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古代,夫为妻服丧真的很高大上么?不,这只是最基本的人伦
徐皇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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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05点1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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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七年,陈皇后崩逝,因为被嘉靖之前早已厌弃陈皇后,甚至要想把她废掉,所以要减杀她的丧礼。首辅张璁力荐不可,要求嘉靖循礼而行,张璁这段话其实是对古代夫为妻服丧制度的一个总结:
阁臣张璁等言:「夫妇之伦,参三纲而立。人君乃纲常之主,尤不可不慎。《左传》昭公十五年六月乙丑,周景王太子寿卒。秋八月戊寅,王穆后崩。叔向曰:『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盖古礼,父为子,夫为妻,皆服报服三年。后世,夫为妻,始制为齐衰杖期,父母在则不杖。《丧服》,自期以下,诸侯绝,然特为旁期言。若妻丧,本自三年持服,杀为期年,则固未尝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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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是在说什么呢?古礼,夫为妻,服三年。这在《仪礼•丧服》篇说的很清楚,“夫为妻,年月禫杖亦与母同,故同章也。以其出嫁天夫,为夫斩,故夫为之,亦与父在为母同。”按古礼,为妻与为母丧服是相同的,都是齐衰三年。而到了后世,已经减杀为齐衰杖期了。所以夫为妻服自古就有,并非某人说的是洪武七年《孝慈录》之后才有的制度。在唐朝,夫为妻齐衰不杖期,到了宋朝,是齐衰杖期,相比于古礼,不是在提高,而是在降低。而且张璁劝嘉靖说的很清楚:“夫妇之伦,参三纲而立。人君乃纲常之主,尤不可不慎”,有人认为人君可以任性为所欲为,皇权大于一切,然而古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古人认为人君是纲常之主,更要以身作则。作为一个现代人,思想比古人还封建?
2024年11月24日 05点1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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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张璁又继续劝嘉靖:【今皇上为后服期,以日易月,仅十二日。臣子为君母服三年,以日易月,仅二十七日。较诸古礼,已至杀矣。皇上宜服期,十二日,臣子素服,终二十七日。不然,则恩纪不明,典礼有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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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璁给嘉靖的建议是,皇帝以日异月服期(丧服)十二天,大臣素服二十七天,较古礼,已经是减杀,如果还不行,那就礼乐崩坏了。也就是说,以日异月服丧十二天,这是下限,而不是某人认为的高大上,只有开国才能享受到,别人都得靠边站。
2024年11月24日 05点1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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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礼部尚书方献夫据理力争:【方献夫亦杂引《仪礼·丧服》等篇,反覆争辨,并《三朝圣谕》所载仁孝皇后崩,太宗衰服后,仍服数月白衣冠故事以證之。帝言:「文皇后丧时,上无圣母,下有东宫,从重尽礼为宜。今不敢不更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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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部尚书方献夫拿出本朝的先例来劝嘉靖,仁孝皇后(徐皇后)崩,太宗(朱棣)在衰服(丧服)之后,仍然服了数月白衣冠(白衣素服)。嘉靖狡辩:文皇后时,上无圣母(太后),下有东宫(太子),所以从重,今日不能再这么执行。礼部尚书很明确的指出了,朱棣是在齐衰服之后才服的素服,而不是某人说的,没服丧服,一直素服。
2024年11月24日 05点1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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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嘉靖坚决不同意,就开始有人给他台阶下,帮他站场:【詹事霍韬言:「今百官遭妻丧,无服衰莅事之礼。盖妻丧内而不外,阴不可当阳也。圣谕云:『素服十日,仿辍朝之义。』于内廷行之则可。若对临百官,总理万几,履当阳之位,行中宫之服则不可。百官为皇后服衰,为其母仪天下也。礼,父在为母,杖不上于堂,尊父也。于朝廷何独不然?臣请陛下玄冠素服,御西角门十日,即玄冠玄服御奉天门,百官入左掖门则乌纱帽、青衣侍班。退出公署及私室,则仍素服白帽二十七日。若曰于礼犹有未慊,则山陵事毕而除。」帝从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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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们看嘉靖坚决不同意,就有人出来和稀泥,找台阶下,给嘉靖找场子,说大臣们如果家里妻子死了,也不能穿着丧服出来工作,皇上总理万机,给中宫服丧确实也难,大臣们虽然是为国母服丧,但也要办公,也不能衰服见君父。所以呢,皇帝就玄冠素服西角门视朝十日,就御奉天门(正门)上朝,大臣们呢,上朝的时候乌纱帽、青衣,下班之后素服。嘉靖达到了目的,同意。实际上,这霍韬言是纯粹给嘉靖找理由蒙混过关,百官****只是不穿丧服出来工作,可不是回家也不穿。所以这个理由其实很牵强,但因为符合嘉靖刻意减杀陈皇后丧仪的想法,所以被采纳。
