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厉风请反相者说说你们反对光速不变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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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wqstt 楼主
厉风先生,
由于本人杂务太多,时间有限,光速变不变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楚,本不想参与,看你先生不像有些维相者那样不容人辩解,因此只能分别几次讨论这个问题。我要将讨论过程也在反相吧粘贴,希望你不要反对。同时,对于我如果提出的问题,我一般会先回答,希望你也能回答。当然允许相互指出:错误是什么?为什么错误?
先指出一点是我经常反复强调的问题:相对论的错误时空观来源于洛伦兹坐标变换。不只是其前提的什么光速绝对不变的错误,其推理过程必然存在这样那样的反逻辑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洛伦兹坐标变换不是自恰的!表面看起来好像能从这个推出那个,又能从那个推出这个之类;你只要用它作其它推理,则能推出相互不同的自否定结果;即使直接看该变换的每一数学项,都能解释为自否定的结果。
或者说:洛伦兹坐标变换本身就反逻辑,不可能有
正确的
前提和正确的推理而推出一个反逻辑的结果!就是如此简单的逻辑问题。
《因此,推导出洛伦兹坐标变换的任何推导过程必然存在反逻辑之处》!即使假设什么光速不变“正确”(以此虚假错误前提成立为假设),也不可能有合逻辑(当然包括数理逻辑)的推论而推出它来。
现在来讨论光速问题。
首先,“光速不变”是个不严密说法。科学要有严密的逻辑性,讨论模棱两可的话是会出现不必要的歧义。
因为,我既可以讨论出不变,也可以讨论出可变。严密些必须说“光波波前相对不同观测者的速度变还是不变”?
我们开始讨论后,上面的问题也就随之明朗了:
要讨论什么光速变不变,首先要复习:什么是速度?
速度?速率?对于光线来说,讨论起来没有什么原则性冲突,只不过速率不考虑质点的运动方向。因此我们仍然以速度为基础讨论。
什么是速度?
速度在非相对论的物理中就解释很清楚而正确。光波波前相对不同观测者的速度变还是不变都不否定牛顿理论。相对论没有给出什么新的速度解释,却在相对论具体使用中隐藏式地把速度概念混乱化(为什么这么说后面自然涉及)。
速度:一般认为是【瞬时速度】的简称。
我认为对速度的上面定义应该这么说才恰当:以瞬时为极限的速度的简称;或者说“以0为极限的速度的简称”。请讨论者不要认为说以0为极限就是可以为0!为0则速度不存在。
瞬时是指某一时刻或时间点。当然,如果你要把瞬时定义为以0为极限的一极短的时间段而不是某一时刻或时间点,那么上面的定义也正确。因此,在“瞬时”问题上就不要把这么两种不同意思混淆了。
下面就以教科书【瞬时速度】讨论:
平均速度:在时刻t到t+ Δ t的这段时间 Δ t内,质点的位移为 Δ r,那么, Δ r/ Δ t就是质点在时间 Δ t内的平均速度。
瞬时速度(即速度):质点在某一瞬时或某一位置的瞬时速度=当时间趋近于零时的平均速度 Δ r/ Δ t所趋的极限值。
速度是矢径r对时间t的导数……这个问题的数学式,我的权力难以在此模仿,不讨论。
瞬时速率就是瞬时速度的大小,而不考虑方向,其单位相同。
线速度就不必讨论了。
以上讨论说明什么问题呢?那就是要求得速度,就必须要有【 Δ r位移】和 【Δ t时间段】。
于是,这里就又涉及了如何确定【 Δ r位移】和 【Δ t时间段】的多少?
不是求速度先必须以相对论推理重新界定【 Δ r位移】和 【Δ t时间段】的多少!
