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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夕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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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总是这样。曲曲折折,生生死死。一道一道的坎,过去的人才有资格继续。我现在可以认定,我热爱文字,狂热的爱,深入灵魂。那该是注定的宿命,是必然的轮回。在我年纪还很小很小的时候,我识字很多——那多半是读童话书练出来的。有一天,我去老姑家玩。老姑的家很漂亮。妈妈去打麻将,我一个人在屋子里玩,很无聊。我跑到仓库里,找到了一本薄薄的,颇得不能再破的书。我草草看了几眼,却立即被吸引。那还是个会写“今天我在公园里拣了一亿块钱”的年纪。你可以想象那些词语,诸如“残阳如血”,“麦浪层层”,对我的震撼。我从来不知道,文字竟然可以演绎出如此震撼人心的场面。那种意境,本是我那个年纪不改理解的。大概是那天下午太无聊,我便生出了些不明不白的愁绪,或者是仓库的暗,和暖暖的阳光成了对比,我可以肆无忌惮的沉入幻想的境界。总之,在我懵懂无知的心里,第一次感受到文字,是有生命有性格的。那个闷热的下午,我把书翻来复去看了好多遍,竟不觉厌烦。那种奇妙的感受,那一刻周围的世界仿佛都已不岑在,只有我,在杂乱阴暗的小仓库里,零距离地接近文字,文字的生命,文字的魂,文字的爱与恨。我甚至听在他们细碎的谈话声。时间如同被施了魔法般,溜走,竟无半点声息。我沉醉在未知的神奇世界中,不知斜阳已偏西。此后的日子里,我的语文成绩如放进热水里的温度计,“噌噌”的往上窜,作文更是没有得过优等以下。我为荣誉而窃喜,更加执著的爱上了看书。三年级时,我做了一个梦。那个梦连续作了好多天。梦里有倾国倾城的女子和剑眉星目的那男子,绚丽多彩的魔法,奇妙的穿越时空之旅,如王子与公主般的纯纯之恋。于是我决定写下来。我攒了三天的零花钱,买了一个在当时看来比较奢侈的笔记本。下课的时候写,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摸着笔记本,就像抚摸自己的孩子一般,心里充满了柔软的甜蜜。可惜有一天,班里的几个男生玩耍,翻出了我的本子当武器打人。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第一次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吼了那个男生。全班同学都愣住了。那还是个男生以欺负女生为荣的年纪,一向谦和温顺的我,竟然敢!那个男生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刚想发火,忽然像是被什么下了一跳似的,乖乖地把本子还给我,低声低气地道歉。因为我哭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什么都不顾忌,泪水哗哗地往下流。大家都是小孩子,即使哭也带着撒娇的成分。还没有人见过谁哭得这么厉害,一点也不喊叫,泪水却像忘关的水龙头。那个本子被我撕成了碎片,永远的扔进了垃圾桶。事后得很长一段是时间,我都不明白我什么我会那么伤心。现在我明白了,那是一个孩子纯洁而脆弱的梦想,不同于在作文中豪情万丈地说,“我长大要当科学家!”,而是很认真地为它努力。像是呵护一株幼嫩的树苗。那时潜意识中最隐秘的窃喜,也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秘密。后来上了初一。一天,好朋友极力想我推荐一本书,幻城。一向笨嘴拙舌的好友,硬是把幻城说成了一朵花。带着很不屑的表情,我看了幻城。和所有人一样,我被震惊了。这真的是一个年仅十七岁的人写的?很久很久以前的灰烬开始复燃,我又开始写了小说。其实现在看来,我也可以写出那种的作品,也许具体相比还不如幻城。但幻城,是篇极品垃圾。那时候家里没上望,我写了几千字,那简直就是幻城的翻版。除了把名字改改。我很失望。一天看“爱子情深”看得我激动万分。想象中的男主角,就是you!子受辛。(什么?你不认识?你丫历史也学得太差了吧!上网查查。)·····························没写完,下次再写。
2005年10月30日 04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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