决定写自己的史诗。于是回到屋子里,执笔对着稿纸写。 那种沉默又持久、丰沛又深邃的热忱,想一想,都让我脊背发凉。 《白鹿原》是上世纪90年代初发表的。那是个还有人对文学两个字充满热忱,结结实实写长东西的时代。是还有许多青年,在信息闭塞的情况下,找好书读,伏案写,投稿给文学杂志,期盼着被认可的时代。 那个时代,“文学青年”四个字,还不是拿来嘲笑人的。 不能算是最好的时代,因为也有许多其他不如意,但那样走过来的好作家和好书,我想着,总是很感动。 佩服的是作品,感动的是态度。 真是好。
那些有过去的、作为情欲化身的“姐姐”们 杜拉斯《情人》著名的开头,“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话非有经历者,不能理解。昆德拉《笑忘书》里有过句更好玩的:女人不喜欢漂亮男人,但喜欢拥有过漂亮女人的男人。这话有些绕,但大致意思点到了: 在情欲的世界里,有过去是很重要的。 这些“有过去、有经历的女人”,有什么奇妙的动人之处?在男人眼里,她们懂得男人,懂得男人的淘气,懂得男人的委屈。她们是最好的初次情欲教练。 贾宝玉的第一次,是梦中的秦可卿和现实中的袭人。中国古代许多通房大丫头,都做这个用途。 博尔赫斯的第一次……是被父亲送去一个欧洲妓院,“见识一下何谓女人”。欧洲许多贵族,都是这么开的蒙。 哪怕质朴如民间,其实也不免如此。如果要做个“民间情爱小调分级”,有个简单法子: 凡男称女为“妹”的,这小调多半很清纯,聊聊感情,约个会,亲个嘴儿就是极限。 如果男称女为“姐”,情况就微妙了许多,很可能就要谈到青纱帐、炕头灯、小肚兜一类招牌符号,终于一发不可收拾。 在类似的叙述设定里,“姐”比“妹”,更多情色暧昧的意味。 通常的故事里,妹是拿来谈恋爱的,姐的用途则多得多。在无数故事里,一个男孩儿,血气方刚离家闯荡,最后失去了天真。而通常让他们失去童贞的,就是这么一位姐。 比起那些懵懂未凿的妹妹们,姐姐们是熟女,具有丰腴、温暖、宽容、关爱和母性的一面。比起妹妹们,她们是更好的初恋伴侣。因为妹妹们大多青春,只及于情,而姐姐们则大多已经聪慧剔透,可以晋升到情色这一阶。对于笨拙、粗糙、还不太懂感情的男孩子来说,姐姐就是这世上最美好的情欲教科书。 比如,《白鹿原》里,黑娃叫田小娥:姐姐。因为他身为男人的大多数意识,都是通过这个姐姐觉醒的。 通常,为男主角设定的“有经历型女主角”有两类。一类便是潇洒热辣的风尘女子,是龙门客栈的金镶玉。类似的风韵犹存俏寡妇,恩爱时甜甜腻腻,分开时干干净净。她们天晓得迎来送往过多少男人,所以格外摇人心魄。 人与每一个对象相处,其实都是在和他或她以前的所有爱情做游戏,就像人喝一口酒吃一块肉尝到的味道,都是在领略这些酒与肉过去经历的时间。时间和经历男女雕琢成了他们现在的样子。稍微懂得一些男女情事的,便懂得经验的可贵——古龙在他那些小说里,就老是让一些经验丰富的老色狼聊这回事。因为在他们那个世界里,纯真可爱没有容身之地,大家都是为了享受情欲的欢乐而生存着的。 另一类有历史的女人,则被描述为身体已成熟女,而心灵还保存着少女情怀的。如此,男主角可以既享用到情欲的满足,顺便掌控自己。比如《红与黑》,于连的第一个女人德-莱纳夫人,就是如此;比如《千只鹤》,男主角勾搭了父亲的情妇太田夫人,然后觉得对方的柔情简直像在伺候自己洗脚。 这种写法,就是典型的便宜也想占,又不想丢了虚荣心。 然后,有经历的姐姐们,大多不能长久。 若将女人分为红玫瑰与白玫瑰,姐姐们通常是妖冶温暖的红玫瑰。她们有经历有过去,总能给男主角们提供最颠鸾倒凤的情爱经验,但到最后,男主角们还是会去找白玫瑰安定下来。 因为男主角们长大了,已经过了,或者自以为过了,需要依赖另一位年长女性的时光。他们的骄傲、尊严或者说虚荣心,不能总是被姐姐们所缠绕,所以需要另一位年轻些的女孩来领受。对成熟的男性来说,为了尊严起见,他们需要对一切的控制能力,需要成为权威。而权威们最不需要的,就是一位了解他们窘迫过去、而且更为聪慧的姐姐。大多数男人会找一个平淡的白玫瑰,然后把红玫瑰姐姐供在心里,然后自我慰藉。 当然,男主角们还是会忍不住藕断丝连,会不断歌颂,或者回忆,或者偶尔去寻找红玫瑰们。看到她们真的老了,年老色衰,男主角们会有一种奇特的慰藉,仿佛自己所占有过的美好,也被封存了。而那些红玫瑰,那些姐姐,就生活在民间的情色小调里。她们永远活泼热辣,永远不会老去,永远在和各类弟弟们打情骂俏,她们丰腴如鲜桃,美丽如花朵,而且总是慷慨又温柔的默许着弟弟们的胡闹。在回忆里,她们永远不会进化到“婆娘”的阶段,因为“婆娘”属于婚姻的世界,属于成年人,而只要你咬定“姐姐”这两个字,你可以永远生活在孩子气的、需要姐姐抚慰的、可以在暧昧情色里期望青纱帐、炕头灯和小碗酒的时代。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给了男主角们最好的青春体验,慰藉了他们最不自信的年代,然后,什么都没有要。
爱情,以及坐下来好好说话的能力 许多男女吵架,是这样的: 男人想:为什么她无视我说的话呢?女人想:要说话也得好好说,这是什么态度? 男人想:我都在重点词句上提高音量了,她怎么还是可以不理会?女人想:放大声音干嘛?是要凶我吗? 男人想:她怎么可以这么不讲道理?我把道理来回说得那么明白,她怎么还是可以撒娇弄痴不当回事?女人想:凶我是吧,吼我是吧,来回车轱辘话说那么多有意思吗,你这是商量事的态度嘛? 男人想:明白了,她根本就不爱我,我怎么讲道理她都不听,这是根本不打算跟我讲道理了,就是要给我好看。 女人想:明白了,他根本就不爱我,我都这么不高兴了,他还是拿着劲儿吼我。这是根本不要跟我讲态度对嘛? 那,其实一句话就可以解开的事:男人只需要说一句“我们来讲道理行不行”,而女人只要回一句“那你态度要好一些,要商量,不能吼我”,许多问题就可能迎刃而解了。 比较让人担心的,却是双方就这样抱持着恨意,倒头睡下了,然后去与朋友倾诉。男的抱怨:“她根本就不肯跟我讲道理!”女的念叨:“他完全就没有态度好讲,凶得很。”于是就彼此不讲话了。然后,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漫长发酵后,这些怨恨会在一次争闹中爆发出来,成为攻击对手的利器。然后双方会联合投掷一发标枪:“我忍了你很久了!”更可怕的是,“你突破我底线了!” 当然,追根溯源,还是从双方不愿沟通开始。 在许多人惯常的思维里,感情是一场竞技。在追求时,对方是猎物;在相处中,双方在拔河。男男女女,都在计算着“我们俩谁是主动”,这种主动程度的判断标准之一,是“谁一怒之下离开家了,还会主动回来,谁就是弱势一方”。强势的一方将获得许多主动权,逼迫对方在许多细节上做出让步,因为如我们所知:双方在相处时,总会有许多习惯细节是不一样的。 于是越到后来,感情越会变成一种你来我往的竞技,“谁爱得更多一点、谁付出更多一点”,都要锱铢必究起来。如此这般,双方在疑似有争端时,都已经如猫炸毛,预备反击对方的指责。每对男女在吵架时,都会慨叹对手的凶恶,却忘了动物界的一条铁律: 越是看来凶恶的,越是不想战斗——故作凶猛,只是为了吓退对手罢了。 感情里一切的恶声恶气,都是一种需要对方抚慰的自我保护。 这种思维方式的误区在于: 当两个人在一起时,感情是无法强行分割开的了。就像食材煮在一锅汤里,哪怕彼此还是彼此,但味道已经融汇在了一起,而且逐渐潜移默化,改变着彼此。在感情中,每个人都抱持着一种准则或底线,生怕被对方侵犯,这其实也是种安全感的匮乏,是害怕自己在感情中失去自我;但这种遇强则强的对抗性思维,并不会带来幸福。 所以,两个人在一起长久的前提,无非两种。其一,确实是天造地设、从一开始就严丝合缝的完美璧人,但这个实在太考验概率了。其二,就是双方至少是愿意坐下来,沟通、交流、让步、做出改变的性格。兴趣可以不合,性格可以不合,甚至可以争吵,但就事论事,不带诛心之论,却是起码的。以及最重要的:双方都能明白,彼此独立时的性格和爱好,在一起后就是另一回事了。世上没有什么是必须坚持不动摇的——只要双方能够平安的在一起。 所以爱是什么呢?是巨大到足以让人意识到许多自我保护、许多自己划定的底线和规则其实都可以考虑动摇的驱动力。性格刚烈的人们容易在最初获得巨大推力,但性格温柔的人们善于将感情控制得久一点。因为刚烈的人们还是习惯于将爱情当作追逐和竞技,而温柔的人们会愿意把对方当作合作伙伴。侣这个字,本来就是伙伴。爱侣,也无非是因为有爱情,所以可以彼此沟通、彼此迁就的伙伴,而已。 所以,将两个人在一起为前提,坐下来好好说事,是一切的基础。
与人聊天时越来越少言及未来,原因其实很简单,势单力薄,水深似海。一颗石子丢出去,漂出那么几个圈圈,一会儿就消失了。也不怎么聊过去,毕竟大家都还是年轻人,深的浅的,鸡汤和狗血换着喝几口,一会儿就感到厌倦和无聊。那么,吃喝玩乐,也不知道聊了个什么,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总结起来,聊天内容大致就这两点:做了什么,想做什么。做了的,未必是当初计划要做的;想做的,未必是一年就足以做到。交谈之时,欢声笑语,回家之后,各自唏嘘。 唏嘘什么呢?唏嘘于“他或者他,怎么变成了这样的人”吧。到年末,年久失联的旧时朋友相聚,一番打量,两句寒暄,估计就清楚了各自的三观,知道四个人还能不能凑成一桌打个麻将。人与人,到底是不同的,其实即使是回到从前,那些不同也早已存在。只是如今,那些不同,看起来更碍眼。但是在外漂泊的人,对于从前的人和事,总是有一抹暖色,单纯而美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美好。唱着“埋葬记忆的土耳其”的陈绮贞,“再也不会去丽江”的赵雷,吼着“北京北京”的汪峰,过年了回到共同出生的屯子,三缺一,会聊些什么?交谈之时,欢声笑语,回家之后,各自唏嘘——他(她)唱的个啥?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般的假设。 其实平日里也少和人深入聊兴趣,爱好,打算,过往。三观不合是正常的,三观不合还能在一起处得下去,值得珍惜。看一场电影,去河边晒晒太阳。深重的苦难窘境,非主流的思想偏好,做到不强加于人。不好的事,轻描淡写,以免彼此尴尬。七堇年说,她的朋友提到过一句话: “将轻松的留给生活,沉重的留给写作。” 与我所想正好契合。所以我会觉得,陈绮贞,赵雷,汪峰,再加个易烊千玺吧,凑一桌麻将,应该是打不起架来的。大家轻轻松松过活,沉重的留给歌词去吧。 有时候你真挚地讲起过去一段辛酸狗血往事,他倒当你是在熬有效期只有四十五分钟的鸡汤。你真的煮一碗鸡汤希望身边伙伴在难熬的日子笑出声来,他们哈哈哈哈当狗血剧情来听。你这样说,他却那样想了。对你很重要的事,对别人而言可能是轻的。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那是自己的事。回响之前,曲终人散,这才是人间的常态。这就是人之孤独,无可奈何,还要保持微笑的孤独。所向,一天一地,所言,只不过各自喃喃自语。鸡汤故事还是狗血事故,都不过是说给自己听。 韩寒《告别与告白》里有句话是这样写的:从小到大的很多经历告诉我,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除了至亲,没有人在乎你的痛苦。你能让大家高兴就行了,或者无感的存在也是个好方式。但是如果你太在意自己的痛苦,或者太想让他人在意你的痛苦,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忽略的痛苦,甚至是表演痛苦的痛苦。 那么,让我们高兴高兴,干了这碗鸡汤(或狗血)吧:“又一天过去了,今天过得怎么样,梦想是不是更远了?没事,只要是石头,到哪里都不会发光的。”干!喝完这杯,还有三杯!
春寒料峭,南方的天是雨的天,冷冷的雨。三月下旬,一种途径的疲惫将我记起。过了没有新鲜的一周,仿佛是等待着什么,一次没日没夜的工作,一些排版,又觉得人生无趣,激情在假想的中年退潮。 近日翻阅《海德格尔与妻书》,是无心于书信集中寻找海德格尔的,有意外的发现,是其投入《存在与时间》写作的心态,同时代哲学家已经无法将其满足的“孤寂和朴素”。必然地,女性,或络绎不绝、年轻的女学生们,始终是他无法绕开的爱欲与文明。60多岁而患有严重抑郁症的埃尔福丽德,总是怀想1914年那个无忧无虑、划船唱歌的夏天,初识马丁的夏天,那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海德格尔在信里写,“在无意识中,我充满爱意而深刻地庆祝了你的生日,我们都应对此感到高兴——而我最珍贵的礼物就是我的爱的崇拜,以及我在你那里得到的安静和统一。”此后,埃尔福丽德的一生,将在隐晦的、千篇一律的认领中说服自己,在海德格尔一次次安慰与将女性们变为“一段异性友谊”的等待中,在海德格尔终于妥协“必须在爱欲中生活”。阿伦特曾不无嘲讽地将海德格尔与埃尔福丽德的婚姻视为“资产阶级与精英的陈腐结合”,我是不同意的,海德格尔在信中对夫人列举的哲学热情种种,与埃尔福丽德对于“哲学家婚姻”的忍让与创造,都是对阿伦特设想的打破。而无法避免的是,在优秀的灵魂面前,埃尔福丽德是个太微弱的存在了,阿伦特到达了更高的“此在”(Dasein)。 婚姻是一种契约与道德,阿伦特的出现,我以为不是挑战的,在现代婚姻文明背后还有另一种爱情与爱无关。它是抵达,是重新思考。也是冲突。如森田芳光的日式家庭伦理剧,爱的道德感漫过了爱本身。爱是一个现代命题,你我都苦恼,索伦蒂诺《年轻气盛》,命名中寻求返回。年轻的身体在阿尔卑斯的假日酒店中波光粼粼,少女丰腴而匀称的线条,性与老去的味道,爱与感受力在衰老的泳池得到和解。塞尔努达是不存在这样的追问的,他的心里住着美丽少年的情欲。将塞尔努达与洛尔迦一起阅读也是有意思的。《追忆费德里科•加西亚•洛尔迦》一文,塞尔努达确认了洛尔迦与其有相似的质地,绵密的少年感,同性之爱的光晕从古希腊的影子中排列。接受一个需要重新命名的天赋,或从身体中得到神圣的启示,身体是美与生命本身。济慈说,“美是永恒的喜悦”。 多情、惊险与浪漫的,短暂的洛尔迦的一生,对美的期待超过了性别本身。性别期待这种东西,我是不喜欢的,这么说有些女性主义危险的一面,劳拉·穆尔维表示了,女性是缺失、不足的,作为“观看者”的男性建构了形象的“女性”,而对偏见的“性别”本身提出要求,我以为无可厚非。天性是持久的快感(pleasure)与辨认。 “你是我们世界的盐”。不会再有“冒险而光彩”的安达卢西亚人了,对于数列的要求使我焦急。毫无天赋的人去浪费。
世上最难莫过于相互理解 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是理解自己,最难的事情是理解他人,而最为难得的事情当然是相互理解了。 1 中学的时候,我还处在父母离异的后遗症中,内心世界一片黑暗,天空是灰色的,内向不会笑,那时候电视剧《风云雄霸天下》正在热播,我一直觉得我就是不哭死神步惊云,因为我真的不哭不笑不爱说话啊。游戏人生估计是我当时唯一的心思了,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任凭外面风雨交加。那个时候我以为我知道的世界就是这样子的,灰色、不公、无情,我以为我妈就是不爱我,才无情地离开了这个家,我以为我爸沉默抽烟对我疏于管教就是不爱我,家也不是家。 可是直到后来,我才明白,真的没有那么多的我知道,我在人海中收获的那一个个陌生或熟悉的人的感动,那不是同情也不是悲悯,是一个个鲜活的爱和美好。我依然还记得对门的陈伯伯不但对我有救命之恩,还记得每年冬天他都会给我在雪地里捕捉麻雀,给我吃烤麻雀,小时候老家条件不好,一年不见得能吃到几顿肉。过年是小孩子最幸福时候了,因为有新衣服穿,有肉吃。陈伯伯一生未婚,是村里的护林员,几乎把我当亲儿子待,每次他从山里归来,总是带着野味来给我打牙祭;我依然还记得那个拉着我在旱冰场溜冰,带我飞舞的女孩子,也就是那一刻起,我自我冰封的心才开始慢慢融化;我依然记得那个让我人生发生巨大转折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因为他,我走入文字的世界,通过阅读走上了自我救赎的道路。 正是因为一路走来这些鲜活的爱和美好,让我明白原来真的没有那么多的我知道,这世界并不是我想的那样灰色、不公、无情,而是一个让我流连忘返的鲜活人间。 文字的力量是伟大的,读读写写驰骋在自己的世界里,自我救赎远胜于来自全世界的安慰,我终于能够理解父母对于婚姻的无奈,并不是谁遇人不淑,也不是谁好谁坏,那是整个时代的无奈和悲剧,婚姻本来就不简单,爸妈没有爱情的婚姻那就是更复杂的事情了,成年人都无法想明白的事儿,儿时的我,一个小孩子的思维又怎么悟得透呢,我们总以为我们知道很多东西,可是后来发现那不是过是一个个对自己、对他人、对这个世界深深的误解。 2 很多事情往往并不是你看到的那么简单,不要随便给一件事或一个人“定性”,请试着了解事件背后的故事和真相,发现每个人的闪光点。 大学的时候,我的政治课老师是个无趣的老头,食古不化、冥顽不灵,这么无聊又无意义的课还要每次都点名,布置的论文不许从网上下载,课上不让讲话不让睡觉不让玩手机,真是刻意和学生为难。我很是不屑,他不就是文革后搭了政策的顺风车能留在学校教书,否则,哪有这老头什么事。直到后来我亲眼看见他为班上一个同学向德育主任求情:“孩子虽然有错,但教育教育就行了,记过了这孩子还怎么出去找工作啊,怎么也要为他将来考虑啊!” 我才明白,他那么严厉的要求,出发点是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后来,我又听其他老师提起,他不肯凭着年龄评职称,一把年纪硬是自学了英语过教学考评,我这才真正佩服这位清风傲骨的老先生。 以前我愤世嫉俗,眼里容不下半点沙子,面对小偷小摸的人,每次都是大打出手,看不起、看不惯很多人和事,后来我初到上海,那估计是我人生最为低谷的时候了,父亲病逝,我又被母亲的新家庭排挤着,还有千里奔赴也没留得住的爱情,我一个三流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在上海混得有多惨估计只有我自己知道。火炉一样的夏天,我穿越了整个上海参加一场又一场的面试,在夜色倾城的街边躲雨,还自嗨地吃着小熊方便面,可还是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我这倔强而要强的个性,死活不肯向家人和朋友求助,一天只吃一顿方便面,估计说出来都没有人信,再后来都差点去做一些坏事,现在想想也是后怕,那些丢人无法言语的冲动还是不说了,庆幸我还是个有些操守的人。 后来总算在上海混得不错,同一批进公司的人,我总是第一个加薪,第一个升职。在上海我最大的收获不是钱包越来越鼓,也不是生活越来越好,而是终于能够体会那些在人生绝境处的人的无奈了。 想想那些小偷、青楼女子,要不是出于各种无奈,又有谁愿意去那样求生存。 我们以为自己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阴暗,有很多难以容忍的极品,有很多的不公平。其实我们不知道,每个人都有他的不得已,也都有他的闪光处。生活在这样一个无奈的世界里,就是那些小偷、青楼女子背后或许都有一个为鲜活的爱所付出的牺牲,有时候反而突然被那些曾经看不起的人感动。 我认为一个人成熟的标准之一就是:经历越多越不会轻易否定一些人和事,请试着了解事件背后的故事和真相,发现每个人的闪光点。 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是理解自己,最难的事情是理解他人和理解这个世界,而最为难得的事情当然是相互理解了。
那些再也没机会说再见的人 刚刚来到昆明,参加完大学室友的两场婚礼,一个朋友说,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 或许是同窗好友,或许是增以援手的陌生人,或许是青梅竹马,或许是等待很久很久却各安天涯的过客,又或许是少不更事的恋人,走着走着就走散了,时间一地,烙印一地,记得彼时的酸甜苦辣,记得赳赳转身时的潇洒,记得那些人无数次在梦里遇见,却再也没见过。 那些人,我们再也没见过。或许已过经年,或许只有短短数月。或许机缘未尽哪天还会再见,或者这种“再也没见过”的状态再也不会改变了。 一个人的街道、一个人的地铁、一个人的公交……那些人,再也没有遇见。偏偏某些时候,看见熟悉脸庞、听见曾经听过歌曲、遇见巧合我们当时情景,突然会想起某些人,你们过得好吗?是否在某些瞬间你们也会想起我?我们还会再见吗? 我们再也没机会说再见。 有人说,朋友,是分阶段的,我想生活也是分阶段的。 所以我越来越相信,每个人来到你生命里自有他的意义,哪怕他只能陪你走一段路,也许你们的相遇只是为了告别。至少他在某个时刻和你产生了共振,让你觉得生活似乎不那么难熬。 这个世界有的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有些人拼命想进入你的世界而你记得的只是陌生人的一个侧影,有些人爱了你很多年你却偏偏爱上只见了几面的另一个人。它就是这么不公平,而我们只能学会去面对 遇见的人,不一定都会在遇见之后慢慢消失不见。 但的确,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留下来。 那些人,一晃时间过了,在某个细小的时刻,你突然想起来,那个人,好像再也没见过。 少年时候,我们有时间等待,不急着做决定,不急着让人家做决定,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一句我等你,就真的等了,四年单恋一个人也发生在我身上了,不过现在想起也并没有什么后悔的。 可是现在,又有谁愿意去等一个人? 我们有时候会说若人生只如初见,可是慢慢的发现很多人在记忆里就一如初见,只是当我们再次相见的时候却发现,相逢何必曾相识,也或者相逢不知曾相识,亦未可知。
