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女人,不属于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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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女人,不属于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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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弱势群体”只是一个虚拟群体的概念,它并不真实具体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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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管理意义上的“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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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管理意义上的“弱势群体”,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他们处于较贫困状态。比如农民,农民工,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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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理特征、体能意义上的“弱势”是由于生理因素造成的弱势,不是指社会管理意义上的弱势——因为社会管理是社会的经济方面意义上的管理,而不是生理、体能方面意义上的生物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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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把生理特征、体能意义上的“弱势”理解为是社会经济管理意义上的“弱势”,是混淆概念——就相当于把生理特征、体能说成是社会经济一样,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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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生理特征、体能意义上的“弱势”,与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弱势,这二者之间不是成正比的、不是必然的,比如人长地个子矮、力气小,并不一定是所获经济和其他权益低,反而有可能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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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以生物学上的划分方式——男女“性别”来笼统划分男女在社会经济管理上的强势、弱势,——把男人定义为强势群体,把女人定义为弱势群体,实际是在混淆生物学意义与社会管理意义的本质,是思维混乱的表现,是在以生物性别来代替社会活动中的具体的人,是在反人类,
——因为性别不是人——既然只按不是人意义上的生物性别为标准来考虑和研判是人的具体的人,这种观点态度当然是在反人类了。
2024年08月16日 11点08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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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孩子是一种生产活动的话,如果从这个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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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女人自带生产孩子的工具和生产资料,同时又是从事生孩子活动的生产者,因此女人兼有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生产者这三重属性,是而男人则完全处于绝对劣势地位,是彻底的无产者(受孕所需精掖都是男人无偿提供给女人的)和受削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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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现代社会女人拥有自主是否生孩子的决定权,因此她们有从事生产孩子活动的管理决定权;同时她们又以母亲身份拥有从其所生子女获得收益的收益权以及生育补贴福利(各种形式的对她们的转移支付,其中也包括彩礼、各种照顾她们的性质的她们少工少劳而男女同工同酬)
——因此她们兼有生产孩子活动的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生产者、东家兼法人(资本家这四重属性,是集生产企业和超级超人于一身的存在,是妥妥的社会强者、高等婆罗门人群,是社会管理者制造出的这么一个阶级处于普通男人群体之上——在她们面前,男人们简直不值一提,是低等人群和当然的被削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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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根据①②得出,男女在生育上的问题实质是女男阶级矛盾实质,而不是性别问题实质。
2024年08月16日 11点08分 2
不用如果,恩格斯的家私国起源开头就说了生产活动分两种,一个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一个是人的生产
2024年09月19日 05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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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性别不属于人的概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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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性别反映的是人的生物属性类别状态、内在及外在的物态/生理功能特征,在语言逻辑上好比是形容大小、胖瘦、高矮、生理功能有无等的非社会意义特征,不属于人的社会属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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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权利、主义等社会意义的本质内容时,对应的是人的具体的社会伦理关系时才有人的本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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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给生物性别赋以权利、赋以主义内容,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口的逻辑混乱、语言腐败——本质上是在把生物性别当成人,是在泯灭社会人伦,是在把人当物质、物理物、生物功能,是在不把人当成人,是在不折不扣地反人类——既眼里只有性别、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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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视听媒体关于男女问题的话题与内容中广泛存在一种语言腐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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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当在谈到社会伦理关系中的社会意义的人时;当女权、女性主义谈到男人、女人、男子、女子时,说成是“男性”、“女性”如何如何,这就相当于是在用“公”、“母”、“雄”、“雌”表达人的意义,是在把社会伦理意义的人当成生物、动物看待,完全不考虑到人伦,没有了社会人伦意义,反映出性别主义的反人伦、反人类之本质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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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女性主义正是这种反人类的典型表现。
