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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面对爱情,我们都是傻瓜, 一个:爱上了,就单纯的什么都不想,爱上了,就拼了命的去付出。不做作,不保留! 一个:害怕爱、不会爱,但仍然执着的去寻找一种感觉,一种家的归属感!
2008年08月14日 14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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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 傻瓜我们都一样 受了伤却不投降 相信付出会有代价 代价只是一句 傻瓜 One 上海,是一个阳光充沛,人潮涌动的城市,高楼林立,空气中似乎有一股物质颓靡的气味,这种气味在我的心里不断的膨胀,无法停止,迫使我想要更多… 我不喜欢这里,但让我留在这里的理由,只有2个,一是上海那寂静并且清澈的天空;二是,我爱的人 差点忘了说,我叫付辛博,26岁。“The One”杂志社的编剧,是个纯粹的小资,而我爱的人,是这个杂志社的老板,我的学弟――井柏然。没错,你猜对了,井柏然是个男的。 我并不是个叛逆的人,也不以追求另类和颓废作为我的人生目标, 事实上从小到大,我都过的很平淡,上学的时候谈恋爱、打架、逃课…我的人生从认识井柏然的时候开始,便有了一个质的改变。 遇上井柏然,是我的劫,但我宁愿万劫不复。 独自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在想,爱是什么?!井柏然有什么值得我爱的?! 但这一切都在看到井柏然之后消失的没有一点痕迹。 爱是一种思维方式,是一种信仰,当它存在的时候,就已经失去所谓的结果。 爱上了,那就是爱上了,爱上了就要好好的爱,好好的爱… 认识井柏然10年了,之前的7年,我们的关系有些不冷不热的暧昧,应该说我跟井柏然的性格都是这样,对人虽谈不上冷漠,但也跟热情无关。 3年前,我大学毕业,带着方方正正的学位帽,心里没有一丝的骄傲,有的只是更多的惆怅,因为我再也不能给自己找个理由呆在井柏然的身边了。 看着身边谈笑风生,就差没有欢天喜地的井柏然,我不知道从哪里爆发的勇气,拉着他走到角落,用我认为最认真,最真诚的口气对他说: “井柏然,我喜欢你!我想,我应该是爱上你了。” 井柏然扭着头,一脸面无表情的看着我,嘲讽的笑了笑 “爱我!?有多爱,我是男人,你清楚的知道你在说什么么!?” 这个样子的井柏然是我最无能为力的,很多时候我都想“柏然”这个名字取的真好,对待我,他真的把“不以为然”诠释到了极致。 都到了这里,我是怎么样都不能放弃的,我可以被拒绝,但绝不可以被质疑。 我双手扶上井柏然的肩膀,把他扳过来面对我,对着他那双淡茶色,没有一点焦点的眼睛说: “我清楚的知道你是男人,同样的我也清楚的知道我爱的人叫井柏然,仅仅只是井柏然!我想陪在你的身边,即便什么也不做,也想陪在你的身边。” 井柏然很认真的看着我,我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自己那双明亮的眼睛,那一刻我真的以为井柏然相信了我… 可是,他只是挣脱了我,转身,背对着我 “等你可以真的留在上海的时候,我们就在一起!”
2008年08月14日 14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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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 我听不出他的话里有任何的感情,但有他的这句话,便有了继续下去的动力,总有一天,我会让井柏然在我面前,坦露他所有的情绪。对我,再无任何保留。 在上海这样的城市找工作,找一个能让自己满意的工作真的太难,高不成、低不就,想摆正心态,又放不下自己高傲的自尊心,我不知道投了多少份简历、不知道参加了多少次的面试、不知道碰了多少回钉子… 但我不想放弃,不想放弃任何一个机会,哪怕希望很渺茫,但那终究是个希望,我不能放弃,咬牙,死也要撑住。 来到“The One”是个偶然的机会,杂志社需要招聘临时模特,我因为生计问题,报名参加了,我清楚的知道,以我的自身的外部条件,这份工作一定是手到擒来的。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拍摄工作结束之后,“The One”的总编,拿着我的简历跟我说,如果愿意,下周我就是“The One”的员工了。 面对诧异、吃惊的我,主编只是简短的说: “我们需要有恒心、有毅力的人,而你就是这样的人。” 有了“The One”这份工作,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很快就贷款买了自己的房子,一套150平方的三居室,拿到钥匙的那一天,我给井柏然打了电话。 这一天距我跟他表白,已经将近10个月了,在此之前我们没有任何联系,我执拗的认为,如果没有任何成就,我决不出现在他的面前。 那是个灰暗的午后,我把房子的钥匙交给井柏然,轻轻的把他搂在怀里,亲吻着井柏然的发梢,心里无比的骄傲和满足 “宝儿,我要我们在一起!这里,就是家,我们的家。” 井柏然乖乖的呆在我的怀里,不说话,只是他的手渐渐的环上了我腰。 那一刻,我清楚的听到,我们的心,以同样的频率在跳动着。 3年了,我和井柏然的关系依旧不温不火,外界谁也不知道我们的关系,对于这点我并不在意,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之外,我最在乎的就只有井柏然,拥有了他,就等于拥有了全世界。 外界的认同和祝福,我真的不在意。 我只有在我们自己的家里,才叫井柏然“宝儿”。我们之间的关系,也仅止于拥抱和亲吻。 说我没有需求和欲望那是不可能的,但比起肉体上的满足,我更想能到精神上的享受。 我从来没有听过井柏然跟我说他爱我,甚至连一句喜欢都没有,我们之间的一切,他一贯的态度就是――不拒绝,不迎合。 我知道他是习惯了他的生活中有个我,但我不知道这种习惯是因为爱,还是因为孤独和寂寞。
2008年08月14日 14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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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小受,我恨你(重写自述文,我喜欢,这样会更容入在那种世界和情感里面两人的背景挺新颖的,宝素蛐蛐的蟮丝~~~~~~~```OHOH主导者_____________我可以被拒绝,但绝不可以被质疑。______------俺同意我想文中的宝素不轻易向人敞开心的,他能慢慢接受蛐蛐,近而习惯有他的存在这也是爱的一种表现,习惯是最可怕的,也是最自然的蛐蛐,他信仰自己的爱情,尊重宝的决定,坚忍又执着总之追了
2008年08月15日 02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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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捉迷藏。。你这文开得也真不是时候。。要不然我就天天来顶。回来了一定补给你。。还是叫我末末,不喜欢被人认出来。
2008年08月15日 03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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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一定会有转属于他的幸福也许开始不懂得 会迷茫但我想经历过以后 爱过以后就会有感悟 会懂得珍惜阳光总在风雨后 很美好加油~~
2008年08月15日 07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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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真失败,一点神秘感都没有了无语了.....
2008年08月15日 08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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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子嘛瓦已经装做不认识乃了其他人嘛~````````嘿嘿,不知道
2008年08月15日 09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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