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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冤案的三大错误
不管是哪一位领导来查,我也得把实话说出来 “不管是哪一位领导来查,我也得把实话说出来!”20岁的年轻人被误判枪毙,派出所所长舍命为其洗脱冤屈,辛辛苦苦11年,对抗省里的保护伞。 郑成月抓捕了一个身背重案的逃犯王书金。在审讯过程中,王书金的一番话引发了郑成月的强烈震惊——原来,他不仅犯下了多起令人发指的罪行,还曾在1994年杀害了一名女工。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起命案的凶手聂树斌已经被枪决,成为了一桩冤案。 郑成月调查后发现了越来越多的疑点。他决定不惜一切代价为聂树斌申冤。然而,他的行动却遭到了阻力。 尽管如此,郑成月没有放弃,他的行为激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媒体的介入让这场斗争逐渐公之于众,石家庄的压力山大,最终答应了郑成月查阅案件卷宗的请求。 正当郑成月以为真相即将大白于天下时,案件的调查突然被叫停,他自己甚至被迫提前退休。 于是,郑成月开始了他长达11年的苦苦奔波。这个时间,对于许多人来说,足够改变一生的轨迹,而对于郑成月来说,这11年却是一段单纯为了正义而战斗的岁月。 每一天,他都在用尽自己所有的积蓄,找律师,上诉,不断地向社会各界呼吁。 郑成月的生活也因这个决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曾是广平县公安局备受尊敬的副局长,但现在,家里到处都是案卷和法律书籍。 尽管郑成月四处奔波,希望找到能够帮助聂树斌案翻案的律师,但许多律师在了解案件的真相后,却因为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而选择退出。 于是,郑成月开始自学法律。 在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和尝试之后,他终于找到了几位勇敢的律师,愿意接手这个案子。他们被郑成月的坚持和正义感所打动,决定无偿为聂树斌提供法律援助。 这对郑成月来说,是一个胜利。他知道,有了这些律师的帮助,聂树斌案的真相有望被世人知晓。 但是一些不愿意看到案件真相大白的势力开始暗中阻挠,郑成月甚至多次受到威胁。但这一切并没有让他退缩,相反,这些挑战更加坚定了他追求正义的决心。 在长达11年的奔波中,郑成月的身体状况也开始变差。长期的压力和劳累让他的健康每况愈下,但他从未想过放弃。 直到2016年,经过郑成月和律师团队不懈的努力,最高人民法院终于决定对聂树斌案进行复审。 在那一刻,郑成月感到所有的苦难和付出都得到了回报。他知道,正义虽迟但不缺席,他为聂树斌,为所有期待正义的人,点燃了一束希望的光芒。 郑成月没有太多时间去享受这份胜利。案件最终胜诉,郑成月的健康状况急剧下降,他的生命似乎也随着这场长达11年的战斗走到了尽头。 在他生命的最后阶段,他依然没有后悔,因为他知道,自己为正义奋斗的每一天,都是有价值的。 郑成月的名字成为了坚持真理和正义的象征。正如他生前所愿,他被安葬在聂树斌的旁边,两位英雄在另一个世界中相聚,他们的故事将永远被人们铭记。
小木匠的春天 在浙江省宁海县桑洲镇的大山里,有一个“石头村”——外山郑村,站在山岗上远眺,四周群山巍峨,满目山雾缭绕,近观林中有屋,屋中有林,终日在这里生活的村民靠竹山为生,靠茶叶为业,生活一度贫困落后,曾长期流传着这样一段话:“石头村,石头屋,石匠儿子,木匠郎,一年四季外出讨生活,老人为妇女守山岗。”就是这个曾经被人遗忘的村落,外界给他们贴上了一个共同的标签:石匠村,木匠人。 1月13日,雨中的上午,笔者走进了外山郑村,这个通过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后的石头村,已不再是旧模样,处处焕发着生机和活力,村里水泥路平坦宽广,山上茶园遍野,地里果木茂盛,村居新屋林立,一块“七彩石头村”的石碑立在路口,而宁海县文明村的招牌在村委办公楼前更加夺目耀眼,一个“沉睡”多年的石头村已在春天中彻底“苏醒”。 顶着寒雨,笔者找到了采访的主人,山古头茶厂的小老板郑向荣,在44岁郑向荣的身上,笔者见证了一个“小木匠”在农网升级改造后的幸福春天。 建在山上的山古头茶厂,在风声、雨声、林涛声中显得格外幽静,热情的郑向荣夫妇泡的一杯香气诱人的望海茶,恰有一种“香茶未尝胜似酒,人却未醉情已醉”的感觉。