当我陈述苦难时,我希望听到你们说些什么 机缘巧合之故,我陪一位年长的先生,跟别人吃过许多次饭;也不知是否巧合,每次吃饭,他都会申述这一段: “我小时候,在某某乡村长大,家里很苦啊(此处描述里,加一些细节,感官印象鲜明生动,对桌的人都停箸不食,面露不忍之色);后来还生了什么什么病,平时不发作,发作起来要人性命;后来工作了也不容易(此处加一些惨淡的故事,对痛楚的描写格外逼真,对桌的人把筷子直接放下来了)……现在呢,终于闯出来啦!” ——每次听这位先生诉完苦,没那么多苦可诉的客人们都深感过意不去,纷纷安慰,而诉苦的那位先生便满面沉郁坚强加泰然,满面“都熬过来了”的半自豪状。仿佛孙权数周泰身上的疤痕,每道疤痕让他饮一杯酒。这些苦难成了他的勋章,于是大家便竖起耳朵,听他情不自禁的念叨: “我是看透了,人生啊,就是得如何如何(此处添加一些用口语描述的成功学秘诀)……”大家都侧耳倾听,哪怕有些人之前已经听过,也被迫在这苦难历程之前收心慑神,安静聆听。 理所当然的,我以前,很是不喜欢这样的做法。 中国古来文化里,很是推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而这种逻辑,其实有个微妙的反推,即:“接受过苦难的人,比一般人,更接近天将降大任的那位爷”。 这个逻辑未必严密,但许多人说话时,不免抱持着这样的心理: “别看我们现在差不多,但我起点比你们低得多;我经历过那么多苦难=付出的努力比你们多得多=心志也更坚毅=见识也更宽广=对人生的体悟也更深,你们应该尊重我,就像低难度游戏玩家对高难度游戏玩家顶礼膜拜一样。我炫耀渲染的苦难越多,我游戏的难度就越大!” 对弱者的尊重,在这个时代成为一种政治正确。所以在台面上,苦难越多,在这个时代越有发言权——所以许多选秀节目到后来,总得去比谁更惨。 这种境况,自然有好有坏。好的一面是:当“陈述苦难自数伤疤”在一个时代吃得开,而不是招人嘲弄,那至少说明一点:这个时代的大众共识,还是比较倾向于保护弱者的——这算文明的标准之一。 但是“炫耀苦难自数伤疤”,另有一种不大妙的倾向。因为大多数陈述苦难者,到后来都难免落入这样一种叙事语境:我生于丛莽,是从苦难里摸爬滚打出来的;所以我被迫信赖丛林法则,因为我过早经历了弱肉强食的世界……这东西如今,简直成了美国电影的俗套:一切有反社会人格的家伙,小时候一定吃苦受难,哪怕经济上宽裕,精神上也会倍受打击,所以总有借口。如是,少年的苦难,可以解释许多后来的行为,让人觉得许多事儿情有可原,反派也很值得悲悯…… 但如果再往前迈一步,就有点危险。一旦将苦难发扬成为挡箭牌,比如“别看我做这些看去不厚道,我是苦出身”,仿佛受了苦难,人就有豁免权,可以不受道德指责似的。如果依此考虑,则大多数炫耀苦难的人,因为其最后总能获得某种程度的报偿和豁免权,于是其陈述苦难本身,似乎也带有目的性了。 这种苦难陈述者,通常都带有骗子属性。 但世上,还有另一种人。 司马迁著名的《报任安书》里,列举了一大堆例子,比如周文王被幽禁,于是演了《周易》;孔子受厄,作了《春秋》,屈原放逐,赋了《离骚》;左丘明瞎了、孙膑坏了脚、韩非死在监狱里,才有作品传世。 他的结论是,“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简单说吧,一个人要倒了霉,想发泄,才有东西可写。 但这其实是个伪命题,是司马迁的自我安慰:要不然,古往今来那么多受了宫刑的,为什么只有他一人写了《史记》呢?但你也可以理解他,以及大多数苦难者的心路历程: 因为经历苦难,他们失去了许多东西,他们对此愤懑不平,而且时常会向命运叩问“为什么会是我”;人的心理卫护机制,让他们倾向于从缺失中寻觅回报,他们必须说服自己:苦难是有价值的;他们反复陈述,也是希望周围多给出鼓励;他们其实知道苦难本身是坏的,但如果相信自己天生倒霉而毫无收益,就会让自己崩溃;所以必须不断的吸取赞许,来说服自己:苦难也是有价值的。而从周围汲取各类资源,其实也都是这种自我说服的一部分。 我一个远房叔叔,远房到了不是过年就聚不到一起。半个世纪到四十年前那十年,他倒了些霉,后来每逢吃饭,也还会反复陈述: “其实那也不是很差劲,我还是有许多收获的”,大人们都会听着点头,哪怕他说过许多遍,大家也会耐心倾听,甚至还会各自倾吐些各自的倒霉事。 一开始,我觉得有些烦;后来才隐约感受到,其实诸位长辈对他的心态心知肚明,但因为他的时光已经流逝,无从复回;对苦难的叙述和自我安慰,是他的一种自我疗愈手段,我们给出的认同、宽慰甚至分享,就是他的自我疗伤。每个人到最后,都可能会积一肚子的苦水,希望去跟别人倾吐,所以对这种苦难陈述的原谅,除了体恤与怜悯也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所以,世上有两种苦难陈述者。前一种是骗子,反复陈述自己的苦难是为了获得道德制高点,而后一种则希望获得各类反馈,什么反馈都行。如果你表示“你吃的苦算什么,我也吃过”,他就会觉得不那么孤独;如果你表示“确实太苦了,你真不容易”,他就获得自尊心的慰藉;如果你默默倾听,他也能够减少一些委屈。 这里的悖论是:真正痛苦的、需要陈述的人,其实远比陈述痛苦的骗子们多;但因为骗子们更煽情、更动人,所以通常能感动人的是骗子。 而更多口齿不灵便,只能默默将痛苦压在心底,十成里只能倾吐一成的,却遍布我们周围,可能就是我们的父辈,可能就是我们老去的邻居,但因为他们的羞涩或习惯,于是他们的痛苦甚难被发觉。你去问他们,很可能问出一些骇人听闻的故事,看见他们精神上疮痍满目的疤痕,胜过虚构的传说,但他们却会笑笑说,都过去了。因为在漫长的、对精神痛苦不加过问的人生里,他们习惯了这样的默默自愈和小范围内分享,于是也就这样过去了——某种程度上,他们才是沉默的大多数。
“年轻人就该多吃些苦,多走些弯路!” 我有两位远房长辈,吃过许多苦,绕过许多弯路,极其厌恶这两句话。 半个世纪前,他们本来在苏州读高中,然后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被送到无锡乡下去了。每当他们开挖田埂、捉取泥鳅、夏天被晒掉皮、冬天冻得要死、被乡下的穿堂风嗖嗖时,就对吃苦这种事厌恨无比。每当去找人反映情况,总能听到这句话。当然词句并非完全一样,意思却翻来覆去,万变不离其宗: 年轻人,吃苦是福,要多走弯路多吃苦,才好啊。 比较黑色幽默的是,后来他们才知道:他们本来可以不这么苦。但当时的领导,背后这么说,苏州人就是娇贵,就是娇气,就是要让他们多吃苦,才好练出来。 他们吃了许多的苦。然后,在我刚出生不久的年份,三四十岁,就一个有风湿,一个有腰椎问题了。其中一个因为身体原因,内退了。 他们的同代人有些也吃过苦,事后还很自豪,觉得吃苦锻炼了自己。但他们二位不这么认为,尤其是风湿疼发作,尤其是腰椎不舒服到坐不直时,就念叨:吃苦吃苦,有个狗屁用! 理论上,如果设定目为是:让人少走些弯路? 那么最好的方法,是增进学识、传递经验,甚至授人以渔。 所以世上才有书籍,才有学校,才有教材,才有老人们经验之谈的教诲。 比如,我爷爷以前炒虾仁,往滚油里倒水,手烫伤过,他后来很喜欢说这个,就是为了避免我们走弯路,重蹈覆辙。而不是让我们自己烫一次,然后记住了。 正是因为有了知识与经验的累积传授,人类才有了今天。人类并不需要再被扔到荒野,学习钻木取火、茹毛饮血。 如果目的是让年轻人少走弯路,最直接的方法,难道不是直接传授给他们吗? 所谓的,让年轻人自己走走弯路吃点苦,通常是出于这么种意图: 许多年轻人,年少气盛,不肯接受经验教训,缺少学习能力或自理能力。那么,好吧,那就小马过河,自己尝试一下。 但请注意,这里的吃苦,是带引号的。 任何训练,其风险应当是被掌控的。事实是,大多数苦难,足以对人产生摧毁性打击。只有一些被控制的、细微的苦难,才让年轻人可以吃过一点苦,知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才知道在逆境中,如何应对。 这种程度的苦,可以是有益的锻炼,但同时,依然是一种带有伤害性的方法,来用恐惧警示年轻人。 直接传授经验让年轻人少走弯路,是正面的引导。 让年轻人自己闯吃点苦头好少走弯路,是带有伤害性的激励。 就像我们说,教孩子游泳,把他扔水里,就自己会了,许多孩子是这样练出来的。但如果救护不当,也会有孩子会因此落下心理疾病,甚至肺病。 吃苦本身并无益处,只是一种特殊情境的营造而已。 所以:如果意在让年轻人在恶劣环境下锻炼锻炼,是好事。 在逆境中磨练心态,则很微妙。这可能激发斗志,也可能挫伤年轻人的自信心,留下心理阴影。后者对年轻人而言,很可能是致命的。比如,我们上一辈人经历过的那些伤痕,他们现在只能自我安慰说是有价值的——可是,是真的吗? 如果可以选择让年轻人不吃苦,我觉得,还是不吃苦为好。要对桀骜不驯的年轻人实行惩罚式的残酷磨练,也得因材施教不是? 苦难毕竟不是好事。能作为教育的苦难,通常不是真苦难。 而大多数普通人,并不是史诗英雄,没必要用苦难来折磨他们。 人类累积许久的文明,是为了让大家过得好,而不是为了让人继续过刀耕火种生活的。 我有一个略带恶意的意思,不妨说出来好了。 有一些前辈,自己是在苦难里磨练出来的,于是相信了只有苦难才能考验人。 就像我认识的一位老师,总觉得填鸭式教育才能培养真才。 这种心态,其实有些中世纪。很经验主义,还很主观。 他们无法接受其他的方式,是因为他们确实没有见识过其他的方式。 另一种逻辑则更可怕。 我认得一位我外公的领导,亲口对我外公这么说我舅舅: “我们都是吃苦出来的,他凭什么一开始就能享福?” 挫折教育不是坏事,但许多执行挫折式教育的人,其心态和逻辑,并不那么美妙。人类发展到现在,靠的毕竟是知识的累积与经验的传授。我们的终极希望,也是以后的人可以少用苦难来换取经验。 而不是重新从刀耕火种摸索,让某些人得以满足:“哈哈你们吃苦了,才知道珍惜现在的好生活吧”。 当然,最后还有一种人。他们宣扬你吃苦对你是有益的,所以少发一点工资少放一些假是有益的锻炼,这通常是因为: 他们是你的老板。
第3卷 第0496章 再见故友,交易会开启 太一新书上传,求点击丶收藏丶推荐丶打赏。 没有账号的小伙伴希望注册个账号,给太一一份支持。 你们的支持便是对太一最大的肯定。 【签到是荣誉和实力的体现,希望大家看更新的同时不要忘记点击签到】 【若是手头有贴吧月票的,也请点击右上角进行投票哦】
我仿佛又忘记了更新 我是罪人
一辈子很长,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 王小波说:“一辈子很长,就找个有趣的人在一起。” 容貌总会改变,面颊不可避免要松弛,可是对于生活的趣味则如同一技傍身,学习不来,学会了就丢不掉。 粗茶淡饭不要紧,朋友散场没关系,兵荒马乱也无所谓,和有趣的人在一起,一盏红烛,一杯烧酒,可饮风霜,可温喉。1. 晋人王子猷居山阴,一晚忽降大雪,子猷被冻醒,索性来到院中边饮酒边观赏雪景,不由得心绪起伏,吟起诗来。 有趣的人,未必有多显赫的名声,但肯定潇洒脱俗。 这种潇洒脱俗怎么定义呢?比如说一日坐公车回家,不料坐反了公车,却也没有影响心情,随性游览陌生的地方,有了一段不期而遇的惊喜。 特别记得大学的时候,和几个校友约着从学校骑车去大观楼公园游玩,半路突遇暴雨,还是一群落汤鸡有说有笑去了大观楼,然后跑去玩水了,特别开心的一天。 我想如果没有这种潇洒脱俗的作乐精神,发生这些事就又是截然相反的一个结果了。 2. 《窃听风云3》上映前,周迅在一次采访中说:“我很好奇为什么很多人追问我在片中戏份有多少?对我来说,与谁拍戏比戏份重要,生命就这么长,要和有趣 的人一起度过。”周迅口中有趣的人,不只是《窃听风云3》中的老搭档,还有她甜蜜依偎着的高圣远。 特别喜欢周公子灵气劲儿,随性、洒脱、直率而有趣。只有这样的周公子在经历七场恋爱后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 3. 一次与友人聊天,谈及对一个人的至高评价是什么?我答:“有意思。”无独有偶,不久前读到一名流的文章,说在对交往对象的最高评价这个事情上,几位好友的观点竟出奇的一致,无外乎“这是一个很有意思,很精彩的人”。顿时,共鸣感铺天盖地。 用这样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值得将一个人纳入自己的朋友圈,或者长期交往,在一般人眼中或许稍显功利。在我看来,却是门槛最低的交友原则。 有意思的人常常是睿智、诙谐的,通俗说来就是,让人觉得可爱。与这样的人交往,仿佛一扇新世界的大门被打开,不同的视角、独特的想法、新奇的灵感,源源而来;即便相悖的意见,也能在碰撞间迸发出奇妙的火花。 4. 日语中有个词,叫做成田分手。说的是该国很多新婚夫妇结束蜜月旅行后,随着飞机降落成田机场,二人关系也以分手收尾。 其实早在《围城》里,大智大慧的钱老先生已经借赵辛楣之口说过:“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共同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没有吵嘴翻脸,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沧桑岁月的损耗对象不仅是容颜,还有激情。如何在茶米油盐的琐碎里依旧“相看两不厌”,如何在桑田变幻以后,纵然面对白发与皱纹,依旧怦然心动,对彼此的兴趣是关键。无聊乏味的伴侣,毫无疑问,将不可挽回地把生活推向庸俗与索然。 一个有趣的人,他不一定必须具备深厚的学识,但他的内心必然是丰富的;他不一定走过很多的路,但他的生命中必然一直有故事在发生。在这个如林的世界里,永远不缺少各式各样的人,可唯独,有趣的,最难遇到。 希望有一天,你我都能与“自我”以外的他人世界发生一场异彩纷呈的相逢;也希望有生之年,你我能有幸成为彼此太长生活里有意思的那位。
西门庆跟李瓶儿之间,算是爱情吗? 以前琢磨过:为什么西门庆妻妾最多,就是李瓶儿一死,他格外疯癫?先是嚎啕大哭,跳得有三尺高,叫的话不成体统,但胡言乱语,尤见真心:“我的没救的姐姐,有仁义好性儿的姐姐!你怎的闪了我去了?宁可教我西门庆死了罢。我也不久活于世了,平白活着做甚么!” 嗯,首先自然是有皮相,美丽娇柔。西门庆见多识广,都要赞美她“好个白屁股儿”,潘金莲听了吃醋,还特意把全身抹白来对抗。 本来是花子虚的老婆,被西门庆偷情得来,多么刺激,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多一层动人处。而且过来途中,还经历了得而复失,最后复得的心路历程:李瓶儿一度嫁了蒋竹山,让西门庆觉得大怒。最后李瓶儿还是归来了,而且态度温婉。这种别人的老婆眼看要成自己的忽然又成了别人的最后终于成了自己的,一波三折,怎么让西门庆不”满心欢喜“。 不只嫁过来,还带了大笔的钱——花子虚还没死呢,她就胳膊往外拐撒过来不少钱。金钱未必能制造爱情,却能把爱情装饰得金光璀璨,怎么让西门庆不”满心欢喜“? 还生了个大胖儿子!生完儿子,西门庆就当官了!这么个福宝贝儿,怎么让西门庆不”满心欢喜“?自从有了孩子,跟李瓶儿在房间里天伦之乐,潘金莲只能气得雪夜调琵琶了。 临了,吴月娘是当家的得有大娘的款儿,潘金莲是刁钻,孙雪娥是狭刻,孟玉楼貌似呆萌但自有主意。李瓶儿呢,原是梁中书妾,见过场面;嫁过花子虚,见过钱;大户人家出身,不比清河县的姑娘们小地方人。对别人不说,对西门庆,真是温婉柔和,死心塌地,从头到尾,对上对下,没什么是非。丢了蒋竹山嫁过来时,对西门庆一番“您是个天,他是块砖;他哪里能与你相比,你就是医奴的药”这些话儿,最贴着西门庆的心思。西门庆也不是白痴,精明着呢,也知道潘金莲、宋惠莲们都不是省油的灯,所以格外爱李瓶儿。愿意的话,去统计下:《金瓶梅》里,“西门庆听了,满心欢喜”的段落,怕与李瓶儿相关最多。 但是……这玩意算是爱情吗? 在中文语境里,《金瓶梅》里的爱情话题,是个安全的玩笑。比如说相声时,来一句“他们是真挚的爱情!——西门大官人哪……”天然是个包袱,大家会笑得稀里哗啦。这里头,有一种默认想法: 就西门庆和他那几位,还配谈爱情么? 因为在普遍的想法里,西门庆总是跟三级片挂钩,跟潘金莲倒挂葡萄架挂钩,跟勉铃银托子挂钩。按他的手段,确实也不够光明正大:他靠买通王婆、勾引潘金莲、毒死武大来修饰他与潘金莲爱情的,又比如,李瓶儿本是花子虚妻房,西门庆先与之私通,又半坑不坑的让花子虚经济上吃了大亏,最后费了周折,才娶进门来,这也属于奸情得遂,谈不上爱情。虽然最初潘金莲叉竿打西门庆的头相遇,其实算有那么点儿浪漫情怀,但到底不干净。 这里头,有一个更深的意思。 爱情这个词,很大程度上,是被符号化了。谈此二字,必然与精神洁癖挂钩。开初必须得一见钟情,发展到情好意洽,自然而然;中间自然可以有肉欲成分,但必须是美好的;倘若有过利益算计、贪花好色、钩心斗角,这爱情就跌了档次。这种心态的后果之一,就是许多人都有初恋情结,仿佛初恋才是美好的,而非初恋就不干不净。宝黛算是爱情,贾琏和熙凤就明显差了一级。在这里面,爱情是分等级的:皮肤滥淫,就是比发乎情止乎礼要低。 其实呢,有点儿变相的仪式化情结。或者说,抒情欲。 世上有种病,姑且叫做爱情仪式化强迫症好了。得这症候的人,假设他们在单身状态,一定会对友絮叨、对己自苦,话痨似的重复着他们多么渴望一份爱情。这份爱情久久得不到,于是他们会自嘲,会刻薄,会在K厅里一遍遍嚎同一首情歌。可是等他们有了伴侣,情况并不会变得更好。无论伴侣看似多么完美,他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念叨:自己曾经有过一个多么好的梦中情人,却如参商分隔,不能相聚;如今的感情当然也还不错啦,但是,当年的梦中情人才是最纯真最美好的时节…… 好了,他们这么絮叨着,终于分手了,于是他们又癫狂了。感叹失去的恋人是世上最美丽的对象,深悔自己当初是如何不懂的珍惜,满脸的蓦然回首幡然醒悟。 最后,命运都烦透了,发给他们一个合适的伴侣,终于也稳定下来了,终于还有机会见到曾经的旧爱,倾诉当年的心曲,如此终于了无遗憾了吧?不。他们还是没法高兴。他们会感叹时光流逝带走了爱情,感叹旧爱已经被岁月雕出了皱纹,觉得最美丽的时光都过去了,最纯真的爱情不复存在了——虽然他们也许都没有经历过像样的爱情故事。当然,不妨碍他们在此期间,伴随着各类情绪的抒发方式,比如情歌,比如爱情题材小说,比如写日记,比如做一些电视剧里的人会做的事。 当然,这种症候也有高级的表达形式。归有光《项脊轩志》末尾写“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令人读之泫然,但事实是:第一任妻子魏氏在他三十岁那年过世后,归先生续娶了当地望族之女王氏。到四十二岁时,陪着新欢,悼悼旧爱,自己当然挺好,我们外人看去,多少有些感觉怪怪的。但归先生有才情,就过去了。大多数人,没这么好的文采,表现出来,就是愿意把一分爱说成十分,越苦恋越能满足他们的传奇欲望。所以现实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人:他们会把爱情故事大肆夸张,每个细节都说得像电影——实际上,他们可能真是按照电影结构来改编自己爱情故事的,总觉得自己所经历的状态,离幻想出来的爱情还差许多。福楼拜写《包法利夫人》:爱玛明明拥有平凡温和的婚姻,却自觉婚姻不幸,把自己拟代成浪漫小说女主角,然后就忧世伤生起来。在一个爱情故事里,痛苦而悱恻的爱情比沉着而温暖的爱情更有传奇性,更悲剧,也更瑰丽。 如果一个人单纯沉湎于这份幻想中,当然无妨:各人有自己做梦的自由,在生活里扮演自己幻想出来的角色也是各人乐意。但比较吓人的是,这样的人如果和他人有了段爱情,通常会不小心伤害他人。在得到爱情之前,他们会自动代入,把追求对象当成公主,把自己想成骑士,竭尽所能的追求;而当爱情到手后,他们会心不在焉,继续幻想更符合自己心境的爱情故事。这里有一个奇妙的矛盾:感情和相处有技巧,是需要培养和训练的;但爱情仪式化强迫症总会认定爱情只有第一份才是真诚的,此后都不够纯净,类似于此。 世上的植物,并不都产在温室里。灵芝可以出自山崖,莲花可以出自污泥。没有一段爱情,可以这么恰好——命运也不是导演,不可能给每一段爱情,都设一个MV式的剧情,给你抹好妆容、打好灯光,让你来邂逅与一见钟情。实际上,大多数一见钟情只是凑巧,你会觉得那是命运的安排,也许只是因为那天的天气、你的心情、对面伴侣的容貌,恰好凑得好罢了。 老舍先生说过句话,大意是,穷人没法算计爱情,情种都生在大富之家。实际上可以换种表述,通常认可的情种,都生在书香门第,因为他们有文化,善于修饰和营造美丽的爱情;但荷尔蒙冲动者、土豪、色狼、混球,其实也是有资格谈谈论爱情的。还是说回《金瓶梅》里,李瓶儿死后,西门庆嚎啕大哭,跳得有三尺高,叫的都是些“我的没救的姐姐,有仁义好性儿的姐姐!你怎的闪了我去了?宁可教我西门庆死了罢。我也不久活于世了,平白活着做甚么!”这些言行举止,如今看来,简直滑稽,还带丑角色彩;但设身处地,一个土豪出身如西门庆者,又不是文人雅士,势必无法出口成章。他也只能用这种狼狈的号哭,表达内心的情感。你也许无法同意,但如果去掉爱情仪式化的色彩,去掉西门庆和李瓶儿开始的偷情经历、金钱来往、皮肤滥淫,考虑他们的朝夕相处、天伦之乐,于他们而言,虽然开始得不那么光明正大,但后来就是寻常夫妻,就是爱情。 这话可能有些政治不正确,但爱情只是果,而非因。人们相爱,最初的因,可以千奇百怪:比如虚荣心,比如生理向慕,比如利益计算。但古话说日久生情,诚不我欺。时间长久、相处融洽之后,自然有血肉连心的爱情存在。你可以嫌这些爱情来路不正、不够纯洁、没有从一开始就走精神的高端的路线,但这毕竟是爱情。实际上,大多数泥淖里长出的、满带瑕疵的爱情,往往比浮空凌云的爱情,还要真诚一些——因为没有那么多的自我暗示和仪式感想像。
