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立的权力游戏:插手家乡煤矿交易,将分文未得投资人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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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观察 楼主
5月16日,蓝天立官宣被查。
蓝天立任上被查,不仅与民间盛传的“稀土”、“蓝天集团”有关,从官方通报口径看,还与广西瞄准重金属污染及背后腐败倒查十年有着关联。
实际上,作为从河池走出来的高级官员,蓝天立不仅牵涉河池稀土开采、家族腐败,另有消息表明,其主政河池时,还插手当地小煤窑兼并重组,造成巨额国家煤矿资源流失和引发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01.
资源丰富的果夯煤矿,引来当地恶势力轮番袭扰
2000年10月,河池市拉浪乡加丰小学名下的果夯煤矿,找到韦良兵,双方合作对该矿井进行开发。
在前期勘探中发现,当时规划面积仅1.8平方公里的果夯煤矿资源丰富,煤层厚度在2至5米之间,长度1000多米基本贯穿了整个矿区,在该区域十分罕见。
过程中,韦良兵又引入吴暖娇、韦金贤等多人入伙投资。自2000年10月至2002年期间,韦良兵等人,共投入各项资金逾千万元,用于果夯煤矿的建设。
2001年,受南丹“7.17矿难”影响,广西全境中小煤矿都摁下了暂停键。区内所有煤矿企业的采矿许可证都暂停待办,但同时也规定,煤矿不能开采,但可以进行勘探和维护。
但是,随着果夯煤矿煤层浅、煤质优、含硫低、水量可控、资源丰富的消息流出后,矿井就不再平安。
韦良兵称,“自2003年开始,当地黑恶势力轮番对果夯煤矿进行了长期的、反复的暴力袭击和安全威胁,其目的很明显,就是让守矿人无法正常生活下去,为后面将我们赶出矿井制造条件”。
02.
煤矿兼并重组,一场利益与权力的游戏
2004年,为规范煤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决定对符合政策的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工作。
按照国发办【2006】010号、桂发办【2006】160号、宜政字【2004】53号、河政函【2005】30号、宜政字【2005】7号等文件规定,宜州市于2004年5月12日,通过了《关于国有宜州市竹仓煤矿兼并重组宜州市境内有证小煤矿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由国营宜州市竹仓煤矿兼并重组有证小矿井,对小矿井的有效资产进行评估后,采取收购、入股的形式进行兼并重组。彼时的河池,被纳入兼并重组范围的小煤窑数量约200个。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果夯煤矿向多个部门提交了参与实施兼并重组的申请,而相关部门也口头表示同意。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场声势浩大的兼并重组从一开始,就违反了相关政策和市场规则。
2004年5月25日,在时任宜州市政府助理调硏员覃忠明的主持下,宜州市竹仓煤矿兼并重组拉浪乡境内矿井的工作会议召开。同年5月27日,在拉浪乡政府作出的《关于宜州市国营竹仓煤矿兼并重组拉浪乡境内矿区原持证矿井工作会议纪要》中确定了两项重要内容:一是承认原持证矿主或股东的投入,但不做评估,资产归零,可以联合投资重组后的矿井;二是原持证矿主及股东一致同意推荐覃圣评担任拉浪分矿筹备小组负责人并担任竹仓煤矿拉浪分矿矿长。
韦良兵说,该会议纪要的内容就是由覃忠明说了算。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原持证矿主或股东的投入资产归零,这不合法;二是原持证矿主或股东“一致同意”,这个一致同意是假的,大多数人都没有参会,没有签字;三是竹仓煤矿在重组兼并其他矿井时,都是以该矿职工出任负责人,而拉浪分矿矿长覃圣评,一个社会人员,怎么可以成为国营煤矿重组私人煤矿的负责人?四是覃忠明与覃圣评私交很深,涉嫌利益输送。
自此之后,韦良兵多次求见覃圣评协商兼并重组事宜,但覃圣评始终都避而不见。所谓的兼并重组,就这样被悬在空中。
但诡异的是,在果夯煤矿的原采矿证暂停办理、没有取消,原投资人没有按照兼并重组政策入股、挂靠或退出的前提下,拉浪分矿于2005年12月,获得了广西区国土厅颁发的编号为桂4500000520072的《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为国有,采取的是“一证六井制”,“六井”分别是拉浪1、2、3、4、5、6号井。而果夯煤矿正是拉浪分矿其中的4号矿井。
果夯煤矿就这样被踢出了这场兼并重组的游戏。
03.
“三无矿长”主导拉浪分矿的幕后交易
相关证据显示,覃圣评的“拉浪分矿”,无办公场所,无公章营业执照,无独立法人资格,被称为“三无矿长”。即便如此,覃圣评在2004年6月与竹仓煤矿签订了一份“承包投资办分矿合同”。就这样,原来归属加丰小学、由韦良兵等人投资建设的果夯煤矿,就成了覃圣评的资产。
此后,在2004年到2010年期间,覃圣评背着竹仓煤矿,私自多次转让拉浪6对矿井的股份和采矿权,并收取了每个矿井数百万至数千万元的巨额转让费。
在产权不清,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多数投资人由于纠纷不断,最后不得不弃矿败走。
2008年8月,湖北籍商人李某田介入3、4号井的采矿权转让事宜。
2009年4月、10月,覃圣评与尚某等投资人先后就3、4号井达成协议,合股开矿,其中覃圣评不出资,但持有两个矿井20%的股份;并成立了金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由于韦良兵等投资人,坚持对果夯煤矿享有投资份额的权益,结果,尽管李某田、尚某等人与覃圣评签订了协议,却不能进入采矿。
04.
