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桃三士 二桃三士
关注数: 0 粉丝数: 38 发帖数: 11,595 关注贴吧数: 5
中青网 别把于丹当“仙丹” 别把于丹当“仙丹”   近日,广东省妇联、省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广东女干部学习讲堂”,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给1300名广东女干部上课,传授减压快乐之道。   于丹自从在央视《百家讲坛》讲解《论语》走红之后,几乎分身乏术,电视台的各档节目,无论是歌唱、辩论、主持人的比赛,或点评嘉宾或评委,已是当仁不让,至于演讲、上课的对象,从学生、民众、警官、女干部、运动员教练员,直至监狱的服刑人员,几乎包罗万象。   于丹只是北京师范大学影视艺术系的一个教授,但因为成了名人,就今非昔比了。她先是当上了曲阜的荣誉市民,孔子家乡的形象代言人非她莫属;后又成了中国最美的50个女人之一。不但如此,她同时也成了万宝全书,从思想教育到心理治疗,从做人的道理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她都可以滔滔不绝侃侃而谈,似乎她不再是身为教授的于丹,而是无所不能、包治百病的“仙丹”。   对于丹来说,以不变应万变,是因为有一部《论语》。譬如,她给电视台的品牌策划开出的方子是,“儒家有一句话叫做‘合而不同’”,“就是各自有着鲜明的内在特征,但是在一起是协调的,是一种内在的融合和一种默契。”她要求女干部修身养性做到的,是“仁、宽、信、敏、惠”,同样出自于孔子。显然,于丹敢于打遍天下的底气,来自于对《论语》的了然于胸。   应该承认,于丹的口才确实了得。她飞快的语速,华丽的辞藻,灵敏的反应,非常人可比,虽让人听得云里雾里,但如此功底,却也不得不令人折服。而她对《论语》乃至后来《庄子》的解析,也确实将人们一直以为艰深的学问平民化、通俗化,顺应了当下人们对传统文化的渴盼和需求。然而,无论于丹于自己,还是公众于于丹的评价和定位,大概都应仅此而已吧。实际上,于丹的捉襟见肘已经不时有所显露。她把孔老夫子的老道理套到新现象上,以为放之四海而皆准,其实常常“失准”。   名人出名,大凡术业有专攻,想要赢家通吃,是不可能的。实际上,即使于自己那块得以成名的一亩三分地,也不一定就做得多么完美,不少学者指出于丹《论语》解读中差错颇多,就是证明。再说,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其实不过是一个美好的传说。于今天,疗效也更有限。既然如此,把于丹当“仙丹”,又岂是于丹所能承受之重?(钱夙伟) 责任编辑:王兴芳  编辑: 王诒卿 文章来源: 工人日报
人民网时评:胡讲《庄子》:于丹的胆,可以无畏到何时? 摘要:对传统常识理解乖谬,对庄子思想毫无把握,还“几乎没有犹豫”地要讲一讲对《庄子》的心得,我对于丹能够佩服的只有她的胆量了。同时,我更加相信了“无知者无畏”这句话是多么的高明。于丹这篇自序题目为“我们的心,可以遨游到多远”,而我担忧的是“于丹的胆,可以无畏到何时”。   于丹在百家讲坛讲完“论语心得”后,自称更喜欢庄子,随后便有消息说要讲“庄子心得”。既然是“更喜欢”的,大概不会有“论语心得”那么多莫名其妙的谬误吧?我怀着极大的善意等待于丹的“庄子心得”。然而,听了半集就失望了。于丹的“庄子心得”跟她的“论语心得”主旨完全一样,所不同的只是在宣扬消极隐忍的“新阿Q思想”时所借用的外套有所不同,原来是《论语》,而现在是《庄子》。  于丹在新书《于丹<庄子>心得》的自序里开始就是这么一句话:“在《百家讲坛》录完《论语心得》的那一天,制片人万卫老师问我下一个选题讲什么,我几乎没有犹豫地回答:‘《庄子》’。”这个“几乎没有犹豫”反映出于丹对庄子的把握可谓成竹在胸。我又怀着极大的善意希望于丹这次能够给读者一个至少不会太乖谬的理解。然而,仅仅读了她的自序,就知道我这个希望已经破灭了。   这篇题目为“我们的心可以遨游到多远”的序言,用浮华的辞藻、稚嫩的文字传递着作者古文基础薄弱和古代哲学知识匮乏。这篇初中小女生课堂作文风格的文章,很难想象出自一位号称“古典文化研究者和传播者”的教授之手。