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背后的故事—流行歌曲与方言
陈歌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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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背后的故事—流行歌曲与方言 --------------------------------------------------------------------------------流行歌曲之所以流行可以有很多因素,但归根结底是两条:流行的歌词和流行的音乐。   人们常说音乐是没有文字的语言。这句话点出了音乐的一个重要属性:易融合性。来自欧洲的古典音乐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已经成了世界语;来自非洲的打击乐则以一种被称为“鼓点儿”的变通方式渗透进了几乎每一首现代流行歌曲之中;大名鼎鼎的摇滚乐是白人乡谣和黑人节奏布鲁斯的融合;爵士乐已经和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乐种融合过;来自中北美洲的“雷击乐”可以被中国的窦唯用来表现代沟;来自浮躁的七十年代的欧美重金属音乐可以被中国人用来表现悠远博大的唐朝文化……许多这类看似奇特的融合其结果却都十分完美,以至于一个从没见过外国人或者一句外语不会说的中国青年会把一首首带着“鼓点儿”的流行歌曲当作宝贝。这一点不能不让人怀疑所谓“坚持音乐的民族性”到底有没有必要,或者说有没有可能。   当然中国音乐元素被世界其它乐种采用的例子还不多,对此现象曾有一种解释,就是音乐的经济决定论,即经济上越强大的民族其文化(包括音乐)就越流行。这一理论的一个变通的说法是:如果现在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是汉族,那么现在的排行榜金曲可能会是“四面埋伏之第五十三号变奏曲”。这理论还有一个也许只是在逻辑学上才成立的反证命题,即一个民族的强大恰恰源自其文化,而中国的落后源自……但这已超出了笔者的能力范围,在此不作讨论。   但歌词就不同了。在当今这个世界语还只停留在研究生院的时期,歌词具有明显的不融合性。道理很简单:歌曲都是有内容的(内容深奥与否是另一回事),老百姓当中到底有多少人乐感好到只听音乐就满足了?恐怕不多。多数人需要知道一首歌到底是在唱什么才可能会去喜欢。   但这种“歌词的不融合性”还有一层更深的涵义。笔者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当一群人试图随着电台里播放的一首大家熟悉的歌曲哼唱时,笔者只会哼曲调,而老美们大都会唱歌词,尽管他们中的许多人都五音不全。但唱起中文歌曲来情况就不同了。尽管许多歌曲笔者都是多年未听了,但前奏一响歌词就从嘴边自然地流了出来,而且唱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这种亲切感是外文歌曲所无法具备的,即使很多歌的内容笔者也知道。我想这就是语言文化的力量。   许多音乐人早就注意到了这种力量。当年美国民歌界的开山鼻祖约翰·罗马克斯(John Lomax)“发掘”出了黑人民歌手“铅肚皮”(Leadbelly)之后把他带到了纽约,并为他组织了几次演唱会。“铅肚皮”有着浓重的南方黑人口音。许多人要他改一改,但罗马克斯宁可在每一首歌前亲自把歌词念一遍也不让他改口音,他认为“铅肚皮”的口音正是其魅力所在。   口音可以说是当年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四个长相英俊的英国青年唱着带有高贵的英国口音的流行歌曲,这不把美国女青年迷住才怪呢。口音也可以说是美国乡村音乐成功的原因之一。口音甚至带来了新的乐种。前面说过,美国摇滚乐是白人乡谣和黑人节奏布鲁斯融合而成的一种音乐。而一些黑人音乐家为了突出黑人文化的特点,把来自白人文化的旋律去掉,突出了来自黑人的节奏,再加上黑人所特有的口音与方言,形成了“饶舌乐”(Rap)。现在这种黑人口音已经成了除布鲁斯外黑人对美国文化的另一大贡献。   许多电影也成功地运用了这种“方言文化”。一个很突出的例子是“Pulp Fiction”。这部电影成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里面人物所说的带有口音的英语,所以她几乎是无法翻译的。其它还有“Fargo”、“Full Monty”等无一不是借助了方言的魅力。
