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2
- zero -
“宋长宁:
你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其实我想告诉你——
我信,笃信。
就像我仅一眼就喜欢上了你,很多感情来得不明缘由却又幸福得叫人沉沦。
看见你握枪时的样子,我就想起那恐怖的四十八小时。我很想试着与你继续携手而行,更长更远,可我真的做不到。
所以,抱歉,我只能选择离开。沪州那么大,能再见,便算福分,若不能,也是天意。
上帝带我来到这里,我才得以遇见今生的冥冥注定。
虽不属于我,却已是感激。
——庄久卉”
2015年08月10日 11点08分
14
level 12
- one -
我几乎就要忘记为何跨越大半个中国,到这个治安混乱的边陲小城散心。
来到东兴市许多天,肩上半新的登山背包已经沾饱的尘土。位于中越边境的县城,晨光熹微的早上,只需站在关口,便能听见那一头隐约的佛乐。然而这里也拥有青山绿水和缠绵的飞歌,一如广西的其他地方——
那些旧日里的阴郁压抑似乎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提起。
仗着年纪轻,于是就有了这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为了省钱,我只好选择在某个犄角旮旯处的青年旅馆栖身,还住进了八人间。
不得不说那儿的环境实在太糟糕了。狭小的过道已经被之前入住的人塞满行李,我只好挤进角落,认了一张还算整洁的床。
房间里几个大男人甩开膀子在某个床铺上打牌,两个留着爆炸头的女人趴在那里嗑瓜子,满屋子都是烟味和汗味。我勉强与其中一个衣着完整的男人交谈了几句,得知他们一行六都是北海的驴友,来这儿几乎快两周了。
“这里没人睡吗?”我指着旁边一张依然整齐的床。
“没有。前几天有个男的住过一阵子,现在不知道去哪儿了。”男人将嘴里叼着的双喜烟取下来,缓缓吐出一口雾气,“诺,行李还在。人好像很高很壮实,长得蛮俊的。”
我想他大概同我们一样,只是暂时经过这片陌生疆域的旅者,便没有多在意。一天的行程早已令我疲惫不堪,于是自动屏蔽了周围人打牌时发出的哄声,只顾倒在床上闷头大睡。
晚上十一点多的样子,我从梦中惊醒,边摸索边往外走,急着要寻厕所。
然而还没走几米,我似乎听见了隔墙传出一阵细碎的呻吟,不过一两个音节,夹杂在旅店闹哄哄的噪声里,并不显著。起初我以为是自己幻听,然而走近之后,呻吟逐渐清晰起来,我确定这堵墙的后面有人,甚至还可以嗅到水汽里淡淡的血腥味儿。
我缓缓走过那个拐角,进入了厕所,原以为自己会看见某些需要打马的残忍画面,可没想到,里头什么都没有——除了一个蹲在墙角的男人。
男人背对着我,顶着一颗令人匪夷所思的光头,只穿了一条脏兮兮的黑裤,肌肉紧致的背部盘踞着一条极夸张的青龙。
说实话,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真的光头,出于好奇就开始往下打量,这才发现男人的左手上臂有一个血窟窿,里头嵌着黑黢黢的硬质异物。
那是一颗子弹,而他正在流血。
2015年08月10日 12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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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肩上半新的登山背包已经沾饱了尘土。
2015年08月18日 06点08分
level 12
- 后记 -
四月份落初稿的时候,剧情基本没经过大脑处理,成了复杂的堆砌。八月份重修的时候,我删了些不必要的描写和对话,然而它依然很长。
这一次动笔前,很认真地看了初稿时文评给的意见,最大的变动估计是青旅失火、和再遇见的结局。前者解释了为何宋长宁明知有危险却要把庄久卉带上火车,后者是为了更加扣紧主题。
不管是be还是he,我相信这都会是个好故事。
我不是一个思恋青春情感的少女,即便如此,因为创作需要,很久以前我也曾思考过一见钟情的真正含义。
说实话我自己也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我确信,生命总是以一种不断邂逅的形式而存在的。有些人,在特定的时间要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绽放柔和又执着的微光。我们总有一日会因这份小小的执着被温暖,被感化,被守护。然后,自然而然心动了——
我姑且把这样的情感碰撞称作一见钟情。
每个人都会遇见属于他的一见钟情。
最后感谢止森。
以上,四月
2015年08月17日 08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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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癌晚期……别字一堆
2015年08月18日 06点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