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5
2017年12月24日22时许,在316国道1913KM
+3
00M(汉滨区五里镇),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汽车发生擦挂,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带班领导及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案件调查工作。在案件调查中民警发现,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尹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随即在现场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值为104.7mg/100ml。随后民警将尹某某带至汉滨区五里医院,由医生抽取尹某某血液样本,并将尹某某的血液样本送至安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测,要求尹某某作为嫌疑人随时等候传唤处理。
2019年09月03日 08点0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