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儿 莎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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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痛是爱的颜色 孤灯垂首,女人细数伤心的痕迹。在爱的世界里,发现痛竟然是爱的颜色。 女人一如既往地高估自己,把男人的甜言蜜语当作海誓或山盟。女人从来没有好好地想一想,这只不过是男人对爱理解的本能,就像婴儿天生恋上母乳般自然。伤过心的女人还傻傻地明知故犯,男人已经不知去向,她依然海角天涯地找寻,当跌倒在自以为是的幸福不远处,才发现爱不能铭心刻骨,而痛,痛彻心扉。 又在一个不眠的黑夜,女人仍然重复着一句电影对白,男人可以把你伤得这么重,他一定给你带来过很多快乐。 有多少欢乐,就有多少泪水!女人偏偏固执地安慰自己。 爱,痛并快乐着。好生凄凉的字眼,可此时此刻,女人宁愿在痛字的后面再加上美丽。凄与美,共享一个天平。 女人之所以痛,是因为她记住了爱的快乐,而不是忘记。一句话儿一个表情一个动作,哪怕是男人不经意间睫毛闪动的一刹那,女人全都记住。她宁愿在一个又一个黑色的夜,肆意想象自己与男人相处的点点滴滴。只是当她无人知晓的泪水又慢慢滑落,女人还不相信,始终也挥之不去的记忆就是痛里头的歇斯底里! 以为哭过就好,可歇斯底里的痛总是在快天亮的一瞬间蒸腾。女人哭红了的眼睛数累了星星的眼睛几乎失明,原本以为还可以继续的生活,却又在一片泪水中融化。 爱,因为爱根本就是女人输不起的游戏,于是输了的女人竟咬牙切齿地想报复。 女人根本就没想到游戏的爱只是她与男人共同牵扯着的一条脆弱的橡皮筋,当游戏结束的那一天,无论谁先撒手了,摔出去受伤的依旧是女人。 当心再一次滴血,女人的心,心跳都痛。如一场突然来自炎炎夏日下的倾盆大雨,你丝毫没有选择逃避的空间。 一场爱,总好似一场没有排练的戏剧,情节一次对白一次,根本没有机会重演。面对没有掌声的戏,女人总是哭得死去活来。 当,终于彻底变成独角戏的时候,女人挣扎在爱与痛的舞台边缘,孤零零的黑夜下面。其实,爱无法完美无法永恒,再丑陋的爱也是爱。这是一种理解,在平凡的生活里头,与其他的一切无关。如果有奢望,那是一种对生活的不满。 或许,我们可以期待来世,我们可以期待做一对鸳鸯相依相偎。 只是,期待只是一种梦想。 来世更是一种可怕的期待。 现实有多高,爱就有多高。背离这个高度,痛就在爱的背后。 爱情可以死去,可婚姻还是活着。 希望。懂了。
殷谦搞笑文章----与狗的恩怨 与狗的恩怨 殷谦 都说“世事难预料”,果然不假。如本人这样颇具斗狗伟绩的堂堂女英雄,有朝一日竟输给一只玲珑小白狗。 你若问我最怕什么动物,我会脱口而出——狗!且不论黑狗白狗或是大狗小狗,一律惧之。 过去只局限于那种长脸、尖耳、獠牙、利眼,中等身材的普通狗和与狼狗兄道弟的大狼狗,它们“嗷嗷”的狂叫常令我心惊不已,上学的路上一只被拴在屋顶上的大号狼狗,其身材魁梧,叫声雄厚有力,威震四方。第一次打寻儿经过时,并不知有“狗大人”在上。正嬉戏间,忽闻“嗷”的一声,如半天里响了个霹雳,我顿时吓魂飞魄散,骨软筋麻,接着“嗷嗷嗷呜——嗷”那狗掸击着刁项的栅栏一声比一声响亮,一声比一声干脆利落,吓得我差点当场昏死过去,不省人事。但我明白,我不或以对自己如此不负责任,我必须坚持住,决不能倒下,于是心中唯有一个意念——快逃!自此,每当路过“狗大人”的门庭,总是小心翼翼,生怕惊动了“狗大人”,惹他老人家“狗颜大怒”。 