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乡规划局公告
爱同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4
m6979 楼主
http://m.sp.uczzd.cn/webapp/webview/article/news.html?app=uc-iflow&aid=3475219034977224492&cid=100&zzd_from=uc-iflow&uc_param_str=dndseiwifrvesvntgipf&recoid=&rd_type=reco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2008年以后经修复的四合院及仿古建筑,凡未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改、扩建的建设行为(包括采光玻璃罩棚、彩钢板房等),违反《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限各单位和个人有此违法行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擅自建设的违法建(构)筑物。
如逾期不自行拆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实施强制拆除。
大同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9月28日
2016年09月27日 22点09分 1
level 15
尽管来的晚了,还是很有必要的。
2016年09月27日 23点09分 3
level 11
为什么当时不强调,现在,劳民伤财。唉[不高兴]
2016年09月27日 23点09分 4
level 13
限期整改
2016年09月28日 00点09分 5
level 14
赞,虽然晚了!
2016年09月28日 00点09分 6
level 9
该处罚就处罚!
2016年09月28日 00点09分 7
level 14
赞!
2016年09月28日 01点09分 8
level 11
赞,只有这样才会有特色,有好多已经破坏了,尤其个别审美弱智随便喷涂别的色调,拆掉门窗破坏严重,其实是目光短浅,看看平遥无论是修复的还是仿古的都保持本色,大同有个别土鳖可不这样,加大力度整治吧,但愿不是一纸空文!
2016年09月28日 01点09分 9
level 11
如果不管理,又是四不像,一定保持修复后原貌
2016年09月28日 01点09分 10
level 16

2016年09月28日 01点09分 11
level 11
早应该应该重视这样的问题!
2016年09月28日 07点09分 12
level 10
[真棒]
2016年09月28日 09点09分 13
level 13
顶顶顶
2016年09月28日 12点09分 14
level 14
应该
2016年09月28日 22点09分 15
level 13
早就该管。
2016年09月29日 00点09分 16
1 2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