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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轩·媸←
楼主
郭敬明写的第一本《幻城》,故事架构不仅抄袭《圣传》。在天涯,同是新概念一等奖获得者的人爆出了一个内幕: “郭敬明不但抄了《圣传》的情节,他书中所有被媒体称为“空灵飘逸”的句子,全部是抄自颜歌的小说!” 我当时不相信,我说颜歌不是他朋友吗? 别人都笑了,说如何抄袭你不懂吗? 就是先冲上去跟人称兄道弟, 然后说:“哎你的文章真好我模仿你的写一个。” 然后抄下别人最具独创性, 最好的句子, 大段的话到自己的文章里面。 再加媒体炒作,于是,刷拉一下,红了。 别人问你们的文章怎么那么像, 就可以说:“哎,咱俩是好朋友。” 而郭敬明就靠着这种本事, 拿别人的文才,装到自己的头上, 当幻城成功,当颜歌对他纵容, 因为人家颜歌是个与世无争的孩子!!!!!! 不在乎什么名利,别人不想争, 别人觉得跟你争这些丢人!!!!!!! 而郭却觉得没人敢说他,他有轻而易举得到了名利, 于是,他再接再历, 跟春风文艺出版社一起,推出第二部抄袭之作,《梦里花落知多少》。 这次抄得未免太过分了,情节抄,语言也抄, 甚至连人物的名字都没怎么改, 两个字的还是两个字,三个字还是三个字。 甚至甚至小北还是小北。你说别人能不气吗? 一个小偷偷进了家门,难道你告诉他:“你家的东西真好,我很喜欢,我拿走了。”别人就因为你说“喜欢”就不应该告你盗窃?这叫什么道理呢?所以郭敬明在此事被抖落之后说:“我很喜欢猪猪的小说。”这其实是在蒙骗大众,他确实偷了东西,小偷偷东西的原因都是喜欢,想要就拿来就等于偷。郭敬明你在《梦》一书里哪处又提到过《圈》呢。难道在文学上喜欢就可以偷?不是的,法律有保护的。而他的行为完全可以说是藐视法律。 庄羽最冤!!!!!!!!!!!!!!!!!!! 我在这里告诉那些不知情的人, 我已经看到一些不负责任的枪手写的攻击庄羽的言论. 说她借此事炒作. 关于这种说法,我在这里告诉你们事实, 事实就是当初<圈里圈外>的版权是出让给文联出版社的. 换句话说,现在<圈>卖得再多,庄羽根本多捞不到半毛钱! 而且文联对待此事极不负责. 不但没有给猪猪任何具体的帮助,反倒冷眼旁观. 而<圈>在此事闹出来以后,文联很有可能曾加印过, 但是那些加印也根本与猪猪无关!!! 所以在这件事上,猪猪根本捞不到半点所谓"炒作的好处"!!! 有些人会说,那她借此事出名了呀, 以前大家不知道有她,现在大家知道啦. 我告诉你们,如果猪猪真的想出名,别人早就出名了!!!!!! 在天涯谁不知道她??????????? 雪村都说她写的东西超过自己写的东西!!!!!!!! 再加上别人又是搞媒体的, 当实力与机遇唾手可得,别人还是没有名,为什么? 因为她从来没有想过在这方面炒作自己!!!!!! 而这件事根本就是把她推进了旋涡之中. 你们以为别人看到那些所谓"借炒作出名"的句子作何感想? 你们以为别人看到那些不负责的枪手说那些轻而易举就可以推翻的污蔑之辞别人心里不难过吗? 猪猪写<圈>的时候有多辛苦又有几个人知道????????? 他郭敬明倒是轻松,电脑前面一坐, 几个简单的复制粘贴再修改.刷啦一下, 春风为他包装,新概念为他造势.大红大紫,大卖特卖. 而猪猪写《圈》的时候远在加拿大留学, 一天打工读书总共要十三个小时以上. 每天晚上熬夜一点一点的写,那是她的经验, 她的故事.而如今被人盗窃了,你叫别人如何不开口!!!!!!!!!!! 难道还要忍着,说哎你偷我你真的是看得起我??? 更何况郭敬明在这件事被说出来之前根本没有表示过有<圈>这本书的存在! 当事情被掀起,他赶紧出来说话,说什么"看过,喜欢,受了影响." 郭敬明的内幕!!!!!!!!!!!!!!!!!! 很多追随郭敬明的人,说喜欢他的散文。 他们觉得,在他的散文里可以看出,郭敬明是个很真诚的人
2006年01月01日 07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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