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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吧潜水快一年啦,不知道有没有人眼熟我嘞?~\(≧▽≦)/~今天是圣诞节,几个星期前就准备在今天发文的,虽然只是个小短篇,也死了挺多脑细胞。文笔不好请多多包涵啊!有错别字的话请指出。还有,就是祝大家圣诞节快乐!Merry Christmas!
2015年12月25日 1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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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three:
是不是不该说永远的?现在想来心还是有点苦涩的呢。
伦敦的雪可说是稀有的,果然,不一会儿,刚刚还在飘扬的雪花一瞬间就不见了,随即替代它的,便是伦敦最不缺的雨了。
最讨厌这种连绵的细雨了,有种斩不断的藕断丝连的意味,真不衬他现在的心情。当然更讨厌的就是伦敦的雾了,“雾都”之称可真是名不虚传的。总让人感觉人与人之间有了一层隔阂,迷蒙的,不知为何道不明的,反正就是让人感到心烦意乱的。
要不要找个地方躲雨呢?
答案是,不想被淋成落汤鸡的话,就去找。
唔,前面有个小亭子,就去那边坐坐吧。
刚坐下来,金钟大就感觉自己被各种鲜花给包围了。没错,这里是一个花圃亭。既可以供人休息,又可以让人欣赏美丽的鲜花。
兴许是现在在下的雨,让玫瑰花的鲜丽花瓣儿上沾满了水珠,更显得它娇艳欲滴。
真想去摘一朵呢。
金钟大伸手去摘玫瑰花的那一瞬间,手指感到一阵轻微的疼痛,收回手后,果然,被刺到了。
哎,真失败,摘个玫瑰花都会被刺到,今天真是倒霉到家了。
金钟大懊恼地看着自己的手指,画面竟突然与一双小手重合在了一起。
他忽然就想起了那个小时候为他摘玫瑰而刺伤手的小男孩,心,蓦地变得柔软了起来。记忆中的小酒窝突然又生动了起来,仿佛事情就发生在昨天。
讨厌,为什么又回忆起和他的事了?
不是下定决心要和他分手了吗?
是不舍?是眷念?还是,还喜欢着他呢?
心里对他还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明明刚刚说分手说的是那么的坚决,从公寓里跑出来也是那么的毫不犹豫。
讨厌,身边的雾更浓了呢。
2015年12月25日 1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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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1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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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首发就到这了,应该明天继续吧。闺蜜嘲笑我这是初中生的文笔,小学生的字数QAQ,每一章都很短小精悍。表示库存不多了,我要继续码字了。
2015年12月25日 1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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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有点高能,况且发完了就没存档了,在纠结要不要发╮(╯▽╰)╭
真的,下一章太可怕了,码的时候有点不明所以。
2015年12月27日 11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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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码这章时脑抽抽了,不知为何就用了英文,现在看来好奇怪!就这么将就着吧=-=
2015年12月27日 1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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