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征求意见稿] 红楼梦吧吧规修订2017
红楼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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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吧吧规修订2017
作为红楼梦吧管理依据,本吧规包括如下七部分内容:
一、发帖规则
二、删帖,封禁及黑名单条例
三、吧主条例
四、涉外纠纷处理原则
五、关于投诉相关规定
六、关于超级会员禁言之规定
七、其他条例或说明
详细条款如下:
一、红楼梦吧发帖规则
1、严格遵守《百度贴吧协议》,禁止使用污言秽语及敏感词语。
2、红楼梦吧是以《红楼梦》为主题的文学贴吧,发帖应以原著为基础,同时兼顾一些与《红楼梦》相关的文学艺术作品。
《红楼梦》原著指各种脂本石头记和120回《红楼梦》。
与《红楼梦》相关文学艺术作品指有关红楼梦时期风俗文化人物历史事件。以及同时代文学艺术作品横向比较,红楼梦作者与古今中外小说家思想艺术比较。等等。
3、主帖须有具体内容,至少200字以上。或者主贴不足200字,但能引发热烈讨论,且发帖者积极维护。不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者视为水贴。
4、单纯提问(即主贴只有一个问题)请发到“提问专用楼”。
5、为保护知识产权,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请在原创帖前加【原创】或自己ID简称的前缀,如【7撒】【古风】等,转帖前加上【转帖】字样。
6、灌水集中水楼。严禁以各种理由发盖楼帖。
7、原则禁止过度解读红楼梦人物。
《红楼梦》是伟大的语言艺术巅峰之作,作者的批评也批的优雅,赞美也赞的含蓄。借作者之名行黑吹之事,即夸大作者所用词汇过分褒贬人物。比较来说,黑的判定应更为严格。试详细解析并判定黑贴标准如下:
《红楼梦》中主要塑造的是一批优秀的女子。理由主要有两点:第一,红楼梦作者开篇第一章已明义:“当日所有之女子……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此应是作者本意;第二,学术界中的大多数学者认为《红楼梦》是一部优秀女子的赞歌和挽歌。基于这两点,红楼梦吧遵循作者本意和学术界大多数学者的意见,大致将《红楼梦》中的各女儿定义为正面的人物。
但,我们也意识到世界大千之众,每人的想法和解读方法不尽相同,如果强行限制或规定解读人物和情节,反而禁锢了思想,扼杀新颖的思维。除此之外,红楼梦作者力求塑造真实的人物性格,所以即使是正面的人物也有某些缺点。基于以上两个原因,所以,我们也应容纳不同的想法和声音。如果有任何吧友认为红楼梦中的任何一位女子为反面人物,如有足够的阐述、理由或文本证据,吧务则秉“兼听则明”的原则,只要同时满足了以下条件的帖子,均判定为不是黑帖。
条件1. 阐述或解析需满足500字(不包括红楼梦原文)。
条件2. 不带任何侮辱性的字眼(可以有贬义的词语)。侮辱性字眼包括但不限于:婊,货,逼,痞……等等(对于没有列出的侮辱性字眼,吧务持有判断的权利)。
另注:如果帖子引起激烈反应,发贴者应礼貌回复。其他吧友有任何人身攻击现象,均应交由吧务处理,发贴者不能进入回骂状态;如果发贴者对其他吧友进行人身攻击,轻者警告,重者有可能导致删帖。
8、禁止针对吧友发帖。也禁止发任何牵涉吧友个人与《红楼梦》品读无关的品质,性格,行为模式等内容。本条强调的原则是【只论观点不论人】。
如果诸位吧友在红吧里阅读到任何与你观点不符或相反的帖子,又不愿意跟帖反驳或者被原发贴者排斥删贴等,打算自己单独开一贴进行阐述,单独开的帖子需满足以下条件:
条件1. 标题中不可列出吧友ID。因为你要反驳的是【某观点】而不是【某人】。针对人会造成不必要的冲突,这条要求的目的是希望大家做到【对事不对人】。
条件2. 请礼貌反驳,不要出现人身攻击某人或某个团体的现象。比如,直述“我不同意这样的观点”或“这样的观点非常偏颇”都是非常合适的用语,但“XX粉或XX人就是这么丧心病狂”,或这样的用语则判为违规,原因有二:一,因为“丧心病狂”本身为人身攻击;二,XX粉或XX人是针对吧友或某个团体的攻击。这里只是典型举例说明,吧务持有判断是否有人身攻击或针对吧友的权利。
条件3. 可在帖子内(不是标题中)艾特你反驳的观点的主人,但被艾特的吧友有拒绝交流的权利,他/她只需明言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结,则不可继续艾特或回复。如有任何后续想法,在单独一楼中写出即可。
二、删帖,封禁及黑名单条例
删封及拉黑原则是:【就事论事】【同类可比】【一视同仁】【能不删就不删】【能不封就不封】【首次从轻】【累次从重】
1、不符合《红楼梦吧发帖规则》的帖子删除。
2、【贴吧足迹】图文一概删除。
3、一天内发帖5贴以上且均不足200字者视为刷屏,首次警告删除,多次封号。
4、主贴或回复有含沙射影、阴阳怪气等行为,删除并警告,不改者封禁。
5、钓鱼贴,刻意误导贴,删除并封号。恶意挖坟者,封禁并拉黑。
恶意挖坟指不以交流讨论为目的,无视原贴内容,无严肃回复,仅是简单顶起很久前旧贴。或者大量顶起旧贴占据首页版面。