一个人,要有自娱的精神,也要有自愈的能力 If every unfolding we experience takes us further along in life, then, we are truly experiencing what life is offering —— 李安说,如果我们在人生中体验的每一次转变都让我们走得更远,那么,我们就真正的体验到了生活想让我们体验的东西。 只是在体验花花世界之前,我们需要先对自己进行抽丝剥茧。这次回家,我见到了闺蜜镜子。 她的神色依然如少年的明艳模样,笑起来,肩膀和眼睛会习惯性一抖一抖,让人忍不住跟着雀跃晃动起来。我们识于微时,多年前,她是人群中颜值和才华兼备的美女学霸,我是躲在课桌后只懂得捣乱的平凡学渣。后来,和大多数青春期里的朋友一样,彼此沿着各自该前往的人生轨迹大步流淌而去,再回头,已然走上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网上有段子说,“走过最难熬的路,是套路”,可对镜子来说,走过最难熬的路是考公务员这条路。 我家是三线城市都不会归纳进去的地方,属自治区管辖,本就是“不包邮”的偏僻之壤。小地方的人情世故和生存法则俨然深入人心,纵使互联网时代早已促燃漫天星火蓬勃辉煌,但家里的长辈们仍把“公务员”这只萤火虫当作唯一取暖源,捧在手心里。好似没有这萤火之光,便得断定人这一生注定黯淡收场。 我没有批判这种生活方式的意味,体制内,自有体制内的优越和社会地位,体制外,自有体制外的潇洒和跌宕机缘,本来就是两种无从比较的生活形态,因人而异,各占千秋。 只是,我不大喜欢,因为某个人的个人思想或某片群体的群体观念而彻底否认掉选择的另一端。 你选择自由,不代表平稳就是无耻。 你选择独立,不代表依赖就是猥琐。 你选择放手,不代表争取就是愚蠢。 你选择有机蔬菜,不代表普通的菜就没营养。 你选择喜怒形于色,不代表沉默就是心机婊。 你选择画地为牢式怜悯自我,不代表飞蛾扑火就是侵占爱的城池。 你生活在北上广,享受着科技经济的双重便捷,就盲目指认“悠然南山下”是不思进取的懒惰做派?你生活在诗一样的大理,整日推门就是吹酒小楼、巷陌茶花、五更雨、三面风,信手拈来的诗情画意,就该PO在朋友圈里说风凉话嘲笑城市里的加班狗? 事实上,无论是性本爱丘山的田园傲骨,还是忠诚信服于互联网公司三六九的有志青年,每个人有每个人选择的权利,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怀揣利弊,不同阶段、不同状态、不同背景,不同的频道会发出不同的赫兹。 镜子是在大四,临时决定要考公务员。 算是半被逼半自愿的情境之下做出的选择。镜子打小是应试教育里规规矩矩的好学生,对于未来,没有过太多明确规划。“当你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的时候,就去学习吧,知识是永不过时的护身符。”那个岔路口上的镜子,并不清楚自己出了校门还能干什么,有哪些待挖掘的能力,对于社会经验,一穷二白。但她很清楚,自己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学习,以及坚持了十几年的学习能力。 最开始,镜子内心里是有些小骄傲的。尽管明知考公务员的各路大军早已兵临城下,仍不影响她的嬉笑玩乐,大抵是有点轻敌。又或许是,尚未踏出校门的学生潜意识里,对于竞争没有太大概念,总觉得考公务员和考期末考试能差别大到哪里去。 镜子第一次的省考失利,果然如期而至。 仓皇之下,镜子开始正视起“考公务员绝非易事”的事实,并很快去报了一个课程辅导班。进入辅导班之后,面对着班里十几个同学,看着他们对答如流,政策理论、人物案例、名言警句,各个看起来都有着“七步成诗”的硬功底。渐渐的镜子发现,她曾引以为傲的学习,其实不过只是中庸水平。 辅导班里的其他同学们,张口时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下笔时洋洋洒洒挥斥方遒,速度和深度,都让她由衷觉得紧张,一种来自于本能的紧张。 镜子也正是在这段时间里,学会了以一种自娱的态度来面对生活。 “既然比不过,那就不和他们比了呗” 真正优秀的人,他们从来不和别人比,他们只关心今日的自己和昨天的自己有何差异,以及如何在这种差异中突围愈合。 回头想来,那真的是一段孤独并快乐着的时光。 “想不开的时候,觉得身边竟没有人能够同我说说话,没有人理解,没有人鼓励,上课下课都是孤零零的。想得开的时候,会觉得每个人都是这样过来的,成长,本来就如此。” 每当疲惫感排山倒海袭来,镜子就全副武装拿努力死磕。 士人读书,一要有志,二要有识,三要有恒。 想过放弃,但又不甘。 整日都在怀疑自己和肯定自己的夹缝中寻找新鲜氧气,整个人就像是置身于一团矛盾之火中,不断被摧毁,重建,再燃尽,聚拢,最终练就一双能够及时分辨自我状态的火眼金睛为抗体。 第二次是国考,镜子杀出笔试的重重包围,好不容易进入面试。却在应对面试官时因为过度紧张而变得手忙脚乱,呼吸急促,脑袋嗡嗡,根本想不出该怎么回答问题,整个人愣生生被憋得面红耳赤,从考场落荒而逃。 结果出来后,却看到平日里一位成绩普通的同学最终拿下了该职位。那个人,在笔试时,成绩是排在她后面的……那一刻,她的手瞬间就变得冰凉,却在和同伴的交流中使劲压抑着自己颤抖的声音。觉得委屈,而又无从委屈。这么长时间来的努力备战,还是被自己搞砸了,从小到大一路披荆斩棘的“骄傲女王”在连续的考试失利下,内心难免动荡。 可这些,她不但不能说,不能表达,不能倾诉,还得小心翼翼佯装出大方的态度,继续照常学习。她难过,可她更怕父母因为她的难过而难过。 这个时候,她已经拿到了毕业证,考公务员不再是她的王牌退路。 为了避免给家人带来“啃老流言”,镜子决定临时先找个工作,一边上班,一边考试,算是摸索下自己对于未来和理想的向往脉络。她比谁都知道,风轻云淡只是表象,如果解决不了“自己到底该做什么、适合什么”的根本问题,其他的都只是麻醉剂而已。 国考失败之后,她开始整夜整夜失眠。 在县城里找到好工作的空间和机率很小,主要是可供选择的,寥寥无几。镜子去了一家保险公司当合同工的会计,白天在几平米里的房间里办公,晚上回家吃完晚饭就专心投入到复习中去。她推掉了大半的社交约会,朋友圈里偶尔发的动态仍然诙谐、正能量,但现实中的她开始越来越不爱出门,到底还是有些忐忑的。小城市的人言可畏,随着周围的同学们陆续开始参加工作,每天一出门,就会被大街上碰到的亲戚朋友不断寻问,“毕业了吗?在哪里工作?做什么职位?” 为了不妥协,你要妥协很久。 镜子想快速结束这种尴尬状态,却又不得不耐着性子等待。 期间,发生了一件真正意义上改变她的事情。 她在保险公司上班那段时间,面对着里面员工之间的斤斤计较和打小报告等幼稚行为,让她对县城里的公司彻底心灰意冷。环境造就人文,你很难奢望,在一个到处都是靠忽悠的蛇蚁之辈的公司里,创造出多少脚踏实地的价值。 尤其是,在某次外出培训中,同行的经理竟然想暗中潜规则她。 他们去隔壁县城培训,培训之余,大家在饭桌子上陆续喝了酒。镜子喝的很少,回到酒店里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床上躺着的是正半眯着眼的经理,经理笑笑,以一种平日里没有见过的挑逗语气说:“今晚我要睡这里”,眼神中流露出的轻薄,不言而喻。镜子哪里见过这架势,看着情况不对,便打电话想喊人求救。对峙许久,最终经理见她一副要拼命的架势,带着满身怒气退出了房间。 镜子松开握紧的拳头,指甲把掌心都掐出了整片红。也是这个瞬间,镜子暗暗发誓,一定要离开保险公司,离开令人作呕的这种环境。 “我特别害怕,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 “我无法允许我自己,不努力,将来过上这样的无望生活。” 第二天,镜子没有再去保险公司上班。她决心还是通过自己最擅长的方式来得到想要的生活,全心全意扑到试题上,再试一次考公务员。也是最后一次,如果依然过不了,她就豁出勇气去北京找工作。 结果,成绩出来。 她过了。 从来没有在外流露出太多情绪起伏的她,生平第一次,让别人看见她哭。在大家纷纷来道贺“这一切都结束了”的时刻,她却喃喃自语,“不,是一切都要开始了”。 我知道,她说的是她自己,结束和开始中踏浪而出的汹涌灵魂。 镜子花了将近2年的时间,在反复的失望失落中不断重建自我,摸索前行。从一个自以为是的佼佼者,变成一个抑郁自卑的狂躁者,再进化到一个拥有平常心和平衡力的苦行僧少女。也许有人不懂,镜子为什么要把青春的赌注全部押在考公务员这件事上,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在误打误撞的过程中,她惊讶发现,过去自己是被迫学习,现在自己是享受学习。当学习变成一种理想时,似乎也是件好玩的事情呢” 她这两年,仿若是经历了一次重生。 她每天在心理暗示自己,要勇敢,要自信,再难过的事情,蒙头睡一觉就好了。事实上,让这一切变好的从来就不是虚幻梦境,而是她自己那超强的自愈能力。 当我们不再期待别人所给予的温暖和依靠时,就足够快乐了。 当我们能够通过自身散发的热量回馈世界时,就已经长大了。 一个人,要有自娱的精神,也要有自愈的能力。 愿你嘻嘻哈哈的外表之下,有一颗硬硬朗朗的心。 当骄傲的镜子,愿意把这些晦涩经历当玩笑般的讲出来时。 我知道。 她才是真正变得骄傲了。
所谓成长,是不是四平八稳丢掉你所有的勇敢? 我羡慕你的深谙世事,你羡慕我的热血勇敢;后来我处处碰壁也深谙了世事,你却也只是深谙世事,而我依然有我的热血勇敢,不过多了些智慧。1 时常有人对我说:“好羡慕你啊,四处游玩去 了那么多地方。”其实有时候我也蛮羡慕你们事业有成、爱情美满的。 其实这人都是性情决定命运,像我生来爱自由,向往世间美好的一个个瞬间。 时而留恋在那个叫做的家的城市,守一场日落,看着阳光洒过那沧桑的街区小道按下快门,等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架起火炉搭起砂锅,锅里羊肉飘香,三两好友带着烈酒如约而来,烈酒一杯温喉,三言两语话家常,笑谈人生,再几杯微酣,饮着风霜而归。 时而走一段长长的路,迷失于陌生人群里的一个个感动,在丝绸古道上感慨诗人王维究竟是怎样的情怀才可以写下“长河落日圆,大漠孤烟直“的绝美诗篇,这是相机永远无法表达的画面;在群山之巅省悟自己的渺小,众生的渺小,那破空而来的第一道曙光,照亮了人间,也照亮了我自己的人生。 2 年轻的时候,一腔热血,不懂得三思而后行,经历了很多无为的奔波,南南北北来来去去,认识了很多人,也失去或离开了很多人,因为太过难忘的过去,想把一些人牢牢的留在生命里,可是不得不接受的是生离死别和渐行渐远。因为珍惜、怀念千里奔赴去见一些人,我走999里却与你失之交臂在你的最后1里,那一刻这场千里不再是千金不换而是一文不值,其实一场场奔赴并不艰难,,站在另一个城市呼吸,原来,城市与城市之间,并不遥远。只是并肩而立,淡淡的一些问候,老朋友吧,不陌生,却也不再熟悉。平和淡定,有些话,无从言语。 走的路多了总会成长的,我不再是那个愣头小伙子,你也不再是那个黄毛丫头,我们再也不会冲动的去做一些事情,比如千里奔赴去见一个人,开始漠视以前所有的诺言和梦想;我们再也不会玩命爱一个人,谈恋爱结婚甚至交朋友都开始像一场门当户对或攀龙附凤的谈判和交易,我们所谓的成长就是事情越来越复杂和世界越来越复杂。每个夜深人静的夜晚,那孤独的灵魂总是饱受内心深处那些最初美好的呼唤,直到有一天,冰封后,心情如水一样的平静。 3 因为一篇文章认识了一个读者,她告诉我她前男友竟然是有妇之夫,分手后还不断的以爱情的名义打扰她的生活,消失几年的已经结婚的前前男友也突然出现,说听你混的挺好的,借点钱花花,还说脏话骂人,我也是被恶心到了,这人渣。不过谁年轻的时候没有遇到几个人渣,背叛、出轨、劈腿又不是什么稀奇事,有时候太过伤心会觉得不会爱了,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有时候甚至都开始质疑友情,更甚者开始怀疑自己,质疑自己选的路。 成长到底是什么?是碰壁后的学乖、失败后的妥协、受伤后的绝望?失去一个人,失去一段感情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与我而言这些年失去 东西太多,母亲离家改嫁,父亲病逝,女友的离去等等,不是依然乐观的站在这片土地上么?生活的信念很简单,你自己不倒下,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我姐、还有我一个朋友,虽然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现在不也依然遇到幸福。 虽然我也承认自己再也不会轻易付出自己情意和信任,再也不会无所顾虑的千里奔赴去为一个人或者一件事,但是深思熟虑、三思后行之后我还是会对一些人满坏期待的,千里奔赴现在也依然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不容易的只是那个奔赴的决心了。 所以我们越长大越会失去勇气了,所谓成长让我们吃一堑长一智,殊不知吃一堑长一智这句话还有后半句是你撞到南墙就是新世界。我认为的成长是一个人深谙世事后依然有梦想,是深谙人事后依然相信爱和美好,而不是三思而后行到退缩回去,也不是深思熟虑到开始短视生活,眼里只有利益。 不确定为我勇敢是否就有未来,但反正会有一个人,不是我也会是其他人,也不算太糟,那为何还要冒险。你是这样就选择仅止于此了吗? 不要说那些收获的美好都是因为运气而非勇气,那谁能否认这运气也是未知的一部分。当然勇敢是冒险的,结果也不尽是美好。但如果因为被未来和未知吓住,而被动等待当下慢慢腐朽出的以后,你不会对自己失望吗。 至少会感到遗憾不是吗?你总不希望未来有一天有一个声音问起自己“如果当初我勇敢,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所以,无论我们经历了什么?多大?都应该始终有勇气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此路不通也可以曲线救国。 ------------------------------------------------------------- 闲走几段路,讲几个故事。 喝几壶老酒,啸一声江湖。 远方与诗,厨房与爱。 读书写字,听歌旅行。 一沙一世界,每个人都是一粒沙,也是一个大千世界,这也是沙千的由来。
但愿我从没读金庸……好从头再来一遍 金庸先生,今天93岁了。 他写完《鹿鼎记》的最后一行,让韦爵爷微笑着归隐江湖,也就此封闭了他的江湖,至今也已经四十四年了——而他写那十四部,也就用了十八年光景。 我希望,他老人家敞开了活,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张三丰那个寿数只是个起始点。 然后……我希望自己从没读过金庸。 确切说,希望我可以回到一种“从来没读过金庸小说”的状态去。 然后,重新开始读。 按说,生书熟戏,听不腻的曲艺。书是陌生的好。但金庸先生的书,很耐重读。耐重读的书,都如五香豆腐干,有味,耐嚼。书页当然没法扯来吃了,于是耐嚼就体现在尺寸与劲头上。 读金庸熟了之后,每次重读,都像是孩子上游乐园,可以径直去自己喜欢的段落。因为已经没有悬念,没有紧张,只剩读那一段儿的愉快了。 有朋友喜读情情爱爱的段落,看见张翠山与殷素素、张无忌与赵敏的纠葛就来劲;有朋友喜读男儿慷慨的段落,捧着胡一刀大战苗人凤便不撒手。爱读豪气干云的,翻到乔峰去聚贤庄就血脉贲张。爱读金戈铁马的,会死读成吉思汗与账下诸将那些句子。 我甚至有朋友,专爱看桃谷六仙扯皮,还一本正经跟我说: “别看他们说的都是胡扯,就是好看,逻辑上还真不易驳倒,跟说相声似的……” 我自己无聊起来,爱重读《书剑恩仇录》里乾隆自命风流去嫖玉如意,被红花会捉了;是《鹿鼎记》里一干大员官场酬酢,从韦小宝韦爵爷视角看来,格外搞笑。那是金庸先生戏笔调侃最好玩的所在。 偶尔也和朋友们聊,为什么无聊起来,就会想重读金庸的书? 大概结论是,好看,这是其一;看久了,悲情的部分也不悲情了,于是只剩下一个虚拟的世界,仿佛古代人看山水画而向慕生活在其中似的。 我们这些重读党,每次重读,都像是找一个任意门,重新回到金庸的武侠世界。萧大侠死在雁门关了吗?没关系,我们还是可以去无锡松鹤楼,看他和段誉斗酒;洪七公和欧阳锋拥抱着死在华山了吗?不要紧,我们可以立刻回到他和郭靖黄蓉初次见面时,去问黄蓉要鸡屁股吃,还吃了“二十四桥明月夜”、“玉笛谁家听落梅”…… 那是个很鲜活,很扎实,又安全的世界。这就够了。 但真正的乐趣,还不在于重读。 回想起来,我读金庸小说,都是很久以前了——我大概小学五年级就读完十四部了吧。那时我读书经验不丰富,于是: 我第一次读《书剑恩仇录》,初时只以为主角是李沅芷,直到陈家洛出场,才发现气氛为之一变,觉得女主角是霍青桐;救出文泰来后,江南事了,以为大事已定,不料后半部分,陈家洛在大漠之上,遇到香香公主,小说氛围立刻又天翻地覆,终于迷城玉峰之类情节齐出,真是弄雨翻云。 我第一次读《射雕英雄传》,初见江南七怪与丘处机,以为天下高手;又出来黑风双煞,只觉一山还比一山高;看着郭靖练全真内功、学降龙十八掌,一点点变强,然而之后,东邪西毒、五绝纷起,真是另有高处比天高。等小说结尾,欧阳锋发疯,英雄束手,而成吉思汗扬鞭草原,问郭靖自己算不算英雄时,忽然就觉得先前自己并没真读懂这本书。 我第一次读《鹿鼎记》,先以为韦爵爷会与其他少年英杰一样成才,后来发现不对:康熙擒鳌拜、韦爵爷招惹吴三桂、李自成与陈圆圆、桑结与葛尔丹,终于韦爵爷去了莫斯科,辅佐苏菲亚女王搞运动,再后来平三藩、定台湾,韦爵爷亲自定了雅克萨条约。这诸般滑稽,眼花缭乱,全然出于意表。 我第一次读《天龙八部》,到发现木婉清与钟灵是段誉妹妹为一变,到萧峰痛知身世又一变,到虚竹出场成为第三主角又一变。终于少林寺前,燕云十八骑尘烟飞舞,西夏宫中,一语而定梦郎梦姑。茶花影里,刀白凤告诉段誉,“那些其实不是你的妹妹”。情孽纠缠,飞短流长。 是的,回想起来,第一次读时,还来不及去体会深文奥义,只讲究看故事的时候,才是最动人的体验,一曲一折,一跌一宕。 很可惜,除非失忆,我很难回到“从来没读过金庸”的阶段了。这种一次性的美妙快感,结束了。 跟过连载的人一定知道,单行本读起来很美妙,但追连载过程中那种心情,又截然不同。 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读到的多是金庸的单行本。那时尘埃落定,甚至修订完了。而20世纪50年代-70年代,香港的读者们,却可以读连载。当然很难熬,不如读单行本快慰。而且连载版本与我们现在读的,多有不同。比如,连载版本中,杨康招惹的有穆念慈与秦南琴两个女子,张无忌身边常伴一只火猴,王语嫣最初叫王玉燕等。 稍微想象一下好了: 1958年的夏天,香港市民在喝茶讨论:“哎呀,洪七公被欧阳锋打了一掌,会不会就这样死掉啊?”“周伯通跳海了,是不是被鲨鱼吃了啊?” 1961年的夏天,香港市民买到了一份《明报》,“我要看看小龙女到底死了没有!” 1962年的夏天,《明报》的读者纷纷念叨:“这个周芷若看来一定是女主角了,可是赵敏又是个谁?” 1965年初,《南洋商报》的读者感叹:“这个阿紫也是段誉的妹妹!怎么那么多妹妹!” …… …… 金庸先生写过,他当年一般一天写八百字。想象起来,幸而当时没有网络,不然,香港与东南亚人民,一定要一边催更新,一边嚷嚷:“我喜欢的主角不要死!” 是不是想起来就很有趣? 这种去买一份《明报》副刊,看一期更新,然后继续等着的生活;这种十八年里,这么等着盼着,翻完十四部的生活,想起来,是挺幸福的。 【“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宋彻。啼鸟还知如许恨,料不啼青泪啼血。谁共我,醉明月?” 这首气宇轩昂志行磊落的“贺新郎”词,是南宋爱国诗人辛弃疾的作品。一个精神矍铄的老者,骑在马上,满怀感慨地低低哼着这词。 这老者已年近六十,须眉皆白,可是神光内蕴,精神充沛,骑在马上一点不见龙钟老态。他回首四望,只见夜色渐合,长长的塞外古道上除他们一大队骡马人伙之外,只有阵阵归鸦,听不见其他声音,老者马鞭一挥,纵骑追上前面的骡车,由于满腹故国之思,意兴十分阑珊。】整整六十一年零一个月前,当香港读者在《新晚报》上,读到金庸先生这段文字时,会想到那是一个传奇的开始吗? 我真的很想,穿越回那个年份,重回到“从没读过金庸小说”的阶段,重新再尝试一次那种,从头开始一曲一折、一跌一宕的感觉。 ——当然,穿越回去,剧透给香港人民,“小龙女没死。”“段延庆才是段誉的爸爸。”想起来也很过瘾的……
