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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愿の莎 楼主
一)判断对错
1.     世纪的三大海法为奥列隆法、康索拉度海法和罗地海法。(X)
2.     我国的《海商法》是一部国内法,但确是一部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涉外性很强的法律。(V)
3.     海商法具有国际性,国家签订和加入的有关海商法方面的国际公约是海商法的重要的渊源。(V)
4.     船舶属具是属于我国海商法所规定的船舶的定义范围。(V)
5.     我国在取得船舶国籍的立法上,基本上属于封闭型。(V)
6.     公海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水域,船舶在公海上实行自由航行制度。但要遵循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V)
7.     船舶买卖是船舶所有权继受取得的一种常见的方法。(V)
8.     船舶优先权的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被称为“海事留置权”(Maritime Lien),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立法也有明文规定,还通过了有关船舶优先权的国际公约。(V)
9.     设定抵押权的船舶因他人的过失而灭失时,船舶的抵押权人有权向过失者提出请求,而船舶优先权则随船舶的灭失而消灭。(V)
10.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留置权,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V)
11.     最后机会原则是指如果一船的过失造成了危险局面,对方船可以察觉并有充分时间和机会采取防范措施,但却没有采取,结果导致了碰撞的发生,则应由有“最后机会”却没有利用的一方承担碰撞的全部过失。(V)
12.     因船舶碰撞遭受全损的船舶所有人,可按碰撞发生之前船舶的实际价值和期得运费之和主张损害赔偿。(V)
13.     海事赔偿制中的金额制度是指船舶所有人的责任以船舶的登记吨乘以每一登记吨的赔偿限额为船舶所有人的最高赔偿额,又被称为“美国主义”。(X)                                          
14.     对于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效的,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学说,我国采用的是船货并存主义。(X)
15.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多以书面形式订立,海商法对其规定多为强制性规定。(X)
16.     在海运实践中,凡载有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内容、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不知的“不知条款”的提单,都属于不清洁提单。(V)
17.     《海牙规则》规定了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坏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具体为每件或者每单位的货物为500英镑或其他等值的货物,超过的部分概不负责。(X)
18.     《海牙规则》规定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提单已被转让善意给若落在无辜的第三人(innocent third party)手上,就作为对承运人有约束力的最终证据(Conclusive evidence)。(V))
19.     《汉堡规则》规定,对于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承担赔偿责任的保函,仅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效,而对于包括受让提单的收货人在内的第三人一概无效。(V)
20.     我国《海商法》第59条规定,如果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是承运人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不得援引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承运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V)

2010年06月17日 15点06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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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愿の莎 楼主
21.     英国在1992年通过的《海上货物运输法》规定,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无论他是否具有所有权,均拥有对承运人的诉权。(V)
22.     我国《海商法》规定,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也被称为订约承运人。(V)
23.     航次租船合同中(voyage charter party)主要由出租人承担航程中的时间损失。(X)
24.     我国《海商法》第99条规定,程租承租人可以将租用的船舶转租,转租后,原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V)
25.     航次租船合同中,解约日条款(canceling date clause)是承租人有权解除程租合同的日期,一般是指受载期限的最后一天,错过了解约日承租人就可以索赔。(X)
26.     普通法下,程租合同中承租人的提供安全港口的义务是绝对的,即不管承租人有否过失,只要该港口是不安全的,承租人没有清楚免责条款之下,没有明显特殊情况之下,就要对此负责。(V)
27.     程租合同中准备就绪通知书是对事实的确认而不是预测,因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X)
28.     滞期费的性质相当于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滞期费是对船舶每天延迟损失的预先估计,由于英美法认为惩罚性的滞期费无效,因而滞期费一般低于运费。(X)
29.     程租合同中提单持有人是承租人的,提单仅是出租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和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程租合同为准。(V)
30.     在期租合同中,出租人收取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并非按照货物的数量计算,承租人承担了船舶航速及货物装卸的时间风险。(V)期租合同通常会订有“质询条款”(interpellation clause),要求承租人在出租人出现延迟而向承租人提出询问时,在一定的期限内必须就是否解除合同作出明确的答复。(V)
31.     期租合同中,承租人应指示船舶前往安全的港口或泊位,即使合同中没有规定,承租人也被认为有此默示的义务。(V)
32.     期租合同中通常规定,在承租人没有及时、全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租人有权撤船。撤船后租船合同就解除了,但必须及时给承租人发出书面撤船通知。(X)
33.     在期租合同中,如果最后航次属合法航次,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如属非法,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X)
34.     光船租船合同(Bareboat Charter或Demise Charter),出租人只向承租人提供适航船舶并备有船舶文书,承租人在租期内配备合格的船长和其他船员,船长是承租人的代理人。(V)
35.     定值保险,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事先约定一个价值,并根据该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依据该保险金额收取保险费并支付保险赔付数额。(V)
36.     根据英美等国的实践,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保险人投保,也可以通过委托保险经纪人(broker)代其向保险人投保。(V)
37.     保险金额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投保的金额,同时也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赔偿义务的最高限额。(X)
38.     各国对可保利益的规定大体相同,而且并不要求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就具有可保利益,只要求在发生损失时具有可保利益即可。(V)
39.     对于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各国法律多采用便利各方利益的原则,允许保险合同不需征得保险人同意即可转让。(V)
40.     国际货物运输主要是指一国进出口货物的海上运输,它不但为进出口贸易服务,而且本身也是一种无形的国际贸易。随着世界贸易的发展,已被列入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V)

