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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受部分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现公告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预约接种相关信息。四价和九价HPV疫苗实行网上预约,本次共计预约四价HPV疫苗9840人次、九价HPV疫苗42558人次;双价HPV疫苗直接到就近接种门诊预约。为方便市民朋友了解疫苗接种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本次预约接种的64个区县126家接种门诊名单及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二、本次疫苗接种全部实行网络预约,不接受电话和现场预约,各区县预约方式见附件。 三、开通在线预约时间: 榆林市、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和神木市:2021年9月30日下午14:00开始。 渭南市、咸阳市、宝鸡市、铜川市、杨陵区和韩城市:2021年9月30日下午午16:00开始。 西安市:未央区、莲湖区、鄠邑区2021年10月1日上午08:30开始;雁塔区、高新区、阎良区2021年10月1日上午10:30开始;西咸新区、临潼区、高陵区2021年10月1日下午14:30开始;碑林区、新城区、蓝田县、周至县2021年10月1日下午16:00开始。 数量有限,约完为止。预约成功,系统提示的同时,名单将于接种日在接种门诊进行公示。 四、首针预约成功,二、三针次不再预约,只需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时间进行接种。 五、预约成功者请在预约接种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相关证明资料(所需资料请与预约接种门诊致电咨询)去预约接种门诊接种疫苗,无法提供者,不能接种;接种名额仅限本人,不得转让;未按时接种者视为自愿放弃。 六、接种对象及程序:四价HPV疫苗适用人群为9-45岁女性;九价HPV疫苗适用人群为16-26岁女性。推荐0、2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3剂; 首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至少1个月,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至少3个月,3剂应在1年内完成。 七、接种禁忌症:对酿酒酵母和疫苗成份过敏者不能接种;发热、严重器质性疾病、处于疾病进展期人群和三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者不宜接种;妊娠期、哺乳期妇女不宜接种本疫苗;备孕期妇女不建议接种。 八、其他事宜: 1. 预约成功者在生理期可以接种本疫苗。 2. 本次预约仅对陕西省市民开放,外地户口在陕西学习或工作者可以参与预约,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则上建议市民在所属区县预约,如跨区县预约请提前与预约接种门诊电话沟通了解当地接种政策。 3. 宫颈癌疾病的预防,接种HPV疫苗不能替代宫颈筛查。 4. 本次预约的四价、九价HPV疫苗,数量有限,生产企业后续仍会持续供应,请大家及时关注并耐心等待。 5. 我中心受区县疾控中心委托仅公示疫苗预约告知信息,非疫苗供应方和预约平台提供方。 6.预约平台咨询电话:029-89686216,18291640160,此电话只提供本次疫苗预约相关问题的咨询,并在所有接种门诊预约工作结束后停用。有关疫苗接种相关专业问题请拨打各接种门诊咨询电话! 感谢您的谅解和支持!
275条706处!汉滨争分夺秒加快水毁道路抢修 8月22日至9月6日,持续强降雨致使汉滨境内农村公路累计阻断438条,中断1065处。省道318(大竹园大临路)中断交通。洪水和泥石流上路、路基冲毁、公路塌方的灾情频发,公路损毁严重。 面对洪涝灾害和公路水毁损失,汉滨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九个核查工作组,采用实地勘查的方式,对全区县乡公路和26个涉农镇办辖区村组公路水毁情况进行核查统计。 汉滨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迅速行动,组成公路抢险突击队,调集施工机械奔赴公路水毁现场,积极投身公路防汛抢险,抢修受阻道路、清除路面塌方、开展公路排险、完善水毁路段道路警示标志……全力打通抢险救灾生命线。同时,及时协同各镇办组织应急抢修队伍,调派各类机械设备和人员上路抢修,争取以最快的速度清除塌方、加固护坡、修复被冲垮的路基和路面,确保农村公路早日畅通。 在公路抢险救灾过程中,汉滨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始终战斗在水毁道路第一线,哪里有灾情就冲向哪里,哪里有需要就出现在哪里,顶着风雨、冒着危险,连续作战,疏通受阻道路、救助受困车辆和群众,彰显了交通人的责任和担当。 经过紧急抢修,截止2021年9月8日9时,汉滨区农村公路抢通275条706处。省道318(大竹园大临路)预计1天内恢复交通。县乡道路累计中断交通31条95处,抢通27条84处,目前张关路、洪牛路、易凤路、迎吉路等4条县乡公路临时中断交通,因公路沿线存在滑坡、泥石流,预计1天内抢通。通村组公路累计中断交通407条970处,抢通248条622处,其他正在抢通中,预计1天内抢通。 目前,汉滨区农村公路抢修工作还在继续进行,力争在1天时间内全面完成路面塌方、落石清理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道路巡查,确保群众安全通行。作者:吴亚君侯波
