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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思想史上,亚当·斯密第一次对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做出了系统的研究,他明确以“商业社会”为研究对象,以“富国裕民”为目的,初步构造了政治经济学的体系,为政治经济学打造了新的概念工具和理论框架,使政治经济学真正成为一门科学。
但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却批判亚当·斯密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认为“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过去由于学者们的过分夸张,由于其间的矛盾百出,由于名词使用的全不正确,人类的正常意识曾被它所迷惑”。他将亚当·斯密的政治经济学称为“世界主义经济学”,斥为“流行的经济学派”。虽然李斯特也承认自己长期深受斯密政治经济学的影响,但他后来通过实际发现,这种理论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考虑到国家,因为“它所顾到的一方面是全人类,另一方面只是单独的个人”。如果这种政治经济学针对的是两个同样发展高度、在工业上具有大体相等地位的国家,其解释力当然没有问题;但只要任何一个国家在工业和商业上远远落后于另一个国家,那这种政治经济学鼓吹的自由市场、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却恰恰是不对等条件下的变相掠夺。鉴于当时的德国与英、法等国恰处于这样一个不对等的条件之下,李斯特才坚持主张德国必须通过打造一个强大的国家,取消国内关税,建立关税同盟,采用统一的对外商业政策,以努力赶超发达的工业国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李斯特断言,以斯密、萨伊等为代表的世界主义经济学并不符合德国的实际,他要以“德国的实际”来对抗“英国的理论”,构造一种与世界主义经济学迥异的国家经济学。具体说,李斯特揭示了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如下三个方面的缺点:
一是“无边无际的世界主义”。李斯特认为,斯密不承认国家原则,也不考虑如何满足国家利益。与斯密同处一个阵营的政治经济学家魁奈、萨伊、西斯蒙第、库柏等甚至还主张存在一个包括一切国家在内的世界联盟作为持久和平的保证,因此国际上的自由贸易原则是完全
正确的
。但在李斯特看来,他们恰恰倒果为因,把假设当作了实际,因为这个所谓的世界联盟与持久和平完全是子虚乌有。事实上,只有政治联合在先,商业联合在后,才能实现所谓的联盟,两者不能颠倒。李斯特明确主张,“作为我的学说体系中一个主要特征的是国家。国家的性质是处于个人与整个人类之间的中介体。我的理论体系的整个结构就是以这一点为基础的”。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不是建立在空洞的世界主义之上的,而是从“国家”的概念和本质出发,“以事物本质、历史教训和国家需要为依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相对于流行的世界主义经济学的内在矛盾,李斯特坚持自己的国家经济学才是一门真正的科学:“它正确地了解各国的当前利益和特有环境,它所教导的是怎样使各个国家上升到上述那样的工业发展阶段,怎样使它同其他同样发展的国家结成联盟,从而使实行自由贸易成为可能,并从中获得利益。”
二是“死板的唯物主义”。李斯特认为,斯密的世界主义经济学只是顾到事物的单纯交换价值,不重视政治因素和政治力量。在李斯特看来,斯密恰恰混淆了交换的作用与创造的作用。因为法律和公共制度固然不直接生产价值,但它们恰恰是生产生产力的;斯密的《国富论》固然想从财富的原因和具体的财富双重视角来考察经济,但恰恰忽视了两者的差异:一个人或国家拥有的财富,那是财富的交换价值,而生产力作为财富的原因,比具体的财富重要得多,因为“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斯密固然也谈到国家的重要性,特别论及劳动的生产力对国家富强的重要性,但在李斯特看来,斯密完全被重农主义的世界主义观念和“普遍自由贸易”以及他自己的“分工”迷惑住了,因此把劳动看作国家财富的源泉,完全忽略了劳动者的精神力量、高尚感情以及包括公共制度与法律、宗教品质、道德才智、人身财产安全等在内的社会状况的生产性力量。换言之,斯密用来说明分工的,只是交换、物质资本的增加和市场的扩大等要素,恰恰忽视了另一种与劳动价值相异的“国家生产力”;斯密只是从物质环境和状态来解释精神力量,完全无视精神力量的生产性。
三是“支离破碎的狭隘的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李斯特认为,以斯密为代表的世界主义经济学对社会劳动的本质特征、力量联合、积极作用一概不顾,只是高度肯定分工、自由交换、私人事业的积极意义,忽视了联合,进而忽视了国家在分工与联合中的关键地位。当斯密认为对私人利益的追求势必促进社会利益的推进时,李斯特却主张国家利益高于私人利益:有些在私人经济中也许是愚蠢的事,在国家经济中却变成了聪明的事,反过来也是这样。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国家具有高于私人利益的更高级的利益,如国家通过关税保护制度维护了国家的利益,当然也间接地维护了私人的利益。李斯特反问斯密:当国家借助社会的力量完成了诸如保卫国家、维持公共治安以及其他任务时,“难道不应该要求各个个人限制他们的自由吗?不仅如此,国家难道不应该因此要求个人牺牲收入的一部分,牺牲他们的脑力和体力劳动的一部分,甚至牺牲他们自己的生命吗?”