而这样一位教授,对《庄子》能有几份真正的喜欢,又能有几份恳切的理解?在这样的理解基础上,其所谓的“庄子心得”又可能有几份来自《庄子》?毫无疑问,“于丹《论语》心得”的闹剧又重演了。   与于丹的两本“心得”的正文相比,这篇最能体现于丹性情和文风的亲笔序言把一个教授的真实水平更加全面地展示在读者面前。于丹在写到对庄子的感受时说道:“庄子这个名字藏在我心中很多很多年,蹁跹如蝶,每每在我滞重胶着的时候,透进天心一线亮光,给我摆脱地心引力的力量。”这是一句逻辑和含义统统混乱的文字。既然庄子这个名字“蹁跹如蝶”般的“藏”在心中,又是什么东西“透进天心一线亮光”?庄子的名字到底在心里还是在外面呢?这“一线亮光”是从外而来,还是从于丹心中发射出去了呢?“天心”又是什么?大概于丹想表达的是“每当自己郁闷的时候,一想起庄子的名字,就有了力量”的意思,但为什么有话不好好说呢?大概是作为教授说话不便如此直白,要用些“文学化”的语言。而这样弄巧成拙、故弄玄虚的“文学化”文字充斥全篇,起着制造阅读障碍和展示作者浅薄的作用。
徐晋如老师评:解毒于丹-离题万里的人生之道 于丹教授最令人佩服是能够把孔夫子的话解释得离题千里,她把《论语》送到千里之外,与《论语》“太遥远地相爱”。她以古希腊政治家、讲演家伯里克利般正经的面孔,一本正经地煨制了一锅“心灵鸡汤”。 如果说她的“心得”就像是一门轻身功夫,那么人们能捕捉到的只是她那来无影去无踪的身姿,急匆匆地掠过对《论语》的解释给案发现场留下了众多的惊叹和疑惑。在《于丹〈论语〉心得》第七章整章围绕着《论语·为政》中的一句话打转,解读出的心得曰:人生之道。这句话是:“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于丹教授对于这句话的心得是:“孔夫子将他的一生概括为六个阶段,他的这种人生轨迹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仍有许多启迪意义。关键要看我们如何汲取这种智慧,来使自己的人生更富有效率和价值。”她特地把这句话单独列出来,作为一页,可见她自己对这句心得还是颇为认可的。如同《皇帝的新装》里的那个小孩一样理直气壮地说出:“他其实什么都没有穿啊!”在这里我们也必须要指出的是:这句心得其实可以等同于什么都没讲。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于丹教授对所谓的六个阶段的分析。1十有五而志于学对于这句“十有五而志于学”,于教授的解释,让读者们颇为困惑:“每一个人都有理由去描述他的理想,但是这一切要从人的社会化进程开始。从一个自然人转化为一个有社会规则制约的人,这就是学习的起点。孔子的‘十有五而志于学’,是他自己的一个起点,也是他对学生的一种要求。”“十有五而志于学”历来都存有两种解释,不知这位从小泡在中华版书籍里的“教授”是否知道。第一种流行的解释,我们可以在清代刘宝楠的《论语正义》里查到,“故十五成童志明,入大学,学经术”在古代十五岁是成童,与十六岁是成人相区别。孔子说的是他到了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入大学”(即是指见大节、践大义,学习周礼)。他的意思是说:我早已心有所属,决定了一生的志向。他已经明白了宣扬周礼,是自己一生中最至关重要的事情。第二种解释,历代奉认的学者也不少,大半是因为孔子是圣人的关系,即孔子天生聪慧,生而知之,在十五岁时便立志要把这些已经知道了的知识传播到各诸侯国去。还稍有差异的另一解释是把“志”字等同于“识”字,即“默而识之”。意思是说,以孔圣人这种有先天宿慧的人,到十五岁的时候,他已经完全明白了“大学”所教的“见大节、践大义”,并因此而立志,在这些残留的周礼之上,创立自己的学说。这个时候的孔子已做了自己的人生规划,以上半生来学习,下半生来实践自己上半生学来的、创立的理论,终其一生,为了理想而奋斗不息。这等胸怀大志和气概,岂是那种囿于自己智性和魄力的人所能理解的?让我们回头来看看于丹“教授”的心得:“在今天这个信息时代,可学的东西实在太多了。现在的孩子已经不只是‘十五向学’了,很多比五岁还要早就开始学习了。但是都学了什么呢?不少孩子会背圆周率,能够背到小数点后很多很多位;有的孩子能够背长长的古诗,成为在客人面前表演的节目。但是这些对他这一生真的有用吗?今天的向学还有多少是孔子所说的‘为己之学’?