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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吴丹红在自己的吴法天新浪微博账号发表了针对广州市17中学语文教师刘秋菊的不实言论。刘秋菊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吴丹红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令人惊讶的是,吴丹红竟向法院宣称吴法天账号不是自己开设,自己和吴法天没有关系。经法院查证,确认吴丹红与吴法天系同一人之后,吴丹红选择了拒不出庭。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越104民初二七九七零号民事判决,判决吴丹红侵权事实成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甘心失败的吴丹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提供不出任何有效证据,想不出任何正当理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岳明忠幺七九八零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输了官司的吴丹红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之下,不得不于2020年4月27日发表了向刘秋菊的道歉声明。这场现实版的秋菊打官司以吴丹红的完败告终。
2023年07月06日 15点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