那么就要问【 Δ r位移】如何取得?我的解答无法用数学式表示不一定准确,哪位能解答得更好就请重新解答是了。
位移是表示质点(还是看作质点或波前的一个传播点恰当,例如声波波前)位置的改变。而且位移是矢量。
要取得位移的量,为了不复杂而费时,这里不讨论位置矢量了。只说“位置的改变”问题,要确定运动质点的位置,首先要选取一个参照系,以参照系坐标原点为参照点;然后,以另一质点相对参照系坐标原点的运动后它们之间的有向线段就是其【位移】。或者说:位移等于二矢径(位置矢量)的矢量差。

2010年01月28日 15点01分 1
level 15
xzwqstt 楼主
【【一句话:质点或波前传播点与参照系坐标原点(或波媒质一点)相对直线运动或传播的它们之间的有向线段就是其【位移】】】。
对【Δ t时间段】就不用说了也可以说明问题。
我们这里不管那个确定的【位移】是否是个确定的数值。因为,按照相对论来推,你看是那么多,他看就不是那么多了。不管它,影响不了相对参照点的速度变化讨论。
再次强调:光线相对参照点的速度,速率,平均速度,都是一样数值。只不过是矢量和标量的定义不同而已。
我们现在来看:一个质点或波前传播点相对参照点的速度是不是绝对不变?
不管产生位移的是个质点(例如直线运动的子弹)还是波前传播点,道理都是一样。
假设在水中还是空气中,我们忽略质点在其中运动造成的扰动或微弱的拖动作用,假设【参照点相对水或空气整体上静止】,另一质点或声波波前传播点相对参照点以速度c运动,这个c是如何得来的?当然如上所说,只能实践中用其位移和所用时间段的比值才能确定。质点运动快慢不改变(对于波来说只要传播媒质存在状态不改变),这个这个比值等于c就是一个确定不变值。
在上述设想依旧情况下,另一质点同时以速度-u反向离开参照点,从运动的相对性看,相当于参照点同时相对另一质点以速度u运动。当然,这里可以u=c。
那么质点(或波前)和另一质点(或其波前)相对运动的速度是多少呢?无论缩短不缩短绝不会出现它们之间的速度仍然是不变的c。
无论光是波还是“子弹式粒子”,也不可能否定这个符合逻辑的推论!凭什么要将光线(传播或飞行)速度反逻辑否定这种自然规律?
如果哪个相对论者想否定,就去反相把否定我的帖子《敬请大家指出重新设计的伽利略坐标变换的错误!》中的新设计的伽利略坐标变换。你如果否定不了该变换在现实中存在和推论的c+u和c-u的真实性,你就没有理由否定上述结果。
为什么光速测量基本不变?
因为测量基本上都是在大星体表面,而且即使用相对地表运动的一般飞行器加地表一起在不同系观测,飞行器速度相对地表为u,则u《c,一般c+u和c-u都基本上可以忽略u,结果就给相对论留下空子。
其实现代实验完全可以证明这个c+u或c-u存在,只不过在相对论迷糊下难以醒悟罢了。
例如,在近地表附近测光速(光线运行路径靠近地表),往返平均光速基本上仍然是不变的c。但是,如果将光线运行路径改为:从地表一点到高空卫星再由卫星到地表远处另一点,其往返路径看起来是同一条,可是往返结果说明看起来同样的位移,却用了不同的时间;按速度定义看,其“位移与时间段比值”不同,否定了c绝对不变。
(带引号的话【“位移与时间段比值”】有讨论余地。实际上就是位移与时间段一方向都长了,另一方向实际上都短了,因此真实往返的该比值是不变的;也就是说,光在真空的传播速度仍然是c,但是二点之间就成了c+u及c-u;但是其位移矢量不同和用时只能推理得出,表面看位移应该相等。——不必讨论此问题而模糊了主题,此问题也可以从新设计伽利略变换上讨论明白,不服者可去批驳)。
其实,一些实验看起来用伽利略变换不能解释,恰恰不是那么回事,可以比相对论解释更精确。

2010年01月28日 15点0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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