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常抓不懈 强化疫情防控不放松 年终岁末,随着返乡人员逐渐增加,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汉滨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防控要求,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坚决克服**思想,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政务中心人员流动性强,为切实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精心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是坚持入厅扫码、测温、登记制度。政务服务大厅入口设有信息登记和健康扫码处。前来办事的群众需逐一进行体温检测、核实身份信息以及登记等流程。对于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显示黄红码人员进行劝导。二是在每个办事窗口前都粘贴一米间隔地贴线,引导员不间断提示办事群众在等候时间隔一米,保持安全防疫距离。并要求群众即办即走,不扎堆逗留。三是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和不见面办理”工作模式,引导企业和办事群众“网上办”,划定区域,办事群众分流办理,延时错峰办理,并推出免费邮寄等服务,减少人员聚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安全、更便捷、更高效。四是对大厅咨询台、自助服务终端等设施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给工作人员配备速干手消毒液、一次性手套等,营造安全服务环境,有效阻断病毒传播。坚持公共区域消毒制度。大厅每天安排保洁人员两次对办事大厅、自助设备、卫生间等区域进行清洁与消毒,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来源:汉滨区融媒体中心
产假期间工资被克扣 安康一事业单位女职工被逼无奈把单位给告了 前言:女性地位的提高,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文明和进步的程度。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是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有效手段。女职工是推动企业单位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企业单位的生产与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都会受到特殊保护,在《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都有提及针对女职工相应的保障条例。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却违背国家相关政策,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影响了和谐的劳动关系和社会团结稳定。 近日,可可君在和友人闲谈过程中,无意中得知安康某事业单位女职工张某在怀孕请休产假与哺乳假期间的一些不公待遇,让张某身心俱疲,一度抑郁。在了解整个事情来龙去脉之后,思前想后,可可君决定把此等让人大跌眼镜之事陈述与众,谁是谁非,想必各位看官在看了可可君详细梳理的此事经过后,心中自有一杆天枰。 张某,女,中级职称。是安康某副县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自1998年在该单位工作至今已22年。其2017年至2018年在怀孕请休产假与哺乳假期间,向单位履行了请销假手续,怀孕后期仍坚持正常上下班,坚持每天签到,然而所在单位并未按照《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陕西省政府令第20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文件规定,未给张某发放产假期间应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并在张某孕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张某年末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给出的理由是:2017年怀孕全年病假124.5天。 这一考核认定,让张某感到十分吃惊,自己39岁怀孕,头胎、先兆性流产、妊娠剧吐,遵医嘱向单位请病假住院保胎,单位同意。扣除每月1140元,为期4个月的工资,但却在年末考核给出“基本合格”,同时扣除2017年第13月工资以及薪级工资调整等。张某十分委屈,自己2017年总上班天数为249天,自己怀孕保胎请病假124.5天,除去产检假,并未到半年。更让张某气愤的是自己在临盆前几天接到单位电话通知其这一考核结果,表明该受还得受。张某当场告知不同意,不满意!由于情绪激动,张某随后就因早产迹象紧急住院。 针对这一遭遇,张某多次找到该单位负责人及管理层进行反映,要求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补发所克扣的款项,但均遭拒绝及推脱,期间,张某也多次向上级主管局反映申诉此情况,请求主管局追究单位相关负责人克扣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也都不了了之。 为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被侵犯,万般无奈,张某只能申请劳动仲裁。 2020年3月17日,安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事,经双方出庭举证和辩论,3月30日,安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终局裁决书,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第十四条,《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之规定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应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张荣 2018年奖励性绩效工资5104元。 二、被申请人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应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张荣2018年目标考核奖 2978.5 元。 三、驳回申请人张荣其他请求。 