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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日子,大家都在讨论吧规制定的问题,气氛热烈。我的看法是:纵览各国Constitution,有钦定、民定和协定(皇帝和民意代表协商制定)。龙吧的吧规,应该参照哪一种形式?如果是后两种,柳先生的意见应该要征询的,问题是龙友关于吧规的意见如何收集整理集中?如何加以修缮完美?我这里严肃声明两点:1、任何没有征求和吸纳柳先生指导意见的吧规,对我没有效力。2、任何没有经过柳先生书面签署的吧规,对我没有效力。(555,丑话好严肃地说在先哈!)
2008年10月21日 14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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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看龙友讨论吧规的内容,主要是封杀那些辱骂、闹事的人,于是,吧规基本上相当于一部criminal law。问题是没有Constitution,criminal law效力从何说起?凭什么处罚?凭什么决定处罚的程度?处罚又要经过哪些主要程序?如何保证处罚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让各方对处罚的最终结果都能基本接受?如果吧规的运行不能保证基本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也许比没有还要坏。所以,我觉得还是应该先制定Constitution,即便是一个粗略的Constitution大纲,简单的约法三章,也把处理龙吧各种事务的基本指导原则、基本价值取向给确定下来。
2008年10月21日 14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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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各方对处罚的最终结果都能基本接受——我并不强调特别照顾被处罚人的满意度,也就是说让大部分龙友都认可就行。criminal law :打击fan zui 的那个法Constitution:根本大法百度抽风,所以用英文代替,没有办法
2008年10月21日 14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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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人家要收钱的,而且会被他的御用自我律师炒作,说什么自己是为明星粉丝制定规矩的“国内第一人”。这不是给人家提供广告素材吗?还是我们和柳先生亲自商量着办吧,为他节约一点银子也是应该的。
2008年10月21日 14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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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我不过是一个形象比喻而已。我是说吧规的基本原则必须明确,价值取向必须声明,也就是堂堂正正,亮亮堂堂,既然要执法,就要保持公正,接受大多数龙友的检验,树立吧内执法的公信力。明确这些基本原则(虽然其有相当的弹性),主要是为了昭示我们龙吧里是注重讲理,注重公正的,执法是经得起群众检验和时间考验的。希望不要被你偏差理解了哈!
2008年10月21日 14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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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个玩笑,要求柳先生亲自制定龙吧的钦定Constitution大纲,如毛爷爷1954年亲自在杭州制定新中国第一部Constitution一样。完成之日,以龙吧(2008)1号文予以公布——奉天承运,柳先生诏曰:!#¥……—*())%^&
2008年10月21日 14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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