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欲邪行学处的一些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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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roha 楼主
提问者: 尊者,想请教您一个问题。对于在家居士来说,离欲邪行学处意味着不能与不适合的对象发生关系。在注释书中对不适合发生关系的对象有详细的解释。这里有一个问题,比如对男人来说,一个女人不在不适合发生关系的对象里;但这个男人对于这个女人是不适合发生关系的对象(已经有女朋友),这种情况下,对于这个男人是否有违反离欲邪行学处,注释书有解释吗?
尊者回答: 如果按照注释书的解释,無是男子或女人,與非不适合发生关系的对象发生关系,即不违犯离欲邪行学处。
當然,這樣的行為會有不善業的。
帕奧西亞多回答:男女朋友同居也算邪淫。
◎請問禪師合法年青男女朋友婚前的性行為是否算是邪淫,其果報如何?
答:是的。果報將使他們墮入地獄受苦,出來之後大多投生為女人。(081208 帕奧禪師釋疑:01:23:00)
提问者: 好的,尊者。有的贤友提出了疑问,比如一个男人自己已婚或有事实婚姻,但与独身没有保护的女性发生了关系。从注释书的解释,就无法说,这个男人违反了欲邪行。感觉似乎有些不合理。
尊者回答: 古代重男輕女,男子有主權,不用經妻子同意。依現代人認為有不合理之處,但業果法則就沒有不合理了。有時不犯戒是一回事,造業又一回事。
覓寂無權依照自己的意思來解譯或修改聖典原文。以上解釋是最近覓寂到新加坡的請示過一位緬甸尊者的。(迦納卡尊者 Ven. U Janakābhivaṃsa)
提问者:谢谢尊者开示。sadhu!sadhu!sadhu!
2019年08月17日 11点08分 1
level 8
梵行就是梵行,非梵行就是非梵行。
2019年08月17日 13点08分 5
level 11
lvroha 楼主
下面从帕奥禅师编著的《业的运作》中选一部分关于欲邪行的内容分享:
《增支部·十集·第一故思经》(A.X.V.i.7 Paṭhamasañcetanikasuttaṃ)
“有些人捨欲邪行,离欲邪行:对那些
[1] 母护者,
[2] 父护者,
[3] 父母护者,
[4] 兄护者,
[5] 姊护者,
[6] 亲族护者,
[7] 宗族护者,
[8] 法护者,
[9] 有护者[有夫者],
[10]罚护者,
乃至为花鬘所环绕者[已订婚],不会犯下如是行为。”
注释部分:
《法集〔论〕复注》(DhSṬ.ibid.,出处同上)解释说:法护者(dhammarakkhitā)即为同修所护者(sahadhammikehi rakkhitā)(《律藏·巴拉基格》的复注(Vin.PārṬ.303)解释说,这是指在同一位导师(eka satthā)座下修习的人,如涂灰遍行外道 (paṇḍaraṅgaparibbājaka)等。这个定义涵盖范围很广,包括任何宗教的信士。在佛陀的教法中,这包括比库尼、在学尼和沙马内莉。)罚护者(saparidaṇḍā):接近者会招致国王的杖罚(raññā daṇḍo)。
在《律藏·巴拉基格·媒介学处》(Vin.Pār.II.v.303Sañcarittasikkhāpadaṃ,“巴拉基格”又名“波罗夷”),佛陀举出了二十种不应前往的对象(agamanīyavatthu)。佛陀在该处解释说,有夫者即为“有护者”(sārakkhā)(指腹为婚者,或此处所说的“为花鬘所环绕者”),然后举出了另外十种已婚女性(为丈夫所护者),其中第十种短暂/临时者(muhuttika/taṅkhaṇika)是指妓女。因此,《法集〔论〕义注》(DhSA.ibid./E.ibid,出处同上)也给出了这十种已婚女性,并解释说,只有当女性是有护者、罚护者以及十种妻子时,女方才构成欲邪行。若是其他人而非丈夫监护的八种情形,犯者仅是男方,女方则不犯,相当于法定的强奸。犯者的对象德行越高,则违犯越重。《如是语·儿子经》(ItiA.iii5 Puttasuttaṃ)的义注进一步解释说,犯者激情愈高,违犯愈重。若双方都同意,则违犯稍轻(但仍是身不善业的足道业);若任何一方使用劝服或暴力,违犯则重得多。亦见下一个脚注。
欲邪行/通奸:〔现代语境下的〕“通奸”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然而,根据巴利圣典及其注疏对不应前往的对象(agamanīyavatthu)的解析,欲邪行不善业包括与配偶以外的任何人发生性行为(《圣经》称之为“淫乱”)。因此,它涵括:未婚者的性行为,不论其对象的情形如何;法定的强奸(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诱奸或侵犯对方的贞洁;以及强奸。然而,职业妓女属于十种妻子之一,即短暂者。不过,若该妓女已经有约,则接近她的任何其他人以及她自己均为欲邪行。
2019年10月11日 03点10分 9
@慕容炫明 就是基督教的圣经。这本书原书是英文编写的,这个概念怕英语背景的读者不容易理解而引用了圣经。中译本删掉这处也无妨。
2020年09月15日 15点09分
level 9
我觉得投生为女人没什么不好[哈哈]
2019年10月12日 12点10分 10
level 1
那请问,如果破了戒该怎样弥补呢,我受戒后一时糊涂破了欲邪行戒,请问我该怎么做才好
2019年10月13日 15点10分 11
重新受戒,以后尽量不违犯。
2020年09月15日 23点09分
level 8
帕奧西亞多回答:男女朋友同居也算邪淫。
2019年10月15日 01点10分 12
level 1
不太关心这方面,以为修行人若不慢慢断除男女欲望,怎能解脱,且这是积累欲望的业识,这是生死苦的根源......
但知道这种事对于众生强大难移,权说点不在行的,但是悟来的道理:
1.严格遵守社会人间法律,不侵害法律规定不许侵害的所有女性,这是不争的;就嫖娼这种事,既然国家认定非法,就尽量不触犯,至少会给自己找麻烦;
2.毫无疑问,无条件,严格遵守门里戒律;
3.属于男女双方你情我愿发生性关系,不得存在第三方法定(配偶等等等)受害者、苦主。重要!重要!;
4.属于男女双方你情我愿发生性关系之后,不得使一方成为受害者、苦主,也就是说你要为承诺的你情我爱,承担责任、后果,不能提起裤子不认账,活该谁让你粘女人呢。
5.严酷执行避孕,非法定家庭夫妻把生命带到世间你是在造孽!
有贤友说“梵行就是梵行,非梵行就是非梵行。”说的不错,各位早觉,堪忍,正精进。
2020年09月16日 02点09分 15
解释第四条,就是不能打着感情的旗号玩弄别人。
2020年09月16日 02点09分
其核心就是这种事本着不伤害相关男女,以及周边所有社会相关人员,不妨碍别人的,做前谨慎斟酌好了。
2020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我以为关心这种事的人依然是“大俗人”,以上回复也是针对这些人,至于真正修行想解脱的贤友们,你们看着办吧。
2020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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