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输了500块钱,内心一片孤寂苍凉,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痛定思痛之后又顿悟了,赌博之恶并不在于以上所说,而在于只要赌博开始,结局必定是悲惨的,没错,是必定而不是可能!因为只要有赌局,就一定有输家,有输家就有痛苦产生,那种心如刀绞浑身无力犹如跌入万丈深渊的彷徨绝望感,在每一场赌局散伙之后,就会深植于每一位输家的身上,让他们度过一个或多个痛苦的日夜,赌博是在制造罪恶,是杀人诛心。赌博赢钱的人有大恶,他导致了输钱之人产生了各种痛苦。赌博输钱的人也有大恶,他导致了自己产生了各种痛苦。赌的特性还有某个主要成分决定了它是世间极恶之一,那就是很多人并不认为赌就是在作恶,或者一部分人只认识到赌博输了钱可能会去借钱最后倾家荡产这种恶,却很少有人意识到,只要你去赌了,哪怕不输钱,也是在产生罪恶,只要参与,你就是在行恶,无论输赢。有人站在“客观”角度为赌博辩论,说输钱者产生了痛苦,却让赢钱者产生了快乐,输多少钱产生多少痛苦,赢多少钱产生多少快乐,二者抵消哪里还有什么快乐痛苦?如果把制造痛苦说成是为恶,那么制造快乐自然就是行善了,我做多少恶同样也行了多少善,功过相抵,不说自己有功,但怎么也谈不上有罪吧,哪里来的恶了?这就是标准的-1+1=0的公式,无视时间、空间、地理、环境。这种思维研究物理可以,用于生活就是僵化呆板(参考纯数学老师买菜斤斤计较
![[你懂的]](/static/emoticons/u4f60u61c2u7684.png)
),我打你一巴掌,你还我一巴掌,估计没人会认为我们并没有挨巴掌吧,难道数学公式错了?不,数学公式并没有错,只是因为生活涉及到了时间迁移,空间变化,地理转换,人事互动,-1可以跟+1相抵消,不同的时间空间发生的事却不能抵消,除非时间不流逝空间定格,没有过去未来,然而在这种条件下却不能做任何事。所以,理中客看似公正理性客观的发言,实则是拿一个
正确的
公式套用在不适用于这个公式的事件上,可称之为诡辩,具有偷梁换柱之嫌,当然,他自己并没有这样的觉悟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