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不懂法的锅
大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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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懂法觉得自己干了件很聪明的事儿把自己送进去了。
不少网u其实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虽然成天把疑罪从无和合理怀疑挂在嘴边。但也就是仅仅认识这几个字而已。所不同的是不懂这个不会把自己送进去。
不知道有网u能根据现有披露的被采纳的证据帮男方找到合理怀疑不。
2025年04月23日 00点04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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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该案二审在大同中院开庭,刑事与民事部分(彩礼纠纷)均未当庭宣判。席某某当庭哭诉冤枉,家属及律师坚持无罪辩护,检方维持有罪指控。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称女方未出庭;对于女方处女膜完整问题,检方解释某些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与处女膜形态有关;对于鉴定书称送检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检方未做详细解释
2025年04月23日 01点04分 4
@贴吧用户_QeVWURy 那啥证据都没有你怎么认定他强奸了?技术鉴定你是一个都没有全凭嘴硬啊[笑眼]
2025年04月23日 04点04分
@贴吧用户_QeVWURy 诱供很简单的吧,每个派出所的干警都会这个,这很稀奇么?这男的后来不是翻供了,你说的这些完全不成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基本原则,连一个拿的出手的科学鉴定都没有就敢判案,谁给的勇气?[喷]
2025年04月23日 04点04分
@贴吧用户_QeVWURy 中国司法再三强调要重证据,轻口供,搁这儿全是放屁了是吧[捂嘴笑]
2025年04月23日 04点04分
@贴吧用户_QeVWURy 我狙击了肯尼迪,我在录音中承认了,我在白宫门口说了我狙击了肯尼迪,同时肯尼迪家属也指征我狙击了肯尼迪,之前我与肯尼迪发生口角矛盾,但是检测到子丹上没有我的DNA,肯尼迪身上有我的DNA,子丹型号也与我持有的所有武器不匹配。可以证明在山西大同,我狙击了肯尼迪,是吗
2025年04月23日 05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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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楼主给我洗一洗。为什么在明确男方没有被检出精斑和STR痕迹的情况下,还能够被判强奸罪?
2025年04月23日 01点04分 5
@贴吧用户_QeVWURy 你m被我强健了,我这里有电话录音,还有两个证人。合理怀疑,你告去吧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贴吧用户_QeVWURy 我可以证明你母亲被上面的光头强奸了,你去报警吧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贴吧用户_0V74ZP8 算我一个,我还亲眼看见呢
2025年04月23日 07点04分
昨天有个人跟我说“违反妇女意志”就是强奸,至于贴身衣物和体内DNA检测有没有检出不重要,有最好,没有也不影响定强奸罪,我听着大为震惊,这个事已经让既得利益者和一些春比抑制不住高潮了,合理怀疑 ❌,强词夺理 ✓ [托腮][托腮]
2025年04月23日 07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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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女方使用专业的消毒清洗机器,辅以次氯酸钠溶液对私密处进行清洁,并且未留下伤痕,所以str的证据可以不采信是吗
2025年04月23日 02点04分 8
@贴吧用户_QeVWURy 给出的图已经说明的很清楚了,你如果完全不知道str检验技术可以百度一下,有个基本概念会让你有信服力一些。不作为证据就是这起案件司法违规的直接表现,我对司法违规上心,你不用把概念原模原样地往我头上扣帽子,我无意劝一个装糊涂的人,只是提醒其它不明真相的人不要忽略主要问题。
2025年04月23日 02点04分
@贴吧用户_QeVWURy 文章咋解决的?这篇文章就是验证str检测的稳定性和灵敏性,验证结果已经很明确了:需要使用次氯酸钠溶液和专业清洗机才能完全清除,仅使用专业清洗机的情况下仍有80%以上的辨识度。你如果不会看文章也可以百度一下怎么阅读文章,这个世界很友好的。
2025年04月23日 03点04分
@贴吧用户_QeVWURy 这篇文章论证了str检测对象不易清洗这一点。关于你说的检测到目标,我给你展示一个案例,证明混合的检测对象仍能分别检测出混合起来的二者。这里不能发图,我再开一楼
2025年04月23日 03点04分
@381014620 str是生物学证据,属物证中效力最高的一类。如果抛开此证据不谈,是明显的司法违规,更说不上就事论事
2025年04月23日 04点04分
level 1
这个案例展示了str检测能分别检测出混合的成分。
2025年04月23日 03点04分 12
老哥别跟楼主说了,他站在疑罪从有的角度来诡辩,罔顾事实依据。你解释在多,他也不会信服的。有论证论据和过往案例,楼主在跟你说各种小概率情况。屁股决定了脑袋,即使理中客看了你发的STR的说明,也信服男方没有碰女方隐私处。这个案子猥亵罪是最好的判决
2025年04月23日 07点04分
楼主看他的亲子鉴定报告显示99.99%排除父子关系,兴高采烈地说还有0.01%的可能性是亲生的。