6、禁止使用不文明头像、ID,侮辱红楼人物及吧友等。禁止色情、暴力等签名档,坚持使用者删帖、封号。
7、对吧友观点持不同意见者,可以跟帖辩论或自己发帖阐述。禁止违反对方意愿硬性@吧友而发帖,首次删除警告,不改则封禁。
8、任何人都有拒绝继续沟通【免打扰】的权利。也即【不争】的权利。禁止与宣布【不争】者强硬辩论。
9、有人身攻击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可警告直至封禁。
所谓“人身攻击”,即造谣污蔑、辱骂及揭他人隐私等,含针对吧友、演员、导演、作家、粉丝团体等。
辱人父母者首次封禁十天,以性别攻击女性者首次封禁十天。再犯加倍。牵涉此类内容即视为隐性攻击,至少封禁一天。
10、仿冒会员ID和红吧、吧务吧名称者封禁。
11、暴吧者永久拉黑。
12、辱骂他人及其亲友长辈者拉黑3个月。
13、刷屏强制推销拉黑2个月。
14、本吧内被封满三次者拉黑1个月。
(说明:大吧封禁权限分别为1、3、10天,小吧权限1天。仅大吧有拉黑权限,小吧可根据日常工作建议拉黑某ID。 )
三、吧主条例
1、大吧的产生由百度和原吧主任命。大吧应对自己任命的大吧负责。
2、小吧的产生可以自荐,吧友推荐,大吧举荐。需所有大吧同意,公示一周后任命。
3、大吧主要职责是管理贴吧正常运行,助力贴吧良性发展。甄选精品贴。组织各种活动。处理红楼梦吧内外事务。
精品水平体现贴吧实力。甄选精品也是红吧重中之重。红吧加精方式为三位大吧均可独立加精,在加精同时留言给发贴者,并附加加精理由。
4、小吧的主要职责是删除本贴吧内的违规贴,负责吧内的内容整洁。小吧主须勤谨负责,忠于职守。
在处理一般性问题时(不涉及人身攻击,侮辱,诽谤,侮辱吧友家人或父母……等严重犯规行为时),吧主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理,在警告无效或者再犯时,给予封禁处理。
涉及人身攻击,侮辱,诽谤,侮辱吧友家人或父母……等严重犯规行为时,可以不用警告就处以封禁。
5、大吧负责管理小吧。小吧一周无处理吧务后台记录由大吧提醒,二周无处理后台记录视为离职。
6、吧主处理纠纷贴,删帖封号需在置顶的【吧务处理楼】建立记录并@涉事吧友,以备被删帖封号者质疑或者申诉。
如果吧主时间允许,可在封号处理决定发布后,延迟两个小时操作,给被封号者提供自我申诉时间。本条不做硬性规定。
7、大小吧主处理事务须客观公正,勿以个人喜恶而删帖,勿因个人恩怨而封号。
8、吧主每月至少发一篇品红文章。
9、大小吧主均需遵守《红楼梦吧吧规》,百度贴吧《吧主协议》及《贴吧协议》。
四、涉外纠纷处理原则
1、红楼梦吧欢迎所有红迷入驻,友好探讨有关于《红楼梦》的问题。
2、本吧不欢迎任何以攻击吧友为乐、破坏红吧文明理性氛围的恶意行为。
3、以外吧为场地,攻击红吧、破坏红吧的本吧会员,一经发现封禁十天。若能及时删除帖子消除恶劣影响,可视情况予以解封;拒不停止损害行为者则封至其停止损害为止。
4、本吧会员,因在红吧的矛盾导致在其他吧被人身攻击、辱骂的帖子,可以在吧务楼投诉,吧务根据事实情况予以处理。因本吧争议,吧友在其他吧进行辱骂挑衅报复者,按照本吧的吧规予以处罚。
五、关于投诉相关规定
1、吧友发现红吧有违规现象,可以按照规定在【吧务处理专用楼】进行投诉,投诉贴前缀表明【投诉】字样,可以从吧务处理楼2楼复制粘贴@所有吧务,以便在线吧务及时处理。
2、吧务在12小时以内处理投诉。如无异议,按照处理结果即时生效;如投诉者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异议,由三位以上吧务(必须有一位没参与最初投诉的大吧参加)公开讨论后由处理异议的大吧重新确定处理结果。
3、吧友与吧务有私人恩怨,担心吧务趁机打击报复者,可提前声明规避吧务参与处理,但不得指定吧务处理。每位吧友仅可规避两位吧务。
4、被吧务删封的ID,在申诉中凡辱骂吧友吧务的,加重处罚。
5、吧务回避制度。当吧务与吧友在辩论中因观点不同发生纠纷,吧务要主动避嫌,此纠纷由其他吧务处理。
6、投诉帖处理中无关吧友禁止参与。
六、关于超级会员吧务禁言之规定
本来吧务行使会员禁言,也是其正常的权利,但由于吧务身份的特殊,可能会与被禁言
者出现必要的吧务处理事宜,这方面的问题做出以下解决方式:
1、被禁言者如果有违反吧规的行为,任何吧务(包括禁言的)都可以先行使吧务权力,将其进行删封,并且在其咨询该行为是谁操作时,由该吧务或者其他吧务及时告知操作人。
2、被禁言者若投诉该吧务,该吧务作为被投诉者可参与提供证据等发言,由其他吧务处理。
3、被禁言者的其他与该吧务无关的咨询、投诉等贴子,因为被禁言者不能与该吧务对话,该吧务不得处理。如果其他吧务不在等原因需要该吧务处理时,该吧务需要先解禁才能予以处理。
4、吧务在处理投诉中,不得有使用超级会员特权禁言吧友行为。
七、其他条例或说明
1、举报投诉等请到【吧务处理专用楼】。
2、大小吧处理吧务均在【吧务处理专用楼】,方便大家查看、质疑、询问等。
3、新人报到请到【新人报到专用楼】,新入会者可入楼自我介绍,不再另外发帖。散布红吧中的“报到”“求罩”等贴删除。
4、作品申精请到【申精专用楼】。
5、查找红楼梦资料可到【红楼梦资料】专楼。
6、小尾巴必须小,以两句诗或一句话为宜,最多不超过30字,携带广告链接或是视频链接者,吧务可酌情删除相关楼层。
