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大连男童杀人案。。都进来说说看法
沧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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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621cj 楼主
根据最新新闻,罪犯(我已经不想用男童来称呼了)因为未满14周岁,属于无形式责任能力,被判3年收容。。。收容 还3年。。呵呵
真的 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简直气愤的浑身哆嗦。。我也是2个孩子的父亲。。。我完全不理解也不认同这个小**有任何理由可以逃避刑事责任。他还不到14 三年的收容教育出来才17 ,这已经不是为国家浪费粮食了,而是在为国家培养一个吃人的恶魔!14都这样 17出来还得再杀一个人才能判死刑?或者17不满18还判不了?
我14岁的时候我敢说我周围至少没有这么丧心病狂的同龄人,社会在进步,难道法律不该进步?这**有哪里值得挽回一下?过失杀人 激情报复杀人等等好歹有个诱因有个理由,这个**是为了欲望残害了一个年仅10岁的小女孩!原帖有评论说毕竟14岁杀人属个别案件 没法因为这个修改法律!
没错 天下没这么多14岁的变态,但是每一个个案都代表一件及其寒人心的生命被残害!更何况修改刑事责任罪犯年龄下调 为的是震慑惩罚那些在14岁犯严重刑事案件的**!又不会限制每一个14岁的孩子!99.99%的孩子本身就与犯罪没关系 何来限制一说
有个评论的一句话让我极为印象深刻 “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却有刑事犯罪能力”包括近期那个拿砖头伤害老师的**,这种人有什么可值得感化教育的!父母教育缺失那是父母的事是父母的责任自然有舆论去谴责这些为人父母又没有教育好孩子的!但是这群犯罪的**不能以此减轻自己身上的罪行。父母活在一辈子的愧疚中也不能抵这帮**犯下的罪!
最后收容三年???呵呵?这是摆明了等着女孩父母亲手报仇么?到头来把在女孩的父母一并判刑?女孩父母选择相信的政府仅仅把残害他女儿的凶手判3年收容而已???
心情根本静不下来。。。全力支持这个小**死刑!连缓刑的机会都不想给!他之所以罪后依然嚣张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岁数小可以逃避法律!要是他知道一命抵一命的死刑他会不会在犯罪杀人前掂量下自己的后果?
2019年10月28日 04点10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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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621cj 楼主
第三十七条缔约国应确保:
(A)任何儿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成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对未满18岁的人所犯罪行不得判以死刑或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
(B)不得非法或任意剥夺任何儿童的自由。对儿童的逮捕、拘留或监禁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仅应作为最后手段,期限应为最短的适当时间;
国际儿童权利公约 就算不能判死刑 不能无期且为最短适当时间!杀人也没有最短3年的时间判罚的吧 主观意识恶略的杀人
刚才看了下全部54条公约内容 全部针对是18岁以下,并未特指14周岁以下需要有进一步特殊照顾
这TM简直就是青少年**的保护锁
2019年10月28日 06点10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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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621cj 楼主
像这种**犯罪前都是有征兆的,只是披着未成年的皮让大家都没重视起来!别说什么教育的缺失和父母的疏于管理 那是学校和父母的责任 谴责也好愧疚也好 这都丝毫不能减轻他的罪恶
2019年10月28日 07点10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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