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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变二二一
楼主
看大家对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之举颇多争议,有观点认为四十万赵军必须得死,以杀止战,抽去赵国最后一根脊梁制其征战,以避免放虎归山,防赵军卷土重来致秦赵两国再陷兵戈之乱.这种观点有战略上的高度,借用商鞅之言,是大仁不仁.还有一种观点补充,四十万降卒光供给就成问题,秦军自身粮草不足,还受四十万降卒拖累,就算赵军原本不反,但人饿慌了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的.不杀,隐患甚大,杀则千古骂名,权衡利弊还是当下最该顾及,所以还是杀吧,一杀四十万!这属于临机决断,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但我以为,也许白起犯了军人死板的毛病,杀伐管了,但遇此二难选择只知道生或死两种选择,难道就没第三种选择了吗?既然要一战弱赵那四十万赵军就没必要再完壁归赵!断其手足如何?许其活命,但留下手足,以确实保证赵军战斗力永远消失,四十万残肢断腿总不比四十万颗头颅更血淋淋更残无人道吧?何况,四十万伤残兵士归赵一来可警示赵人不得再战,二来把包袱甩给了赵国,这几十万既不能耕作又不能征战的伤残兵士将让赵国把大量国力用在善后上,赵国依然一蹶不振!最后一点尤其重要,白起也不必背负”人屠”恶命,保全降卒性命也算尽了人道,就算有堆集如山的残肢断腿也最多只能证明战争的残酷.可白起为何不做折中选择!?难道果真有意杀之,杀人已经成为了一种宣扬武力震慑敌国的重要手段?!
2008年10月02日 1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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