豪爽的郑向荣道:“没有农网升级改造,没有电网人进村帮户,哪有我郑向荣一家今天的幸福生活,这杯茶代表我俩的心,感谢国家电网给了一个‘小木匠’制造梦想的春天。” 郑向荣是石头村年青一代“小木匠”的代表,16岁初中未毕业就跟着师傅外出闯荡,去过南方广东,到过西北兰州,也闯过东北黑龙江,学徒生活和四处奔波使他吃尽了现在村里人没有尝过的苦头,一年到底却赚不到几千元钱。郑向荣告诉笔者,小时候他和哥哥、姐姐三个人靠父母务农过日子,住得是土改后的老房子,吃得是番薯拌米饭,人家的孩子过年穿新衣,他穿的是补了又补的旧衣,因读不起书,16岁那年就背着木匠工具跟师傅外出闯荡。 话到伤心处,郑向荣猛喝一杯茶压住颤音,又抽一根烟长长吐一口气。郑向荣说,父母给我起名向荣,可那时候的外山郑,路不平,山又高,没有一条路可发财的路,家里生活怎能“欣欣向荣”。 “改革开放是春雷,电网升级是致富路”。一杯茶后,郑向荣脸上由阴转阳,他告诉笔者,2007年外山郑村通过电气化建设后,他依然丢掉木匠活,回到村里开辟了茶场,一边种茶,一边收购茶叶上城销售,每年能赚2——3万元钱,家里渐渐有了起色,结婚生子后建起了自己的一间木结构房。2008年底,就在他借款20万元盖起村里第一家茶叶加工厂时,低电压又成为了他创业的一块心病。郑向荣说,要想富,先有路,要赚钱,必有电,就在他困惑时,2011年,国网浙江宁海供电公司投入40多万元,对外山郑村进行了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这一下,他决定大干一场,在村里又承包了50亩茶山,从低档茶开始向高中档茶投资开发。 郑向荣告诉笔者,由于有了优质坚强的电力,他的茶叶加工厂生意一路走好,加工的望海茶赢得了客户的青睐,价格贵的升到了2000多元一斤,差一点的也卖到了500——600元左右,每年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上,近几年超过了15万元左右。郑向荣还说,由于种茶,加工茶致富,村里许多村民都办起了茶叶加工厂,开山种上了茶叶。目前,全村有4家茶叶加工厂,茶园达到2000余亩,茶叶让全村人打碎了“穷饭碗”,捧上了“聚宝盆”。 给笔者添上茶水,郑向荣感叹道,农网升级改造,确实是山村百姓从贫穷走向富裕的致富大道,是一条实现强村富民走向“中国梦”的光明大道。 “从‘小木匠’转变到小老板,你有何感受?”面对笔者的提问,郑向荣这样道:“从16岁到36岁,我干了20年的木匠活,却仍然是一个度温饱的‘穷木匠’,可农网升级改造后的4年,我变成每年收入10万以上的富裕户,这一切感谢国家电网的扶农支持,更要感谢电网人对百姓那颗服务的心。” 郑向荣说,自从我办起茶叶加工厂后,宁海供电公司岔路供电所的党员服务队就把我们当成了“宝贝疙瘩”。用电有什么问题一个电话就到,还在村里建起“共产党员服务队驿站”,用老百姓的话说“千座庙,万座菩萨,还不及共产党员服务队的有求必应,他们就是百姓心目中的活菩萨。” 郑向荣告诉笔者,去年3月29日晚上10时,他的茶叶加工厂突然故障,厂里的1000多斤鲜茶无法烘干即将变腐,是驻村驿站的党员服务队连夜抢修,使他的20万元清明前茶免遭损失,20万元对一个大老板来说不算很大数目,但对他这样的小业主来说是天文数字,所以说,党员服务队就是百姓生命中的“光明天使”。 郑向荣还告诉笔者,每到采茶和茶叶加工厂前,电网党员服务队总是到每个加工厂进行巡视,小到一根接线,大到一台电动机,只要厂里招呼一声,他们是一呼就到,一修就灵,可我们送得一小包茶叶他们都不接受,真是做到爱民如兄,亲密如一家人。 采访在雨声渐远中结束,为了亲身体验“小木匠”郑向荣的幸福生活,笔者决定到他的家里走一走,郑向荣忙用他的小车在我们到他不远的老房子和新房子去看一看。在那间他和父母一家五口人住的老房子,简陋而空荡,仿佛诉说着从前的辛酸,而新建的那三间二层小洋楼,屋内摆放着液晶大电视,真皮沙发,冰箱,三台空调准备安装,这又好像讲述今天的故事。这一切,告诉人们,“小木匠”郑向荣的幸福春天确实到了。 为了不打扰郑向荣去茶园修剪,笔者只好依依不舍告别,而站在濛濛细雨中的郑向荣仍不忘笑脸相送,他的笑是那么的甜,甜到笔者心肝。“七彩石上踏歌声,不及向荣送我情”笔者不由冲着郑向荣伸臂长呼。