安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让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然而,对于该单位克扣职工张某产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主管局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无其他相应处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表示: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时至今日,张某2017年年末考核结果上“基本合格”四字仍让张某夜不能寐,难以释怀。同时张某向主管部门提出如下的“十问”,不知主管部门作何回答?可可君将这“十问”一并公布! 1、单位从未组织学习过相关关于考核评定的文件,本人也从没有被培训,为何考核签字等证明自己被培训过? 2、保胎假按病假处理,是可以相应扣减工资,已经扣减工资再评“基本合格”再扣第13薪,在不上调薪级工资等,算不算一次行为重复处罚? 3、2017年度考核为什么会延迟2018年3月底考评? 4、既然要年度考核为什么不提前通知告知本人,自己知晓权,也从未放弃年末考核,况且考核结果本人直至今日没有签字认可,上级单位为什么会盖章审批存档? 5、怀孕中晚期克服身体水肿各种不适依然坚持上下班签到努力工作,最终结果就是因为怀孕请假被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让一个努力工作20多年人感到心寒。复核时效过了,究竟是谁的原因导致? 6、单位为什么在2020年5月才与职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7、没有任何违法乱纪受过处分,就因为怀孕(超高龄头胎妊娠剧吐先兆性流产)不得已请病假,就给“基本合格”合不合理? 8、克扣的自己的工资钱到哪里去了? 9、我心灵和精神上的创伤以及经济上的损伤谁来承担? 10、女人生孩子错了吗? 到此,可可君想必各位看官心中已有定论。当今社会下,事业单位职工被逼无奈状告单位,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此举,也充分说明一些事业单位我行我素,目无法纪,对于国家相关政策阳奉阴违,对于职工合法权益肆意践踏。此时,有关部门,是到了该出手的时候了…… 本文转自:可可说安康
安康30名党员干部违反交通法规被通报! 近日 汉滨区纪委监委通报 30起党员干部违反交通法规典型案例 进一步严明纪律 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树立良好形象 详情如下 ▶ 关庙镇党员王显春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7月31日21时20分,王显春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211国道927公里黄沟路口处,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王显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关庙镇桥河村党员吴富波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 年10月 17日20时,吴富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江北大道进站路十字,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系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7月26日,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吴富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0年6月,吴富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 建民街道办新胜村党支部书记汪武杰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15日,汪武杰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安康城区巴山路-西堤头什字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汪武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汉滨区教体局干部邹伟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0月17日23时,邹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G346国道上海-安康线1693公里处,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邹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新城街道办干部苏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8月20日,苏军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环东路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苏军受到警告处分。 ▶ 关庙镇包湾村文书刘治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19日21时4分,刘治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金州路与雷神十字路口,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7月,刘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洪山镇干部王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9月7日,王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7月,王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江北街道办寇家沟村党员寇玉平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0月17日21时10分,寇玉平酒后驾驶普通