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又一次引起的争议! 车停在家门口!被动撞死人?赔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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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家住江苏江阴月城的陈先生,真是觉得很委屈,停在自家门口的车,居然“撞”死了人!自己还因此被死者家属告上了法庭,要求巨额索赔。
事情是这样的,岁末年初的一天晚间,朱某与一众朋友喝完酒后,驾驶着电瓶车回家,当时已是凌晨一点多,朱某喝得醉醺醺,电瓶车开得歪歪斜斜,不慎撞到了陈先生停在家门口的轿车,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大队作出的事故成因分析意见书,载明“死者朱某由于颅脑损伤死亡,送检的朱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其含量为2.40mg乙醇/ml血液;朱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原告坚持认为,陈先生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原告据此当庭向陈先生索赔四十余万元。
陈先生觉得很冤枉,他表示,自己每天都这么停车,而且车辆离村道还有五六十公分的距离,根本不会影响电瓶车的通行。承办法官现场勘察情况,确定陈先生将车停放在自家水泥场地上,确实与相邻的村道之间存在一定的间距。
那么陈先生还需要担责吗?
尽管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法官解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陈先生需在无责赔偿范围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又因陈先生在保险公司承保了商业险及不计免赔险,他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经过计算,最终,法官做出了由保险公司赔付原告亲属10万余元的判决,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除了停着的车“撞死”人的,我们经常还能看到司机紧急停车开车门出事的,这种“开门不
慎”的过失也会让正巧经过的骑车者摔伤甚至是身亡。那么,对于此类的交通事故,机动车司机应如何担责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启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交规学习中,要求驾驶员下车前必须观看后视镜。因此,这类案件中,车主是违反法规的行为,应付全部责任。
在这提醒大家,开车莫喝酒,即使你驾驶的是非机动车,也可能对自己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除此之外,上下车时也要观察周边的车辆和行人,避免疏忽大意造成严重的后果。
2017年03月20日 02点03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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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标准的二楼
2017年03月20日 02点03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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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0日 02点03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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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0日 02点03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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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赔偿10%,处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吧,反正都是保险公司来负责的,对于本人来说就只有一部分上浮险的损失,死者为大
2017年03月20日 02点03分 8
最烦的就是死者为大这句话
2017年03月20日 16点03分
你这煞笔最大了[阴险]
2017年03月21日 01点03分
下一年保费增加找谁说理去?
2017年03月21日 0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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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撞死人附的全责好吗?跟这案子完全两种情况
2017年03月20日 02点03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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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撞到电线杆子上可以去讹诈电业局,摔死在马路上可以去讹诈公路局。我他妈车被刮花了没找你要赔偿反而赔了你十万,真是个神奇的世界
2017年03月20日 02点03分 10
@duanda1132009 以后电线杆子都包海绵吧😄
2017年03月20日 15点03分
回复 duanda1132009 :他这死一下能赚一个亿,从交通部,电业局,电线杆施工单位,做鞋子的,给他妈接生的,捅他妈那个都可以一起赔偿
2017年03月20日 16点03分
我们这有个人去钓鱼,结果把鱼线甩在高压线上了,直接电死,他们全村出动把市zf跟电业局的门堵了,要了几十万
2017年03月21日 00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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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法律真是神奇
2017年03月20日 02点03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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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城?芙蓉过去就是啊
2017年03月20日 02点03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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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过来再去告他撞了自己的车,车辆维护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关键是要请古美门森森。
2017年03月20日 02点03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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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神奇
2017年03月20日 02点03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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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撞死在我车上 导致车子2手贬值 这部分损失谁负责? 无责就是无责 搞这种法律出来反而会引出更多问题
2017年03月20日 02点03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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