还有多少能够学以致用?”于丹教授在这里把“十有五而志于学”简单地归结为“学习”了,又随手拿来“为己之学”来弥补前面所犯的错误,接着又将“为己之学”和“学以致用”捆绑销售。那么,什么是“为己之学”呢?这个词出自于《论语·宪问》:“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孔夫子说,古时候的人们学习是为了自己能够达到修身养性,达到“内圣”的境界;现在的人们啊,学习只是为了取悦别人。康有为也曾说:“为己者,其终至于为人;为人者,其终至于丧己。”(康有为《论语注》)康先生的意思是说:为了自己而学习的人,他最终的结果也是为了别人;那些为了取悦他人、哗众取宠而学习的人们,他们的最终行为,只能是毁了自身。那么“为己之学”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呢?笔者愚劣,但也自认满怀敬畏,在这里参考各位先贤的说法提出来,权当抛砖引玉。为己之学的为学最终目的是为了学做人,而学的内容就是符合周礼的道德性内容。出于为了自己而学,为了让自己成为“内圣”,即内在的自我是一个具有德心德性的圣人。这一点,对于儒家来说,非常重要。儒家学说讲究“内圣外王”之道,“内圣”的修身养性,是为了“外王”打好坚实的基础。打个比方,就如黑心无良的包工头,在建筑楼房打地基的时候偷工减料,地基和结构都没建强实起来,却在外表花了极大工夫吸引购房者,这种违章危房的害处,事关人命。内圣外王中“外王”是一种实践行为。如果没有“内圣”的思想方针的指导,就难以达到兼善天下,难以做到“外王”来完善自己,提升自己。所以,古之学者为己的说法是指道德价值和精神涵养是最为优先的。只有把这种德性先做好,又修心、进德、成性,最终实现自我完善,实现身心和谐、人际和谐,社会和谐,从而才能达到人的行为和天道运行的规律相互和谐。但是,于丹教授强调的是功效性的“用”,她的“用”是为了更“富有效率和价值”。她的解说完全是本末倒置,取的是“为人”的含义,卖狗肉却挂上了“为己”的羊头。这种行为简直是对孔夫子的嘲弄,不禁要让人替孔夫子叫冤。“为人者,其终至丧己。”
徐晋如老师评:解毒于丹-知识分子的“生产化”是其堕落的前兆 在博客上读到陶东风的一篇奇文,名为《赢者输:易中天-于丹现象解读》。在这篇文章之中,他从法国左派学者布迪厄那里寻找理论的支撑,以表示他的不偏不倚。他认为,围绕于丹现象展开的论争,是不同的文化生产场域之间的一场文化资本之争。按照布迪厄的说法,在现代社会,文化生产场被划分为“有限的文化生产场”和“批量的文化生产场”。有限的文化生产 场是相当专门化的领域,具有抵抗市场等外部力量的高度自主性,参与者在其中争夺的是专业人士的认可和专门化的、相对独立于经济资本的文化学术资本;而批量的文化生产场更多地指向商业成功或大众趣味等“外在”标准,追求的就是直接的经济利益。布迪厄认为,由于这两个文化生产场遵从的规则不同,所以在批量的文化生产场获得成功的文化人(学术明星、文化名人等)常常在有限的文化生产场遭到抵制,不被承认。这就是著名的“赢者输”逻辑。根据这样的一个逻辑,陶东风认为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些在市场上赢得巨额利润的文化人,比如余秋雨、易中天、于丹等,几乎毫无例外地受到学术界同行的激烈声讨,被看作“学术掮客”而不是“真正的学者”。他说,“于丹及其粉丝”与“十博士”以及其他以捍卫学术的严肃性、经典的本真性的学者之间的争论,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文化生产场的利益之争的戏剧性体现。易中天、于丹在市场上赢了,但其代价是在学术圈内输了;在大众那里赢了,但在同行中输了。”应该说,陶东风的文章在逻辑上比很多人都强,但是,他太急于拿理论框架来套现实的东西,根本忘记了这个理论本身存在的巨大缺陷。布迪厄的观点,也许适用于今天的很多学者,然而并不适合我们。因为我们不是出于学术而是出于对正义和良知的敬畏。作为被《百家讲坛》一手捧红的于丹不是一个学术人,她是明星,但根本不是什么学术明星,我们不会拿学术的要求来要求她,但我们的行动,是基于知识分子的良知。对于真正的知识分子来说,他的使命只有一个,那就是思考什么才是更美好的社会。因为现实中不可能有绝对完美的社会,知识分子永远不会停止其批判性。