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行政化的试药制度
中国宫廷医疗机构自隋代起日益庞大,宫廷试药制度也向更复杂的方向演变。隋代是否存在宫廷试药制度,文献记载不详。唐代则是中国宫廷试药制度史上的第二个高峰,这一时期奠定了此后历代宫廷试药制度遵循的基本架构。《新唐书·百官志》记载的试药制度,可以用兴师动众形容:“尚药局。奉御二人,直长二人。掌和御药、诊视。凡药供御,中书、门下长官及诸卫上将军各一人,与监、奉御涖之。药成,医佐以上先尝,疏本方,具岁月日,涖者署奏;饵日,奉御先尝,殿中监次之,皇太子又次之,然后进御。”
表1 《新唐书·百官志》所载唐代宫廷试药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