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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我买移动合约机,当时也签了协议。也没有细看。约定机卡绑定(现在才知道),每月返还话费20元,共24个月。2016年元月,买了新手机,老手机送人了,移动发来信息,说,因机卡分离,不返还话费。经询10086,确实有这样的规定。
我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合理。因为,我买合约机时已经把钱付清,现在仍用着移动卡号,换句话说,我没有欠移动一分钱。现在,虽然机卡分离了,并没给移动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我觉得这样的规定有失公允,属霸王条款。
建议移动公司废除这样的规定。
2016年02月26日 09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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