金庸笔下,鲜有人提及的一段倾国倾城故事 那年,萧峰三十一岁。从一个意气风发的丐帮帮主,遭遇了丐帮内叛、身世被揭、父母(至少是他认为的)惨死、师父过世、被指认为杀父母和师父的凶手、被指认为契丹人、失去了自己的地位、身份甚至名字,错手打死阿朱,失去了一切后,又误伤阿紫。终于只能带着阿紫来到茫茫关外雪野。终于连吃的都没有了。 人生受苦受难至此,真是伊于胡底。 在这人生低谷,他遇见了一条好汉: 那人双臂使力,将猛虎牢牢的钉在雪地之中。但听得喀喇喇一声响,他上身的兽皮衣服背上裂开一条大缝,露出光秃秃的背脊,肌肉虬结,甚是雄伟。萧峰看了,暗赞一声:“好汉子!” ——《天龙八部二十六回 赤手屠熊搏虎》 他们俩语言不通,但居然还说得上话。从被丐帮内叛之后,整整十二回书,这是第一个跟他大笑着说话的男人: 那猎人提起铁叉,哈哈大笑,转过身来,向萧峰双手大拇指一翘,说了几句话。萧峰虽不懂他的言语,但瞧这神情,知道他是称赞自己英雄了得,于是学着他样,也是双手大拇指一翘,说道:“英雄,英雄!” 那人大喜,指指自己鼻尖,说道:“完颜阿骨打!”萧峰料想这是他的姓名,便也指指自己的鼻尖,道:“萧峰!”那人道:“萧峰?契丹?”萧峰点点头,道:“契丹!你?”伸手指着他询问,那人道:“完颜阿骨打!女真!” ————《天龙八部二十六回 赤手屠熊搏虎》 于是萧峰和阿紫跟着阿骨打,去了女真部族住下。打猎,喝酒。阿骨打对他除了敬爱,什么感情都不剩了。 阿骨打见他空手撕烂虎身,如撕熟鸡,这等手劲实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呆呆的瞧着他一双手,看了半晌,伸出手掌去轻轻抚摸他手腕手臂,满脸敬仰之色。 阿骨打让出自己的帐幕给萧峰和阿紫居住。萧峰推谢了几句,阿骨打执意不肯。萧峰见对方意诚,也就住了进去。 ————《天龙八部二十六回 赤手屠熊搏虎》 后来,他与阿骨打一起出猎,捉了辽国皇帝耶律洪基。耶律洪基许诺了黄金五百两、白银五千两、骏马三百匹的赎金,萧峰喜爱他豪迈,放他走了。回程的路上,再次遇见了阿骨打。阿骨打对萧峰放走了天大的赎金,并不在意,还深为赞叹,是所谓知己。 萧峰掉转马头回来,只见阿骨打率领了十余名族人前来迎接,原来阿骨打见萧峰久去不归,深恐中了那红袍人的诡计,放心不下,前来接应。萧峰说起已释放他回辽。阿骨打也是个大有见识的英雄,对萧峰的轻财重义,豁达大度,深为赞叹。 ————《天龙八部二十六回 赤手屠熊搏虎》 后来,到萧峰陷于绝境时,出现了以下故事: 一名高大的猎人站在马背之上,大声呼叫:“萧大哥,萧大哥,完颜阿骨打帮你打架来了!” 萧峰纵骑而出,两人四手相握。阿骨打喜道:“萧大哥,那日你不别而行,兄弟每日记挂,后来听探子说你在辽国做了大官,倒也罢了,但想辽人奸猾,你这官只怕做不长久。果然日前探子报道:你被那狗娘养的皇帝关在牢里,兄弟急忙带人来救,幸好哥哥没死没伤,兄弟甚是欢喜。”萧峰道:“多谢兄弟搭救!”一言未毕,城头上弩箭纷纷箭将下来,两人距离城墙尚远,弩箭射他们不着。 阿骨打怒喝:“契丹狗子,我自和哥哥说话,却来打扰!” 拉开长弓,嗤嗤嗤三箭,自城下射了上去,只听得三声惨呼,三名辽兵中箭,自城头翻将下来。辽兵射他不到,他的强弓硬弩却能及远,三发三中,城头上众辽兵齐声发喊,纷纷收弦,竖起盾牌。但听得城中鼓声冬冬,辽军又在聚兵点将。 阿骨打大声道:“众儿郎听者,契丹狗子又要钻出狗洞来啦,咱们再来杀一个痛快。”女真人大声鼓噪,有若万兽齐吼。 萧峰心想这一仗若是打上了,双方死伤必重,忙道:“兄弟,你前来救我,此刻我已脱险,何必再和人厮打?你我多时不见,且到个安静所在,兄弟们饮个大醉。”完颜阿骨打道:“也说得是,咱们走罢!” 却见城门大开,一队铁甲辽兵骑马急冲出来。阿骨打骂道:“杀不完的契丹狗子!”弯弓搭箭,一箭飕的射出,正中当先那人脸孔,登时撞倒下马。其余女真人也纷纷放箭,都是射向辽兵脸面,这些人箭法既精,箭头上又喂了剧毒,中者哼也没哼一声,立时便即毙命。片刻间城门口倒毙了数百人,人马甲胄,堆成个小丘,将城门堵塞住了。其余辽兵只吓得心胆俱裂,紧闭城门,再也不敢出来。 完颜阿骨打率领族人,在城下耀武扬威,高声叫骂。萧峰道:“兄弟,咱们去罢!”阿骨打道:“是!”戟指城头,高声说道:“契丹狗子听了,幸好你们没伤到我萧大哥的一根寒毛,今日便饶了你们性命。否则我把城墙拆了,将你们契丹狗子一个个都射死了!” 当下与萧峰并骑向西,驰出十余里,到了一个山丘之上。 阿骨打跳下了马,从马旁取下皮袋,递给萧峰,道:“哥哥,喝酒。”萧峰接了过来,骨嘟嘟的喝了半袋,还给阿骨打。阿骨打将余下的半袋都喝了,说道:“哥哥,不如便和兄弟共去长白山边,打猎喝酒,逍遥快活。” 萧峰深知耶律洪基的性情,他今日在南京城下被完颜阿骨打打败,又给他狠狠的辱骂了一番,大失颜面,定然不肯就此罢休,非提兵再来相斗不可。女真人虽然勇悍,究竟人少,胜败实未可料,终究以避战为上,须得帮他们出些主意,又想起在长白山下的那段日子,除了替阿紫治伤外,再无他虑,更没争名争利之事,此后在女真部中安身,倒也免却了无数烦恼,便道:“兄弟,这些中原来的英雄豪杰,都是为救我而来,我将他们送到雁门关后,再来和兄弟相聚。” 阿骨打大喜,说道:“中原蛮子罗里罗唆,多半不是好人,我也不愿和他们相见。”说着率领着族人,向北而去。 ——《天龙八部五十回 教单于折箭,六军辟易,奋英雄怒》 那日萧峰是不告而别,阿骨打并不以为忤,依然记挂不舍。 萧峰成了南院大王,阿骨打并没来贪慕富贵依附,不求同享福。 倒是萧峰遭了难,阿骨打带着女真族,直扑契丹巢穴,前来舍生忘死的拼命。 萧峰自己也承认,在女真部中过得很是快乐;他也觉得此后在女真中安身,免却无数烦恼。于是也答应了,送完中原豪杰,再来和阿骨打相聚。阿骨打大喜,走了。 如果萧峰真能回来,和阿骨打一起纵马打猎,饮酒吃肉,何其快活? 后来的事,我们都知道了: 萧峰折箭断誓,然后自尽在了雁门关。 完颜阿骨打在雪山里一定也等了很久,才知道萧大哥不来了吧? 按《天龙八部》,萧峰之死,是在宋朝高太后逝世。那是公元1093年。完颜阿骨打那年,二十六岁。 后来又过去了许多年。 辽国天庆三年(1113年)十月,完颜阿骨打继位女真各部落联盟长,称都勃极烈。那时候,他四十六岁,距离萧峰死去二十年。 天庆四年,阿骨打四十七岁,起兵叛辽,破宁江州。 天庆五年农历正月初一(1115年1月28日),阿骨打在会宁称帝,建立大金,年号收国,改名完颜旻。 天庆五年九月,攻占黄龙府城。 天辅三年(1119年),辽天祚帝册封阿骨打为东怀国皇帝。阿骨打根本不接受册封,继续攻打辽国。 天辅四年(1120年),阿骨打与宋朝订攻辽计划,攻陷辽上京临潢府。 天辅六年(1122年),取辽中京;是年年底,攻陷燕京。 天辅七年(1123年)八月,阿骨打返金上京途中病逝,五十六岁。他等于是攻打辽国的归途中死去的。这一生,尽在与辽国为敌。 中国人都知道燕云十六州。北宋与辽国对抗,就是对此咬牙切齿。 很奇妙的是:完颜阿骨打愿意把燕云归还宋朝。当宋以“海上之盟”求燕京及西京地,金国大臣左企弓曾劝阿骨打不要归还“燕云十六州”,但阿骨打还是如约归还了“燕云十六州”中的燕京、涿州、易州、檀州、顺州、景州、蓟州。 阿骨打痛恨辽,但对宋相当和善,在建国之初就有意与宋联合,和后来诸代金朝帝王对宋朝充满敌对大不相同。 《靖康稗史笺证》中记录其二子完颜宗望曾说过:“太祖止我伐宋,言犹在耳”。他就是不许儿子们伐宋,直到他死。 虽然金国后来灭亡宋朝,极尽残虐,但终完颜阿骨打自己的一生,他对宋朝,出了奇的友好;只是一意孤行的,在攻打辽国,甚至在这途中死去。 他为什么不许宗望伐宋?为什么一心要灭辽国? “哥哥,不如便和兄弟共去长白山边,打猎喝酒,逍遥快活。” “兄弟,这些中原来的英雄豪杰,都是为救我而来,我将他们送到雁门关后,再来和兄弟相聚。” 因为上面这个约定没能实践,一个国家(大金)崛起了,一个国家(辽)衰亡了。 传奇里倾国倾城的人,也不过如此。 金庸有一句现成的句子说这个: “塞上牛羊空许约”。
该拿什么拯救你,我的亲密关系恐惧症患者 文/瑞卡斯Ricas 所谓“亲密关系恐惧症”所指的并不单纯是爱情或异性间的情感,而是泛指友情和各类社交。“亲密关系恐惧症”的主要表现为与另一个人保持距离,拒绝过度亲密的任何行为,且很难融入因为某种关系而建立的圈子,但“亲密关系恐惧症”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交恐惧症”,这两种症状中最大的差别既是“亲密关系恐惧症”在社交中会表现出一种自我捍卫的意识,它通过主动避免各种亲密行为,这类人不容易被接近、更不容易轻易表露自我内心。 恰巧在我身边就有那么一个男性朋友正在爱情当中遭受着亲密恐惧症者的“折磨”。 恋爱时的他们会这样: 男:宝贝,我今天送你回家吧! 女:不好意思,我习惯一个人回家! 男:宝贝,今天下班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女:不好意思,我今天要加班! 男:宝贝,今天晚上不加班的话,我们一块儿去吃顿好的! 女:我今天来例假不舒服,只想喝点粥。 男:宝贝,今天你不加班也没来例假,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票我已经定了! 女:不好意思,我今天没洗头实在不想出门,你和朋友去看好了! 男:宝贝,这次假期我们一起去旅行吧! 女:不好意思,平时上班那么忙,好不容易放假我只想在家睡觉呢! 男:宝贝,我想亲热? 女:不好意思,我来例假了! 男:宝贝,大姨妈不是上周刚走吗? 女:不好意思,我记错了!上周没走! 男:宝贝,那你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和我延伸关系呢? 女:不好意思,其实我也不知道。 男:宝贝,要不下次我带你去见我父母! 女:不好意思,我还没有准备好! 男:那你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准备好和我继续好好经营这段关系,为什么我感觉是我一直在努力? 女: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男: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不过就只是想要你陪我看一次电影,吃一次晚餐,旅一次行顺便再打个奔儿,可是你为什么每次都拒绝,我们都在一起一年了。 双鱼座女生则言语淡定的回:“我就是做不到。” 每当女生脱口而出这句话时,坐在他们身旁略感尴尬的我都会因自动脑补的“臣妾做不到”而忍俊不禁。 细细想来与这对已经在一起一年的情侣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每隔一次就能听到这种对话,幸而男方中意女方很多年,且是个老实又备具忍耐力的理工科男,他自己也明白女方不是刻意与他疏远,而是她向来不愿与人亲近,若非如此了解,那女方每一次的拒绝可能早已断了两人感情的后路。 宛如莫文蔚所唱道的:“我的心是一间单人房,多了一个人就会显得紧张 。”用这句歌词来意会女生这种症状,或许再合适不过了。 其实在这类人心中自己都很明白,在试图和所爱的人更加亲密时产生疏离感是一种愚蠢的行为,这种行为会让对方误解你的疏远就是一种不够爱的表现,即便对方有一颗宽容博大的心,待这种行为持续太久,一定会给彼此的关系增添许多芥蒂与隔阂。 若对方不够包容,不够耐心,那这段关系的走向一定不会太长久。 再举一个例子,就拿我自己来说,首先,我向来是一个比较自卑怯懦的人,总觉得只要和别人关系太过亲密就会开始逐步暴露自己的缺点,于此同时也会逐渐看到别人的缺点。如果一段关系需要用分值去计算,那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对我而言就是一个减分的过程。 譬如,我今天认识了一个很不错的交往对象,刚认识这个人的时候我们都习惯性的给对方打满分,可一旦关系越来越亲密,彼此身上的缺点自然就会暴露无疑,分值也会随之减少。 这也亦如一个屌丝穷追不舍的追求一个脑海中构造的“女神”,或许还没把对方追到手的时候觉得对方是神一般难以触及的存在,可一旦追到手之后这位“女神”自然也就泯然众人了,如果再进一步和她有过肢体上的亲密接触,其后又接连发生诸多矛盾或争执,那么,那些负面情绪自然也会随之而暴露出来。这也就是所谓的当女神走下神坛变为凡人时的落差。因为这就意味着她要开始在你面前曝光自己的缺点,你会看到她素面朝天的模样,会见到她打嗝放屁挖鼻孔的丑态,一旦当初所构筑的所有美好印象都幻灭了,两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自然就会受到很大的冲击。 所以我始终相信,当我们与一个人初识时的起始分越高,那么相处之后的失望程度就会随之越高。所以为了避免这种失望的结果,通常我们会选择刻意保持距离。 再者,我对个人空间的诉求很大,总觉得无论两人之间的关系有多么亲密都还是要给自己留有足够的私密空间,可当别人进入了自己的生活的同时似乎也就意味着属于自己的那片领地会被他人所侵犯,关系越亲密,侵犯的风险也就越高。 所以我在平日的社交当中,会谨记只和别人保持浅社交关系,绝不轻易将任何人带入自我生活圈,似乎这样也就不必担忧自我领地会被侵犯,也不必再担心会有“拥有就会失去”的失落;也会有许多属于自我支配的余地与自由。可是一旦如此,就会渐渐发现在自我维系的所谓平衡当中,我们会减少遇到知己的概率,也会将自己喜爱的人长期处于一种“冷落”之中。如果你的内心过于强大,自然无妨,反之,自要修炼比常人更多的孤独忍耐力。 若谈及如何缓解这种症状? 大概首先要懂得爱自己。认同自我的所有的优缺点,不要害怕自我的缺点会不被对方接纳,在此基础中再尝试去接受对方所有的不完满,将对方的优点放大化,还要坚信能为彼此成为更好的人后才能放心与对方建立起一段关系。 其次,要学会坦诚且松懈对旁人的警戒之心,尝试逐步去敞开自我心扉,不要畏惧自我生活细节中所流露出的那些有关消极负面的真性情,我一直坚信,一个人对你越了解才能越来越看到你的疲惫,当你愿意在对方面前显露自我脆弱的一面,对方也才能在他有所需索时从你这里放心的得到宽慰。 再次,无论关系多么亲密,也要给彼此保留一定的空间。毕竟两人的心性,志趣都有所差距,所以给彼此保留各自喜爱的事物与独立的朋友圈子是很有必要的。只有如此我们才可能在亲密关系的空间中因为适当的距离而产生美,亦才能保持彼此的新鲜感。 最后,最关键的一步则是沟通,这是所有感情当中起到起承转合作用的钥匙。一定要把自己对感情的所有想法用平和的方式告知对方,因为我始终坚信,任何一段关系都需要彼此用心经营,而这一切会因为沟通而变得舒畅,若一直抱着一种有话不说的态度,那关系只会越发僵持。 所以在年岁渐长的道路中,如果我们试图去接近一个“亲密关系惧怕症”患者,或许你要先学会坦然的接纳自我的所有不完满,再怀揣着一颗足够包容的心去接纳对方的那些不完满,再用你的耐心和热情去疗愈他们的惧怕,这才能在真正的意义上得到他们的亲密。
曹操与荀彧,从不是君臣关系 东汉末,曹操扶持汉献帝,为了什么呢? 这是道送分题。您自然眼都不眨,便说了:“挟天子以令诸侯嘛!” 然而,这里还真有个错处,这句话,还真是罗贯中在小说里安给曹操的。按正史,乃是袁绍谋臣沮授,首先跟袁绍说: 您家祖辈都侍奉天子,大家都知道您忠义;如今朝廷宗庙涂炭至此,没人去扶保天子,体恤百姓。您就去把天子迎到河北来,挟天子而令诸侯,蓄养士卒去讨伐不听话的,谁能挡啊!” (“将军累叶辅弼,世济忠义。今朝廷播越,宗庙毁坏,观诸州郡外讬义兵,内图相灭,未有存主恤民者。且今州城粗定,宜迎大驾,安宫鄴都,挟天子而令诸侯,畜士马以讨不庭,谁能御之!”) 是故,“挟天子以令诸侯”,是袁绍麾下沮授的主意。曹操呢?他的口号是“奉天子以令不臣”,侍奉天子,号令诸侯。 ——当然,事实上,对外说是奉天子以令诸侯,对内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其实是一回事。天子就是个玩具而已。 挟天子,天子是个傀儡;奉天子,天子还有点脸面。 区别还是有的。 但本文主旨,不是为了玩“挟天子”、“奉天子”这个文字游戏。 问题是:既然都知道天子是个玩具,挟他有个鸟用呢?诸侯又不是白痴! 袁绍当时没听沮授的话,去迎汉朝天子,好拿来挟一挟,是因为他的其他手下郭図、淳于琼说话了: “汉朝完蛋许久啦,兴复他干嘛!而且如今军阀割据,群雄逐鹿,讲究先发制人。如果咱们保了天子,动辄要上表等他下指示,听还是不听呢?” 的确如此。事实是,曹操保了汉献帝,自己掌握汉朝朝廷名义大权,诸侯也并没屁滚尿流,望风而降。本来嘛,汉献帝又不是机关枪,拿出来吓唬谁啊?曹操后来以汉朝丞相身份,南下找东吴,周瑜跟孙权说了句名言,所谓曹操“托名汉相,实为汉贼。” 一句话就给否了。 因为汉献帝自己是董卓所扶持,董卓在汉末的声名,着实不算光彩;诸侯又是赳赳武夫,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汉朝已经凋零,你个天子出诏书,奈何咱不听,你能怎么样? 当年八国联军侵华前,李鸿章们为首的汉人封疆大吏,就机智地抱团,大搞其“东南互保”,说朝廷下来的诏书都有问题,不奉令。天高皇帝远嘛! 所以,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到底有个什么鸟用呢? 答:事实是,曹操挟天子以令的,不是诸侯,而是诸侯的手下人。 宋朝时,赵匡胤搞杯酒释兵权,有句话说得厉害极了: “人谁不想要富贵呢?一旦有人强行给你们来个黄袍加身,你们想不当皇帝,还由得你们?” 就是这个意思。 在乱世中,许多时候,诸侯不是爱听自己手下的,而是不得不听。 曹操征定四方,当然很能打;但有三个军阀,是被手下人哄着投降曹操的。曰南阳张绣,曰荆州刘琮,曰汉中张鲁。 ——张绣因为与曹操有杀子之仇,对曹操很忌惮,在袁绍和曹操之间权衡,他手下谋士贾诩,乃是三国数一数二的人精,跟张绣说了:曹操奉天子以令不臣,很在意信誉;你跟他有仇,去投靠他,正好让他彰显自己宽厚大度嘛!——于是张绣去了。曹操果然对张绣厚待,不计前嫌,还拉着贾诩的手说: “使我信重于天下的,就是你啊!” ——刘琮的父亲刘表一死,刘琮的妈妈蔡氏、舅舅蔡瑁,加上荆州原有的名流蒯越等,都劝他投降。于是偌大的荆州,直接归了曹操。 ——张鲁在汉中时,觉得自己在山窝窝里,无人能左右,一度想自称王,被麾下谋士阎圃劝阻;后来曹操打将过来,张鲁打不过,意图直接投降,阎圃劝他别趁着危急时投降,先走到四川去,谈判之后再投降。张鲁都乖乖听话了。 曹操南下东吴时,东吴有过著名的战与降论争。张昭与诸文臣主降,鲁肃与周瑜主战,这段子后来被敷衍成“舌战群儒”、“智激周瑜”,天下皆知。如果乍看这个,会很奇怪:孙权年轻气盛,二十六七岁的年纪,要战要降,自己一句话的事,跟大家讨论那么久干嘛?结合一下前面,就明白了。 曹操挟天子,令的不是孙权、张绣、刘表、张鲁这些诸侯,而是他们手下的人,手下那些读书人。 而汉末群雄,还真得被手下人掣肘着。 ——刘表自己,是朝廷委派的荆州大当家,没有兵卒,匹马到荆州。完全是蒯越、蔡氏这些士族派系,帮着刘表定了荆州。所以刘表一死,荆州战与不战,完全是蒯越和蔡氏说话。 ——孙策刚定东南时,手下没读书人;张昭是彭城名士,南下之后,江东若干大族都对他敬服。所以后来孙权都不爽,跟张昭吵架时说:“吴国士人,进宫拜我,出门就拜你。我也算给你面子了!” 鲁肃劝孙权战曹操时,说过句大实话。这才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真意: “如果我鲁肃去跟了曹操,曹操还会让我当官;孙权您如果跟了曹操,那是什么下场?!”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乘犊车,从吏卒,交游士林,累官故不失州郡也。将军迎操,欲安所归?原早定大计,莫用众人之议也。”) 诸侯们当然都知道,一旦跟了曹操,未必有什么好下场;但架不住自己麾下的读书人士族,心向朝廷。仔细想想,也正常:你是个私企打工的,有政府过来招安;私企老总也许不乐意,私企打工的却愿意去编制里,多好啊! 曹操所谓“挟天子以令诸侯”,其实全称是,“挟天子以令那些诸侯手下非常得力的士族,逼得诸侯没法不服气。” 于是问题来了:为什么一个天子,对士族影响力那么大呢? 本文真正的主角来了。 曹操麾下有一个名谋士,叫做荀彧,字文若。 《三国志》列次叙传,将他、他侄子荀攸和刚才提到的贾诩,合传列为曹操首席三大谋士。按荀彧自己容貌俊美、爱配香囊,曹植说他“冰清玉洁”,司马懿说他“书传的古人我不知道,反正近百十年来,我见过的贤人,没超过荀令君的。”曹操直接说他“吾之子房”,比作张良。 但细读正史,很是微妙:您会发现,荀彧并不怎么跟曹操上战场。曹操身边的谋士,荀攸、贾诩、郭嘉等负责日常进言;荀彧常在后方,跟曹操通信。著名的官渡之战,曹操跟袁绍相持,比较困难,写信给荀彧问怎么办,荀彧跟他说什么“扼其喉而不得进已经半年了,应该用奇了”等等。看似就是个书信鼓励,给个大方针而已。 荀彧究竟是干什么的呢?曹操的后方第二中央?主持日常工作?写信鼓励鼓励曹操? 非也。 东汉的士族,多出汝南颍川。汝南帮是袁绍家为尊,所谓四世三公,代代都要进中央;荀彧则是颍川帮的大家,他和沮授几乎同时提出迎立汉献帝的主旨,在迎了汉献帝后,荀彧成了尚书令,即天子的秘书。他等于是汉献帝与曹操之间的一道桥梁。他举荐了大批人物给曹操,诸如郭嘉、钟繇、陈群、司马懿、荀攸等,妙在这批人大多是颍川士族,于是就形成了一个颍川士族集团。 由于荀彧的缘故,颍川是曹操最关键的后台。官渡之战,荀彧可不止写信鼓励曹操。后来曹丕登基,很快就给颍川郡许多福利,理由是:官渡之战时,曹操其他地方都不听命令了;只有颍川,老弱都帮忙输送粮食。真是大魏国的根本啊! (“颍川,先帝所由起兵征伐也。官渡之役,四方瓦解,远近顾望,而此郡守义,丁壮荷戈,老弱负粮。昔汉祖以秦中为国本,光武恃河内为王基,今朕复於此登坛受禅,天以此郡翼成大魏。”) 当然,荀彧与颍川士族集团,还不只是帮忙输输粮。 曹操征定天下,有武的一手,那就是他自己能打;也有文的一手,那就是荀彧为首的士族集团。本来曹操在读书人那里,不算有面子:父亲曹嵩是投托宦官门下的,很没面子;但因为荀彧与他手下那批人,与汉朝天子一结合,形成了一个士族班子。这对其他诸侯门下那些读书人,诱惑极大。所以某种程度上,荀彧高风亮节、世家公子的儒雅形象,是曹操真正的招牌;而他善于推荐人,至少在前期,令曹操大大受益——至于后期,荀彧的影响也对曹操产生了掣肘,那是后话了。 事实上,东汉末年,挟过天子的军阀,不止曹操一家。董卓立了汉献帝,之后吕布王允、李傕郭汜,都多少把持过汉献帝,但从未有如曹操般成功者,就在于他们虽然各有本领,到底还是土鳖军阀,手握着天子,却没把天子用到位。 汉末士族了得,袁绍靠着四世三公的号召得人心,刘备靠着宗亲血统和个人魅力奔走天下,东吴得靠朱顾步陆等宗族,加上张昭这些北方士大夫镇场。曹操所以独出众,在于荀彧为首的颍川士族集团,加上汉朝天子,形成了一个美丽的核心。这个士族核心对土鳖军阀也许没有震慑作用,但对军阀手下那些办事的读书人,却大有感召力。 所以曹操平了北方后,录前后功劳,要给荀彧封万岁亭侯,表章的第一句就是:思虑智谋应该首先受赏,战争的功绩抵不上朝堂国家的勋劳啊! (“臣闻虑为功首,谋为赏本,野绩不越庙堂,战多不逾国勋。”) 荀彧当然要推辞,但曹操给她写信,说“我和你共事以来,创立朝廷,你帮着匡弼,帮着举荐人才,帮着出谋划策,也真太多了”——某种程度上,荀彧已经不是曹操的谋士,而是曹操的合伙人。他不只是日理万机处理日常工作,他还为曹操团结着一个能感召士大夫的中央。没了他,曹操奉立天子,怕也没什么用。 当然,荀彧后来死得,比较微妙:《三国志》里明写,曹操要当魏公,荀彧不赞同;之后曹操南征,把荀彧留在寿春,荀彧忧死,次年,曹操就当了魏公——其中意味,不难明白。各色注引与《后汉书》,更是八卦,说曹操如何给荀彧送了个空盒,暗示他自杀等等。 但这里面,也有派系的问题。按曹操平定北方后,势力当然姓曹,但都城许昌是荀彧管事,军师参谋长是荀攸,管冀州的也是荀家的人,曹操一定觉得不爽了。之后曹操就出了求贤令,要求各色人等,无论品德,只要有才,就能当官。如果考虑到先前朝廷的干部,都是荀彧的人,曹操这么做的目的不难明白。所以荀彧自尽,动机其实也不难解释:他与曹操彼此扶持的关系,到尽头了。 当然,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三国志》里,荀彧是魏的谋臣,《后汉书》里却是被当汉臣对待的。他是魏国第一谋臣还是汉朝最后的谋臣,历代史家争论不休。也许他终究知道汉朝不可复兴,只是辅佐曹操,为汉朝延了二十几年命,解决了一些军阀,最后以身殉了汉朝。 在敌对方看来,曹操这个大奸臣确实是“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至少在荀彧活着时,汉朝还有点尊严。终荀彧一世,本来已经被郭図们判了死刑的汉朝,名义又续了二十多年命。连曹操自己也吹嘘过,如果天下无他,不知多少人称孤称王。 至少在荀彧活着的时候,汉朝还在,天子还被奉立着;除了昙花一现的袁术外,没有人称帝称王,到他死时,乱世也算收拾得差不多了。以荀彧自己的身份,他与那些被他感召的士族,确实也算做到“奉天子以令不臣”了。他为汉献帝点了汉朝最后一盏灯,感召了军阀属下各色人等,至少在名义上,又回到了汉朝羽翼之下。所以曹操与他失和,也是必然:他的存在感太强了。 如前所述,荀彧不只是曹操的谋士、曹操的总理,还是曹操的合伙人。荡平天下时,他和曹操共同利益;到曹操露出野心时,利益就有冲突了。 他死后,曹操称公称王,三国各自称帝,那是他无法控制的事了。 苏轼如是说: “以仁义救天下,天下既平,神器自至,将不得已而受之,不至不取也,此文王之道,文若之心也。及操谋九锡,则文若死之,故吾尝以文若为圣人之徒者,以其才似张子房而道似伯夷也。” 那些追随荀彧的士族,也是因为相信了他,而投身于曹氏的。荀彧就这样奉着汉朝,到奉不下去了,就像伯夷叔齐那样,在一个时代即将结束时,选择不食周粟,死去了。 但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他至少还是“奉天子”的,算是一个汉臣,让汉天子保有着一点点尊严。
