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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龄问题研究中心 陈谊 郭南方 陈功 吴晓甜 10/12/2005 14:47:36 一、认识 正确看待老年空巢家庭和空巢老年人问题,充分认识分析老年空巢家庭的特征和空巢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明确社会帮扶策略和思路,确定帮扶重点,首先必须澄清如下认识: 1、空巢家庭的大量出现,是社会经济进步和现代人口结构发展的必然,是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提高的表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北京市老年空巢家庭规模和比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将不断增加,客观上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预期寿命的提高导致高龄老年人数量的不断增加,丧偶和独居老年人的数量也相应增加;住房条件的改善也使得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成为可能。主观上是由于观念的转变,老年人和子女趋向于独立生活,追求个人生活质量的提高所致。 2、老年空巢家庭中存在困难家庭,但是老年空巢家庭不等于问题家庭,空巢老年人也不等于问题老年人。 “空巢家庭”并不必然导致问题,关键在于我们能否正确认识和对待空巢老年人家庭。特别是占空巢家庭2/3的夫妇户,他们具有较高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经济收入和较强的生活独立性,对子女的依赖性较小,生活状况好于其他的老年人,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把空巢老年人视为弱势群体。 3、老年空巢家庭内部存在明显的差异,尤其要关注独居老年人的生活状况。 在对空巢老年人的特征及养老需求进行比较分析发现,独居老年人在经济支持、健康医疗、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面临的问题比夫妇同居老年人更为严峻。即使在许多空巢老年人总体看来有优势的方面,诸如年龄构成较轻、文化程度较高、经济收入水平较高等,独居老年人的境况也不容乐观,独居老年人相对于其他老年人明显处于劣势。 4、老年空巢家庭和空巢老年人问题的实质是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滞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养老的功能出现了削弱和转移,老年人养老的需求不仅仅局限在家庭内部,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层次提高,对社会服务的要求增多,而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滞后,不能够满足老年人及其家庭的需求,问题就集中反映在对社会化养老服务要求比较高的空巢老年人身上。老年空巢家庭和空巢老年人问题是否突出是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水平的晴雨表和风向标。 5、在对空巢老年人的帮扶上要始终贯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两方面着手解决空巢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一是引导市场,逐步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维护空巢老年人家庭的独立,尽可能延长老年人在家养老的时间,以减轻社会养老的负担;二是发动社会力量,利用有限的资源,重点帮扶独居空巢老年人。 二、对策 由于空巢老年人家庭的增多是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体现,同时也是空巢老年人独立意愿的体现,因此,各级政府要在维护空巢老年人家庭独立的同时,在为空巢老年人家庭养老提供支持上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和社会一起,共同提高空巢老年人实现独立生活的能力。 1、稳定并逐步提高空巢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增强空巢老年人的经济支持力。 (1)保证老年人正常的收入来源,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在社会分配机制中充分考虑到老年人能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保证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稳步上升。 (2)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履行赡养老年人的义务,给予老年人必要的经济支持。 (3)建立老年人财产的合法转移途径,尤其是老年人拥有的住房等不动产能够通过抵押、租借等方式转化为老年人可支配收入,拓宽老年人的收入来源。 2、提供健康和医疗支持,延长健康预期寿命,提高空巢老年人生命质量。 (1)积极发展老年医疗保健事业,结合医疗体制改革,真正把医疗工作的重点转向预防为主,在卫生资源分配上向公共卫生倾斜,做到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
2005年10月12日 06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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