矿井投资人清理巷道售煤5万元,蓝天立亲自签字抓人
显然,一个覃圣评根本就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支配如此巨额的国有资源。
公开信息显示,2007年4月至2011年11月,蓝天立回到家乡河池,从代市长一直干到市委书记,掌控河池的党政要务长达四年。这四年,恰好也是河池市200多口小煤矿兼并重组的“攻坚阶段”。
“这一阶段,是股权争夺最为激烈的关键时期”,韦良兵回忆道,“2010年8月6日,李某田将我带到他们租的房子里面商谈,当时李某田、覃圣评等人都在场,我说大家可以合作开发,但李某田说合作不了,借了新加坡商人张某生4000万元,2008年就进来了,有些成本桌面报销不了,没法合作”。
显而易见,彼时的各利益方,都在暗中使劲以期在重组兼并中获得最大的收益。
但这一时期的韦良兵和吴暖娇等投资人,却迎来了人生的至暗时刻。
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果夯煤矿及投资人遭到当地恶势力头目韦荣国等人,率众多次袭击,甚至一度抢占煤矿非法采矿长达数月时间。
其中,吴暖娇被多次威胁,韦良兵则在举报路上、在派出所门口被殴打致右耳出血,门牙被打断两颗。令韦良兵愤怒的是,在袭击者对其造成轻伤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并没有对袭击者做出任何处罚。
2010年11月12日,考虑到4号矿井自2004年停工之后,长时间处于地下水浸泡中,因担心水浸导致井巷塌垮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毀,韦良兵和吴暖娇经过商议,根据2009年桂国土资函【2009】1093号文件的精神,决定对矿井巷道进行维护清理。但清理工作进行不久,就被相关部门叫停。
2010年12月20日,宜州市政府以“矿井产权有纠纷”的名义,通知吴暖娇和韦良兵等人到拉浪乡政府会议室开协调会。结果等韦良兵和吴暖娇几名投资人一到会场,就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采矿”的名义当场抓捕。
在此后的判决中,二审法院认定案涉矿井采矿证已取缔,韦良兵和吴暖娇盗采煤矿数量104.13吨,价值5至30万元。最终韦良兵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吴暖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
韦良兵和吴暖娇出狱之后,针对自己的刑事案件进行多方申诉。但均以失败而告终。
后来,韦良兵从宜州市国土局调取到2001年5月14日,宜州市发布的宜关井办字【2001】1号《关于取缔关闭我市境内所有无证非法开采小煤矿的通知》这份文件,在这份文件关闭的矿井名单中,并没有果夯煤矿的名单和相关信息,在当年的刑事案件庭审中,检方也没有提供案涉矿井取缔关闭的证据。
更让韦良兵和吴暖娇扎心的是,他们的被捕与蓝天立竟然有直接的关系。
知情人透露,4号矿井,即果夯煤矿的投资人韦良兵、吴暖娇等人,坚守矿井、清理巷道的行为,已经被相关人员认定为“盗采”,但是办案机关却将批捕的相关文件,送给宜州市时任市委书记黄平权批复,黄平权签字后,又报送河池市时任市委书记蓝天立签字定夺。最后,在蓝天立签字确认后,才对韦良兵和吴暖娇等几名投资人进行抓捕。
一般来说,几万元案值的刑事案件,公安、检察院、法院按程序办理即可,将其上升到宜州市、河池市两级的主要领导亲自出面签字,其背后的深意难免令人浮想联翩。
事实上,在宜州市层面,当时对4号矿井投资人是否构成盗采犯罪的问题,曾有过不同意见,但自黄平权出任宜州市委书记后,就出现了吴暖娇、韦良兵等人被抓和判刑的一幕。
韦良兵等人被抓后数天,2011年1月1日,金源公司就进入了4号矿井采煤。
韦良兵说,正因有了蓝天立之类人物的庇护,才导致恶势力在宜州煤矿兼并重组中的为所欲为,并最终酿成了人命案件。
2012年11月27日,4号矿井的工人韦金奎等人,在得知果夯煤矿已经被人占用生产,便找对方理论,结果对方十多人早有准备,统一戴着白手套为标记,备好铁棒、砍刀等武器,对韦金奎等13人进行围殴,砍杀,导致韦金奎重伤致死,另外12人或伤或残。
韦金奎被打死后,造成命案的凶手,最长的仅仅被判了十年,短的则判了几个月就敷衍了事。而幕后的元凶,则无人过问,不了了之。
值得指出的是,在命案发生时,4号矿井都没有停工整改,仍在继续采矿。
在此前的2010年6月1日,竹仓煤矿换了领导班子后,才指出覃圣评违法经营的事实。在宜竹矿字[2010]23号的文件中,直指覃圣评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存在多处违约、违规行为,存在私下操作转让开采权的问题。
通俗点说,就是覃圣评私下进行了采矿权的违法买卖。
韦良兵说,为了掩盖此前违法转让采矿权的事实,到了2014年6月20日,宜州市才在资源交易网站上补办一份协议转让手续,以81.4万元的价格,就将拉浪乡价值数十亿的煤矿资源,转让给了尚军的金源公司。
原创来源:公众号“后坐力”,侵删
2025年08月07日 07点08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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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黑了
2025年12月27日 03点12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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