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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支云发长文质疑足协,大家怎么看 立场 | 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就足纪字[ 2023 ]37号处罚决定的意见 05-14 17:19阅读 72040 致关心我俱乐部的球迷朋友们、社会各界及相关方: 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谨就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于2023年5月12日作出的足纪字[2023]37号处罚决定公开表达立场并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2023年5月6日,中超联赛第五轮,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与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的比赛尾声涉及疑似手球,当值主裁判迟疑后决定不回看VAR,遂不判给我队点球;且任意球的划线位置存在争议。我俱乐部主席暨投资人范兵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表观点: “一场精彩的比赛被低级的业务水平搞得面目全非,VAR成了摆设。敢问俱乐部可以众筹请一些会看VAR的主裁判来帮助他们提升业务水平吗?中国足球任重道远!!战斗支云队,下一场继续努力,为南通而战✊✊✊。” 该微信朋友圈有四张配图,均为比赛实时图片与球迷助威影像。发布朋友圈不久后,范兵接中国足协工作人员授意,删除了该条朋友圈。此后,范兵前往北京参加中国足协中超联赛工作会议,期间未收到任何拟就该朋友圈进行处罚的通知或沟通,也未被给予任何听证、自我辩解的权利。5月12日,在被中国足协工作人员授意删除朋友圈后零沟通的情形下,我俱乐部突然收到足纪字[2023]37号处罚决定,认定“根据比赛监督报告、图片、当事方情况说明,在比赛结束后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队官员范兵通过社交媒体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范兵进入比赛体育场地一场,以及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我俱乐部特此回复:该处罚决定依据的事实不清且不在足协纪律委员会管辖范围内,适用规则不恰当;并且,该处罚决定虽套用模板表明存在“当事方情况说明”,但事实上并未给予我俱乐部或范兵任何沟通、说明、自我辩白的机会,也从未召开规则项下的约谈会、听证会,缺乏正当程序。若任由此类缺乏法律依据、针对个人观点表达的“处罚决定”泛滥,必将导致对足球事业参与者的合法表达自由的非法限制,导致“寒蝉”效应(Chilling Effect)。 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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