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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背后的故事—流行歌曲与方言 --------------------------------------------------------------------------------流行歌曲之所以流行可以有很多因素,但归根结底是两条:流行的歌词和流行的音乐。 人们常说音乐是没有文字的语言。这句话点出了音乐的一个重要属性:易融合性。来自欧洲的古典音乐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已经成了世界语;来自非洲的打击乐则以一种被称为“鼓点儿”的变通方式渗透进了几乎每一首现代流行歌曲之中;大名鼎鼎的摇滚乐是白人乡谣和黑人节奏布鲁斯的融合;爵士乐已经和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乐种融合过;来自中北美洲的“雷击乐”可以被中国的窦唯用来表现代沟;来自浮躁的七十年代的欧美重金属音乐可以被中国人用来表现悠远博大的唐朝文化……许多这类看似奇特的融合其结果却都十分完美,以至于一个从没见过外国人或者一句外语不会说的中国青年会把一首首带着“鼓点儿”的流行歌曲当作宝贝。这一点不能不让人怀疑所谓“坚持音乐的民族性”到底有没有必要,或者说有没有可能。 当然中国音乐元素被世界其它乐种采用的例子还不多,对此现象曾有一种解释,就是音乐的经济决定论,即经济上越强大的民族其文化(包括音乐)就越流行。这一理论的一个变通的说法是:如果现在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是汉族,那么现在的排行榜金曲可能会是“四面埋伏之第五十三号变奏曲”。这理论还有一个也许只是在逻辑学上才成立的反证命题,即一个民族的强大恰恰源自其文化,而中国的落后源自……但这已超出了笔者的能力范围,在此不作讨论。 但歌词就不同了。在当今这个世界语还只停留在研究生院的时期,歌词具有明显的不融合性。道理很简单:歌曲都是有内容的(内容深奥与否是另一回事),老百姓当中到底有多少人乐感好到只听音乐就满足了?恐怕不多。多数人需要知道一首歌到底是在唱什么才可能会去喜欢。 但这种“歌词的不融合性”还有一层更深的涵义。笔者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当一群人试图随着电台里播放的一首大家熟悉的歌曲哼唱时,笔者只会哼曲调,而老美们大都会唱歌词,尽管他们中的许多人都五音不全。但唱起中文歌曲来情况就不同了。尽管许多歌曲笔者都是多年未听了,但前奏一响歌词就从嘴边自然地流了出来,而且唱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这种亲切感是外文歌曲所无法具备的,即使很多歌的内容笔者也知道。我想这就是语言文化的力量。 许多音乐人早就注意到了这种力量。当年美国民歌界的开山鼻祖约翰·罗马克斯(John Lomax)“发掘”出了黑人民歌手“铅肚皮”(Leadbelly)之后把他带到了纽约,并为他组织了几次演唱会。“铅肚皮”有着浓重的南方黑人口音。许多人要他改一改,但罗马克斯宁可在每一首歌前亲自把歌词念一遍也不让他改口音,他认为“铅肚皮”的口音正是其魅力所在。 口音可以说是当年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四个长相英俊的英国青年唱着带有高贵的英国口音的流行歌曲,这不把美国女青年迷住才怪呢。口音也可以说是美国乡村音乐成功的原因之一。口音甚至带来了新的乐种。前面说过,美国摇滚乐是白人乡谣和黑人节奏布鲁斯融合而成的一种音乐。而一些黑人音乐家为了突出黑人文化的特点,把来自白人文化的旋律去掉,突出了来自黑人的节奏,再加上黑人所特有的口音与方言,形成了“饶舌乐”(Rap)。现在这种黑人口音已经成了除布鲁斯外黑人对美国文化的另一大贡献。 许多电影也成功地运用了这种“方言文化”。一个很突出的例子是“Pulp Fiction”。这部电影成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里面人物所说的带有口音的英语,所以她几乎是无法翻译的。其它还有“Fargo”、“Full Monty”等无一不是借助了方言的魅力。
2005年10月22日 11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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