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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在车里,你应该在车底,让我开车压死你~(转) 有一天我走了从你的世界消失了你会惊慌失措的到处找不到我吗?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像诗歌般的潇洒不带云彩那样的离开你会想我吗?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后悔做过那些曾经让我伤心的事吗?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在睡觉的时候想念那怀抱着我的感觉吗然后看着旁边的枕头发呆可能上面还依稀留有的发香......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间醒来想起我熟睡时的脸庞吗?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留在你那的东西你能好好替我保留着吗? 原谅我的自私只是我希望你偶尔能想起我想起那个那么爱你的我........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千万不要哭泣因为我再也不能用我的手轻轻的帮你拭去眼泪然后你便只能吞进心里才知道原来眼泪真的很咸就像以前你总爱笑我说太会喝水了知道吗,那是因为眼泪都流进了心里太咸了.............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不是不想见你而是怕我见到了你便舍不得走了但是我却不能做主所有的事包括爱上你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那我们那些甜蜜的暗号怎么办? 以后就剩下一方在脑中思索了不能再一起脱口而出了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是不是也要开始练习习惯习惯在没有我的空气中呼吸然后慢慢的,又想起我你会吗?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是不是下一个出现的人你依旧会跟她讲着以前那些的笑话依旧跟她重复着我们以前那种模式依旧担心她因肚子痛而皱起的眉头依旧会牵她的手过马路给她买冰的可乐然后我只能在远方看着那阳光照耀下的罐子闪着的红光刺痛了我的眼.还有我的心......... ..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是不是会和她一起了是不是会变得快乐了是不是结束了以前开始你新的未来, 是不是把我遗忘在风的发端后靡靡的消失掉了..... 那我也只能祝你快乐然后在另一个地方依旧想着你毕竟我爱的人啊你知道我是多么的舍不得你吗..........
关于郭敬明写的一切东西的真实内幕 郭敬明写的第一本《幻城》,故事架构不仅抄袭《圣传》。在天涯,同是新概念一等奖获得者的人爆出了一个内幕: “郭敬明不但抄了《圣传》的情节,他书中所有被媒体称为“空灵飘逸”的句子,全部是抄自颜歌的小说!” 我当时不相信,我说颜歌不是他朋友吗? 别人都笑了,说如何抄袭你不懂吗? 就是先冲上去跟人称兄道弟, 然后说:“哎你的文章真好我模仿你的写一个。” 然后抄下别人最具独创性, 最好的句子, 大段的话到自己的文章里面。 再加媒体炒作,于是,刷拉一下,红了。 别人问你们的文章怎么那么像, 就可以说:“哎,咱俩是好朋友。” 而郭敬明就靠着这种本事, 拿别人的文才,装到自己的头上, 当幻城成功,当颜歌对他纵容, 因为人家颜歌是个与世无争的孩子!!!!!! 不在乎什么名利,别人不想争, 别人觉得跟你争这些丢人!!!!!!! 而郭却觉得没人敢说他,他有轻而易举得到了名利, 于是,他再接再历, 跟春风文艺出版社一起,推出第二部抄袭之作,《梦里花落知多少》。 这次抄得未免太过分了,情节抄,语言也抄, 甚至连人物的名字都没怎么改, 两个字的还是两个字,三个字还是三个字。 甚至甚至小北还是小北。你说别人能不气吗? 一个小偷偷进了家门,难道你告诉他:“你家的东西真好,我很喜欢,我拿走了。”别人就因为你说“喜欢”就不应该告你盗窃?这叫什么道理呢?所以郭敬明在此事被抖落之后说:“我很喜欢猪猪的小说。”这其实是在蒙骗大众,他确实偷了东西,小偷偷东西的原因都是喜欢,想要就拿来就等于偷。郭敬明你在《梦》一书里哪处又提到过《圈》呢。难道在文学上喜欢就可以偷?不是的,法律有保护的。而他的行为完全可以说是藐视法律。 庄羽最冤!!!!!!!!!!!!!!!!!!! 我在这里告诉那些不知情的人, 我已经看到一些不负责任的枪手写的攻击庄羽的言论. 说她借此事炒作. 关于这种说法,我在这里告诉你们事实, 事实就是当初<圈里圈外>的版权是出让给文联出版社的. 换句话说,现在<圈>卖得再多,庄羽根本多捞不到半毛钱! 而且文联对待此事极不负责. 不但没有给猪猪任何具体的帮助,反倒冷眼旁观. 