摩托车行至大桥路-桥南什字,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寇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江北街道办前张岭社区党员林乐乐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20日19时59分,林乐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江北大道-进站路什字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林乐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江北街道办党员毛永庆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13日21时50分,毛永庆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东内环路金苑酒店门,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毛永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江北街道办干部朱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7日20时40分,朱涛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西内环路驶往巴山西路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朱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石梯镇迎春村党员陈善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3日21时,陈善锋酒后驾驶普通摩托车行驶至南环路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陈善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建民街道办长铺村村主任张富成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3日,张富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大桥路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7月,张富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流水镇中心社区党总支委员李世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19日18时许,李世军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李世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沈坝镇西元村党员周留保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4月26日,周留保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Y302双沈路16公里处,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周留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张滩镇公正小学副校长陈国旗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3月26日20时40分,陈国旗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汉滨区巴山东路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陈国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汉滨区五里小学教师陈云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7日20时30分,陈云光酒后驾驶小型非营运机动车行驶至汉滨区巴山西路,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陈云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汉滨区教体局干部程渊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20日20时35分,程渊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汉滨区南环东路口处,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程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关家镇干部胡代登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17日21时38分,胡代登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汉滨区巴山西路西堤什字处,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胡代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关庙镇柑树村党员胡勇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0月18日22时53分,胡勇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汉滨区进站路,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胡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监察大队副队长刘春根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5日20时42分,刘春根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