2005年10月22日 11点10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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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种借助有一个前提,即一个美国黑人费点儿劲就能听懂一个苏格兰移民的英语,反之亦然。这种语言上的共同性在我看来是美国流行音乐成功的关键之一,它为各种文化背景的音乐家们互相借鉴对方的音乐语言提供了便利,使得他们可以面对一个巨大的市场而不需要担心语言的不融合性。相比之下欧洲就明显吃亏了,以至于许多非英语国家的乐手们不得不唱他们不擅长的英文歌曲。   让我们再来看看台湾。五六十年代的台湾乐坛是由一些浓妆艳抹的所谓“歌星”和清一色翻唱英文歌曲的所谓“热门乐团”组成。直到1975年6月6日杨弦在中山堂举办的个人演唱会上唱了八首由余光中的诗谱写的歌曲并引起轰动,台湾才算有了自己的现代流行歌曲。请读者注意,这些歌以及稍后在台湾红了很长时间的校园民歌,其音乐大都是借鉴美国民歌的表现形式(吉它弹唱本身就是个舶来品),而这种形式已被听了多年鲍勃·迪伦式的美国民歌的台湾青年所接受了(音乐的融合性)。这些歌真正有突破意义的是她们的词。这是台湾青年第一次听到用流行曲式伴奏的诗歌,而韵律诗歌绝对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最独特的东西,杨弦从这里入手实在是太聪明不过了。   从更高的意义上讲,杨弦的这次演唱会第一次把中文引入了现代音乐,让中文歌曲摆脱了庸俗无聊的“靡靡之音”的形象,而开始唱老百姓真正关心的内容;同时他又让在青年们心目中最时髦的现代音乐改变了因外语而造成的隔阂感。这次演唱会应该说是现代中文歌曲的起源。从那时起台湾本土的流行音乐才算彻底把西洋音乐击败,并占领了大部份台湾流行音乐市场,甚至把大陆的音乐人压得喘不过气来。   这个“台湾现象”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台湾岛内大多数人都讲国语,不光在正式场合讲,私下里也讲。这使得国语歌曲和大多数听众之间的交流没有任何障碍。后来台湾音乐人意识到岛内还有许多讲台语的听众,就又开发出现代化了的台语歌曲,结果台语歌在岛内也获得了成功。相比之下,粤语歌曲在大陆的影响就没有台湾的国语歌大,虽然粤语歌进来的早,甚至还在青少年中掀起过一股粤语热,但终于败给了台湾歌曲。   美国和港台的流行歌曲工业的发展都没有经历过太多的语言障碍,因为他们都有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的语言。但大陆就不同了。咱们国家虽说有“普通话”,但除了北京,还有哪个城市的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是讲普通话的?你的朋友中有多少能讲不带口音的标准普通话?又有多少中国人是用普通话来思考的?虽然普通话被强制推行了这么多年,可真正把她当生活用语的人还是只占中国人口的极少数。大多数人听流行音乐都只能隔着一层。不管你是否意识到,不管你是否愿意承认,这个问题都客观地存在着。   这种普通话与方言的矛盾不仅使得流行歌曲与大众生活产生了隔阂,而且还对其它艺术的创造带来了负面影响。比如电影电视这个行业。你也许记得所谓“京味儿的电视剧”曾红过相当长的时间。但你想得起来还有别的什么用方言的电视剧产生过相似的影响?也许是北京的“电视人”沾了首都的光,但不能否认这与北京方言好懂有关。我不知为什么其它方言的电视剧那么少,如果是政府的干涉,那么这岂不是纵容不正当竞争吗?而且全国那么多方言以及她们所代表的丰富文化内涵不就被遗失了吗?   作为一种专家制定的,面向全国推广的语言,普通话庄重有余而生活化不足。我想所谓“京味儿”在电影电视中的流行就是钻了这个空子,因为京味儿其实是一种方言,她同全国所有其它方言一样,经历了历史的演变和生活的沧桑,融汇了历代老百姓的智慧,成了一种生活、一种文化的象征,并且和书面的中文一样,成了中华文化的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丢了她实在是一个大损失。
2005年10月22日 11点1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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