2024年08月16日 13点08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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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仅应当主张自己权利,更应当勇于维护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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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权利就避不开谈利益。
权利不单独存在。
利益是以权利为保障;权利是以利益为表现。
个人的“责任、权利、利益”三者循环转化闭环关联,构成稳定三角形结构维持合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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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一个劲儿地要求男人承担更多责任,却闭口不提保障男人相应的权利、利益,那么此人一定没安好心
——因为男人如果按此人这种要求去做,去无限增大自己责任、无限缩减自己权利利益,会将他自己的“责、权、利”三角形闭环压成一条直线,无法展开他自己的“责任、权利、利益”合理循环转化,使自己权益受损、个人生活质量困乏。
2024年08月16日 13点08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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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间的责任、权利、利益之矛盾冲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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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古今社会默认相对于男人群体,参照以男人标准为标准,妇女群体是不完全行为能力人,这在古今律法中有体现,妇女享有一定特权,有一定免责权,不会象男人那样承担苛责,所以妇女群体被默认为不完全责任能力人
——比如古代的对妇女免征徭役和兵役、在非重罪情况下减轻对妇女的刑罚;
——比如现代劳动法规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禁止妇女从事重体力、危险、有损妇女身体健康的劳动任务。
——古今在制度上很好地保护了妇女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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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现代社会管理上的男女平等口号宗旨是正治正确,在具体操作中却实际与①中的默认契合,既按照妇女是不完全行为能力人、不完全责任能力人来进行“男女平等”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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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既然妇女群体是①中的不完全行为能力人、不完全责任能力人,却又要按②中的“男女平等”来进行管理,这就出现了如何弥补妇女不完全行为能力、不完全责任能力与“男女平等”之间矛盾差异的现实需求
——男女同工实际不同工不同劳但同酬,以由男人群体转移支付给妇女群体的方式来实现这个弥补矛盾差异,变相供养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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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由于正治
正确的
法统需要,不能将人的社会属性物质化、不能将妇女生孩子定义为劳动性质,社会管理方只好继续以一方面按①中的默认妇女是不完全行为能力人、不完全责任能力人身份来区分管理男女事务;另一方面按②和③中的方式让男人群体转移支付给妇女群体、供养她们,以弥补③中的矛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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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方这样的处理做法,实际是在既默认妇女是不完全行为能力人和不完全责任能力人的同时,又进行男女权利平等的处分,是在自相矛盾,其代价当然是最终由男人群体承担转移支付给妇女,以弥补这个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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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在④中,男人群体包括他们具体的个体、妇女群体包括她们具体的个体,在男女二者相互作用过程中,二者各自都有自己的“责任、权利、利益”循环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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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项中的每一项又在男女二者之间进行此消彼长、此长彼消的相对作用——以达到自己内部关系、自己与对方双方关系的合理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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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①②③④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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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在社会管理上,在处理男、女群体各自内部和男、女间彼此“责任、权利、利益”三者关系上,片面地以权利为中心导向、以妇女的权利、利益为中心导向,忽视了对其权利、利益与其责任之间的关联循环转化处理,
出现了男、女间这些相关内容项作用关系的不合理与不均衡,
乃至显失公平、与公平正义原则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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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势必不合理减损男人群体的权利、利益,使他内部的“责任、权利、利益”三角形循环转化闭环被压缩成一条直线、崩溃、失效,
那他会重新建立起自己新的“责任、权利、利益”三角形闭环,表现为他会有设法寻求减轻自己承担的责任、增加自己权利、利益等诉求
——这将成为出现新的男女矛盾问题、社会矛盾问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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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只是这些问题之一,但它反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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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在男方这边,彩礼使男方责任加大(支付婚姻高额彩礼),却没有合理地对男方有关的权利、利益进行对应的保障扩大确立(①结婚后无法保证男方生育权、无法保证女方忠于男方、无法保证女方婚内所生孩子有男方血缘;②女方不结婚或结婚后闪离时,无法保证男方与女方彩礼契约利益实现,无法保证男方得到女方退还彩礼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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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在女方这边,彩礼使女方权利、利益增大,却没有合理地对女方有关责任进行对应的扩大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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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从男女双方来看,男方责任增大、女方责任却无限降低;男方权利减小、女方权利却无限增大;男方利益减少、女方利益却不合理增大——男女双方的责、权、利严重失衡,违反起码公平正义,使男方合理权益严重受损。