汉滨区东内环路,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刘春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张滩镇奠安小学教师汪海峰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3日20时30分,汪海峰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汉滨区解放路口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汪海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县河镇富强村文书汪显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11日22时20分,汪显军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汉滨区江南一品附近的泸康大道十字路口,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汪显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汉滨区第一医院医务科副主任、药械部主任徐飞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19日20时30分,徐飞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汉滨区巴山路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徐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县河镇统计站站长陈辽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4月14日20时40分,陈辽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康城区南环东路,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陈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县河镇红霞社区党员陈文春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4月7日8时55 分,陈文春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安康城区巴山东路,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陈文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新城街道办程东村党员黄定平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18日20时,黄定平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环快速干道陈家沟大桥路口,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黄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新城街道办党员李元武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月15日21时,李元武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巴山路高井加油站路口,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李元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新城街道办农技站站长刘金保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7月29日20时,刘金保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巴山路-马坎十字,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刘金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早阳镇敬老院院长艾训康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14日21时许,艾训康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行驶至G346国道上海至安康线1693公里处,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7月,艾训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汉滨区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增强法纪意识、敬畏意识,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树立良好形象。汉滨区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联系,及时查处司法机关移交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形成强大震慑。 内容转自:安康交通广播
兴安菜市场复市! 经过为期两天半的休市 今天(8月17日)早上 兴安菜市场正常开市 复市后的兴安菜市场人气如何? 新闻897记者进行了探访早上8点30分 记者来到在兴安菜市场看到 商户们都已经正常开门营业 流动商贩、采购市民络绎不绝走访中记者还看到 市场监管、城管、农业等部门 组成了联合执法组 正对市场内环境卫生进行检查 对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规范在兴安菜市场内 经营了10多年海鲜生意的黄先生告诉记者 自8月14日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休市通告后 他们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同时一家四口全部进行了核酸检测黄先生还表示 接到复市的通知后,他们积极准备 但从今天早上复市后情况来看 市场人流量跟以往相比还是有明显的下降 以往每天营业额在七八千元左右 今天可能只有一两千元 据兴安菜市场商会秘书长何治中介绍 休市期间市场开展了多次全面消毒消杀接到复市通知后 他们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群、 张贴纸质通知等方式告知到每个商户 目前整个兴安菜市场 固定门面、摊位有241个 包括进购该批次问题冻虾的商户 都已经恢复营业 何治忠还表示,从目前情况看 短暂的休市对商户们造成了一定损失 整个兴安菜市场的人气和商户们的信心 还需要一段时间进行修复 据了解,8月16日上午 我市召开了厄瓜多尔问题冻虾 产品追踪管控情况通报会 目前流入我市的问题冻虾已全部追踪到位 对兴安市场所有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 累计采样1889份 经核酸检测全部阴性 采集环境样本(冰渣、海鲜、外包装、案板、冰箱、操作台、称量器具、存放用篮等)926份 结果全部阴性 本文来源:FM89.7安康综合广播
汉阴城管与老人纠纷事件,老人称曾被民警要求跟城管道歉 6月15日,一段汉阴县城管执法大队与老人起纠纷打架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不断被转发。 由于老人占道经营,被两名身穿制服的城管和几名便衣男子收了蔬菜从而发生纠纷,纠缠中老人被多人抬起拖拽扔进车厢。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了解到,目前汉阴县城关派出所与汉阴县纪委已对此立案调查,二三里资讯也曾报道过安康数名城管当街拖拽老人扔进车厢,回应:老人自己扑上来抱腿6月18日下午4点,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见到刚从安康市中心医院出来的老人刘玉根,刘玉根拿出检查单子说:“发生矛盾时,一便衣城管用膝盖压着我肋骨,导致我肋骨骨折,把我丢上皮卡车车厢时,头部跟腿部都有磕伤,现在腿还是肿的。” 安康市中心医院检查单写着,初步诊断:脑外伤、闭合性胸部损伤,双肺挫伤,左侧第8肋骨骨折?右踝关节损伤。刘玉根谈起当时的情况,他说:“15日早上8点多有很多人在城关镇农贸市场那里摆摊,城管第一次过来说因为要创建卫生文明城市,这个区域要清洗不能摆摊让撤走,我就撤了,撤了之后我看别人又开始摆,于是我也开始跟着他们一起继续摆摊,卖些四季豆、辣椒等等自己种的蔬菜,没想到城管“杀了个回马枪”,转头又过来收摊子,我不舍得那些自己辛苦种的菜,准备按住带回家,被一个城管掐着脖子按到地上,膝盖压着我胸口,动弹不得我伸手抱住了他的腿,然后就被他们抬起来扔进了皮卡车车厢带到城关派出所,民警说我妨碍城管执法,让我跟城管道歉,一直到下午才把我放出来。”谈话间刘玉根不断用手按住胸口,表情痛苦。刘玉根的女儿哽咽的对记者说:“我知道父亲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但是城管执法的手段实在不得当,父亲那么大年纪起早贪黑种点菜,我们也很心疼他,但是他闲不住,说是为了减轻儿女的负担,那天他看着城管把自己的菜扔进车厢,一时着急抱住城管的腿,最后受伤成这样。17日下午,村书记带着4个城管来家里道歉,其中一位城管对父亲说了句对不起。” 刘玉根儿子小刘介绍,父亲今年已68岁,在这场纠纷中身体受到不小伤害,16日,他说身体不舒服,家人带他到汉阴县医院做了检查,医院建议住院,我不放心,今天又带他到安康来做检查,检查结果已经出来了,我希望城管执法大队能给个说法,还有我想知道他们把老人扔进皮卡车车厢这一举动是否合理呢? 18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联系到汉阴县宣传部,工作人员称汉阴县住建局正在调查此事,17日已经跟多部门召开会议,有调查结果会尽快公布。 华商记者 李程
男生戴口罩跑步猝死,专家说不能这样上体育课! 全国各地学校陆续开始复课,阔别三个月后,学生终于重回校园。然而,却出现了有学生在上体育课时猝死的不幸事件。近日,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才源中学初三学生小李返校复课后,在体育课上跑步时发生猝死。“现在这个事情已经处理,说什么都没有用了。”5月3日晚,小李的父亲李建(化名)说。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才源中学初三学生复课之后,小李回到了阔别多月的学校。然而在一节体育课上,小李却发生了意外。 李建介绍,“事发后,我看了学校的监控视频,我儿子上体育课,前后也就两三分钟,他戴着口罩绕着操场跑着跑着,身子向后仰,就倒了下去,头部着地,又反弹起来,体育老师和同学又是拉又是抬。”“他当时在学校跑步佩戴的不是N95,就是普通口罩。”李建告诉记者,佩戴口罩是因为疫情期间学校的规定。 “医院给我们出具的死亡证明上就写的是猝死,但具体什么诱因需要做尸检,我们家属不同意,我就想给孩子留个全尸。” 李建说,“我到现在也没有琢磨清楚我孩子猝死的原因,只是怀疑是戴口罩跑步引起的,当天是个大晴天,正好是下午刚上课不久,温度有个20℃吧,戴着口罩跑,哪能舒服啊?” 针对李建反映的情况,周口市郸城县才源中学一位工作人员告说:“这个事情已经很清楚了,死亡原因是猝死,我们已经按规定上报,当时他上体育课跑步的时候自己摔倒的,谁也没办法,好多同学都看到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许之民介绍,运动可能是造成小李发生猝死的一个原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可能他有一些潜在的心脏方面的疾病没有查出来,这种情况下一旦运动量大了就会发生这种风险,运动后发生猝死的风险肯定比不运动大。 “戴口罩跑步,确实会影响氧气的吸入,对氧气的供应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不至于导致孩子发生猝死。”许之民说。苏北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郑瑞强认为,运动的时候,人体的耗氧增加,需要吸入非常多的氧气,戴口罩后氧气的吸入不及时,会造成严重的缺氧,这一行为不仅会对人体的肺部造成损伤,还会对人体的全身造成损伤。 针对复学后学生如何科学地进行体育课的学习,许之民建议,是否有必要佩戴口罩,要根据每个地方的疫情情况做科学的判断,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不需要戴N95口罩,普通的外科口罩即可。 此外,为了避免潜在心脏病患者发生意外,运动量的强度应该因人而异、循序渐进,不强调成绩,重在参与。 体育老师也应该及时观察学生的脸色和身体状况,有什么问题,应该及时停止运动,送医检查。 