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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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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再过两天,就是大清国“修订法律馆”开馆办事整整一百周年的日子了。 自一百年前的5月15日始,修订法律馆奉诏参酌东西洋各国法典,会通中外,大刀阔斧删修旧律,订立新法,以图国家变法自强。 也是自那一天始,独步世界法律体系之林、延续千余年的中华法系逐渐解体,文明古国在“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一步步与“祖宗成法”决裂,出现了一大批三千年未有之新型法律,近代意义上的法律体系也由此在中国奠基。 但百年法律史并非平直的线形史。以保障人权为内核的近现代法律,犹如一朵温室里的玫瑰,须有适宜的文化土壤、稳定的社会温湿度方能茁壮成长。而百年的战乱、动荡乃至改朝换代,使得百年法制走上了一条命运多蹇的崎岖路。直至晚近的二十余载,法制之路才渐趋明朗、稳健。 就在几天前,北京大学法学院师生隆重庆祝了他们学院的百年华诞。法治国家须有法律专才,法律专才须有法学院校教化。梳理这所中国现存最古老的法学院校育才史,也可管中窥豹,呈现中国百年法制变革的一个侧影。 不过,纵览百年法学教育史乃至百年法律史,我们会发现,法律并不是只有专家才能产生兴趣的艰深技艺,它还是任何特定时代文化的一部分,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那一部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法律的用户。 再回首已是百年身。处在法制日趋开明的时代,我们要做的,就是不要忘记背后的,尽力争取面前的,向着法治的终点猛跑。“修订法律馆”开馆 公元1904年5月15日,北京城一年中的炎夏即将到来,这一天,一个和帝国气质完全不同的机构开始运作:清廷“修订法律馆”开馆办事。 修订法律馆进进出出的,有身着顶戴花翎的臣工,还有一群刚从海外归来的年轻留学生。馆中为首的是64岁的著名法律专家沈家本。 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这些人要做什么。他们是在修订帝国法律。修律大臣沈家本本拟告老还乡,未曾想修订法律馆的工作,竟使自己成为中国法制近代化的第一人。 当时,朝臣们上书言事已成风气,立宪派在各种场合表达了“不立宪,国将危亡”的预言。这一年距离辛丑之变已去四年,西太后痛定思痛,力行变法,实行新政。 此次新政涉及行政制度变革、变法修律、设新式学堂、废科举、实行新的财经政策等。沈家本和他的同僚们的工作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帝国要实行立宪政体,修订法律馆必须拿出章程来。 而如何操作却正处模糊中,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让清国官吏们找不到方向。1904年2月10日,日本人和俄国人打了起来,战场偏偏是在东北,爱新觉罗家族的宗庙均在那里,但这个皇室已无力制止。 修订法律馆开始紧张的工作。中华封建帝国的法律已历千年,但那时候的法律乃是诸法合体,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刑事与民事不分,在某种意义上,法就是刑。就在上世纪初,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这些能使现代人做噩梦的酷刑,还在大清帝国各地执行,并被视为天经地义。 修订法律馆要把这些全部改掉。于是,不仅受四书五经教育的臣子们对这个机构反感,就是那些开明的官吏,也认为修法将导致秩序和道德混乱。 同是科举出身的修律大臣沈家本,顶住种种压力,坚定地认为,只有修律才能建立一个现代国家,才能国富民强。 沈氏的努力以及修订法律馆的开馆办事,使大清法律改革从宣传启蒙过渡到实质性的操作,开启了中国近现代法制的百年进程。 百年法治梦想的前夜 1870年代,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看到两种不同使命的东方人:日本留学生和清国采购官员,他预言,30年后,前者会成为东方强国,后者将任人宰割。 预言不幸言中,日本留学生学习了法律和政治,回国后很快建立了君主立宪政体,而中国官员则热衷于洋务运动,20年后黄海交手,庞大的中华帝国不堪一击。 李鸿章开始艰难地思考自己失败的原因,在奉命出使西洋五国中,终于省悟:中国之落后,不在器物,而在制度。
2005年10月29日 20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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