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喜欢他。不要否认他抄的事实!
郭敬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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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巫安
楼主
喜欢小四本来就是你们的事~干什么就说他没抄`他事实就是抄了嘛~法院都判下来了,你们还在这里搅和什么啊?抄了就是抄了。有什么不敢承认的,还是不是男人啊。20多岁的人了,你们还叫他小孩子,真有母爱哦。你们才几岁啊。不要否认他抄的事实路过。。。。。
2005年01月02日 04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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