2024年08月16日 13点08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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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女性主义是大谎言。女权、女性主义反女人、反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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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权、女性主义,从概念上就不承认女人是人,而只是女性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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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与身高、体重一样,是生物学划分标准,而不是社会属性人的概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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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女性主义只强调抽离出女性性别意义凌驾到女人概念意义之上,其性质是极端厌女、反女人的——不把女人当女人、当人了,那么它必然是反人类的、最终会将女人置于危险、困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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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人、女人的价值意义是依凭男女之间相对作用的、彼此交融联系的各种具体社会家庭伦理关系而存在的;
其中男女双方的一些权利、利益是彼此互相冲抵抵消的,不存在谁单方面吃亏、谁单方面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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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不能单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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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在平等主体的男女二人之间相互作用,形成双方的各自内部的“责任、权利、利益”的三角形循环转化关系,同时己方与对方各自这三项内容中的每一对对等项之间是此消彼长、此长彼消关系,以期达到合理均衡,不存在男女双方谁吃亏、谁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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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在男人或女人自愿选择所加入的组织如婚姻组织中,个人与其所在组织之间是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以期达到合理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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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①和②情形都不存在女权思想所说的男性压迫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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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此,从未出现存在过一个抽象的性别群体人去压迫另一性别群体人,既男人群体从未压迫过女人群体——所以,女权话事的基础压根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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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涉及男人、女人之间相处时的具体问题,是社会管理(社会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能力、意愿等)、个人先天秉赋、运气因素等造成的结果,这些都与生物性别无本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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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性别权、不存在女权、不存在男性对女性的性别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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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话事是彻头彻尾的大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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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话事是欺骗男人们向女人们购买子虚乌有的“男性压迫女性”的赎罪券以满足不劳而获的各色女权份子们永无止境的贪欲。
2024年08月16日 13点08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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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复杂了,我给你归纳一下我的看法:
1、不看性别看阶级,这帮人就是食利阶级,纯脱产和转移支付,就是社会公敌。
2、可以团结的人不存在性别,也只有阶级,只要是相同经济形态,处在相同的社会生态位,就是同志。
2024年08月18日 06点08分 11
性别就是阶级
2024年08月18日 13点08分
@瀆玥 你理解的没有错,但是要看具体环境,现在这环境你说的是对的,我之前在这下面补充的话早就被和谐了,真正怕的就是统治阶级,他们不分性别
2024年08月31日 18点08分
level 6
先收藏一下,明早起床仔细看[吐舌][吐舌][吐舌]
2024年08月18日 18点08分 12
level 6
不日,原来我刷到过啊,感觉说的挺好啊,理论构建不错,咋没人[怒][怒][怒]
2024年09月19日 05点09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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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说是那么说但是你要知道好多地方都不要脸的,比如,对弱势群体的定义是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的界定。但是,妇女属于弱势群体,你来告诉我,妇女她不属于生理状态来定的吗?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女性不属于弱势群体,但是未成年人,妇女,老人属于弱势群体,就单单是未成年人和妇女,就可以概括中国所有女性从出生到死亡所有阶段,也就是说,女性这个身份本身不属于弱势,但是所有女性可以通过其他身份未成年人,妇女,老人来获得弱势群体buff,妇女指的是14岁以上的女性,所以不能概括所有女性,所以女性不属于弱势群体[滑稽]这文字游戏玩的,这制定相关法律的人,纯纯就是女q斗士,也就是法律名义上来讲,女性不属于弱势群体,但是实际上来讲,等同于弱势群体
2024年11月07日 14点11分 14
社会管理方的意愿,为了尽可能节省人力成本、降低薪资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由男人转移支付给女人,把女人定义为弱势群体,好操作把男人当牛马用。
2024年11月07日 15点11分
@贴吧用户_G9K5AUb 回复 贴吧用户_G9K5AUb :你没听懂我说的啥,我说的是法律名义上女人不是弱势群体,但是可以从其他身份,未成年,老人,甚至是女性专属的妇女上获得弱势群体,所以这个法律上女人不是弱势群体感觉纯放屁
2024年11月11日 08点11分
level 1
插眼
2024年11月28日 06点11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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