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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百口莫辩,简单的说就是被冤枉,而被冤枉者无论如何都无法辨解得清的一种现象。
这种现象还相当常见,尤其在中国这样有长远文明历史的国家,更是这样。
这种现象的成因大概有三个,一个是被别人有心认定(包括无意和有意);一个是事情的根据与人的内心想法有关;一个是人的行为存在两面性(正看和反看)。
比如前不久看过一个例子,一个做儿子的认定他父母生他下来就是私心作祟,是想把他作为生财工具和养老依靠。
所以他要做一个啃老的,尽管是个穷啃老也在所不惜。
我相信他的父母是被儿子冤枉的,但能辨说吗?说不通的,这就是百口难辨的现象。
这种事情在夫妻生活中也是经常能见到的。
在上面两种现象中,双方关系还是比较密切的一种,若在关系疏远一些的人之间发生,那就更为容易。
人们有很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我看没有。我们常看到人在受冤枉时说,恨不得把心挖出来给别人看,要能之到就没问题了。
没根本解决办法,但想办法减少这种社会现象还是能做到的。
比如说,减少人们的疑心产生机会。疑心生暗鬼,是这事中我们所能针对的地方。
小孩子是极少冤枉人的,朋友间也是。说明了只要人民之间能和睦相处,或本着这个意念去看人,又或者持宽容的态度做人,都能大大减轻这类事情的发生。
不难看出,一些斗争精神强的人,一些爱憎特别分明的人,是特别容易犯这方面错误的。
我们都希望这个世界多一些美好,少一些丑陋,那就尽自己的能力去努力吧。
2018年11月15日 03点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