2025年04月23日 08点04分
@贴吧用户_QeVWURy 其一,大同案女方冲洗身体丢失信息一点,已于前例中说明,需要使用次氯酸钠溶液与专业清洗机器清洁才能造成生物信息大量丢失,此犯了事实性错误;其二,本楼案例中存在的无关人员信息存在于使用过的大量存在犯案人员生物信息的避孕套内,仍能辅证你口中的大量女方信息与少量被告信息的情况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贴吧用户_QeVWURy 什么叫脱罪的证据,不应该是检方找口供之外的犯罪证据么?找不到不就是除了口供没有任何证据?什么时候嫌疑人需要去证明自己无罪了?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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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些人不用那么害怕。你们只要认真阅读那个七问七答,那男的怎么做的,你们通通反着来就好了嘛。法律就是依据那几点形成证据链判的,你们反着来还被判的话不就证明了你们说的什么什么不公的观点了吗?
2025年04月23日 03点04分 13
你这一看就是cmg,它那个问答,明显就是按女的心里来啊,横竖两张嘴,谁说的过?
2025年04月23日 04点04分
女方:“你还真七问七答啊?[笑眼]我一句话就送进狱”
2025年04月23日 07点04分
看了你上面的评论,基本常识都没有,鉴定为没上过初中就来打拳[黑线]
2025年04月23日 07点04分
@381014620 还dna水解,在空气里既没有胃里的强酸也没有消化酶自然代谢速度多慢你知道吗,你以为精密测量专业干什么吃的,刑事案件里血液不用专业工具清洗过两三天随便都能测到,真以为跟你洗碗一样多洗几遍就行了啊[你懂的]
2025年04月23日 07点04分
level 1
你连大同法院自己发的东西都看不懂也好意思出来洗地的吗 不可思议
本案根据审判长发表的审理依据,无法证明得出在性关系发生之时违背了妇女意愿①、使用了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②,这就是两个无法证明的犯罪构成要件。
法院发表的审理依据原文是“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被害人拒绝,被害人称等结婚后再说。之后,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被害人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还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期间,被告人拿走了被害人手机,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打来电话,被告人才将手机归还被害人。当晚,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经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身体检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掉落,客厅的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侦查人员也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该录像显示被害人在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后又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案发现场14层房内。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进行询问,被害人称其在与席某某谈恋爱期间,曾明确向席某某表示过自己反对婚前性行为。被害人母亲也证实,事后被害人哭诉其被席某某强暴了。法院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注意事情的时间走向,真正的性关系发生之时只有寥寥一句话:“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并未给出任何客观存在的、实际的犯罪证据,采信了哪里的证据证明被害人反抗了?采信了哪里的证据证明行为人使用了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
恰恰相反,在性关系发生之后,也就是原文“事后,被害人情绪激动...”从这里开始都是性关系发生以后,这些事情浓墨重彩的描写,写的绘声绘色,还说明了淤青、监控等等客观存在的证据。
为什么在最关键的性关系发生之时(也就是事中)一笔带过,丝毫不做解释,连客观证据提都不提?反而着重强调事后?问题是事后的证据并不能排除无罪的可能性啊?所以事后的证据有效性几乎等于没有。
2025年04月23日 04点04分 14
只说事前事后,但是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就死活不提,因为没一点证据哈哈哈哈哈事前事后可劲的小作文
2025年04月23日 08点04分
跟🔥拉拉一样的文风,着重描述无关的部分,暗示男方是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2025年04月23日 09点04分
@oI小米Io 就这样一个完全没证据只有小作文的案子 一边敢硬着头皮办成铁案 一边敢闭着眼睛说证据充足 只能说非常符合cmg抛开事实不谈的习惯了 事实胜于雄辩但雌辩胜于事实
2025年04月23日 08点04分
借个楼提醒:不要和楼主辩论,先有可劝之人,再有可劝之词,楼主的目的是煽动舆论,贴是他的,发言就会送热度,辩不过还可以删,正确做法是另外开贴艾特他过去
2025年04月23日 11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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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来,我文化低,我就***麻,怎样?要告我?
