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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景芳的审讯笔录,与劳荣枝实际的口供存在较大差异,而恰恰是这些审讯笔录被一婶认定为劳荣枝是主犯的重要证据。例如,关于“放一把火烧了”,根据审讯视频,那是在审讯过程中预审员和劳荣枝“探讨”如何销毁证据时的假设性做法,而不是劳荣枝在当年对法子英的真实说法,但这却被当做劳荣枝作为主犯“积极”参与熊某案的主要证据。
所以,我估计,现在二审法庭的法官们正在全程观看审讯录像,所以比较花时间。
2022年10月10日 0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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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对赞同楼主的看法,事实就是这样的、关于她参与杀人的直接证据,一份都没有,定故意杀人的主犯没有可能,一审判死刑本身就枉法了,是一审法院审委会用权力判决的,这一点是很清晰的。21世纪的今天,二审法院应该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让共和国的法制和人权得到全释!
2022年10月24日 0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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