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吵了,事后反悔都能判的,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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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ky8210 楼主
这是一起被称为 “河北唐山相亲强奸案” 的典型案例,邸某与相亲女子在见面当天发生关系后,因女方反悔并通过婚介所索要补偿,邸某拒绝后被婚介所老板报警指控强奸1。
以下是案件的详细介绍1:
案件经过:2018 年 2 月 22 日,河北滦南男子邸某经婚介所介绍与一女子相亲,见面后双方满意,当晚一起吃饭。饭后邸某和女子开车到河边游玩,在车上发生了关系。之后,邸某将女子送至婚介所。当晚,婚介所老板告知邸某女方反悔,让他拿几万元补偿女方,邸某拒绝。次日,婚介所老板又让邸某拿 2 万元补偿,邸某仍拒绝,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报警。3 月 1 日,邸某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12 天后被逮捕。6 月 1 日,滦南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邸某提起公诉。法庭上,邸某拒不认罪,称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12 月 29 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邸某有期徒刑三年。邸某上诉,2019 年 2 月 26 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邸某服刑期间坚持申诉,2019 年 11 月 28 日,唐山中院驳回其申诉。2020
年下
半年,邸某家人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2021 年 12 月 16 日,河北省高院指令唐山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再审。2021 年 2 月 28 日,邸某服刑三年后刑满释放。2023 年 10 月 10 日,唐山中院以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撤销原判,改判邸某无罪。后续处理:2024 年 3 月 29 日,邸某收到河北省唐山中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唐山中院决定赔偿邸某 57 万余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 478831.44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100000 元,同时为邸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驳回了邸某的其他赔偿请求。
2025年04月21日 10点04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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