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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神针向问天
楼主
岳粉冲黑惯用的诡辩技巧之七:
说到好事,对岳不群采取【动机论】【支出法】评价:
1、只要岳不群“动机是好的”就算好事;
2、只要岳不群“说了就等于做了”;
3、只要岳不群“做了就等于成功了”。
举例:
岳粉翻遍了整本书,能找出来的岳不群做过的唯一的好事,就是
下山
到百里之外去抓田伯光。
虽然,这件事最终并没有成功;
虽然,岳不群曾经两次故意放走田伯光;
但这并不妨碍岳粉只凭这一件事把岳不群吹捧为“正人君子”、“大好人”。
说到坏事,对岳不群以及与岳不群同党的正教人士,采取【结果论】【到门价】计算:
1、旁白说岳不群做坏事不算数,因为没有直接证据;
2、别人说岳不群做坏事也不算数,因为别人跟岳不群有仇,别人对岳君子是羡慕嫉妒恨,别人说的证词都是假话,只有岳不群说的是真话,别人的话都不能信,只有岳不群说的话是可信的;
3、岳不群拔出剑来挥舞不算 杀 人,因为只是挥舞,又没 砍 人,也许岳不群只是在做健身操呢;
4、岳不群的剑都逼到别人脖子上、脸上了,也不算 杀 人,因为没真 砍;
5、岳不群的剑真的 砍 人 了,也不算 杀 人,因为对方躲开了,没 砍 死;
6、岳不群真的 砍 人 了,真的 砍 死 了,那么参考第1、第2条,别人说的话都不算数,只有岳不群说的话是真的。所以,除非岳不群亲自承认 杀 人 了,除非 死 人 亲自起来证明“他杀了我”,否则谁也不能证明岳不群 杀 人 了。
综上,因为别人无法证明岳不群真的做坏事了,所以,岳不群是好人。
反之,对于令狐冲以及魔教人,岳粉的态度是:
好事用【结果论】评价,坏事用【动机论】评价;
好事用【收入法】计算,坏事用【支出法】计算;
好事用【到门价】衡量,坏事用【出厂价】计算。
这种双标逻辑结合起来,于是,就出现了这种奇葩现象:
一方面,岳不群要求弟子“只要一见到魔教人就不分青红皂白立即一剑杀了”,只要你是魔教人就杀,只要我怀疑你是魔教人就杀,只要我怀疑你勾结魔教就杀,只要我怀疑魔教人要对我不利就杀,——岳粉认为这是合理的。
另一方面,岳粉认为易国梓这种 寻 衅 滋 事 的 色 狼 骚 扰 犯 已经拔出长剑“扑入灌木丛”都不算 侵 犯、骚 扰、危及人 身 安 全,所以任盈盈杀了他不能算 正 当 防 卫,而是故意 杀 人。
也就是说,岳粉把岳不群及其同党的“合 法 伤 害 权”范围放到最大,却把魔教人的“合 法 自 卫 权”范围压缩到最小。
这种 损 人 利 己 的 流 氓 逻 辑,通常只能出现在强势一方,然而,书中的正教人士加在一起都打不过魔教哎。
按照通常的道理来说,越是弱势,越喜欢讲道理,喜欢“君子动口不动手”,因为,如果身处弱势还不讲道理的话,那么就死的更快、更惨了,因为显然强势一方不讲道理的底气和实力更大哦。
岳粉就是这么一种奇葩的生物,明明它们粉的角色实际处境是弱势的,但它们的脑子里却充满了以势压人、横行霸道的强势观念,观点与立场 分 裂,身体与 思 想 分 裂,精 分 的厉害。
书中的岳不群如果像岳粉一样“小 姐 脑 子 丫 鬟 命”,怕是死的更快了。















2024年03月22日 18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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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好事,对岳不群采取【动机论】【支出法】评价:
1、只要岳不群“动机是好的”就算好事;
2、只要岳不群“说了就等于做了”;
3、只要岳不群“做了就等于成功了”。
举例:
岳粉翻遍了整本书,能找出来的岳不群做过的唯一的好事,就是
下山
到百里之外去抓田伯光。
虽然,这件事最终并没有成功;
虽然,岳不群曾经两次故意放走田伯光;
但这并不妨碍岳粉只凭这一件事把岳不群吹捧为“正人君子”、“大好人”。
说到坏事,对岳不群以及与岳不群同党的正教人士,采取【结果论】【到门价】计算:
1、旁白说岳不群做坏事不算数,因为没有直接证据;
2、别人说岳不群做坏事也不算数,因为别人跟岳不群有仇,别人对岳君子是羡慕嫉妒恨,别人说的证词都是假话,只有岳不群说的是真话,别人的话都不能信,只有岳不群说的话是可信的;
3、岳不群拔出剑来挥舞不算 杀 人,因为只是挥舞,又没 砍 人,也许岳不群只是在做健身操呢;
4、岳不群的剑都逼到别人脖子上、脸上了,也不算 杀 人,因为没真 砍;
5、岳不群的剑真的 砍 人 了,也不算 杀 人,因为对方躲开了,没 砍 死;
6、岳不群真的 砍 人 了,真的 砍 死 了,那么参考第1、第2条,别人说的话都不算数,只有岳不群说的话是真的。所以,除非岳不群亲自承认 杀 人 了,除非 死 人 亲自起来证明“他杀了我”,否则谁也不能证明岳不群 杀 人 了。
综上,因为别人无法证明岳不群真的做坏事了,所以,岳不群是好人。
反之,对于令狐冲以及魔教人,岳粉的态度是:
好事用【结果论】评价,坏事用【动机论】评价;
好事用【收入法】计算,坏事用【支出法】计算;
好事用【到门价】衡量,坏事用【出厂价】计算。
这种双标逻辑结合起来,于是,就出现了这种奇葩现象:
一方面,岳不群要求弟子“只要一见到魔教人就不分青红皂白立即一剑杀了”,只要你是魔教人就杀,只要我怀疑你是魔教人就杀,只要我怀疑你勾结魔教就杀,只要我怀疑魔教人要对我不利就杀,——岳粉认为这是合理的。
另一方面,岳粉认为易国梓这种 寻 衅 滋 事 的 色 狼 骚 扰 犯 已经拔出长剑“扑入灌木丛”都不算 侵 犯、骚 扰、危及人 身 安 全,所以任盈盈杀了他不能算 正 当 防 卫,而是故意 杀 人。
也就是说,岳粉把岳不群及其同党的“合 法 伤 害 权”范围放到最大,却把魔教人的“合 法 自 卫 权”范围压缩到最小。
这种 损 人 利 己 的 流 氓 逻 辑,通常只能出现在强势一方,然而,书中的正教人士加在一起都打不过魔教哎。
按照通常的道理来说,越是弱势,越喜欢讲道理,喜欢“君子动口不动手”,因为,如果身处弱势还不讲道理的话,那么就死的更快、更惨了,因为显然强势一方不讲道理的底气和实力更大哦。
岳粉就是这么一种奇葩的生物,明明它们粉的角色实际处境是弱势的,但它们的脑子里却充满了以势压人、横行霸道的强势观念,观点与立场 分 裂,身体与 思 想 分 裂,精 分 的厉害。
书中的岳不群如果像岳粉一样“小 姐 脑 子 丫 鬟 命”,怕是死的更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