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的定义要修改?甲状腺癌还算重疾吗?
甲状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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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重疾险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新版重疾定义。
没想到效率会这么快,半年左右的时间意见稿就下来了,后面改动的点应该很少了。
健康险上次有这样的大动作还是在十三年前,因为当时的重疾险市场乱象丛生,中国保险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不过随着社会、科技、医学的发展,当年那套已经和眼下不匹配了。
比如说当年需要开膛破肚的才能治好的病,现在可能已经吃药就能治好;
而这种落后的医疗手段又恰恰是重疾的赔付标准,那么作为投保患者,如果选择更好的治疗手段则拿不到赔款,如果选择落后的治疗手段可能治愈率低、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不过有较大可能拿到赔款。
是你的话,你会怎么选?
所以说,只要医学技术在不断发展,那么重疾险的更新迭代则必然的,而这个更新的速度,则取决于医学技术的发展速度。
重疾险无论是110种重疾还是120种,这两者之间的差距非常小,并不是选购重疾险的要素。
之所以有这样的结论,是因为老版定义中规定所有重疾产品都必须包含25种重疾。
其中前6种重疾,已经占到理赔的80%以上,而25种重疾则整体覆盖了95%以上的理赔。
不过随着时代前进,疾病的种类和频率只会增长,人类不可能仅仅只“高发”这25种重疾,新的高发疾病也需要引起官方的重视。
新增的三种重疾其实没有什么好分析的,无非就是这三种重疾近年来数据较高,
而前六种重疾的疾病定义整体来说严格了一点点,更加规范化了,但对消费者来说其实影响不大。
重点其实在轻症方面。
众所周知,重疾产品的轻症保障向来是没有“规范”的,轻症种类完全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
而这次新版重疾定义加入了三种轻症,意味着以后重疾险产品的轻症保障必须包含这三种高发轻症,这对消费者来说,很好的解决了轻症保障的顾虑问题。
打个比方,如果是50万的重疾,那么你只能拿到10万。
医学技术的发展不仅仅是为新的疾病而发展,它也为更好的治疗“旧病”而前进。
很多病可能在前些年会要命,但随着医学技术的提高,到了现在可能只需要很简单的一个手术或者一种不昂贵的药就能治好。
这大大的缩短了患者痊愈的时间,也骤减了患者所需要付出的医疗费用。所以在新增疾病的基础上,新版中级定义也会剔除疾病。
去年因为新版重疾定义首次通告,有很多“利益熏心”的人夸大言辞说:
重疾险以后不保甲状腺癌了!
近几年来甲状腺癌已经多次蝉联理赔榜首,是癌症中最易获得重疾赔付的癌症之一,同时也是治疗费用最低、治愈概率最大的癌症。
《新版重疾定义》是根据甲状腺癌的分类,剔除症状较轻的等级。
TNM分期为1期及更低的甲状腺癌,这样一个生存率高、治疗花费低、对健康影响小的疾病,被剔出了保险重大疾病的范畴,毕竟重大疾病保险的初衷是想解决那些治疗费高、危害患者健康、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影响患者家庭正常生活的疾病,《新版重疾定义》这么调一下,挺合理。
那是否对以后理赔甲状腺癌的人不公平呢?
其实也未必。
甲状腺癌按重疾赔,有一点不好:
那就是重疾赔付后,合同也就结束了,以后的保障就没了。
但好的是现在一些保险公司是可以接受甲状腺癌术后,恢复良好的人群再投保的(最短的术后半年,最长的术后五年),只是会有免除甲状腺的保障责任,毕竟人体还有那么多器官是可以保的,漫漫人生,还有其他的风险。
要是早期甲状腺癌按轻症赔:
第一,你能拿到一笔赔偿,比如20%的保额;
第二,因为有轻症豁免,剩下未交的保费你也不用交了;
第三,你的重疾保障依然有效。
也不全是坏事,是吧?
总的来说,如果新版重疾定义开始使用,那么目前市面上的所有重疾险条款都需要更新,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个麻烦事,他们需要多次计算风险、需要重新定义条款、需要综合定价......
但问题是,不管重疾定义如何修改,哪怕修改个上千次,它还是没办法改变保险的性质。
保险就是用来弥补未知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的,重新定义就能让你知道什么时候风险会发生?不会!
如果说这个定义(目前还仅是意见稿)明天就生效,那么我会建议你等一天,然后明天再配置。但是人生没有如果,更新重疾险定义是一项“大工程”,还是需要一些时间的。假如你为了新的重疾险打算等一年,那要是这一年里出险了呢?
什么叫踏实?踏实就是过了等待期;什么叫心安?心安就是时刻有保障。我们账号不会给你灌输什么焦虑,只想着把保险中该讲明白的问题讲的清清楚楚,这是我们的初衷。
虽然我的建议依旧是:当下的永远是最好的!
但要不要在重疾定义彻底重修之前配置重疾险,最后还是完全看你个人的态度,你有信心在落实前保护好自己,而且也期待“新”的重疾险,那就等等。没有信心,那还是乖乖先配置上再说。
所以还是孟老爷子说的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2020年05月31日 12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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