当然,狗亦有束手无策干瞪眼的时候,这时我们应当乘机对其大欺而特欺。当我还在念小学时,奶奶家旁边的大院子里养了一只“超级霸王型”磊狼狗,估计直立起来比我还高,大概有一米八,其凶悍勇猛自不必说,常仗着身材优势耀武扬威,称霸一方,平时闲得无聊总爱练练嗓子,每练必惊得人心跳如速,血压猛升,练够了便趴在地上仰头望向远方,龇着嘴磨它雪折的獠牙,喉间还发出低沉的“呜呜”声。我总盘算着怎么杀它的威风,却一直只有理论而未付诸实践,那年在奶奶家里过年,兄弟姐妹都已到齐,我们白天一起放鞭炮,有一种叫做“霸王花”的炮特带劲,三枚齐发,威力惊人。我顿生一计,使想用它练练狗,我们爬上楼居高临下实行空投,直射止标——狗。却每投不中,狗老弟恼了,冲着楼顶“仰天长啸”声势威猛,表现出凛然不屈的壮志。如此六七回。那狗耐不住性子,竟用它的血肉之躯却叼爆炸物。人说“吃一堑长一智”,岂料狗老弟乃“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辈,似乎嫌一只“霸王花”炸得不过瘾,亦或心存不服,竟接二连三地叼起霸王花,然后的一刹那,花儿在它的嘴中开放,它被炸得血肉模糊方仓惶逃回狗府。 次日,以本人为首的“姊妹炮兵团”继续对其实行炮火攻击,惹得“狗司令在城下又叫又跳,两眼泛出凶光却只能干瞪眼,它终因患“精神病”而惹了不少祸,每当听到巨大的响声使怒吼着出来开战,“出口伤人”,那是后来的事了。再后来,它进精神病医院做了“狗支队队长”,在一次群殴中光荣就义。这是本人的斗狗史上最最光辉灿烂的一页。 都说“世事难预料”,果然不假。如本人这样颇具斗狗伟绩的堂堂女英雄,有朝一日竟输给一只玲珑小白狗。 本人对狗没有太多的种类研究,说不清它是属于哪类的狗,只有简单作个描绘了。小狗长得跟中年叭儿狗差不多大,一身不长不短的白毛,两只香蕉皮似的黑耳朵,脖子上挂着小铃铛,给人感觉绝对文明。那天傍晚它摇着铃铛“叮铛叮铛”从我身后跑来时,我正将脚踏车靠在路力拉我上衣的拉链,虽说心里想着“不过一条小狗,怕它作甚”。但出于对狗天生的畏惧,在它从我身边跑过去时,我仍对它行了紧张的注目礼。它就像一团跃动的雪球在前面小跑着,应该是还算可以的小狗,至少它应该不咬人吧。哪知这小混蛋竟触电般的回转身,两只灯泡似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我,仿佛一位少侠遇到了自己的“杀父”仇人!不!应该说像一只刚中箭的斑澜猛虎瞪着狡猾的射手!不!……不!什么都比不上它瞪我时的眼神,那是我见过的最凶狠的目光,那其中透露着无限的野蛮与凶残。我立马认识到自己的处境有多么险恶,我明白我应该做什么。于是我踏着车子向它如速,它簋灵活地跳在一边,接着,一场处追击战全面展,我没命地蹬着车落荒似的逃,小白狗在我脚边狠命的追,虽说鄙人最终逃过了这一劫,但我十七年来辛苦攒下的脸面算是毁在这小白狗的手里了。有句话叫做“不是冤家不聚头”,从那以后我便跟狗冤家三天两日的狭路相缝。有一天傍晚它正在街角埋头享用百家垃圾荟萃的满汉全席,我骑“驴”从它旁边经过,顿时怒火中烧,心里想着“兵不厌诈”,何不趁此偷袭,但终因担心再次被疯狗追击于大街之上而毁了淑女形象,只得含恨离去,从此再未试谋其狗面,不知它又到哪儿成就霸业去了,却给我留下了“一朝被狗欺,十年怕狗铃”的后遗症。