2025年04月23日 04点04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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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这讨论啥呀?Fy说啥就是啥!支持Fy
2025年04月23日 04点04分 18
@某种东西消失了 [笑眼]你老婆跟你说自己不是出轨你就信呗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萌妹骑手mx 女的出轨怎么不说?
2025年04月23日 07点04分
@某种东西消失了 你去看,女的当时还有男朋友,渣男该惩罚,渣女跳过不谈?
2025年04月23日 07点04分
@某种东西消失了 这姐们才是骗炮的吧?
2025年04月23日 09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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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个吧,好多男的,普遍年龄不大,文化程度可能不会太高,他们天然的对女人有敌对情绪,天天“忧国忧民”,语言恶毒,心灵扭曲,以至于任何的不同看法都不允许出现,自信又自卑。
2025年04月23日 04点04分 19
这都成一种话术了,发现这个吧,pua 男性时,就说别人文化程度不高,你们水军就没别的话说了吗?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把男的,对女人换成任意一个不同的并列词语,以上内容都能成立。所以你们整天发这种没有意义的废话是在干什么?不用工作吗?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发现这个吧,好多女的,普遍年龄不大,文化程度可能不会太高,她们天然的对男人有敌对情绪,天天“忧国忧民”,语言恶毒,心灵扭曲,以至于任何的不同看法都不允许出现,自信又自卑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你这典型的断章取义强词夺理,我还说女的这样呢,女的普遍比男的文化水平低
2025年04月23日 07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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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 05点04分 20
YP十有八九会和违法犯罪扯上,这个反而是最不需要考虑的一点了[阴险]
2025年04月23日 19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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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房不等于同意。2.第一次同意不等于第二次也同意。3.第一种姿势同意不等于第二种姿势也同意。4.开始同意不等于中途同意,中途不同意要及时终止。5.同意可以撤销。以上,律师说的。
所以,谈恋爱一定要找一个真正爱你的,不会害你的人!这比什么都重要!
在巫告面前,
证据有用吗?没用!
视频有用吗?没用!
录音有用吗?没用!
女上位有用吗?没用!
《以上,参考锜振东案》
唯一有用的,就是避免污告的发生!!!就是找一个不会污告你的真爱!这个真爱不可能是捞女、心机女、绿茶女、渣女、拜金女、一夜情、🐔、更不可能是别人的老婆!只可能是单纯的善良的一心一意一辈子只爱你的傻白甜!当然这可能是非常漫长的过程。。。但对待不公平,我们只能【宁缺毋滥】!!!
另外,你也可以选择更简单的一条路━━孤独终老!
2025年04月23日 05点04分 21
谁能确定对方是爱你的不是演你的?所以远离才是王道[滑稽]
2025年04月23日 10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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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或者故意伤害等也能送进去,不认的是其过程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22
@100100百百 舆论大是因为本来就是判的有问题,结果2审还去保了1的,所以一下就炸了,但凡改判其他都不会这样
2025年04月23日 07点04分
@贴吧用户_7yty71M 彭宇案厉害的也是在于“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一句话上。案子的真相或细节都没这句话影响大,令人叹息
2025年04月23日 07点04分
现在反对声音都是不应该以qj既遂送进去吧,基本都觉得有罪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贴吧用户_7yty71M [滑稽]但是其实,她二审很快判也不会这样。结果论来说这场审判没有赢家。男性自危,以后女性可能更容易遭遇暴力,当事人男方坐牢,女方不敢露脸(彩礼被逼退还),司法机关公信力降低。我们不去谈论谁是活该,谁是冤枉,只从结果论出发也只能说:办了个屁案
2025年04月23日 07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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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想把你送进去,专业律师也很难自证清白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23
我不否认可能存在这样离谱的案子,但是至少这个不是,就事论事如果要讨论这种情况应该找出相应的案子而不是在这个案子下讨论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这个是律师都不通知直接给你判了,再专业也没有用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贴吧用户_7yty71M 前期工作已经走完了,最后宣判的时候有没有律师无所谓[汗]
2025年04月24日 04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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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看透这件事不需要懂法,艾斯比,也就你们这帮打**的这么喜欢叫,事件的本质早就一清二楚了
2025年04月23日 06点04分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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