私人喜欢的,或者说,一想起就愿意重读的短篇小说们 先前被人问到“有哪些短篇好看”,一时间按“说起来那篇好像又想重读一遍了“的顺序列的。 这两天回头看看,加几句简述。 都不是什么偏门小说,作者都是在中文世界里大有名望的人物了。按篇名搜,网上一定都找得到。 所选的并非按质量算,因为许多都不算该人最好的小说,毋宁说是该作者我最喜欢的小说。因为最好的和最让人喜欢的,往往不是同一类。有些小说如雕琢完美的冰冷刀锋,你会感叹其细致锐利,但不会想把手指伸过去重新抚触,甚至看见名字,都会觉得肌肤发寒。 乔伊斯《阿拉比》、《死者》。 这两篇对比读很好玩。前者被许多短篇小说选本拉走了,分析少年心理云云,英文普通的人,也能几页翻完;后者却大气舒缓得多,是真沉得住气,到后来气氛和对话就像凝冻的雪云一样。所有对乔伊斯抱有“这货老是写我们看不懂东西”想法的,都可以看看后一篇。 马尔克斯《流光如水》、《巨翅老人》、《疯狂时期的大海》。 《流光如水》大概是最凝练的,能够体现马尔克斯全部技艺的东西:速度,简洁,“不诧异的口吻”和现实扭曲变形制造的魔幻感;感官参与和大量意象堆积制造的诗意。如果需要有个短篇教人模仿马尔克斯,就是这篇了。另外,这篇总让我觉得,是在跟海明威的《世界之都》致敬。 《巨翅老人》是马尔克斯所有“外来者闯入一个封闭愚蠢的世界”里最好玩的一篇,不赘述。 《疯狂时期的大海》基本可以当作“小镇被枯枝败叶搅乱”的母本。之后《百年孤独》和《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都会有这个小说的影子。但这个小说的后半段有马尔克斯小说里罕见的,童话般的美。不剧透了。 卡尔维诺《恐龙》、《月亮的距离》。 都来自《宇宙奇趣》,如果有兴趣的话,那一整本书都可以读,半个下午就读完了。《一切于一点》和《打赌》更深邃有味,但我举的这两篇界面更友好些》。 《月亮的距离》很动人的地方是,卡尔维诺真的很爱塑造一个美丽、独立、让“我”无法掌握的女性。他所有的中长篇都如此,而这篇是这个女性形象最美丽的一次。 海明威《雨中猫》、《白象般的群山》、《杀手》。 这三篇都是幕布下藏着锋刃的小说。精确冷冽。《雨中猫》最精巧,如打磨过的机械般精美又让人寒冷。《白象般的群山》是可以拿来当写对话教材的,非常稳,短到让人感觉漫长。《杀手》则是我私人认为海明威最好的短篇小说。话递得太结实了。 跑个题。我第一次看《低俗小说》开头,那两位去执行任务时那副唠唠叨叨的嘴脸,就无法抑制的想到《杀手》里的那两位。 追加一篇:《小小说》。 这篇的结尾段我记得很清楚:“到了春天,少校并没跟她结婚,其他任何时候都没跟她结婚。”这篇是海明威最不唠叨的一篇,是真简洁。 后来安妮-普鲁好几篇的风格都与这篇类似。 博尔赫斯《第三者》、《无礼的掌礼官上野介》、《南方》、《决斗》。 《无礼的掌礼官上野介》是博尔赫斯《恶棍系列》里的。比起其他五彩斑斓的篇目,这篇很独特,在于博尔赫斯真的试图模拟东方小说风格。他企图写中国风格的,比如《小径分岔的花园》和《海盗金寡妇》都因为某些西方式意象让人出戏了,但上野介这篇——其实就是四十七武士的故事——意象很精到,于是很美,是他小说里难得的意象不那么繁杂的故事。 《南方》算是名篇了,不多嘴。 《决斗》和《第三者》(如果需要可以加上《玫瑰角的汉子》),是博尔赫斯写市井最有味道的三篇,但前两篇更扎实,转圜于不经意间发生,很难想象那样平整的叙述最后能爆发出那样惊人的效果。 巴列科《丝绸》。 因为提到了博尔赫斯写日本,就想把巴列科写日本的小说也放进去。小说的质感和情节很是浑成。和博尔赫斯那篇一对比就显得很好玩。 纳博科夫《一则神话》、《菲雅尔塔的春天》、《奥勒留》。 这三个故事基本代表了纳博科夫的三面。 《一则神话》是纳博科夫邪恶的、宅男的、白日梦的、爱讽刺的一面的极致。宅男后宫梦的终极体现,而且真是美。 《菲雅尔塔的春天》是纳博科夫关于老欧洲的、俄罗斯旧梦的、侨民生活的、诗意的、哀伤的、精致和画面感的终极体现,而且真是美。 《奥勒留》就是纳博科夫自己:一个爱蝴蝶到死的老头儿。 鲁尔福《安纳克莱托·莫罗内斯》。 这篇整个跟喜剧小品似的……但是太好看太紧凑了。 村上春树《盲柳与睡女》、《象的失踪》、《家庭事务》、《避雨》。 《盲柳与睡女》看惯了之后会发现情节安排略硬,但还是能取得沉浸式的、让你通过连续的意象和暗示进入“彼侧世界”体验的典型村上小说。 《象的失踪》则是村上春树那些寓言式与空幻作斗争小说里最诗意的一篇,结构也相当干净利落。这里得多说一句:村上其他类似的小说,意象都不免碎。 《家庭事务》和《避雨》本身不算很突出的小说,但是村上春树短小说里读来,能让人觉得“周遭清晰”,但不会产生“钝痛”的那种小说。前者可以读英文译本,兄妹嘴仗用英文口语表述热闹俏皮无比。 契诃夫《农民》。 只能说是艺术品了。沉郁,温和,诗意悠扬,哀伤又质朴。是一整块纹路美丽、落在手里沉甸甸的鹅卵石的感觉。 麦克尤恩《立体几何》。 这篇太有名了,不多说。喜欢挖根由的一定能从中挖出许多的炫技细节。怎么说呢,这篇像是纳博科夫早年欧洲某些小说的加速度版本。 巴别尔《盐》、《吉-德-莫泊桑》。 前者是被博尔赫斯赞许过的名篇,简洁得恰到好处,质朴得足以乱真。 而后者则是非典型的巴别尔小说。野心宏大,技巧华丽,抒情奔逸,斑斓之极,令人难以置信是20世纪早期的小说,甚至还是巴别尔的小说?! 塞林格《九故事》篇篇值得看。不赘述。 雷蒙德-卡佛《我父亲的一生》。 这篇不该当小说谈论的,但太动人了,没法子。 托尔斯泰《三个隐士》。 一句话:托尔斯泰也会写魔幻的…… 鲁迅《铸剑》。 按说《故事新编》里都是精品,但这篇是各类典故比较少,易于阅读的——读《奔月》你得知道高长虹,读《理水》你得知道顾颉刚。读这个就无妨。 汪曾祺《受戒》。 这个不赘述。 张爱玲《鸿鸾喜》。 张爱玲小说大多结尾苍凉到让人不忍读下去,或者得调动大情绪来读。这篇和《等》算是可以让情绪温吞着就读得下去的。轻喜剧。小讽刺。稍微有些悲凉(娄太太),但大体还好。 余华《朋友》。 与上篇的选择一样,是余华小说里比较不刺激感官和情绪的小说。就是一个陈述完整、扎实、形象的故事。而且实在是没废话,细节对白收束得非常好,一目了然。 沈从文《丈夫》。 沈从文小说里,许多都有“男子被现实的世俗刺痛”的情节,许多就直接悲剧或开放式结尾了。这个倒还算个悲喜剧结尾。风土人情谈吐皆有可观。越到结尾越是好看。 老舍《断魂枪》。 这个都进过课本了,不赘述。但没看过的,真还是值得看一看。很饱满,只嫌其短。 科塔萨尔《中午的岛屿》。 科塔萨尔招牌的“因为向慕什么于是慢慢向另一个极端过度最后就回不去了”的套路,这篇的后半段处理通常要看第二遍才能明白,然后就会惊叹出神入化。相比起来,《万火归一》就分明许多。 詹姆斯-瑟伯《沃尔特-米蒂的隐秘生活》。 宅男异想天开的经典之作。这部我记得应该要拍电影了? 皮兰德娄《战争》。 对话可以直接当剧本教科书来看的小说(人家本来就是写剧本的吧……) 菲茨杰拉德《冬天的梦》。 虽然他写过无数带有自传色彩但又改头换面遮盖自己的小说,这一篇的情感,大概是最深挚的了吧。 末尾说几句。 因为推荐的篇目大多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小说,所以特意补上几个个人喜欢的治愈系。大多算轻喜剧一流。可以放在kindle里,睡前读,睡得着。 金庸《鸳鸯刀》。 汪曾祺《八千岁》、《茶干》。 冯骥才《苏七块》、《金大力》(都见于《俗世奇人》)。 欧-亨利《一元伪币的作用》。 马拉默德《天使莱文》。 果戈里《旧式地主》。 契诃夫《美妙的结局》。 纳博科夫《初恋》。 鲁迅《社戏》。 三岛由纪夫《潮骚》(这个实在不短,但过于治愈,看快点一个小时就差不多了)。 哪位问了:轻喜剧小说那么少呢?因为人世间悲多喜少,本就如此……
古龙不浪的时候,正经到人都认不出 三十二年前,古龙过世了。 他如果还活着……也七十九岁了。想到他会变成这么老一老头,感觉很奇妙对吧? 逝者永远年轻;也因为,他总是显得很浪。 我认识的古龙迷,大多有个倾向:爱说古龙写的,是江湖,是人生,是男人的江湖。我认识的古龙迷,比金庸迷更爱酒酣耳热时聊古龙。几个大男人,在小酒铺,聊得乐哈哈。 古龙的小说,如果贯穿头尾,会发现许多部的完成度有问题。 许多悬疑细节,回头看第二遍,会发现经不起推敲。 真正一气贯通的且格局井然的,《白玉老虎》、《七种武器》的某几篇,《陆小凤》的某两部,《多情剑客无情剑》这几部而已。像早年《剑玄录》那类,拖沓又重复。 读古龙的人,不会在意这些。他们读古龙的时候,有沉浸感和代入感。 古龙的小说,如果长大了看,会觉得“小时候怎么会被这么摆谱的句子迷住”,但再看,入了节奏,还是会被迷。 许多人爱的古龙的江湖,古龙的人生,古龙的男人,就是这种“沉浸感”。一种“我也在江湖啊”的感觉。 至于如何做到的?许多人说古龙有情怀。 其实别相信小说家,他们都是魔法师。写这些,不靠情怀,靠技巧。 古龙早期小说也有情怀,也写寂寞,也苍凉。但《剑玄录》、《残骨令》这类小说,笔力还不足。《绝代双骄》故事极好看,人物也丰满,但还是没有后期那种惊人的感染力。 古龙小说,很爱唠嗑和聊骚。越到后期,聊天越多。《绝代双骄》里小鱼儿算是多嘴的了。跟陆小凤、郭大路他们,没法比。 有些人理解为多说废话刷稿费,不是的。 那些聊骚,让人轻轻松松,进了氛围。用相声技法来说,古龙是用这些垫场话,来立人物。想想古龙的人物性情,多少是这样耍俏皮的小话出来的? 然后就是旁白。 古龙后期,大量的插话旁白。《多情剑客无情剑》里对阿飞的心理挣扎叙述极多。《白玉老虎》后半部分,赵无忌的心理旁白占了大量成分。 反过来,金庸这方面很节制,也就在两部飞狐里有过大量类似心理描写。 这里没有高低,只有取舍。 古龙的原话: 我自己在开始武侠小说时,就几乎是在拼合模仿金庸先生,写了十年后,在写《名剑风流》、《绝代双骄》时,还是在模仿金庸先生。 我相信武侠小说作家中,和我同样情况的人并不少。 这一点金庸先生也无疑是值得骄傲的。 但后期,古龙的随笔里,大量提到福楼拜、海明威、杰克伦敦这些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大人物,了如指掌。他也推崇日本剑侠作家如柴田炼三郎等。 众所周知,海明威、杰克-伦敦和柴田的后期小说,都想描述“个人的生存状态”。这也是古龙后期的目标。 古龙笔下的楚留香与陆小凤们,似乎很会哄女孩子,似乎能勾引一切姑娘。 古龙总让他笔下的浪子,很擅长跟女孩聊天,但他其实并不那么擅长对付女人。楚留香最后总是可以逃脱坏女人的诱惑,可以漂亮地拒绝蛇蝎美女的陷阱,可是,遇到主动的可爱女孩子,却没了办法。因为表面再怎么从容,楚留香们都还是男孩子。男孩子会去欺负自己喜欢的、看起来娇怯怯的女孩子,但点到为止;但对自己心爱的、主动的女孩子,会不知如何是好。他们于是喜欢和女孩子聊天,跟她相爱,最后反而被她们牵着走。 古龙笔下的浪子们,也很少试图去绑住一个女人。 ——倒是女孩子们总试图去绑住他。 这就是古龙式的浪子。古龙式的007。楚留香的爱情。很突兀,很戏剧性,建立在斗嘴之上的爱情。 这也是古龙式的女孩子:有时温柔有时泼辣,但大体而言,很大胆,很有主见。孙小红、丁灵琳、燕七、欧阳情、叶灵、叶雪、苏樱、双双、袁紫霞……都是如此。 于是他们的爱情,通常是聊出来的。 大概也是武侠小说里,对话最多的爱情。 所以古龙男主角们的风流里,隐含着一份平等与自由——楚留香/陆小凤从来没什么占有欲。他们会被过于主动的女孩子吃定,然后一直跟她们聊,谈一整本书的恋爱,是真的“谈”恋爱。 这恐怕也是最接近真实的感情。真实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英雄救美,没有那么多不小心看到姑娘洗澡,没有那么多“我一个人长大只有你爱我”。真实世界里的感情,就是像楚留香/陆小凤这样,一句一句话痨中,慢慢聊出来的感情,从女的朋友,慢慢变成女朋友的过程。 那,就是这样:古龙越到后期,越是用大量的对白和心理描写,立人物,写人物本身的挣扎、情绪、感受。 所以古龙的情节,大家许多看过之后就忘了,也不会津津乐道于某几个细节。 但大家都乐意聊他的人物,某几个立起来的人物,而且沉浸于他塑造的那种生活,那种江湖之中。 所以我一直说,《欢乐英雄》前期是古龙最好的作品。 他那时已经不需要特意编故事了,就那几个人来回唠嗑大家都爱看。这就是古龙后期的可怕之处:不靠故事,而渲染氛围和人物,已经让大家爽了。 当然,古龙正经起来,是另一样的。他笔下不止有浪子,也有真侠。 《陆小凤传奇》里,霍天青因为受阎铁珊知遇之恩,约战陆小凤。他门下诸多晚辈,知道霍天青并非陆小凤的对手,于是拥到陆小凤院里,虽然没说出来,但意思是:以命相求。 陆小凤在这时的表现,帅得不得了: 陆小凤懒洋洋的叹了口气,道:“打架本是件又伤神,又费力的事。我找个地方去睡觉多好,为什么要等跟别人打架。” 然后就逃走吃狗肉去了——其实是,给了霍天青一个面子,放了他一马。 当时: 花满楼微笑着,缓缓道:“看来好人还是可以做得的。” 陆小凤道:“偶尔做一次倒没关系,常常做就不行了。” 花满楼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陆小凤板着脸,道:“好人不长命,这句话你难道没有听说过。” 而霍天青更帅气,直接送了封信。在我看来,这是古龙笔下最帅气的一段文字: “朝朝有日出,今日之约,又何妨改为明日,朝朝有明日,明日之约,又何妨改为明日之明日。人不负我,我又怎能负人?金鹏旧债,随时可清,公主再来时,即弟远游日也。盛极一时之宝气珠光,已成明日之黄花,是以照耀千古者,惟义气两字而已。天青再拜。” 就凭这封信,已足下酒百斗,沉醉三日。何况还有那连暴雨都浇不冷的情。 这信的意思:我跟你约架,是要以死报答阎老板。 你讲义气,给我面子,留我一条命,又圆了我的面子,我岂会不清楚? 所以我也会给你面子。就这样。大家场面上都过去了。 后来陆小凤特意解释过: 陆小凤沉默着,过了很久,才缓缓道:“你懂不懂得‘有所不为,有所必为’这两句话的意思?” 丹凤公主道:“我当然懂,这意思就是说,有些事你若是认为不该去做,无论别人怎么样威逼利诱,甚至用刀子架在你脖子上,你也绝不会去做。若是你认为应该去做的事,就真要你抛头颅,洒热血,你也非去做不可。” 陆小凤点了点头,道:“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会有人题身吞炭,舍命全义,也有人拿八十二斤重的大铁推,搏杀暴君。” 丹凤公主抢着道:“也正因如此,所以霍天青才会以死报答阎铁珊,山西雁和那些卖包子馒头的,才会不惜为霍天青卖命。” 陆小凤道:“不管他们是干什么的,只要能做到这两句话,就已不负侠义二字。” 所以古龙笔下那老几位,半正经不正经。 到最后忽然耍帅的时候,就特别帅。 这是他理想的新派侠客风范,也是他自己的作风。 比如,看惯了古龙吊儿郎当的写法后,看下面一段正经评述,是不是会不相信是他写的? 最重要的是他(金庸先生)创造了这一代武侠小说的风格,几乎很少有人能突破。可是在他初期作品中,还是有别人的影子。在《书剑恩仇录》中,描写“奔雷手”文泰来逃到周仲英的家,藏在枯井里,被周仲英无知的幼子,为了一架望远镜出卖,周仲英知道这件事后,竟忍痛杀了他的独生子。 这故事几乎就是法国文豪梅里美最著名的一篇小说的化身,只不过将金表改成了望远镜而已。但这绝不影响金庸先生的创造力,因为他已将这故事完全各他自已的创造联成一体,看起来是一气呵成的,看到《书剑恩仇录》中的这一段故事,几乎比看梅里美《尼尔的美神》故事集中的原著,更能令人感动。 看到《倚天屠龙记》中,写张无忌的父母和金毛狮王在极边冰岛上的故事,我也看到了另一位伟大作家的影子——杰克·伦敦的影子。金毛狮王的性格,几乎就是“海狼”。但是这种模仿却是无可非议的。因为他已将“海狼”完全吸引溶化,已令人只能看见金毛狮王,看不见海狼。 都说他是浪子,其实他对写东西,对读书,对写作的态度,正经得很。 他笔下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说,绝代剑客要“诚于剑”。他对小说,又何尝不是足够的诚? 倒数第二个段子。 金庸写吃的,许多细节来自古籍记载。比如郭靖请黄蓉那段四干果四鲜果两咸酸四蜜饯。写到家常饮食的,也有:《鹿鼎记》里韦小宝要云南菜时报菜名大概算一段。《书剑恩仇录》里陈家洛回故乡吃了糯米糖藕:那是金庸自己的家乡菜。 而古龙写吃的,很家常,有市井宵夜范儿。 《白玉老虎》里,赵无忌吃晚饭,豆瓣烧黄河鲤鱼一道,外加麻辣四件和鱼唇烘蛋,加上回锅酱爆肉和豆肚条汤。又麻又辣,厉害得很。 《绝代双骄》里,江小鱼仗着移花宫主不能动他,肆意点菜:棒棒鸡,凉拌四件,麻辣蹄筋,蒜泥白肉,再来个肥肥的樟茶鸭子,红烧牛尾,豆瓣鱼—— 《欢乐英雄》里,又提到下碗汤面、窝两个鸡蛋,最好来点肴肉;《多情剑客无情剑》里头,又说吃虾爆鳝和肴肉。 他生前,应该真是个热爱生活的人。 最后一件事。 1972年,《鹿鼎记》在《明报》的连载要结束了。金庸亲笔写信向古龙约稿,请他为《明报》接着写武侠。 于东楼说,古龙当时正要去洗澡,于东楼替他拆开一看,是金庸的约稿信,叫古龙看。古龙读完金庸的信,澡也不洗了,光着身子躺在椅子上,半天不说一句话。 ——懂点武侠小说的都明白,这种就像是帝王传位,钦定接班人的意思。
想到世上的这些真吃货,便高兴起来 吃货这词,本来是骂人的。互联网时代,大家习惯拿来自嘲用,就没贬义了。 但随之而来的,是遍地吃货。 然而吃货和吃货,还是不同的。 我某位同学的爸爸,四川内江人。有一天开着车在路上呢,红灯停了,手指敲着方向盘,忽然想起什么,让女儿帮着拨电话: “那个汤,可以开始热了,我还有十五分钟到家,这样客人们正好来得及吃,味道刚好。” 还是这位。他女儿和他准女婿初次见他时,迟到了五分钟还是十分钟吧,全桌都等着。老岳父脸色不大好。说,“来了,就坐下吃吧。”吃到后来,面色和缓了。跟准女婿说,别介意,“有点不高兴,但不是针对你。就是这个鱼啊,端上来,凉了,就不大好吃了。” 他在海南,弄到一块极好的鱼肉。朋友都说,烤了吃就好。他说不,打电话问朋友,“你们知道谁,明天要过来?”找到一个当天下午到的朋友,“哎呀你帮忙带哪几样酱油、哪几样料过来,好不好啊?你来了我请你吃鱼!” 挂了电话,就严肃地训诫女儿:“好鱼,不能随便吃!” 去年6月到7月,我带朋友们东地中海和南法到处晃荡,基本是在海上过的。然后8月,我去杭州做活动。有位老师很热情,等活动完了,坚持要请我到杭州的某个大馆子,吃潮州海鲜。 我推辞再三,总被道“别客气!别客气!!”我心想:真不是客气啊!吃了半夏天海鲜了!您请我吃碗片儿川多好啊! 隔天到苏州,一位做电台的朋友,一句不问,直接拉我去一个老馆子: 鳝糊、糯米糖藕、黄酒,临了一大盆热乎乎的肝肺汤。 我感动到热泪盈眶,真是物质和精神上都感到了知己。 ——我是江苏无锡人。懂得这一点,就明白苏州这位多懂吃的心了。 我爸爱吃葱蒜。尤其是红烧鳝鱼,须下整块儿蒜头。我妈不乐意。 此为背景。 我少年时,我妈做红烧鱼,喜欢多放葱。我爸阻止过她几次。后来我妈改了习惯。 有一天我妈问:为什么红烧鱼不要多放葱? 我爸答:红烧鱼吃完了,不是要做鱼汤冻的嘛?葱放多了,鱼汤冻就不鲜了。 我外婆善于摊面饼。这个我以前写过: 我外婆说,我舅舅小时候性子很揪。跟我外公吵完架,就把眼镜布塞眼镜盒里,拿几本书塞进书包,气哼哼的出门,在门口还会吼一声:我这就去美国!再也不回来了! 外婆说,每到这时,她就叹一口气,走进厨房。打两个鸡蛋,坠在碗里的面粉上,加水,拌,加点盐,加点糖。直到面、鸡蛋、盐、糖勾兑好了感情,像鸡蛋那样能流、能坠、能在碗里滑了,就洒一把葱。倒油在锅里,转一圈,起火。看着葱都沉没到面里头了,把面粉碗绕着圈倒进锅里,铺满锅底。一会儿,有一面煎微黄、有滋滋声、有面香了,她就把面翻个儿。两面都煎黄略黑、泛甜焦香时,她把饼起锅,再洒一点儿白糖。糖落在热饼上,会变成甜味的云。这时候,我舅舅准靠着门边儿站着,右手食指挠嘴角。我外婆说:吃吧。我舅舅就溜进来,捧着一碗面饼,拿双筷子,吃去了。 加一个细节。 我外婆每次给我吃这饼,烙得微黄的部分,蘸白糖;烙得焦黑的部分,不让我蘸白糖。 为什么呢?微黄的部分蘸白糖,糯甜的。焦黑的部分,自带脆香,不蘸白糖好吃。 后来我在法国,每次换盘顺便换酒时——餐前酒,牡蛎配沙比利,甜点配波特酒类似这种常见搭配——时,都想到我外婆给面饼配糖这个劲儿。 那点细致,真是一点都不逊色。更甭提她老人家,蘸赤豆粽子和白粽子,用糖的分量都不一样呢…… 我小时候,外婆炖红烧鳝鱼,总是头尾都放在里面一起炖。到出锅时拿走。 但偶尔没拿清呢,没拿走,就会看见鳝鱼头还放在盘子里,虎视眈眈地看我,很吓人。我小时候老抱怨,觉得我外婆是吝啬,连鳝鱼头尾都不放过。 很多年后,我自己会下厨了,也懂得了。虾,最鲜的部分在虾头虾脑;要用鱼炖汤,也离不开头脑。日本人有种吃法,是鳝骨锅炖出来涮京菊菜。就用鳝头尾骨。我外婆保留鳝头,是想炖出点鲜味来。 想通了这一点,才明白劳动人民的实践精神多伟大。 里斯本罗西奥广场往北走(假设卡斯特路城堡在右手边),到大斜坡那里,有几家凭斜坡建的老馆子。 有一个店,一对老夫妻开的那种家庭店。太太掌厨,老先生招呼客人。 我们去得早,其实没到饭点呢——伊比利亚半岛吃饭都晚。 老先生胖胖的很有福相。老太太就很典型的南欧脸。 我们坐下来笑问有什么拿手菜时,老先生说:我太太做的,什么都好吃!不信,看我的体型! 我就乐了,要了份鲑鱼,要了份脆鳕鱼条。要了波特酒。老先生帮太太递料打下手,很勤谨。 确实手艺好。 老先生看我和若吃得香,自己咽了口口水。 然后,自己在我桌对面坐下,指着鳕鱼条,对他太太嚷: 鳕鱼条,我也要一份! 太太就一边起灶一边笑,就像看见情侣耍小孩脾气似的。 我当时笑得快摔倒了,就赶紧划拉一堆鳕鱼条给他老人家。 于是三个人一边吃一边夸,都说好。 在重庆吃火锅。我总以为,只有毛肚鹅肠,才要讲究火候。 后来发现,有几位姐姐妹妹,烫酥肉、土豆和麻花,都编着号。 我就开玩笑,问是不是麻花也要分三成熟、七成熟的? 她们就认真纠正我:要烫到融。土豆,烫到五成融,烫到七八成融,味道都是不一样。 然后她们就守着自己那一带的酥肉、土豆、麻花、藤藤菜,默默算着火候。 到差不多了,夹起来,满桌分:薅刺。 我以前,一直以为松茸该用来蒸蛋,或者烤着吃。应该走雅致范儿。 跟长辈们上高原前,过康定城区,河旁的老菜场,有肌肤黝黑的老摊贩,皱纹里都镶着神秘感。你去问他们,总摇头,“被订掉了”;得看到你身边站着他熟识的哪位,他才展颜,揭开地上篮子上的白布,松茸来。 我们带着松茸上了高原,我一路寻思:没好的厨具,怎么调理这松茸? 住的地方也挺偏僻。到饭点,长辈就支起从平地上带来的一块铁板,以及,一堆切片五花肉,基本都是肥肉。 洗干净松茸,放着;铁板加热,先烤些五花肉:不为了吃,只为熬出五花肉的油来;熬到五花肉油吱吱响时,松茸切片,放在油上,须臾烤香,猪肉油上,又多一重幽淡味道。 洒薄盐,绝不能多,夹起来吃:这时嚼来,汁浓味鲜。 长辈跟我说:好松茸,绝不能多调味,不然浪费。 我说这我懂。 长辈说:但不调味也不行,一定是要现熬出来的五花肉油,加一点盐,这样才引出松茸的味道。所以不辞辛苦,别的调味料都不带,专门带了好盐和好五花肉,就为了这一口。 我觉得,真吃货,就该这样。 不论贫富,不论高低,不论食材贵贱。真心喜欢吃东西。 而且在遇到知音时,会大有相见恨晚之感,能了解,并欣赏,那些为了吃倾心投入,为“就为了这一口”的劲儿彼此喝彩的人们。 想到世上还有这些人,我便高兴起来,觉得这世道,还挺有盼头的。