雨雾迷蒙的午后 雨雾迷蒙的午后 殷谦 把心事托给萧萧风鸣 伴着如怨的歌声 让你梦中听到它低吟 今夜,你是否静静入睡 我已把思念化妆成风铃 偷偷点缀你七彩的梦境 ——殷谦 屈指算来,我和她想识已有些年头了。但每每细嚼和她的关系,我总感到十分茫然。 我的脑海里闪现出绿色的格子呢罩衣。那是深秋季节,淡淡的雾里,下着蒙蒙细雨。我到水龙头下洗碗,一眼就瞥见了她,映入我眼帘的便是那件绿色格子呢罩衣。我没勇气端详她的模样,只能等她转过身去,目光一直送她消失在操场上的人流里。 我的心开始捕捉她。只要她在公众场合出现,我的目光一定能搜寻到绿色的格子呢罩衣。渐渐地,我已不借助目光,而光凭借直觉就能知道她迎面走来或者和我擦身而过。上课时,只要她的影子在门前窗外一晃,我的心就不由抖然一动。 我打听到了她是高三·一班的,半是喜悦,半是失望。须知,再过半年,她就要毕来离校了。她如果考上大学,凭她的家庭,会找到一份好工作,凭她的模样,还会找到理想的生活。我呢,考不上大学,就是回乡当农民。那前景,不想还好,每想起,心就不由七上八下。 不幸中的万幸是,那一年高考,她名落孙山,被学校按初飞生分配到我们班上。于是,我发誓要在班上冒尖,让她羡慕我。果然,我很快成了班上的姣姣者。 排座位时,我有意识地想和她做个同桌。谁知弄巧成拙,老师按报数的奇偶,把她排到第二排的右角,把我排到三排的左角。失望的阴影在我脑海徘徊了好多天,我就释然了。因为我恰好可以放肆地侧看她的脸庞、刘海和乌黑的眼睛。 远远地望着她,心里满足、愉悦、舒畅。她干什么,我都费尽心思去猜、去想。连他的书包、桌斗都令我神往。我借故坐在她的位置上,就觉得心里揣了“鬼”似的,耳好热,脸好烫。 班里有个调皮鬼,外号“大赖”,脸皮最厚,专爱到女同学那里捣乱。他把燃着的烟头放进她的口袋里,还把雪球放进她的书包里,洒扫地时故意不扫她桌下的那块地,还装做无意的样子洒她一板凳水,见她皱眉佯恼,他就窃窃地笑。我看在眼里,心里好恨,就约他到校外,狠揍了他一顿。他至今恐怕还觉得那一顿打挨得不明不白! 正是临近高考的最紧张阶段,又值炎炎夏日,每天上课,自习的狼狈可想而知,可就是在这时候,我的心时常“抛锚”。我对她的依恋已到了不可遏制的程度,早晚看不见她心里就空荡荡地发慌。我不会画画,对着她的背影,我不厌其烦地描摹,即使再糟的图样,我也要夹藏在日记本里。我不会写诗,竟也吟吟哦哦,隔一天就是一首,全是歌颂她的。甚至暗许了我有朝一日成了大人物,绝不甩掉她。 忘不了那一天午后,直到黄昏,暴雨把景物洗刷得好美、好雅、好宜人。东开依然雨雾迷蒙,西天已是斜阳朗照,一道彩虹自山巅而降,横天孤卧,引人浮想联翩。她被这“西边日出东边雨”的美景吸引了出来,坐在教室门口的水泥石阶上,忘情地望着。我呢,就坐在离她二百米处的大礼堂门廊下,把痴情蜜意的目光频频送给她。谁知是被她发觉了,还是她没兴致看天了,反正她起身离去,进了教室。这使我很惆怅。 要分手了,天下着蒙蒙细雨。她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最后一次履行职责,将买辅导资料剩下的钱退还,每人五分。我没接住,五分硬币掉在地上,滚得很远。我要自己去捡,谁知她歉然一笑,就走过去,拾起硬币放到我的手心上。看着她小巧玲珑的手,我真想握住她,谁知我连“谢谢”也没道出口,就转过身去。我心里有“鬼”,所以最怕在众目睽睽地场所让人看出破绽。她撑着花伞,消失在淡淡的雨雾中,我悄悄地尾随在她身后,直走到校园门口。 一晃三年过去了。
缘来缘去 缘来缘去 殷谦 生命是一行行列声的乐章,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弹奏出不同的旋律。读大学时,最富激情与浪漫。天南地北的莘莘学子聚在一起,足以开拓一个无比想象的空间。为了追求罗曼蒂克,年累的大学生们巧妙地编织各种“缘”,创造男女相识的机遇。 我——一个中文系的女生,也曾勇敢地涉足其间。 二年级开学前一星期,中央食堂前的海报栏上贴出一张征友启事,围了很多人看,我也去凑热闹。