无独有偶,此前也有媒体报道,一起中学生长跑时猝死事件,或许与戴口罩所致呼吸不畅有关,还有中学生上体育课戴着N95口罩跑步,引发孩子心肺功能受损。 4月30日,长沙市一名14岁初三学生同样在上体育课时猝死。网传的聊天截图也称,该生是在体考一千米测试过程中戴着N95口罩跑步,呼吸不畅引发的猝死。令人悲痛之余,更是令人深思,戴口罩跑步成了舆论的焦点。 事实上,戴口罩在保护我们的同时,也会影响到正常呼吸,这是无需避讳的事实,尤其是N95口罩。 北京阜外医院心外科副教授孙宏涛就撰文指出了佩戴N95口罩的诸多弊端: N95口罩的密闭性很好,会导致呼吸不完全顺畅,呼出的气体有一定的数量停留在口腔与口鼻形成的空间里面,再反复吸入则会导致体内的二氧化碳水平提高而氧含量下降。这会导致体内酸碱失调,引发呼吸性酸中毒,还会使机体的血氧水平下降,严重的可能导致重要器官缺氧损害。 另外,N95口罩明显增加呼吸阻力,锻炼时戴着这样一个负担,很可能对孩子肺功能带来额外的损害。所以即便是医护人员戴也要严格遵守4小时的工作时限要求,孩子则更不能长时间佩戴,运动时更不推荐。 孙宏涛副教授给出建议认为,刚刚复课的学校暂时不要进行激烈的竞技性体育比赛,循序渐进地恢复孩子们的体育锻炼,激烈运动时不要佩戴口罩,尤其是N95口罩。 家长爱子心切可以理解,N95口罩的防护力强,却不一定是孩子的最佳选择,N95口罩及医用外科口罩,通气阻力都在300帕左右,虽然防护性能高,却不利于透气,对于儿童日常防护而言并非最佳选择。 各专家也指出: 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教授王月丹: 即便是大人在佩戴N95口罩时,一次时间也不能超过4个小时,如果长时间持续使用N95口罩,会造成肺部损伤,可能会引起肺气肿之类的问题。 华西医院感染管理部专家宗志勇、王妍潼: 不要给7岁以下的儿童戴N95口罩,哪怕是做了特殊空气阀设计的N95口罩,因为呼吸阻力会太大,小朋友会有窒息风险。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何浩: 不建议孩子戴着口罩做剧烈运动,可能会引起缺氧,如果孩子需要上体育课的话,建议在通风的户外进行。进行体育活动时,可不戴口罩,尽量选择可保持一定距离的运动项目。 既然孩子不适合戴口罩上体育课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 孩子该怎么上体育课? 据了解,上海不少学校改进了体育课的上课方式。在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摘下口罩上体育课。 操场上,同学们前后间距一米,取下口罩准备上体育课。 适当锻炼 才能增强免疫力 但记得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摘下口罩再运动 室外活动是完全不需要戴口罩的,就算病患释放出少量的病毒,在新鲜空气的稀释下也不会致病。就好比一个男性在用池内射J,泳池内的女性不会怀孕一个道理。
农业园里春意闹 田坎边、屋檐下,大喇叭里循环播放着疫情防控知识; 大棚里、基地上,到处分散着移苗、灌溉、除草的人影; 杏花、迎春花、樱桃花含苞吐蕊,空气中弥漫着草莓的甜香,绿油油的油菜一畦畦铺展到田野里,花红柳绿,春风荡漾。雨水催农忙,汉滨春来早。3月4日早上,汉滨区建民办忠诚现代农业园区冯家坝蔬菜基地,戴着口罩劳作的工人们紧张有序地采摘、挑拣、打包、运输,一片忙碌景象。 “这几天天气好,得抓紧时间把种苗管护好,争取尽快给外县各农业园区送走。”汉滨区建民办忠诚现代农业园区负责人、忠诚村党支部书记刘瑞红一边忙着指导工人移植菜苗,一边介绍道。 地处月河、汉水交汇处的建民办忠诚村,距离安康城区仅有2公里路程。在安康至瀛湖快速干道未建成时,想要进城非乘船过渡方行。交通的阻塞,让这个近在城郊的小村失去很多发展的机会。2010年,作为30余年的基层支部掌舵人,刘瑞红看到了种植蔬菜能带领群众致富的渠道,便把村上的土地进行统一整理,建起了大棚种植“蔬菜”,再返租给农户,实行种植蔬菜统一防治、统一销售,成立了农民合作社,趟出了一条“产、供、销”相结合的发展路子。 2015年脱贫攻坚启动后,刘瑞红扳着指头算了算,全村在档贫困户仍有102户。如何让这些贫困户彻底脱贫?这既是邻里乡亲的愿望,又是使命性极强的政治任务。刘瑞红先把这102户贫困户全部纳入合作社,根据其自身的能力条件,给予租金免除,一些上了年纪和需要照顾孩子上学贫困户则让其在合作社从事卫生保洁、蔬菜包装等工作,还有部分贫困户则安排在蔬菜配送、分装、销售等岗位。“在帮扶贫困户工作中,村支部班子成员分工包抓,各负其责,有负责摸底的,随时掌握各贫苦户的信息,有负责指导技术的,有负责蔬菜销售的。”因户施策,力求精准是刘瑞红的目的。 在刘瑞红的带领下,截止2019年底,忠诚现代农业园区所覆盖的忠诚、冯家坝、罗家湾3个村共535户1185人顺利脱贫,人均年收入达到4500余元,远超过省下达的脱贫线3015元。“有些人刚开始从事蔬菜包装,后来觉得蔬菜销售比较赚钱,就自己开直销店。对此,合作社贫困户经营者予以支持,从门店装修、展柜、冷藏柜等设施提供保障。”贫困户汪金箭就是其中之一,如今,汪金箭已经在安康城区开了两个忠诚蔬菜直销店,吸纳了6名村民务工,还解决了该村一个孤儿贫困户的就业问题。 据介绍,像汪金箭这样在园区的带动下,走上脱贫致富的贫困户村上比比皆是。村民胡万近是无房贫困户,家里4口人,还有两个孩子上学。一场大病后,胡万近的日子更是举步维艰。看到村民们种植蔬菜发了家,胡万近一次性租了6个大棚种植蔬菜,如今盖起了梦寐以求的三间三层的小楼房。“租的棚子一分钱不要,蔬菜卖不出去了有合作社帮忙,多亏有个刘书记!”在刘瑞红的帮助下,还有很多贫困户改变了等、靠、要的观念思想。 “碰到价格低迷的时候,合作社会将蔬菜按照市场价收购,然后冷藏起来,以缓解市场,尽量减少损失。”刘瑞红用自己多年来积累下来的经验,帮着村民看市场,规避市场风险,指导他们合理选择确定种植品种,还深入田间进行技术指导。同时,为了提高整体种植质量水平,他给自己定任务,坚持每年引进3到5个抗病、抗药、绿色无公害的新的蔬菜品种,并实现了“提前延后”的种植技术,丰富了居民无公害蔬菜供应。在忠诚现代农业园区,仅通过南瓜根嫁接的黄瓜苗已达20余亩,“南瓜根系发达、抗病力强,嫁接后的黄瓜口感好、产量高”,刘瑞红介绍道。 “小打小闹不抱团发展不了,抱团了耍心眼也发展不了。”刘瑞红觉得不但要抱团齐心发展好大棚蔬菜,还要把大棚经济搞活。要想搞活经济还得依靠科技,于是,在刘瑞红的带领下,村里建起了职业农民培训学校,使农民综合培训成为一种长效机制。同时,为了提高蔬菜供给能力,带动更多群众脱贫致富,刘瑞红还在县河镇财梁社区、洪山镇石狮村、建民办月坝村、茨沟佛爷岩村等地又建起了6个蔬菜基地,带动2600余户近1万人通过园区务工走上脱贫致富路。 在带领群众致富的同时,刘瑞红还不忘回报社会。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天瑞塬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先后向建民办、大河镇、中原镇、紫荆镇、叶坪镇、大竹园镇、流水镇、汉滨第三人民医院、汉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建民供电所、建民敬老院等贫困村、移民搬迁社区、疫情防控单位捐赠菜花、西兰花、宝塔菜、青椒、白菜、土豆、萝卜、草莓等蔬果共计40余吨,合计金额20余万元,为疫情期间市区菜篮子工程提供了坚强保证。 通讯员 汪金波