这就是知识分子的良知。对于知识分子来说,这种良知是高于一切的存在。知识分子当然也要吃饭,但学术只是知识分子吃饭的手段之一,学术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知识分子可以通过学术来获取面包,也可以通过从政、经商或其他一切正当行业来获取面包,知识分子不应该被概括为生产者,而是思想者,生产是为了思想,生产是手段而非目的。没有批判性与超越性的生产者,不论他是属于“有限的文化生产场”还是“批量的文化生产场”,他都配不上知识分子的称号。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思考的根本问题是“麦当劳世界”的文化弊端,我们在为民族的文化忧心忡忡。这种精神境界 ,布迪厄及其追随者大概是无法理解的。正如一个用科学而不是用灵魂去理解宗教的人不可能去信仰宗教,一个把文化想象成生产场的人也不可能理解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文化。人类历史上一切有价值的文化都产生于那些伟大的心灵,文化在他们那里,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用生命谱写的。在《赢者输:易中天—天丹现象解读》一文中,陶东风最后说:“在我看来,这很正常,赢者通吃才是不正常的。在某种意义上,这种现象还是值得我们庆幸的:‘赢者输’表明我们的文化领域开始了分化,不同的领域有了不同的游戏规则和资本形式。这种分化还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因为不同社会文化领域的分化自治正是民主社会的主要标志之一。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文革’式的极权社会,就不可能出现‘赢者输’的现象,而只会有赢者全赢,输者全输的局面。这才是我们绝对不愿意看到的局面。”但在这里我想说:民主是为了实现自由,但民主如果没有制约,从而形成绝对民主,就将变成自由的最大敌人。目前的情况,恰恰正是在文化领域的民主没有得到制约,从而文化本身丧失了自由。布迪厄的理论也有一个价值,那就是描述了在很多地方,知识分子已经不再把批判性与超越性,不再把良知当做第一位的东西,而心甘情愿地做一个“生产者”。这种心态是知识分子堕落的前兆。但不管怎样,我们都将坚持,弘道才是知识分子的终极目标。
徐晋如老师评:解毒于丹-于丹讲述的“庄周梦蝶” —一个讲错了地方的故事我们熟知的“庄周梦蝶”的寓言是《庄子·齐物论》的结尾。文中曰:“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庄子梦见自己变成蝴蝶,感觉愉快。醒来才发现仍是庄周。不知是庄周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 庄周。庄周与蝴蝶必然是有分别的。这就叫做“物化”。当笔者读着这段庄周梦蝶的故事时,笔者感觉到内心隐隐地有所悟却又仍有所不解。古今文义的差异使我们和庄子留下的文字之间有了道隐昧不明的膜,我们与庄子心灵的差异又使我们和他之间产生了另一道隔膜,除此之外,我们和庄子之间还存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隔阂;因而没人能够百分之百地确定,自己所理解的就是庄子当时所感受到的和所要表达的,但至少,我们可以通过细心感悟庄子流传下来的文字,还原一个相对真实的庄子。仅凭庄子的文字,笔者确实有许多不解之处。所以,当笔者试图把这段短短的文字翻译成白话文时,竟犹豫迟疑了许久。因为面前堆放的《庄子集释》、《庄子直解》、《庄子歧解》等一大摞书中,笔者看到的都是历代注释家对庄子所说的这些话的敬畏。大家不厌其烦地引用前人的不同解释,然后小心翼翼地做出自己谨慎的选择。而在此文中欲有所言的我,却觉得在此处已经没有引用前人解释的必要了,笔者只是用双引号把“物化”这个词慎重而庄严地括了起来。笔者只觉得这个词无论怎么解释都无法使别人懂得更多,能做的唯有保留原文留待读者去感受和体悟。但是于教授是勇敢的。她勇敢地把自己所悟的《庄子》用通俗晓畅的文字告诉大家。可是,太过勇敢的背后往往紧跟着值得商榷的热情。