在赔偿问题上小木匠的女儿应该申请司法救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当事人因生活面临急迫困难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救助——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故被害人家属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小木匠的女儿说劳荣枝案民事赔偿案还没有结束 小木匠的女儿说劳荣枝案民事赔偿案还没有结束,支持小木匠的女儿的吧友可以给小木匠的女儿捐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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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的家属又提交了新证据
劳荣枝案件中的伪证义现象 劳荣枝案是一道考题,我们都在等待最高法给出最终结果,也在等待它给我们的判断和行为打分。 除暴安良,防止坏人逃脱处罚,这是正义行为。但这种正义行为,是要建立在寻找到真正的真相的基础上。“冤有头债有主”,如果对一个存有争议,尚在最后确认的人,急不可耐地喊打喊杀,是很可能出现错误的,也不符合我国“少杀慎杀”的原则。 因此,那种看似正义的喊打喊杀的行为,其实就是“伪正义”。某些 “伪正义”现象,让人深思。 伪正义现象之一:造谣传谣 近日,再度有人造谣劳荣枝的死刑被核准通过,甚至编出了详细的细节,说劳荣枝表现得非常平静,她向家属交代了自己的后事…… 但是,这不过是再一次谣言。劳荣枝的名誉权律师熊达已经公开辟谣。 此前,在4月12日,也有一个厦门某主播,造谣劳荣枝的死刑被核准,最后被举报后,遭到警方询问。最后他被处罚的500元,不知是因为这次造谣,还是其它网暴事件。 大家想想,一个真正正义的 伪义现象之二:骗钱骗色 曾经在网络直播间非常活跃的, “某风”主播,因为被她的“榜一大姐”举报,说她被他骗了2600元钱,还被骗祼聊。此前该女士,因为他在劳荣枝案的“正义言论”,在直播间的打赏就超过了3000元。此后,该女士还遭到了该主播的威胁,和他的粉丝的攻击,甚至说她在造谣。完全不去看看该女士提供的聊天截图,也不去想想某网络平台,为什么对他进行了禁播处罚。 事实就是:该主播被禁播,就是平台核实了该女士的举报,作出了处理。 不仅于此,厦门某主播也在通过劳荣枝案骗钱。只不过他的骗术更高明。他首先对我这个劳荣枝案的心理顾问,和辩护律师熊达博士进行攻击。然后假造名头,提起虚假诉讼,以需要钱财支持为由,再由四川某海力布主播,出面募捐骗钱,他来背后推动。可惜,不久他们翻脸成仇,互相攻伐。四川某海力布在网上曝光了厦门某主播的伎俩,并发起了对他的诉讼。开庭在即,值得关注。
劳荣枝案实行过限问题探讨
劳荣枝案实行过限问题探讨
劳荣枝翻供:公诉人认为无事实与证据验证,其自身验证逻辑何在? 劳荣枝翻供:公诉人认为无事实与证据验证,其自身验证逻辑何在? 劳荣枝案的二审裁定中,江西人民 检察院的出庭意见中表明: 上诉人劳荣枝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取证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应当予以采信; 其二审当庭翻供没有事实与证据验证,应不予采信,侦查机关讯问规范、文明,不存在刑讯逼供、诱供行为,讯问笔录与同步录像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劳荣枝在二审庭审中,几乎全部推翻了其在侦查阶段的口供及说法。劳荣枝之所以如此表现,很多网友都把矛头指向了劳荣枝的二审辩护律师吴丹红。 很多网友们认为,是吴丹红教唆劳荣枝进行了全面翻供! 对于网友的说法,笔者持不认同态度。刑事辩护在中国是高危行业,面临巨大的风险。 吴丹红律师作为学者型的、经验丰富的刑辩律师,应该不会做如此低劣的教唆举动。 如果跟当事人说:实事求是的说,这绝不能称得上是教唆。 有很多的逻辑可以解释劳荣枝的翻供,但笔者不展开。网友们自己应该都可以想得到。 出庭的公诉人认为:劳荣枝的翻供没有事实与证据验证。那么,我们反过来想想: 劳荣枝的一审中经过质证的口供,是否都有事实与证据的验证呢? 劳荣枝口供采信的不同标准 众所周知,法院是中立的裁判机构。公正地评判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与辩护观点,尽可能在证据与事实的基础上,公正裁判,才是现代法治追求的重要价值。 纵观劳荣枝案件,也许是因为年代久远,很多证据的固定与留存本身就存在难度。 但年代久远不是降低逐步进步的法治标准的理由,不是降低刑事证明标准的理由。 更不是在三个死刑罪名的裁判中,完全可以不顾客观事实与证据,而把与事实完全相违背的死刑罪名,生生地以正义之名扣在劳荣枝的头上。 回到劳荣枝案,对于劳荣枝在南昌、温州、合肥案中的三个死刑罪名,所有在案证据及劳、法二人的口供均表明: 劳荣枝没有任何一起实际的杀人行为。所有的被害人致死的“杀”的动作,均为法子英一人所为。 且:对于南昌案中熊某一家三口的死,温州案中梁某、刘某的死,合肥案中殷某的死亡,案件现有证据证明劳荣枝均确定或可能不在现场。 换句话说,劳荣枝对于上述被害人的死亡,证据表明:她并不知情。 也许她实际知情,甚至她亲手参与了杀害。但这一切不能猜测,一切都应该是以事实与证据说话。