2024年11月24日 05点1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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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古人眼里,为妻服丧是伦理纲常,作为皇帝更要以身作则,不是某些人眼里高大上的举动,不服丧,在群臣眼里,你这个皇帝就真的很没品。想拉踩,也要尊重基本法。
2024年11月24日 05点1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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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某一波人十年如一日的对着丧礼破防,整天拉踩造谣,我们作为粉真不想整天抠丧礼,某人说她发丧礼贴我不捧场回复她,如果不是她拉踩造谣,漏洞百出,我确实不会回复她,因为我对年复一年抠丧礼没兴趣。作为活在食物链最顶端的人,多活一天才是赚一天,多活几十年哪怕没丧礼草草埋掉也比早早死了值得多。我始终都认为,朱棣不管怎么服,他不都是按照最基本的为妻终期年的规定么?也没跳出这个范围,有人夸张为如丧考妣,并没有,考妣是三年之丧,他至始至终都是按礼制,为妻行期年之礼。这不都是应该的么?为妻行期年礼就是规定,只不过每个人有不同的表达形式,在明朝大多数都是用标准的以日异月13天释服,不止皇帝,皇太子朱标同样也是以日异月为太子妃常氏衰服13天,鲁王死了,诸王为兄弟也同样都是以日异月日服13天,但这都是终期年的一种形式。所以说到底,朱棣在衰服后以素服为妻子终期年也都是按照最基本的人伦法则行使一个丈夫该行使的义务,作为妻子,徐氏配的上这一切,所以吹和踩都没必要。以日异月13天易服的也同样不需要比,13天那也是期年之礼,除了像上面类似陈皇后这种被大幅度减杀的,其他的,只是单纯的表达形式不同。至于表达形式,有皇帝就是认为天下事重,不能久旷,一年素服避正殿,国家礼制被荒废,这种想法没问题,很正常也很对。朱棣觉得这都可以变通,都在他可接受的范围内,一年衰服不现实,哪怕不御正门正殿,也不能衰服莅事,所以衰服之后以素服代替以达到终期年的目的,这同样也没问题,大臣们也只是在百日稍微劝了一下,没有力荐,说明并没有太过分,大家也能将心比心,接受皇帝的安排。
2024年11月24日 05点11分 8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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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恨不得把实录上丧仪的每一个字都抠出来证明他想要的答案,有必要?明朝人不扒实录?见的不比你多,但到了嘉靖给陈皇后办丧礼是怎么说的?【时中宫丧礼自文皇后而后,至是始再行。永乐时典礼毁于火,《会典》所载皆略】。就实录上,会典上那几个字够看个啥?后代人完全无法从实录上的记载得到啥能指导他们办丧礼的有效信息。永乐大典上成穆贵妃的丧礼仪很多人应该见过,那个详细程度是实录上可比的么?所以,有些人吹毛求疵抠出少了俩人就开始阴谋论,这不就是为了阴谋论而阴谋论?要不要我再来帮你们扒一扒,虽然我找出了有周王,但依然有漏洞啊,咱继续阴谋论:
【定各王及公主等服制世子郡王皆齊衰不杖期世子郡王妃并郡主皆大功同楚諸王同楚諸王:【舊校改同作周】。及寧國諸公主并郡主之子并郡主之子:廣本抱本主作王,是也。皆小功】,就算同改周了,它依然有问题,秦王,晋王去哪了?他俩作为侄子辈本应和世子,郡王这些侄子一起放在齐衰不杖期中的,为啥少了?朱棣是不是太爱俩侄子不舍得他俩服丧?再继续阴谋,诸王里不含皇太子也就算了,为啥没汉赵二王?别的王都给嫂子伯母服丧,朱棣竟然不让儿子给亲妈服丧,不但没汉赵二王,诸公主也没朱棣自己家的女儿,真是大瓜,朱棣舍不得自己的儿子,女儿,孙子,以及秦晋两个侄子给老婆服丧,OK,打脸打的彻底,值得来个大篇。所以,只扒出个周王,临安公主真是不够看的,你们怎么不继续往下扒一扒呢?
2024年11月24日 05点11分 9
有没有可能按楚王开始也合理,不是按顺序,我记得楚王永乐初年晋宗正了,周王应该还只是宗人吧。所以楚王等诸王,包括周王。公主就没有特别的高低了,因为宁国是长公主中年来最长的。
2024年11月24日 05点11分
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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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晴橙 楼主
其实这个告示就是简单的描述了一下,侄子辈的你们就服齐衰不杖期,侄女侄媳妇你们大功,兄弟姐妹你们小功,再往下有孙子辈的也小功,你们都各自对号入座,名字就不一一点了,至于齐衰以上的至亲,我们该服啥服啥,不用你们操心了。然而呢 现代人偏不,偏要因为这个记录里没记载人家的至亲,那就是至亲们(老公儿子女儿儿媳妇孙子孙女)都不服丧。
2024年11月24日 07点11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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