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居#关于GDP统计的一些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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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leon1987 楼主
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漏洞:
凡是吧里真正研究过GDP的,都知道工业产值不是GDP,工业产值必须减去原材料、能耗、外购件等,才能以工业增加值的方式计入GDP,否则就把原材料厂家、发电厂、外购厂家的GDP重复计算了。
但漏洞就在于:工业增加值也不是直接统计的,而是用工业产值乘以某个行业的增加值系数,作为统计出的工业增加值。但据我多年的从业经历,哪怕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其工业产值也很成问题。比如我所知的一家公司,其铸造、焊接、粗加工、精加工、装配都是自己完成,但另一家公司,自己仅做精加工和装配,两家公司最终产品差不多,上报的工业产值也差不多,但第二家公司显然是把铸造厂家、焊接厂家、粗加工厂家的产值重复算到自己头上了。哪怕乘以行业增加值系数,两家公司算出同样的工业增加值,也是极其荒谬的。
还有一种情况:明明是同一个老板,却分成铸造、粗加工、精加工、装配四家公司,最终产品其实就是装配分公司生产,但上报四家公司的工业产值,显然重复计算很多。
另一种情况是:一家公司替另一家公司做代工,把代工的产值算在自己头上,另一家公司仍然上报最终的产值。
行业增加值系数的问题也很大:哪怕同一个省的煤矿,其生产成本是截然不同的,如果采用一样的增加值系数,会造成失真。
此外,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行业增加值系数如果不及时更新,也会造成工业增加值被高估。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的漏洞:
纯粹是抽样推算的,乘以一个计算出的增长率,如果不考虑原材料价格上涨,很容易造成高估。
三产增加值:
大部分三产增加值是抽样推算的。如果过去的增加值是假的,这个基数会一直存在,随着年份推移,这个假基数会不断放大,达到一种荒谬的程度。
而且三产增加值直接用增速乘以基数计算,会造成数据浮夸,哪怕基数巨大,三产增加值也能快速增加。
因此,个人认为不能过于迷信GDP数据,近年的辽宁、内蒙、天津等省市先后挤水,说明过去的统计中肯定存在漏洞。
个人认为二产增加值和三产增加值直接相加是很不公平的。二产增加值增长很难,哪怕增加一个产值100亿的大型企业,贡献的GDP也才20亿,对一个城市的GDP快速增长完全是杯水车薪,何况工业生产起起伏伏,停产限产的企业很多,原材料价格也在不断上涨,都严重影响二产增加值的增速。尤其是基数变大时,二产增加值的增长举步维艰。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抽样推算快速增加三产增加值,从而让城市GDP维持较高增速。
目前统计水平下,由于规模以上二产是联网直报的,所以个人建议比较二产增加值更为妥当,相对三产增加值来说比较准确一些。
此外,大家一定要注意工业用电、财政收入这些数据,横向对比时,如果发现产业结构类似的两个城市,GDP相似,但工业用电差距极大,则工业用电少的一方很可能有问题。
至于财政收入,个人建议把用于企业补贴的财政一律剔除,因为一边收税,一边以补贴的名义返还给企业,纯粹资金空转,容易发生用财政空转的方式刷财政数据。
在现在的大数据时代,也希望统计部门能找到更好的方法直接统计企业的工业增加值,防止种种失真的情况。而不要再统计或公布工业产值,工业产值的漏洞和问题很大,很容易产生重复计算。
2020年12月04日 12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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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5日 03点12分 3
tjj是弹🐔🐔的意思吗
2020年12月05日 08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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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5日 03点12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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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贴对GDP意义理解也是半拉子。
2020年12月05日 03点12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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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度量的是生产,而不是售出。企业A假如生产了100万元产品,这一年只卖出了80万,最后计入这一年GDP的还是100万。一辆在2019年生产,但是在2020年才卖出的车,其实车的价值已经计入了2019年GDP中。
2020年12月05日 03点12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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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考虑的是最终产品的价值,或者说是每个产品环节的增值。最终产品是GDP概念中相对难理解的部分。我们用一个例子说明:
1)小麦厂A种植小麦,把小麦以10元的售价卖给面粉厂B。
2)面粉厂B把小麦磨成面粉,并把面粉以20元的售价卖给面包厂C。
3)面包厂把面粉加工成面包,以30元的售价卖给小明。
到了小明这,面包不再作为原材料,继续进入下一个生产环节,而是直接被消费掉了,这时面包就是最终产品,计入GDP的是30元。为什么不考虑小麦和面粉的价值呢?因为它们作为原材料,已经包含在面包的价值里了,如果把它们的价值也计入,GDP显然就重复计算了。
当然,我们也可以把GDP理解为“新创造的价值”的总和,从增加值的角度看。在小麦的环节,价值增值是10元(假如其种植成本可以忽略不计),面粉、面包的环节价值增值也都是10元。加起来合计30元,和利用最终产品价值计算出的GDP结果是一样的。
事实上,在实务中,我们很难去一个个辨别哪些是最终产品,哪些是中间产品。所以反而是用行业增加值的思路来核算GDP。
2020年12月05日 03点12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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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增加值总量一样多的前提下,不同规模、行业、数量等等都影响增值税收入。
2020年12月05日 03点12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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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普之后调整了GDP核算方式,改为收入法。和规工数据没啥关系了,规工仅供参考
2020年12月05日 03点12分 10
收入法还是准的,因为要交税,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利润,财政这块走自己的系统也是准的。所以说6亿家庭人均1000收入是真的
2020年12月05日 10点12分
level 12
有意思[阴险]
2020年12月05日 05点12分 11
level 11
长学问了
2020年12月05日 15点12分 13
level 1
不明觉厉
2020年12月05日 22点12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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