熊达是劳荣枝案刑辩律师吗? 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吴丹红说,熊达一直都不是劳荣枝的刑辩律师,他也不赞同熊达的很多做法。而就在两个多月前,熊达称他本人已经接受委托成为此案的刑辩律师。两位律师截然不同的说法,让人云里雾里找不到北,似乎他们中有人在说谎。今天偶然刷到了“神思妙想侠”关于此事的一段视频,感觉有点意思,跟大家分享一下。“神思妙想侠”称,熊达律师在找到新证人后想要他作证,但证人所说的“高征”尚未归案,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他不想跟其它的律师以及劳的家人接触,只相信熊达律师一人。劳荣枝的二哥在了解到证人的真实性后,觉得意义重大,便临时委托了熊达律师,在证据提交到最高院后又撤销了委托,所以,劳荣枝现在的律师依然是吴丹红和刘昌松。委托律师提交证据一事只要当事人家属参与即可,事情的整个过程可能连很多当事人都不知道,所以被人误解在所难免,被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误解和传播也很正常。
劳荣枝案又现一位新证人
劳荣枝案又现一位新证人
上个月熊达律师申请会见劳荣枝的目的是什么? 如题!
劳荣枝案逻辑推理不可取,理性看待真相 劳荣枝案”的死刑复核已靠近一年,似乎仍旧看不到要裁决的迹象,舆论的争辩越发激烈,主观证据主导的证据链下,真实性复核就显得至关重要。 有人说劳荣枝恐怕看不到八月十五的圆月了,也有人说不能让劳荣枝活过兔年,舆论中支持判劳荣枝死刑立刻执行的声音还是占据了主导。 相对理性的网友则希望最高院能够秉公裁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敬畏司法公正,尊重法律证据和司法程序的合法合规,把案子办成“铁案”。 根据知情人透露,最高院在之前的复核过程中,主要发觉了这几方面问题: 给劳荣枝定罪的部分证据和客观事实吻合度不高、无法排除记忆模糊、无法排除第三人作案、忽视了受害人过错等。 这个消息虽然没有得到官方的回应,但从现有的情况来看,的确也在大家的质疑范畴之内,用哲学的角度来看,要辩证的看待问题,想要用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同样也要证明这些证据是否无瑕疵。
让我们一起推动中国司法建设和进步! 网上关于此案吵的沸沸扬扬,各种谣言四起,遍布整个网络,还有一些媒体人当作娱乐新闻,肆意炒作,借机获取流量,如厦门老兵,城市新聊斋等,至于具体名字我就不说了。 那个“厦门老兵”观点极端,根本就无视法律法规,就差上门问候熊达和吴丹红律师了。 那个“”城市新聊斋”更是有意思,直接将劳荣枝案做成娱乐节目,每天都是劳荣枝,估计在梦里也是喊着劳荣枝,随意恶搞嘲笑这个命案,引得一些人哄堂大笑,似乎忘了这是事关几条人命的大案,他们简直是对法律的亵渎,在咱们国家简直是无奇不有,什么样的人都有。 劳荣枝案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本来是一个很好的法制教育的题材,促进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完善,却没想到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恶搞成那个样子。 无论劳荣枝案最后结果是什么样的,但是这个案子也让我们了解一些法律问题,希望中国少一些法盲,多一些法治人才,一起推动中国司法建设和进步。
部分球迷对外国球队教练的要求 部分球迷对外国球队教练的要求: 1.不能出中国球队不擅长应对的战术,必须出中国球队应对的战术! 2.不能出中国球队不擅长应对的上场球员,必须出中国球队应对的擅长应对的上场球员! 3.中国球队打的顺时不能请求暂停! 4.中国球队打的顺时不能请求换人! 如果外国球队教练不按部分中国球迷的要求去做,则这部分中国球迷可以定义该外国教练为黑心教练!
