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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guang8421
楼主
淄博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3月15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市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落实健康通行证明省内外互认。省内来淄返淄人员凭有效期内山东健康通行卡(码)且经体温检测正常的,一律予以通行,不再执行隔离观察。对省外来淄返淄人员,落实电子健康通行码14省(区、市)省际互认,在经济交流、人员往来等方面,实行亮码互认或转码互认,做到绿码互信通行,无需隔离14天。符合区县复工复产防疫规定的人员不再实施隔离,社区(村居)不得禁止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外地返工人员租住。
具体落实下来了吗?
2020年03月16日 05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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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健康通行证明省内外互认。省内来淄返淄人员凭有效期内山东健康通行卡(码)且经体温检测正常的,一律予以通行,不再执行隔离观察。对省外来淄返淄人员,落实电子健康通行码14省(区、市)省际互认,在经济交流、人员往来等方面,实行亮码互认或转码互认,做到绿码互信通行,无需隔离14天。符合区县复工复产防疫规定的人员不再实施隔离,社区(村居)不得禁止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外地返工人员租住。
具体落实下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