仔细一瞧,上书:“大学已过三年,大学生活皆尝过:读书、学习、跳舞、桥牌、拱猪、麻将、游泳、篮球、做生意,唯独没有尝恋爱滋味,若有哪位可爱女子有意,可交友。此事实属郑重,厚貌深情他人不开玩笑。”字是计算机打印的,还有一幅计算机绘制的图:一个四肢朝天的男婴。 我思忖此等人已是学生油子,浮华而不可靠,且些事真假莫辨,极有可能是玩笑骗局,因而也没太往心里去。未料第二天是个忧郁的雨日,在教室里看着那些朦胧而缥缈的散文忽然生出许多落寞来。不知怎的就念及那张启事,好像确实有那么一个人确实想交朋友,与我这个兴趣广泛的女孩很相投。很快,那些个落寞集聚出一个冒险的念头,促使我拿起笔,在一张白纸上匆匆写下我在虎丘塔边看见的一副对联:“梦里说梦非是梦,元(缘)里求元(缘)便是元(缘)。”然后又写道:“我亦喜欢桥牌、拱猪、篮球——”写完后,便投入校内信箱。 回宿舍后,我又觉得此事实在滑稽,便人室友们听,她们都觉得好玩,此后几日竟比我更注意信件。 果真没几日,那回信就来了,非常具有修改一: “1.如果你是个想借此捉弄我的人,那么,本人早有思想准备,你达不到目的!而且一旦我抓住你,定不饶你。 “2.如果你是受了别人的陷害,那么我向你道歉,如果你抓住了那个好事者,告诉我,我定不饶他。 “3.如果你的信是真的,那么,你好!我叫Y,很高兴和你交个朋友,你的信充满了‘中文’味,好,从现在开始,主算我认识一个非常让我感兴趣的姑娘,——有空来玩,最好是个大雨天。Y,某年某月某日信箱。” 我和室友们笑着读完此信。看到落款的信箱号时,我想起一个人,那个信箱所休表的系曾与数学系争夺今年校男篮冠军,那场决赛,该系的7号队员出色的球技给我的这个球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忽然冒出一个念头:“7号,会不会是他呢?” 一天晚上我自习归来,见桌旁坐着一个陌生男人,穿着红色圆领衫,身材健壮魁梧,戴着一副黑边眼镜,一股浓浓的书生气。他说他就是Y。 Y未曾招呼便突然造访,使我吃惊不小。骤然间,我毫无缘由地尬尴起来,平时的令牙利齿一古脑儿去了“爪哇国”,仿佛做了什么错事似的,慌张中不知从何谈起。结果在这种怪怪的气氛中没说上几句话,他就借了盘崔健的磁带告辞了。可是,我还是愣愣的,没有缓过来。我分明觉得他有些眼熟,哪里呢?唉呀,他不就是那没戴黑边眼镜的“7号”吗! 奇怪的是,这一层发现,非但没有使我们熟识和了解,相反却加剧了我莫名的紧张。当时好像我主动与他交隹便是刻意追求他,急吼吼地想找个男友。因为这事本身就存在着这种“嫌疑”,周围人就是这样看待并取笑的。所以,我们的面总是得不自然,客套的寒暄与东拉西扯的谈话使交往显得毫无意义。这有悖于我的意愿,但这种定势已经无法改变,Y借还磁带所作的努力最后付诸东流了。那以后,我俩谁也没有找过谁。 大学二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后,我去校内的相辉堂看话剧。那天下着鹅毛大雪,这在上海难得一见。我看完话剧从左面出来,忽然瞥见Y从右面出来,走到门口正好在我身边。人很拥挤,我没有忠他,人凝神于门外纷纷扬扬的雪,根本没是注意到旁边的我。我没有走,默默地看着他走出门,走进一片白茫茫的世界,密集的、斜飞的雪片很快遮住了他魁梧的背影。我知道,我曾欣赏过的北方男孩已从我的眼中消失,在冷冷的季节里,就像雁过寒潭,留下了空的美感而无迹。 缘本天定。 人造之缘,就像光中飘着的线,一头没拽住就飘飞了。