你是不是也曾和我一样,在爱里懒惰成性 文/瑞卡斯Ricas 一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不再轻易将喜欢或爱说出口,这是一种自知,自知爱一种责任,只有当自己有足够的信心能去肩负“两个人”的生活时,爱才能得以成立。这也可能是因为,人到了一定的年纪或是某个阶段就会开始变“懒”。 懒得再花费大把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构建小情侣间那些细碎繁杂的恋爱惊喜,只想找个有话聊又有一两个共同爱好的人一起吃顿饭,偶尔吐吐槽;也懒得再去纠结每一次的节日到底应该送对方何物,而是在平日里留心对方所需及时赠予;更懒得再去计较对方究竟爱有几分,因为“爱”说白了,就是一件冷暖自知的事,对方若在什么时候不爱了,变心了,那么对待你的态度言行还有眼神,其实都会很直观的让你感受到爱或不爱,这其中唯一的差别只在于,有些人会选择勇敢直面问题所在,而有些人却会选择以一些类似“对方可能只是太忙了”等借口来自欺欺人。 因此,对爱的“懒”,有时候是源于看得开,看开“礼物不在于贵重,而在于合时宜”,也看开“强扭的瓜不甜,强求的人留不住”的道理。 二 也有很多人会问我,为什么有些人在经历过一两次爱与被爱,辜负与被辜负之后就“懒”于再去花费同等的时间和精力去接纳新人呢? 其实非常简单,假设一个人在同一件事上吃了两次亏,那这第三次,是否还值得为其冒险?所以许许多多被感情伤过那么一两次的人,在遇到之后的新人时往往会多几分戒备与介怀之心,会变得谨小慎微,“懒”于回应;相反,却又有些人十分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在不同的人身上试挫,总抱着一种“这次这个或许会不同”的心态去不断的接纳新人,期待着能从这些人中筛选出一个最适合自己的。 而这两者之间其实都带着一种“冒险”的性质,前者可能会因为太过自我保护而错失良人,后者则可能会因为频繁试挫而损耗青春和心力。 因此,许多人都开始“懒”得再去为爱冒险了,所以会开始告诉自己:“顺其自然过好自己的这方天地就好,感情总归还要靠缘分,那就等吧!” 其实,顺自自然没错,靠缘分两字死撑也没错,错就错在许多人在以往的感情经历中,不懂得汲取教训,要么就是一味埋冤对方不好,要么就是一味委曲求全,却不懂得去分析最后导致两人分开的原因究竟为何,或许,这分开的原因正是一种警醒,能够时刻提醒自己,下次别再重蹈覆辙,也能够时刻鞭策自己,如何在下一段感情里变得更加成熟。 毕竟,以往那些已经结束的感情,并不是为了在日后提醒你曾经有多不堪,而是为了让你在日后成为一个在感情里更加游刃有余的人。 或许我们都“懒”得再去冒险,却不能“懒”于自我反省。 三 也曾有人和我说,既然一段感情会结束,两个人能分开,就必然有一个人已经做好了放手的准备,一定是放手的这个人已经“懒”得再去维系了。 而我却觉得,爱不是一个人自顾自的沉溺,而是两个人恒久的付出和关心,是两情相悦的互相给予又心甘情愿的彼此接受。我从来不觉得,一段感情没能走下去,有一方就一定要背负所有的责任,这现实里,有那么多的阻碍与坎坷我们都难以预料,有时候选择先放手的那个往往最不舍,绝不能因为先放手就全盘否认对方的好,也不能以此就给人冠上“懦夫”的罪名。 所以,我竟开始慢慢觉得,两情相悦的人并不一定就要厮守一生,也并非所有相爱的人最后都能有着完满的结局,毕竟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难以砥砺的现实责难,所以我开始懒得去追寻什么厮守,而是学会去珍惜当下的稍纵即逝。慢慢地我也开始学会在与爱的人(恋人/朋友/家人)发生争执吵闹的时候,默问自己:“我们都不知道彼此还能陪伴对方多久,像这样吵闹,除了会抹杀时间,还有什么用处?” 因此,任何一种爱都别顾着张望未来,而“懒”于紧握当下。 所以啊,在感情里,无论对彼此承诺过什么山盟海誓,其实都是口说无凭,唯有真真切切还在一起的时刻才最隽永,有时候懒得去立盟誓,懒得去刻意营造什么浪漫,其实并非只是惰性使然,而是当我们在开口说喜欢一个人,或爱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应该先问问自己,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想给予对方多少,而最终能给予多少。
从前慢,书经了人的手,都有情义在 女孩子不要男人送书,只借书——一借一还,两次接触机会。 ——《围城》里,钱钟书先生如是说。 我初读时便好奇:他老人家,哪来的这个经验? 又《围城》里,有人真使过这招。范小姐要勾引赵辛楣,软硬兼施,哄赵辛楣问她借剧本看,剧本上面有范小姐自己仿作者题的签名求爱。这里面大有道理:让赵辛楣自觉有个情敌,好挑动他的斗心。然而这其实还不算厉害。 对付真正的读书人,另有一个办法:比如女孩子问男生借了书,还回去时,如果就此还了,也就完了,没了后续;如果女孩子还书时顺口问: “哎,这书好看(男生自然得意,因为自己借的书好看,仿佛就是自己也好看似的),就是我哪里哪里没读懂(男生自然容易好为人师),就是这里这里……” 开始谈论细节了,女孩子不用多话,只用仰慕的眼神看男生,自能鼓励他高谈阔论下去…… ——哪位会问我:你怎么知道的? 答:我亲眼见我一个好朋友这么中招的。我和另一个朋友还好心提醒他,“哎我们跟某老师约了要去吃饭”,一边站起身来,身在局中的朋友犹且不觉(或者假装不觉?),道:“我一会儿过来!” 好嘛,我俩人只好耸耸肩,走了。 一借一还,或者聊起来。如此,读书能读出人的关系来,就是如此。 在互联网还不发达、大家还经常见面的时代,尤其如此。 我小时候,小学三年级之前吧,平日里与朋友玩,没怎么见过钱;小孩子之间,以物换物,以书换书。谈不到价格对等,只是,比如一本《七龙珠》换一本《圣斗士》,一本《三国演义》连环画换一本《水浒传》连环画。有些做法,很合乎经济学,比如我曾用几本薄薄的《智取威虎山》连环画,换过一整本《三国演义》——无他,那时我们都只有八岁,跟我换书的同学还不太认字,这种“字书”对他而言使用价值不大,还不如跟我换了连环画,物尽其用呢。 换到后来,很容易错杂起来。一本书可能经了五六道手,原主哪天想起来去讨要时,就得挨家挨户地问。最后终于找到时,身后已经跟了一串交易参与人,仿佛蜈蚣;大家纷纷“你是用A书换了我的B书,先换回来。”“这本C书是我的!”“别急啊,我先跟D书的主人换回来”……而换回来的书,也常不是原来的样子。小孩子们手贱,保不齐就把杨六郎画成了杨令公,葫芦娃画成了沙和尚。 2010年我家搬家时,储藏室搜了一堆书出来:是我小学毕业后,就没再读过的连环画们。重新看,有些明显不是我的,大概是某位同学忘了换回去;一本《明英烈》封底,用钢笔歪歪斜斜写着这几个名字: “朱元璋、胡大海、常遇春、徐达”…… 他一定是很喜欢明朝开国故事吧。我想。 上海漕溪路枢纽站旁,有个地方,论斤卖书:自然都是些《男性泌尿卫生护理》、《我的漂亮小姨子》、《陈XX情妇曝光全录》之类。我某次路过,瞥到门口有本书画风不同,过去蹲下看:莎翁四悲剧集的英文原版。翻开扉页,道: “吴XX 199X年购于XX书店”。 下面一行小字:“搬家被迫丢弃,望买者郑重。此乃好书。” 我不知道这位吴先生是怎么回事,只觉得,他的感受,传达给我了。 我起身买,老板论斤,给我称了五元钱。最后还问我:“哎,你都买了,那跟我说声,这是本什么书?” 我:“是四个剧本。这真算卖得很便宜了。” 老板:“哦!我是看不懂。值钱了在这里也没人买。你买了也好。” 大概是我高三的时候,那时有些家庭有了电脑,但还没普遍通开互联网。我的一个同学有王小波几部小说的txt版,就放进一张3.5寸盘里给我——这个名词,现在的孩子们大概是不能理解的了。我到家,打开3.5寸盘拿文件时,注意到里面一个txt文档,题目:“张佳玮请一定打开看一看”。我打开看了:是那个同学写给隔壁班一个女孩子的情书,最末写: “我觉得我文笔不好,你给我改一改?谢谢你!” ——这个时代,在亚马逊的书下面分享评论、批注和引用的诸位,也许无法适应。 但这就是我们那一代的,读书者之间的,奇怪但确实的,交流方式。 这种交流方式——让书像贝壳似的在海洋间漂流——图书馆也常见。 我高中时,市面上有一套漓江出版社的村上春树集子。先读了《象的失踪》——里面包括了《且听风吟》、《1973年的弹子球》等短篇——然后寻思找同社的《世界尽头和冷酷仙境》读。找不到。查图书馆记录,明明是有的,虽然只有一本: 20世纪末21世纪初,村上春树还没那么红就是了。 一个月后再去,有了。借了。回到家读,发现书的封底书皮里,插了张纸。字体很清爽,曰: “真是好书!但还不是村上最好的书!读完这本,一定要读《舞舞舞》!那才是村上最好的书!” 每个感叹号,都是用钢笔笔尖划了一弯,然后狠狠一点,力透纸背。 这大概,是我见过最可爱的村上迷了。 这个夏天,若写论文,得研究法国画艺摄影史,去国家图书馆借了大大的一本《Le Pictorialisme en France》,是Michel Poivert先生写的。翻开来,发现之前借过书的某几位法国先生,在书上涂抹了不少标点和笔记……敢情借这本书的,都是琢磨这行的,真是彼此心照,看起来也顺。 这种一茬又一茬的传递,大概也就是借书的乐趣:颇有点“上一届学长的笔记,学妹你也拿去看吧”的味道。
关于学文科、“慢就业”的一点感想 | 随笔 一、工作与价值实现 某次聊天,朋友开玩笑半对我说:“以后有孩子,还是让TA学理科好了,这样就不会那么痛苦。”我哈哈表示赞同。说这话的时候,我的电脑里还存着下午刚写完的阅读笔记,她的案头放着一套社会学家的全集,它们都是真实的。 大概一个多月前,一篇名为《一名非典型985毕业生的大学简史》文章在我的朋友圈刷屏了,不久之后,《大学空心病:北大四成新生认为活着没有意义》成了新的爆款文章,一夜之间,似乎全国人民都觉得北大学生“价值虚无”“抑郁症”“不想活”了。 当然,这种标签式的炒作让人厌烦,人们各有各的痛苦,凭什么认为985学生的痛苦就更高级,还值得大写特写呢?懒得跟风讨论。但是从大学毕业之后的这一阵子,就是很奇怪:原来一直想做学术的人(包括我)或许忽然就动摇了;而想找工作的朋友们,要么是在不断切换阵地,要么就是在旁人看起来似乎已经日落西山的纸媒中摸爬滚打着。这年头,文科生,“找”工作,为啥就这么难呢。 大学生的问题有其独特性。并不是因为这些人“尤其优秀”,而是在于他们特殊的处境,那就是:“不再是无忧无虑的高中生了,也不是像父母那样的中年人,而是在此之间。必须要在一个充满可能性的自己,和一个充满界限的世界之间做出选择。这个选择非常简单和现实,其实就是一份工作,一个career。”而一个理想的状态是,这份工作能够让自己实现价值。 可是这太抽象了,什么叫实现价值呢? 当然首先是“价格”,工资或社会地位要对得起自己的学历和所受的教育。这也就是一般所说的通过教育来实现“向上流动”或者维持家庭原有的社会经济地位,这一点的困难,“南柯太守”在《“预备中产”之殇》中已经提过了,作者说今天的优秀大学生相当于“预备中产阶级”,在已经接受一线城市的中产阶级文化之后,却由于户口和房产的限制,无法顺利实现“转正”。 但是除了阶层流动之外,还有另一种自我价值。毕竟并不是所有学生都意识到要把教育当投资,只权衡未来收益。在我看来,这方面的问题是相当重要的,真正的“幻灭感”或者“精神危机”(如果有的话),或许更多的是来自于此。 人们试图在心理学或哲学当中找到病根子,进而将“我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没有想做的事情”“做什么都没有意义”概括为“空心病”或“价值虚无”。但是在一场概念的营销和传播之后,仍然只是留下缥缈的印象而已。 这毕竟是一个契机,我们或许可以重新审视高等教育,以及教育与社会、劳动与个人尊严之间的关系。但抛开所有这些观念,这也关乎到我们如何理解受教育的自己和更广阔的现实。 二、在我们和法国的70后之间 布迪厄在《区分》(Distinction)的第二章,关注的是法国的“70后”,他称作是“受骗的一代”。高等教育普及的同时,学生的文凭遭到贬值,同等学历的就业机会反而减少了,整个社会中弥漫着一种“幻灭感”。布迪厄的具体分析很复杂,但在这一代人的众生相中,有几点十分引人注目,我觉得也是有助于我们跳出自身来理解自身的: 1、过渡:作为 "gap year" 的工作 “尽管他从事广告业,却继续把自己看成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并且抗议说,‘这个唯利是图的职业不过是权宜之计,他一旦赚到足够多的钱能够保持经济独立时,就会放弃这个职业。’这类模棱两可的职业使得从哲学家到哲学教授,从画家到广告设计师或者艺术老师的转变被省去,至少被无限地推迟。这类转变要求人停止自我教育的投入,而是以一种新的身份投入职场。” 这样的选择,在今天的中国也丝毫不陌生,似乎可以看做是另一种形式的gap year。旅游,继续教育和找一份工作先做着,似乎都有相近之处。如何去理解这种选择呢?指责它庸俗或者闲得慌没有帮助。布迪厄敏锐地看到了高等教育与社会之间十分矛盾的关系。 在经济领域、阶层流动之外,高等教育意味着一种状态,是与社会存在张力的。它强调一种终身教育的理念,也就是continuing education,这种理念鼓励人们把自己当做一个未完成的作品,你永远有潜力变得更好,未来没有一个明确的轨迹,你可以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去改变和提升自己。读完了本科还有硕士,读完了硕士还有博士,简言之,它提供了一种“开放的、无限的未来”,是属于青春时代的,属于艺术家的。 但教育的这个方面是与激烈竞争的系统截然对立的:毕业了就是毕业了,走出学校,意味着你准备好去迎接一个明确的职业生涯。 高等教育普及的一个意外后果,就是布迪厄所说的这种“原本留给艺术家和知识分子的特权”——也就是“拒绝界限”可能已经成为了更多人的性情倾向。但是在现实的妥协、博弈和权衡之中,“过渡状态”是同时能够实现教育回报和自我价值的可能方式之一。 2、出路?文化生产的“新职业” “奢侈品、文化或艺术手工业或商人、成衣店的管理者、卖撕掉商标商品的专卖商卖外国服装和珠宝或土产的商人、唱片商、古玩商、室内装饰师、设计师、摄影师、或者时髦的饭店老板或酒吧老板、外省陶瓷商、先锋派书商,全都致力于将娱乐与工作、奋斗精神与业余爱好之间的无差别状态,即大学生状况的典型特征扩展到学校教育之外。” 在布迪厄时代的法国,出现了许多新型的手工业和商业——就如同今天食品、健身、互联网行业乃至网红群体的创业热潮一样。 这些的“position”的特点首先在于,它们是崭新的、前所未有的。但也恰恰因为此前没有,因而它的社会地位是模糊的,是可以被包装和定义的。其次,这还是一种”半”艺术家的状态。 如若如此,既能保持“学生时代的状态”,又能保证社会地位,职业选择的难题似乎有出路了呀。 但在犀利的布迪厄看来,这种职业只是向部分人开放的,是一种新型的统治工具。(唉cynic的老人家…… 为什么?因为这类职业所要求的,并不是“学历”的名义价值,而是学历之外的个人价值,比如社交能力、表现能力、人脉关系等等。换句话说,他们之所以能够顺利将文化资本转换成经济资本,是因为已经拥有的社会资本。在那个时代的法国,这些东西往往并不是学校教育的结果,而是家庭教育——也就是社会出身的结果。而大多数的民众阶级,是很难有这种机会的。 “这些职业中成功至少依靠出售者及产品带有的微妙洒脱的与众不同,也依靠商品的性质和品质。……这种具有强大的文化投资的新型手工业和商业预先倾向于为被学校淘汰的统治阶级的后代提供避难所,这种新型手工业和商业使得直接由家庭传承的文化遗产可以盈利。” 所以布迪厄认为,这样一种产业的兴盛其实意味着统治关系的变化,意味着符号暴力的新形式:“用天鹅绒的手套取代了铁拳”。统治阶级的子女通过制造消费需求来巩固自己存在的合法性,巩固自己职业的合法性,为自己创造了位置。这是一个自证的循环。教育民主化或许通过增加整个社会的文化资本总量,使得文化消费的市场得以可能;但这个消费的真正繁荣,是生产和宣传的结果。 3、幻灭:一个21岁失业者的自述 “我总是干不太有意思的工作,于是我为了能歇几个月就存钱。总之,我更愿意歇着,不愿意陷于某种既定轨道。我没通过中学毕业会考,放假期间我搞了一个假日郊外托儿所。后来我在德勒的一家报社找到一份工作,我当实习编辑……然而我与他们格格不入,我写的所有东西都被他们毙掉,我也拍照片,但在工作中有权力关系,我不好斗,而且我也不想争斗,六个月后他们不再给我工作,我离开了。 接着我被公共服务的神话迷住了,进入邮电部门工作,我当了分拣员,干了三个星期,我被逼得喘不过气来,我进入了一个我不了解的工作世界,让我震惊的并不是那些人,也许是他们的关系,搞揭发,丝毫也不团结,三个星期后我辞职了…… 接着我通过国家职业介绍所在一个牛肉调配机构找到了一份会计工作,然后发生了拖欠所有人销售奖金的事,于是一场谩骂之后我走了,我在那儿呆了两个半月。9月,我收了一个月葡萄,然后又去国家职业介绍所找工作,我当了六个月的轻便摩托车运动员,这是我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这是一件可怕的工作,过一段时间之后,你在摩托车上彻底成了精神病,你感到他们全都盼着你死,我不干了,我厌烦了。 失业两个月后,我进了国家法国国家铁路公司,被雇佣做假期工,我做电子预订,在那儿呆了四个月,然后离开了。因为我想在乡下生活,后来我一直都在那儿。” 布迪厄所说的“幻灭”,其最激进的表现形式就是主动选择“歇着”不工作,“试图通过全面的拒绝(total refusal)来保持个人与社会的完整性(integrity)。”而那些完整性,据说是只能在“有意思”的工作中才可以找到。 从一个角度看,致力于人“全面发展”的教育似乎在这里完成了它的使命:要去追求个人与社会的完整性;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却带来了幻灭的深层基础。 在布迪厄看来,教育与社会之间还有另一重张力:前者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场域,并且总是试图在其范围内抹除一切等级的差异:毕竟在知识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与此同时,现实的、社会的差别因素其实始终存在着,只是在学校系统中被掩盖起来了。 因此,教育民主化虽然是从严厉变得温和而具有包容性;但实质上是通过推迟危机的方式,来模糊了人们对于界限的感知:比如原来高中毕业就会遭到淘汰的学生,直到大学毕业才面对真正严峻的问题。而这就使得人们的预期与自身所处的现实产生了错位:everything good can be possible,所有的美好未来都是可能的。 在70年代的法国,布迪厄所观察到的这种幻灭感是以非常激烈的形式爆发出来的,从学校蔓延到家庭,从工作发展到全社会。就像这位21岁的年轻人,抱着“做有意思的工作”的想法,尝试了N种不同的工作,却发现自己与职场环境“格格不入”。如果说这还是对工作本身的挑战的话,那么“我更愿意歇着”,主动放弃就业,就是一种对社会运转前提——“分工”的质疑了。 不过令人替他感到安慰的是,毕竟存在一种“退路”:还能够、且愿意“回到乡下生活”。 三、关心的不是理科,是技术啊 文章最开始那个玩笑,有真有假:一种反思性的、批判性的教育(狭义的文科教育)是有代价的,因此难免有些时候,会向往一种懵懂的快乐。 不过这大概也是一种围城之内的想象罢了,生活的不容易,在哪里都一样,无论是否学术,无论文科理科,甚至无论阶级地位,总有自己的烦恼。没有哪里是净土,也没有哪里是地狱。 重新修正一下那句期待:但愿TA能够反思自己的生活,又能有安身立命的一技之长。“技”既可以是科技的技术,也可以是非常朴素的技能。 毕竟,随着技术的冲击,未来的世界会产生越来越多“不需要的人”,而他们在此刻的世界中,还相互隔绝着: 体力劳动者,完全处在大学生空心病的视野之外的一群人。技术的发展将会显而易见的减少这些岗位:传统的工厂会受到冲击,比如富士康对于机器人的大范围使用;服务业也无法幸免,海底捞已经在科大讯飞的发布会上表示,未来每个餐厅除了机器人,只会留下两名服务员了。虽然毋庸置疑,技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太多便利,这篇文章的成稿就得益于语音输入法。 