据说从小就喜欢庄子的这句“乘物以游心”的于教授,在《于丹〈庄子〉心得》一书中,开始了某种热情的遨游。正如她在书序言中结尾所说的,“穿越千古尘埃,用庄子的名义问自己一个问题:今生今世,我们的心到底可以遨游到多远……”她就这样乘兴而言,无所畏惧。虽然她的勇敢让更多的平民百姓开始了解并喜欢上庄子和《庄子》;虽然若不是因为她,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接触到这位先哲和他的思想;可是同样因为她的勇敢,又让不少人误读了庄子。比如这个庄周梦蝶的故事,于教授在《于丹〈庄子〉心得》的第32页引用了这个故事。她说:“《庄子》这本书,亦真亦幻,充满了这样的追问。(即前段所说的在人生的历程中,哪一个阶段我们是最快乐的,哪一个阶段是我们对自己认识最清晰的,哪一个阶段我们的心中是了无遗憾而充满了温暖富足之感的追问)庄子说,从前自己做梦,梦到自己是一只翩翩飞舞的大蝴蝶,但究竟是自己做梦化为蝴蝶了呢?还是蝴蝶做梦化为了自己了呢?这是不清楚的。”接下来于老师做出的结论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庄子告诉我们,人最难认知的是自己的心。人最难解答的就是:我究竟是谁?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很明显,于老师引用庄周梦蝶的故事是为了引证她接下来的“人最难认知的是自己的心”的结论。而这个结论的得出又是为了最终推导出《于丹〈论语〉心得》之四——“认识你自己 ”的第一小节最末的结论“只有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内心,才能够在这个世界上找到最基本的出发点,才能够去善待他人”。于老师所欲引导出的这个结论是不可辩的真理,是具有宽容的美的真理,是激起每个人向善之心的真理。可是,她急切的热情带来的一点草率也是显而易见的。庄周梦蝶的故事见于《庄子·齐物论》篇的最末一段,很明显是用来说明关于齐物论的道理的,何以被于老师 用来论证人最难认知的是自己的心了呢?难道庄子在《齐物论》篇的篇末要用一个自己分不清自己是蝴蝶还是庄周的荒诞的梦来论证一个与全篇毫无关联的问题吗?于老师的草率让人心生疑惑,不禁也产生了庄周梦蝶时恍恍然之心情。庄子是否真做了这个梦我们不可知,抑或是善于编寓言神话的庄子编造的又一个能用来极生动地讲道理的故事。梦中的庄子是恍恍然的,梦中醒来的庄子是“蘧蘧然”的。李颐曰:蘧蘧,有形貌,林希逸曰:蘧蘧,僵直之貌,成玄英曰:蘧蘧,惊动之貌,陈寿昌曰:蘧蘧,觉貌。很抱歉我又怀着极度谨慎之心在这里罗列了先人们的一连串解释,其实我想说明的是,不论故事中梦时、醒时的庄子有着如何的状貌和神情,总之写下这段话、这个故事时的庄子,是想用这个故事给自己的这篇《齐物论》做个生动有趣的结尾,是想再次如前所论的那般告诉人们“齐物”、“物化”的道理,仅此而已,而绝对与人的自我认识无关。也许人们总是不自觉地有些是古非今。说起自己人生的体悟,总不自觉地想搬出古人的话来论证。以为这样才会让自己的话更加有说服力。不知道此为看书人惹出的习惯,还是写书人写出的习惯,总之是人们普遍的心理。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只要用的例子是恰当的。可是如果在仓促之间举例失误,而看书的人中恰好有绝大多数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例子,那这个例子就被错误地敷衍成了另一个杜撰的故事。有多少历史是在这样的引用中被曲解和误传的啊!就像这个庄周梦蝶的故事,只读了于教授庄周梦蝶版本的人们,不就把这个故事敷衍成了一个庄周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庄周还是蝴蝶,就像人们认不清楚自己内心”的故事了吗?但愿人们别忘了要在《庄子》典籍中去追寻庄子的本意。
