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2
飞乐侵权《两只蝴蝶》案 鸟人公司毫无悬念胜诉“05年音乐侵权第一案”,“超女”赔偿庞龙8万元! 近日,倍受关注的“05年音乐侵权第一案”有了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诉九州音像出版公司、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超女”邵雨涵近日推出的《我是超级女声》专辑收录的翻唱歌曲《两只蝴蝶》构成侵权,应当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院判决九州公司、飞乐公司赔偿鸟人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并立即停止出版发行含有《两只蝴蝶》的《我是超级女声》CD光盘。庞龙公司胜诉毫无悬念 原告鸟人公司法人周亚平诉称:2004年6月,鸟人公司与牛朝阳签订合同,获得了歌曲《两只蝴蝶》的专有使用权,并将该歌曲定为鸟人公司签约歌手庞龙新专辑的主打歌,出版发行了名称为《两只蝴蝶》的庞龙音乐专辑的录音带及CD光盘。该专辑在多处作出包括《两只蝴蝶》在内的全部音乐作品未经授权,不得使用的声明,任何人如再使用《两只蝴蝶》的歌曲作品应依法征得鸟人公司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同时,为了宣传该歌曲,鸟人公司投入了巨额宣传费,在鸟人公司的强大的宣传攻势下,该歌曲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及商业价值。 之后,鸟人公司发现收录有他人演唱的歌曲《两只蝴蝶》的本案涉案的侵权光盘以《我是超级女生》的名称在市场上销售,非法抢占了属于鸟人公司独占的市场,使鸟人公司授权出版的《两只蝴蝶》专辑市场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给鸟人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而被告的九州公司与飞乐公司称,已经依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取法定录音许可使用费,但法院认为他们填写的是录音法定许可登记表,支付的也是录音法定许可使用费,而《两只蝴蝶》歌曲作品由于权利人鸟人艺术公司已作公开声明著作权保护,因此该歌曲不属于法定许可范围,非经鸟人艺术许可,任何人均不得使用该歌曲,因此,法院对九州音像出版公司、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 12月19日,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宣判。根据相关法律,法院判决九州公司、飞乐公司赔偿鸟人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负担案件受理费用5510元,并立即停止出版发行含有《两只蝴蝶》的《我是超级女声》CD光盘。庞龙推出《我要唱》,但他人不能“想唱就唱” 最近,庞龙推出了自传《我要唱》,在其中也说明了自己与《两只蝴蝶》的渊源,看来这个只能“我要唱”的歌曲,并不能“想唱就唱”。庞龙本人及公司绝对不会致自身权益于不顾的,任何以恶劣手段借势《两只蝴蝶》的人必然会受到惩罚。 事后,歌手庞龙及周亚平表示,法院的判决客观公正,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又惩罚了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模范地实践著作权法的范例。由于两只蝴蝶在市场上影响巨大,侵权现象十分严重,大量的非法翻唱的行为严重的伤害了原创音乐的健康发展,如果谁的歌火,大家都投机取巧搭顺风车去非法翻唱,那么谁还愿意老老实实投入的大量的制作宣传费用去做原创音乐呢?在今年一月,本案的被告之一九州音像出版公司曾因同样的侵权事实被鸟人艺术起诉过,后来以同案的另一被告赔偿八万元庭外和解;因此本案的被告侵权的主观过错是很明显的,其无非是受利益驱动,在既想使用该作品,又想规避同权利人谈判的麻烦,因此故意选择这种以申请法定许可的作品向音著协缴费的这种貌似合法,实则为逃避法律责任,同时又能达到目的这样一种策略,因此其侵权行为背后所隐藏的动机是很不光彩的。这个被业内称为“05年音乐侵权第一案”的依法解决,对于规范唱片市场,保护原创音乐有的深远意义以及参考价值。周亚平说,鸟人公司一向以著作权管理严格而闻名,由于证据确凿,胜诉更是毫无悬念。庞龙及周亚平希望借此事规范市场,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呼吁同仁以此为鉴,更好地遵守相关法规,一起打造中国唱片业的美好未来。 另外,日前由于未经授权翻唱《两只蝴蝶》英文版一案,也以庭外和解的方式以侵权方赔偿鸟人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而告结。周亚平说,鸟人艺术诉万讯通公司非法下载彩玲的案子目前正在北京高院的二审程序之中,万讯通公司未经许可非法下载两只蝴蝶彩铃获利二百余万元,鸟人艺术决不会许可侵权人逍遥法外,相同的案子北京海淀法院已判决鸟人艺术胜诉,因此鸟人艺术对该案的前景充满信心。新闻链接:“超女”邵雨涵近日推出了首张单曲专辑《我是超级女声》,由于其中收录了她翻唱的歌曲《两只蝴蝶》未经授权,引起了该作品的版权持有方北京鸟人艺术公司与原唱庞龙的极大愤慨,庞龙及总裁周亚平表示将对此事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索赔人民币20万元。
2005年12月22日 10点12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