脑力劳动者(特别是文科指向)的情况并没有好多少,因为不创造狭义上的价值。这个问题,在美国大学缩减教职,撤销研究所,日本大学的举措中已经展露无遗了,这是国家层面的考虑。 那么有价值的是什么呢?是技术人才。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有时是赤裸裸展现的,比如美国针对留学生的区分政策,STEM学科(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在就业和签证上的优势是巨大的,以至于想工作留美,不懂点CS几乎不可能。或许还有一些被视作是“无法被技术攻破”的人类技能,他们是什么呢?或许是某种形式的艺术创造力?我不敢妄言。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作者:吃饱了撑着才(来自豆瓣) 来源: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www.douban.com%2Fnote%2F595190514%2F&urlrefer=61fd30d5285411e2826260da822d0c5b 如果说读书至今有什么最大的遗憾,那就是对主宰我们生活的这一力量几乎一无所知。或许,未来的世界是这样的:做基础研究的人(自然科学基础学科与计算机科学);做技术的人;以及技术所服务的统治者(或者资本家)。这样一个世界很恐怖吗?可能会,但也可能很愉快,说不定,其他人玩游戏去就好了呢,就像黑镜第一季的故事一样。 但无论如何,文科与理科,体力、思想与技术之间的分离,并不应该是必然如此的。巴迪欧在美国大选之后所做的演讲中,呼唤对另一种道路的想象力,“劳动并不必然有贵贱。并不一定是诸如智力创造、导演、公务员等高贵的工作在一边,体力劳动等其他工作在另一边。对称号的专业化并不是永恒的律则,尤其是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对立,最后必须消灭。” 四、一点鸡汤 所以怎么办呢?写这篇文章的动机不是提供解答,也不是表明立场,毕竟我是一个连工作面试都没去过的人,谈这个太没资格。 之所以要写这么多,本来是想给同伴们鼓励与安慰,但布迪厄这老头儿如此犀利,真是让人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痛感。不过我想,描述痛感,不如走出个人的纠结,去看到更大的存在。这更大的存在是我们所面对的同一种现实,这个现实如此复杂、看上去如此难以撼动,但意识到我们在“共同面对”本身,或许就是一种安慰。 与此同时,我也相信个体策略性的空间一直都是在的。一方面是因为,今天的工作愈发多样,对流水线和办公室的枯燥想象或许应该打破了;另一方面,那些坚持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离开学校之后还坚持“自我教育”和自我反思的人,在30岁之后依然能够安静下来读书的人,是值得尊敬和学习的。 我记得在大三的时候,一位高中同学兼大学同学告诉过我,社会学的魅力之一就在于,当你发现自己的苦恼只是结构性现实的一部分。一想到许多人也与你分担着同样的苦恼,似乎就不会那么悲伤了。这句话我一直记到现在,且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 最后,我还想起一句话:“接受最好的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让你做好一个普通人。”写完了这篇文章, 还是要去过好自己的日常生活。
普普通通的一件东西,变成了礼物,就有了不同的意义。从很小我就知道了这句话,“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一个人朋友结婚,他把自家的肥鹅抓上一只,不远千里送过去,结果半路上手一松,鹅跑了,他只抓住一根鹅毛,想想路已经走了大半,不能再折回去重抓一只,朋友大喜之日两手空空来蹭吃蹭喝又不太像话,想想鹅毛也算是礼物的一部分,有总比没有强,拿出来聊表心意吧,没想到朋友居然大受感动,所以才有了这句千古名谚。 第一次听这个故事还没上学,觉得真是酷,那么轻的鹅毛送过去,却代表了如此厚重的情谊。光是这里面的一对反义词都能让人咂摸许久,继而感叹古人情理通达,这样的交情真是美好。很多第一次听说的孩子不免争相效仿,顺手掐朵花揪根稻草什么的送给伙伴,嘴里念叨着这句让人有送礼冲动的俗话。这大概是第一次意识到“礼”为何物,既礼物可以是任何东西,前提只有一个字,那就是送。 当然连起来就不太好听了,现在人们一提到送礼,多半会想到一些不太好的事情,当今社会,送礼成了贿赂的代名词,礼当然也就不再代表情谊,而是演化为赤裸的交换。送礼的人点头哈腰,收礼的人提心吊胆,这时候的礼,可以说既是炸弹也是蜜饯,当然,不管世界怎么变,唯一不变的是人们对礼物的喜爱。不管是购物卡还是现金,最新的科技产品还是土特产,只要双方身份对等,收到礼物的人都会很开心——是的,我唯一要排除的就是乡下的穷亲戚抓两只鸡或者背一麻袋土豆送给不常来往的城市人家,第一,这点东西不足以让人送人,第二,收到礼物的人会高度警惕,看到你这么大张旗鼓,必然有求于人。 是的,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礼物越来越复杂,不再是纯粹的表达心意的东西。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那么重视“礼”的国度,送礼的“礼”简直和孔子的“礼”一样变成了深奥的哲学。我对这些知之甚少,这辈子唯一收到的礼物就是同学送的励志挂画和两块钱一个的骷髅吊坠,说起来,那吊坠还是我暗恋的女孩送的,一直放在她的来信里不舍得佩戴,最后被家人当废纸卖掉了,是的,别人不会珍惜你收到的礼物,因为那对他们没有意义。这些礼物是谁都可以买得起的东西,但由别人送给你,那种感觉确实不一样。在这里我想说说穷人的礼物,穷人的礼物很便宜,也很实际,穷人不会送花,不会送书,穷人最喜欢送的就是食物和棉被。 在我们那里,逢年过节走亲访友时把送礼叫做“捎包”,这词听着不怎么好听,却很讲究。一个“捎”字表明送礼只是顺手而为,看望亲友才是本意。虽然每当礼物放下,斤斤计较的主妇们总是急不可耐,千方百计撇开客人去打量一下礼物分量多少,价值几何,能不能值回自家送过去的,或者该回送点什么才能显得体面又不多花钱。可以这么说,在农村,春节送礼成了主妇之间的一种博弈,她们的终极目标就是如何花最少的钱,买那些看起来最讨人喜欢的礼物。说是这么说,其实她们的选择并不是很多,说起来我奶奶那会儿要有意思多了,她们的礼物大多是自己亲手做的,除了在头脑上博弈,还要比手上的功夫。 我奶奶算不上一个手巧的主妇,但农妇该会的手艺也差不多都会,只不过品相差点罢了。每到春节,所有人家最费的恐怕就是油了,为了便于保存,什么都要炸上一遍,除了鸡鱼肉蛋,还要炸点面食。手巧的炸些麻花,这个非常难,我奶奶早就放弃了尝试,会炸麻花的绝对是当之无愧的巧妇,带着自家炸的麻花去走亲访友,不但高端大气,还节省分量,因为麻花蓬松酥脆,一篮子装不了多少就显得很多,主人家留一把不过瘾,留两把就显得多了,麻花又不能掰半把下来,所以一筐装三把麻花,多半还能带两把回来。 次之是油条,这是人们的主流选择,油条还算好做,炸好之后放凉,用高粱杆穿成串,一串串放到竹筐里,很好看,路上孩子饿了还可以揪一根垫补垫补。 下下之选就是油饼,我们那叫做油疙瘩,我奶奶的作品很好的诠释了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怪名。说实话,从小到大我很少看见有人拿油饼当礼物,除了我奶奶,她炸得油饼连我们都嫌弃,却每年都拿去送给亲戚。她总是把油饼炸得大大小小,有薄有厚,大多数中间还会烂个洞,论品相,她炸得油饼真的很难看,不过最起码还能吃。我记得同村的一个家伙,他妈妈炸得油饼又黑又硬,好像压缩饼干。有一次我们在打牌,他拿着一个油饼在旁边吃了一个下午。他无比艰难地对付那个油饼,又撕又咬,吃一个油饼,同时锻炼了臂力和咬肌,连口香糖和牛肉干都没有这种效果。 说这些,只是为了证明面食的复杂性,妙手可以使朽木开花,拙手也就只能铸就渣渣。那时候,人们的生活都不富裕,刚刚能吃上白面和白糖,只能把这个当做礼物。设想一下,一个子孙满堂的老人,大年下晚辈们纷纷来拜年,礼物往一起一放,高低上下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大女儿盘得麻花,那是二女儿扯得油条,最后,是我奶奶撕得油饼,大小各异,堆了满满一篮,分量比谁都沉,蒙上报纸却显得比谁都少,这也算是典型的吃力不讨好吧。 上面所说的油炸制品都是“盖头”,是礼物最上面的一层,竹篮底下才是见真章的东西,在穷人的意识里,自己做得再好也不如买的,为什么?因为买的东西要花钱啊,平常不时不晌的谁会舍得花钱买零嘴吃。 竹篮底下会放些什么呢?多半是些价格低廉的果脯,有成袋的,也有散装的,人们大多还是喜欢买更便宜的散装货,买一些牛皮纸回去自个儿自由组装。他们就像包扎药材一样把果脯包好。最受欢迎的一种是月牙形的甜食,外面是米面,里面裹着糖浆,吃起来甜的腻人,如果被压瘪了,糖浆就会流出来,整包果脯变成黏粑粑的一坨,再也别想把那些甜蜜的月牙分开。后来随着大家慢慢富裕,散装的果脯渐渐没有人买,大家开始成袋的购买,直到最近几年,全都是成箱的礼物了。 除了果脯,奶奶的重头戏就是灌装白糖,那时候她们坚定地认为糖是好东西,既实用又便于保存,过年时收到的糖可以一直用到夏天。糖也有成包的卖,老人们还是觉得不划算,她们习惯了自己动手。称上几斤散装的,等晚上清闲下来,点一支蜡烛,在灯下灌装。她先把散糖均匀地装进各个小塑料袋里,一丝不苟的样子像极了制作白粉的毒贩,等到糖全部装好,拿一根锯条在灯上烤热,必须要烧有锯齿的那端,锯条在烛火中迅速变成紫色,这时候让烧热的锯齿和塑料袋来一次亲密接触,这就算彻底封了口。封口的尺寸和时间必须拿捏得当,锯条太热或时间太久很容易把塑料袋烫穿,那样可就麻烦了,这一袋糖就必须重装了。锯条不热或用力不够又很容易散开,如果在送礼的途中一袋糖开了口,撒的满筐都是,那可就糗大了。 我奶奶灌糖,向来追求装得满,她就是这么实诚,她的礼篮总是比别人沉,当然这很大一部分要归咎于她那些分量充足的油饼。在以前,我们没有车的时候,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后面往往要载三四筐礼物,我奶奶的油饼又总是装得很满,有时候会掉下来,我们捡起来,吹吹上面的灰,把它塞到更深的地方去。 现在人们富裕多了,不再用这些寒碜的东西做礼物,也不再注重那些繁文缛节。大家买成箱的烟酒饮料,香肠水果,不再给主人挑拣的机会。这让我想起小时候,一旦有客人到来,年轻的媳妇小孩总是忍不住偷偷打开礼物,拨开上面的油条或者麻花,看看下面有没有什么新鲜吃食。虽然绝大多数时候没什么新发现,但总是让人怀有一份好奇。那时候主人不会把客人的礼物全部留下,只是每种留一些下来,拿两串油条,两包白糖,几个苹果,如果主人有好吃的东西,还会往客人的礼筐里放上一些。 过年时,每一家的柜子里都放着好几家女人做的东西,这是主妇之间独特的交流,现在也许真的富了,她们不用再做这些,可以把更多的时间用来看电视和打麻将,只有我奶奶,每年依旧会炸不少难看的油饼,只是没有人再把它当做礼物。
懂了李宗盛,就懂了苦、美好与自嘲 最初,我对李宗盛毫无概念。他谁啊?不知道。 我只知道赵传唱了《我终于失去了你》,只知道张艾嘉唱了《爱的代价》,只知道辛晓琪唱了《领悟》。李宗盛是谁啊?不知道。 那时似乎许多歌迷,都如此。我们听的是歌,认的是歌星。写歌的人是谁?不认得。 1994年世界杯后,央视做了个配乐MV。用马拉多纳,配《我终于失去了你》。这个大概只有球迷懂了:33岁的马拉多纳那年世界杯药检出了问题,被禁赛,阿根廷淘汰。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马拉多纳被铲倒后,起身,人群已经卷走,马拉多纳跟裁判无奈地挥了挥手。 “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 那种辉煌、惘然中失落的感觉,重锤击心的感觉。 我第一次有概念“李宗盛的歌”,是杨佩佩工作室电视剧《碧海情天》那剧,刘松仁、李立群和叶童演的。主题曲《凡人歌》。 我一听就觉得很奇怪。那时我还小,只觉得歌词真是负能量。什么叫“多少同林鸟,已成了分飞燕。”什么叫“有了梦寐以求的容颜,是否就算是拥有春天?”偏这家伙——众所周知——唱歌还吊儿郎当的,半念半唱,“已成了分飞燕”,最后三个字还下重音,你是指望成了分飞燕是怎么着? 那时我还小,还不觉得李宗盛的嗓子好听。 他唱歌有种大胡茬子味,就像刮完了又长了两天的胡茬子,挂手,蹭人,颗颗粒粒的。那会儿我的审美,还停留在老辈们播的李谷一和邓丽君:瓷器般圆润流转,羚羊挂角的声音里。 还是杨佩佩工作室的电视剧。《末代皇孙》。我是冲着周海媚去的。这里插一句,周海媚真是娇媚妖娆又楚楚可怜,说句高圆圆粉丝不爱听的话,只论周芷若,高圆圆拼命学都没学到周海媚的味道。 《末代皇孙》的片头曲,是《鬼迷心窍》。开头就李宗盛式的大沉重,“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平静的心拒绝再有浪潮”,连着几句都是下行音符,听不惯。但中间,忽然就扬了起来: “是命运的安排也好,是你存心的捉弄也好。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我愿意随你到天涯海角。” 这份痴劲,忽然就击中我了。 当然那时我还小,还不明白这些词句的意味,不明白他最后为什么要苍凉地“虽然未来如何不能知道,现在说再见会不会太早”。 后来就知道了,《我是一只小小鸟》,是他写的;《领悟》,是他写的;《爱的代价》,是他写的。后来,《阴天》,后来,许茹芸的《真爱无敌》(空城计?)。我自己也慢慢长起来了。 中学时偷偷喜欢过的、比我大一岁高两届的女孩子,去上大学了。憋着的难过感,听张艾嘉“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听很久,一口气,呼出去了。 在大学里,自己租了房子一个人住,晚上一个人写稿,抬头看窗外灯火阑珊时,“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小鸟飞呀飞,却怎么也飞不高。”把背仰上椅子,叹一口气。 现在想,许多时候,不是李宗盛多完美符合我的心境,只是年纪渐长,会慢慢地明白他那些词与歌,一鳞半爪地。然后,会自然地往那边靠。对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们而言,李宗盛是个很好的对象。“对啊,他说出了我们的心声!”哪怕没有那么多“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的感觉,也会捧着《阴天》,听。 再后来,经历的事情多了,真有点明白李宗盛了——不只是代入感的情境。 李宗盛很通透,并不高唱颂歌,傻白甜,“多少同林鸟,已成了分飞燕,人生何其短,何必苦苦恋”。他挺明白的。 但他也并不遗世独立。他唱男人女人。他知道人事无常,但他挺入世,而且以身作则地享受这点甜与苦中的诗意。 怎么说呢?他那胡渣子般的嗓音,小时候听,颗颗粒粒,长大后听,像黑巧克力,像雪茄,甜味不多,主要是苦与酸,以及,厚实。 小孩子时爱吃甜的,长大后,才能懂得品味苦。 李宗盛不劝你超脱,只是拿着颗颗粒粒的嗓音,半念半唱,自我解嘲似的,说段子。最代表这种态度的,是《最近比较烦》。动听悦耳的小旋律,自我解嘲的小段子。玩儿呗。 我有时候,会想起《鹿鼎记》里的美刀王胡逸之。看着乡巴佬一般的小老头儿,其实身负绝代武功,却又偏偏对陈圆圆一片痴情,老来犹且如此。他的痴劲儿,到了这般地步:竟能记住这种细节: “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 吴六奇试图劝他时,胡逸之如是说: “吴兄,人各有志。兄弟是个大傻瓜,你如瞧不起我,咱们就此别过。” 这种自知痴得过分,却并不跳出来的劲头,下面这句话里,感慨系之: “不知疲倦地翻越每个山丘 …… 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每次听到这句歌词,我老想到《东邪西毒》里张国荣那句话。“以前看见山,就想知道山的后面是什么。现在我已经不想知道了。” 小时候,总觉得“过了一个节点,一切都好了”。读书时,相信上了大学一切都好了。上大学时写东西,觉得自己出版第一本书后一切都好了。来法国前,相信过了这一关就什么烦恼都没了。 然而并非如此。世上并没有一个“你过去了,从此无烦忧”的山丘。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不消多提。时间流逝最让人难过的真相是,年少时总还以为,过了这座山就没事了,再怎么烦恼,心里有个念想,颇有点“做完这一票,就回老家结婚,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之意;但多少次撩撩绕绕之后,才多少明白并没有结束的那一天——断了念想的翻山越岭,才是真的疲惫。 但这个事实多残忍啊。李宗盛还是唱出来了。就像他二十年前问:“有了梦寐以求的容颜,是否就算是拥有春天?”而在二十年后,他看似嬉皮笑脸地,把自己的演唱会命名为《既然青春留不住,还是做个大叔好》这么一个冗长的名字,再唱一首《凡人歌》。这调子,就像胡逸之爱了陈圆圆二十三年后,对吴六奇那句自嘲:“兄弟是个大傻瓜。” 是自嘲,然而并不后悔。 他的live里,如是道: “这首歌是我在北京家里写的。在北京的十年,对我来讲是很深刻的。我一直想把那一段时间发生的事,心里的感动,跟挫败,把它写出来。” 他看破也点破了,用他颗颗粒粒的,粗黑巧克力似的嗓子。但他没走远,还是坐在人堆里,跟我们一起,用他坑坑唧唧,半念半唱的调子,抒情一下子,又沉郁一下子。 我们很多时候,怕的其实不是失败,而是被遗弃。 李宗盛一直没忘记我们。他看通透了,但还在尘世间,与我们这些寻常男女同甘共苦。同甘不难,主要是,共苦呢。
跑步会让人成为唯物主义者 一个多月前,有一位长辈来巴黎:她跑步,跑得精神矍铄;参赛时跑6分钟配速、平时晨跑7分钟配速。 她老人家的说法,跑步就是跑个敞亮。跑步不一定让你身体多好,但让你知道自己身体有多不好——这听来有些费解,但跑者大概明白这一点:跑久了,真的不用检查身体,一是身体会比不跑的时候好些,二是身体哪儿不好了,跑者比不跑者,大概要明白得早一些。 以及,跑步会让人变成一个唯物主义者,相信身体决定精神,而非反过来。 两年前秋天,我重开始跑步时,初次跑三公里,因为久不跑了,走走跑跑,足晃了半小时,此后四天,腿疼得上楼梯抬不动。跑了两个月后,已经可以配速6分30秒跑四公里了。那时自觉突飞猛进,于是格外图快:每天四公里的配速换成5分50秒。如此冲了两天,各色毛病仿佛洪太尉误走妖魔,全都附身了:右脚背,左足底,两个膝盖,后腰,一起疼了起来。吓到了,不敢跑了,边休息着,边寻思了。 大概那时起,意识到了件事: 跑步时,把身体当台机器使,是种心理手段:许多人跑着,都自我麻醉“我是台机器,我感觉不到痛苦,我就这么跑”;但人力有时而穷,人体还真不是机器——想要身体接近机器,也行,得考虑身体的反应。 所以得做些力量训练。跑步的人,大多会开始有拉伸的知识,也会加些无氧。我怕麻烦,无氧练习都在家里做,所以不像真训练的诸位那么周全,只是存心把自己的身体当机器:既然要跑,那么胸背腰腹臂腿,都得稍微强健些才是。 跟我许多好跑的朋友一样,抱了这么个想法:有些人是为了健康而跑,我们是为了跑而保持健康。 跑久了之后,你很容易对自己的身体有数。 比如,同样舒舒服服,、呼吸匀整地跑一公里,前天是5分20,昨天是5分40,今天就是6分钟,那今天的身体状况是不是有些问题? 同样是跑得心率上140了,昨天是一口气5分45的配速跑了两公里,今天是5分50的配速跑了一公里,那今天是不是有什么不对? 导致“跑不动”的原因有很多。前一天没睡好、前一天摄入酒精过度、起步太急了没跟对配速,诸如此类,自己跑的时候,都注意得到。 以前不运动的时候,我会相信心情决定一切:心情抑郁了,一下午都不动弹,容易累。 跑惯了之后,不太会相信心情了,反过来,会第一时间思考:跑不动或身体倦怠,是不是身体缺水?是不是坐姿不对导致的疲劳?疲劳反过来影响了心情? 所以说,跑步会让人成为一个唯物主义者。跑惯了,你很容易就明白,人的所谓意志,其实薄弱得很,极容易受身体状况的摆布。所谓情绪,乃是受身体状况左右的。是身体决定意志与情绪,而非情绪决定身体。 所以跑久了之后,许多习惯会变化。比如,会喜欢吃鱼与水果,喜欢吃新鲜食材,对浓甜调味料的爱会下降一些,以前爱喝的碳酸饮料,这时会觉得有些过度刺激,饮食上自然而然就清淡些了;当然,并不意味着跑步会让人变成一个节食主义者,相反,跑步大概让我敢吃了。 以前没跑步时,我看着一块牛肉,会心头暗想:我吃了这块,会不会有各色不良后果……现在则无所谓了:看到一块牛排,心里会很有把握地把它量化成跑步里程: “没关系,吃吧,明天多跑一公里就好”。 跑惯步的人,懂得彼此观察跑姿。新手跑步,大多步履偏重,还没找到习惯的节奏和配速,跑到后程,跑姿会微垮;年轻健壮的熟练跑者,动作轻快有弹性,节奏匀称得让人心动;老练的上年纪跑者,动作干练,幅度不大,沉稳得不动声色;被医生叮嘱要出来跑的诸位,被重心带出大步幅来,且跑且喘;健身型跑者,步幅大,步步带弹力,双臂的幅度俨然“我就是精力旺盛,没什么好收力的”;保持身体健康型的跑者穿着素朴的运动装,一望而知是“我已经用7分钟配速跑了五公里”的那么坚定。到后来,甚至你在夏日街道上,看见谁走过,从他或她的小腿或步履上,都能看出对方是不是个跑步的——这种东西,可意会不可言传,是跑者们自己的一点心理秘密。 当然,也更了解自己的精神状态。 《马男波杰克》第二季结尾有段神启般的台词,不仅适用于跑步,也适用于其他: "Every day it gets a little easier. But you have to do it every day. That's the hard part. But it does get easier."
