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淹死了人,谁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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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久寰 楼主

据《重庆晚报》报道,一辆出租车行至重庆龙头寺火车站宝华路进站下穿道时,被深达1.58米的积水淹没,2名乘客被淹死,另3名乘客爬上车顶获救,而司机文辉游泳逃生。如今,“文跑跑”已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拘,随后将按司法程序来处理,并吊销其出租车司机的驾驶资格。
两大争议:
其一,其中一位死者坐在出租车后排左侧,但车门却已上锁无法打开,也因此造成了她逃生时机的延误,从而丢掉了性命。(左后车门上锁”本是出租车行业内约定俗成的规定,其目的也是为了乘客安全,防止左侧的来往车辆对正上下车的乘客造成伤害。)
其二,出事的下穿道本身是否存在着建设和设计的问题,建设管理单位是否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曾有媒体报道,该工程“因排水和路面有破损现象导致验收不过关”,并没有移交市政工程。但业主单位的理由是他们是在整改后对外使用的,具体的维护与值守工作是环卫部门的事。而对于没有移交的市政工程,市政部门的说法却是,“应由负责建设的单位组织专人进行日常管护工作”。
http://view.news.qq.com/zt/2009/wpp/index.htm

2009年08月11日 06点08分 1
level 10
谁污染,谁治理
2009年08月11日 06点08分 2
level 9
中国的本质:事前保证~事后推脱~没办法
2009年08月11日 14点08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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