而<圈>在此事闹出来以后,文联很有可能曾加印过, 但是那些加印也根本与猪猪无关!!! 所以在这件事上,猪猪根本捞不到半点所谓"炒作的好处"!!! 有些人会说,那她借此事出名了呀, 以前大家不知道有她,现在大家知道啦. 我告诉你们,如果猪猪真的想出名,别人早就出名了!!!!!! 在天涯谁不知道她??????????? 雪村都说她写的东西超过自己写的东西!!!!!!!! 再加上别人又是搞媒体的, 当实力与机遇唾手可得,别人还是没有名,为什么? 因为她从来没有想过在这方面炒作自己!!!!!! 而这件事根本就是把她推进了旋涡之中. 你们以为别人看到那些所谓"借炒作出名"的句子作何感想? 你们以为别人看到那些不负责的枪手说那些轻而易举就可以推翻的污蔑之辞别人心里不难过吗? 猪猪写<圈>的时候有多辛苦又有几个人知道????????? 他郭敬明倒是轻松,电脑前面一坐, 几个简单的复制粘贴再修改.刷啦一下, 春风为他包装,新概念为他造势.大红大紫,大卖特卖. 而猪猪写《圈》的时候远在加拿大留学, 一天打工读书总共要十三个小时以上. 每天晚上熬夜一点一点的写,那是她的经验, 她的故事.而如今被人盗窃了,你叫别人如何不开口!!!!!!!!!!! 难道还要忍着,说哎你偷我你真的是看得起我??? 更何况郭敬明在这件事被说出来之前根本没有表示过有<圈>这本书的存在! 当事情被掀起,他赶紧出来说话,说什么"看过,喜欢,受了影响." 郭敬明的内幕!!!!!!!!!!!!!!!!!! 很多追随郭敬明的人,说喜欢他的散文。 他们觉得,在他的散文里可以看出,郭敬明是个很真诚的人
苦涩的端午节之争结局 由韩国申报的江陵端午祭,11月24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定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韩端午节“申遗”之争以韩国的胜利而告终。25日,中国民俗学会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魁立认为:无形遗产属于全人类共享韩国申报成功并非坏事。(《珠江晚报》2005年11月26日) 由《大长今》在中国再度掀起的文化“韩流”热尚未退去之际,半年前中韩两国围绕着端午节引发的“文化摩擦”——端午“申遗”之争,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纸文书,不管中国再不乐意,也无从改变暂时的现实了。有着两千年中国文化传统的端午节,虽然根还在中国本土,虽然屈原的国籍还是中国,但端午节却分身有“术”,一小部分“出塞”韩国,并取得了全球通行的“文化绿卡”。作为娘家人的中国,看着端午节在世界上“更姓易名”,心中油然而生一丝苦涩的感觉,实乃人之常情。 文化之争,韩国的电视剧,如今中国不得不甘拜下风;民俗申报世界遗产之争,尽管端午节的原产地是中国的,可惜咱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慢了半拍,申遗信息过于闭塞,加之今人对端午节的文化内涵的丰富有限,给韩国申遗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或者说,正是由于我们的在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犯了麻痹大意的错误,最终成全了韩国。所以,尽管笔者曾经撰文说端午节是不大可能被他国“端”走的,并不等于说咱们就没什么遗憾的,更不敢苟同民俗学会理事长先生的“并非坏时论”。事实上,对全人类而言,韩国申遗成功,确实不是坏事,但就中国民俗文化来说,却是一个无法自谅的无奈结局。 从今往后,端午节在世界上可能被“端午祭”所取代,一字之差,其“法人代表”已经大相径庭。对此尴尬,我们该怎么办?我以为,还是抓紧盘点自己的民俗文化家底,从此扎紧自家的民俗文化庭院的“篱笆”,别再让“端午节”变成“端午祭”之类的悲剧重演。如果继续遵循以往的“民俗文化乐观主义”,对自己老祖宗留下的遗产不真正当回事,你祖先可以给你们留下产业,如果你们守业无方,眼睁睁看着被别人叼走,已经不是危言耸听,而且不止有了多个标本(昔日,西方列强在中国的土地上抢夺国宝文物)。也许他国抢夺文化遗产的手段有粗暴和“文明”之别,但给我们留下的教训却惊人的相似。 捍卫“文化国土”、“文化主权”,一方面需要上升到政治的高度,面对失误,不能过于阿Q,跟没事人似的;另一方面,“文化国土”的丧失,不只包括自己的文化遗产(口头的和物质的)流失到海外,同时也包括我们无力发扬光大的。因为继承文化遗产乏力,造成民俗文化的弘扬没有后劲。假如端午节在中国被继承得有声有色,难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会“偏心眼”不成,冒天下之大不韪,强行“割”走中国的端午节不成? 中韩端午节之争韩国胜出,我们该苦涩着,反思着,而不是自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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