7、尊重前任吧主劳动成果,对从前的帖子不作处理——不加精,不撤精,不删除。
2017年03月23日 23点03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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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2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0欢休0 比上次长了许多,我先看看,再消化一下,如果有意见再告诉你[乖]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jeenny1109 不急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level 15
0欢休0 楼主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3
关于前任肯定的可以长期更新的系列栏目(比如【民间采访】),现在的吧务组是否也要全盘否定?
2017年04月09日 13点04分
level 15
0欢休0 楼主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4
[玫瑰]
2017年04月01日 02点04分
暂时想不出其他提议,以后有疑问再发言[玫瑰]
2017年04月01日 02点04分
level 15
0欢休0 楼主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5
level 15
0欢休0 楼主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6
level 13
呃……这次太长了,需要精简啊。像一中的7、8条内容很好,但是太长。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7
[不高兴]你真会挑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回复 jeenny1109 :精简一点总是好的[吐舌],现在贴子里经常有人回复'太长不看',像吧规,要是太长看得人可能更少。[笑眼]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Truth_Lover 大部分人都不需要细看这两条。因为大部分人都不黑不吹不攻击吧友。。。[吐舌]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Truth_Lover 有没有清楚的规矩是吧务的责任,有了清楚的规矩不看,是吧友自己的责任。到时候攻击了人,是没有借口可以找的。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level 15
等于没变[吐舌][吐舌][吐舌][吐舌]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8
说我小心眼也好,记仇也好,我就是认为嘴欠的人没必要忍他。既然吧务不认可“对嘴欠的人”进行处理,那我坚决捍卫我反击的权利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到时候就别说我辱人父母了,十八代祖宗我都让他保不住[阴险][阴险][阴险]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云紫茉 二(9)更改参考了你的意见。或者你亲自来定义【嘴欠】
2017年03月24日 00点03分
@0欢休0 就是不熟的人不要主动说人家是非。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level 13
像第七中的第6条也可以精简的。我觉得可以改成【6、小尾巴必须小,最多不超过30字,严禁携带广告或视频链接。】。 小尾巴怎么好,让吧友自己选就是,只要不违规就行。小尾巴带了广告,吧务不仅可以删,还可以封。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9
合理
2017年03月24日 02点03分
level 15
吧务如何处理阴阳怪气挑衅的人?吧友忍着?忍不住回击就关吧友小黑屋来显摆一下自己多么的公平公正廉明正经?如果吧务放任挑衅者横行,我将誓死捍卫我反击的权利:谁挑衅我我就骂谁!骂他十八代祖宗[阴险][阴险][阴险][阴险][阴险][阴险]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10
level 15
吧友愿意因为种种原因让步是吧友善良,可不是顺民[冷][冷]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吧务应该维护吧友不受挑衅的权利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11
各种禁止即保护
2017年03月24日 03点03分
@0欢休0 你是说什么都是吧务说了算?吧友有没有被伤害,凭什么吧务说了算?