最高院会从法律适用角度裁定劳荣枝案一审合议庭组成“合法”性 法庭之上证据为王,这是司法机关关于法的适用基本要求中的第一点“正确”,就是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本次文案涉及的第二个基本要求点“合法”,关键在于适用法律准确,有两点: 一是指办案的程序合法。 二是案件的最终处理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定,不能凭感情和好恶处理。 劳荣枝案一审法院挑选单一制合议庭,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是否做到了“合法”内涵要求,法律适用准确哪? 第一、来看对于一审合议庭组成的控辩双方的分歧。 二审法院最后裁定一审法院以单一制3人组成劳荣枝案的合议庭,符合法律规定。 结合本期文案的法律适用的主题,就是一审法院适用了《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认为既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合议庭组成分两种,一种是由审判员组成的单一制合议庭,另一种是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混合制合议庭,那么这就意味着挑选何种合议庭是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当然二审法院也是这样认同而裁定的。 反之,上诉方即劳荣枝二审辩护方认为,一审法院未组成7人合议庭构成重大程序违法。 辩护方以一审法院违反了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本案应当发回重审,劳荣枝案是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而要适用人民陪审员法。 其次、合议庭的挑选适用问题主要源于法律适用的理解分歧。 这就印证了:法治要追求公平和正义,正义是客观存在的,否则法律不过只是一种工具,只是绝对正义在彼岸,有限的人不可能拥有绝对的正义。 许多网友曾经质问我,难道法院法官会出现错误的认知与裁决吗? 这是情绪在作祟了,不是有许多冤假错案的审理判决吗? 大家要明白,幻想在现实中去实现绝对的正义,这些看似善良的愿望,往往把人们带入人间地狱,我们必须接受人的不有限性,劳荣枝案件中的检察官与法官同样如此。 如果司法机关凭借先入为主,打着伸张正义的口号,凭感情和好恶处理,就会剑走偏锋。 而劳荣枝案合议庭的适用分歧的关键在于劳荣枝案是否属于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的认知与理解的差异上。 是否属于重大社会影响案件? 实际上已经不言自明,我想无论从案件发生的时间跨度、劳荣枝归案背后的审理周期、案件刑事犯罪性质社会影响力等都是明确的。 最后、合议庭适用是否合法估量也让最高院难以选择。 一是《人民陪审员法》第 16 条规定,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和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二是本案开庭法院拒绝适用已经生效相关法律。 劳荣枝案件,劳荣案一审从2020年11月12日到2021 年9月9日,期间组成劳荣枝案件合议庭时,《人民陪审员法》是已经生效在实施的,而法院拒绝的理由出庭检察员说不是重大影响的案件。 前面我已经说明了劳荣枝案件的性质,当然屏幕前的你最有发言权,法院拒绝人民陪审员参与一审的理由是站不住的,你难道对你既定的劳荣枝犯罪事实如此没有信心吗? 三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既可确保“审判中心”的事实推断的合情合理合法,可以强化控辩对抗,也可杜绝“人情案”,这是中国政法大学施鹏鹏曾经这样表示的。 总之,我认为劳荣枝案如果一审法院挑选了7人合议庭,十有八九的审判结果也可能是这样的,但是就此挑选了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而涉嫌重大违法,为自己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你说最高院会对这样的程序问题置之不理吗?
