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中楼有字数限制,不方便。
单开一楼说一下。
回复 爱死天流 :
【那个是不到1500万RMB,你少了个0。】
我当时是找了个在线换算汇率的工具进行了计算,可能是我粗心了吧。。。。汗。。。。
【那个是公司的资本金,其实日本没注册资金概念的。】
国内其实也差不多吧!
主要就是个“象征意义”和“面子”——就好像一个人“看上去”身高很高,可能是真实身高,也可能是鞋里有增高垫。。。。
我就是有些好奇——记得前几年看到《梦战OL》的消息时,因为对网游没兴趣和不了解,就查了一下游戏橘子的百科。记得好像是在维基百科上看到其注册资金大概超过了2亿还是几亿来着。。。。。。。。
当时就被吓到了——原来这并不像自己之前想像的那样是个“中小厂商”啊。。。。_|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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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做梦战的话没那么麻烦,只要你能说服Extreme将活外包给你就行了,至于付你的价钱么,你是知道的。】
在最初的时候我也想过这种方式——不仅仅是《梦战》,也包括别的一些“被沉睡(雪藏)”的老游戏系列。
不过不是你说的那种方式——而是自己这方面既出钱又出人,厂商只需要负责授权和拿分红,以及负责日本当地的发行工作(宣传的广告费用视情况由己方或者对方出——如果到时在日本有了分公司,发行也可以由自己这方面负责,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开支)。
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对厂商(NCS)有所亏欠,
如果能因此给厂商一些利润的话也算是件好事。
但是现在看了这帖,
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和这个厂商谈,
不管是想买下版权还是取得授权,都免不了要【挨宰】——因为对方的性质就是【唯利是图】。
从“道义”的角度讲,
给这个毁了《梦战》系列的厂商打工有些自愿给仇人做牛做马的感觉。。。。
所以决定放弃这种方式——目前也就只能先静观其变,看之后的事态(游戏发售后等)如何发展。
@爱死天流