2017年03月24日 03点03分
@云紫茉 那你可以参与增加【禁止项目】,既然你特意强调挑衅,我们可以尝试定义并解释挑衅行为
2017年03月24日 04点03分
@云紫茉 【吧友有没有被伤害谁说了算】这个问题也可以讨论。百度又不是只有红楼梦吧,即使现实中,也不能单方认定伤害成立并实现索赔
2017年03月24日 04点03分
level 15
应该执行“谁挑衅谁负责,谁惹事儿谁受着”的原则,没有道理有人阴阳怪气却让吧友为他们买单。你写进吧规吧友自然遵守,你不写进去就别怪吧友回击。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12
阴阳怪气是个很主观的词儿。无法定义。
2017年03月24日 03点03分
@0欢休0 污蔑他人出轨,哪怕是用问句说出来,也是恶意满满的阴阳怪气
2017年03月24日 03点03分
@云紫茉 【会不会】,所以是【牵涉攻击吧友行为】
2017年03月24日 03点03分
@0欢休0 你就说:挑衅者被被挑衅者骂,被挑衅者骂人不对应该处理,挑衅者作为挑事之人,应该处以三倍于被挑衅者的处罚。这一条没有道理?
2017年03月24日 03点03分
level 15
目前看来,你们充分保护了挑衅者挑衅之后不被骂的权利,却没有保护普通吧友不被挑衅的权利,那我是否可以认为:这背后,其实有权、情、钱的交易?[冷][冷][冷][冷][冷][冷]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13
不知所云
2017年03月24日 03点03分
@0欢休0 假装不知所云
2017年03月24日 03点03分
@云紫茉 不知道哪一条【保护了挑衅者挑衅之后不被骂的权利】
2017年03月24日 03点03分
@云紫茉 更不知道骂和被骂都是权利
2017年03月24日 03点03分
level 13
五中的第6条,我建议,吧友吧务均可请一名吧友作为辩护人,其他无关吧友禁止参与。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14
其实我认为辩论不需要禁止他人入内,只要说的有理,又何必呢?禁止捣乱是对的,但禁止他人发表意见?禁止了如何保证吧务不使用车轮战?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回复 云紫茉 :吧务可以叫一名吧务或吧友帮忙,吧友也可以请一名,我觉得对等就好。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Truth_Lover 我认为可以不限制,限制的话吧务车轮战你根本没办法╮(╯_╰)╭。比如这个吧务说,让其他人处理,你又得把之前说的话车轱辘话来回说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回复 云紫茉 :你说的也有理,吧务处理楼本来只有一个,禁止吧友发表意见好像没什么理由。现在吧务集中在一个楼里处理,或许不会像在吧务吧那样,我建议这一条暂缓实行的好。以后出现像吧务吧的情况再增加比较好。@0欢休0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level 15
罚的很严,列出来就要坚持做到,再有,如果封了某人,这人上小号继续骂如何处理?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15
狐狸哥,早上好!我认为见一个封一个就好[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谁骂人封谁呗!当然,因为被挑衅所以骂人的,挑衅那个三倍处罚,这才是公平
2017年03月24日 01点03分
五(4)不对小号单设标准。表明身份就视为同一事件同一人。
2017年03月24日 02点03分
@0欢休0 那那些不表明小号身份的如何处理?这样的吧规是说,谁说实话谁是傻蛋呗?[滑稽][滑稽][滑稽]
2017年03月24日 04点03分
@云紫茉 不表明身份的小号禁止参与纠纷。无关者。。。
2017年03月24日 05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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