厦门老兵的预言破产了 在2023年3月20日吴丹红律师向最高法院递交了20万字的律师意见书后,厦门老兵预言最高法院一定会在二十多天内核准对劳荣枝的死刑,并且说不会是注射死刑而是直接枪毙,还说注射死刑是安乐死不会让劳荣枝享受到的!现在厦门老兵预言的核准日期远超二十多天了,还没有任何动静,厦门老兵的预言破产了!
只有通过律师与控方的交锋,才能使正义得到伸张 在谈到劳荣枝案,以及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吴丹红时,总是有人问:“为什么没有人为受害人伸张正义?”不得不说,这些人和骂吴丹红律师的人一样,都是法盲。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这种公诉案件中,检察院的公诉员代表国家提起公诉,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对被告人的指控,并处以相应的刑罚,其行为就是在为受害人伸张正义。 或许在那些人看来,公诉员出庭公诉只是在例行公事,并不是在为受害人说话,只有律师在法庭上为受害人仗义执言,才是在为受害人伸张正义。 既然如此,他们就不应该骂吴丹红是无良律师,而应该支持他,因为只有通过律师与控方的交锋,才能真正还原事情的真相,也才能真正使正义得到伸张。
一审的判决并没有判定张明杰贪污3.5亿项目中的任何一分钱 对张明杰没有生效的判决并没有判决张明杰贪污3.5亿中的任何一分钱。 张明杰声称借款500万,检方认定为索贿。这样的事检方有权利认定为索贿的,谁让你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在这一点上张明杰是不值得同情的!
曲婉婷大姨的文章
宣称张明杰贪污3.5亿大V的无知,法律至今还没有认定张贪污1分钱 某些宣称张明杰贪污3.5亿的微博大V的无知,法律至今没有认定张明杰贪污1分钱! 张明杰案只是在4年前进行没有宣判一审,4年了还没有宣判说明了什么?如此3.5亿重大民心项目的投入必然会有层层监督。一个小小的副主任就那么容易将3.5亿贪污了,那些监督人员都干什么去了 没有经过生效的判决张明杰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谈什么贪污3.5亿,好像这个微博大V就是个法院院长!
林森浩贴吧的作用是让更多人知道林森浩案是冤案 林森浩贴吧的作用是让更多人知道林森浩案是冤案,相对于聂树斌冤案二十多年没有伸冤来说,林森浩冤案短期伸冤难于完成的,因为枉法者的无耻是没有下线的,看看聂树斌冤案真正的凶手出现十几年枉法者拒不给伸冤!当前林森浩贴吧的作用是让更多人知道林森浩案是冤案,相信条件成熟时林家会申诉的!当然了,林森浩贴吧让更多人知道林森浩案是冤案的行为会遭到枉法者的走狗和马屁精阻止的,林森浩贴吧与枉法者的走狗和马屁精的斗争会达几年和十几年的,相信总有一天会给林森浩伸冤的!林森浩案的正义虽不在当下,但是我们能等得到!
水军他妈杨“白领” 水军他妈杨“白领” 长期驻守黑酒吧 卖逼嫌慢搞敲诈 仙人跳里把财发 敲诈未遂告警察 诬赖嫖客强奸她 报案证据尽谎话 脸上无伤自己抓 Ⅱ度糜烂死邋遢 一身性病充黄花 哭诉白领遭拖拉 实是贱娼追人插 百度坛里皮被扒 精神病院装哑巴 娼妓贪钱讹人娃 无耻缺德死人渣 到时清单一划拉 娼妓娼粉死全家
梦鸽救子是为了天下所有未成年人 梦鸽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不包庇我的孩子,我也觉得不去袒护他,他错到哪办到哪这是我的原话,我希望通过这件事,让所有的人们更好地保护未成年,我不仅仅是为了我的儿子,而且我是为了尊重法律。原告他们是成年人,他们引诱、他们设局、他们圈套,让我们孩子们犯了错误,难道让他们逍遥法外?如果纵容这样一群人,那对社会的危害是有多大。这样的团伙如果还生存,那将会害多少未成年人甚至成年人。现在我们的新政府,严格打击卖淫嫖娼,那么为什么我们这么明显的事实,司法部门会视而不见吗?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搞清楚。 遗憾的是,如果我们一方面为种种社会问题的暴露感到忧虑,另一方面却在“娱乐至死”中偏离了对解决之道的探索,缺少对净化社会环境的呼唤,那么这种成年社会有病让未成年吃药的现象还会继续存在。从某种角度说,梦鸽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有关净化社会环境的呐喊都有利天下未成年人。
都没有错,错就错在胡斌是个正在长身体的体育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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