晋阳之甲老师评:斯 文 扫 地-答我班上的一名同学 答我班上的一名同学我在过去的贴子中说过:由于不想再影响于丹教授的拥护者们的情绪,所以不再给大家添麻烦了。但是就在我的那个贴子下,我所任课的班级的一个学生跟着发表了两个贴子,第一个贴子的内容是:17楼的又没说错哦,的确我们这里通用的古汉语教材是楼主编写的,而且这学期他给我们带古汉语,第一节课就开始挑于丹的毛病,我在第一排坐着听课,蛮有意思的,呵呵!然后就跑来这个吧看看,不同人有不同观点吧,我看过于丹老师的书,我妈妈的学生送的。“晋阳之甲”嘛,上网GOOGLE一下,就一典故。第二个帖子的内容是:偶是49楼上的。有人骂才是好事嘛,这样才有人惦记。我上课给我同学发短信,说我们古汉老师正批驳于丹特起劲呢,我同学说他们古汉老师也是,一个汗!还说才子遇才子必有惜才之心,美人见美人必无怜美之意,看来还是自古文人相轻比较对,说什么“斯文骨肉”,简直是……作为一个教师,学生对我在课堂上讲的东西有不同意见,发表了出来,我不能置之不理。如果我沉默,那就是渎职,是对自己授课对象的不负责任。学生是在这里发表的意见,我也不知道该生是谁,所以也只好在这里对其意见谈出我的看法,师生之间嘛,有不同意见就是应该互相争论,以求教学相长。“文人相轻”,语出曹丕的《典论•论文》,现在已经是一个贬义的成语。对于这一现象,作为一个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大学生,应该能够对它作出全面具体的分析。我的看法是:第一,既然是“文人相轻”,这一现象就是发生在文人之间的。文人是应该讲学养和学德的,二者不可偏废。如果因学养很差而被高学养的人看轻,这就是正常的现象;如果因学德很差而被高学德的人非议,这就是更加正常的现象。凡此两种情况,都不宜使用“文人相轻”来评价。第二,学养和学德旗鼓相当之间的人互相有贬损,这也属于正常现象。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同样是研究古代汉语的人,你偏重于训诂,他偏重于音韵;同样是搞古代文学的人,你喜欢李白,他喜欢杜甫。敝帚自珍的事情在所难免,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不同,甚至学术方面的价值取向不同,互相之间发生贬损的现象是自然的,说这种现象是“文人相轻”,棒子打得似乎重了点。第三,文人必须力求上进,站在学术的前沿,在同行中成为出类拔萃者。处在这样的地位上,轻重自分,能够指出他人的不足,我们不宜把他们的合理批评视为“文人相轻”。第四,文人应该有相应的气度,对于来自他人的批评能冷静而理性地看待,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文人相轻”,互相贬斥,我们正好从中看到自己的不足,这就可以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文人相轻”的现象倒还会有一些正面的效应。第五,盲目自重,贬低别人抬高自己,追求虚荣,无知而无畏,认识几个字就自诩为文人,这种人之间“相轻”也罢,“相重”也罢,那是他们的事情,我们很忙,自己的事情还顾不过来,管人家干啥?第六,真正的高层次文人之间是决不会发生“相轻”的情况的。正因为是文人,所以才不会相轻。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古往今来文人相重的佳话俯拾皆是,“斯文骨肉自情长”、“秀才之交一张纸”,他们准是敬仰别人的强项,惭愧自己的知识盲区,因而相重相携,共同进步。第七,我们是文人,不能自己糟践自己,一定要维护自己的社会角色,活得有骨气有价值。要有相应的气质素养,有鲜明的是非观念,有坚定的追求信仰,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挑战社会重大的黑暗腐败事件。不能因为怕招致“文人相轻”的误解而袖手旁观。看来在于丹教授问题的看法上我们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分歧,甚至于使你怀疑到我的人品,这对我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作为斗争的开始,我现在只是发布了二十几个讨论微观问题的帖子,以后还会在其它地方发布更多的帖子,直到将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全部意见表达完为止。你是个大学生,相信你不属于那种认情不认理的追星族。如果我的所有论证都不能改变你的看法,那当然不能怪你,只能怪我能力较差,不是个称职的教师。