我为什么“替女性说话” 前两天有个人问我,什么时候“三八妇女节”变成“女神节”了? 我:……大概两三年前就是这样了,你家里是刚通网吗? 这位仁兄愤愤不平:靠,还女神节,一看就是无良电商为了骗女生买东西硬造出来的! 我:……也没花你的钱啊。 他完全无视了我在说什么,一直在念叨,什么女神,女王,哪儿他妈那么多女神,女生就自己骗自己吧,社会就纵容她们吧。 我十分不想和他再聊下去,就退了聊天窗口,退之前还看到他在那儿逼逼:妇女节就算了,狗屁女神节!凭什么没有男人的节日! 说实话,看到这种言论,我是懵逼的。 小哥哥,你还想要什么啊? 全世界都给你好不好? 你哪只眼睛看到社会“纵容”女性了?你知道一个女孩过了三十岁还未婚未育的话,可能连工作都找不到么? 她们活在这个社会已经很艰难了,给人一个节日而已,你到底是觉得哪里不平衡? 总之我是不太明白某些人的脑回路。我觉得把一个简单的“妇女节”赋予更高的意义,让女孩子们明白她们不只是“妇女”,还可以是“女神”,理应追求更大的人生价值,顺带着高兴几天,挺好的。 当然,我也知道,说这些话,又会触到某些人的自尊心。 自从写东西以来,经常收到一类质问:你一个男的,为什么动不动说男性的不是?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吗?怎么老替女性说话? 是啊,为什么呢? 我仔细想了想。 原因有很多。 因为一个女生,一直等着复读的男朋友考到她的学校,高考那天独自坐几个小时的车,站在学校门口给他默默地加油,却听他朋友说,复读第一个月,他就和别的女生在一起了。 因为一个女生,约好和男朋友一起在北京打拼,憧憬着最好的未来,男朋友却觉得在北京没有希望,不辞而别,留下她一个人。 因为一个女生,她不主动联系她男朋友,男朋友绝对不主动联系她,她生气,他就说她太作了,说他要有个人空间,然后她偶然发现,他在手机上和好几个小姑娘聊骚,说他是单身。 因为一个女生,男朋友和她谈恋爱,却念念不忘前女友,她所有的缺点,都要被拿来和那个前任比较,后来前任回国,她转眼就被甩了。 因为一对异地恋,男生劈腿,还理直气壮地说,谁让你不过来找我。 因为两个认识不久的人约会,女生以为就是一起好好吃个饭,结果男生带她去酒店,去了就要脱裤子,女生说我来那个,男生立刻翻脸:“我约你出来,你跟我说你来大姨妈?” 因为很多男生,追女生都不会,尬聊、强撩,聊两句就管人叫宝贝,聊三天就想着上床,追不到,就说这个女生太高冷。 因为还有女性被教育,嫁到别人家就要做家务干活,男的当甩手大掌柜没关系,你必须要贤惠。 因为还有女性因为性别原因找不到工作,用人单位说:签了这份五年不要孩子的保证书,我们就给你offer。 因为女性过了22岁就开始被催着结婚,结了婚就被催着生孩子,生了孩子又被催着生二胎,没人关心她高不高兴、开不开心,没人关心她的事业、她的爱好、她的将来。 也因为还有很多男性叫嚣,不是处女的女人不能要,玩一玩儿就好了,千万不能结婚。 因为还有很多男性宣称“戴套不舒服”,也不懂什么叫事后避孕,在还不能负起责任的年纪,搞大了女孩的肚子,又害怕被骂,让女孩一个人去做流产。 因为还有很多男性觉得,女孩子看韩剧就是脑残,他们自己拿着手机看网红坦胸露乳的照片,就是“正常男的都这样”。 因为还有很多男性坚信,女性过了三十岁就要“贬值”,白捡都没人要。 因为还有很多男性不考虑女性生育要做出多大的牺牲,满脑子传宗接代,女性产后身材走样,他们指着“辣妈”的照片说,你看人家怎么恢复得那么好。 因为还有很多男性,结了婚就心思浮动,借口“生活没了激情”,到别人那里寻找多巴胺。 这些故事,我写成了很多文章,一边写一边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身为男性,我很羞愧。 我们应当是女性的保护伞,是她们受了委屈第一个应该来找的人,是她们的肩膀,是她们的骄傲,让她们赏心悦目,让她们乐此不疲。 而不是用背叛让她们失望,用黄段子和性别歧视让她们难堪,用冷漠和嘲讽打击她们的自信心,让她们在感情中备受煎熬。 很多男生,看到吐槽渣男的文就说,我不是这样的,我也没见过这样的,你们为什么要诋毁男人? 是,你可能的确不是这样,所以这个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你不是,说明你是个好人,但你不能因为你是个好人,你就天真地觉得这世界上没有坏人。 我们指出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也不影响你找另一半。你好不好,女生自己能看出来,她们不傻。 我们针对的不是所有的男性,是“有问题的男性”。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女生因为一时瞎了眼而受到伤害,有的在悲伤里很久都走不出来,有的影响了心理状态,陷入长时间的抑郁和自我怀疑。 你不是那个受伤的女生,你不懂。 但你应该要试着去懂。 我为什么“替女生说话”? 就是希望借我的努力,能帮她们避开那些可能的伤害,哪怕只避开一点点。 好男人有吗?有,很多,很多很多。 但我的目的从来不是歌颂好男人,因为歌颂好男人,并没有任何作用。 长期以来的地位优势,导致很多男性都有让人不可以理喻的自尊,给根杆就能上树,给个桶就敢跳水。 你给他们发一个好男人的范例,他们说:我艹这种男的都是为了骗女生上床,怎么可能有这种人? 你给他们发一个坏男人的范例,他们说:我艹这种例子都是傻逼营销号(比如我)编出来拉拢粉丝的,你们也信? 他们从来不试图去了解女性,不明白女性如何思考。他们一生中唯一自愿去知道女性想什么的时候,就是追她们的时候,追到手了,就再也不花功夫去琢磨这些了。 我为什么“替女性说话”? 因为我希望用这种方式,能影响一部分人,让他们明白,设身处地地为女生着想,不丢人;平时多照顾照顾女朋友的感受,不损害你的“男子气概”。 做出的承诺要兑现,许下的誓言要算数,说一辈子,那就是一辈子。 如果社会对女性不友好,至少我们可以对她们友好,如果在她们面前的是一片泥泞,至少我们可以做带她走出泥泞的那艘船。 著名学者丁瑜说过一段话: 我觉得女性有很多挑战需要面对,而独自应对是非常困难的。我希望大家都能有这样的意识,而且大家都能去挑战这样固有的观念……很多细细碎碎、无声无息但又巨大的观念上的偏颇,需要我们一点一点去撬动和改变。 这段话,我深以为然。 所以我站在一部分男性,甚至一小部分女性的对立面,做一个“叛徒”,就是为了,一点一点去撬动这些偏颇。 放到文明的层面上,我能做的聊胜于无,但好过什么都不做。 我就像一个巨大的车轮下面,想要推它的蚂蚁,因为看着车轮“好像是动了”,于是无限欢欣。
你就认倒霉吧,谁让你长得美? 太平年间,美人们总是能得许多优待。再怎么强调人不可貌相,然而人类要以貌取人,总能找到借口。 本来,“相由心生”这词,出自佛经。何谓相?诸法体状,是谓相也。就是说,一切有为法,都算相,这算常识。 然而搁现代,这个相字,硬生生地,被以貌取人的诸位,扭成了相貌的意思。仿佛一个人心灵丑陋,会见于相貌;反过来,相貌猥琐,也可见证心灵。可惜了佛家妙语,被凭空拉大旗做虎皮了。 又,“以貌取人”这词,是孔圣人说的。“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圣人以此自悔。 所以啦,以貌取人这种事,佛家和儒家,聪慧的释迦摩尼和博学的孔老夫子,都是不赞成。 但是架不住世上的人,不惜歪曲“相由心生”这类词,来给以貌取人找理由。许多人想象,奸佞多是巧言令色、丑陋猥琐。其实如和珅在历史上,真是好相貌;如果真像王刚老师演的那么一脸奸笑……乾隆未必多喜欢他。 所以,人容貌生得美好,就果真是大福气了吗? 却也未必。 索尔仁尼琴在著名的《古拉格群岛》里,说了这么个细节: 1937-1949年期间,许多被发配到流放地的苏联女子,都过着糟糕的生活:一个营房里挤了五百个女人,污秽残破,难以形容。有规定禁止男性进入女性营房,但并没有枪支来维持这个规定,如我们所知:在流放地,没有武力威慑,一切规矩都默认可以破坏。男性犯人会涌入营房,四处端详。女性营房里无可遮蔽:没有帷幕,没有像样的隔挡。 索尔仁尼琴说:唯一的保护措施,是你老,或者,丑。 不老或不丑的女性,自然会遭遇不幸。此时,美貌成了她们的诅咒,成了她们的罪过。她们遭遇凌辱,遭遇威胁,这种情况下——索尔仁尼琴写道——聪明的女人,只能选择性地挑一个男人来委身,以便当其他人来凌辱她时,可以报出名来吓唬一下对方。这意思是,聪明的美女也无法独善其身,只能减少被凌辱的次数,投托一个可靠的对象。 但这还不是全部。实际上,许多犯人,是受了株连,被定为“人民的敌人”,从此就失去了人权。她们被挑去检查时,是赤身裸体的——长官们要挑拣一下。长得美,而且愿意献身任长官们为所欲为的,可以得到优待。所谓优待的意思是:劳力轻些,不会饿肚子。伺候长官睡觉,受各色我们难以想象的皮肉之苦,还是免不了的。 非只如此,中国也有类似故事。 唐德刚先生说,1852年冬季,太平军攻占武昌,为时虽短,东王杨秀清已经开工,要全城十三岁至十六岁少女,向官府报到,以备选入后宫,违令者罪及父母。当时太平天国执法严峻,民间认为“除杀之外无他法”,没法违抗。不得已,武昌父母想出了聪明招:自家的漂亮女儿,“污秽其面”,好好的白净脸蛋,涂成鬼样子,好蒙混过关。 不料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太平天国在报道处,已经准备了满盆清水,来报道的姑娘,先洗脸再参选。想扮丑?嘿嘿,逃不过啦!——当场就选走了六十个美女。 哪位说了:这个嘛,主要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平民才会吃这种苦头。 又非也。 以前写过这个故事: 南北朝时,北魏猛将杨大眼勇冠天下,魁梧英伟,号称可以手捉飞鸟、头上系着三丈的布奔跑而布不着地;夫人姓潘,是个妖娆的美人,喜好戎装,没事便与杨大眼一起出入军营。生下孩子来,叫做杨华。潘夫人后来行止有不端处,自尽了。当然,没妨碍杨华的好容颜。《梁书》说杨华,“少有勇力,容貌雄伟”。 然后就出事了: 按史书原话,北魏太后“逼通之”,想要了杨华。太后落花有意,杨华流水无情。杨华知道自己不肯,一定会出大问题,所以临了,“惧及祸,乃率其部曲降梁”。杨大眼跟梁打了一辈子仗,临来儿子却去了梁,就为了老太后的一点儿色欲。 这事还有后续。魏太后对杨华思念弥深,不能禁止,于是写了《杨白花歌》,让宫女们拉手合唱,以慰相思,曰:“阳春二三月,杨柳齐作花,春风一夜入闺闼,杨花飘荡落南家。含情出户脚无力,拾得杨花泪沾臆,秋去春还双燕子,愿衔杨花入巢里。” 听起来很动人,但一个大男人被叫做杨花,总有点怪怪的。 这是个因为“不约,太后,我们不约”,最终导致美少年叛逃敌国的故事。您可以想象,杨华一定是试了诸般法子,逃不过,这才出了叛国下策。在这个故事里,长得美,也是种诅咒。 反过来想:能逼得美少年去国离乡,太后得多如狼似虎啊! 您大概明白了。 在文明和平的时代,大家还有所限制,有所顾忌。美貌可以少遭遇强权的掠夺,所以在和平时代,生得美、人富裕、身体健康、有才学,都是好事。 但在礼崩乐坏、强权弥天、纲常沦丧的时代,欲望被完全释放,美貌就会成为一种诅咒,遭遇贪婪与掠夺。暴力与威权,足以扫灭一切抵抗。美人生在这种时代,就难免红颜薄命:生在一个暴力与威权可以赤裸裸为非作歹的时代,美人也会倒霉,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想想《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好了。美丽做错了什么?并没有。只是生逢乱世,丈夫远行,周遭的嫉恨与贪婪就形形色色了。在和平年代,美貌可以让万人崇敬;在乱世和僻远之处,美貌则能激发近于仇恨的贪婪。 是故,越是自以为美貌的、富裕的、读书知礼的,越渴望和平现代。 而可以推论的是:盼望着乱世的人中,有许多,是相当缺乏以上元素的。 盼着乱世好一人分个小美女的,当然也可以理解:谁没点趁着规则破坏、不劳而获的野心呢?何况世界那么不公平,攫取一点好处,也是人心难免。 但是: 那些好乱乐祸的人,总是相信只要下克上,搞颠覆,进入威权暴力时代,就能 瓜分美人,人手一个,却也有些天真;殊不知暴力时代,一切都掌握在最暴力的那个人手里,跟着起哄帮闲的,未必能分一杯羹——杨秀清也以为跟洪秀全起事,可以分权得意,后宫各几十个美人,没两年便被做掉了。 真到了威权暴力下的乱世,大多数人都要倒霉,得意的总是极少数。 自然,最倒霉的,依然是美人们。 在古拉格群岛上,在武昌城中,在其他任何时代,被威权与暴力侵犯的美女们,与其是说她们“真是不幸啊,谁让你们生得美,却又柔弱”,不如说是: “你们真不幸啊,赶上了这个不讲理的、逼迫你牺牲自己的年头。” 我所能建议的,也只有一句: 3 当想为不讲理的年头摇旗呐喊做帮凶时,最好记住,美人哪怕倒了霉,自有暴力与强权攫走她们,也落不到如我们这样平民百姓们的手中。
网络越发达,我们越孤独 萧峰饮了碗酒,仰望新月如钩,夜色如水,四顾酒楼中无人,店小二都睡着了,只觉一阵萧索之意。便掏出手机,拨了父亲的号码。 没人接。 萧峰叹闷,只觉胸中一股气没出处,便叹了口气,叹罢,自己也好笑起来。 “平日里我笑三弟多愁善感,不承想自己也恁地。” 既然想到段誉,便看看他好了。方待打他电话,忽然想到段誉已是帝王之尊,不好轻慢,便刷开了段誉的朋友圈,先看看。只见段誉发了九张茶花照片,道: “今日御苑茶花盛开,那几盆十八学士、风尘三侠,尤其开得好。当移几盆去曼陀山庄,让岳母大人共赏。” 王语嫣 王夫人 段正淳 朱丹臣 点赞 萧峰想段誉醉心花鸟,也不好去跟他谈自家苦闷;忽而另一个佛学应用——还是父亲好心好意劝他“峰儿,你装了这应用,也好常知晓父亲我的礼佛心得”,他才勉强装上的——闪了私信提醒。萧峰点开看时,却是父亲手笔: “峰儿,为父在少林寺扫地大师座下闭关,手机已被没收;这是借了慕容博叔叔的手机,给你发个私信。为父一切安好,峰儿好自为之。阿弥陀佛。萧远山。” 萧峰喟叹一声,退了私信时,却看见虚竹也在那佛学应用里刷动态: “虚竹于一个时辰前,读完了《金刚经》、《杂阿含经》、《法华经》。虚竹将要读《波罗蜜心经》。” 九条回复。 萧峰点开看时,见是: 段誉:二哥好兴致。我也想有时间念念佛经。 竹剑:原来是段公子!合影! 虚竹:@段誉,三弟,你离天龙寺咫尺之遥,怎么念不了佛经?而且我刚看了你朋友圈,不是且赏了茶花吗? 乌老大:晚上刷动态偶遇尊主!尊主好!尊主加油! 梦姑:梦郎,我做好面膜了,你到寝宫来的时候带瓶香油进来。 段誉:@虚竹,二哥,我就这里说说,实则是语嫣要赏花,我得陪着。明天还要陪婉清去买香粉,这个,哎。不知道大哥怎么样了,我好几时不见他,倒是想念,只是也没时间去见他。 叶二娘:@虚竹,我儿,天色已晚,早些睡吧。@玄慈,你也经常和我儿说说话也,别假装没事人! 虚竹:@段誉,三弟,都明白。唉,你也早歇吧。@乌老大,老大好。@梦姑,我这就来了。@竹剑,你不要调皮,与我三弟耍笑。@叶二娘,娘,我知道了。 南海鳄神:嘿嘿,我这侄子很用功啊。@段誉,师父,你弟弟是我侄子,你也该叫我叔叔才是! 萧峰摇了摇头,不忍打扰二位弟弟了。便开了一个新闻客户端,想看看新闻,只见是: 《慕容复声称正草拟独立宣言,耶律洪基警告慕容复勿试探底线》。 跟帖排行第一位是包不同: “非也非也,耶律洪基个契丹老王八懂个屁?!” 《丐帮帮主选举难产,全冠清继续力挺游坦之》,点开看时,看见跟帖排行前两位是: “支持污衣帮支持乔帮主的给我点赞!” “支持净衣帮游帮主的给我点赞!” 《信阳绯闻!马夫人与段正淳十指紧扣甜蜜逛街,马夫人小腹微凸疑似有孕》。 《阿紫被保送逍遥学院化学系,段延庆质疑招考流程公正性》。 《完颜阿骨打推出新款皮草,声言支持国货》。 以及一大堆@萧峰: “萧大王请评论!” “很想知道乔帮主的意见!” “请萧大侠为我顶贴!” “萧峰你就是个契丹猪!滚出宋朝!” …… …… 萧峰觉得眼花缭乱,只得又点开了微博。 当然照例先是一大堆@萧峰: “我燕云十八骑训练照,报效契丹,人人有责!请萧大王点赞!” “薛慕华诊所新药上市,请@萧峰 大王转发谢谢!” “@萧峰 大侠,我是风波恶,请问有时间约架吗?”………… 萧峰清了所有的@,看时间线时,见 阿碧放了一张新长袍的图,配文字: “公子爷,新衣裳纫好了,侬啥个辰光回来?” 跟帖第一位是义正词严的单正: “抵制慕容复分裂祖国,从我做起!支持我的顶!” 云中鹤上传了四十张图至相册“我收集的漂亮妹子们,有真相”。 段正淳已收藏了此相册,刀白凤回帖:“已举报”。 一个叫做“三十六洞七十二岛”的群组里,卓不凡正在刷剑的照片, “独家铸炼宝剑。欲购者请私信。” 鸠摩智:“般若掌练成。七十二绝技达成六十八。明天开始刷拈花指。” 吐蕃王子宗赞转发评论:“明王威武!明王最高!” …… …… 萧峰觉得很烦闷。 他觉得大量的社交应用,消磨了彼此见面的热忱。经过无数道动态私信时间线的切割,似乎再也没有倾诉的热情了。 他觉得自己可能并不想知道那么多人的一切。 他觉得自己或主动或被动,加了许多朋友,可并没有那么多心事可以交流。 他觉得因为每个人都看得见自己的一举一动,他说话都拘谨起来了。 他觉得看动态,似乎每个人都活得很好,好得很遥远,好得隔了许多重幕帐和客套话,让他无法将内心宣之于口,说一句:“兄弟们,咱们还与往日一样,吃肉喝烧酒,如何?” 于是他觉得很孤单。 萧峰突然想起当日雁门关外,打开应用,“附近的人”,显示“与你的距离只有0.01km”,回头看时,便在花树之下,那个等了七日七夜的、淡红衫子的姑娘,红着脸举着手机。 “乔大爷,以后我就跟着你罢,你高兴时向我笑笑,不开心时便打我骂我,好不好呢你看?” “我一拳打下来,只怕登时便将你打死了。” “当然你只轻轻的打,可不能出手太重。” “轻轻的打,不如不打。我也不想要什么奴仆,你不嫌弃我是个契丹胡虏,咱们做个伴走一路吧。” 她听到“咱们“两个字,不由得心花怒放,嫣然一笑:“便是到天崖海角,我也和你同行。” 草原上大风乍起,塞外牛羊的约定忽然如风沙般卷地奔走而来,迷了双眼。只有最初的、自己最习惯的那个爱人,以及最习惯的状态,才能消解孤单。 他发出一条新消息: “阿朱,我买了酒回来,配你最爱吃的火腿藕粉圆。你且不要急恼,我一会儿就到家啦。”
你就认倒霉吧,谁让你长得美?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作者:张佳玮(来自豆瓣) 来源: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www.douban.com%2Fnote%2F605717900%2F&urlrefer=eb9180bd89de315b30943e36a1f113e8 太平年间,美人们总是能得许多优待。再怎么强调人不可貌相,然而人类要以貌取人,总能找到借口。 本来,“相由心生”这词,出自佛经。何谓相?诸法体状,是谓相也。就是说,一切有为法,都算相,这算常识。 然而搁现代,这个相字,硬生生地,被以貌取人的诸位,扭成了相貌的意思。仿佛一个人心灵丑陋,会见于相貌;反过来,相貌猥琐,也可见证心灵。可惜了佛家妙语,被凭空拉大旗做虎皮了。 又,“以貌取人”这词,是孔圣人说的。“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圣人以此自悔。 所以啦,以貌取人这种事,佛家和儒家,聪慧的释迦摩尼和博学的孔老夫子,都是不赞成。 但是架不住世上的人,不惜歪曲“相由心生”这类词,来给以貌取人找理由。许多人想象,奸佞多是巧言令色、丑陋猥琐。其实如和珅在历史上,真是好相貌;如果真像王刚老师演的那么一脸奸笑……乾隆未必多喜欢他。 所以,人容貌生得美好,就果真是大福气了吗? 却也未必。 索尔仁尼琴在著名的《古拉格群岛》里,说了这么个细节: 1937-1949年期间,许多被发配到流放地的苏联女子,都过着糟糕的生活:一个营房里挤了五百个女人,污秽残破,难以形容。有规定禁止男性进入女性营房,但并没有枪支来维持这个规定,如我们所知:在流放地,没有武力威慑,一切规矩都默认可以破坏。男性犯人会涌入营房,四处端详。女性营房里无可遮蔽:没有帷幕,没有像样的隔挡。 索尔仁尼琴说:唯一的保护措施,是你老,或者,丑。 不老或不丑的女性,自然会遭遇不幸。此时,美貌成了她们的诅咒,成了她们的罪过。她们遭遇凌辱,遭遇威胁,这种情况下——索尔仁尼琴写道——聪明的女人,只能选择性地挑一个男人来委身,以便当其他人来凌辱她时,可以报出名来吓唬一下对方。这意思是,聪明的美女也无法独善其身,只能减少被凌辱的次数,投托一个可靠的对象。 但这还不是全部。实际上,许多犯人,是受了株连,被定为“人民的敌人”,从此就失去了人权。她们被挑去检查时,是赤身裸体的——长官们要挑拣一下。长得美,而且愿意献身任长官们为所欲为的,可以得到优待。所谓优待的意思是:劳力轻些,不会饿肚子。伺候长官睡觉,受各色我们难以想象的皮肉之苦,还是免不了的。 非只如此,中国也有类似故事。 唐德刚先生说,1852年冬季,太平军攻占武昌,为时虽短,东王杨秀清已经开工,要全城十三岁至十六岁少女,向官府报到,以备选入后宫,违令者罪及父母。当时太平天国执法严峻,民间认为“除杀之外无他法”,没法违抗。不得已,武昌父母想出了聪明招:自家的漂亮女儿,“污秽其面”,好好的白净脸蛋,涂成鬼样子,好蒙混过关。 不料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太平天国在报道处,已经准备了满盆清水,来报道的姑娘,先洗脸再参选。想扮丑?嘿嘿,逃不过啦!——当场就选走了六十个美女。 哪位说了:这个嘛,主要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平民才会吃这种苦头。 又非也。 以前写过这个故事: 南北朝时,北魏猛将杨大眼勇冠天下,魁梧英伟,号称可以手捉飞鸟、头上系着三丈的布奔跑而布不着地;夫人姓潘,是个妖娆的美人,喜好戎装,没事便与杨大眼一起出入军营。生下孩子来,叫做杨华。潘夫人后来行止有不端处,自尽了。当然,没妨碍杨华的好容颜。《梁书》说杨华,“少有勇力,容貌雄伟”。 然后就出事了: 按史书原话,北魏太后“逼通之”,想要了杨华。太后落花有意,杨华流水无情。杨华知道自己不肯,一定会出大问题,所以临了,“惧及祸,乃率其部曲降梁”。杨大眼跟梁打了一辈子仗,临来儿子却去了梁,就为了老太后的一点儿色欲。 这事还有后续。魏太后对杨华思念弥深,不能禁止,于是写了《杨白花歌》,让宫女们拉手合唱,以慰相思,曰:“阳春二三月,杨柳齐作花,春风一夜入闺闼,杨花飘荡落南家。含情出户脚无力,拾得杨花泪沾臆,秋去春还双燕子,愿衔杨花入巢里。” 听起来很动人,但一个大男人被叫做杨花,总有点怪怪的。 这是个因为“不约,太后,我们不约”,最终导致美少年叛逃敌国的故事。您可以想象,杨华一定是试了诸般法子,逃不过,这才出了叛国下策。在这个故事里,长得美,也是种诅咒。 反过来想:能逼得美少年去国离乡,太后得多如狼似虎啊! 您大概明白了。 在文明和平的时代,大家还有所限制,有所顾忌。美貌可以少遭遇强权的掠夺,所以在和平时代,生得美、人富裕、身体健康、有才学,都是好事。 但在礼崩乐坏、强权弥天、纲常沦丧的时代,欲望被完全释放,美貌就会成为一种诅咒,遭遇贪婪与掠夺。暴力与威权,足以扫灭一切抵抗。美人生在这种时代,就难免红颜薄命:生在一个暴力与威权可以赤裸裸为非作歹的时代,美人也会倒霉,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想想《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好了。美丽做错了什么?并没有。只是生逢乱世,丈夫远行,周遭的嫉恨与贪婪就形形色色了。在和平年代,美貌可以让万人崇敬;在乱世和僻远之处,美貌则能激发近于仇恨的贪婪。 是故,越是自以为美貌的、富裕的、读书知礼的,越渴望和平现代。 而可以推论的是:盼望着乱世的人中,有许多,是相当缺乏以上元素的。 盼着乱世好一人分个小美女的,当然也可以理解:谁没点趁着规则破坏、不劳而获的野心呢?何况世界那么不公平,攫取一点好处,也是人心难免。 但是: 那些好乱乐祸的人,总是相信只要下克上,搞颠覆,进入威权暴力时代,就能 瓜分美人,人手一个,却也有些天真;殊不知暴力时代,一切都掌握在最暴力的那个人手里,跟着起哄帮闲的,未必能分一杯羹——杨秀清也以为跟洪秀全起事,可以分权得意,后宫各几十个美人,没两年便被做掉了。 真到了威权暴力下的乱世,大多数人都要倒霉,得意的总是极少数。 自然,最倒霉的,依然是美人们。 在古拉格群岛上,在武昌城中,在其他任何时代,被威权与暴力侵犯的美女们,与其是说她们“真是不幸啊,谁让你们生得美,却又柔弱”,不如说是: “你们真不幸啊,赶上了这个不讲理的、逼迫你牺牲自己的年头。” 我所能建议的,也只有一句: 3 当想为不讲理的年头摇旗呐喊做帮凶时,最好记住,美人哪怕倒了霉,自有暴力与强权攫走她们,也落不到如我们这样平民百姓们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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