综上所述,李斯特认为,以斯密为代表的世界主义经济学没有认真对待国家这个政治实体的力量,因此,这种理论便与一切经验事实背道而驰,在实践中必然会格格不入。在李斯特看来,更为荒谬的是斯密和萨伊都把自己的学说称作政治经济学,但他们却完全把政治学排除在自己的学说之外,只关注世界主义经济学和价值理论,而忽视了国家经济学。有鉴于此,李斯特坚决主张,“科学决不可为了世界主义的目标而否认各国特有情况的本质,也不可把这一点置之不顾或加以曲解”。为完善政治经济学,李斯特主张必须加上国家经济学原理。
2024年09月17日 1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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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却批判亚当·斯密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认为“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过去由于学者们的过分夸张,由于其间的矛盾百出,由于名词使用的全不正确,人类的正常意识曾被它所迷惑”。他将亚当·斯密的政治经济学称为“世界主义经济学”,斥为“流行的经济学派”。虽然李斯特也承认自己长期深受斯密政治经济学的影响,但他后来通过实际发现,这种理论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考虑到国家,因为“它所顾到的一方面是全人类,另一方面只是单独的个人”。如果这种政治经济学针对的是两个同样发展高度、在工业上具有大体相等地位的国家,其解释力当然没有问题;但只要任何一个国家在工业和商业上远远落后于另一个国家,那这种政治经济学鼓吹的自由市场、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却恰恰是不对等条件下的变相掠夺。鉴于当时的德国与英、法等国恰处于这样一个不对等的条件之下,李斯特才坚持主张德国必须通过打造一个强大的国家,取消国内关税,建立关税同盟,采用统一的对外商业政策,以努力赶超发达的工业国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李斯特断言,以斯密、萨伊等为代表的世界主义经济学并不符合德国的实际,他要以“德国的实际”来对抗“英国的理论”,构造一种与世界主义经济学迥异的国家经济学。具体说,李斯特揭示了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如下三个方面的缺点:
一是“无边无际的世界主义”。李斯特认为,斯密不承认国家原则,也不考虑如何满足国家利益。与斯密同处一个阵营的政治经济学家魁奈、萨伊、西斯蒙第、库柏等甚至还主张存在一个包括一切国家在内的世界联盟作为持久和平的保证,因此国际上的自由贸易原则是完全
正确的
。但在李斯特看来,他们恰恰倒果为因,把假设当作了实际,因为这个所谓的世界联盟与持久和平完全是子虚乌有。事实上,只有政治联合在先,商业联合在后,才能实现所谓的联盟,两者不能颠倒。李斯特明确主张,“作为我的学说体系中一个主要特征的是国家。国家的性质是处于个人与整个人类之间的中介体。我的理论体系的整个结构就是以这一点为基础的”。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不是建立在空洞的世界主义之上的,而是从“国家”的概念和本质出发,“以事物本质、历史教训和国家需要为依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相对于流行的世界主义经济学的内在矛盾,李斯特坚持自己的国家经济学才是一门真正的科学:“它正确地了解各国的当前利益和特有环境,它所教导的是怎样使各个国家上升到上述那样的工业发展阶段,怎样使它同其他同样发展的国家结成联盟,从而使实行自由贸易成为可能,并从中获得利益。”
二是“死板的唯物主义”。李斯特认为,斯密的世界主义经济学只是顾到事物的单纯交换价值,不重视政治因素和政治力量。在李斯特看来,斯密恰恰混淆了交换的作用与创造的作用。因为法律和公共制度固然不直接生产价值,但它们恰恰是生产生产力的;斯密的《国富论》固然想从财富的原因和具体的财富双重视角来考察经济,但恰恰忽视了两者的差异:一个人或国家拥有的财富,那是财富的交换价值,而生产力作为财富的原因,比具体的财富重要得多,因为“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斯密固然也谈到国家的重要性,特别论及劳动的生产力对国家富强的重要性,但在李斯特看来,斯密完全被重农主义的世界主义观念和“普遍自由贸易”以及他自己的“分工”迷惑住了,因此把劳动看作国家财富的源泉,完全忽略了劳动者的精神力量、高尚感情以及包括公共制度与法律、宗教品质、道德才智、人身财产安全等在内的社会状况的生产性力量。换言之,斯密用来说明分工的,只是交换、物质资本的增加和市场的扩大等要素,恰恰忽视了另一种与劳动价值相异的“国家生产力”;斯密只是从物质环境和状态来解释精神力量,完全无视精神力量的生产性。
三是“支离破碎的狭隘的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李斯特认为,以斯密为代表的世界主义经济学对社会劳动的本质特征、力量联合、积极作用一概不顾,只是高度肯定分工、自由交换、私人事业的积极意义,忽视了联合,进而忽视了国家在分工与联合中的关键地位。当斯密认为对私人利益的追求势必促进社会利益的推进时,李斯特却主张国家利益高于私人利益:有些在私人经济中也许是愚蠢的事,在国家经济中却变成了聪明的事,反过来也是这样。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国家具有高于私人利益的更高级的利益,如国家通过关税保护制度维护了国家的利益,当然也间接地维护了私人的利益。李斯特反问斯密:当国家借助社会的力量完成了诸如保卫国家、维持公共治安以及其他任务时,“难道不应该要求各个个人限制他们的自由吗?不仅如此,国家难道不应该因此要求个人牺牲收入的一部分,牺牲他们的脑力和体力劳动的一部分,甚至牺牲他们自己的生命吗?”
综上所述,李斯特认为,以斯密为代表的世界主义经济学没有认真对待国家这个政治实体的力量,因此,这种理论便与一切经验事实背道而驰,在实践中必然会格格不入。在李斯特看来,更为荒谬的是斯密和萨伊都把自己的学说称作政治经济学,但他们却完全把政治学排除在自己的学说之外,只关注世界主义经济学和价值理论,而忽视了国家经济学。有鉴于此,李斯特坚决主张,“科学决不可为了世界主义的目标而否认各国特有情况的本质,也不可把这一点置之不顾或加以曲解”。为完善政治经济学,李斯特主张必须加上国家经济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