在我的课堂上发短信我不反对,我已经提前进入“耳顺”之年了,有不同意见举手就行,其实我这个人是很现代,也很随和的。但是在其他老师的课堂上最好不要这样做,这不是说对老师有什么不好,而是你要养成尊重课堂的习惯。以后发贴子要严谨,不可有错别字,标点要讲究,内容要斟酌,我在引用时帮你改过了。这样做是为了尊重网友,也是为了尊重自己的身份。“文人相轻”我们管不了,但是却不能自轻。文章千古事,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我在这里批评了你,这可不是报复,也决不是对你不满,因为我是教师,你又是班上的学生,当着网友们的面,我如果不当面指出这些问题,人家要笑话咱们的。教师嘛,职责所在,没有办法。
晋阳之甲老师评:斯 文 扫 地-汤中鼠屎何其多! 汤中鼠屎何其多!——五十六问于丹教授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被人们誉为“心灵鸡汤”,近半年来,不知有多少人被这盆汤灌过,但是当笔者也想品品其中滋味的时候,却不时地发现汤中竟然还有骨渣、砂粒和鼠屎。例如:1、知道这就如同划个一寸长的口子,算大伤还是小伤?如果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她能邪乎一星期;如果是一个粗粗拉拉的大小伙子,他可能从受伤到这个伤好,一直都不知道。(15页)按:身上划了一寸长的口子,会流不少血的,能够从受伤到伤好一直都不知道?我看除了植物人才会这样。“大小伙子”骨头硬,性格坚强心胸广,受了伤不在乎也就是了,如果说不知道,鬼才信。于丹教授的这个例证编得一点也不合乎事理逻辑,又出了纰漏了。有个补救的办法教你:把“一直都不知道”中的“知道”改成“在意”,就算是原来用词不当,也总比因为胡编故事而招来“不负责任”的指责强点。2、隐忧但是我们知道,牙病是会引发心脏病的。可能她的妈妈之前没有检查出来存在这种隐忧,结果让小女孩看到的是惊人的一幕:她的妈妈竟然死在了牙科的手术椅上!按:隐忧,《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深藏在心里的忧愁”,使用者即使望文生义,也能将其词义猜个差不多。于丹教授在这里原本想说的是不是“隐患”的意思啊?因为只有“隐患”才符合这里语境的要求,怎么就鬼使神差地用了个“隐忧”呢?这岂不是又授人以柄了吗?3、智孔子说,“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26页)按:这里的“智”应当写为“知”。虽然“知”和“智”是古今字的关系,“知者”就是今天的“智者”,但《论语》原文是写作“知”的,引用古书上的文字应当保持其原来的写法,不可以作出改动。这个情况于丹教授是知道的,例如她在《心得》的第54页中也引述了《论语》的这则材料,就是写作“知者不惑”的,并且在文章中说到:“什么叫‘知(智)者不惑’……”这里写成了“智者不惑”,显然是疏忽了。这种疏忽要不得,会使著作的出错率增高,有被评定为不合格图书的危险。4、约制君子崇尚勇敢并没有错,但这种勇敢是有约制的,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义”。(27页)那么这个“义”、“道义”又是什么呢?那是一种内心的约制。孔子说,“以约失之者,鲜矣”!(《论语•里仁》)一个人内心有所约制,就会在行为上减少过失。(27页)假如一个人真能做到一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真能“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就做到了约制。(27页)按:“约制”这个词语,不用说《现代汉语词典》上没有,就是十二巨册的《汉语大词典》上也没有。从于丹教授使用这个词语的语言环境来看,好像她心目中的“约制”就是通常所说的“约束”的意思,例如她在谈“勇敢”这个话题的时候还说道:“你能说他不勇敢吗?但是这种没有道义约束的勇敢是世界上最大的灾害。”我们用“约束”将于丹教授书中所用到的四个“约制”都置换掉,原文的意思和原来似乎也没有什么变化。如果我们的猜测不错的话,这就很使人纳闷了:为什么不用大家都知道的“约束”,偏偏要冒着生造词语的指责搞出个“约制”来呢?