美妙雨夜 在7月快要结束的这个夜晚,我怎么也不能入睡。天有些闷热,汗水正悄悄地浸湿我的蓝色条杠背心。窗户敞开着,可是没有一丝风。这个夜晚出奇地安静。我在床上翻着身子,小床不断地呻吟。隔壁没有一点声息,爸爸妈妈都熟睡过去了。 一个人久久不能入睡而又渴望入睡,那会是多么烦躁。一阵阵热浪从身体内部涌出来,与周围的热气融汇到一起。屋内屋外都黑乎乎的,这夜色也因为闷热变得越来越浓、越来越沉重了。从窗户上望出去,看不到一点星光。在这安静的时刻里,我似乎期待着什么。 这样的夜晚本来是最容易入睡的。学校放了假,大家一拥出校门就全都无忧无虑了。白天在河滩、在田野上,有玩不尽的新把戏。我甚至偷了爸爸工作用的罗盘和望远镜,跑到很远的地方去。夜间总是很疲劳,从来不记得还会失眠。这个极其例外的夜晚好像在故意折磨我,我想天亮后遇到伙伴们,第一句话就要问他们睡得怎样。 我闭着眼睛,使呼吸慢慢变匀,这样也许会出现转机。但我的脑海里总是闪过一片片田野。7月的土地是灼热的,一望无际的麦子收割了,到处是闪亮的麦茬。一个接一个的大麦秸垛子耸起来,像一些肥嫩的蘑菇。白杨树挺立在路边,油绿油绿的叶子哗哗抖动…… 窗外有什么“啪哒”响了一声。随着这响声,脑海里的一切倏然飞去。我屏住呼吸倾听。又是一声。接下去,大约每秒钟都要响一下。“下雨了”,我心里愉快地喊一句,同时也知道了这个夜晚里久久期待的是什么。 仰躺着,默无声息地捕捉那又大又圆的雨点真让人快乐。 我仿佛看到碧绿的、椭圆的小水球从高高的天空跌落,碰到地面又弹了起来。它落到麦茬地上,麦茬儿颤抖着,像丝弦一样被拨响了。它击在石板上,“腾”地一下反弹到高空,发出了“当”的一声脆响。 雨点异常沉着地落着,并没有像我预料的那样渐渐变急。 但是空气明显地凉爽了,甚至有一阵微风从窗口吹进来。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穿上鞋子走到窗前。这样站了一会儿,又想走到外面去。这个姗姗来迟的雨夜不知怎么那样诱人,我真想在疏疏的长长的雨丝间走一走。 雨点仍在沉着地落下来。一个雨点打在了窗外的水桶上,发出了猝不及防的一声巨响。我似乎想到,随着这一声鸣响,午夜悄悄地从它的标界线上滑过去了。新的一天开始了。我毫不犹豫地从窗前离开,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 屋子外边果然清凉多了。雨点落在我的耳朵上、手上。我好几次仰起脸来,想让它落进眼睛里,试了好久都没有成功。 当这雨水把头发和背心全都弄湿的时候,那又该多舒服!这个夜晚我心中像有一团火药。 我大口地呼吸着,缓缓地向前走去。到哪里去呢?记得不远处是一个打麦场,旁边有一条干涸的水沟,有一排高大的白杨。它周围就是望不到边的麦茬,太阳出来时,麦茬就闪闪发光。 雨点越来越大、越来越凉了。土地在雨滴的拍击下散发出奇怪的味道,直熏鼻孔。一种甜甜的气味在四周弥漫,我知道那是枣树被雨水洗过后发出来的。一阵浓浓的香味飘过来,我眼前立刻出现了一片迷人的红色——榕花树的无数花丝沾上了晶莹的水珠,水珠溅落下来,碎成无数的屑末。不远处的麦秸垛也送来清冽的香气,多少有点薄荷味儿。那是新麦草的气味,是这个雨夜里最厚重最使人沉醉的。夜色隐去了一切,但我感到脚下越来越辽阔了。如果低下身子,可以模模糊糊地看到泛白的麦茬,那时麦茬间的青草也看得到;用手去抚摸热乎乎的泥土,正好会有一只蚂蚱跳起来,劲道十足地撞一下手背。田野的气息越来越浓烈了,它不知为何使人老想放开喉咙呼喊点什么。我伸手摸了一下头发,头发湿漉漉的,我终于被雨淋湿了。 我在雨中尽情地走着。如果没有夜幕遮掩,那么很多人可以看到,在平展展的田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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