一群大家眼中只会打疫苗的战士 春节本该是阖家团聚的欢乐时刻,但一场重大疫情突如其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汉滨疾控人迅速响应、沉着应对、果断施策,全部取消休假,坚守工作岗位。流调组、消杀组、健教信息组、采样检验组、后勤保障组,立即奔赴疫情现场,掌握重点人群第一手信息,早预防、早隔离、防扩散。一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战争立即打响! 扶危渡厄,医者担当;甘于奉献,大医精诚。到最危险的地方去,到疫情最严重的地方,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疾控人牢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誓言,坚守岗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部署,以精湛的专业技术、优良的医德医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看待疫情,科学防护,同抗疫情、共克时艰。 疫情还在继续,战斗就在眼前!为夺取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面胜利,你们临危受命、逆风而行,你们义无反顾、不惧生死! 流行病学调查、采样送检、消毒消杀、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哪里有疫情,哪里就有疾控人忙碌的身影。一份无悔、一份坚守、一份认真、一份担当。正是你们的默默付出,温暖了我们的城市,坚定了我们必胜的信心。 你们同样是父母的好儿女,孩子的好爸妈,爱人的好伴侣,同样是最容易被病毒感染的普通人;然而你们更是身着白衣的战士,不忘初心,勇担使命,冲锋在前,赤诚守护! 新春佳节,你们舍小家、顾大家,你们的家人没有因此埋怨,因为你们是家人的骄傲!请你们一定要加强自我防护,平安归来,因为还有更多的人需要你们来呵护! 一腔热血温故土,四季甘霖润家河。柔肩乐承千钧担,莫胜职守不退缩。初心无有半分忘,使命催我莫蹉跎。终身热立尽奉献,防控岗位唱凯歌! 让我们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实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实施监控抓拍处罚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经会议研究决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实施监控抓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通告: 一、所有机动车,行经安旬路口(东、南、北口)、汉江一桥南十字路口(南、北口)、影剧院十字路口(南、北口)、马坎十字路口(东、北口)、雷神殿十字路口(东、西、南口)、北门十字路口(东、西、北口)、东堤头十字路口(东、西、北口)、西堤头丁字路口(东、西、北口)、汉江三桥南十字路口(东、南、北口)、市委丁字路口(东口)、市人大丁字路口(西、南、北口)、巴山东路与文昌路平交路口(西口)、巴山东路与泸康大道平交路口(东、南、西、北口)、安康大道与黄沟路平交路口(东、南、北口)、以及其它实施分道渠化的路口,必须按照标志标线行驶方向分道行驶、各行其道,不准占用右转车道、非机动车道和其他方向车道,不准压线越道行驶。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将采取监控抓拍、摄像拍照等方式进行取证,并将车辆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一款之规定,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处予100元罚款,使用的违法代码为6023。 三、本通告自2019年8月1日零时起实施,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7月3日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接拨手持电话”、“吸烟”等其他妨碍 安全行车的行为实施监控抓拍处罚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经会议研究决定,对驾驶机动车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拨手持电话”、“吸烟”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实施监控抓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通告: 一、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行驶时不准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准吸烟。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驶时接拨手持电话、驾驶车辆吸烟),将采取监控抓拍、摄像拍照等方式进行取证,并将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以“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处予50元罚款、记2分(违法代码为1240);以“驾驶时接拨手持电话的”行为,处予100元罚款、记2分(违法代码为1223);以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吸烟),处予100元罚款、记2分(违法代码为1225)。 三、本通告自2019年8月1日零时起实施,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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