2010年06月17日 15点06分 2
level 5
许愿の莎 楼主
41.     海上货物运输中的件杂货运输,是指包装成件或本身是可计数的货物。(V)
42.     海上货物运输中散货运输,是指货物在装运以前没有进行包装,而是直接装载在船上的通舱或货舱隔成的小舱中。(X)
43.     船舶开航后,由于遇到不可抗力和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卸货,视为合同已经解除。(X)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没有任何有关货物表面状况和内在质量不良批注的提单。承运人就其签发的清洁提单向收货人负责。(V)
44.     《海牙规则》中只要船主提供了不适航的船舶,即使货物的损失与适航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船主仍要承担责任。(X)
45.     程租中如果没有提交准备就绪通知书而已实际开始了装卸,装卸时间也不可以起算。(X)
46.     委付必须要有推定全损的情形,它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一经作出不得反悔。(X)
47.     船代,即船舶运输代理,作为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货物运输中代理船舶在港口进行活动的人,其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代表船方与货方进行磋商,安排运输事宜。(V)
48.     美国学者认为海商法是指以水上货物运输和旅客运送为特定调整对象的规则、概念和判例的总和。(V)
49.     我国学者认为,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法规的总称。(V)
50.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在清末《海船法》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我国近代第一部《海商法》,至今未经修改,在我国的台湾地区继续适用。(X)
51.     海商法所的船舶跟日常说的船舶,在概念上完全一致。(X)
52.     船舶登记是船舶在法律上能够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重要手续。是取得合法航行权的必经程序。(V)
53.     各国都允许外国商船在本国的内水无害通过。(X)
54.     公海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水域,船舶在公海上实行自由航行制度。(V)
55.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其中船舶建造是船舶所有权继受取得的一种方式。(X)
56.     船舶抵押权是一项担保物权,它的成立是以抵押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为唯一要件的。(V)
57.     1910年的《碰撞公约》只包括了直接碰撞。(X)
58.     船舶碰撞的主体的必须发生在船舶之间,而且双方是必须是《海商法》所规定的船舶(V)
59.     美国法规定,因共同过失造成船舶碰撞,无论双方责任大小,各负50%的责任,而且对共有过失造成船舶碰撞所导致的货损也适用连带责任。(X)
60.     公元前450,罗马帝国的“十二铜表法”(Twelve Tables),刻有“为大家牺牲的财产,应由大家来补偿”的文字,这就是著名的共同海损原则,是共同海损的起源。(V)
61.     英美法系国家,法院的一切判决是以成文法为依据,法官必须严格按照成文法规定审理案件,判例对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所起的只是借鉴作用。(X)
62.     领海是沿海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国对外国商船在领海的航行权的实行的是禁止通行制度。(X)
63.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在清末《海船法》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我国近代第一部《海商法》,并于次年颁布了配套的《海商适用法》。1949年以后,在我国的台湾地区继续适用,并于1958年和1999年作了两次大的修订。(V)

2010年06月17日 15点06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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