晋阳之甲老师评:斯 文 扫 地-连“完璧归赵”也讲不了? 连“完璧归赵”也讲不了?——三十八问于丹教授于丹《〈论语〉心得•理想之道》中讲述了《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完璧归赵”的故事:当年赵王得到价值连城的和氏璧,秦王想设法夺过来。于是他派使者告诉赵王说,我愿意用十五座城池来换这块璧。赵王知道秦是虎狼之国,这块璧一旦拿到秦国就没有办法再拿回来。蔺相如说,如果我们不去的话是自己理亏,我带着这块璧去,如果不能换回城池,我豁出命来也不会让它落在秦王之手,有我在就有这块璧在。等蔺相如带着和氏璧来到秦国,秦王就随随便便在偏殿相见,并让大臣、美人嘻嘻哈哈地传看这无价之宝。蔺相如一看就明白了,这块玉在这里不受尊敬,就像赵国不受尊敬一样,要拿回来是很难的事情。于是他就跟秦王说,大王,这块美玉是有瑕疵的,你给我,我指给你看。等秦王把这块璧还到他手里,蔺相如退后几步靠在柱子上,怒发上冲冠,持璧而立,跟秦王说,你在这样一个地方迎接这块玉,是对宝玉、也是对赵国的不尊重。你知道我们来之前,焚香顶礼,斋戒十五天,以示对秦国的尊重。我奉玉而来,而你随便把这块玉传与大臣、美人,这样一个懈慢的态度就让我知道,你们不是真正想要用城池来换和氏璧的。如果你真要这块玉,你也要像我们一样斋戒焚香十五天,而且你要先把城池划给我们,我才能够再把这块玉给你。不然的话,我的头和这块玉现在就同时撞碎在你金殿的大柱上。秦王害怕了,赶紧答应了他的要求。蔺相如知道秦王不会履行诺言,所以连夜让家人带着这块美玉逃回了赵国。他自己则留下来,最后跟秦王做一个交待。他对秦王说,我知道你没有真正给我们城池之心,现在完璧已经归赵了。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并不缺乏。在一个突变的情形下,一个人怎么样能够有所担当,其实是一个成熟的人在职业角色中所要受到的一种考评。由于“完璧归赵”这个成语的影响,知道这个故事的人很多,在中学的语文课本上就能读到,它应该是一个被人讲述得最多的一个故事,中学的语文老师一生会讲很多遍,人人都是解析这个故事的专家。而我们今天却见到了这个故事的一个于丹版的全新面孔。赵王的担心是:“取吾璧,不予我城,奈何?”于丹教授的转述是:“赵王知道秦是虎狼之国,这块璧一旦拿到秦国就没有办法再拿回来。”既然是拿璧去换十五座城的,为什么还要把它再拿回来呢?蔺相如对赵王的承诺是:“城入赵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于丹教授的转述是“如果不能换回城池,我豁出命来也不会让它落在秦王之手,有我在就有这块璧在。”蔺相如的话能这样转述?原文的说法所体现的蔺相如的形象和于丹教授的转述所体现的蔺相如的形象能一致吗?这样的说法对蔺相如的形象是有益还是有损?如果他当时是这样说的,赵王还敢让他去吗?于丹教授说:“等蔺相如带着和氏璧来到秦国,秦王就随随便便在偏殿相见,并让大臣、美人嘻嘻哈哈地传看这无价之宝。”所谓“偏殿”是相对于正殿而言的,一般是在正殿前的两侧。《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云:“秦王坐章台见相如,相如奉璧奏秦王。”又云:“今臣至,大王见臣列观,礼节甚倨。”秦王见蔺相如的地点在章台,据蔺相如说,章台属于列观。列观的意思是一般宫观,但却和“偏殿”不是一回事。
首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